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一
1、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每年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点资料,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2、职责单位对实施中的整改工程要加强过程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整改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改的督查和回检。
3、继续实行各班组自查与全项目性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模式。对自查或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班组要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并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对一般性的安全隐患,职责单位要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一般性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4、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按照职责进行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充分调动各位员工的进取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安全隐患整改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对于进入安全工作台帐,不能立即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职责单位必须立即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合格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整改方案要立足实际,务求科学高效,必要时应听取专家小组的意见和提议,尤其是涉及专业知识的安全隐患。职责单位要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按方案实施。
6、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项目有关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进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二
1、学校组织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大型活动,要严格申报审批制度。
2、全校性的或其他规模较大的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否则不得外出活动。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方可行动。
3、外出时,由校长亲自带队,有足够的教师参加,最好能和当地交警取得联系,得到支持,确保路途安全。
4、出发前,由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认真的安全教育。同时,学校要对有关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精心准备,对整个活动精心安排,制定详细可行的活动方案,送交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得到回复后,方可进行。
5、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6、凡擅自违反本制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对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三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三、每班级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出入。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四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五
为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环节缺陷,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医疗信息及情况,必须及时或24小时内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报告(正常班时间报医务科,节假日或夜间报告总值班或院领导)。
一、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医疗问题,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二、病人诊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病人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兆的。
三、同时收治三人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员力量抢救,涉及法律、政治问题以及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四、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五、需紧急手术的病人无行为能力且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六、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七、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特殊工种的医务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八、病人在输血过程中发生严重输血反应时。
九、发生局部院内感染、疾病流行或发现特殊疾病病例、特殊症状病例时。
十、在医务活动中,存在难以处理的.突发情况时。
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
1、凡遇甲类传染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公伤、大批中毒等,需要动员全院力量进行抢救的病员,应立即向有关院领导或医务部报告。
2、凡是致残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术、截肢手术等(科室负责人及家属同意后)均应先报医务部审核同意后手术。急诊致残手术在征得家属同意、科室负责人认可、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后,方可手术,手术后48小时内向医务部申报备案。
3、 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使用之前;内难手术开展前;科研项目应用于临床之前;均应先在科内讨论,科室负责人认可,报医务部审核后方可进行。
4、紧急手术需要履行签字手续而病人的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场或无法到场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或医务部请示。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院总值班或医务部请示。
6、 危重病人在告病危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认真填写“危重病人知情同意书”和危重通知书一式两份,请家属签字后病危通知书一份报医务部,一份给家属。
7、 罹难病人(在我院住院10天内没有确诊的)经科内讨论、科间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者在15天内上报医务部组织全院会诊。
8、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科室应在积极抢救病人、保护好现场各种原始证据、资料的同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一周内科室要组织科内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告医务部或护理部。如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无论大小差错,科室均应有文字记载。小差错由科室内部处理后上报医务部或护理部备案,医院不做另作处理。大差错由医院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9、 丢失贵重设备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保护好现场及各种原始证据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0、各级医师因公出差,应向医院有关部门请假。本院专家到院外会诊或邀请院外专家来我院会诊均应向医务部报告。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前应到医务部履行登记告知手续。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六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 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 重大质量事故
1、 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如柜(架)。
3、 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 一般质量事故
1、 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 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 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 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 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药械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一、 药械质量责任事故即是指药械使用单位因采购、保管养护、设备等原因而导致产生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二、 药械的采购程序符合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使用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市局稽查科追查相关企业或生产厂家的责任。
三、 药械的采购程序不符合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采购主管领导及其采购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因之而受到处罚的,主管领导及采购人员应按照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 因养护保管不当而导致假劣药品和医疗药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销毁,依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处罚的,应根据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 因设备缺乏而导致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请销毁,依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处罚的,应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 因上述问题而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杜绝瞒报、虚报事故现象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是指工伤事故、盗窃事故以及在公司内发生的治安事故等
3.1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资行政部;
3.5报告表单统一采用《事故报告、整改跟踪表》;
3.4后勤、人资行政部需对事故做详细调查,并做出处理;
3.5后勤和人资行政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
3.6当事故损失大于5000元以上,总经理必须呈报董事长;
3.7人资行政部、后勤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 如事故发生时间为非工作时间,报告时间为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八点钟。
4、责任处罚
4.3安全事故责任处罚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七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并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并逐一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对重点部位、易发事故的环节,更应做好安全防患工作,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此应急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
1、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或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迅速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二、安全事故的类别:
1、溺水、交通意外与人身伤害等报告制度;
2、实验室、微机室、体育课意外等报告制度;
3、防火、用电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4、饮食卫生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三、报告制度类别:
1、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饮食中毒事件。当重大事故发生时,任何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按照“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可以直接向校长室报告,以便学校更及时、更有效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一般事故部门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当一般事故发生时,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地报告给部门责任人,由部门责任人作出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朱端启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汪召水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黄其中
与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 彭凯胜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 柯金城、袁新民、李建良
有关对外进行情况通报负责人 柯前进
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8490516(校办公室)
8492505(政教处办公室)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传染性疾病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二)集体性食物中毒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自然灾害发生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音响设备和手提式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5)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篮球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四)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
2、指挥机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
(五)晚自习期间发生临时停电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立刻赶赴到教学楼前,组织协调,维护秩序。
5、总务处要立刻与供电所联系,确定供电时间,并上报副校长。
(六)突发事件
1、师生遭绑架事件
(2)事后自查,自改,找出疏漏,搞好防范措施,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歹徒或精神病患者闯入校园事件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3、学生离校出走
(4)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信息,并将情况上报政教处;
(6)离校学生返校后,要到政教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在校发生非正常死亡
三、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四、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篇八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治安事件,使学校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陈景顺,副组长:蒋先遥。成员:李镇培、杨迎军、廖少山、龙福春、刘国顺、柏小明、龙柏平、文华、谢林舟、吕为民、各班主任、保安员。
二、统一调度
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发治安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相关人员在3分钟内向领导报告,学校在5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所在镇政府、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治安事件报告后,组长负责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检查到位和工作落实,配合组长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协调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安抚家长,劝退群众,隔离现场,并监督总务处工作的落实以及对电水、财产保护、卫生局联络工作和人员安全、救援、通道等,以及指挥和监督政教、教务处的工作落实及师生安全撤离路线,做好宣传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监督、通信联络,车辆调度、现场任务调整,调度、检查人员到位和任务落实情况,现场勘察,保护和监察的早期介入,督查学生撤离的组织、稳定和安全工作,学生救援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及财产保护,协调公安、救护车辆进入通道畅通等。所有人员到现场后,按职责分备就位立即开展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e#一、事故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应及时﹙半小时内﹚向教育局及当地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除口头报告外,还要在1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三、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各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责任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擅自将事故情况通报社会、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章进行处理。
五、建立事故通报制度
为了吸取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教育组将定期对全街道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2、对社会和新闻媒体的事故通报统一由街道办或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托幼园所在没有得到批准情况下,不得善自对外通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1、幼儿园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体系。
2、各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马上报告园主管领导,园领导要在一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和市防疫站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在报告的同时,幼儿园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