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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行平时检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共组织专项检查5次以上,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农民夜校、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余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100多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7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精准扶贫入户走访为载体,各驻村干部、脱产干部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二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史泽森为组长的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川乡扫黑除恶办公室,闫运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相继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高川乡扫黑办与33个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组织村干部、全体机关干部组织收看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3月1日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召开了学习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全乡政法信访工作会议,制定了《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全体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此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5月14日高川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村委会换届工作动员培训会,6月13日,6月29日分别召开了由全乡支部书记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全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100多条,利用村委会换届这一契机,在各村选举现场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15000余张,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患者)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高川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通过群众举报共摸排扫黑除恶线索6条,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三
县扫黑办: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交办会议精神和柘扫黑领(2018)202-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督导委督导交办的整改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及时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贯彻上级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中央部署不到位。整改措施:#月202-号,我街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压促进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月202-号,街道全体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召开培训会,学习扫黑除恶指导手册。
(二)基础保障不力。整改措施:#月202-号,在原有扫黑办成员基础上,办事处又抽调乡干部补充到扫黑办,同时安排优先扫黑除恶经费拨付。
(三)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力度不均衡。
整改措施:#月202-日,街道党工委再次安排部署,要求每村必须不少于#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要求利用微信平台、村头大喇叭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对物业管理等进行重点宣传。
二、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整改措施: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整改措施:党工委书记黄锦用深入各村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座谈,专题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村党组织带头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措施:全街道202-个村在“两委”换届中,新增大学生党员202-名,储备后备年轻村干部202-名。
(二)对发动群众扫黑除恶的力度还不够。整改措施:要求202-个村,村两委带头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对线索进行摸排。
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机制不完善。整改措施:及时形成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和开展专项斗争调研不够。
整改措施: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
(三)扫黑除恶办公室存在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抽调#名街道干部充实到乡扫黑除恶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宣传车、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xx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四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xx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五
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从全乡工作出发,把握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定位,把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时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3月21日我乡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和场镇宣传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同时我乡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在全乡干部中加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实细节。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2020年伊始,xx乡党委政府就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研究部署,对重点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要求乡域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宣传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福委发〔2020〕8号)落实跟进排查结果。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持续收集线索、了解情况。2020年1月截止报告时间,我乡对4起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信访进行走访、摸排和调查求证。其中有3起为政策不清不晓,造成部分群众对干部或单位误解,通过政策教育和工作安排已化解,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1起为群众个人纠纷,通过大调解和司法程序进行化解。我乡暂无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福委发〔2020〕8号文件规定,我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余太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龚文珍,党委副书记林杰为副组长,日兴派出所、乡大调解、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xx乡小学、xx乡供电所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杰任办公室主任,邓雷、余清泉为成员。加强工作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力争取得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村(社区)、单位部门的年终综治治理考核工作去。通过以上举措,我乡执法办案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资料档案管理将纳入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上传下达、记录考察等工作。
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底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六条,有黑扫黑,无黑治乱,无乱治点,扫除治安乱点、行业乱象。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一是通过早晚广播宣讲、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在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人员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
2020年4月初至4月底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乡政府通过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从而极大的震慑黑恶势力的不法份子,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此项整改落实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20年5月初至6月底奖励举报线索和惩处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在乡政府大门、和村(居)活动室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张贴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电话等群众易于接受、切实可行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举报途径。二是要加大案件惩处力度。乡纪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任、纵容的,要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乡纪委要积极提请县纪委直接督办。三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应当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对摸排打击不够精准的村(居)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六种重点打击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收取保护费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的要加大力度摸排统计,涉及人和事要从严从重处理。
我乡各部门、各村将对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行迟缓,整改不力,以致让黑恶势力继续滋生蔓延的村委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扫黑除恶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将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始终。年终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各村(居)、各单位的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六
去年以来,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3人。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12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15人组建6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8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xx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10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増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机关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9个镇办和81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委政法委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9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余份、宣传挂历10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35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190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200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5万份;充分利用“平安xx”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110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81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16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34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9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6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14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15条),已核清处理31条,3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2条,公安局1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64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26起,对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3人、即将判决13人、取保候审2人、转治安处理5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2起2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8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xx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对9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16名,分4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2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2个专案组和3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2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9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业监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不细,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四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危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五是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还不高。主要是因为“四个意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这次省委的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传压和辅导,更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的工作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陕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提示批示的学习贯彻,以及本次督导检查所提要求和指出弱项短板及不足的整改落实,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再狠抓两年,彻底消除xx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保持xx社会治安的“山清水秀”,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三个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责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县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在责任职责上再压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责任落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和有奖举报等载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四是继续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积极落实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上及时给予支持;对涉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增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联合调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效。
五是继续在查督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是继续在科学治理上再下茬。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重点”和“六个延伸”,坚持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败斗争“拍蝇”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实现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持续有效。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七
xx人民法院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上下左右“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协同联动力度,积极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下大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既不随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补充,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强力推进线索摸排,提升主动发现能力。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扫黑”“打伞”同步进行;切实增强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立案、信访、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坚决打掉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纵容包庇、通风报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保护伞”,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利用三处派出法庭,在辖区村庄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广泛发动群众,突出宣传重点。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强烈斗争氛围。采用各类媒介,通过召开动员会、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业务学习,重视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审判队伍以适应专项斗争需要;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人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黑恶案件台账、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月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直接责任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线索报表、成果报表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程留痕。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八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18〕18号、威扫黑领发〔2018〕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九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护伞”连根拔起。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中共**市林业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局贵林党字【2019】16号),结合我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实际工作,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副书记、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林场各分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场扫黑除恶办,由徐道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研判分析和部署。及时召开场党政联席会议、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落实上级反馈及自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是再部署、再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问题后,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场务会及专题研究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组织各分场、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分级分类谈话工作。围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部署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下阶段的工作措施等内容,我场按分级分类谈话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谈话工作,切实将谈话精神层层传导,督促各级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辖区巡逻,提高见警率,充分调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队伍参与巡逻防控。二是加强**河沿线区域盗采砂石整治,积极主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三是开展吸毒人员、刑释人员、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等重点人员管控,防止出现极端事件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和检查力度,对因管理混乱、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存在弱化虚化问题,从而导致黑恶势力乘虚而入、繁衍滋生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吸纳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参与基层治理,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插手基层事务、进入基层干部队伍。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抓好基层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我场积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及社会宣传载体负责单位,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标语等内容大范围宣传,力争做到宣传工作不留死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报道了查办的典型案件,全面传达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社会知晓度。
二是结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我场着力开展扫黑除恶“进网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通过以群众喜见乐闻的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宣传力度和关注度,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进一步壮大扫黑除恶声势。
一是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我场进一步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反映和信访投诉等渠道,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再深入细致摸排,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强化线索移交应用,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
二是提升业务工作能力。针对“线索排查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我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基层组织培训活动,如组织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场培训,切实提升各单位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线索摸排能力、台账整理能力和纪律意识。
我场扫黑除恶办通过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和联动对接工作,强化与公安、纪检、组织等部门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迅速掌握我场线索侦办情况。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议,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深挖摸排研判,公安机关采取有效侦查手段侦破重点目标案件,取得突出成效。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下发了督导工作制度、约谈制度、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由场领导小组牵头落实,督促全场各单位落实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通过前期摸底、中期培训、后期督导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起专门的台账,逐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办法、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到位,不出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一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和各地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打击了黑恶势力。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我们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的形势变化,坚定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要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深度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挖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斩断腐败分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深化落实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二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xx〕18号、威扫黑领发〔20xx〕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三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一是指导村两委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白石村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截止目前,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帮扶包抓村白石村扫黑除恶专题会议3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群众213户806人,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并听取了村两委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我们深入排查,暂未发现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有涉黑涉恶涉伞问题,村班子成员中没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没有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党员干部没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群众对扫黑除恶政策知晓率普遍较高,不存在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站到政治高度来推进和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镇迅速行动,召开了由镇机关干部、辖区村支部书记、派出所、司法所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结合xxx镇实际颁布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x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每个时间节点的具体工作任务与工作重点,确保了这场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上级活动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村霸恶势力为重点,将活动开展同即将开始的村“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为换届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一)畅通渠道,寻线索。对外公布x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镇机关设立“扫黑除恶”接待处,在各村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群众举报信息,听民声、集民情。
(二)严密摸排,找信息。对辖区25个行政村实施分片管理,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包村干部,对“两委”干部、老干部、老党员、贫困户和村内小商店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进行了突击入户走访,从“两委”管理、脱贫攻坚、非法占地、非法集资、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心重点内容,逐一逐项的进行了梳理和摸排,切实做到对各村的村情实际心中有事,目标清晰。
(三)形成声势,造氛围。一是以“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在各村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党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弘扬时代新风,树立干部正气,引导党员群众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二是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村务公开栏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在各村广泛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活动通告,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引导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份子,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合作,严打击。积极加强同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人民法庭等相关单位合作交流,实施数据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排查行动,一旦发展涉黑涉恶现象,属于党政干部的由镇纪委进行纪律审查,一旦触犯刑法,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换届。
三、严肃问责。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我镇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各村年终考核当中,要求各村村支部书记每月向分包片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由镇纪委牵头,抽调精干力量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应发展的问题故意瞒报,对上报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六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召开了陆区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举办宣传活动。虽然我社区20-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工作热情不够高,社区工作人员未能积极行动起来。
二是摸排工作不深入,辖区内尚未发现涉黑涉恶团伙的线索,线索排查工作力度不够,排查方法落后单一,责任不明。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
四是与各部门联系配合度不够,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企业沟通不够,联合排查机制不完善。
针对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把问题整改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提高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社区工作人员、各楼道长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1)社区将加印“致全社区人民的一封信”1000份,派发到辖区内企业、单位、居民户等,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全街居民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2)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联合驻点律师在辖区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充分发挥居委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作用,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呼应、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立体宣传格局,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是加强沟通,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房管所、车站、批发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动机制,联席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8篇)篇十八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