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可以通过感人的语言、精确的描述和独特的观点,打动读者的心灵。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感受其中的语言魅力和思想深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一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山西太原清徐县清徐县城第二初级中学初一:啜梓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二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六年级:冰之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三
书包是我的好伙伴,它陪伴我成长。
记得小时候,我看见哥哥姐姐们背着个大大的书包,心里很是羡慕。妈妈看到了,在生日那天给了我一个神秘的礼物,我拆开一看,“哇!”我大叫起来,高兴地跳起来,在地上手舞足蹈。把所有的文具塞进书包里,立刻变得鼓鼓的,我拿起书包,高高兴兴地在小区里跑了一圈,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似的。第二天,我背着书包去上学,兴高采烈地走在大路上,到了学校,我发现有很多知音,我和知音们一整天都在聊书包里的故事,所以我越来越喜欢我的书包了。
别看这小小的书包,里面还藏了我很多小秘密。有几次我把我的零花钱拿了几元放进书包里。在学校门口买了“垃圾”食品小薯片,荷兰豆等,有次没有吃完,放在书包里,被老妈发现了,这个小秘密因此也被揭穿,我只好如实交代,还好听了老妈的话,以后再也没有买过了。我常常在书包里偷偷放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如《老夫子》,《寻宝记》等等……谢谢你,我的小书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忠实的“保密箱”。
可随着年级的增长,书目各种作业的增多,我的书包越来越沉了,于是我对他开始有点厌烦了,每次都有很多的辅导班,书包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紧紧的压着我。但是妈妈告诉我:“书包是你追梦上的朋友,你要好好爱护他。”于是我每次做完作业时就下下围棋,到花园里和同学一起玩一下,就感觉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当我学习三心二意,粗心大意时,我好像时常听到各科课本对我说:“你还有很多字不会写,别老是写错别字呀,多练习数学习题,多背诵英语…。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让我肚子里所有知识都能装进你聪明的脑袋里。嘿嘿,小主人你要加油哦,好好地爱我们。”我很惭愧,确实努力不够,我会努力实现你们的梦想。我上了三年级,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正当我得意洋洋的时候,小书包便提醒了我:“小主人不要骄傲哦!”听到小书包的话,我马上又进入了课堂。小书包大智慧,希望你陪伴着我一路前行,将来能考上我一直梦想的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我爱我的小书包,一路有你的陪伴,将来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四
嗨,大家好!我是书包,姓书名包,望文生义,是用来装书的布袋子,是学生上学时不行短少的一个东西,假如平话是常识,那么我便是常识的载体,够重要的吧!我的小主人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对我保护有加,在清晨的太阳刚刚显露浅笑的脸庞时,他便背起我,然后一路欢歌,奔向校园,我也跟着主人飞扬的脚步,左一下,右一下地跳起了“摇摆舞”。啊!我由衷的向小主人高枕无忧的幼年日子感叹。没想到,我的悠闲日子跟着小主人的幼年日子一去不返。
作为书包的我,不得不思念那悠闲的日子,期望轻捷的脚步再回来,期望我能再一次跳起“摇摆舞”。不是喜爱偷闲,而是期望每一个学生都有高兴的学习日子。深深地祈求笑脸能再次回到小主人的脸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五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五年级:阿依达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六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1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七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能没有书的陪伴,而我最喜爱的书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的鲁宾逊不甘过安逸的生活,不顾父母的阻拦出海寻求刺激。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飘落到一座无人荒岛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才得以返回故乡。
在这期间,他曾经历了痛苦、不干、绝望等多重困难,可他都一一坚持了下来。我很敬佩鲁宾逊那坚强,勇敢的品质。要知道,当一个人飘落到一座无人荒岛上,没有人说话,别说28年,就连一年也坚持不下去。而鲁宾逊却做到了,而且他不仅在岛上生存了28年,还用自己强大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品格把小岛建成了一座是适宜入住的人间仙境!
鲁宾逊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不禁为自己有些时候而羞愧,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退缩,没有勇往直前解决问题。但当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到这些困难,其实根本算不了什么。每当我遇到困难或学习上的困难想退缩时,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鲁宾逊的面容和他遇到困难时勇往直前的身影。每到这时,我就会有一种无穷的力量和击倒困难的决心,让我向成功彼岸的路上更进一步。
鲁宾逊这个人物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有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无论有没有工具,无论是怎样的理想,都可以成为现实。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向着成功的顶峰努力攀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你们也买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八
我读过那么多获得国际大奖的感人小说,但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还是《七寻记》。
你们可能会认为,因为科技的逐渐发达,人类善良、纯真的本性早已褪去,但在这本小说中让我知道了世上还有善。下面先给大家摘取一段节选吧!
“他学了那么多自私自利的皇族生存法则,但他还是来了,他明明知道回来就是死路一条可他还是来了。尹甜菜被绑在城墙上傻了眼,他怎么那么傻?”“我没有逃走,我去给你……打造……菱花镜……”,“我不要什么菱花镜,我只要你安然无恙!”
历史长河中我们可以从书籍中汲取中华的博大精深;可以从书籍中汲取做人的深刻道理;可以从书籍中汲取代代传承的中国文化!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这本书,它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故事和人间真情。如果你对这本书也感兴趣,请伸出你的手,让我们手拉手一起感受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九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一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二
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这tao书一共有8本,有科学技术pian、历史文明pian、中国世界pian、军事兵器等。在这个寒假里我只看了动物植物pian。
这本书的内容有:什么是动物、甲壳动物、昆虫、灵长目动物;什么是植物、裸子植物、植物的细胞、根、茎和叶等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是“蛛行动物”。这章介绍的一种动物是“水蜘蛛”。水蜘蛛生活在水中,善于在水生植物之间吐丝结网,并在网中生活。
这就是。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这些知识是我在学校学不到的,以后我一定抽空把这tao书都看完,增加我的知识面,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三
我家的书柜里有许多的书,是《小学生作文一本全》。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的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第一次煎蛋》的小作者学煎蛋,结果搞得吃了一天的炒鸡蛋。《废电池的危害》让我了解了废电池的危害,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以后我再也不乱扔废电池了。这些文章让人受益匪浅。
读这本书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又能丰富我的课外知识。它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四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五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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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六
书,往往是我成长路上的玩伴。一本好书,会在我的脑海中存下了深深的记忆。这本书是,它就是——《笨女孩安琪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她说过这么三段话:第一段:就一个女人的一生而言,好性情远比好容貌重要得多。第二段:女孩子因为可爱而美丽。第三段:相对智商,我更看重情商,马小跳和安琪儿都属于情商特别高的孩子。这三段话让我明白了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这本书介绍的是笨女孩安琪儿的故事:
安琪儿是一个小天使的名字,而拥有这美名的小女孩却是一个又丑又笨的孩子。
奇怪的是,比赛做脑筋急转弯的题,安琪儿打败了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成了人们最喜爱的小天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热门17篇)篇十七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