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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网混用的下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淘、维修下水管线和化粪池,按照需要和有关要求进行增设;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修复和安装楼道灯、庭院路灯;
5、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和围栏、大门等。
(四)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1、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2、治理小区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3、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1月至2月)。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下达的总体计划,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点位,统一上报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审核后,申请市政府计划立项。
(二)规划设计、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牵头,区物业办公室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区物业办公室牵头就小区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市房产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1月至12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二)单位工程造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含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将按小区改造内容调整。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市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房产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本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市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今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整治改造工作要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施工单位在维修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市房产局存档备案。
(四)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市房产局留取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五)整治改造工作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并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二
根据东城区“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五环路边的旧厂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号为44190000363,位于东城区温塘社区,东至年丰山庄、南至东阳学校、西至环城路、北至年丰山庄,总面积2.37502公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人为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原改造方案于20xx年获市“三旧”办审批通过(批复:东三旧办[20xx]60号)。地块原使用权人(原改造主体)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现已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土地证登记面积为2.37502公顷。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东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20xx-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单元规划。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东莞市金城实业有限公司自20xx年10月开始使用,于20xx年10月变更过户到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厂房已拆除,地上没有建筑物,不产生效益。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宗地由东莞市金城营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2.2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37502公顷、容积率1.2、建筑面积28500平方米,预计年产值4000万元。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三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经验。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四
xx社区为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以提高科技普及率为基础,以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服务社会发展为科普工作的战略方针,围绕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科教兴社区”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升爱民社区科普工作水平,大力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社区文明程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制定爱民社区科普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科普工作制度规范落实,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提供有利保证。
社区科普工作是社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科普领导小组负责社区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制定社区科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社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社区要把社区科普工作列入社区的议事日程,成立由社区书记为组长的社区科普活动领导小组,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社区科普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科普工作制度,详细规定科普工作的内容和量化指标,建立健全活动机制,做到级级有人主抓、层层有人负责,确保社区科普工作落到实处。
化素质,促进社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社区科普工作是为提高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养而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社区将紧紧围绕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等重要任务,积极寻求各种载体,针对社区科普工作对象众多、层次不同、要求各异等不同特点,努力创新,务求实效,广泛开展典型性、新颖性、多形式多渠道的科普活动,不断推进社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座、科技培训、科普展览、心理健康咨询等主题明确、内容新颖的校园科普活动;社区要建立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科普基地,增强学生科技意识,拓宽科技视野,全面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
2、开展以“学科学知识、讲健康生活、比文明进步、创示范社区”等各种主题鲜明的家教、老幼保健科普活动。社区党支部、社区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普小分队(如科技、教育、文娱、体育、法律、卫生等科普小分队等),定期深入社区开展各类社区科普建设服务活动。社区将继续抓好以社区科普文化广场活动为重点的社区科普活动,深入开展以“餐桌上的文明”为主题的“反对浪费,饮食节俭”活动,通过组织科普讲座、展出科普挂图、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科普文艺表演、知识问答竞赛等活动,把节俭精神融入到全体市民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改善社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公众科技文化素质,让科普进入千家万户。
4、围绕科普活动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科普日开展主题明确的大型特色科普教育活动。为了加大科普工作宣传力度,把科普工作推向高潮,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大型科普活动。结合“科普活动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生动活泼、内容新颖的科普活动,大造声势,在全社区形成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结合气象日、地球日、戒烟日、植树日、艾滋病日、环境日、人口日、安全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性节日,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社区科普领导小组在市科普领导小组和办事处科普领导小组的支持下结合科普宣传周、科普活动日等大型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拓宽社区科普工作范围,扩大社区科普工作的受众面。
三、加强协调、积极宣传,深入抓好社区科普工作落实力度,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进程。
区科普领导小组通过随时抽查社区科普小分队工作,并在社区通报。社区各科普小分队要认真履行义务,及时传递信息;社区要把科普工作简报,各类科普会议、科普活动要有书面材料及原始材料规范建档;同时,社区科普工作要做到每季度、每月份有计划、有总结,以利于及时计划、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及时总结,确保社区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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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五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__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六
20xx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71个,房屋总建筑面积2448.11万平方米,涉及住户25.9万户。
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
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各地实施改造。市县政府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地方各级政府专项投入,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探索采取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商业捆绑开发(与城镇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激励措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土地房屋功能调整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进行调整。对改变土地用途产生的土地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可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倡导居民个人出资,以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以《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积极推动提升型改造,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小区品质。
1、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动员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参与制定方案、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推进成片改造,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坚持政府统筹安排、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老旧小区。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将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形成片区,鼓励支持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坚持规划引导,按照原有资金来源渠道和实施主体,补齐和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1、细化前期。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改造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
2、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质量和资金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3、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广大业主的积极性,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4、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5、明确时限。只进行“基本型”改造的项目,在年底前应基本完成改造和工程验收;实施“提升型”和“完善型”改造的项目,在年底前应完成基本型改造内容,并开工实施“提升型”和“完善型”配套设施建设。
改造后的小区要落实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证服务质量。有关执法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投诉和纠纷,共同维护好改造成果。
各市要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指导、县区具体实施、街道社区协同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七
在改造范围上,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我省提出,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因地制宜改造。
我省明确,市、县(市、区)政府要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拟改造项目及时序,逐级生成县(市、区)、市、省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2020—2025)和分年度计划。
同时,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标准,分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对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丰富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由市、县(市、区)确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改造要征求民意实行“一小区一策”
《方案》提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实行“一小区一策”。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促进住户户内门窗、装修等消费。
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政府对相关专营单位、负责人的经营考核中应充分考虑企业此类支出负担。
改造后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我省提出,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统一设计、招标、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评价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同时,深入挖掘小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小区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等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按规定标准建设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方案》提出,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征求居民意见编制的改造方案,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下,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土地、环评等手续。
创新“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
根据《方案》,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引入社会资本的原则,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多元融资上下功夫,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
其中,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是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旧厂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加大片区内d级、c级危房改造力度,做到项目内部统筹搭配,实现自我平衡。
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
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对于市、县(市、区)有能力保障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由政府引导,通过居民出资、政府补助、各类涉及小区资金整合、专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等渠道,统筹政策资源,筹集改造资金。
此外,我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等。
“15分钟生活圈”内低效用地优先用于建配套。
我省要求,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老旧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测算所需投资和未来收益,合理划分改造区域,优化资源配置,策划、设计可以产生现金流的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对在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改扩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
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支持大片区统筹改造或跨片区组合改造的政策措施。把大片区统筹改造和跨片区组合改造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统筹谋划,并结合实际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建设社区服务设施。
我省还将创新不动产登记做法。小区内增加公共建筑的,立项前与小区业委会、居委会等相关方达成权属协议5.com,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探索所增加公共建筑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做法。
整合涉及老旧小区资金统筹投入改造。
在创新财政资金政策方面,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可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省财政对纳入省项目库的承担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或“4+n”融资试点任务的项目择优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同时,调剂部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严格执行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各地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民政、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卫生、商务、体育等渠道相关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公有住房的,由其产权单位按居民约定比例出资。
《方案》还提出,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优化贷款流程和授信进度,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居民户内改造和消费提供融资支持。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八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注重居民参与,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扎实做好民意征求,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
(二)坚持统筹兼顾、一体实施。做好全区各部门专项任务(如截污纳管、雨污分离、垃圾分类、智慧安防、消防、电梯加装等)和专项资金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一体实施,减少扰民。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区分改造类型,内部及周边空间资源匮乏的小区,以基础类改造(即以消防、安防、管线、道路、绿化、楼体等基础设施改造)为主;内部及周边空间资源较富裕的小区,实施综合类改造(即在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基础上,通过空间挖掘整合,进一步增设养老、托幼、助餐、停车场、特色文化等服务和功能)。强化设计引领,按照“必改项”和“可选项”的菜单式改造内容设计改造方案,做到“一小区一方案”。
(四)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实行各单位联动机制,强化联审作业,落实区级统筹、部门负责、街道实施的责任分工,发挥社区与居民沟通协调作用,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
(五)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培养共建共享共治理念,坚持改造与管理并行,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提高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同步制定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等办法,建立“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
主要为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5年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目标。
2019年试点先行,开展景芳二区1个试点项目,30幢、约0.131万套、6.65万平方米,优化政策保障、建立工作机制。
2020年全面启动,至2022年底全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约73个、941幢、约4.38万套、250.13万平方米。其中2020年改造7个、186幢、约0.84万套、49.43万平方米;2021年改造43个、485幢、约2.45万套、132.05万平方米;2022年改造23个、270幢、约1.09万套、68.65万平方米。
(三)改造内容。
以《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为指导,实施“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改造,重点突出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
对影响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根据小区实际列入改造内容。
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实施加装电梯、绿化提升、增设停车设施、打造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等,落实长效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功能。
努力挖潜空间,加大对老旧小区周边碎片化土地的整合利用,对既有设施实施改建、扩建,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通过插花式征迁或收购等方式,增加养老幼托等配套服务设施。
(四)改造程序。
1、计划申报。
各街道于2020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的民意征求工作,并报送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申报项目需符合“双2/3”条件,即业主对改造同意率达2/3,对改造方案的认可率达2/3。
(1)征集改造需求。各街道组织对辖区内存在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所有老旧小区开展调查摸底,向业主征求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针对业主对改造同意率符合2/3的项目,收集改造需求、掌握重点、形成项目清单。
(2)制订初步方案。根据项目清单和居民改造需求,由所在街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同步制定居民资金筹集方案,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物业服务引进等长效管理方案,报办公室初审。
(3)公示与申报。对初审通过的项目,由街道组织对改造方案在项目范围内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针对改造方案认可率符合2/3条件的项目,报办公室对项目改造类型、资金预算及匹配方式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改造计划。
2、计划下发。根据领导小组对申报计划的改造总量、改造类型和资金配比的讨论结果,结合区财政承受能力,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确定老旧小区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和资金预算,由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年度改造计划。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街道牵头组织落实改造方案深化、招投标、工程实施、监管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方案联合审查、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
(1)方案联合审查。由街道委托设计单位对改造方案进行深化、完善,编制改造项目的扩初设计成果。由办公室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对扩初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后出具联审纪要和概算审核意见书。
(2)招投标。由街道向区住建局提出施工、监理招投标申请,鼓励采用epc方式和全过程咨询。在申请办理施工、监理或epc和全过程咨询招投标时,需提供由办公室出具的联审纪要和概算审核意见书。
(3)工程实施和监管。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街道负责组织成立居民监督小组,对改造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区住建局指导街道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并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检,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办公室组织区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街道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5)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由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按照改造前制定的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九
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本项目是对寒亭区区委区政府小区、区检察院小区、区商业总公司小区、原区财政局家属院、区人社局友谊路小区、区人社区文化街小区、区市政工程公司小区、原房管局小区实施供热管网及楼内立管的改造。
由于本工程总工期约43天,工期紧,材料存放地、材料加工场地和安装施工场地狭窄。各个小区比较分散,且住户多。为确保工期,各单位、各专业队、各工种交叉作业较多,相互干扰大,施工难度大,施工要科学组织、周密计划,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团结协作,在施工前必须预先做好现场调研及勘察工作,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性方案;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圆满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1、施工管理人员准备: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负全责,是质量第一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是本项目技术和质量的直接领导,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指导。
(3)工程技术部:协助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4)施工员: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检查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按照规程、规范、设计图纸编写技术交底、指导班组施工操作,每个分项完成后,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及时填写施工技术资料。
(5)质检员:严格监督生产班组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参加隐检,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6)施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定施工,及时进行自检、互检,保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施工班组为一个土建施工班组、两个管道施工班组,约投入50人。
2、技术准备:
依据甲方、设计批准的施工图,及时准确的做出施工预算,施工图预算经批准后送材料部门筹备。
设计交底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全面熟悉设计图及有关文件,领会设计意图,编制详细的分部工程实施性方案和各工序施工书面技术交底。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工程内容交底、组织工人进行学习,使所有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心中有数。
3、劳动力准备:
开工前认真组织安排好劳动力,开工后立即开展施工,劳动力安排见附表。
4、设备选型、主材审定:
按图纸、国家标准、施工进度计划,提前作好各种材料、设备、机具的进出场计划,确保订货质量及到货日期和数量。及时同甲方、设计及有关方面取得联系,明确各种材料、设备的供货渠道和特殊要求,然后按供货厂家资质等情况配合监理申报,获得批准后及时签订购货合同,确保材料、设备的到货时间。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准备: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需用量计划见附表。
6、现场临时设施:
若我公司中标,将积极落实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如现场办公场地、生产生活场地、仓储地点、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
1、施工工期安排:
工程拟定20xx年6月8日开工,20xx年7月20日完工,并组织验收。
2、施工进度计划表(见附表)。
3、施工部署:
(1)总体施工部署:根据本工程工期紧,战线长,不可预见因素多的特点,分两个施工队平行施工。
(2)沟槽开挖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人工清槽底的方法进行施工。
(3)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加大协调力度,有施工作业面应灵活机动的积极施工,保证整体施工计划的落实。
(4)生产组织: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计划,把任务落实到班组,实行“周计划、日检查”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主持协调会,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
4、施工任务划分:
(1)土建作业队负责:所有沟槽(含工作坑)的开挖及回填施工(含砂垫层)以及路面恢复施工,支墩的浇筑等。
(2)管道安装作业队负责:负责直埋管道、阀门等的进场、下管、管道及阀门的安装,室内立管安装、管道水压试验及管道的冲洗、系统调试。
1、直埋管道工程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1)直埋管道工程施工流程:
路面拆除、管沟开挖--铺砂垫层--管道安装及保温—支墩浇筑及固定支架安装--超声波检测焊口--防腐保温修补、管道接口保温--管顶填盖中砂—室内立管安装--水压试验--管道冲洗调试—路面恢复--竣工验收。
(2)土方开挖应按本设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开槽上口宽度要求时,应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进行边坡支护。
(3)土方开挖前应制定对开挖范围内的各种障碍物(已有地下管线与构筑物、相邻建筑物和地上设施)的保护措施并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和配合。沟槽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清底,开挖前必须与甲方和有关单位协调地下是否有管线和电缆,采用人工开挖探坑的方法来探明地下管线和电缆等。
(4)管道焊口处需要人工开挖工作坑,管道两侧及底部的工作坑不得小于600mm。
(5)土方开挖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沟槽边护栏、夜间照明灯及指示红灯等设施。
2、室外管道安装:地下管线的保护。
混凝土路面开挖使用人工开凿,管道土方沟槽采用挖掘机开挖为主,人工清底为辅。开挖过程中,注意观察土质变化,对有塌方迹象的路段采用支撑围护。
挖掘机开挖至槽底标高10~20cm左右,预留槽底土不挖,由人工清除,修整槽底。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xx〕23号)和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86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根据省、市各级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具体方案如下:
适老化改造旨在以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为本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安全性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改造,从而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是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宜居环境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适老化改造是指用于缓解、抵消或代偿因高龄、失能、残疾带来的居家生活或活动障碍的设施及各种产品;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地面、门、卧室、厨房、卫生间等;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呼叫、康复辅助等方面。
(一)硬件设施改造。
1.地面、门:实现出入口、通道无障碍改造,消除地面高度差,保障轮椅进出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处理(比如防滑砖、防滑贴、防滑地胶、防滑垫等)。
2.卧室:配置护理床、床边护栏(抓杠)等。
3.卫生间、洗浴间:浴室加装安全浴凳或助浴椅;在坐便器、浴室、通道等安装安全扶手;蹲坑加装坐便椅或更换坐便器;改造台盆进深空间,保障轮椅进出。
4.厨房: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留足容膝空间;加设中部柜等。
(二)智能化服务设备。血压计、血糖仪、智能床垫、感应灯、闪光振动门铃灯等。
(三)生活辅助适配。助行器、拐杖、轮椅、移位车、洗头盆、护理床、防褥疮垫、床边助力扶手等。
(四)安保设备。火灾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煤气报警器;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更换室内严重锈蚀或即将损坏的水管等。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具体参照《广东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需求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申请适老化改造家庭需具有本区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本区,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年满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家庭。
已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享受过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家庭不适用本方案。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如需老年人迁出改造的,需自行寻找他处临时过渡;孤寡老人由各街道负责协助其在邻近的养老机构过渡。
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上门评估、产品设备、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费用)按实结算,补助经费最高标准为10000元/户,超过部分由改造家庭自负。
区民政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第三方组织(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项目施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协助推进适老化改造落实,各街道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接受区民政局指导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补助经费,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确定项目支持单位;对改造项目进行抽查监督。
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统筹使用中央、省、市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区级留成彩票公益金及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区卫生健康局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老年健康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牵头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区扶贫办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区残联协助做好相关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衔接。
各街道负责项目组织,做好本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审定工作;负责第三方履职情况的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监管、验收审定;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
各村(居)委负责项目实施,做好本村(社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受理、审核和公示;负责第三方履职情况的全程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核、监管、验收;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
第三方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制定;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1.确定项目对象。
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各村、社区先行排摸,协助申报家庭开展申请工作,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村、社区初审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审定,街道审定结束后报区民政局备案。
项目家庭确定后,第三方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入户开展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确定项目家庭改造经费预算和改造方案(见附件3和4)。
3.组织工程施工。
第三方组织施工时要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时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项目家庭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4.开展检查验收。
施工完成后,各街道组织村、社区和第三方按计划方案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形成费用决算表和验收表(见附件5和6),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将适老化改造项目备案花名册(附件7)报区民政局,对验收不合格的需按验收组要求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要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的高度,将此项工作列入养老服务重点工作,成立适老化改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在改造过程中注重操作流程和改造标准的规范和统一,坚持规范运作,严格审批、方案制定,按照规范要求编制预算,制定施工、监理、验收,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把关。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街道要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按照区里统一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落实责任,要有重点、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同时,要及时向区民政局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一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11608,位于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改造总面积15.1575公顷(原发证面积共16.6218公顷,土地权利人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3号,面积为50061平方米,和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4号,面积为116157平方米。土地证总面积16.6218公顷减去改造总面积15.1575公顷等于1.4643公顷。1.4643公顷为当时发证重叠面积),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市塘厦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20xx年5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年产值为500万元。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地块由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投入10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居住、金融商业、道路、绿化用途,总建筑面积为292556.3平方米,预计年产值将达到5亿元。
6、道路用地面积为23188.2平方米;
7、绿化用地面积为3479.5平方米。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各镇(街道)要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及等级评定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全部清零。对于新成立的养老机构,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联动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并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是否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等内容。结合隐患大排查和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结果,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台账,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活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结合养老机构质量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符合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将会同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单位(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准备实施《安全基本规范》情况进行分类指导,20xx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根据民政部等四部委印发《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拉网式排查结果,依照消防安全状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顺序,建立包含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工作台账,要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并利用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民办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民政官网、两微一博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单位(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在20xx年底前打造成行业示范单位(机构);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机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单位(机构)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xx年9月至12月)。各单位(机构)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本方案重点任务、拉网式排查和养老机构服务评估结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因地制宜抓好整改。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单位(机构)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因院制宜、由易到难,逐个整改。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全面复查,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帮助存在整治困难的`养老机构完成整改,对经过督促指导仍然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单位(机构)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分析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确保在20xx年底前存量养老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整治到位。
各单位(机构)要形成20xx年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档于11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邓迪伟处。20xx年起,每年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10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榕民〔20xx〕181号)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现具体通知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依据,按照养老机构自主创建、第三方机构规范评审、政府加强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实现职责清单化、管理制度化、隐患查改规范化、设施器材管理精细化、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灭火救援演练实战化、档案建设标准化。
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xx)、《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xx)、民政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民函〔20xx〕280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闽消〔20xx〕171号)等规范文件要求,在20xx年已完成行业标杆示范养老机构打造的基础上,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11月底前实现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指导督促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各街镇负责配合督导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前期自查自纠准备工作、检查工作及整改情况跟进。
(一)全面动员部署(20xx年8月底前)。我局将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辖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进度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宣贯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讲解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的内容、任务、标准、措施等,全面铺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培养一批抓工作的“明白人”。
(二)推动标杆引领(20xx年8月底前)。各街镇要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项达标创建工作任务。
(三)严格对标自评(20xx年9月底前)。各街镇要指导养老机构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消防设施、日常管理、隐患查改、培训演练、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对照《福州市鼓楼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表》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深挖细查机构内部存在的问题隐患,剖析根源,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实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能力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邀请消防领域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提升消防工作质效。
(四)开展联合考评(20xx年11月底前)。我局将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联合考评组对养老机构的标准化材料进行验收,并开展实地检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邀请消防领域专家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考评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养老机构”,转入消防安全常态化保持和管理。我局及消防大队将在福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联合考评及信息报送工作,确保20xx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是有效防范化解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镇要把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一指导。各街镇与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深入养老机构进行联合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养老机构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机构自防自救能力。
(三)注重统筹推进。各街镇要指导养老机构将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与消防安全三年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压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整改消除一批隐患问题,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请各街镇向辖区养老机构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及工作措施计划的时间节点做好指导工作。辖区有养老机构的街镇需在每月12日前(9月起报送)将《消防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进展表》(附件2)报送区民政局,其余养老服务场所参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提升。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四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86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xx〕44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以下统称居家适老化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每年改造1万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二)基本原则。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申请。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2.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3.市场驱动。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监理等)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强化政策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4.规范程序。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质量关,防止改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特别注意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不能占用公共部位或对他人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一)实施对象。
已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二)补贴条件。
实施对象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属于高龄类别,指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依据身份证为准);申请者属于失能类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护理补贴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脱贫人口中的老年人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xx〕178号),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6项指标综合评估,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申请者属于残疾类别,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
2.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3.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纳入分散供养范围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在完成7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23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以上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总体内容,在设计、施工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自身需求以及拟申请改造住宅的实际等因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进行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步骤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4月底前):制发总体方案,分配任务,政策宣传;。
(四)总结评估阶段(每年11月底前):总结评估,形成报告。
(一)积极筹措资金。各地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科学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扩大社会参与。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保险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三)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上门提供照料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当地智慧养老平台管理,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强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应用,加大高质量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居家适老化、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更好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二)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政和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各级彩票公益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协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银保监局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扶贫办和残联要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查,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人口、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明确各方职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内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实施对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选定改造施工机构;科学评估实施对象家庭改造需求,确定改造施工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和补助标准等;负责细化明确过程监控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改造施工方案落实落细;牵头做好竣工验收和相关费用结算及资金拨付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评估改造实施对象申请、提出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协助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组织逐户实地竣工验收等。施工单位负责依据改造施工方案制定具体施工计划;负责与申请改造实施对象家庭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权责;负责填写改造前后对比档案,保存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对比图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市(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改造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市、州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情况,请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湖北省民政厅。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五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汇总16篇)篇十六
xx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