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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一
云浮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报名时间从2003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同时,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报名。报名人员须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和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
联系电话:云浮市财政局会计科8839023。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二
哈尔滨市人事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6〕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二)管理办法。
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文件执行。
(二)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黑人发[2004]124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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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三
日前从全国会计考办获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0、21日举行。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有关负责人提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
5月20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0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5月20日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0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1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四
报名地点:石狮市财政局(石狮市公务大厦1213室)。
联系电话:88710299;
报名条件:在石狮工作的财务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高中学历以上的毕业证、身份证三证原件。
石狮市财政局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五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日期:2006年5月20、21日。
三、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0日-10月24日(双休日休息)。
四、报名地点:三县报考人员到县财政局会计股报名,市区报考人员到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三楼市会计考试办公室报名。
五、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2076967、2048890。
注:报名条件与上年相同,报考人员可登陆蚌埠市财政局网站“财会园地”查询,网址:/。
蚌埠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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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六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1月4日至201月12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年1月4日至1月12日(期间节假日休息,不发放证书)。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来源:考试大。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1号(初级(师))、12号(初级(士))、13号(中级)窗口。
发放办法:
1、单位统一领取:各有关单位凭单位证明领取本单位本年度合格考生的资格证,证明中需列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及报名发证登记表。
2、个人领取:本年度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到以上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以及报名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需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1、如合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请拨打电话83777159查询补领证书事宜。
2、如考生证书相关信息有误的,请于2007年1月20日前,提供相关证明,以便及时换发证书或者修改。
3、以下考生因特殊原因,证书未到我中心,请等待通知领取:黄锦萍、何明、苏丽。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七
韶财会〔〕19号。
各县(市)及曲江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及驻韶各有关单位: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各县(市、区)财政局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和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12月底止。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20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定于20l0月17日至28日,各县(市、区)财政局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报名人数及考试用书征订数上报市财政局。考生信息资料于11月5日前报送。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市直单位及武江、浈江的考生到市会计辅导站报名,各县(市、区)的报名点设在当地财政局。报考人员须填写《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并填涂考生信息卡,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六、报考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37号)精神,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各县(市、区)代收的考务费、书费,必须于上报考生信息资料的同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十月八日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八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17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设2个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资格考试设3个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年度,报名参加中级考试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须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的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省内跨地区的报省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在出具证明后,对该考生的成绩档案做销号处理,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证明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证或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深圳财政部门注册登记的。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以下简称《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04年12月底止。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九
1、报名信息校对时间:在“报名信息校对”栏目里选择“您报名的.考试”里的“200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然后在“输入您的身份证号”栏里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后,这时将会显示您的报考信息,请认真校对,若有误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更正申请(请用a4纸)在2005年1月28日前到我中心进行更正,逾期没有提出更正的,则视为您报考的信息是正确的。若有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
一、报名时间:
10月11-15日为领表时间,持有省,市直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到粟康街18号9楼领取报名表。持有各区,县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到所发证区,县财政局领表。
10月16-25日为个人报名时间,持有省,市直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可直接到粟康街18号3号楼报名。持有持有各区县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到所发证区,县财政局报名。
各区报名地点:
新华区:水源街58号3楼,电话:7828034;
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20号,桥西区政府6楼606房间,电话:3015434;
桥东区:长征街48号(桥东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电话:5996817;
二、携带证件:
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保留原会计证的同时带会计证),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咨询电话:6035346.
2004年10月10日会计。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一
近日,人事处人才办发布了关于20护士资格考试的通知,下面是详细内容。
关于年护士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
1.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至2017年1月5日,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
二、人才办现场确认时间及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后请于月16日至年12月23日前往人事处人才办(职改办)提交报名材料,请报考人员注意现场确认时间!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内容:
1、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考点必须填写为‘省直’,考点写兰州或其他地区的无法现场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须与网上报考学历相符)。
4、收费标准:护士资格考试每科60元。
人事处人才办(职改办)。
2016年12月15日。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二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1、22日举行,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三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5月16—20日如期开考。继去年初级会计考试全面实施无纸化考试后,今年无纸化继续扩围,将在广西、吉林、天津、北京、陕西、重庆等6省(区、市)开展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这是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去年初级无纸化考试全面铺开,各项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完成。”在肯定去年考试工作成绩的同时,财政部会计司巡视员应唯代表全国会计考办,就做好20的考试工作,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思想上切不可麻痹松懈;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确保试卷的安全;三是检查考点考场安排,做好准考证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四是狠抓监考环节,维护考试秩序;五是落实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六是各方沟通协作,共同做好会计考试工作。
据悉,《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及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制定印发,在考试组织、技术要求、考场设置、人员培训、工作流程、题型题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切实做好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以及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奠定了基础。
“积极作为、问题导向、服务考生”,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主任冯卫东用了短短12字概括了前一阶段的工作特点。之后,他又对下一阶段考试工作提出了五点指导意见:一是以考试创新提升会计人员胜任能力,为市场主体价值创造提供人才支撑;二是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持,扎实做好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及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三是以签订考试工作责任书为抓手,明晰工作职责,强化薄弱环节;四是以维护考试公平为目标,严肃考试纪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考试值班和报告工作,不断提高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此次全国考务会不同于以往之处,还在于改革创新的氛围充盈整个会期:既与时俱进,抓紧修改无纸化考试相关考试管理规则,又瞄准近年来考生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研究拟订相关管理办法;既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讨论规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后评审相关工作,又放眼未来,深入探讨会计资格考试如何适应经济新常态,为财税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
据了解,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近几年持续推进。2015年度将有近130万人使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四
200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地报名已经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进行报名,现提供部分地区的报名资料,以便大家及时报名。
省份?地级市???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电话?
上海??????9月20日-9月29日上海报名通知。
四川?成都???9月18日-9月30日??财政局??028-86641779。
自贡???9月20日以后????财政局?0813-2109264。
湖南?湘潭???9月16日-9月30日??财政局??0732-8276050。
湖北:武汉?9月16日-9月30日财院大楼高雄路一号027-85734302。
麻城市??10月1日以后???财政局??0713-2928855。
恩施市??已经开始,9月底结束?财政局??0718-8252662。
宜昌???9月15日-9月30日??少年宫2楼0717-6221972。
河南?获嘉??9月15日以后????财政局??0373-4591051。
周口???9月15日以后????财政局??0394-2552738。
义马????9月15日以后????财政局??0398-5830659。
三门峡???9月15日以后????财政局?0398-2905111-8409。
洛阳????9月15日以后????财政局??0379-3259413。
信阳淮滨??9月15日以后????财政局??0397-7761797。
山东:德州?11月1日以后????人事局考试中心?0534-2345119。
辽宁:沈阳?10月10日以后????财政局024-22826774。
安徽:合肥?10月3日-10月15日?正通大厦???0551-2640442。
蚌埠10月3日-10月15日0552-2072957。
安庆10月3日-10月15日0556-2173541。
淮南10月3日-10月15日0554-6667335。
浙江:嘉兴??10月1日以后??财政局六楼??0573-2031504。
河北:石家庄?9月16日-9月26日财政局,各区分点0311-6035347。
邯郸???9月、10月?????财政局西1楼??0310-3055759。
保定??9月16日-9月26日?????????0312-5026735。
廊坊9月15日以后0316-2052985。
唐山??9月15日以后???唐山市财会培训中心?0315-2823796。
山西???太原?????9月中旬??????0351-4129477。
大同??10月5日以后???财政局?????0352-5022363。
黑龙江:哈尔滨?9月10日以后?人事局考试中心?0451-4853230。
齐齐哈尔??9月10日以后???人事局考试中心?0452-2426121。
牡丹江???9月10日以后??人事局考试中心0453-6286158。
江西:南昌?9月16日-9月27日??财政局??0791-6692073。
九江????9月20日以后????人才交流中心?0792-8581716。
海南:海口?9月20日以后????????0898-66257593。
甘肃:兰州?9月25日以后????财政局??0931-8462599。
青海:西宁?9月15日以后?????????0971-6310707。
西藏:拉萨?9月5日以后???财政局会管科0891-6332055。
贵州:贵阳?9月25日以后????会计大厦?0851-5806534。
广西:南宁?9月16日-9月30日??财政局??0771-5622625。
贵平????9月16日-9月30日??财政局??0775-3382370。
广东:广州?9月9日到9月20日???广东报名通知。
福建:厦门?9月15日以后???人事考试中心0592-5208013。
江苏:南京?9月20日-9月30日?各区财政局???025-3796520。
内蒙古:呼和浩特?已开始,9月25日结束?建设银行0471-6957946。
江苏:南京?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南??025-3796520。
镇江???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0511-442249。
苏州????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0512-68645835。
南通????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0513-5594127。
连云港???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0518-5521543。
常州????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0519-6626199。
无锡????9月20日-9月31日?各区财政局???0510-2793127。
会计。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五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8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设两个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资格考试设四个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从起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的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省内跨地区的报省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在出具证明后,对该考生的成绩档案做销号处理,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证明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证或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深圳财政部门注册登记的。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12月底止。
深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六
根据省考办通知精神,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12月1日至10日进行。凡需报考的会计人员,请携带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及一寸照片3张到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条件见各报名点。
报名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报名。市直及部省属在通单位的考生到单位所在地的区财政局报名;银行系统的考生到所在各银行报名;个体、私营企业的考生到南通市工商联报名。联系电话:崇川区财政局5128817、港闸区财政局5609718、开发区财政局3596080、工商联5111299.
注:
(1)20的考试用书与的相同。
(3)考生自主选择培训点。
(4)教材与辅导书由考生自主确定是否购买。
南通市财政局会计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