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通过阅读书籍、文章等之后,对所得到的感受、思考和体会进行总结的文字,它能够帮助我们深化对作品内容的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数篇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雾都的孤儿终于逃离了那可怕主人的魔爪,然而“避坑落井”的他却被费金等人组成的盗窃集团抓获。他们怂恿纯洁善良的一个孩子去偷窃。可世事难料,他却逃了出来。从此,他和他的朋友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深蓝的天空依然存在,但那时却是一颗温暖的心。深蓝的天空和温暖的心构成了一幅和谐的画面……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无不展示了生活的真谛——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也许你现在并不幸福,但幸福要靠你的一双手去争取。请记住,幸福就在你脚下!
拥有一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是你人生的一大乐事,因为她教会了你如何生活与学习。
让我们的心不再冷漠,让我们的情绪不再低落。
让生活温暖我们的心,让平和的心态调整我们的情绪。
愿你我都有一颗温存的心。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二
比起奥立弗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么的绚丽多彩,那么充满幸福。我们从型在父爱、母爱的包围里成长,他们给予了我们无尽的爱与无尽的关怀。人们都把我们儿童看作是祖国的未来,含苞欲放的花朵。我们今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在这广阔的蓝天下,尽情发挥自己。我们的童年无比灿烂,而我们眼里的世界充满了美好,祖国的未来属于我们,那片蓝天将是我们未来展翅飞翔的地方!
同学们,让我们一齐奋发图强,一齐记住“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吧,只有好好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生活在一个阳光般的美好世界吧!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三
在读完名著《雾都孤儿》后,我无比佩服主人公奥利弗,他面对自己悲惨的人生,充满勇气、智慧,最终找回自己丢失的身世及亲人,获得了幸福。
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全名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个身份卑微的男孩。在济贫院出生,已经是一个悲剧,可母亲刚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逃离济贫院后,又不知不觉落入贼窟。他刚感到人世间的温暖,却又被带回了贼窝。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为什么要忍受这样残酷的命运?为什么明明啥都不知道,却要被要求去“做贼”?自己信任的人为什么要背叛自己?因为他们是冷酷的小偷,是万恶的扒手!奥利弗充满勇气,最终被好心人救出。他善良的天性与助人的美德驱使他帮助他人,得到了别人的照顾。
在贼窝里,唯一真正愿意帮助奥利弗的南希,为了揭露他的身世,惨遭小偷凶残的杀害。在南希献出生命后,奥利弗终于不再是个身份不明的孤儿。正因为他的勇气与善良,才使他的生活渐渐走向幸福。通过奥利弗的命运,我看到了英国19世纪最底层人民黑暗和虚伪的生活。
我们的身边,也有孤儿院,有多少不幸的孤儿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他们与我们不同,他们面对人生,需要很大的勇气。在美国,有一名叫莎拉的女孩,生于20xx年6月。她幼年曾经历多种磨难,其中了令她绝望的是,被烧伤失去了七层皮肤,伤情严重致使四肢黏合在一起。但她不向命运低头,忍着刺骨的剧痛,认真地练习走路,一点点地恢复了健康。她还努力地学习知识,勤于运动。她的事迹与精神感动了一对夫妇,幸运地被他们收养。他们面对困难都挺过去了,更何况是我们呢?我们拥有爱我们的亲人,就更应该勇敢面对人生,不轻易向命运之神低头认输。
贝多芬所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面对无论多么悲惨的命运,我们只要把它当作一个游戏,输了这次,总会赢得下次。只要有勇气,一切事情皆有可能。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四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五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六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七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街道的每一处,雾都又迎来新的一天,渐渐散去的雾里充盈着爱的味道。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八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真的无法想象奥立弗在他九岁前的生活是怎样的。瘦弱的身躯,浑身是伤,但有着顽强的意志能让他独自面对饥饿、寒冷、孤独。
让我感触很深的是,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为了独自侵吞父亲的遗产和发泄心中的怨恨,出重金让强盗头子费金把奥立弗培养成了小偷,直至送上绞刑架。良心未泯的女扒手南希小姐知道了他的阴谋后,对奥立弗十分同情,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们的罪恶计划告诉了露丝她们,回去后便惨遭蒙克斯杀害。警察围剿了贼窟后,费金一伙纷纷落网。
当小偷们竭力要把他训练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扒手时,生性善良的他甚至不知道扒手是什么意思。当知道让他干得是罪恶的勾当后,死也不愿意屈服。读到这里,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身上有那么多的美好品质:坚强、勇敢、善良和正义。奥立弗宁愿自己承受巨大的痛苦,也不愿意去做一个小偷,虽然那些小偷拿各种好处诱骗他,他都不为所动,他心中始终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始终怀有一个美好的信念。
与奥立弗相比,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我的生活多么幸福。我有父母细心的呵护,我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老师们的淳淳教导。可我总是觉得不满足,常常抱怨父母。在学习上,也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想放弃,没有一点毅力。读了奥立弗的故事,心中始终涌动着一个念头:人活着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向命运低头,因为命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九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一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二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三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程英的忠贞不渝、忍辱负重,不禁令人动容。其精彩之处,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赵氏孤儿》最后的结局,便是赵氏孤儿知道了真相后,手刃仇人,报仇雪恨。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而选择选择报仇的。这集中反映了中国的悲剧文化精神,也突出体现了中国人一向看重的道、忠、义等情怀。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许多人不能够理解《赵氏孤儿》中体现的忠义精神,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义士能为了一个孩子而轻易地去死。其实,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倒不如说为忠义而亡。
《赵氏孤儿》中所体现的善与义,仁与忠,也是我们当今时代所需要的英雄气概、英雄精神。它能激发我们民族气节的情愫,这种忍辱负重、这种忠义精神,堪称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瑰宝,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后世们。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四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五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我极其推荐大家看一看《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第十六章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六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第十六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鸡长大了就变成了鹅,鹅长大了就变成了羊,羊长大了就变成了牛...牛以后啊,馒头就长大了,馒头长大了就坐火车,坐飞机...那时候啊,日子就越来越好了。”
以上两段话,是富贵(葛优)对他儿子以及外孙(馒头)讲的,第一段是给儿子讲的,第二段是给外孙讲的。都是充满希望的话。看过不少人都拿余华的小说原著和电影比较,说小说更震撼,因为小说里面富贵身边的人最终一个一个都离开了富贵。小说我是没看过,以后也不想去看。为啥非要这么冷血呢。我喜欢开心的结局,哪怕开心的结局有点假。更何况,电影的结局还是很真实的,仅仅是一家人剩下的几口人围在一起吃饭,简单的幸福。
题外话,片子中居然能同时看到姜武和郭涛,实属意外。因为我感觉现在的郭涛和姜武有些类似,不适合在同一片出现,但是当时郭涛还挺瘦啊!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作文。
昨天下午,我用了三个半小时的时间读余华的《活着》。读后,说不出的感觉,伤感?残酷?同情?无奈?似乎都有,但一切都归于淡然,生活就是这样。无论有多么艰辛凄惨,依然要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小说的结尾写着,《活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一个老人,年轻时放荡不羁,待家道中落,挑起破落的家,生活苦难之极,再加上亲人的陆续离去,心中的悲苦,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是悲的极致了。但是,他活着……坦然面对生活的苦难,也坦然面对自己的生命。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就应该学会知足。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活着》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农民福贵的一生,然而就是这样平凡的人却拥有着不平凡的一生。
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明白,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高中的我大概就是太在乎那些所谓的‘别人的看法’,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或许……放飞自我呢?何不大度一点呢!笑对人生吧!
加油,有梦想的少年!
逝者已矣,风烟俱净。《活着》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人的一生看上去很漫长,可也许在不经意多年以后看来,也不过如此。会有很多阴差阳错的巧合。比如在打仗时福贵一定没有想过,多年以后,他和春生的相见竟是因为他凄凉落魄的晚景?他的一生有几十年的漫漫岁月,可我们花一个下午便能读个大概。
实际上并不长。我们看见了他的一生,除了年轻时风光的一段日子,就剩下苦难了。不过他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在自己经历的岁月里,有苦难,更有幸福。他相信无论是自己的妻子儿女,还是女婿外孙,都是最好的。因为他曾切实经历过那些人和事,所以他才能在时光的磨砺中乐观坚强地面对世界。
几十年的时间对于历史无足轻重,可是对于他自己,却意味深长久远。在接踵而至的打击中,惟有坚强的意志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