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双方明确了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实现互利共赢。这些合同协议范文在实际应用中反映了合同法和法律实践的要求。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一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内财产协议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甲男乙女双方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后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签署:“一、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1.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一套,该房屋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的银行抵押贷款部分及装修投入归乙方个人所有,无论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皆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财产的处理:房屋归乙方所有,未偿还的银行抵押贷款归乙方偿还。”婚后不久,因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判令双方离婚,判令按婚内协议分割共同财产。甲答辩称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内容系甲对乙的赠予,由于涉案房屋并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故甲有权行使撤销权。
原告主张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应该归原告所有。
被告答辩称婚内财产协议关于房屋的约定属于赠予,根据赠予的规定不动产赠予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
根据原告主张及被告答辩,案例中争议的焦点就成为协议原告能否依据婚内财产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
无论是原告的主张还是被告的答辩,如果想被法院认可,均离不开通过恰当的请求权基础对各自观点进行论证。萨维尼说,一切的进步在于方法,不管你能力多高,不管你多么勤奋,最重要的还是在于方法,因为方法才能使我们的学术研究进步。因此,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请求权基础的探析对解决任何一个案件均十分重要。
具体到本案,原告的主张欲获得法院的'支持,其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支持被告抗辩的法律依据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寻找合理结论的过程也是演绎推理的过程,演绎推理遵循的是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样一种结构。在推理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大前提进行解释。
被告答辩所依据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根据该条,适用该条的前提为,1、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的约定2赠予方所赠财务为其单独所有。而本案的小前提却是这样一种情况,原被告婚内协议约定的确是双方所共有的房屋。所有,没有适用该条的余地。
同一案件看似存在不同请求权基础时,我们需要通过运用法律逻辑的基本原理,通过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对案件进行论证,特别是通过对大前提的合理解释及要件结构来排除不合理的法律依据,从而使自己的结论进一步得到确信。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二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相关法律知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女方在哺乳期内能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
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果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的条件
哺乳期离婚赔偿是女方在哺乳期,也就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所期望获得一种赔偿。但不是所有在哺乳期进行离婚的女性都可以获得这一赔偿,那么想要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当事人中的男性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方在哺乳期离婚可以获得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上述四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当然,哺乳期内,为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也是不得提出离婚要求的。
一、离婚转移家庭动产怎么办
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处于“冷战”或“交火”期,面临离婚困扰的双方很难象正常夫妻一样在家里相处。因此,有30%以上的夫妻一方选择了分居,即使由于条件限制仍在一室“留守”,但“家”的概念也只是一个“旅馆”,或成为了一个发泄愤怒的地方。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序,一方会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娘家”或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
1、注意收集和保管家具、电器的购买发票;
2、如果预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的可能,请二位朋友到家里,用摄像机将家电拍摄后,请朋友作证词,在家庭财产清单上签字。
3、发现家电被转移后,立即报警,加强法院采信力度。
二、离婚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3、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一、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因为隐匿财产是我国法律不允许的行为。
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二、如何防止离婚转移财产
夫妻关系融洽时,谁也不会想到离婚。一旦风云突变,离婚大战在即,夫妻关系变得紧张时,双方难免都会在心中打起小算盘。其首要念头就是想着如何转移财产,如何为离婚诉讼做准备。
1、财产公证或协议;
2、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3、夫妻对存款设联名账户;
4、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
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者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在实践中持有这种观点的法官还不在少数!至于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再次本人不好评论,但至少在这样的观点下,造成了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
2,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这种原因造成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形最为普遍,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了解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
3,当事人的软弱造成难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的保护,结果造成了侵害人不断的升级,一旦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了。
4,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当有些受害人实在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不得不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来了能够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此次事件不做认真的处理!!!受害人只能哀叹一声,等待着更为残酷的暴力!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三
离婚协议包含以下内容: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只有自愿离婚的协议才有效;第二,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愿意上子女跟谁最有利于成长就跟谁;第三,女子抚养费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生活费达成协议,上学、生病就医等的费用原则上凭票均摊;第四财产分割,包括房产、存款等的分割;第五,债权债务的处理;第六,其它事项。离婚协议的内容大体上就是以上这几项,如果双方觉得有必要,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当然,这些内容不是固定的,比如双方没有女子,也就不存在第二三项的内容,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是男女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要写完整;
二是要写明男方与女方是自愿离婚;
三是就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写清楚;
四是其它事项的处理。
五是男女双方签字。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怎么写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四
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
四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履行法定的离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双方自愿离婚,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户口、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双方虽然自愿离婚,但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或是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对双方要经过调解,如调解无效,则以判决方式解决。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五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军人离婚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六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七
双方协议离婚后,其中一方就离婚、财产或子女反悔的,具体说来根据当事人反悔的内容不同,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一年是除斥期,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
3、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八
本文为您列举了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协议离婚是什么?协议离婚又有什么实质条件,相关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本文为您解读了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的相关问题。导读:本文为您列举了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协议离婚是什么?协议离婚又有什么实质条件,相关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本文为您解读了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的相关问题。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离婚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法律快车网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整理如下: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九
意见稿中规定,一方婚前给付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结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给付财物方有无过错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接受财物一方予以部分或者全部返还。
将财物给付对方亲属或者他人的.,如果所给付财物未用于结婚或者所给付金钱未用于购置家庭共同财产,给付方与实际占有财物的受益人之间的返还财产纠纷另案处理。
离婚时已经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却发现自己分少了,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
意见稿规定,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但在离婚后1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法院未发现双方在分割财产时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则要驳回诉讼请求。
对股票等有价证券价值有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比例进行分配。此外,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组建独资企业的,在不变更企业组织形态的前提下,应当给予另一方以相应的补偿。
对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公积金等房改新问题,意见稿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
以上双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个性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砷已完全破裂,婚姻期间亦无生育子女,经彼此同意协议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二人各奔前程,本案离婚并经见证人二人确认双方确有离婚之真意,同意接受及遵守以下离婚协议条款暨共同签捺如下:
一、男女双方即日起同意离婚,并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省____市婚姻登记机关为自愿离婚之登记。双方并同意嗣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并不得有干扰他方之行为。
二、财产之分配:______________
说明:我们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离婚,共同签署本协议。上述协议能自觉遵守,并保证不侵害国家、集体,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见 证 人:______
住 址:______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见 证 人:______
住 址:______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五、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六、夫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七、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八、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九、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十、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一
女方: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____抚养,____每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_人民币抚养费。____每月逢双周周_____上午_____点到____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_____点之前送回____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__市_____号_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注:离婚协议书可由律师代书,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夫妻双方可选择由双方聘请的律师在旁指导或者见证。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____所有,____配合____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____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____自愿自筹_____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元部分,由____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_________(签字)。
女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二
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三
按揭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贷款买房,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很多人都通过这种方式购房。但这样的方式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如何在离婚后将按揭房过户,只有过了户房产才是属于自己的。为你详细介绍按揭房过户的内容。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 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 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过户流程是什么?如上文所说,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时,如果房屋还没有还完贷款的话,此时进行过户可能会比较麻烦,可以有房产证也可以没有房产证,不同情况下的过户手续是不一样的,这还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要是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问题,不妨向在线律师咨询一下。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四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既包括夫妻双方从房地产市场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也有夫妻双方根据房改福利政策购买的公有房屋。这么多种类的房产,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归谁呢?离婚房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不同的房产,在分割方法上是相同的。在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上,一般存在三种处理办法:
由于夫妻财产共同制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相对紧缺,而房屋通常又具有升值潜力,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妻离婚时均主张要求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同意采取竞价方式处理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人民法院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对该房屋的分割按照当事人双方协议的办法,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或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照房屋的最高竞价价格判决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对房屋所有权提出主张,在对方不持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由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取得,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参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的评估价值进行确定。
在少数离婚诉讼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特别是福利性房屋都不愿意主张所有权,而是想取得一定的房价款补偿后再另行选择购买房屋。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再行分割。
离婚后房子如何处理,如何分割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以上内容只是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分割方法的简单解析。对于离婚后房子归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有没有父母出资的情况等等。因此,离婚房子归谁是最复杂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想要确定离婚后房子归谁,还是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五
双方于____年__月相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个儿子(女儿),名______。
现在夫妻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性,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__方抚养,随同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对方全部负责,对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__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__方应于每月的1--5日之间交到__手中或转入指定的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方可随时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女方/男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应保证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过户费有___方负责;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3)车: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汽车归___方所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4)生意:以___方为法人的商业活动,由___方全权处理,任何盈利与债务都与另一方无关。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债务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旅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于知道违约事实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对方。鉴于____方要求离婚的原因,____方应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张某,男,身份证号: ,汉族,住南京市×市×路×号。
协议人:李某,女,身份证号: ,汉族,住南京市×市×路×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南京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现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张某与李某自愿离婚。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婚后购买两处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第一处房产位于南京市××区新寓×幢×室,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第二处房产处位于南京市×区×城×座×幢×室,购房合同是以男方、女方及双方儿子三个人名义购买,目前该套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该房屋合同价 ,按揭贷款200,000元,女方为主贷,男方为辅贷,目前尚有元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现双方约定:
1、离婚后,第二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及按揭贷款人变更手续,剩余按揭款项元由女方负责归还;第一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最终产权归属一方承担。
4、双方共同财产无遗漏,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主张财产权利。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双方婚生儿子由女方抚养,有关事宜双方约定:
2、每两年根据物价水平重新协商扶养费,直到儿子18周岁止;。
4、医疗费用中属于私人负担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当月支付。
六、男方有义务和权利至少每周给儿子打电话和每月探望儿子一次,探望时由男方负责接送,女方应予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或拒绝。每年儿子寒假、暑假由双方轮流照顾,法定节假日征求儿子的意见和双方的工作情况提前安排。
七、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签订: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六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由于女方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女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女性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男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七
____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____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______为主贷人贷的款______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的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____________所有,由____________给付______房屋折价款____________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____________万元—未还贷的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给付______的折价款____________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______有义务配合____________办理贷的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______不予配合____________办理房产转移而给____________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______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________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______支付____________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抚养,由________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____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____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_____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___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八
离婚协议人:张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王某,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条款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离婚夫妻债务分担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子女抚养权行使方式
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子女探视权行使方式
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周xx,身份证号
女方:王xx,身份证号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决定于____年__月__日共同到____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在上述第三、四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银行存款等外,并无其他财产或债务,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财产、债务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十九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争议的焦点除了财产问题外,主要集中在双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面,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从生理和感情因素看,未成年子女由母亲抚养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是绝对的。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是根据多种因素来考虑的。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明确了法院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首先,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其次,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其三,对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3)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其四,父亲和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有争议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二十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____________生下一女,名为____________。目前双方都觉得婚姻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再需要维持婚姻关系,于是自愿离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儿____________由乙方抚养,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方式如下:。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月应支付的维护费为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认同孩子的实际需求在逐年增加。因此,双方同意每两年增加10%的抚养费,直至年满18岁。
3、甲方每月探望其合法女儿________两次。具体方式是甲方每月第二、四个星期五下午去学校接____________回原告住处,星期一上午送____________回学校。寒暑假期间,甲乙双方轮流抚养,这次由乙方照顾,以此类推。
三、双方对现有房屋的分割协议如下:。
1、婚后双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的现房(即:市、区、路、楼、单元、房)归乙方所有;
2、房屋内现有的家具和家用电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应清偿仍欠银行的抵押贷款本息;
四、双方其他共同财产的划分是:。
1、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方所有;
2、双方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方享有和承担。
五、自己的衣物等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甲方应在离婚登记日前将个人所有物品搬出现房,否则视为放弃。
六、不及物动词相关程序的处理:。
3、双方办理按揭还款结算手续当天,双方共同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5、乙方应在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赔偿金;
6、甲方应在领取补偿前将户口迁出现有房屋。否则扣除定金5万元,剩余5万元由乙方在户口迁出后交付甲方。
七、相关处罚:。
2、如乙方因故延误超过三个工作日(含三个工作日),且未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经济补偿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内容自签订本协议时生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和/或最终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不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实用21篇)篇二十一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是怎样的呢?虽然我国法律中对离婚子女抚养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的问题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作一个简要的阐述。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抚养费”,包括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2、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探望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3、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强制措施包括拘留、罚款等内容,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法律知识的问题,如离婚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您好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