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月期间,我们将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并提供特殊服务。这是一篇关于服务月的报道,让我们一起回顾这个特殊的时刻。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一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节育、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
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不徇私舞弊,全心全意为育龄夫妇服务。
三、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四、美化环境,讲究卫生。
五、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确保上岗服务质量。
六、严格按照各科室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七、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禁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八、以计生“三大工程”为工作重点,提供全方位、安全、有效、便捷的计生优质服务。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二
6、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
7、沟通联络工商、社团、协会并协助建立合作关系,协调各行业产品价格,调解经济纠纷。
8、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9、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
10、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11、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12、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13、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14、核查验厂;
15、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16、岗前培训。
二、岗位设置。
主任。
副主任。
招商引资、岗前培训合同审批企业结汇商会财务、办公室。
(一)招商服务组。
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咨询、洽谈,跟踪服务引资项目;
2、协办来料加工企业立项手续;
3、协办合作、合资、独资企业立项手续;
4、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审批组。
1、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2、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合同;
4、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5、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6、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7、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8、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三)验厂组。
1、核查新成立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能力;
2、核查停产半年后重新申办新合同的企业经营情况;
3、核查申报新合同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核查加工产品超出原经营范围(即扩大经营或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的'生产能力;
6、核查拖欠厂租或工人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7、核查其它须验厂的企业情况;
(四)综合组。
1、文件资料收发、归档;
2、财务;
(五)培训组。
2、岗前培训班(外来人员)。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发布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车工、电脑文员)由成校招收学员统一培训后输出给企业。
(六)商会组。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倡导爱国、敬业、守法、文明。
2、发展和增进同港、澳、台地区以至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人士的关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发展,协助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
4、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5、组织会员参观考察、调查访问及各种联谊活动。
三、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始终与党的政策、方针保持一致。
(二)业务技能: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保证审批工作、协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从政。
(四)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认真遵守街道机关工作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无故脱岗。如有特殊情况的,应按照规定,逐级实行请假制度。
1、严格遵守街道办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
2、坚持一只笔审批制度。每张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签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三
每年年初根据办事处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来访接待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
服务站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党员必须热情周到,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如实填写受理情况登记,并及时进行服务或处理,遇到服务站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汇报。
三、登记归档制度及定期联系制度。
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定期与流动党员联系,随时做到“七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流入、流出时间,所从事工作,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党费交纳,参加活动情况等,并根据党员动态做好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动态维护工作。
积极收集并及时向党员提供就业劳务信息、实用技能信息、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同时,对生活有困难的党员提供帮扶救助。
五、定期组织活动制度。
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社会公益劳动等组织活动,在加强思想交流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定期分析及汇报制度。
每季度对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
作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向办事处党委作一次工作汇报。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办事处党委要求,结合社区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支部活动日。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四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卫生局,街道以及所属医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部署的卫生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二、社区卫生服务资料包括门诊日志、处方、外出访视记录、慢病监测记录、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手册,各种统计资料等,应填写清楚、准确、完整并准时上报。
三、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准确上报疫情。
四、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并管理规范化。
六、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无菌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坚持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遵守工作纪录,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八、对疑难重症患者及时进行会诊或转诊。
九、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十、开展便民服务,做到项目公开,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十一、严格值班制,执行24小时应诊制,夜间值班
范文二、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3.接受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领导制订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社区站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6.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有序的双向转诊服务。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中心工作人员的聘任、晋职晋级、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支情况,审查预、决算,审查物质供应计划。
11.及时研究处理社区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意见。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五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求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社区责任医生首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二、根据评估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不同健康问题和心理状况选择恰当的健康教育题目,并制定出健康教育规划。
三、制定相关人员对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既要科学性,又要注意普及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四、认真实施规划,根据不同个体或群体,采取不同的`健康教育方式:
(一)采取宣传栏,宣传资料等书面形式,将教育内容交给居民自己阅读。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三)采取定期集中教育的方法,进行防病及保健知识教育。
(四)采取小组教育的方法,对同类健康问题的群体进行保健、康复等教育。
(五)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个体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自我监测及家庭照顾教育。
五、定期征求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健康教育活动及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随时询问社区居民对防病保健知识的知晓度,以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六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
通知书。
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七
(一)协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乡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6.做好记录登记合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八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有计划、有组织、严肃认真地发展党员。
(一)宣传党的主张。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教师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群团组织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入党申请人一个季度至少应有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支部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把有入党愿望,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按照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将培养情况及时向支部反馈,并每三个月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全面客观地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如实反映考察对象在考察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其进步和不足的地方。党支部应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每位发展对象应该有两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由上级党组织安排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二)发展对象的考察。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形成其综合性和结论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发展党员的公示。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二)发展党员的预审。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学院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支部大会讨论。经学院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四)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一)教育考察。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在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之前,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有关材料一起报学院党委。
(二)预备期期满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预备期满一周内,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党支部收到学院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学院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发展程序,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失实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对不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而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组织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失误的,要追究组织员的责任;对党支部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九
1.便民服务站依托村两委成员、网格员轮流值班,确保便民服务站常态开放、为本村群众提供日常服务。
2.鼓励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值班人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柜台,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负责群众诉求的解释、处理。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有事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以便及时调换,不误工作。值班时间不能出现空岗。
1.便民服务站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均正常服务。
2.便民服务站作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实施。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好考勤登记。
3.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请假、销假、续假程序。请销假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实施,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遇特使情况需要续假者,书面履行续假手续。逾期不归或不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为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保持便民服务站卫生清洁,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外、前后台整洁卫生。接待群众要端庄大方,文明用语。
2.保持办事窗口、柜台整齐、整洁。办公用品、宣传资料按规定位置摆放,办公桌椅和服务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杂志、书报等。
4.保持公共区域、便民服务设施干净整洁。及时倾倒垃圾,维持公共区域地面、便民服务设施、卫生间清洁。
1、统一服务指南。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应用。
2、承诺办事程序。将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即办件立即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全流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
1.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设置帮办代办模块,搭建全市一体化帮办代办信息平台;各村普遍建立专兼职的帮办代办队伍。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2.村帮办代办人员、网格员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和办事需求。
3.针对村弱势群体,不定期上门走访,主动为群众解决现实困难。
4.加强“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平台及相关事项的学习,熟悉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5.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热情服务、主动作为,真正为民解忧、为企解困。本职范围内的事项,根据办事群众的现实需要,主动帮办代办,帮助群众办成事;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主动服务,依托“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平台,发挥全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整体优势,确保群众能办事。
1.日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同志、先生、女士”等礼貌称呼。
2.接待服务应主动招呼,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办什么事情”、“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让您久等了”等。
3.办理事项使用“请稍后”、“请填写xx(表单)”、“请您提供有关资料”、“您提供的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马上给您办理,请稍后”等。
4.事项办理结束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
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工作出现差错使用“感谢您的批评,我们愿意接受监督”、“谢谢您的监督与帮助”等;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使用“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
6.接听电话首先讲“您好,这里是**村便民服务站”。严禁使用冷、横、硬等不文明服务忌语。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十
1、负责登记受理村民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等事项的咨询和解释;负责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2、确定2人以上的代办员,实行值班制,同时,开通联系电话,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通过受理、代办(上报)、回复三个环节,无偿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业务。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代办事项的办理程序、依据、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并编印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资料向村民公开。
5、村民来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办理事项等,第一位被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如非服务责任人,应当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工作人员或告知有关情况。
6、服务热情周到,实行“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的服务标准,工作高效优质,做到工作无差错、无延误、无积压,使办事村民满意。
7、实行代办承诺制,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代办服务事项,受理代办事项,承诺代办时限;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8、对违反工作制度,存在以权谋私、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十一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1.开展入党启蒙教育。
(1)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将入党启蒙教育纳入大学毕业生入路教育、青年人才班培训内容,加强爱党爱国爱路爱岗教育,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
(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宣讲、谈心启发、结对帮带等多种形式,重点做好青年职工入党启蒙教育,使更多的先进分子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2.递交入党申请书。
(3)国铁企业职工有入党愿望的,向工作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党支部要做好正确引导,避免发生异地违规入党。
(4)劳务派遣工有入党愿望的,也可向用工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5)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认真审看,如不符合要求的,指导其修改完善。
(6)党支部应妥善保管入党申请书,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时报上级党委(党工委,下同)录入信息系统。
3.党组织派人谈话。
(7)党支部书记收到入党申请书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8)谈话重点是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鼓励政治热情,帮助找出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9)谈话应形成记录,记明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形成《关于同入党申请人×××同志的谈话记录》。
4.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0)入党申请人经过半年以上(至少3个季度)培养教育,具备基本条件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劳务派遣工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保证足够的培养考察时间。
(11)党支部应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支持群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28岁以下青年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推荐。
(12)党支部书记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
(13)召开支委会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根据党员队伍结构和推荐人选的一贯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4)设党总支的应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
5.上级党委备案。
(15)党支部应将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会议意见等,形成《关于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报告》,报上级党委。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备。
(16)上级党委接到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后,在一个月内,由党委组织助理员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手续完备的,提交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批复》,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17)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应在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宣布,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具体时间为支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18)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
6.培养教育考察。
(19)党支部应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集中培训以及分配一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养教育。
(20)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写一篇《思想汇报》,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
(21)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执行纪律、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经常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22)党支部每季度应将培养教育考察意见及时向入党积极分子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23)党支部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
(24)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每年年中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和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7.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2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5个季度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人选。
(26)培养联系人根据日常了解掌握情况,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
(27)召开党小组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意见报党支部。
(28)党支部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指导团组织召开“推优”大会,产生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9)召开支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关于将×××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决议》。
(30)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党支部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8.上级党委备案。
(31)党支部应将《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备案报告》报上级党委。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备。
(3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对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基本条件、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拟定年度发展计划(原则上与党内统计年报同步完成),并在一个月内将《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发展对象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33)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在政审之前,应在党务公开栏内张榜发布《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处理。
(34)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9.进行政治审查。
(35)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6)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政审范围包括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以及岳父母(公婆)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政审方式为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证明材料》一般应加盖政审单位党委公章。
(37)党支部要形成《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提出结论性意见。政治审查结果一般一年内有效。
10.集中组织协审。
(38)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将拟定的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进行协审。
(39)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分地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提报的发展对象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在协审检查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提交部务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并上报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备案。
(40)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向所属单位党组织下达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年中,根据基层党组织需求及时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41)组织发展对象参加集团公司党校集中脱产培训(计划安排在一季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凡未经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考试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重新参加集中培训。
(4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围绕培训重点内容,组织编印《发展对象培训教学大纲》,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43)建立《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考试考核结果书面反馈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培训合格的颁发《结业证》。
12.支委会审查。
(44)党小组召开会议征求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形成《关于对×××同志发展入党的意见》。
(45)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
(46)党支部书记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47)召开支委会会议对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公示、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的,形成《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对尚不成熟的发展对象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加强培养教育。
(48)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审请示进行审议。
13.上级党委预审。
(49)党支部应将预审请示与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表、政治审查材料和结论性报告、培训登记表和公示、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于支委会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级党委预审。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审。
(50)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组织助理员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严格把关。预审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听取纪检、监察、信访、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51)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形成《关于对×××同志的预审意见》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
(52)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53)《入党志愿书》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编号管理、统一发放。
(54)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严肃认真、忠诚老实填写《入党志愿书》。
(55)凡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发展对象都要自己填写《入党志愿书》。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内容代笔填写。
15.支部大会讨论。
(56)确定召开支部大会时间,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会准备。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才能召开。
(5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58)支部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组织会议,党支部书记空缺时,确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由党支部副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同志召集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9)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60)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提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61)党支部应将《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在一个月内报上级党委审批。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批。
(6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对党支部报送的有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应了解原因或督促党支部补报。
(63)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一般由党委书记、副书记进行谈话,或指派联系包保党支部的党委委员进行谈话。谈话情况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64)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党支部上报的审批预备党员请示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65)审批预备党员应当召开党委会会议,不能用党委委员传阅办法代替集体讨论,不能以党委书记代替党委审批,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等形式进行审批。
(66)党委会会议应听取谈话人和党委组织助理员介绍审批对象的情况,党委委员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充分讨论。一次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并明确预备期起止时间。
(67)审批意见应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到会人数、表决情况、预备期起止时间等,并形成《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党支部收到审批意见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张榜告知。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
(68)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总支没有审批权,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委托铁路办事处党工委或直属机关党委进行审批。
18.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69)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在审批预备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70)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半年综合分析新接收预备党员队伍结构、质量、分布等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发展党员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兑现率和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改善。
(71)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全面总结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分析倾向性问题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提出次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报告。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72)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审批同意意见后,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上宣布。
(73)党委审批期间,新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发生变动的,由其工作变动后所在党支部负责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上宣布。
(74)党支部要及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20.入党宣誓。
(75)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或所在车间党支部(总支)组织举行。
(76)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应在上级党委批准后当月及时举行。如党委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多名预备党员,可集中在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77)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应在党员活动室进行,可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宣誓仪式,接受教育。
(78)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悬挂符合中组部规定标准的党旗,并按照入党宣誓主要程序进行,体现庄重、严肃。
21.继续教育考察。
(79)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建立《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预备党员从上级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开始参加组织生活。
(80)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党支部写出书面思想汇报。
(81)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内外群众的评价和反映,定期找预备党员谈话,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意见栏。
(82)党支部应采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22.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83)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书》。预备期满未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的,党支部应及时提醒,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
(84)党支部收到转正申请后,党支部书记应及时与预备党员谈话,了解其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征求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发放《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表》,组织民主测评。
(85)召开支委会会议,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及时发布《关于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党总支审议同意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86)对外单位转入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在其预备期满时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经教育考察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3.支部大会讨论。
(87)确定召开支部大会时间,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会准备。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才能召开。
(88)支部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按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主持词组织会议,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89)通过《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90)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将《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与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总支应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查,并由总支将审批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91)需要继续考察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92)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审查。填写《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情况表》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93)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讨论其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支委会会议讨论意见、党总支审议意见报上级党委预审同意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4.上级党委审批。
(94)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收到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请示和全套入党材料后,应进行严格审查,并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会议讨论审批。
(95)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表决,一次会议同时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讨论、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96)形成《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书面反馈所属党支部。审批意见应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到会人数、表决情况,以及党龄起始时间等,如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应写明具体意见。
(97)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党支部书记应及时找本人谈话。对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教育党员严格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未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向其说明原因,指出存在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继续接受组织教育。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5.材料归档。
(98)党支部从收到入党申请书开始,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建立入党材料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在转为正式党员前,档案材料由车间级党支部(总支)负责管理。
(99)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发生工作变动,调离所在党支部时,要及时办理入党材料交接手续。
(100)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交由党委办公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十二
今年6月,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正式施行,施行了24年的旧版《细则》早已不适应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经过学习,笔者认为新版《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一、明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数量有了指导性意见,鉴于此要求,基层党组织控制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提高新党员的文化和年龄等结构,已不需要再扭扭捏捏。
二、对流动人员入党有了明确要求。这是适应社会发展一个巨大进步,即: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严格确定发展对象程序。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申请人谈话并了解基本情况,由党员和群团组织推荐、支部研究决定,杜绝由支部中少数人指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于异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对政治审查有了具体规定。对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纪律要求提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外调、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接收预备党员程序更严。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增加了上级党委预审的程序。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原来的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改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更为严格。党委审批时限更为严格,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求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预备党员程序更严。在党章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实行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违犯党纪的预备党员,情节较轻,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的审批时限明确为三个月内,审批结果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
总之,我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思想上端正自我,成为有思想、有能力、甘为公仆的优秀党员,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模板13篇)篇十三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对调动工作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将其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双方党组织都要负起对其教育考察的责任。在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之前,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有关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发展程序,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失实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对不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而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组织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失误的,要追究组织员的责任;对党委审批后,又发现发展对象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基层党支部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党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