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并获得成员的支持和认同。规章制度的范文包括了各个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满足不同组织的需求和特点。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一
为了把这次运动会开好,特定纪律如下:
1、裁判员、运动员、工作人人员及观众自觉遵守纪律。裁判员要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秉公裁判,坚守岗位,一切行动听指挥。
2、运动员要服从裁判,听从领导,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中途退场。
3、代表队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影响比赛。
4、观众席上的师生,按规定地点坐好,不吵闹和大声喧哗,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不准带跑。
5、观众要爱护公共财产及体育设施,禁止在场内乱扔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场地内卫生。
6、大会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请假。
7、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运动员,要严格按竞赛规程办事,确保大会期间的安全。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二
1、人人关心寝室荣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争创文明寝室。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
3、严守内务规定,叠被方整,靠窗摆放,开口朝门;床单与床沿平齐,棉絮不外露;枕头之类置于被子内侧;床上不准摆放书本、衣服等,蚊帐斜挂;鞋子放在床底鞋架上:鞋头朝里,摆放整齐;衣服放在衣柜,空衣架可挂靠门上方的铅丝上;热水瓶放入脸盆,脸盆放在盆架上;毛巾挂在门后,写字台必须铺上台布,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4、保持地面、门窗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寝室成员轮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垃圾倒入纸篓内,门窗及门口两侧墙壁要经常擦洗,扫帚用后放在门后;不在盥洗室倒杂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丢杂物。
5、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做到随手头水龙头和电灯,严禁擅自使用电器。
6、按指定床位住宿,不得随意换铺,保护好门上住宿表、值日表。
7、加强安全防范,随手关门,保管好贵重物品,发现失窃及时汇报,发现传染病或意外事件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8、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严禁打手电、听音乐等,尊重值周老师和同学的管理,对不听从劝导甚至严重违反纪律的,给予停宿或取消住宿生资格或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三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二、作息制度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三、寝室内务要求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四、安全制度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五、公物保护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四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舍长(或由班主任指定)。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1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门,窗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共同负责,该室卫生成绩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校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管员每天2—3次,定期检查,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政教处,均记入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合格宿舍在学期文明宿舍考评项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10、未打扫寝室计0分。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五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舍长(或由班主任指定)。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1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门,窗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共同负责,该室卫生成绩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校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管员每天2—3次,定期检查,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政教处,均记入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合格宿舍在学期文明宿舍考评项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10、未打扫寝室计0分。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六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2)打架斗殴;(3)有偷窃行为;(4)吸烟喝酒;(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6)赌博行为;(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七
一、环境方面:
1、寝室长制定卫生值日轮流表。要求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卫生要求:地面、床底、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饭粒、无菜粒、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在门后。
4、玻璃窗要明亮干净无灰尘。
5、寝室内要经常通风,无异臭味。
二、生活用品要求整齐摆放,做到五个统一:
1、毛巾:统一挂成一条。
2、口杯、牙刷、牙膏统一摆成一条线。
3、床上用品统一折放成一条线。如棉被折成块形摆成一条线,枕头叠在被块上。
4、多余的鞋子,头朝外,跟朝内,摆在指定的位置,统一形成一条线。
5、多余衣物统一放好。
三、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负责当天寝室和清洁区的卫生,每天按时完成。由寝室长按排及督促。
2、上述所列公共部分是卫生值日生的职责,个人部分由值日生负责督促个人完成。
3、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寝室长、班主任以及生活委员。
4、每天早上7:10,由寝室长进行检查。早上8:40前向班主任汇报。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八
(一)、 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舍长(或由班主任指定)。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1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门,窗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共同负责,该室卫生成绩计不合格。
学校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管员每天2—3次,定期检查,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政教处,均记入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合格宿舍在学期文明宿舍考评项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10、未打扫寝室计0分。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九
1、门、地面、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物品摆放整齐
(1)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无脏乱物品
(2)床下鞋子整齐,行李堆叠整齐
(3)桌面整洁,脏乱物品
3、阳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洗漱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不使用蜡烛
5、严禁在寝室养宠物
1、各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每周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监督、协调。(各班长整理好各班寝室长名单,统一交给生活部)
2、每月若有一次以上寝室无人或拒检或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则当月第二次此类情况时,寝室卫生为不及格。(低于80分为不及格,并且每周四的卫生成绩不给予复查机会)
3、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功率或养宠物,直接视为寝室卫生不及格,并没收大功率。
4、若寝室无人,检查人员则以便签形式友情提醒。
1、时间:每周四18:20——19:00
2、检查人员:生活部、办公室干事
3、寝室卫生记录由生活部、办公室共同完成
1、每学期寝室卫生校级检查,未达到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2、每学期寝室卫生学院检查,未到达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3、每学期星级寝室:五星级加3分/人、四星级加2分/人、三
星级不加分、二星级扣2分/人、一星级扣3分/人、零星级扣5 分/人。
4、每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全部合格(80分或80分以上),寝室长加1分,室员加0.5分。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
(一)整体布置:室内衣柜等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二)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三)床面:
1、起床后须叠被并按规定统一安放。
2、床面不堆放杂物。
3、床单平整、洁净。
(四)桌椅: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摆放整齐;学生离宿舍应将椅子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五)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鞋子、衣物及其它杂物。
(六)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整齐。
(七)其它:
1、室内不得拉绳晾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2、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室内或盥洗室内。
3、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保持楼道清洁卫生,不准在楼道堆放垃圾。
(一)值日安排
1、开学第一周,宿舍长根据住宿情况安排值日表。
2、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中心指导老师。
3、值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体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分别在每天7:00和14:00之前两次打扫卫生。
2、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指定地点。
3、值日生应督促宿舍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6、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纪律、安全、报修等工作。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坚持宿舍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宿舍设施完好无损,房门、家具、灯具无灰尘。
3、室内禁止乱放杂物、垃圾。
4、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5、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6、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
7、不得在室内随意张贴有损健康或有损文雅的宣传品。
8、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赃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赃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清新度、地面整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卧具整齐度。
宿舍卫生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a为90~100分,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此分值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评分标准
5、附加分:按宿舍整体美观、整洁程度可酌情加减1~10分。
6、卫生评比结果以宿舍卫生要求为主,检查对象以“宿舍评分标准”所列条目为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7、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学年评优标准。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抵制不良行为。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四)宿舍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期“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三人次(含)以上的。
4、纪律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宿舍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一)奖励
1、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为学期“文明宿舍”。对于全学期卫生检查成绩、宿舍纪律成绩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的宿舍,可根据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定“文明宿舍”。
2、在当年文明宿舍长及文明宿舍中的班委会成员,由学生会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学生公寓中的纪律、卫生等的表现情况,与其学年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4、住宿人员表现优良的.班级方有资格参加校“文明班级”的评选。
(二)处罚
1、每周将对当天检查评出的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如果宿舍卫生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如有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则取消该宿舍成员及其所在班集体的所有评优资格,检查记录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整理。
3、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正当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4、有多个宿舍被通报的所在班级取消当年的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相关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5、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宿舍卫生,对于党员和学生干部所住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要从重处理。
6、对卫生检查特别差的宿舍要进行曝光,对卫生特别好的宿舍也要进行拍照展示。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一
住校学生应自觉搞好寝室内务卫生,保持床上、室内干净整齐,个人生活用品摆放规范化,爱护公共卫生。
寝室内务卫生具体要求如下:
1、地面干净无尘、墙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
2、桌上的物品、床下的鞋子等物品应摆放整齐。
3、扫帚、拖帕等清洁卫生用具放在阳台的角落处。
4、水瓶、水桶、脸盆、茶杯、洗漱用品整齐摆放于指定位置。
5、被盖叠成正方形,与枕头各放床头一侧。床单、枕套保持平整洁净。书、报、笔等学习用具摆放整齐。
6、每月拆洗床单、被子、枕套一次。
7、衣服、毛巾等晾在阳台上,衣服、物品等均放在柜内箱内,保持室内、床上整洁。
8、卫生间每天冲洗二次,每周用草酸洗一次,防止产生异味。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二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5、寝室成员应相亲相爱,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且向老师汇报
为了加强住宿生管理,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制度:
1、住宿生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
2、一经定位,不得随意调位、搬迁。
3、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床位,如有损害公物者,必须全部赔偿(如查不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4、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加装电气设备(如电灯、电热器等),违反者没收电器外并批评。
5、如有来客留宿,必须先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住宿。
6、搞好寝室卫生,折叠好自己的棉被,按要求摆放好各种物件。
7、晚间休息时不准大声喧哗,走棋和打扑克牌或做其他事情。
8、必须积极配合,服从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接受各种检查。
1、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热器具烧水、取暖。
2、照明电线上不得晾挂任何物件。
3、严禁使用明火。不准卧床吸烟,吸烟必须备有灰缸或水盆。不准乱扔烟头。
4、冬季取暖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
5、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
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三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分。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床上不洁,每人次扣分;
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分;
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分;
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分;
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分;
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分;
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分,并记次违纪;
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分;
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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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四
一、公寓卫生检查由值班室、院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当天公布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月公布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
二、表彰及奖惩办法。
(1) 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房间,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0.3分。
(2) 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获一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 公寓值班室对各室的扣分情况与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个人扣分累计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综合测评,个人扣分累计高于2分(不含2分)的,开始扣综合测评,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15分;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2分。 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1分者,取消学期末的评优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 实行困难补助评比与个人卫生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4分者,取消向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评比资格。
(5) 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检查卫生成绩分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8个、女5个(01级男4个,女3个;02级男4个,女4个;)各室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室长加0.4分。
(6) 一学期内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员每人加0.2分,室长加0.3分。
个)并对宿舍成员进行表彰或批评。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8分,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0.3分,室长0.4分。
三、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 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扣分情况与班级积分挂钩,检查所扣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并每月通报一次班级积分。
(2) 学期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四、宿舍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aer二节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宿管中心和宿管会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院卫生部将对较差、较好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自本学期,院将设立卫生单项奖,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制订。
六、如有外出劳动、实习的班级,在劳动、实习期间宿舍卫生不免检,应在离开前按规定打扫好宿舍卫生。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__〕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条则(汇总16篇)篇十六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