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对于员工的理解和遵守至关重要,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投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指南和执行细则,供大家参考使用。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一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3、迟到一次扣1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20xx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二
第一条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
第七条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三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主席团。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四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学生会全称:
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团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二)各部职责。
办公室: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5.整理学生档案。
6.办公室值班,配合学工办老师工作。
学习部: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6.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院团委比准后生效。
文体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5.康复大楼健身房和乒乓球馆值班。
6.运动会的筹备工作。
外联部职责。
1.负责外联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4.为团总支学生会筹集活动资金;
自律部职责。
1.每月检查寝室卫生2次(即月中月末),评比结果于每次晨会公布。
2.每周五晚查晚归,每次放假结束晚上查到校情况。
3.不定期查大一晚自习情况。
4.活动的纪律维持,活动前的场地准备。
5.一三五早操。
女生部职责。
班级事务部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工作。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
1、各部部长、学生会副主席每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二)、工作安排:
2、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领导。
(三)、工作流程: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通知办公室旁听备案;
(二)、会议记录:
1、每次会议都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学习部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办公室记录。
(三)、会议纪律:
3、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
4、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5、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6、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第五条干部的任免。
(一)、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1、正常流程:
2、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二)、部门职务调动:
1、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2、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院团委审批后方能调动;
4、学生会事务未接受院团委文件或书面通知不准开展任何活动。
(三)、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3、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5、部长级学生会干部不准辞职,经院团委审批,必须主席团开除其身份,并发布通告文件。
第六条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超过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证件。
1.每位干部都有学生会干部专用工作证件;
3.当工作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干部报告并补办;
第八条奖励与惩处。
(一)、奖励:
1、所有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纰漏,以身作则者,每月加学分0.2分;
2、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加学分。
1.2分,并予以公布表扬,每学年评优两次;
3、对学生会组织有重大贡献者或者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加倍加分;
4、其他相关加分奖励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经费。
第十条附则。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院学生会办2013年9月25日。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五
1、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六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外职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希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各部门干事会议。
2、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7:30,不另发通知),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4、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办公室,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干事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8、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9、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七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经费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档案管理制度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 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 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 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 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 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 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四)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八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九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宣传部抄写完后,底稿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
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3、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5、每学期末,文档管理部门应清点文档,保证各文挡完整齐全。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
1.1目的:为了完善企业军训内容,建设军训文化,历练员工体质与心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职责部门:行政人事部为企业军训管理部门,对公司企业军训负责。
二、参加军训人员。
2.1原则上公司员工每人至少参加1次完整军训;
2.2新员工过了试用期后即可享有参与军训的权力;
2.3企业各部门表现突出的员工优先享有军训的权力;
2.4军训人员名单由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三、军训时间安排。
3.2新员工军训时间为3天,其他员工参加军训时间为5天。为了保证军训效果及减少军训次数,新老员工可以在一起参加军训。新员工3天军训结束后,老员工继续参加余下2天的军训,军训具体内容对新员工要求遵循全面、基础、够用原则,对老员工要求遵循出新、重点、提升原则,行政人事部会根据每批员工所达到的目的而要求军训供应商合理编排军训内容。
3.3为保证军训连贯性,如遇双休期间军训正常进行,并且不计入加班时间;
四、公司人员免训。
4.3对于不能参加军训的人员,须参加公司安排的替换培训,以弥补缺失军训带来的技能和心智损失。
五、军训纪律、补训及其他规定。
5.1军训纪律:须遵守军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服从教官指挥,彼此团结互助。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受理请假,特殊原因的,事先调整;缺乏学习、纪律和团队意识而不参加的,将依据《员工手册》考勤纪律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培训损失费用。
5.3行政人事部有权要求军训供应商事先充分备课,准备书面材料,并且发给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人事培训资料。
5.4行政人事部负责军训供应商的选择、沟通、并且与军训供应商一起拟定军训计划、实训日程,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一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和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根据学校实际,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具体由各活动负责人组织开展。
四、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组织心理咨询教育教师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快乐发展。
五、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并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六、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七、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二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三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一、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四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五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请假一定要写请假条,捎假、电话请假无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罚款5元、十分钟外三十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一月内迟到三次以上者扣发工资10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并扣发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扣发本月工资,旷工三天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处理。{被公司除名的一率扣发工资}。
2.上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不准给他人起外号、骂人,不准吃零食,不准嬉戏打闹,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喝酒,不准玩手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吃客人剩余菜品,会客不能超过10分钟,以上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员工每月两天带薪休班,不休者发五十元全勤奖,休班超过两天者取消带薪休班。另外在店工作满半年者,工资加20元,满一年者工资加50元。
1.上岗后工装要保持整洁卫生,若出现工作服不干净、不整洁者一次罚款20元。穿便装上班者罚款50元。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违者罚款50元。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清洁美观。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太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的冷藏容器内,生熟要分开存放,防止串味。
8.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咳嗽、吐痰、打喷嚏时要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
1.根据酒店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过久而变质。
2.高档原料派专人管理,严格按量使用,其他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做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须经批准。
6.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饪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7.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标准完成原料验收入库工作。
8.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员应负主要责任。
1.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进行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仪器卫生、个人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两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他卫生。
2.检查人员对检查出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3.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4.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5.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到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要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六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七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8篇)篇十八
为了规范车辆gps监控的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运纪管理、文明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有效防范、制止驾乘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驾驶员操作,提供有效的影像资料或数据,作为事故处理以及开展教育的依据,保障行车安全工作而制定本制度:
以集团分公司gps监控中心为基础,建立分公司二级监控和车队三级监控。
通过gps管理平台的建立,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实时收集车辆的营运数据、动态位置信息、实时报警信息、车内图像信息,以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事故疑点分析,保存车辆的历史营运信息以随时提供分析(数据信息保存三年),通过无线通讯链路,随时对车辆发送调度提示、警告等信息。加强二、三级平台内的信息互通和协调,认真做好对车辆一般普查和重点抽查的记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监控情况,充分发挥gps管理系统的功效。
1.所有投入生产的营运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2.安装gps的车辆若提前报废更新,可根据gps的使用情况评估作价或安装到新购车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