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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一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经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进入校园后学生需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保管,住宿学生手机由宿管老师统一保管。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给监考教师。
5、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看电子书籍、听音乐、玩游戏等。
6、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可与班主任先行联系。
7、学生确需使用手机时,须向班主任(宿管老师)说明原因及使用时长,经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交给老师保管。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老师、中午值班老师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宿管老师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扣留手机一周,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扣留一月,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扣留至学期末,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给予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家长监督在家反省一周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三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学生手机应放保安室手机专用保险柜保管,特殊情况如需使用手机需拿班主任使用登记表到保安室领取手机使用后再次放入保险柜。
3、如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4、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得将手机带到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
2、上课过程中不能私自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班主任教师送保安室保管。
3、学生特殊情况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联系家长,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4、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班主任联系。
5、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四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新元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申请表》,班主任老师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年级副主任为对应年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在校期间若急需公用电话,可以直接到学校南门门卫室、初中部教师签到机处或刘校长办公室使用该校公用电话。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五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现代通讯事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我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盲目和无度使用手机的现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而且,有的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大同学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机,节约手机通话、信息等费用的支出。
二、广大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得随意借给别人,不得随处乱放。由此引发的手机损坏、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三、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一律将手机关闭,如被发现未关机的`,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四、上课期间(包括自习课)学生不得有接听手机、收发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机的行为。一旦发现,科任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学期结束时通知其家长收回。
五、午休和就寝期间学生不得乱放手机音乐,一旦发现,值日老师有权收缴其手机,并代为保管一个月。
六、利用手机制发虚假讯息、骚扰他人,影响他人身心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旦查获,将没收其手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害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学校将违背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列入考核项目,各系部须将其列入对班级的考核内容,各班级须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行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同学要积极配合,正确、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机,养成良好的生活消费习惯和行为规范。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六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科学使用手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
2.在校期间,学生必须将手机存放在班主任处(周日晚自习收交,周五放学下发),由学校配备专柜自行保管,如因教学需要或学生确需使用手机,可以到班主任处领用。
3.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
4.学生手机号、学生家长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1.学校各处室检查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对违规使用手机的,予以收缴并交班主任处理。
2.学校各处室检查人员、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进行抽查并量化考核、通报。
1.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予以一定程度的惩戒。第一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利用手机编辑、传播不雅视频、图片等不健康内容的,或诽谤、侮蔑他人或集体的,经学校核查事实清楚的,收缴手机,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人次,由学生处每周进行统计通报。
1.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规定自20xx年9月15日起执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七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手机拿到学校后由班主任进行保管,学生需要用时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使用,放学后带回家。
第二条: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好学生引导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
第三条:如学生违规将手机带进学校,收缴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各位家长朋友,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这些弊端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八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网络容易出现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活教师、团委、学生会均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教育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中小学学生守则》处理。
3、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教育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教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九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现代通讯事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但有一部分学生存在盲目和过度使用手机的现象,不仅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而且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为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引导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现对我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要通过线上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及时、准确向学生和家长传达有关要求,讲清楚学校、家长和学生“怎么做”,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育人合力。
2、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各班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3、细化管理措施。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学生可通过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联系家长。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沟通。各班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学校教学区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课场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
手机一旦被没收,机卡不分离,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机sim卡或储存卡。第一次被没收,手机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学生按要求填好学生申请领回手机登记表,扣学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当天班级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没收,手机必须到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领回手机,扣学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级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违反手机管理规定,手机必须到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领回手机(家长陪同),扣学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当天班级考核分10分,还将视情节态度给予学生相应校纪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手机已经严重影响学生学习,为了学生能更加专注学习,特地作出此规定,希望教师、学生、家长、监护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一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校园内禁止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况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严禁自己随身携带。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公寓管理老师发现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交由学生家长管理。
4.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在校园内指定地方,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
5.安全科、各年级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写出书面反思,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6.如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视为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计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7.学生在校期间若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和各年级要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
8.各年级、各班根据《新城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试行)》,讨论制定出班级公约,督促本班学生自觉执行班级公约。
9.如学生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社团等实践活动,需根据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或者严格控制使用手机。
10.安全科、政教处、各年级、班主任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信任和配合。
11.学生在家由家长监督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严禁利用手机传播不良信息、沉迷聊天和网络游戏等。
12.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期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完善修订。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二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柳州二中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校同学遵照执行。
1、按规定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智能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对于能上网的智能手机、智能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进校后应立即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对于非智能机(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手机),学生放在宿舍自行保管,禁止带入教学区域。
2、非智能手机只能在宿舍使用,且禁止在休息时间使用。非智能手机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北京时间12:15—13:10。17:10—18:30和22:20—23:10三个时间段;周六和周日非智能手机使用时间由各年级领导根据本年级作息时间具体安排。
3、学生在校期间,智能手机应置于关机状态并由班主任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未经许可的时间或地点使用手机的`,需经班主任、任课或管理老师同意后,方可到办公室或教师指定的地点开机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即刻将手机重新置于关机状态交由班主任保管。
4、在允许使用手机的时间、地点外,一旦直接或间接发现手机(如铃声、闹钟等),无论是否使用,不论是否开机,均作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并按照《柳州二中学生违纪行为处罚办法》进行相关处罚。
5、如果是借别人的手机违纪,也按同样规定处理。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三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四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如下:
1、一个原则。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如有极特殊需求,家长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使用协议,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可带手机入校并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2、手机入校程序。学生及家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签订在校使用手机协议——手机入校。
3、手机入校后的管理。学生带手机入校后需交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班主任老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协议书》,学生在协议明确的时间和条件下让学生合理使用。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2、手机在不使用的时间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学生使用期间则由学本人生负责,如使用时有损坏或丢失,学校及班主任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早读午写、自习课、集会等)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5、学生在任何阶段检测或考试中,必须将手机主动交班主任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6、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教师通过手机给学生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用手机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的.视为违规。
1、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没收手机并告知家长缘由。
2、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给予教育并减轻处理;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家长教师协会商讨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违规使用一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查,违规使用两次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扣4分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违规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评优选先中的资格。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急需与学生联系而又不能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的,可联系学校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
此规定自20xx年x月1日起执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五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基厅函〔20xx〕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査,对发现私自携带手机的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惩罚批评为辅。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教师办公室、保安室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免费拨打电话。
2、必要时,所有教职工无条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3、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手机的利与弊,切实解决思想上的症结,明确学生在校园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4、做好与家校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机。
5、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
2、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3、浏览健康安全的网站,不沉迷游戏、不散布负面言论或者谣言。
4、尽量以运动或者纸质阅读代替电子产品的使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六
近年来,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正确认识过度使用手机对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落实教育部、省、市有关中小学减负措施和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培基学校有关手机的管理规定,以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个别学生确因身体、家庭情况特殊有需求的,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二、学校手机管理。学校各级部设立办公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钉钉),方便家长与学生的联系,满足学生在校时与家长的沟通需求。
三、申请程序。对确有需求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家长需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带入学校,进校后由班主任负责统一保管,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入校的手机只做学生紧急情况联系时使用。
四、配套管理保障。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教师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五、落实教育引导。学校通过晨会、主题班会、宣传栏、思政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讲明过度使用手机对青少年身心的不利影响,讲明通过手机获取碎片化知识的不利因素,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倡导亲子阅读,树立正确的阅读观,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注重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
希望各位家长正确认识过度使用手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学生离校后科学使用手机的管理,与学生充分沟通,就学生在家时如何科学使用手机做好教育引导,避免学生在家无序过度使用手机,确保手机管理校内外同步,家校携手合力育人。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七
副组长:周绍伟。
组员:各班主任。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智能电话手表、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到警卫室、教导处、办公室或者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将手机送办公室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入校而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卢王庄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a.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b.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学生入校禁用手机”和“学生正确使用电话手表”,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八
一、加强孩子的教育引导。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学生的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的严重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
二、跟孩子协商确定使用的时间。我们在家里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所以家长应该和孩子约定——个时间,在什么情况下用,用多长时间,最晚几点不能再用了。
三、要积极地寻找替代品,主动开展亲子活动。家里要创造丰富的生活环境,比如通过阅读、服炼,把孩子——些时间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
四、家长要以身作则,不沉迷网络。家长自已玩手机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不好的。这也需要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共同努力。来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家长可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电话联系。
第二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报备学生发展中心,学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带回家。
第三条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遭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第四条学校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井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
第五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
各位家长,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我们坚信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社区。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确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会协同育人生态圈,让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最新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热门19篇)篇十九
一、学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校园。如情况特殊需要携带手机必须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遵守手机使用规定。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交班主任保管,要用手机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成后返还班主任保管。
2、学生手机在使用过程中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并交家长带回教育,学生思想转变后在返校上课。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三、手机收缴:进校时学校对手机进行第一次收缴,并交班主任保管通知学生本人家长领会,如果在学校第一次收缴后还有学生私自使用手机的,学校收缴后概不返还,到学期期末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家长到学校联系班主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