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的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小编整理的这些合同协议范文包含了各种不同类型和用途的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一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公司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 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长批准。特别重大的合同由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章 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 公司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公司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公司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公司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反映公司诉求。
公司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拟定的销售格式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四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 公司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由公司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 经公司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记管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 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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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进行管理和决策;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相关职能
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公司设有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技术发展中心、生产安环部、设备计量部、技术监督部、物资供应部、销售部、进出口部、仓储部等相关职能部室和生产分厂等,各部门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通过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3、公司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管理层人员目标责任制》、《公司管理部门目标责任制》、《公司技术部门目标责任制》、《生产部门目标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考核和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决策机构的规范运作、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别制定目标责任,并制订了一整套既能灵活适应市场需求又能保证公司统一管理的采购制度和营销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4、公司业务环节内部控制制度
1 销货及收款环节内部控制:根据化工行业市场状况及公司产品特点,为充分调动经销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制定了《公司产品销售细则》,将产品销售市场划分为若干个销售分片,由销售经理负责销售分片的营销活动,同时将销售任务和货款回笼指标具体落实到产品销售经理日常绩效考核之中。公司还制定了与销售模式相适应的订单处理、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成品入库、放行及交付管理、运送货物、开出销货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帐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营销活动中各环节流程,避免或减少坏帐发生。
2 采购及付款环节内部控制:为了加强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公司制定了《公司物资统一采购制度》,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规范了原辅材料的比质比价采购、招标采购管理程序、原辅材料的编号、入库、点数、质检、入帐、发放、盘存等一系列管理流程。
对于大宗原材料采购一律统一采用招标或议标方法进行,为此公司制定了《公司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招评标,整个招评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进行,从而拓宽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渠道,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对与关联方货物采购,公司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采购活动。采购及付款内控制度的制定,规范了采购人员的业务行为,使公司的原辅材料流转有序、付款有度。实物资产管理做到了仓库定期盘点,财务月月核查,物资库存帐、卡、物相符,有效地保证了生产成本的真实可信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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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三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获得内部信息的方式是: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
公司获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控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三条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第四十五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六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职责: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
(一)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各级授权基本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能够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1、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3、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9)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总经理工作细则》还明确规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授权在管理分工上各有侧重,在分管或协管领域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合同。总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职责和分工。
5、总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中粮地产总部设立战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项目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业地产部、物业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综合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等十四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中粮地产在全国的地产业务,确保公司战略的有效执行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各部门均有明确的部门职责、部门权力、部门组织结构和部门岗位设置。
6、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公司已建立起科学的聘用、请(休)假、加班、辞退、培训、退休、晋升、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六条业务控制指经理层及其授权部门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和改善,主要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公司办公类等。
第七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
(一)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岗位分工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
(三)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四)针对印鉴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财产管理、实物资产盘点、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会计电算化信息管理等与保障财务安全有关的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会计系统控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八条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并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细则。除了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外,至少还应包括针对以下活动的控制: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
(二)开发电脑系统及修改程序的控制。
(三)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
(四)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
(五)资料备份、档案及设备的安全控制。
(六)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购置、使用及维护的控制。
(七)系统复原及测试程序的控制。
第九条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内部信息传递体系,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二)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信息传递控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十条审计部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
(一)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二)审计部内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这些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法律、管理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等任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四)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检查或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2、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3、对检查、评估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五)审计部每年拟定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据以检查、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编制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后加以追踪,并定期撰写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上述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至少应保存五年。
(六)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应据实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在上一年度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异常事项、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以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定期自行检查其内部控制,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审计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良好顺畅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部应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项目(参见附件)。
第十五条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对附件所列五个方面的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所谓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附件所列五个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二)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第七条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四)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九条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第十四条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第十七条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八条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xx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三十七条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第三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发票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八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四十九条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大的合同由局党组大会批准。
第三章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反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外招标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十三条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本单位办公室存档,一份由本单位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经本单位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本单位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记管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后,本单位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本单位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本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大。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本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执行中如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情形,合同承办部门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三条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四条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有关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会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进展的需要,按照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办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加经营投资决算、有效通过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所有包办,以防止浮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采取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状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举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全都。
第五条采取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采取限额开支审核报销方法。
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准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手续。
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准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准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需坚持先收后付,不转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除记下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全部现金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别状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全部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
付款支票必需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
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离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
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举行记下。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利用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全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利用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普通应利用银行举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准时记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离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
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整其相符。
第十五条长久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久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举行可行性讨论,考虑资金的时光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讨论打算后方可实施。
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看法,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催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状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记下保管和严格记名记下制度。
主管长久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具体记录,分离建立记下簿。
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记下于企业名下,切忌记下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久投资项目做好具体记录,实施定期盘点。
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清点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状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需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状况。
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离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
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
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久投资浮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时,公司视详细状况授权财务部或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举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
普通根据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记下―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记下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久投资方法举行。
3.短期投资如浮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状况举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
如亏损较大,公司可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举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
普通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约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具体记录,准时入账。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销售业务普通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按照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方案,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其次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记下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送部门发运或送货。
其次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所有利用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互相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其次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名目或定价方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举行审核监督。
其次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维修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其次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给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购货和付款业务普通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其次十五条供给部应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状况编制选购供给方案,对方案选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
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晰、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其次十六条市场暂时选购,由使用部门按照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给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选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其次十七条全部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准时、运送便利等。
其次十八条选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举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其次十九条不论是方案合同订货还是市场暂时选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给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给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给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把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状况。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
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全部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创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
注重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切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
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需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全都。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采取“永续盘存制”。
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与账面结存核对的方法。
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采取“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办法。
1.按实际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方案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方案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纳一次摊销。
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利用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准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根据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举行。
并按照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对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导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规矩,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
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对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创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送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互相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准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切、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挨次和一定比例举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连续弥补。
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四条采取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记下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修理。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普通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强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举行可行性讨论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看法,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举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根据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淌比率=流淌资产/流淌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淌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采取分部核算。
核算单位采取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方法。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举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举行专项审计。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采取。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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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二
13、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合法性原则,就是指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
2、整体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
3、针对性原则,是指内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企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将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
4、一贯性原则,就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5、适应性原则,指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应根据企业变化了的情况及财务会计专业的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补充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
6、经济性原则,是指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也就是说企业财务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
7、发展性原则,制定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要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
1、企业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企业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帐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分发挥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2、企业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
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3、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三
内部控制是管理现代化的必然产物,是衡量现代企事业事物管理的重要标志。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科学发展观的建立,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日趋完善,我院内部控制管理势在必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有力支撑,也是保证医院业务开展以及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作为企业化管理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我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维护财产物资安全、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资料真实、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和检查的控制系统。
我们不少医院都存在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制度弱化、会计信息可信度低下、财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调节不当、执行不力,或是完全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医院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与医院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院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有效运行结合起来,明确各方职责,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提出与我院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基本框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结构,保证我院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分医院内部控制的现状
1、缺乏内部控制环境,管理者认识不足
目前,我院仍处于传统的经验管理,习惯于行政指挥,领导说了算,不注重内部控制,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内部控制的基础十分薄弱,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往往以强调灵活性、便利性为由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2、运行成本增加, 人员素质不高,制约了内部控制的发展。
3、缺乏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我院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没有很好的建立,上级部门对其的评价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如对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原则,制衡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决策层的约束监督,缺乏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我院院业务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方法,应做好以下工作:
1、门诊、住院处的收入日报表与银行缴款单的复核。
检查金额是否相符,有无坐支、挪用行为的发生。
2、药品、材料、医技检查从划价金额与实收款一致性的复核。 为了保证不损害患者利益,必须对药品、材料从作价到销售进行价格复核检查,医技检查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允许乱收费情况发生。
3、固定资产、材料、试剂出入库手续的复核。
量和超范围领用行为,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我院有大量的医疗设备、器械,加强对可移动的设备的控制,防止物为他用。
4、加强流动资金的内控。
对现金、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实有数应与日记帐和总帐的帐面数相符。看似简单的工作,某些单位却存在严重问题:(1)会计记帐不及时。特别是目前大部分单位都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财务人员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某些人对节约的时间不是用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更好地完成每天的工作。而是平时松松垮垮,将大量的工作集中到数日或月终一次性输入微机。往往造成工作上许多疏漏。如复核不完整,时间顺序颠倒,先支后收,科目运用不规范,手续不全,金额不符等等。(2)帐面现金余额大,有白条抵库现象。主要原因是出纳人员和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工作上怕麻烦,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对预付款项应填写三联单经领导同意后方能支付,对住院预收款当时送存银行并记帐。(3)银行帐加强支票的管理,支票的支付情况要详细登记,银行印鉴要分开保管。
5、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及时清理,防止呆帐、坏帐、死帐的发生,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加强帐目核对。
总帐明细帐相核对,帐簿与凭证核对,财务部门的财产物资帐与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相核对。保证帐表、帐证、帐帐、帐实的一致性。
7、加强对药品、材料、医疗设备器械工作的管理,控制进货渠道,药品要公开招标,网上采购,制定有关协议时,财务内审人员应有专人参与。
8、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公共财务的安全与完整。固定资产一年检查核对一次,既要对数量、金额复核,更要注重资产的使用率,注重经济效益及保养维修情况的分析。药品、卫生材料量大、循环快,有效期短,一年应最少检查二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季度盘点检查一次,对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检查一次,防止霉变、潮湿、过期和缺失等造成的损失。现金、银行对帐单应突击盘查一到二次。往来款项年终对未结清事项应注明原因。财产清查工作必须有当事人,财务和内审人员等组成的清查小组方能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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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四
一、完美财务报销手续,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需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需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需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打算。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久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状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需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需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平安,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浮现问题,要准时向上报告并实行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定期对固定资产举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二十三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获得内部信息的方式是: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
公司获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控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三条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第四十五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控合同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六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基固本,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17〕108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17〕7号)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及分子公司、项目部整体内控管理体系的运行规则,对内控体系建立、评价、日常检查与考核等运行环节的组织、内容、职责、要求、输出等进行了明确,包括内控管理手册、内控评价管理流程、内控检查制度、内控体系运行考核办法。
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
公司所属各级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覆盖公司各业务,贯穿管理各层级,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管控。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主要经济活动和重要业务事项,防范重大风险,明确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三)制衡性原则。在兼顾业务运营效率的同时,确保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标准化原则。统一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统一开发信息平台,加强执行监督,逐步消除管理差异,实现流程步骤、控制措施、岗位责任、风险管理、内控评价标准化。 (五)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内部控制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成本实现最有效控制。 (六)持续改进原则。建立内部控制设计、执行、评价及改进闭环管理机制,动态适应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架构、风险水平等变化,实现持续完善与提升。 (七)协同一致原则。内控流程、授权管理、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和内控评价规范及配套手册内容规定上应保持一致,促进公司一体化管理。
第七条 内控管理组织及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三)经理层负责领导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
其他相关事宜。
(五)内控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全范围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具体组织与协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管理、内控手册编制与实施、内控检查与风险管理、内控自评与完善、内控及风险管理培训等工作。
(六)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及统筹部署开展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评价及检查考核,并接受公司内控管理部的日常检查监督。
(七)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党委(党组)或类似权力机构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所属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控制第一责任人。
风险应对策略;
(三)风险数据库。内控管理部制定风险编号、名称与定义规范,组织建立公司及各单位业务风险及风险等级数据库,以进行动态管理。未经批准,所属各级单位不得擅自修改风险信息数据。
(四)风险管理报告。内控管理部组织开展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公司各专业风险管理子报告应于每年2月底前报至内控管理部;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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