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是规范员工行为、约束权力行使的重要依据。规章制度范文内容涵盖了日常工作、福利待遇、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一
安全稳定工作事关集团的发展、和谐稳定、事关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集团特同各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并结合旅游集团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稳定方面的措施和制度。建立起维护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根据集团规定和企业规模设臵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稳定工作机构,落实相应的编制、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将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集部门负责人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并抓好落实。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要发动员工多提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救能力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演习,提高员工防范应急突发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5、定期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排查,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对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切实提高警惕,严格监控,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爆、防破坏、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事件。
6、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出台政策措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促发展。
7、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健全排查网络,落实排查措施。重大节日、敏感时期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并对重点处所、重点人员实行重点排查,要做到边排查边解决,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对本单位各种潜在问题和隐患了解清楚、措施到位、处臵及时。
8、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顾全大局,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注意倾听员工的呼声,关心员工的疾苦,多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聚心、顺气、鼓劲”。广大共产党员要做服务群众的先锋、遵纪守法的模范、维护稳定的骨干,在建设“平安集团”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9、重视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切忌推、挡、堵、拖激化矛盾。对员工的诉求,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疏导思想情绪,防止出现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对重点信访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稳控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救济的办法给以帮助。
10、要制定安全稳定工作应急处臵预案,切实提高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臵能力。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制定详细的处臵程序和办法,并通过经常演习等形式,使相关人员熟知、熟用,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理果断,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1、工伤目标:死亡事故为0,群伤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消防目标:杜绝火灾事故,火灾事故率为0;。
3、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率为0;。
5、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目标: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工厂安全责任书以上。
各单位责任人必须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和逐级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
2、结合集团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本单位特点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基本安全常识培训,不经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4、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治安防范及防火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专兼职安全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5、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明确责任人,尤其是消防和特种设施、设备,与有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护保养,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6、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每季度不少于1次演练,对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到场处理,火险发生时,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报警、扑救和疏散工作,并协助查清事件和火情原因。
7、确定安全重点部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8、加强对现金、票证、帐本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9、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存档。
10、各单位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动火等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批,并指定专看护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11、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部位,要与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部位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并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集团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与其任用和收入挂钩。
1、对因主要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引发安全事故、重大影响事件或者重复上访、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免职等处分,取消评选各种荣誉的资格,并予以经济处罚;触及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2、重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到达现场或不积极进行处臵,导致事态扩大和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就地免职,予以经济处罚并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本单位与集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执一份。
主管单位:
主管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二
职责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修的人。
2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化验,取样要有代表性,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掉物料。
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阀门。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
3.规程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凡是电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电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
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9、对有毒有害系统进行检修、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
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1.罐内作业(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等),必须办理罐内作。
(1业许可证)由安全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2.在罐内、金属构架上等进行焊接作业,要指派监护人并采。
410.氧气瓶、乙焕瓶,距离明火应不少于米,否则必须采取5.隔离措施电弧焊接工具设备应贴合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4电阻不得大于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的绝缘要良好,并易辨认。
(4)焊接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三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
7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
实现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
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
5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11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主要是:生产特点。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资料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
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资料是。
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3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
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
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四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掉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9.罐内动火作业,执行本公司安全动火制度有关规定,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焊枪放入罐内。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4.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应不少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5.电弧焊接工具设备应贴合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的绝缘要良好,并易辨认。
(4)焊接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五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六
为保证广大职工在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储运,促进生产的发展。每位员工应参加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三不伤害”。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的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装置,不随便动用他人负责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要求给排水车间全体员工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劳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八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九
一、遵守上、下班时间。
二、严格执行企业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及私人会客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各类材料出厂一律凭供销科出门证为准,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当日送交保卫科。
六、车辆出厂区同样凭放行证明,并且对厂区门外属于企业的.车辆要加强巡查。
七、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立即报告保卫科处理。
八、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保卫科查处。
九、熟悉企业治安环境情况,熟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十、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一、搞好以门为中心20米之内的环境卫生。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
化工生产中的开、停车包括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开车,正常生产中开、停车,特殊情况(事故)下突然停车,大、中修之后的开车等。
一、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开车基建完工后的第一次开车,一般按四个阶段进行: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化工试车。下面分别予以简单介绍。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大致如下:(1)施工工程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2)开车所需原料、辅助原料、公用工程(水、电、汽等),以及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3)技术文件、设备图纸及使用说明书和各专业的施工图,岗位操作法和试车文件的准备;(4)车间组织的健全,人员配备及考核工作;(5)核对配管、机械设备、仪表电气、安全设施及盲板和过滤网的最终检查工作。2、单机试车此项目的是为了确认转动和待动设备是否合格好用,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如空气压缩机、制冷用氨压缩机、离心式水泵和带搅拌设备等。单机试车是在不带物料和无载荷情况下进行的。首先要断开联轴器,单独开动电动机,运转48h,观察电动机是否发热、振动,有无杂音,转动方向是否正确等。当电动机试验合格后,再和设备连接在一起进行试验,一般也运转48h(此项试验应以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设计要求为依据)。在运转过程中,经过细心观察和仪表检测,均达到设计要求时(如温度、压力、转速等)即为合格。如在试车中发现问题,应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及时检修,修好后重新试车,直到合格为止,试车时间不准累计。3、联动试车联动试车是用水、空气或和生产物料相类似的其它介质,代替生产物料所进行的一种模拟生产状态的试车。目的是为了检验生产装置连续通过物料的性能(当不能用水试车时,可改用介质,如煤油等代替)。联动试车时也可以给水进行加热或降温,观察仪表是否能准确地指示出通过的流量、温度和压力等数据,以及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等情况。联动试车能暴露出设计和安装中的一些问题,在这些问题解决以后,再进行联动试车,直至认为流程畅通为止。联动试车后要把水或煤油放空,并清洗干净。4、化工试车当以上各项工作都完成后,则进入化工试车阶段。化工试车是按照已制定的试车方案,在统一指挥下,按化工生产工序的前后顺序进行,化工试车因生产类型的不同而各异。综上所述,一个化工生产装置的开车是一个非常复杂也很重要的生产环节。开车的步骤并非一样,要根据具体地区、部门的技术力量和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开车方案。正常生产检修后的开车和化工试车相似。
二、停车及停车后的处理在化工生产中停车的方法与停车前的状态有关,不同的状态,停车的方法及停车后处理方法也就不同。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正常停车生产进行到一段时间后,设备需要检查或检修进行的有计划的停车,称为正常停车。这种停车,是逐步减少物料的加入,直至完全停止加入,待所有物料反应完毕后,开始处理设备内剩余的物料,处理完毕后,停止供汽、供水,降温降压,最后停止转动设备的运转,使生产完全停止。停车后,对某些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要用盲板切断该设备上物料管线,以免可燃气体、液体物料漏过而造成事故。检修设备动火或进入设备内检查,要把其中的物料彻底清洗干净,并经过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2、局部紧急停车生产过程中,在一些想象不到的特殊情况下的停车,称为局部紧急停车。如某设备损坏、某部分电气设备的电源发生故障、在某一个或多个仪表失灵等,都会造成生产装置的'局部紧急停车。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前步工序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把物料暂时储存或向事故排放部分(如火炬、放空等)排放,并停止入料,转入停车待生产的状态(绝对不允许再向局部停车部分输送物料,以免造成重大事故)。同时,立即通知下步工序,停止生产或处于待开车状态。此时,应积极抢修,排除故障。待停车原因消除后,应按化工开车的程序恢复生产。3、全面紧急停车当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则要全面紧急停车。这种停车事前是不知道的,操作人员要尽力保护好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对有危险的设备,如高压设备应进行手动操作,以排出物料;对有凝固危险的物料要进行人工搅拌(如聚合釜的搅拌器可以人工推动,并使本岗位的阀门处于正常停车状态)。对于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装置,在车间内备有紧急停车按钮,并和关键阀门锁在一起。当发生紧急停车时,操作人员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去按这个按钮。为了防止全面紧急停车的发生,一般的化工厂均有备用电源。当第一电源断电时,第二电源应立即供电。从上述可知,化工生产中的开、停车是一个很复杂的操作过程,且随生产的品种不同而有所差异,这部分内容必须载入生产车间的岗位操作规程中。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一
遵守上、下班时间。
二、严格执行企业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及私人会客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各类材料出厂一律凭供销科出门证为准,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当日送交保卫科。
六、车辆出厂区同样凭放行证明,并且对厂区门外属于企业的.车辆要加强巡查。
七、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立即报告保卫科处理。
八、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保卫科查处。
九、熟悉企业治安环境情况,熟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十、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一、搞好以门为中心20米之内的环境卫生。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二
1、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安全,认真负责地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当班期间不做与本员工作无关的事情。
2、按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定时开关公司大门,下班后适时关闭。
3、认真巡查厂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放行制度,要认真做好来访询问登记工作,对来访者态度要和善,同时务必问清来访事由。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大门。
5、严防公司财产流失。厂内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原委,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怀疑,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7、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8、夜间当班人员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次数,巡逻时要认真检查厂区内及周边各个角落,确保安全。
9、当班人员要确保门房内的一切用电设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10、当班人员有权制止一切有妨碍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为。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三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3、建立信息预报制度。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防雷办通报,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4——5月组织专题讲座,以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7、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4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