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是一种社会分工的表现形式,通过委托他人完成特定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一些代理服务推荐,供大家参考。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代理服务都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各种事务,解决烦恼。不妨试试这些专业的代理服务,为自己减轻压力,提高效率。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一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smt设备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为合法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
3、甲方对提出代理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对合同约定的产品拥有代理经营权。
二、代理产品。
代理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代理诺斯达smt生产设备产品。
三、代理区域。
经甲方考察合格,授权乙方为代理商,代理区域为:
四、代理政策。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选配部分按照定单选配价格收取。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察,其中产品公司形象维护,价格体系维护及售后服务等。
3、甲方可代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对乙方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持,帮助乙方提高销售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进行考评,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甲方规定的最低提货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资格。
5、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涨跌,市场要求等原因,变更产品价格,但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新价格从通知后的第5日开始执行。
6、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本区域的代理商进行监督管理,但不介入乙方与代理商之间的纠纷,争议,违约责任等。
7、甲方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核实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将委派技术人员进行解决。
8、甲方对本合同条款负保密责任,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基本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甲方的销售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如若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应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机制,有责任代表甲方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产品声誉和甲方企业形象。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销售,不得弄虚作假,蒙骗客户。
5、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的代理商政策、技术、销售数据、营销方案及其他商业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体系。
7、合同期满,乙方拥有延续代理的优先权。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提供合理的建议及意见,以便于甲方进行不断的完善及改进。
9、乙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规定退出甲方的代理网络,但必需提前30天提出。
七、付款/结算方式。
1、实行按合同订货,按合同收款和发货,乙方可采用支票、电汇或自带现金等形式支付货款。
2、乙方货款必须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见附件1)。
3、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超过代理价格,超出部分要补税点)并以快递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八、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由运输公司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九、代理级别。
a级代理商。
每月最低订货50万人民币。
b级代理商。
每月最低订货20万元人民币。
十、合同终止。
1、双方发生重大困难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继续经营的。
代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设备名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设备名称)。
2.商标:“”
3.区域: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设备名称)。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设备名称),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台。
第三条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价格。
1.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第五条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保密。
1.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月,自至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四
委 托 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 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1.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 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 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1. 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 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 %收取外贸代理费。
3. 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 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 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 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 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 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 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 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 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 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 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 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 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4. 负责进口设备的清关、商检等事宜。
5. 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 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1.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 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 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条结算和支付。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其他细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第六条代理进口仪器登记表。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七
进口代理是进口代理商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中间人,在操作过程中收取佣金,但一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不拥有进口商品的所有权。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进口设备代理。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条结算和支付。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其他细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第六条代理进口仪器登记表。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委托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的()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五)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共
4
页,当前第。
1
页
1
2
3
4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八
委托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的****()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单位:人民币)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由乙方负责送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详见技术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五)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日期: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九
二、确定分销渠道:
(1) 以拉动终端市场为导向的小区拦截营销方案
(3)网络、电视、报纸销售结合的广告式营销方案
三、销售方案
(1)拉动终端市场方案目标
打造恋尔热水器强势品牌,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电热水器电热水龙头取代传统热水器的市场速度,提升经销商现有的销量从而为经销商创造更多的利润,巩固恋尔热水器在本地市场的领军地位。
方案主题:拉动终端零售市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活动地点:高、中档住宅小区
方案大纲:
a、 建立专职小区推广队伍;
b、进行小区普查、建立楼盘档案、制作楼盘分布图;
c、进行楼盘分类、评估开发价值,确定进驻方式;
d、特物业管理处进行公关,争取以较低的成本进驻;
e、进驻前的准备;
f、正式进驻及接待与介绍产品;
g、扫楼;
g、参观预约登记、确认;
i、展厅接待;
j、接受预订;
k、举行团购;
l、小区回访、口碑宣传。
(2)以经销商为导向的方案。
寻找经销商,
a、实地考察寻找,直接到终端销售点或分销商给你推荐
b、黄页寻找:
就是通过一些工商目录,确定一些客户。不过这部分选出的客户一般实力都比较大,否则不会上工商目录的。
c、介绍法:
通过熟人或市场管理人员,甚至对你不感兴趣的经销商,如果你的态度好,他们或许可以给你介绍。)
(3)以网络、电视、报纸销售结合的广告式营销方案
c、团购销售,结合现状流行的微博销售,积攒人气,通过广告,实行提升销量
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一、建立专职小区推广队伍:小区推广部一般由2-6人组成,最少2人,设一名经理或主管,下设小组,一般以2-3人为一组,以组为单位来进行小区开发。
一、代理经销行业环境分析
随着国内零售、批发行业的全面开放,如今的郑州市场真可谓是风起云涌,国内、国际大型连锁超市(量贩)集团纷纷进驻郑州,目前已有丹尼斯、世纪联华、北京华联、家世界、中环百货(家中福) 、易初莲花、思达连锁、九头崖连锁(左右间便利店)等在同台竞技,随后家乐福和沃尔玛也将先后加入竞争行列。
这就使得郑州零售行业的渠道高度集中。过量、无序、恶性扩张的连锁超市竞争,严重影响了代理经销行业的利益,特别是以大型商超为主要渠道的代理经销公司的利益。“店庆费” 、“进店费” 、 “节庆费” 、 “商品损耗” 、“年终反利”,超市往往把由于自身竞争产生的费用、亏损以各种方式转嫁到经销商头上。使得代理经销商与大型超市之间的关系演化为矛盾的焦点。由于大型超市都有帐期,使超市可以紧握货款这一“尚方宝剑”挟制经销商,致使代理经销商的发展空间日渐窘迫。同时许多大型连锁超市与品牌厂方的“直供”,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代理经销商感到生存空间的减少。 面对快速消费品市场“两头大”(厂家、商超)的“哑铃型”流通格局,代理经销行业不但要面对厂方的销量任务和渠道调整,同时必须面对大型终端卖场的“不平等条约”,成本增加、利润大幅减少,各类公司之间无序竞争,代理经销公司苦苦支撑的同时却基本仍在延续着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观念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应该说中国经销行业的最大困扰是对自身的创新和变革。在这一点上我很佩服我们海沛公司的领导,因为公司的很多经营观念和对自身的变革都走在了代理经销行业的最前端,特别是公司允许业务员到地市去自己做的“大区承包制”更是走在了代理经销行业的前沿。
二、代理经销行业的发展方向
鉴于以上的环境分析,我认为中国的代理经销商尤其是省级的代理经销商必须进行如下方面的改革并向着“大网络、大配送、大代理”的方向发展,才有可能保留住现有产品的省级代理权,也才有进一步获取省级代理的实力。
(一)、全方位:摆脱单品牌、单品类的代理经销格局,即代理休闲食品也代理保健品、调味品和饮品,充分发挥自身的渠道、网络优势。
(二)、规模化:摆脱小规模经营,家族化的格局,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迅速走上规模化发展的道路。
(三)、大配送:面对强大的超市风潮,经销商必须建立大联合、大配送的机制,发挥快速消费品代理经销行业的最大优势,真正在流通环节形成“高速公路”。
(四)、优化网络:销售网络是代理经销商的基础,是经销商生存的本钱,尽可能建立最大化的销售网络,是代理经销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优化的网络不仅可以扩大经销商的销售业绩,缩短销售通路,对品牌厂方而言也是最节约、最快捷的营销手段,品牌厂方才有可能选择代理经销的方式。
三、代理经销行业的出路
面临存亡抉择的中国代理商,变革是唯一的出路,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对流通行业的迫切要求,是制造厂商和下级客户的需要。
大自身的经营区域和销售网络。同时要注意自身实力(优秀人才的管理体系、良好的后勤支持系统和独立的市场运作能力)与规模的匹配,稳步扩张,防止管理失控。
要扩大规模和经营区域,就必须扩大经营产品的范围。这里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1)直接找上游厂家,选择产品并获得省级代理权;(2)与其他省级代理商资源共享,做他们的二批商;凭着这些大量的经过市场检验的产品种类,来吸引终端,我们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赚取微薄的配送费用,而是为了摊薄物流成本并依此建立完善的终端网络。通过对零售终端的整合去吸引厂家,反过来,通过生产厂家的整合再去角逐终端。 我比较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因为,通过对华中食品城中资源的整合,我们就能很快获得很多的优秀资源(经过市场检验的好的产品种类)。这样做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些产品迅速建立网络,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引进新品所带来的库存风险,随时需要随时去华中进行小批量进货,不用占压我们的库存。
试想,当一个代理商能为其下级客户提供30%以上的优质货源(休闲食品、调味品、保健品、饮品等),他肯定将在其区域内获得垄断优势。
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必须进行产品优化,充分利用80/20原则和“品类管理”的方法来经营成千上万种商品,代理商应在知名品牌和高利润产品中找到平衡点,以此来保证自己和下级客户的利润。
四、根据所经营产品的市场表现情况,适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一些超级卖场对于不同的供货商采取了不同的“国民待遇”。其中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就是:看其手中所握有品牌的分量。当然,这里的“分量”包含了品牌消费号召力、利润率、可替代性、竞争性等诸多方面。这个道理,亦相应的适宜于超级卖场外的渠道资源。
供货商要想更好的从渠道资源着手弱化超级终端影响力,也必须得加强自己的品牌淘汰意识,维系和提升自己所掌握产品的品牌价值。在进行品牌淘汰时,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其一,利润率是否已濒临低限,也就是说是否还有赢利或关联赢利能力。在销量已稳定在一定额度的时候,这往往意味着渠道各成员所获得利益的趋小。为商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连这个基本要求都保证不了的话,那你的渠道成员就很难与你站在一起了。当然,如果这个产品目前还具有很强的品牌号召力,还是进行搭货销售,带动其它高赢利产品销售的极佳工具的.话,那它还可以保持一段时间。
其二,定位准、市场较大、竞争较小,是选择一个产品时所必须参照的标准。如果自己手上的某个产品,随着市场形式的变化,已完全的违背了上述标准,那这个产品就早该下课了。
其三,制造商研发及推陈出新的能力,制造商生存及发展的现状和走势,制造商的实力和市场运营、营销支持能力,等等等等,也都是淘汰品牌时所需考虑的东西。
五、海沛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
从地域来看,海沛公司目前的业务主要集中郑州市内和外埠(安阳、濮阳、洛阳、南阳、三门峡、许昌、漯河等几个地级市)。
空白,市场潜力巨大。在这里,我可以大胆的预言,在未来3-5年外埠市场的销量将重新超过市内,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对海沛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及市场运作的几点建议
(一)、对于利基市场(郑州市),建议用两种思路来运作:高低结合与点面结合。高地结合是指:做核心市场(市区)与做区域市场(郊县)相结合,抓形象也要抓销量,吸引市区高消费群的同时向郊县高消费群分销;点面结合是指:做大终端的同时做小终端,用几个核心卖场结合大量的社区小店。
(二)、对于外埠(几个重要的地级市),我想先分析一下地级市目前的市场环境及供需情况: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原城市群的崛起,在河南的很多地级市作为现代流通渠道的大中型超市已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其中也不乏一些上规模的连锁超市,但大部分是一些独立经营的单体超市,他们想快速发展但苦于没有超市的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人士的指导,这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市场机会,我们作为省级代理,在和郑州各个大中型超市的业务往来中,积累了不少有关超市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我们在和他们合作时,可以对他们的管理进行指导,对他们的理货员进行培训,这些都是当地的经销商所不具备的。
在地级市,由于目前的消费能力有限,作为中高档产品来说,大部分的销量(80%)都集中在当地有领导地位的卖场。以漯河为例,就主要集中在小胖量贩、胖德荭、天地顺、金阳光、乐乐等超市。
从漯河的情况来看,以上销售比较好的超市,有很大一部分商品都是从华中食品城采购而来,他们都不定期到郑州进行采购,这说明当地的经销商所经营的商品根本不能满足当地的市场需求。问题出来了:
u 另一方面,u 华中食品城中大量的省级代理却苦于在地级市的销量上不u 去,u 自己去做地市成本又太高(海沛公司也遇到了同u 样的发展瓶颈)。这中间就出现了供需的断层,u 从而u 也就蕴含了极大的商机。谁抓住了这个机会,u 谁就能在新的市场环境中领先一步。
根据地市目前的市场环境和需求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建议公司采取跟随策略:即随着丹尼斯向地市的扩张,我们也随着把我们的供货重心下沉到该地市,在该市设立办事处,以丹尼斯(或以当地的强势商超)为主(进行点面结合)顺势把该市的市场做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公司在地级市设立办事处,成立市场开发专案小组,专门负责当地前期的市场开发及维护,形成固定的网络及市场操作方案,迅速提升销量。
对终端网络进行建设:终端网络并不意味着你认识几个当地的大客户。仅靠利润差价和酒肉之交维系的客户也不能称之为网络,有奶就是娘,是他们对经销商的回报。网络形成靠我们对网点详细背景资料的充分熟悉,靠我们纯熟的销售管理技术,靠我们的信誉和服务创造的客户忠诚度。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与这些售点的长期交易、服务中逐渐掌握他们的销售情况、进货周期、信誉情况、付款能力等相关信息。 建立海沛公司在各售点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创出自己的品牌: 这家公司的产品质量有保证,偶尔出现什么问题他们也会负责 更换赔偿。 这家公司的价钱很公道,没有欺生客,宰人现象。 这家公司的服务很好,经常帮我们整库存、做陈列、下订单、送货上门,根据他们的建议订货还不占压我们的库存,和他们合作,我们卖货收钱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用我们操心。 这家公司的老板很有眼光,他们推的新产品一般都能卖起来,偶尔个别产品滞销,他们也能帮忙退货或促销消化,很让人放心。
在自己的公司内部操练出一支出色的售点拜访、售后服务及客户管理队伍,通过长期的实践总结,不 断学习摸索自己的人员培训、人员管理、销售结算、售点配送等体系化的市场运作方法。
终端建设,从开发到管理到形成固定的网络需要很大的投入和较长时间,这个过程中也许经济效益不佳,但这是对公司未来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一种投资,是一个必然经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勇气、需要恒心、更需理智和决心——因为这是市场环境发展的要求,无法回避。未来的市场谁真正拥有了稳定的销售网络,谁就掌握了通路,谁就是赢家。
寻找当地的合作伙伴做固定的下线分销商,帮我们代为管理当地市场,这样公司可以减少资金风险和管理成本。(预售制)
自己的业务员(办事处抽调或在当地培养)对该市场形成固定拜访,进行市场运作,协助该下线分销商管理市场,牢牢控制住终端网络。当地该下线分销商的主要任务就是仓储、运输配货、回款和售后服务(终端日常维护及退换货)。
对该市县各渠道重点客户熟悉,并建立客户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区域位置、店面大小、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从业经历、家庭成员情况、生日、喜好、性格)、联系方式、月实际销售量、结账方式、结账信誉等详细情况,以便对销售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减少因销售人员离职带来的市场波动。
经销商面对生存环境的变化,我认为动比不动好,早动比晚动好,主动比被动好。 地市渠道管理改革建议和步骤:
按照传统的渠道操作方法,市场是完全被渠道中的代理商所操作和控制,市场的好坏取决于代理商的能力和实力,因此,要想把市场做好,要想市场在有秩序的环境中健康发展,公司就必须费尽所有精力去寻找、培养优秀的地市代理商合作伙伴。要寻找到合适的渠道合作伙伴对公司来说实在是太困难,实力小的代理商无法操作起整个市场,实力大、能力强的代理商又对我们的产品不重视,或者精力比较分散,无法提高其忠诚度。
的弱点——市场的管理则由我们来完成,这样就实现了公司和二级代理商的优势互补,达成了渠道的完美力量组合。
组织架构及分工
地市二级代理商的职责:调货、仓储备货、运输配货、回款和售后服务;
公司业务代表的职责:在市场比较小或者成立办事处成本高的市场派驻公司业务代表,业务代表的主要职责和办事处相同。
省级代理:公司只负责对代理商的货款管理和业务办事处或派驻的业务代表的管理。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对渠道中的二级代理商货款管理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交纳品牌经营保证金(视情况而定),金额大小视市场大小而定;
现款现货的原则,先打款后进货;
对重点零售客户实行销售年终奖励政策,通过年度奖励的方式返还重点终端一定的利润;
成本费用分摊
a、业务办事处的管理费用主要有房租、基本的办公用品、水电费和其他物业管理费,所占增加的渠道管理成本的比例不到20%(300元),可由公司全部承担。
b、业务办事处的业务代表的工资成本占整个渠道增加成本的70%,这项成本应由二级代理商和公司共同分摊,公司负责办事处业务代表的基本工资,代理商负责办事处业务代表的补贴和奖金。举例:安阳市场需要2个业务员来维护和管理市场,其中一个业务主管的月薪资以1500元计,业务代表以600元计,按新的渠道管理方案操作来看,业务主管的基本工资以800元/月计,业务代表的基本工资以400元/月计,公司要承担1200元/月的业务薪资开支,二级代理商只需承担500~900元的奖金即可,所以这个分摊方案地市代理商完全能够接受。
c、公司业务办事处的实际增加成本大概为1500元/月,18000元/年的成本该如何弥补呢?设定建立办事处的最低销售额标准,以年营业额50万元为最低建立办事处的标准计算,公司只要提高3%的毛利率就基本能弥补额外增加的渠道管理成本;假如公司的毛利率为20%,则通过这种渠道专业分工之后只要提高9万的营业额(平均每月7500元)就基本能弥补公司增加的渠道管理费用开支。
d、对于不能设立业务办事处的区域,市场一般比较小,所需的业务人员也比较少,一般不超过两个,普遍为一个;所以不需要单独设立业务办事处,只需直接派驻业务员到二级代理商的公司,业务办事处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完全可以免除,只需和代理商共同分摊增加的业务人员投入成本。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十
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根据贵单位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的方式参加此次投标,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工作与其穿插进行,并报送贵单位审查,直至贵单位满意。
(3)发招标文件至开标。
《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地点,然后发往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投标截止日7天前。
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发往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有的话)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不少于45天。
(4)评标、定标。
在投标截止日前接收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后,组织现场开标、唱标,随后在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由其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评委及贵单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政府投资项目是由第一名中标),同时进行预中标人公示。
(5)发中标通知书。
自提交预中标人公示后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然后进行中标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6)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合同等备案。
开标、评标工作结束并确定中标人后,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由贵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与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
(7)合同草拟。
合同草拟工作将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理解、融入贵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并于确定中标人后,协助贵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确定合同条款,不得与其相违背。
(8)卷宗资料。
招标代理过程中相关资料,每进行一步,我公司都将书面正式文本提交贵单位,并与整个项目代理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套完整资料交由贵单位存档。
综上所述,完成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等工作需要30~35天。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十一
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隶属于石家庄高新区人才劳动力开发交流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是河北省唯一一家人力资源行业的国有企业,我们是致力于提供整体人力资源专业解决方案的外包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定制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共享服务和服务支持。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化服务,努力构建人力资源中介、咨询、培训和人力资源派遣一体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追求合作伙伴与我公司共同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诺亚公司在省内唐山、廊坊、承德、秦皇岛、衡水、邢台、邯郸、张家口等11个地市设有多个分公司,至今已为600多家大中型知名企业提供hr外包服务,现有外派协作员工20000多人,并为30000多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行业涉及it、电子、电信、移动通信、饮料、制药、银行、电力、铁路等行业。
资 质
能承担较大的用人、工伤、资金等风险;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人才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两方面的内容:
公司人事外包服务项目
1、代理档案管理
2、代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3、代为工伤(亡)事故处理
4、代为劳动纠纷调处和仲裁办理
5、劳动法规政策咨询
服务形式:为贵公司配备专职的人力资源专员,定期上门服务,每月至少一次,并且每季度有服务监督人员上门征求客户意见。如客户有特别需求,随叫随到。
二、业务办理流程:
1、签订和诺亚人力资源公司的合作协议(一式两份):
(1)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准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准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业务人员给送还一份合作协议
2、填写员工以及企业信息表:
(1)企业将员工情况表以及异动表加盖公章给了客服人员
(2)企业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加盖公章给客服人员
(3)企业负责人填写石家庄市工商保险费率核定表和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
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一并交给客服人员
(4)员工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1)
3、企业开户以及保险办理:
(1)诺亚客服给单位开户,开户时间为每个月1号—10号;
(2)开户完毕,10号—15号由客服人员将员工缴纳保险明细表做好,发给
企业人资,由人资核对最终正确与否;
三、代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明细:
1、代为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
(1)单位养老、失业、工伤所需开户材料: (2)单位员工养老保险的新增和转移
5、代为外包客户员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
6、各项保险缴纳比例:
7、外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1)办理服务首期涉及相关费用明细:
(2)后期服务中涉及相关费用明细:
《人事代理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十二
致: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或“本所”)接受贵司代理邀请,就贵司拟提请诉讼的与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进行分析论证。下面就我所针对该案的代理方案及代理费用作简要介绍,供贵司领导决策时参考。
一、出具本分析报告的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6号)
二、本案的基本事实
根据贵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 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等相关资料以及贵司的陈述,我们归纳了本案的基本事实线条:
1、2017年8、9月期间,贵司与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贵司作为投资方,参与开发公司作为开发建设主体的 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
2、2017年10月27日,贵司向开发公司转账支付 万元
首期投资资金,根据合作协议第二十七条之约定,合作协议生效。此后开发公司未再贵司通知支付任何投资费用,亦未向贵司明确解除或终止合同。
3、开发公司并未根据合同约定基本进度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为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土地,直至2017年下半年才开始案涉项目的土地供应。
4、经过贵司以及本所律师发函催讨,开发公司于2017年 月日向贵司退还 万元投资本金,尚剩余 万元投资本金未予退还。
三、法律分析
(一)贵司主要诉求
通过贵司陈述,贵司的主要诉求为:
1、要求退还剩余 万元投资款本金;
2、最大限度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财务成本损失等),并要求开发公司按照现行资金市场一般的融资成本承担违约责任。
(二)诉讼风险
1、本所律师分析认为,本案进入诉讼后,开发公司可能提出的主要抗辩理由为:
而终止,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公司甚至可能会以贵司仅支付了第一期投资款后未支付后期投资款而抗辩终止了合作协议,又或者开发公司直接承认单方终止合作协议,由此而根据合作协议第二十四条之约定,仅承担贵司实际投资额5%违约金。
(3)开发公司可能会根据合作协议第20.1条所约定的贵司应当承担土地成交价低于65万元部分的补足责任(根据贵司陈述,案涉合作范围土地成交价低于65万元),提出扣除贵司应补足的款项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贵司,开发公司甚至可能据此提出反诉。虽然根据贵司陈述,开发公司在土地挂牌出让过程中并未通知贵司,但纵观整份合作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开发公司有义务另行书面通知贵司,仅在第七条约定开发公司“鼓励”贵司参与案涉“净商住用地”的公开出让。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发公司并不能作为土地出让方,其仅有义务将整理后的土地交给地方政府,并由地方政府择机进行挂牌出让。从该角度分析,开发公司也没有义务就土地挂牌出让事宜特别地书面通知贵司。第三,地方政府作为土地出让方,在土地挂牌出让前一般都会通过报纸、网站进行公告,此方式也可以认定为通知的一种方式。
第11条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而本案中,贵司无法举证(或很难举证并被法院采信)证明由于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给贵司造成了较大损失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足以弥补贵司的损失。其次,即使认为合同就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支持按照民间借贷资金成本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至多只会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判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案的诉讼策略
(一)、针对关于开发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或反诉),积极收集案涉土地挂牌出让的时间以及成交时间,确认案涉土地出让时间系在2017年之后,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案涉土地应当出让时间,错过了最佳出让时间、错过了最有利市场条件,对此贵司不应当承担差价的补足义务,为开发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甚至反诉)做好准备。
《案件代理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服装事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计项目名称。
【工作服】。
第二条工作计划。
2.1第一阶段:初步设计。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提出项目的主要要求,包括服装的用途、着装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特点;以及甲方的特殊性要求等。
结合甲方的主要要求,乙方进行初步设计。必要时,乙方可要求进行实地情况调查,包括对甲方服装适用环境的了解、对着装人员作业方式的了解等,甲方应予安排配合。
乙方于甲方提出设计具体要求后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同类服装的介绍、对本项目的设计倾向、风格建议、设计初稿。
甲方于乙方提交方案后日内确定乙方提交的初步设计。
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反馈意见、或是不予确定方案,均视为甲方无意见、无异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三条支付本阶段的费用。
2.2第二阶段:深化设计。
乙方按双方确定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
乙方于初步设计确定后日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的第一稿;甲方应于收到方案后日内反馈具体的意见。
双方就第一稿的修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后,由乙方于日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的第二稿,甲方应于收到方案后日内反馈具体的意见。
双方在甲方意见的基础上,达成最终的深化设计修改方案。
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反馈意见;或是在确定修改方案中,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确定的,均视为甲方无意见、无异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三条支付本阶段的费用。
甲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当限于针对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化,当甲方的意见超出初步设计方案的范畴,应视为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需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2.3第三阶段:最终版本提交。
乙方按最终的深化设计修改方案进行修改,于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
三条支付本阶段的费用。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尾款之同时,乙方提供依据最终版本制作的纸版一份;样衣一套。
第三条设计费用。
3.1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元。
3.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剩余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第一阶段: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该部分费用扣除已付定金,余款人民币元于第一阶段完成时,即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同时支付。
第二阶段: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于第二阶段完成时,即最终的深化设计修改方案确定同时支付。
第三阶段:合同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元;于第三阶段完。
成时,即甲方向乙方提交最终版本通过验收之日。
尾款:合同总费用的10%,即人民币元;于甲方收到纸版、样衣之同时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应及时履行己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有关设计的具体要求、安排乙方实地调查、反馈修改意见、支付设计费用等等。因甲方未履行义务将影响乙方设计工作的开展,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顺延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
4.2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合同解除时已完成之设计工作,支付乙方相应的设计费用。
4.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通讯联络。
5.1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甲方项目联络人为:;乙方项目联络人为:。
5.2双方的联络沟通均可由项目联系人通过网络、进行。项目联系人对设计方案的意见、或方案确认,均视为合同方的意见、或方案确认。
5.3联络信息如果以邮寄方式发送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交收件人签收后即视为送达。
5.4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进口设备代理方案(专业14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