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XY字客最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优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枝江市纪委《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x纪文〔20xx〕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坚持局党组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组集体领导班子的集中统一,认真贯彻局党组作出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定期召开局务会和局工作例会,坚持人事安排、重大收支和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制度,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处理由案审委员会集中讨论进行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努力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真诚待人,坦诚听取意见。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使得我局领导班子始终能够保持浓厚的团结氛围。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情况

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局领导班子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组织人事纪律方面,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出发点,一是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二是监督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情况,看用人把关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着降格以求、“破格”变“出格”等问题。三是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着重看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是否存在着搞变通、作选择、走形式。四是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

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今年,我局继续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为目的,全面贯彻省、宜昌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安全监管“网格化”试点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监察执法常态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深化专项整顿,强化基层安全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在重大事项方面,我局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任用程序,坚持在群众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在重要项目安排方面,涉及大宗物品采购、基础建设等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次性经费开支0.5万元(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枝江市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

五、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对个人婚姻、个人收入情况、子女情况、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等一些重大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每年按要求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制度,及时向市委办公室上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确保人员动向明了。

六、遵守《中共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坚持做到并时刻保持廉洁奉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廉洁的作风和清醒的头脑,保持了一名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自警自勉,并能管好自己的家人,自己与家庭成员均未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个人重大事项也能按规定进行申报。多年来,从未利用手中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未接受别人赠送的礼金、物品。在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工作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并强调任何人不准以权谋私,做到身正、言正,树立了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等地提出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横峰县委横办发[20__]6号文件和横办发〔20__〕29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横办发[20__]6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决策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信息报道奖励机制、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的分配、局停车棚的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的整修等重大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是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对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和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在去年横峰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时,我局配合县人保局实行网上公开招考,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取,最终录用乡镇司法员6人。

四是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决算制定调整;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各类奖金、福利、补助、补贴的发放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并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是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及纠错制度也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同时组织监督检查,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有监察。

二是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是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执行虽然有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策内容、方式、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检查的通知》xx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已经建立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 (包括资金额度)界定恰当和清楚;决策程序规范,明确了决策方式;决策责任落实到人;制度便于操作;制度不存在重大遗漏。

按照《xx县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试行)》对单位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办公用品类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以上六项工作均明确了副职领导分管。决策时严格执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决策没出现重大失误,有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制度有相关的监督规定;监督过程能保证有效制约;监督结果能落实责任追究。

“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xx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xx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篇五

按照《年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成青纪发【 】14号)的要求,街道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街道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街道机关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明确决策范围

一是重要人事工作,包括讨论决定街道机关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定级;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等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等方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编制、工资、奖金及负责人的任免。二是重大项目安排,包括讨论决定街道(社区)年度实事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以及税收、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三是重要工作内容,包括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与服务、社区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原则、措施和规划;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属地化管理工作等。四是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研究、决定预算内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单项工作或项目。

(三)完善制度建设

街道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街道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街道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年完善修改和制定了《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东坡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东坡街道社区公服资金管理办法》、《东坡街道办事处请休假管理办法》、《青羊区东坡街道办事处年招商引企(资)奖励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四)加强监督力度

一是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述职内容之一。二是是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三是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沟通制度。四是是“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由街道纪工委负责检查、督办、落实、提醒。执行情况包括有关“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纳入集体决策范围,是否按照决策程序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审议及决策形成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在“三重一大”制度的指导下,有力地促进了街道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根据保密权限,依法公开政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需要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和征求相关部门、干部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方案,决策方案主动报有关上级部门。对凡是涉及需要干部和群众了解、知情和参与的事项,都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工委扩大会议的召开。由领导班子和科以上干部参加,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街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干部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

三是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如计生政策、单位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物业管理政策等事项通过街道政务外网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一是凡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内容都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议题一般由各分管领导报党工委书记确定,上级要求讨论的问题必须列入议题;未经准备和没有处理意见的提案一般不列入议题。会前要就议题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意见不一致,而事项又不很紧迫,可暂缓列入议题;重大问题或其他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可先召开专题会议酝酿研究;对列入会议的议题,应明确由有关工委成员或科室进行必要的准备。

二是开会时间、会议议题、目的和要求一般要提前3天通知,以利于做好必要的会前准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三是讨论问题时,每个工委成员要立足全局,积极发表意见,尤其是出现意见分歧时,既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又要阐明自己的观点。会议要有决议,不能议而不决;一次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分别议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干部任免和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析意见向区委报告。

四是会后要及时将宜于传达的决定、决议事项向下级党组织通报,抓好贯彻落实。要按规范要求记录,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应详细记录个人意见,注意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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