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

时间:2023-12-04 作者:笔尘

自查报告是一种反思自身工作学习的方法,它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找到改进的方向。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精选的自查报告范文,相信一定会对你的写作提供一些帮助。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一

我科学习了【20xx】12号文件精神。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通报的通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经查我科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经查我科无上述的行为。

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科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二

我院认真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对于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治理活动。院长对治理工作亲自抓,亲自作动员部署,及时听取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对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亲自谈话,带头自查自纠,认真抓好检查落实。

通过集中治理,让我院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医药回扣的不正之风和腐朽现象得到了遏制,让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得到提高,让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了保障。为让我院专项治理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地进行,我院开展了如下工作:

1、组织全院医务工作人员召开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工作动员大会、阶段部署工作会、总结会议共4次。

2、组织全院医务工作人员观看《广东省纠风工作专题暗访片(二)》,达158人次,并进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重申严禁收受“红包”、回扣。组织全体医生及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63人签订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

3、公布了省、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门账号和卫生部“八不准”、“六严禁”、《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行业法规,并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缴收受的“红包”、回扣,对各科室进行了组织排查,对有条件“统方”的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人员列入了重点排查范围。

4、公布医药回扣治理工作投诉电话及设立群众投诉箱,

5、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注重实际效果,对进展滞后的科室进行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搞部门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把“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医德考评工作中,充分地发挥了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思想觉悟和认识,增强了员工的职业道德,同时也使各干部员工得到一次警示教育,认识到收受“红包”、回扣是不正之风,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我院在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认为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

2、有些科室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部分员工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

3、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组织全院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医药回扣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抓教育,重防范;抓制度,重规范;抓查处,重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抓到实处,把纠正医药购销及行业不正之风抓出新的成效。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三

2013-9-6日我科学习了【2013】12号文件精神。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通报的通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经查我科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经查我科无上述的行为。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科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四

为加强我市的药品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要求,我们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5月上旬至6月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和沛县、鼓楼区、泉山区政府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售药店和制药企业等14家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进行了暗访);分别召开了市医疗卫生机构和鼓楼、云龙、泉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座谈会;并对200余位市人大代表开展了问卷调查;还通过《徐州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及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药品监管机制和监管能力不断强化。市政府将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重点专题部署加强药品监管与市场整治工作。,市政府还出台了《徐州市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建立健全了“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市食药监、卫计、工商、人保、物价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形成药品监管网络。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专门监管机构,特别是今年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后,县(市)区将食药监、工商、质检三家整合设置市场监管局,综合监管组织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药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要求,普遍加大投入力度,增设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药品冷藏冷冻等硬件设施,提高药品在库养护质量。市一院、四院还购置了药品智能存储设备,药房、库房以及病区药房等都配备了全自动药品定剂分包机,实现了从“人找药品”到“药品找人”的转变,也有效降低了药品差错率和污染率,给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三级医疗机构药房还被授予省级“规范药房”称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零售药店的药房、库房及药品管理水平等也都有了明显提高。

(三)药品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市及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执法力度逐年加大,对涉药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以来,全市共组织专项整治行动11项,累计查办药品违法案件7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涉案金额达2.46亿元,切实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社会上个体收买药品的行为基本杜绝。

(四)基本药品价格得到严格执行。注重基本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注重监管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全省统一基本药品招标目录购买基本药物,严查基本药品加价等违规行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无论是综合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都能较好地落实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随着我市列入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今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物加成将全部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也将随之大幅下降。

二、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药品管理工作整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着重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超标用药现象较为普遍。《药品管理法》第58条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但检查中发现,一些医疗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大处方”问题,特别是还存在过度使用抗生素问题。同时,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主要面向药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广大患者对安全用药、科学用药也还不够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意识也还不强,一些患者有时也会主动要求超标用药,主动要求加量使用抗生素等,严重危害了自身健康。二是存在重硬件轻管理的问题。《药品管理法》第17、18、26条,对药品进货、验收、保管作了明确规定,但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在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个别门诊病房药品购买和销售记录不完整。精神的药品未专柜存放,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纸质台账普遍缺失,对近效药、过效药管理也比较混乱,甚至一些大医院也不能提供过期药品退货登记等。

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相关资质缺失。检查中多次发现“实习生”售药、护士售药的情况,多次发现零售药店处方药专柜由没有具备资质的专职人员在值守,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15条有关售药人员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规定。《药品管理法》第51条明确规定“药品管理生产企业、药品消费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但一些药店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档案不完整、不真实,基层医疗机构更是没有一家能够严格执行此条规定,给药品的人为污染和患者健康埋下隐患。

四是医药广告的规范管理仍需加强。《药品管理法》第60、61、62条对药品广告作了严格规定。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近年来,我市药品广告的规范管理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工商、广电、卫计、食药监等部门还尚未对医药广告管理形成合力,个别药品生产经营者在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购买。同时还给一些不法者以此讹诈索取钱物等,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的几点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宣传贯彻力度。普法宣传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和前提。《药品管理法》不仅涉及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企业,也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因此,要把《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对广大人民群众关联度较高的比如抗生素使用过度的问题,更要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释疑解惑。对药品主管部门和药品企业则要加大法律贯彻的'力度,使其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和要求,真正做到依法管药、依法售药和规范用药。

2、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按《药品管理法》有关内容做好各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管,使其常态化、机制化;严格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严肃问责“大处方”等行为,继续严厉打击医药回扣、收受财物等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投标制度,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更要加强药物价格的监管,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扰乱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

3、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涉及部门多,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复杂,要切实完善市及县(市)区政府的药品市场综合协调机制职能,综合协调解决药品市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用药环境的整治,继续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违法分子、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警示社会的作用。要重点加强对基层和偏远地区的药品采购监管,不断完善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规范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能用上安全、有效、便宜的药品。

4、进一步打击虚假药品广告。社会上反映虚假药品广告的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多重。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食药监、工商、卫计、广电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严格审查广告刊登、播出内容,不断健全完善药品广告动态监控机制。同时,对电商、网店上充斥的大量药品广告进行有效筛查,避免互联网成为药品广告的法外之地。

5、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县(市)区食药监、工商、质检三家合并整合设置市场监管局以后,现监管人员还处于磨合期,整个工作流程还处于再造期。因此,要强化各县(市)区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技术的防范,强化制度的保障,有效的提升基层监管效率和水平,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药品安全有保证。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五

本企业成立于20xx年3月,是一家个体药品零售企业。本企业以gsp为准则,编制并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目前本企业员工4人,其中药师2人、药士1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100%。药学技术人员配置能适应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gsp组织人员机构。

企业设置企业负责人、采购、养护员、仓管员为xx;质量负责人为xxx;质理管理员、验收员为xxx;审方员为xxxx、xxx;营业员为xxx、xxx明确专职质量人员的质量责任。

三、人员与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根据新版gsp要求配备了电脑及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药品进销存管理软件,在营业场所配置了检测温湿度的设备,现备有温湿度计、空调。并配置了防鼠、防虫、防火设备等。营业场所清洁、明亮,营业货架、柜台齐备。

五、药品进货、验收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与合法资格的审核,并索取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gsp认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购进进口药品,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识的说明书。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审核制度。企业建立了药品购进台帐,台帐真实、完整地记录药品购进情况,做到票、帐、物相符,再根据相关程序录入电脑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验收管理: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根据原始凭证及税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检查验收并记录。主要检查验收的药品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标准规定。(1)外包装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是否注明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有效期。对于特定储运标志是否符合药品包装要求。(2)内包装每件中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容器是否合理,有无破损,封口严密是否合格,包装字迹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要粘贴牢固。(3)药品标签说明书上明确印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存条件等。(4)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以中文注明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有中文说明书,并附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的复印件。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出现不良反应马上上报药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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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六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副组长:沈剑斌、柯美滚、瞿世强成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0]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七

2013-9-6日我科学习了【2013】12号文件精神。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通报的通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经查我科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经查我科无上述的行为。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科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篇2:医药回扣自查自纠个人总结医药回扣自查自纠个人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本人负责公共卫生线工作,从不参与医院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采购过程中,全由各服务站把需采购药品上报至我院,再有药库人员进行采购,从不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本人临床医学毕业,平时也从事门诊工作,但在门诊中,从不利用医生的身份,进行收受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工作之便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为了增强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根据我院文医党【2014】38号文件《中共文山州人民医院关于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我科针对收受医药回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纠。作为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的一切,一切为病人。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技能,改善服务,及时有效缓解病人的痛苦,减轻病人家属的精神、经济负担,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服务好人民群众最好的体现。收受“回扣”性质十分恶劣,属于受贿行为,严重的就是犯罪。形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不论什么原因,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而且充分认识到收受医药“回扣”带来的严重后果:

1、败坏医德医风。收受医药“回扣”一旦成为习惯,成为潜规则,成为行业风气,医务人员就会丧失医德,迷失做人标准,迷失行医目标,最终导致向钱看。

2、导致医疗费用上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医务人员以收受“回扣”为目的,就会导致开大处方,做大检查,用高价耗材,导致医疗费用上升,直接加重患者的负担。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提升采购价格,也会直接提高医疗成本。

3、损害医院及科室的形象。中央和地方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推进医改,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幅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如果任由医药“回扣”现象存在,就会直接抵消医改的努力。例如,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目的之一是避免医疗机构为获取药品加成多开药、用贵药,但如果药品加成取消,而医药“回扣”仍然存在,这项改革就达不到目的。又如,建立医保制度是为了减轻患者负担,如果医疗费用无序上升,就会使刚建立的医保制度不堪重负,也会抵消医改的效果。

4、扰乱了医疗秩序。由于收受“回扣”导致医务人员的趋利行为,直接后果是过度治疗,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会对治疗效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危害病人健康。长久以往,病人就会对医疗机构失去信任,助长医患矛盾。5、断送医务人员的前程。收受医药“回扣”,也许一些人会得到一时的好处,但获取这种不合法的收入会给医务人员的事业留下污点,严重的会被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资格甚至被判刑,最终仍是危害了医务人员。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我科未发现有收受医药回扣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宣扬爱岗敬业精神,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好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方便病人,尽职尽责,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更好地树立我院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内分泌科。

2014年10月21日。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八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

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hui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0]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hui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hui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hui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hui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经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阶段工作,我院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体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红包”和抵制商业hui赂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得以培养,我院医德医风建设上新的台阶。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九

为了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根据省政府和省纪委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按省、市卫生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12月初起到2011年3月底结束。我科针对收受医药回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纠。作为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的一切,一切为病人。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技能,改善服务,及时有效缓解病人的痛苦,减轻病人家属的精神、经济负担,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服务好人民群众最好的体现。收受“回扣”性质十分恶劣,属于受贿行为,严重的就是犯罪。形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不论什么原因,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而且充分认识到收受医药“回扣”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是败坏医德医风。收受医药“回扣”一旦成为习惯,成为潜规则,成为行业风气,医务人员就会丧失医德,迷失做人标准,迷失行医目标,最终导致向钱看。

二是导致医疗费用上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医务人员以收受“回扣”为目的,就会导致开大处方,做大检查,用高价耗材,导致医疗费用上升,直接加重患者的负担。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提升采购价格,也会直接提高医疗成本。

三是损害政府的形象。中央和地方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推进医改,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幅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如果任由医药“回扣”现象存在,就会直接抵消医改的努力。例如,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目的之一是避免医疗机构为获取药品加成多开药、用贵药,但如果药品加成取消,而医药“回扣”仍然存在,这项改革就达不到目的。又如,建立医保制度是为了减轻患者负担,如果医疗费用无序上升,就会使刚建立的医保制度不堪重负,也会抵消医改的效果。

四是扰乱了医疗秩序。由于收受“回扣”导致医务人员的趋利行为,直接后果是过度治疗,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会对治疗效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危害病人健康。长久以往,病人就会对医疗机构失去信任,助长医患矛盾。五是断送医务人员的前程。收受医药“回扣”,也许一些人会得到一时的好处,但获取这种不合法的收入会给医务人员的事业留下污点,严重的会被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资格甚至被判刑,最终仍是危害了医务人员。通过这次学习,我科未发现有收受医药回扣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宣扬爱岗敬业精神,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好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方便病人,尽职尽责,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更好地树立我院在社会的良好形象。篇2: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检查表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检查表填表单位:(盖章)年月日篇3:窗口工作人员违纪检讨书工作违纪检讨书尊敬的局领导:

经过领导的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认为造成这次违纪行为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思想麻痹,作风松懈,纪律责任感缺失,也是我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恶果,这次事件给局里的工作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我相当后悔和自责,如果继续放纵纪律的缺失和作风的涣散,导致的后果将更加严重,在此,我对领导的批评教育表示内心的感谢,并保证:1.加强机关行政效能作风学习,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服务大厅作为政府机构服务窗口,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窗口工作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后我要加强行政效能规章制度学习,严守工作纪律,热情高效地为群众服务,做一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

3.对于已经发生的错误我还要继续深刻反省,深入总结,狠抓落实,改正错误,把自己的教训和经验分享给同事,避免他们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时,也请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继续加强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

检讨人:检讨日期: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

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三是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2、治理要措施得力,扎实推进。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商业贿赂”的讨论及向“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唐锡尔同志学习的活动。消除模糊认识,如“法不责众”,“小巫见大巫”等糊涂认识。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我们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抓好自查自纠。写出自我剖析材料。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三是抓好整改提高。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

时,要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康复门诊。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一

2017-1-3日我院学习了上级下发《关于开展药品回扣等违规行为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经查我院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经查我院无上述的行为。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院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院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二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规范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2、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3、购进的麻醉及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4、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5、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三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四

20xx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20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我院已经于20xx年7月通过xxx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xxx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购进的麻醉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

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5、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6、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医疗器械的管理。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建全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

3、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四: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

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xxx。

xxx年xxx月xxx日。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五

我店成立于200xx年xx月,位于,营业面积xx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xx人,其中药师人,药士xx人,药学学历xx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xx个品种,年销售总额xx万元,拥有固定资产xx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xx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职称,处方审核员为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xx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六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药剂科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能职责明确。

二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将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三是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的规定,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定点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四是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五是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六是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七是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八是严格麻醉的药品管理,专柜存放,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九是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十是杜绝大处方及抗生素和激素的不合理使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十一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定期对村卫生室药品的申购、储存、使用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一)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二)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建立卫生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四)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严禁药品不良反应迟报、漏报、匿而不报和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等现象发生。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七

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我中心、站及辖区各村社区卫生室自20xx年5月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了药品“三统一”政策和药品零差价销售,我中心认真执行和贯彻区卫生局及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开展。按照商区药三统一办发[20xx]06号文件精神,根据城关办事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和药品“三统一”工作人员,对辖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明确国家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

2、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完善各种相关制度。中心成立以王向宏主任为组长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各站各村也成立了负责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使任务层层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大对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制作张贴宣传标语,张贴于交通要道及人口聚集区,使社会各界更大程度的了解、接受、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城关稳步推进。

4、城关中心、站和村社区实行统一采购,由专人负责网报计划。

5、城关中心、站和所有的村卫生室对“三统一“药品实行专柜管理,专用处方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明码价格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6、城关中心、站和所有的村社区卫生室购进的“三统一”药品全部实行零利润,20xx年元月至5月31日共实行零利润销售421378元,销售品规达1192批次。

7、城关中心、站和村社区卫生室的全部“三统一”药品由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结算,加快了药品的周转率。

1、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和补助资金偏少等种种原因,致使大部分村社区卫生室的“三统一”药品配备率和使用率比较低,城关办事处5月底前“三统一”药品配备率只有36.4%。

4、统一采购的药品价格普遍偏高,有点进价比当地的卖价还高;

5、配送企业药品退回制度执行不给力,业务员和送货员协调不力,工作不到位。

2、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和政策,全面提高村卫生室“三统一”药品的使用率和配送率,力争年底达到95%以上。

3、加强村级督查力度,制度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和补助金额挂钩,使村级药品“三统一”工作更加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八

20xx-9-6我科学习了【20xx】12号文件精神。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通报的通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

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经查我科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经查我科无上述的行为。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科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十九

自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以来,我院认真按照县卫生局及药品“三统一”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院主要领导带领公共卫生服务站全体人员,对各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自11月1日起,按照卫药统发[]6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理采购、配送基本药物制度,改进药品采购配送方式,共为辖区15所村卫生室统一填报采购计划4万余元,实际配送基本药物3.5万余元,从而加强和规范了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统一药品采购工作开展不力。通过专项检查和查阅购药计划数量等情况,自国家基本药物实施以来,各村医疗站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掌握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和等待观望心理,“三统一”报送计划量偏少,三统一药品配送率偏低。

(二)药品三统一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三统一政策,宣传公示三统一药品种类及价格不到位。通过逐户检查发现,15家村卫生室均设立了三统一价格公示栏,但未能全面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未使老百姓享受“三统一”带来的实惠。

(三)药房药品管理不力,资料归档不整齐、完善。个别村卫生室存在药房药品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现象严重,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记录不规范现象。

二、整改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我院将继续加强全镇医务人员药品三统一培训工作,使全院职工及各村卫生室人员高度认识基本药物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执行国家医改政策的自觉性,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实施,合理用药,提高使用率,切实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二)明确目标,提高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率。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政府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院职工及各村卫生室要熟练掌握及公布基本药物的种类及价格,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医改的优惠政策,熟悉用药原则,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

(三)加强药品配送工作,规范门诊日志,加强药房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及时向我院上报三统一药品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药房管理,保证药品摆放整齐,杜绝脏、乱、差现象,及时清除过期药品,保证医疗安全。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专业20篇)篇二十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1.我院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我院按照医院的规模分别设立了门诊药房与药库,库房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储存,配备了温湿度计、鼠药等养护设施。

5.药库按照药品gsp的管理规定划分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合格区等。库房分为常温库、阴凉库、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分柜进行储存。

6.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储存于相应的库中,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冷藏柜2-8℃、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为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7.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登记好不合格台账。

8.在库药品按照批号远近集中存放、药品堆垛与屋顶、墙壁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药品垛间有一定距离。

9.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10.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注册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记录保存到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3年。

3.按照相关要求索要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证和注册证。

4.医疗器械设立了专柜,按照类别分类储存并标识清楚。

5.不合格医疗器械存放在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6.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医院设置了门诊药房,环境优雅、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摆放与储存,配备了冷藏柜、温度计、等养护设施。

2.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管理药房,生活区、工作区、药品存放区分开。

3.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4.按照要求药房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6.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核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7.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8.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9.药品拆零使用工具清洁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拆零药袋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拆零药品在发放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效期等。

10.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1.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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