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一
1、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2、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力度,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两次,累计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77人次、累计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20次,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80余份。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乡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查力度,并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我所于20xx年9月27日举办了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全市14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服务中心30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由卫生局执法股副股长李娜维主持,我所副所长陈彩侠对协管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要求、生活饮用水摸底登记表的填写要求、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实施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学校卫生服务实施规范规定的服务内容等方面。我所所长助理兼职业病放射科科长冯伟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导情况进行了通报。培训结束后,我所组织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现场答卷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7%以上。
通过培训,提升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自身法律意识,掌握了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方法,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二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组织下,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组织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辖区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干部、乡村医生、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或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机构。
一、市卫生局每年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卫生监督服务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贡献的;
(四)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一)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四)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予以解聘。
(一)符合退休条件的;
(二)调离公共卫生工作岗位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一)因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
(三)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篇三
1.例会由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召开并主持,协管站全体人员参加。2.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可即时性召开。3.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议、文件精神;(2)讨论、制定、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3)总结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4)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5)需要例会解决的其他事项。4. 根据工作需要,例会可由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邀请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5.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6.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7.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例会的人员,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传达例会内容和精神。
1.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2.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3.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4.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5.案件查处信息,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报告。另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6.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摸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医疗机构等领域的日常监督巡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巡查笔录,及时上报巡查信息。3.依法及时报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县(区)卫生监督员开展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登记,初步核实后上报县(区)卫生监督所。5.在辖区内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内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6.协助县(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县(区)卫生监督员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7.配合并参与县(区)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内开展的卫生监督和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8.完成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