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实用5篇)

时间:2023-09-22 作者:雨中梧最新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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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篇一

甲方:

乙方:河南省邮政公司广告创意制作中心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代理经营对方所拥有的广告媒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形式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其所拥有的 广告媒体代理公司。代理折扣为 ,对客户执行价不得低于 。

(二)乙方授权为甲方其所拥有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广告媒体代理公司。代理折扣为__________,对客户执行价不得低于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均有为对方进行业务培训,向对方提供、说明所授权业务的名称、业务特色、办理流程、价格、制作时限、投放时限等内容,必要时协助对方进行业务洽谈。

(二)执行方有权审查代理方提供广告的内容,对不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或者有悖社会公德的内容可拒绝发布。

殊工艺、制作量大和特殊时期等特殊情况,完成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双方均应向对方提供媒体档期和位置明细,供对方开展业务使用,还可开放相关的数据资源供对方客户挑选,并且可与对方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开展相关数据信息分析、挖掘等方面的合作。

(六)在未经过一方书面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开发对方现有客户(双方事先明确)的媒体业务。一方如违反本规定,另一方有权拒绝发布。

(七)双方均应在合同范围内忠实履行对方授予的代理权,不得将本代理权转让第三方。

(八)代理方在承揽业务时,可根据客户情况制定价格,但代理方给客户的实际价格不得低于执行方规定的刊例折扣价,上浮部分由乙方自行决定,由此与客户发生的纠纷由代理方自行承担。遇有价格调整,调整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按新标准执行,代理折扣双方共同商定。

(九)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超出代理协议范围以外的业务,否则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被取消代理权。

(十)代理方在承揽业务时,应遵守《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如因广告内容引起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有关执法部门处罚等),代理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三条 结算方式

(一)双方依据代理发布期限约定广告付款方式,代理合同签订 2

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款项的50%,尾款应在发布期结束前一个月结清,对于有欠费超过一个月的代理方,另一方有权停止广告发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起诉权利。

(二)结算方式可为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甲方指定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指定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交换、使用对方信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商定是否续签。

(二)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附则

(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二)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五)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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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总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之前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付款结算

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    为个工作日。所订产品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第四条质量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第五条 检验标准

自货物交付后的     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需承担守约方因追索债权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单保函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第七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印)后生效,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认可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对其中的材料设备和装饰内容再次确认无误,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满足乙方对住宅装饰的个性化要求,同意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装饰公司协商,对原有装饰设计进行个性化修改。乙方提出的所有装饰修改内容,不构成对双方已签订的《精装修成品房装修材料确认书》的否定。

2.乙方可以提出工作、工序和材料设备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装饰公司协商,单独结算;所产生的质量和保修责任,由乙方和装饰公司协商并订立相关合同。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的《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甲方对因此而引起的质量异议与质量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3.因乙方对装饰内容的修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致使住宅装修工程未能如期交付的,甲方可以延长交房日期;乙方负有不得影响整幢大楼和小区如期交付的义务,如因乙方的修改方案而影响其它业主正常使用住宅的,乙方应当排除障碍或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4.乙方所有相关的个性化装饰修改,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得擅自更改以下部位:

a.住宅的外窗;

b.住宅外墙,以及有关影响建筑立面的任何修改;

c.室内所有垂直管道及排风竖井;

d.住宅的进户门;

e.影响建筑安全性的承重结构;

f.阳台的扶手栏杆;

g.移动更改或者扩大厨房卫生间的位置及面积;

h.未经设计认可的,在楼板上增加的非轻质墙体或隔断;

双方已经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经确认无异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将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补充,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篇四

修改合同编号:________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协议修改后还有法律效益吗篇五

发包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所占有的房屋委托乙方装饰装修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资质条件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合法占有拟装饰装修该房屋的有效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的条款、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1.2乙方向甲方出示具有承揽装饰装修工程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

第2条装修工程概况

2.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2.2工程内容和范围:

第3条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甲方包料;(3)乙方包工甲乙双方部分包料的第种承包方式,具体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明细表或预(决)算书为准。

第4条工程期限

4.1工程期限:自月

4.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自供的材料拖期或者修改、增加工程量达2个日历天以上的,工期应据实顺延。

第5条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以本合同签订时的工程范围确定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5.2加帐工程:因工程变更而追加的合同价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加帐明细为准。

第6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6.1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即待瓦工项目完工后木工项目开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即元;待木工项目完工后油工项目开工之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进度款,即余款10%连同因工程变更而由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价款定于验收合格后2日内(移交前),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6.2甲方不按上述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经乙方催告后5日内甲方仍不付款的,乙方依据合同法第67条所赋予的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其施工履行,直至甲方支付拖欠的款项为止。如果乙方不拒绝其施工履行,则由甲方15.1项约定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7条施工图纸

7.1双方商定采取:(1)甲方自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

由乙方设计施工图纸的第种方式,具体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第8条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8.1指派并有权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系,办理登记、变更、签证、验收、结算付款、移交等手续。

8.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管理公司(含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如需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依规办理),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8.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的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8.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搬移或其他保护措施。对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及时清运,如无能力清运可委托乙方清运,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8.6负责的自供材料应及时到位,确保质量合格;对乙方所供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8.7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8.8参加隐蔽工程、中间环节和竣工验收,并在有关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8.9按时如数支付应付款项。

第9条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9.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并有权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办理变更、加帐、签证、工程交验、结算收款、移交等手续,协调、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9.2在参加甲方现场交底的基础上,拟定施工方案,并在征求甲方意见后实施。

9.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由乙方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

9.4工程一经竣工,在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9.5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6精心下料,合理地使用材料,减少损耗,并妥善地保管好材料。

9.7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确保整个工程符合图纸要求和质量标准。

9.8保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并做好竣工移交前的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10条材料供应

10.1无论甲方还是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如果因一方执意坚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或者有质量问题(包括规格差异等)的材料、设备,应由双方签署备忘录,并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0.2如果由于甲方自供材料拖期(包括因质量问题更换拖期),按4.2项执行。

第11条现场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

11.1无论甲方还是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作法说明、施工方案等)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如果由于设计的原因而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由设计提供一方承担其赔偿责任。

11.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令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否则,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其赔偿责任。

11.3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环保等有关规定进行。凡需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采取适当的监护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否则,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赔偿责任。

11.4乙方对施工中使用的固体、可燃液体材料等,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11.5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工作有序、日产日清,并做到无酗酒闹事、无打架斗殴、无侵占盗窃等违法犯罪,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第12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2.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质量合格标准以上。

12.2凡属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和上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履行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视为对乙方自行检验过程及结果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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