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

时间:2023-12-21 作者:灵魂曲

规章制度的遵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实现更好的协同效应。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是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及时跟进。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一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专职舆情管理员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舆情动态,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全校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级互联信息办公室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设置舆情管理员,确保我校通讯通畅。

第三条上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市互联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舆情管理员开展工作,并对舆情管理员进行考核。

第四条舆情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主动掌握本校舆情动态,并在微信群、校讯通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舆情舆论。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要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第五条舆情管理员要提升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及时发现不良信息的方法,提高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的能力,要注重结合舆情语言特点,提高舆情管理员文字撰写水平,掌握舆情管理技巧。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舆情政法信息巡查和引导工作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与维护稳定和法律工作相关的信息。

长安学校党支部。

20xx年3月。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三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三、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士应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四、病员出院前,经管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等各方面的意见。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在短期医嘱上注明“自动出院”,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可在“自动出院”栏处签名)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病危抢救例外)。

二、挂号室逐步实行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三、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尽量为病人指明就诊地点。

四、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五、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六、专科门诊应公布医生职称。

七、作好各类挂号的统计工作。挂号费、病历费应钱、物、帐相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付,当面点清。?

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出纳。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九、出纳审核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十、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四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现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医院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大力宣传党方针政策,使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xxx言论、xxx组织、恐怖活动等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增强防范能力,加强工作群运行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作群的运行管理。各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群成员必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对已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及时移请出群;二是落实工作群监管责任。医院监察室组织对科室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宣传和工作群监管,对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要坚决抵制、迅速处置,对传播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要及时制止。对管理不严、放任造谣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将依据党纪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我院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围绕下述三点继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一是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研判分析舆情信息,把好意识形态第一关。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重大活动要施行审批报备制度。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今后,我院会在深入理解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同时强化分管责任,发挥中枢协调作用,担当尽责,主动作为,传递正能量,坚持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持续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掷地有声、落到实处、扎根于群众的沃土当中,为我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五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市场部负责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人力资源部及计划物流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领用核签及员工个人档案,安全管理部负责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工作时间着装及面貌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1、工作服使用年限:(春秋装及夏天装)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由个人申请更换。

3、市场采购员负责工作服订购时,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人力资源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登记保管。

4、人力资源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人力资源部人员按具体的通知单要求如数发放。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春秋装和夏天装,检验员和其它员工以不同颜色区分。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春秋装、夏天装各两套。工作服使用年限为两年,员工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由所在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根据季节申请夏,秋工作服每年各一套。人力资源部查实后向仓库下发工作服发放通知单,仓库接到通知单后向员工发放工作服。

3、根据季节一次性发放当前季节所需的两套工作服。秋、夏工作服交替更换时间为(5月1日后换夏季工作服,10月1日后换春秋季工作服)。

1、员工的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

2、员工6个月以内(包括6个月)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6—12个月的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超过两年自动离职的应当上交最新发放的工作服,旧工作服不收回。(新工作服无法提供的则在工资中扣除最新工作服的相应费用)。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仓管员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人员监管,以便下次奖励工作期限超过2年的一线优秀操作工。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可由本人向所在部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报备,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单后至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作服因工作损坏的由本人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后领取一套旧工作服。

5、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6个月内(含)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工作6—9个月折旧费为50%,9—12个月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上无折旧费。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6、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7、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赔偿;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六

20_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周年,也是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集成电路领域的投资运营商和综合服务商的关键之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尤为重要。20_年,在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集团党委宣传部的悉心指导下,公司党委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集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一二三三”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为公司完成20_年度生产经营任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突出理论强党,理论学习注重深度。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等“三大工程”,实现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全覆盖。

构建“六学”机制,主题教育基础得到夯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做严集中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利用五天时间,集中学习了“两本书一党章”学习资料。做细跟进学,举办六次集体学习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做深自主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逐字逐段诵读学习资料,努力做到每次学习都有新进步、新体会。做精交流学,召开了三次专题研讨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交流学习体会。做实讲坛学,聚焦快速成长型企业实际,举办5期“__”大讲坛,邀请中国工程院士、集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数字中国”、“创新+”战略及审计、依法治企等制约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老师讲的用心,员工听的认真,在公司干部员工中引发强烈反响。做新灵活学,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为主体教育增添了高科技色彩。这些举措,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境界、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为开展调研、查摆问题、整改措施打牢了思想基础。

抓住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作用得到彰显。结合主题教育,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讲专题党课,交流立足国有控股集成电路上市企业实际,不忘初心使命、点亮家国情怀的体会与思考。坚持以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为龙头,制定党委年度学习意见和领导个人学习计划,举办12次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公司领导认真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学习成果,增强了“做数字中国的重要建设者与守护者”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规范会议流程,加大交流研讨力度,编制学习参阅等方面入手,加强了党委理论学习过程管理,提升了学习质量和效果。

坚持分层分众,党员教育培训实现升级。结合党务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宣贯《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提升了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做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积极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认真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增强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注重守正创新,主题活动彰显特色。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结合集成电路行业特点,开展“不忘初心、从我做起,做数字中国的建设者和守护者”三八节活动,组织女员工进行__,引导女员工以实际行动保__。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开展“从心出发筑梦未来”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用乐高积木搭建“__”活动,努力做到以青春之我成就__。开展“青年大学习”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提素质、练内功、比风采。积极推荐优秀员工参评“最美__人”,借助信息化手段学习宣传“最美__人”事迹,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日,组织“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最美+”摄影书画大赛,激发了员工的爱国爱企热情。举办“国企开放日”活动,提升了企业品牌影响力,践行了国企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活动特色鲜明。坚持以优秀党内政治文化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以庆祝建党98周年的契机,开展“初心使命不能忘、心系环卫送__”主题党日活动,接受党性洗礼,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员工生日会,提士气鼓干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满怀深情颂祖国我与公司共成长”主题党日暨员工生日会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汇聚了奋进合力。组建宣讲队,深入社区、基层一线,集中宣讲党建、集成电路等知识3期。

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俗文化进企业的要求,尝试在__组织既有仪式感、又有新鲜感的员工生日会,以公司喜事方式向一线员工发布企业重大发展成果,提升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与自豪感。连续__年举办“我是__人”六一亲子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员工与家属之间的交流、员工家属与企业之间的交流。

(三)扛起政治责任,工作责任体系持续完善。

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坚持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五同”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生产经营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同激励,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集团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会议、文件将神,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到位,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公司党委研究制定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管理职责、审批流程与问责追责,开展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两微一端”及群组管理。同时,结合集成电路企业特点,努力探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路径,积极推进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展板、qq、微信等载体,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齐上阵的有效融合,扩展新闻舆论工作的广阔空间。

(四)坚持落细落小,思想动态分析扎实深入。

精准分析员工思想动态。结合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会、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例会、党建督导,健全完善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研讨,经常性开展员工思想状况调研等工作机制。注重倾听一线心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的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领导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走访调研,畅通员工诉求渠道。

针对性做好疏导工作。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事件,结合信访维稳工作,各党支部定期对员工队伍思想动态情况进行分析,将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向公司党委汇报。根据各党支部重点工作任务,公司党委针对需要重点关注、关怀的人群,制定并落实员工心理疏导与关爱行动计划,积极化解信访维稳隐患,营造了积极向上氛围。

一年来,公司党委结合集成电路产业特点,努力做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决,员工队伍思想觉悟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为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集成电路领域的投资运营商和综合服务商凝聚了奋进合力。未发现公司系统存在重大舆情事件。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得到集团党委高度肯定,1名优秀员工被集团党委评为“最美__人”。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与中央、集团党委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公司发展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还有差距;新形势下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提高舆论引导的本领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_年,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党委将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建设好、守护好数字中国的工作重心,把握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的内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立足本职工作,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进一步严明政治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公司党委将继续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进一步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努力健全完善党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研究制定20_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科学部署党建工作,按照集团党委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从建立党建工作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化“两学一做”等方面入手,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到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严明工作纪律,对出现问题以及任务完成不及时、不达标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劝诫,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

以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中心组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将意识形态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中,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四)进一步升级人才培养。

全面升级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组织学习观看廉政宣传片、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视频和英雄人物事迹视频等教育活动,着力于促进全体干部职工自律自爱,做到干事干净。开展向榜样学习的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以崇高的理念唤起负责奉献的党性,以培德强才干,以楷模促学习,以思想促发展。围绕庆祝“七一”党的生日、“十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爱国爱企的情怀。

20_年,公司党委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更加严格地落实好集团党委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中国集成电路领域的投资运营商和综合服务商”的发展目标,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担当新时代使命任务,构筑宣传工作新格局,为建设好、守护好数字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这为新时代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制度优势是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性与持续性竞争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为保持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竞争优势,积极创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把制度优势不断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日趋健全,制度权威日趋加固,网络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为新时代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适应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新形势,通过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和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制度,系统推进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现代化。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为了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起了一系列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建立了专人专责的工作责任制。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内容,要求确立专门人员分管网站安全,并要求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网络使用技能等。二是明确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从总体要求、责任要求、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态阵地范围、党委宣传部门的职责等。2019年,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要求各级党委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表明党中央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全方位构架起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三是网络立法,把网络安全升级为法律责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发布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提出了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基本原则,同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扩大了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具有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党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中,形成了由部门通知到党内法规再到全国性法律的制度构建层级,实现了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主体从点到面的全覆盖,部门责任、岗位责任、个人责任持续明晰。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内容供给是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内容事关意识形态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是人民共同的期待和利益。我们党坚持以“内容为王”作为网络传播总要求,建立起了一系列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一是建立起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2013年,《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要“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而且要坚决整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网络信息。二是建立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供给制度。《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出了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化传播”。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工作,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三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容供给制度。2017年《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四是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供给制度。2019年,《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提出了“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和“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的任务,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等作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具有传播速率快、传播信息广和信息含量高的优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的要求,在提升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力上进行了系列的制度设计。一是建立了媒体融合的体制。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建立“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二是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做出制度安排。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从“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主流舆论矩阵”、“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等方面对提升舆论传播力做出了制度设计。三是制定了系列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管理规定。从2014年至2018年,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发布了14个有关网络信息服务的规定,为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安全提供了充分的制度支撑。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党性原则,把党性原则贯穿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的首位和全过程。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中始终明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网络意识形态制度建设的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清除错误思潮和不良信息。在明确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积极实施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并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内容事关意识形态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符合人民共同的期待和利益。我们党通过制度建设推出了一批批民众喜闻乐见的“产品”的同时,提升了主流意识形态对网络社会的合理阐释能力,对网络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困惑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满足了民众对于网络时代人性关怀、价值认知和人生发展的需要,增强了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成果的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意识形态的话语主体、话语内容、话语方式等方面的优势在互联网条件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们党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以动治动”、“以变应变”,破解了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建设面对的冲击与挑战,以清朗、安全为目标导向,来解决网络意识形态的制度建设,增加了制度构建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坚持整合与协同的有机统一。一是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主体的整合与协同制度。即整合网络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等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体系。二是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阵地整合与协同机制。即把现有的意识形态建设阵地进行资源重组,比如整合网上和网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全方位实现阵地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三是构建部门的整合与协同格局。以大宣传工作理念为统领,实现宣传思想部门、公安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网络信息平台等部门行业的整合与协同。通过优化管理组织和机制,建立跨系统的集成式的治理和监管机制,消除部门林立,多头管理、缺乏协调、信息无法共享的弊端,为网络意识形态的综合治理和协同治理提供组织体制保障。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八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我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

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

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农技站党支部负责解释。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十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医保科发挥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在医、患双方政策理解上发生冲突时,医保科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当好裁判,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好双方的沟通解释,对临床医务人员重点是政策的宣讲,对参保人员重点是专业知识的解释,使双方达到统一的认识,切实维护了参保人的利益。

医保科将医保有关政策、法规,医保药品适应症以及自费药品目录汇编成册,下发全院医护人员并深入科室进行医保政策法规的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保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宣传工作,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有较多的了解,为临床贯彻、实施好医保政策奠定基础。通过对护士长、医保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保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要求各科室各种报告单的数量应与医嘱、结算清单三者统一,避免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掌握自费项目的使用,自费协议书签署内容应明确、具体;与财务科密切合作,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准确无误等。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合理。半年来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十一

意识形态工作是广大党员武装头脑的工具,可以说意识形态有多深入,党员党性就有多强,意识形态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也不是天马行空、飘忽不定,它是以广大党员为抓手,以宣传思想工作为载体,是有骨有肉,有血有气的。意识形态的骨就是广大党员,肉就是宣传思想工作。现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群众路线”重要思想。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群众路线”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医务人员。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各科室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党总支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加强党支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抓好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结合保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主题活动,大力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充分利用各网站、宣传栏、党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运用院周会、交班会等形式,宣传“群众路线”、“三严三实”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点结合医院实际,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开展宣传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德医风行为准则》和《廉洁从医十不准》等条令。

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需要。

充分认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落实党的“以人为本”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重点提到“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等内容,触及到了“看病贵、看病难”的实质。无论是“看病贵”还是“看病难”,都和医护人员的素质、医德医风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医护人员乱开处方,推销高价药,加剧了“看病贵”;有些医护人员医术不高,冷若冰霜,甚至态度恶劣,作风粗暴,致使“看病难”难上加难。不管医改怎么改,其终端都是医患关系,再多的惠民举措,都需要通过医护人员与患者面对面地去实施。所以一定要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改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医德教育,更新医德观念,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虽然,医患关系要从根本上得到好转,还有赖于党和政府的重视、国家制度的完善、民主法制的健全、社会文还明的进步,但是从医疗卫生行业本身来讲,欲使医患关系和谐,必须重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三、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意识,努力提高政治修养。

医院党组织要强化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意识,要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党组织工作目标之一,把医德医风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经常用党员标准和医德规范来衡量和检查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行医,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各种不正之风,反对以医谋私,养成对患者极端负责的优良作风,切实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四、推行医务和院务公开,采取措施实行有效监督。

一是公开医生级别,优化科室结构,方便病人选择医生;。

四是实行领导带班夜查房制度,实行领导监督;。

六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自省自纠的目的。

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专业12篇)篇十二

管理制度是对组织、机构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它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的设置。它是实施一定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分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我分公司特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网络安全责任制,为进一步严格网络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不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有网络计算机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改变网络线端接口配置。

2、对党政网、县政府外网、业务网络系统中的所有用户所有权限、用户口令及密码由使用者负责保守秘密。党政网公文交换管理权限由办公室负责,业务办公资源网管理权限由各部门负责。

3、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更改用户权限及系统口令,严禁非法用户对非授权数据和操作权限进行访问、使用及修改等,确保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4、严禁党政府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在业务网络中安装各种类型的游戏,严禁使用各种盗版和来源不明的程序及资料,在读取外来单位存储介质中资料时,必须使用防毒软件进行查毒,有效防止病毒流行感染。

5、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终端工作站,以访操作不当破坏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各种备份数据,在工作站上共享数据时,一般只设置“只读”共享,特殊情况下,允许“完全共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修改共享权限,向服务器上传文件前,应先进行彻底查杀毒以保证网络安全性。

6、增强计算机安全意识。党政网相关资料由办公室妥善保管,并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资料要按规定处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应按严格借阅手续办理,并保守秘密。同时工作人员离开和下班时必须关闭机器及各种工作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相应工作。

以上条例公司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如有违犯,造成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

四、成立以院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总支委员、内设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统筹协调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qq群、微信群、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板报的管理,所有活动的开展、信息的发布,需经审定后方可实施。原则上,涉及教学科研方面的内容由院长审批,涉及党建方面的内容由总支书记审批,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内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七、加强对舆论、舆情的监督管理,发现负面舆情,须及时向学校宣传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镇党政办、人大办、纪委、组宣办、综治办、民政办、文化站、派出所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

联席会议由镇宣传委员召集,联席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宣传委员负责日常工作。6各联席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共同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以镇委名义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县委宣传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镇文化站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镇文化站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为镇委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

一、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

四、成立以院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总支委员、内设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统筹协调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qq群、微信群、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板报的管理,所有活动的开展、信息的发布,需经审定后方可实施。原则上,涉及教学科研方面的内容由院长审批,涉及党建方面的内容由总支书记审批,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内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七、加强对舆论、舆情的监督管理,发现负面舆情,须及时向学校宣传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构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我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

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

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农技站党支部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段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增强车务段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全段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专兼职党(总)支部书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沈阳铁路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铁路事业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段党委对全段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抓好科室、车站、车间、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各专兼职党(总)支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班子、各级干部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与段安全、经营、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第四条:段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总公司党组和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段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采取适当形式定期在党委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作出工作安排。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段党委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组织协调、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

4.全面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通车之窗、小电视台、段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段荣誉室、文化活动室,车站广播、书报亭等。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晴朗。党委书记要亲自上手,加强对职工网上家园、段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刘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利用报台网和新媒体,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7.选优配强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员干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第五条:党办作为段党委主要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段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季度向段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每半年对各党(总)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段党委。

第六条:段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党(总)支部书记一体化和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

第七条:段党委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委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段纪委要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九条:段劳人科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干部的考核,作为评先、奖惩和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段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管辖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

5.对所管理的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或出售非法出版物,管控不力造成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后果的。

第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对各级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这为新时代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制度优势是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性与持续性竞争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为保持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竞争优势,积极创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把制度优势不断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日趋健全,制度权威日趋加固,网络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为新时代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适应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新形势,通过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和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制度,系统推进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体系现代化。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为了维护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起了一系列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一是建立了专人专责的工作责任制。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内容,要求确立专门人员分管网站安全,并要求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网络使用技能等。二是明确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从总体要求、责任要求、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态阵地范围、党委宣传部门的职责等。2019年,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要求各级党委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表明党中央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全方位构架起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三是网络立法,把网络安全升级为法律责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发布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提出了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基本原则,同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扩大了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具有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党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中,形成了由部门通知到党内法规再到全国性法律的制度构建层级,实现了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主体从点到面的全覆盖,部门责任、岗位责任、个人责任持续明晰。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内容供给是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内容事关意识形态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是人民共同的期待和利益。我们党坚持以“内容为王”作为网络传播总要求,建立起了一系列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一是建立起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供给制度。2013年,《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要“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而且要坚决整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网络信息。二是建立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供给制度。《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出了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化传播”。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工作,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三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容供给制度。2017年《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四是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供给制度。2019年,《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提出了“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和“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的任务,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等作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

建立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具有传播速率快、传播信息广和信息含量高的优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的要求,在提升网络意识形态传播力上进行了系列的制度设计。一是建立了媒体融合的体制。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建立“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二是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做出制度安排。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从“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主流舆论矩阵”、“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等方面对提升舆论传播力做出了制度设计。三是制定了系列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管理规定。从2014年至2018年,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发布了14个有关网络信息服务的规定,为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安全提供了充分的制度支撑。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党性原则,把党性原则贯穿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的首位和全过程。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中始终明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网络意识形态制度建设的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清除错误思潮和不良信息。在明确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积极实施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并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内容事关意识形态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符合人民共同的期待和利益。我们党通过制度建设推出了一批批民众喜闻乐见的“产品”的同时,提升了主流意识形态对网络社会的合理阐释能力,对网络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困惑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满足了民众对于网络时代人性关怀、价值认知和人生发展的需要,增强了网民对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成果的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意识形态的话语主体、话语内容、话语方式等方面的优势在互联网条件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们党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以动治动”、“以变应变”,破解了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建设面对的冲击与挑战,以清朗、安全为目标导向,来解决网络意识形态的制度建设,增加了制度构建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坚持整合与协同的有机统一。一是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主体的整合与协同制度。即整合网络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等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体系。二是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阵地整合与协同机制。即把现有的意识形态建设阵地进行资源重组,比如整合网上和网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全方位实现阵地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三是构建部门的整合与协同格局。以大宣传工作理念为统领,实现宣传思想部门、公安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网络信息平台等部门行业的整合与协同。通过优化管理组织和机制,建立跨系统的集成式的治理和监管机制,消除部门林立,多头管理、缺乏协调、信息无法共享的弊端,为网络意识形态的综合治理和协同治理提供组织体制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

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

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段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增强车务段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全段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专兼职党(总)支部书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沈阳铁路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铁路事业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段党委对全段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抓好科室、车站、车间、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各专兼职党(总)支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班子、各级干部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与段安全、经营、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第四条:段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总公司党组和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段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采取适当形式定期在党委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作出工作安排。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段党委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组织协调、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

4.全面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通车之窗、小电视台、段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段荣誉室、文化活动室,车站广播、书报亭等。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晴朗。党委书记要亲自上手,加强对职工网上家园、段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刘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利用报台网和新媒体,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7.选优配强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员干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第五条:党办作为段党委主要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段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季度向段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每半年对各党(总)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段党委。

第六条:段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党(总)支部书记一体化和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

第七条:段党委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委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段纪委要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九条:段劳人科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干部的考核,作为评先、奖惩和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段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管辖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

5.对所管理的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或出售非法出版物,管控不力造成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后果的。

第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对各级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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