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一
甲方(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广告法》、《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媒体或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媒体形式立柱,路牌,灯箱
1、发布地点(广告位置):市区路
2、数量、规格:
3、材料要求:
4、画面尺寸:
5、质量要求:无色差,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6、广告效果:此广告位为甲方独家使用,没有和其他广告相邻。
7、如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乙方应当于广告施工完成后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日内对广告位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按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应当重新制作。
广告费每年人民币为万元,包含以下费用:发布费、占地费、保险费、行政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画面及基础架制作费、设施租赁费等。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发布期为年。发布期自广告实际发布(获得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质量保修期限为月,自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
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总额的%,计元。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再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总额的%,计元。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日内支付乙方(期间不计利息)。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的收费凭证(即正规发票)。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_____》、《^v^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________广告。
三、发布内容:采用甲方签字认可之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
四、发布形式
1、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发布媒体: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确保本广告发布审批手续的齐全、合法,如因乙方审批手续不全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样稿侵犯第三人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依据为甲方前期签字确认的样稿;如甲方在_____日内未对广告发布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对广告发布质量无异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履行不当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应严格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7、乙方应在广告发布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的实景照片作为发布证明。
9、如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作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三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v^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9.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拍卖(挂牌交易)设定的规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闲置空版面不得超过7天,在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内容需经市工商局审核)。具有灯光效果的必须于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时(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开灯,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10.受让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1.受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12.广告位置设施的维护、清洗,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损坏或不洁的设施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清洗。广告版面的维护、清洗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因广告设施损坏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赔偿。
五、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必须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按出让人规定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3.因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诫或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毁损或破坏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让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付款的。
6.受让人未经出让人同意,擅自扩大版面,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或他人利益,或扩大版面后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卖(挂牌交易)的平均价增补使用费的。
六、违约责任
1.出让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出让人因产权纠纷或因出让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让人无法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广告,视为违约,应支付给受让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成交价的10%支付或按照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3.因受让人的行为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除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缴受让人已交付的款额外,受让人还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并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无法恢复原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4.受让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额,并按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5.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人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的设施,出让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若受让人不按期整改,出让人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因受让人设置广告设施在施工时,或今后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到周围环境或公共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或伤害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6.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闭灯光的,每次未开闭灯光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支付违约金给出让人,供电部门停电或电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时亮灯的除外。
7.受让人管、护不到位责任,造成广告设施损坏时,经出让人三次催告修复,受让人仍未修复的,出让人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人承付,并按维修费额的5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受让人的户外广告使用权随即终止。对于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属受让人投资设置的,由受让人自行处理,拆除收回(折旧转让或拆除恢复原状)。
八、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本合同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人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免责。
九、其它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对拍卖(挂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广告,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础施工确需破路动工的,由受让人负责实施。
2.受让人要按拍卖(挂牌交易)时出让人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基础和结构及其安全性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和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并将广告构架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市灯管办备案,领取福州市户外灯光广告建设许可证后,规范制作、监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让人确需提前收回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人应退还受让人已交的剩余年限的占用费(退还金额以拍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并按照广告构架使用年限拆旧给予受让人适当补偿,受让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随即终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卖(挂牌)标书、规则、成交确认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1份,市财政局执1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租用__________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与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3.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该广告牌给乙方使用,其相关的户外广告,更换、喷绘、安装及广告内容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注:一年免费更换一次画面,如一年期间乙方想要更换画面,其制作安装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广告牌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甲方另行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原广告牌的权利。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1.租金标准为____元/年,广告总面积共____,租赁期内合同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
2.本租金仅指广告牌的租赁费,不含乙方承担的对该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年审、发布、等费用。
3.租金支付方式及结算:
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日内,乙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人民币_______员(大写:______________)。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租赁广告牌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广告牌权属争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将租赁广告牌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收回广告牌。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应确保广告制作发布履行法定审批及申报备案工作,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得违反国家的政令法规。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广告发布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广告画的规格、内容、版面等,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因政府行为、场地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广告牌期间退还剩余的租金。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功,交由法院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4. 本合同及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v^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五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媒体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v^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中有关法律条例和本协议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此协议系指本协议正文文本和本协议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户外广告路牌:_______________。
户外广告画面系指宝丽布喷绘画面。
本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系指根据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确定的期限。
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法定免责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预测、无法预防或即使预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条协议范围
本协议的范围为有关甲方经营乙方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事宜,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和监测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代理的户外广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的_______年后终止。
第四条价款及其支付
媒体租金为_________(广告单价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平方米),此费用按双方约定汇率,以人民币支付,即为:rmb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费用包含:
广告位租金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构架制作及维修费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构架扫防锈油);
广告牌照明用进口飞利浦射灯(1000瓦/盏)_________盏及电费;
照明所需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
射灯广告牌每年免费安装/更换画面_________次(包括第一次上画);
更换损坏之灯泡及灯具;
每年_________次清洁画面,使广告牌保持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发布;
于广告发布后五天内提交完成报告(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每月於二十号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乙方负责有关广告媒体构架之安全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
付款时间表如下:
由乙方指定甲方汇款的开户行;
第五条户外广告的报批
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甲方应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更换画面的权利,惟甲方必须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获准更换画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及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三个月后生效。
第六条构架制作
在签订临时广告合约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符^v^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之媒体构架图,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动工制作构架。结构图必须清楚标示广告媒体基础之要求、物料类型尺寸及焊接或连接点之标准及要求;并须将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结构图及特殊情况详细列明。
工程设计图完成并经国家认可设计单位审核后,乙方应负责提交该设计图
与有关政府单位、业主、原广告代理及该物业工程设计负责部门,并促使于两星期内全部通过,如有时间上之延误,则甲方有权不缴付所延误时间之所有租金。
乙方必须于起租日期前两星期完成构架制作,以便进行安装画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误之时间,将会顺延起租日期。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可向乙方索取赔偿因工程延误及解除合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优先权于解除合约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以相同条款租用本合约所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
第七条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细则
乙方按照甲方的创意进行设计;
该路牌的设计及效果图见附件;
该路牌广告为电脑喷绘加射灯;白天展示为电脑喷绘,夜晚为电脑喷绘外加照明(射灯);
乙方可自行按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制作;
在合同期内乙方每年负责提供免费制作画面一次。
验收与发布
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照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户外广告的发布
广告发布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发布,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第其七条中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发布。合约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租用之广告媒体在每天指定亮灯时间内准时获得供电及亮灯。如有不亮灯或亮灯不足情况,则乙方需按没有亮灯或亮灯不足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发布期满后免费补还或在下一期媒体费中按比例扣除受影响租期之租金。如甲方选择在合约期满后免费补还受影响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之安排,乙方必须于合约期满后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之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内(签署当日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不得承接建设于甲方广告媒体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又或有其他物体或建筑物于广告正前方长期竖立阻挡该广告任何部份,则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乙方并必须于合约终止后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画面制作费用。
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于合约期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
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每年更换广告画之权利,画面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每年安装广告画面次数多于_________次,甲方同意乙方将收取合理安装费用。
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约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广告租赁地址:2块广告牌位置位于:
1、滨海大道入口
2、拉完美食城门口至商港酒店处
二、广告类型及样式
1、广告类型:立柱跨街钢架结构,喷绘画面,不打灯。
2、广告样式:见原效果图。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元/年/块,总共合计 元元整,租赁期内不得涨价。
额的25%即 元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25%即 元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20%即 元整。
3.乙方按甲方财务部要求提供正式发票。
五、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广告牌安全和维护等相关问题,乙方应该对广告牌进行保险,乙方及本广告牌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都与甲方无关,包括广告牌的发布、制作、维护过程中引起的诉讼、纠纷和赔偿等;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2.在每年度的租赁期内,本合同价格中包含一次画面喷绘和悬挂,甲方如需第二次及以上的次数更换广告画面内容,则由甲方承担制作发布费用,签补充协议。
3.在租赁期内乙方提供的喷绘布出现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都由乙方负责维护及更换。与甲方无关。
4.如政府明文通知对本广告牌做出拆除或迁址决定的,该风险损失费用按实际发布广告的时间天数计算,单块总金额除以365天即为每天发布金额。甲乙双方遵守多退少补,不得异议。即:以撤除之日为界,,撤除之前发布的,甲方少付广告费的,甲方补足;多付的,乙方退还多余天数广告费。
5.乙方接到气象部门的有关台风预警通知的,须拆下广告画面,等气象部门撤消台风预警通知后,再另行挂起广告画面。乙方未接到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通知时,不得随意拆下广告画面。
6.因人为破坏、自然破坏和台风预警而造成不能发布广告的时间,发布的时间均顺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四、五条的,除需要按规定的金额付清外,另每天支付对方单块年总金额广告费的5%违约金。
2、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需要重新悬挂画面的时间为7日内完成。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以正当理由要求重新悬挂,乙方15天内还没重新悬挂画布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单块总金额3倍的赔偿。
3、合约期限内,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工作上指导,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不需要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补偿。
七、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准。
3、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楼顶广告字制作安装合同篇七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 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约终止。
三、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 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 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 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 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 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 与演艺活动无关的, 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 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 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 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 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c/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 利益分配原则: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 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