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

时间:2024-03-21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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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一

“八项规定”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我们很多党员干部的腐败都和作风问题息息相关。因此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深受大家的关注。

工业总公司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会上党委书记于民琪要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遵守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意识到,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既是我们党一贯重视作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对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求的具体化、制度化。

结合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工业总公司制定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加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党委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理论学习要制定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实际学习科学理论,在学习中开阔视野,提升能力,增强意识。从而打开工作局面。

二、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

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扎扎实实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责任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系统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持上年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2、以人为本,解决好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摸底排查,通过“交友帮扶”、“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为职工办理“大病救助”、“金秋助学”、低保申请手续等方式,全力解决好职工的实际困难,力争困难职工得到最大救助,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3、做好矛盾排查和接访工作,全力维护系统稳定。深入企业,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以主动下访和定期接访结合的方式做好信访接访工作,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分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搞好协调化解,确保全年无赴省市集访事件发生,为区重点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教育与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廉政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转变工作作风。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二

“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无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从业习惯,内化为一种执政自觉。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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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于12月17日上午召开八项规定专题学习会,我镇班子领导、镇直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共百余人参加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需要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良好的作风对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现实工作中,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催化出清廉之风。

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人,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必将在全国上下掀起一阵飓风,促进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警醒,从而清扫出一片风清气和、作风朴素、群众拥戴的蓝天净土。

八项规定的出台固然是大快人心之事,但怎样做到持之以恒,而不仅仅是过眼云烟,却是接下来亟需思考的。“规定”毕竟不同于法律法规,其约束力相对较弱。近年来,为防止和杜绝官场上的不正作风,我们成立了自上而下的监察监督机构,出台了很多预防和惩治的制度措施,但各种不正之风却仍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执行力的问题。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建立有效的制度是确保执行到位的关键。

xx镇党委书记许鹏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八项规定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学习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学习力度,该镇成立由镇长卿君甫为组长,把贯彻落实《xx镇关于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各村(居)、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认真落实。xx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

二是学习与镇区管理相结合。所有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贯彻学习中央精神做为所有党员干部的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积极谋划2013年工作。针对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发展难题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想、主要指标、工作重点,为有序开展下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学习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xx镇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年终目标考核、乡镇重点工程观摩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人员分片包村,组织干部下访寻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与基层贫困群体结对服务,真正将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

四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xx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内每周一开例会,周五组织干部学习,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3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1很荣幸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这个“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民主生活会议。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在国际国内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应该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内容.因为只有对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才能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发展,才能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才能彻底肃清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才能克服和消除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我找到了自身差距,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一、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围绕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五个严禁”进行对照检查、以及新时期党员的突出问题和表现,我个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的不够全面,不适应当前法制制度化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业务能力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存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对业务的协调工作,缺乏大胆负责,敢于碰硬的勇气,对碰到的业务协调问题,好办的就多办,难办的不愿多涉及,不愿过多的得罪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自己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注意廉政建设,但仔细检查起来,在作风建设上海存在有不严谨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由于我是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党员干部职工,认为在部队受到党的教育培养,自己不会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任何问题,所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过于盲目自信,觉得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通过学习,通过反思,借鉴教训,是我认识到这种轻视学习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并且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在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三、

下一步整改措施通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我知道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看到了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决心摒弃“小节无害,自我迁就”、“小事难免论”等错误认识,却是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明白了维护群众利益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一)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学习方式、系统,全面地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大胆负责,敢于硬碰,坚持原则,使本职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心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观念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要“拒腐蚀、永不沾”,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严格要求。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2中心接到《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消费等问题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志,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四是严格按照高新区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本部门报销工作,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单位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未发现违规现象。

下一步,中心将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3通过前阶段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动员、集中学习,通过征求基层民警、群众和民主生活会同志们给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各个方面认真反思,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发现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现剖析如下:

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对分管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好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从管理上来看,事业心责任感较以往有较大减退,有时存在不愿管,怕麻烦的心理。

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二)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今后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个来镇办事的群众。

(三)业务水平不高,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能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故在开展工作中比较盲目,有时缺乏一定自信。

(四)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存在的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加强学习和党性培养,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再修条令条例和规章课,切实从思想深处摒弃一切不利于工作、不利于管理的错误想法,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确立依法治镇、从严治吏的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真正合格的民警。

(三)在工作方面求真务实,真正沉下心来抓好分管工作的管理,勇于吃苦,勇于奉献,不等不靠,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强自身表率作用,努力把分管部门建成管理严格、作风优良、纪律过硬的先进部门。

(四)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四

根据2020年11月6日《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学校领导班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和大吃大喝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未发现领导干部借用公款在私人会所、豪华饭店等场地大吃大喝和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也未发现有干部将个人吃喝费用违规报销的情况。

(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严格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执行,未出现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违规公务接待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不存在违规公务接待情况。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情况。

学校无公用车。

(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领导干部均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如实报告,未发现有公款支付操办费用和收受个人礼金,没有接到群众举报校领导干部违规举办“生日宴”、“贺寿宴”、“乔迁宴”、“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

(六)收送礼品礼金情况。

经自查核实,校领导干部不存在公款购买购物卡,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的现象。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严格遵照发放津贴补贴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存在擅自设立津贴补贴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等情况和借助重大活动或节日之便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情况。

(八)公款旅游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借公务之机旅游和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情况。

(九)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和违规参加活动情况。

经自查核实,未发现我校领导干部存在工作作风不实,活动开展不够深入、有调研无成果的情况发生。

(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

经自查核实,我校在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时,各部门之间形成有效合力,不存在沟通协调不力、各自为战的情况。

樟木中心学校。

2020年11月13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五

新时期扶贫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根据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的有关计划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现就具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收到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反馈问题后,我县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会上结合我县实际,对照具体问题和目标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归集、认领自查整改工作任务。县级主要领导同时要求涉及部门,会后迅速开展存在问题的再自查和深入剖析,认真研究和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举措。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分管领导及涉及问题单位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考核评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针对中央考核通报反馈指出的问题,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

按照“全面自查、立行立改”的原则,全面落实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我局涉及中央通报反馈问题5个,经自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

(一)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类。一是援助资金管理方面,针对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财政援助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此类问题。2019年我县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重点项目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跟踪、一月一督查”,加强支援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帮扶项目精准覆盖贫困人口、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产业合作方面,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的存在简单分红、发钱发物和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办公室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项目带贫效果差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暂不存在这两类问题。2019年我县以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精准把握“扶贫不是养懒汉”要求,将贫困人口参与劳动获得收益作为谋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人口受益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二)逐条对照自查,不涉及问题整改落实类。

存在的问题:一是致富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且部分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意识不强。二是致富带头人培养经费不足。三是致富带头人发展路子不多,结构不合理、带动力不强,致使造成了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制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摸底调研,根据贫困地区资源察赋、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愿意和需求,重点选择带贫能力强、有创业经验或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托农民夜校、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等活动,针对性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厨师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指导,帮助提供创业信息,提高创业成功率。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致富能手培育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成功率低的问题,我县总结经验并认真制定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方案。一是强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筛选,从全县16个乡镇,坚持政治标准和带贫能力并举的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牧民党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能人大户中筛选,发挥创业经验、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落实示范精准项目88个,辐射贫困人口130余人,年人均增收预计3000余元。二是结合“党支部+合作社+集体经济+贫困农户”的4+“飞地”产业扶贫模式,解决本地就业170余人,培育技术能手80人,实现劳务收入300万元。三是结合全县人力资源技能专项培训,深挖贫困群体人力资源,引导和支持有想法、有思路、有专长的贫困户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凸显创业潜力。目前各类技能培训已覆盖全县16个乡镇,预计创业成功16人,年人均增收预计5000余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六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我局对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领导下基层调研方面。不存在问题。

(二)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主动接访约访下访方面。本方面内容本单位不涉及。

(三)精文减会方面。不存在问题。

(四)严格文稿发表方面。不涉及此项工作。

(五)因公出国(境)方面。本方面内容本单位不涉及。(六)公款旅游方面。不存在问题。

(七)公务活动交通保障方面。本方面内容本单位不涉及。(八)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方面。不存在问题。(九)私设“小金库”方面。不存在问题。(十)规范发放津补贴方面。不存在问题。(十一)公务接待方面。不存在问题。(十二)违规吃喝方面。不存在问题。

(十三)内部食堂管理方面。本方面内容本单位不涉及。(十四)办公用房使用方面。不存在问题。(十五)公车改革和使用方面。不存在问题。(十六)婚丧嫁娶方面。不存在问题。(十七)收送礼品方面。不存在问题。

(十八)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的“四风”问题。不存在问题。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发现的问题。

理论学习方面,有时停留于形式主义,学习的主动性、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平时工作精力花在业务工作的时间多,理论学习的时间相对不足,在学习中还存在着不够主动,不够深入,特别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二)整改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立场,理论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修养。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紧紧围绕村务工作,自觉把本职工作放在农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二是提升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农业发展中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更好地为本村发展出谋划策;三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多争取农业项目,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一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发扬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受群众监督”;三是脚踏实地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权钱利”,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做斗争,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的意见建议。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对“四风”必须持之以恒。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积极履责,强化执纪监督,针对不良作风积习甚深的问题,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并不断坚持、巩固、深化,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得到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和支持。

一是靠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纠正认识上的偏差,要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议事直面矛盾、精简会议会风和文件简报、控制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率先勤俭节约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靠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强大合力。

二是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破冰,必须出重锤、严惩戒,刹风肃纪。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力度不能减,温度不能降,持之以恒,保持力度,不断加温,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慵懒散”问题,真查快办,快查快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查实一件通报一件,将违规违纪行为晾晒于阳光之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提振广大群众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信心。通过持续不断地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消除个别干部的侥幸心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促使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和解决。

三是发动群众,形成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创新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监督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反馈。

四是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了有效整治“四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构建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办法,细化内容,明确标准,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约谈制度、月报制度、述廉制度。同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研究制定统一的处分标准,增强执纪监督的规范性和震慑力。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指标体系,加大对作风建设和案件查办方面分值权重。强化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加强对用人失察、审计巡查不力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倒逼充分履职,规范监督管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七

尊敬的党组织:

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2012〕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2013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2013〕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xxx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2013〕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汇报人:xiexiebang。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八

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通过这次活动及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使我体会到党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就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学习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我深受触动,感慨良多。首先,我决心坚决拥护八项规定,深入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相关举措,下大力气,下决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说空话,不说套话。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其次,我们党员干部应该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应该起好带头作用,树立新风,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自己先做好。做事情要脚踏实地,不能泛泛而谈,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敷衍群众。我们要牢记一句话“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我们不能抡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欺欺人。第三,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减少群众负担,不麻烦群众就是最大的实事。工作时不搞排场,不扰民,低调严谨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什么警察开道,交通管制,陪同成群,豪华接待都是浪费,都是摆官架子。有这种情况的我们要坚决改进,坚决抵制,严查其中的违纪行为。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不是旧时代的官老爷。党员干部不应该高高在上,应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之中,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最后,党员干部要改变思想观念,不要总是宣传自己的政绩,做了一点成绩就要大肆宣扬,唯恐天下不知,什么会议内容,文件简报,新闻报道全部都是这些。我们要改变这种观念,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你为人民群众做了实事,做了好事,人民群众自然会记得你,金奖银奖都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总之一句话,少说多干,求真务实。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从这些小事做起,从这些细节做起,而这些也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只有这样才能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如果连这些小的细节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其他的,那些都是空口号,没有一点实际意义,我们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不然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浪费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八项规定就是“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句话的具体实践。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改进文风,不谈没有实质的内容;出访,调研工作不讲排场,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格按要求办事。这些都是“实干”的表现和严格要求。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八项规定后,我深深体会到了政治局常委们的务实精神。提出这八项规定,他们要求从他们自身做起,一针见血的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中央领导的决心和气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

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改进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这“两向六多五不”就是务实的表现,从思想上杜绝了形式主义的出现,从行动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其中的五个不要更是小到了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说明了领导同志不是随口说说而已,而是要认认真真执行的。政治局领导把对自己的要求细化到了这种程度,而我们更应该做好,做得更细。通过学习,我将自身的认识总结如下:

总之,我们只有真正做到心为学生所想,情为学生所系,严格要求自己,就能成为一名学生热爱,百姓支持,造福一方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九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我找到了自身差距,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对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围绕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五个严禁”进行对照检查、以及新时期党员的突出问题和表现,我个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特别是有关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的不够全面,不适应当前法制制度化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业务能力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存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对业务的协调工作,缺乏大胆负责,敢于碰硬的勇气,对碰到的业务协调问题,好办的就多办,难办的不愿多涉及,不愿过多的得罪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自己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注意廉政建设,但仔细检查起来,在作风建设上海存在有不严谨的现象。

由于我是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党员干部职工,认为在部队受到党的教育培养,自己不会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任何问题,所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过于盲目自信,觉得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通过学习,通过反思,借鉴教训,是我认识到这种轻视学习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并且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在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通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我知道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看到了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决心摒弃“小节无害,自我迁就”、“小事难免论”等错误认识,却是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明白了维护群众利益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一)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学习方式、系统,全面地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大胆负责,敢于硬碰,坚持原则,使本职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心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观念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要“拒腐蚀、永不沾”,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严格要求。

中心接到《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消费等问题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志,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部门结合“三会一课”,通过集中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典型案列通报、上党课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教育,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杜绝了慵懒散、不担当不作为等损害高新区发展环境的行为,执行力和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通过严格管理,全体领导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部门人员无“吃、拿、卡、要”和其他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四是严格按照高新区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本部门报销工作,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单位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未发现违规现象。

下一步,中心将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前阶段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动员、集中学习,通过征求基层民警、群众和民主生活会同志们给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各个方面认真反思,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发现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现剖析如下:

(一)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三)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涂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对分管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好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从管理上来看,事业心责任感较以往有较大减退,有时存在不愿管,怕麻烦的心理。

(一)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二)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未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今后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个来镇办事的群众。

(三)业务水平不高,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能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故在开展工作中比较盲目,有时缺乏一定自信。

(四)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存在的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一)加强学习和党性培养,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再修条令条例和规章课,切实从思想深处摒弃一切不利于工作、不利于管理的错误想法,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确立依法治镇、从严治吏的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真正合格的民警。

(三)在工作方面求真务实,真正沉下心来抓好分管工作的管理,勇于吃苦,勇于奉献,不等不靠,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强自身表率作用,努力把分管部门建成管理严格、作风优良、纪律过硬的先进部门。

(四)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莫纪发〔2019〕1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学习贯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撰写心得体会,汇报学习成果,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积极性,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精神实质。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局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方面。我局在公车使用方面不存在大额支付汽油款、不存在借用租用车辆现象、无领导干部离岗占车问题,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项目;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违规公款旅游方面。我局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等制度,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我局没有发现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行为、不存在公款旅游或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

(五)婚丧喜庆违规问题方面。我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存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不存在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问题;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问题。

(六)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方面。我单位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不存在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七)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方面。局机关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并加以落实,防止打擦边球情况出现。不存在违规建设使用楼堂馆所现象。

(八)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方面。依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我局加强机关纪律整顿,严格执行每天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执法外出登记,每周一通报上周到岗情况。

其他方面。我局坚决查处“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经查,我局没有“吃空饷”问题、没有超标准占用、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源头治腐效力。对照“八项规定”要求,积极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一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四、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8.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五条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9.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第三条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六条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二

按照县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我局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党支部对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与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

我局制定《畜牧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责任分工》;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早三卡”的应用,在重要节日和重要时期发放提醒卡,有针对性的发放警示卡和纠错卡。

一年来,共发放提醒卡400多份,纠错卡8份;全局所有在职党员及领导干部,认真填写了《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书》,郑重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中央规定,带头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带头承诺践诺,带头抵制“会所中的歪风”。

我局认真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机构,制定《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培育系统内先进典型2个,评选表彰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5个以上,优秀党员4个。

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完善基层党建评价机制,建立畜牧局下基层走访调研制度、畜牧局技术培训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点帮扶制度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创建活动效果明显: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845.2㎡,实用面积712㎡,办公室用房280㎡,公共服务用房432㎡。我局编制人数61人,在岗57人,有县级副职干部1名,办公室面积6㎡;科级干部3名,两间办公室,共有14㎡;科级以下在编57人,在岗53人,办公室面积260㎡,人均不到5㎡,不存在超标情况。

公车使用情况。对于车辆的使用,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在多次会议中三令五申公车使用纪律的严肃性,要求各股室要严格按规定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私自驾车。

在日常工作中,领导更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不因私借用公车。

另外,我局制定和健全了各股室车辆使用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派车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车,更不能用公车学习驾驶,较好地约束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全年未发生公车私驾私用等违规行为发生。

经过自查清理无新建楼堂会所,无高尔夫球场。

1、公务接待费用。我局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每季度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全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我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今年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经自查全年我局没有出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

一是对新形势、新要求了解深度不够,学习不精,研究不够,思考不足,缺少新思路。

(一)制定科学性和实际性的公务接待预算数。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内控制度,必要时进行跟踪监督。

(三)涉农惠农项目较多,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督查增多,建议配套相应公务接待资金。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究“四风”问题,强化正风肃纪,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会上传达了《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并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我局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的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围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十个专项整治内容,全面彻底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清查,重点清查《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通知》的几项问题,把集中彻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内容,通过受理信访、电话、网络举报,群众反映,媒体曝光发现和查处问题。对单位职工顶风违纪的坚决“零容忍”,无论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我局建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工作台帐,实行月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了集中彻查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集中彻查处理情况情况表,签订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四风”问题承诺书》。

经排查,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均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深究“四风”问题,继续进行清查,在全局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xxx市商务局。

20xx年6月9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办公室文件纪办发〔2020〕19号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我校接到石林县教育体育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内容中的检查项目,对我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作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我校专门成立了以张校长为组长,王书记为副组长,校处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校长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形成全校各处室层层贯彻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我校党总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分组学习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觉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为专题的党课学习,认真抓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内容,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责任感,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财经纪律的重要精神实质。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1、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对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接待有关规定,学校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等违规现象。

2、针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问题,我校经自检自查,自2017年以来,我校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没有收受过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也未发放过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4、对违规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问题,我校始终严格财经纪律,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节日福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等项目,也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5、就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私车公养,私车加公油问题,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在公车使用方面不存在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立名目违规用车、租车等现象,学校严格财经纪律,教职工出差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报销车旅费。由于学校无公车,不存在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问题。

6、针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问题,我校对领导干部及教职工严格要求,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没有收受过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也未发放过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7、对违规购买烟酒茶问题,学校严格执行无烟学校有关规定,校园内禁止吸烟,经查,我校办公室及各处室没有出现过违规购买烟酒茶问题。

8、对违规发放稿费问题,经过自查,我校不存在违规发放稿费问题,

9、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经过我校自检自查,2017年至今,我校一直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未出现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

10、就公务接待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同城接待问题,经过学校财务部门的自查,没有相关的公务接待,也不存在同城接待问题。

11、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低级红”“高级黑”问题,经过学校各部门的自检自查,我校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学校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积极为学生服务,努力为家长分忧,注重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12、对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的问题。经过学校各部门的自检自查,自2017年至今,我校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也未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四、下步打算。

通过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大为民、务实、清廉。

2、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校长负总则,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严格落实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石林县教育体育局的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4、加强学习,积极利用国家,省市,县等部门提供的反腐工作事例,加强学习教育,让我校党政干部及教职工廉洁从教,清廉为人,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五

为确保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学习贯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充分利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撰写心得体会,汇报学习成果,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积极性,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精神实质。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局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方面。我局在公车使用方面不存在大额支付汽油款、不存在借用租用车辆现象、无领导干部离岗占车问题,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项目;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违规公款旅游方面。我局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等制度,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我局没有发现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行为、不存在公款旅游或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

(五)婚丧喜庆违规问题方面。我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存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不存在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问题;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问题。

(六)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方面。我单位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不存在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七)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方面。局机关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并加以落实,防止打擦边球情况出现。不存在违规建设使用楼堂馆所现象。

(八)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方面。依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我局加强机关纪律整顿,严格执行每天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执法外出登记,每周一通报上周到岗情况。

其他方面。我局坚决查处“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经查,我局没有“吃空饷”问题、没有超标准占用、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源头治腐效力。对照“八项规定”要求,积极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六

很荣幸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这个“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民主生活会议。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在国际国内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应该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内容.因为只有对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才能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发展,才能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才能彻底肃清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才能克服和消除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我找到了自身差距,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对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围绕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五个严禁”进行对照检查、以及新时期党员的突出问题和表现,我个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特别是有关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的不够全面,不适应当前法制制度化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业务能力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存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对业务的协调工作,缺乏大胆负责,敢于碰硬的勇气,对碰到的业务协调问题,好办的就多办,难办的不愿多涉及,不愿过多的得罪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自己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注意廉政建设,但仔细检查起来,在作风建设上海存在有不严谨的现象。

由于我是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党员干部职工,认为在部队受到党的教育培养,自己不会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任何问题,所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过于盲目自信,觉得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通过学习,通过反思,借鉴教训,是我认识到这种轻视学习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并且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在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通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我知道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看到了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决心摒弃“小节无害,自我迁就”、“小事难免论”等错误认识,却是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明白了维护群众利益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一)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学习方式、系统,全面地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大胆负责,敢于硬碰,坚持原则,使本职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心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观念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要“拒腐蚀、永不沾”,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严格要求。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七

本文目录。

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推荐的xx年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好抓实,按照“立说立行”的要求,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的一次检验。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展自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办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自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负责人和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组,从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的推进,较好的发挥了主体责任。各支部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作用,明确专门力量负责整治工作,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办机关党委将专项整治文件转发至各支部后,各支部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和是否“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等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并形成支部自查材料报送机关党委。针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各支部都认真分析原因,拿出过硬措施立即整改、严改实改、彻底改。

办机关党委在各支部自查的基础上,要求机关纪委委员,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查。通过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确保了专项自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在规范公款吃喝方面,我办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热情不铺张,周到不奢华,实用不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宴请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较好地杜绝了铺张浪费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外出开展检查的接待。今年我办承担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就达8项之多,在检查过程中我办坚持做到“同城检查,午餐原则上回单位食堂用餐;跨区域异地检查,严各尊守接待标准,住宿、用餐、交通三不超”,坚决谢绝超标准的接待安排。三是切实规范其他公款消费行为。在举办会议、培训,组织考察、调研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此外,严把年末、年初重点时段关,以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为重要节点,加强对干部的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公款送礼、吃喝浪费之风。

经查,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更没有发现存在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娱乐场所接待、吃请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秉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追究请吃者和吃请者相关责任。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办结合出差多,检查多的特点,从办内和办外两方面加强对公款旅游的规范。廉洁自律问题,办领导缝会必讲。尤其是在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上,办领导总是对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强调提醒,并要求将严禁公款旅游的有关内容写入检查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在到被查单位检查进点见面会上,办领导也总是将有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告知被查单位,请求并欢迎被查单位对我办检查组成员在检查期间的行为开展监督。此外,机关纪委还定期不定期对被查单位开展回访工作,了解落实我办检查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从六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规范公款旅游:一是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凡因工作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严格实行报批程序,经办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出行。所有公务外出一律实行公务函制度;二是严格出国考察,今年以来我办以取消相关部门邀请的出国考察3批次。同时,可举办不举办培训班、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等一律取消,以杜绝公款变相观光旅游;三是严禁用公款参加地方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班、研讨班和学术交流;四是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五是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外出旅游向被查单位报销费用,或向被查单位和个人索取有关资助;六是严禁通过工会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利用公节假日集体组织外出旅游。对无视纪律,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或巧立名目变相旅游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党纪政纪处分,并退清应由个人负担的全部费用。今年6---7月,财政部安排我办赴河南省检查县级财力保障水平情况。一个14人的跨省检查组,历时40多天,在河南这个中原大省,面对丰富的旅游资源,对检查组每一个成员来说确实是一个挡不住的诱惑考验。但是,检查组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拒绝当地部门安排接待参观10余次,未发生一例假借检查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事情。

截至目前,我办没有发现存在公款旅游现象。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把切实解决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严格做到“谁派出、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在公车管理使用方面,从四个方面入手控制公车使用范围,降低公车运行成本。一是领导带头除公务活动外,任何私人活动均不使用公车,也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监管单位调换、借用、占用公务用车。多数时间,办领导还主动步行上下班,为全办公车使用做出表率。二是从制度入手明确用车的范围和修车的程序。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范围仅限于工作,杜绝公车私用。车辆修理由驾驶员先到修车店预估,明确修理的项目,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在修理过程中严格按照预估单的项目和金额进行修理。对每一辆车的维护保养里程数、重要部件维修、更换时间、汽油充值卡等进行详细登记,为下次维修提供依据。三是从管理出发规范驾驶人员的个人行为。由专人负责车辆的派管,出车必须填写派车单,派车单详细记载驾驶员姓名、出车时间、事由、用车人、出车地点,驾驶员严格按照派车单注明的地点出车,驾驶员于每月初将上月的派车单交派车人员复核。四是从监督入手,防止违规报销车辆费用。经常检查车辆油表、里程表是否计量精准,出长途后要求驾驶员及时报销单据,防止造成单据堆积过多、增加审核难度的情况,杜绝不该报销的单据混入其中。此外,我办建立起节假日收车制度,在节假日期间,要求公车入库封存统一保管。

自查未有发现存在公车私用等现象。xx年上半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同期下降近40%。针对公车交通违章问题,我办还将从制度和管理入手明确违章责任,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下一步公务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外,我办不存在检查评比、招商引资、办会办展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按程序要求申报婚丧嫁娶情况。

坚持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办将在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重点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定期检查机制,防止“隐身”、“变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是“一阵风”的错误认识和在治理公款吃喝等问题上的观望、怀疑心理,把“不公款吃喝、不违规收礼、不公款游玩、不公车私开、不滥发钱物”的“五不”要求作为不能触碰的“红线”,严格遵照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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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文件通知精神,制订了《涵江区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环保系统作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涵环保[xx]15号)。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环保系统的工作作风,提高环保工作绩效。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确保调研时间方面。

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每季度安排不少于20天,调研主要着眼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结合环保工作的职责,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将调研的成果运用于指导环保的实践工作。

2、搞好统筹协调方面。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实行调研对象分工,规定在同一时间段不到同一个乡镇(街办、管委会)或企业调研。同时基层调研严格控制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

3、落实联系基层制度方面。

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市控以上重点企业,1个镇街蹲点调研,以点带面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1、加强会议管理方面。

为确保党员干部领导有充分时间下基层实践工作的时间,我局除极特殊的情况安排全体会议。坚持少开会,严格按要求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局务会议坚持开短会,会议发言和局领导工作布置、工作要求等讲话做到精炼、简短、直接。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

2、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方面。

我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采用简报、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上级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或电子商务公文系统方式通知;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把关,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加强内部信息沟通,重点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及问题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内容。我局今年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0%。严格公文会签时限,特急件即收即办;急件不超过半天;一般件不超过一天。对只涉及具体事务的,由办公室直接拟办到相关部门办理。

1、坚持廉洁从政方面。

按照上级的实施要求,局里及时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同时,利用局每次召开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加大“八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坚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信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约意识和法纪观念;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党员干部每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

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能够厉行节约,在思想上抵制腐败,在行为上拒绝腐败,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方面。

一是加强服务,延伸服务平台。把审批中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区重点项目实行超前介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实行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对一般项目通过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贯彻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是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结。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个审批环节进行清理,大胆突破传统审批模式,改“串联式”为“并联式”审批,以环保审批窗口为核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审批困难。

三是增值服务,效率成倍提高。为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亲情化服务,对文化水平不高的服务对象,由窗口人员代为填写表格,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服务无缝隙、工作无缺位,使服务效率得到成倍提高。

3、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方面。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领导,党组班子相关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了《涵江区环保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制定了。

规章制度。

为环保系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积极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

三是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了党务政务公示栏,将环保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

岗位职责。

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并设置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充分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党员、群众知道以及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分工、环保系统的“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境执法和环保行政许可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便民利民服务承诺、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监测等8项内容进行了公开。

五是向社会公布环保“12369”服务电话,及时接听、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和电话投诉案件。

1、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

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和数量,规范发文程序,充分利用qq工作群、电子公文等现代化办公系统发文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提高办文效率。我局1-10月“三公”经费支出与xx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8.3%。

2、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方面。

局机关所有公务接待活动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事前须填写《接待审批表》,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统一安排。要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杜绝高档烟酒、高档菜肴,上级环保部门来涵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积极响应“文明餐桌”行动。烟酒工作日午间饮酒。今年至今,我局公务接待较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了73.4%。

3、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方面。

局机关工作人员到本市辖区外出差,事先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用餐,尽量减少差旅费支出。未按规定的,超标准的金额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方面。

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用车出入娱乐场所。公务用车,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提倡合并办公用车。

一是局里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制定了具体的落实办法,确实了改进工作作风,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强化纪律观念和制度执行,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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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下发《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相继出台各项规章制度,用实际行动来转变干部作风,坚持以抓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办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张英勇同志任组长,副书记何子冬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办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学习。我办党支部对中央“八项规定”与“六条禁令”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与“六条禁令”,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办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

(一)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到个人,并定期开展检查,听取意见,对突发事件进行集中讨论,使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二)精简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时间相近和工作内容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切实改进会风,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三)精简文件简报。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提高文件运转时效,严格精简各种简报,逐步推广电子公文。

(四)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活动。倡导勤俭节约的理念,推行无纸化办公。我办内部原则上尽量使用电子文件,能够用电脑网络传递的文件就尽量在网络传递,提高办公用纸的利用率,规范办公纸张领用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纸张的使用。

(五)三公经费报告。

1、公务接待费用。我办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单独记账、单独结报,每季度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查,我办上半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上半年我办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使用情况。对于车辆的使用,我办历来高度重视,在多次会议中三令五申公车使用纪律的严肃性,要求各股室制定公务用车的规定,办领导首先带头执行,各股室负责人也要严格按规定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私自驾车。在日常工作中,领导更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不因私借用公车。另外,我办制定和健全了各股室车辆使用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派车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车,更不能用公车学习驾驶,较好地约束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在办主要领导的模范带动下,未发生公车私驾私用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健全完善制度,有效落实人防办各项制度。紧紧围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学习精神,我办下发了《接待办法》、《行政车辆费用管理办法》、《会议费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切实加强费用的管控,规范管理制度,倡导绿色出行,实现年度计划管控,达到节能降耗的最终目的。

(七)按照”八项规定”完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我办将按照”八项规定”制定长效机制加大对最新精神实质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深入推进创新,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会等,不断完善制度;抓好厉行节约专项活动。在搞好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通过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采取自查、全员互查、支部全面剖析的方式,严格对照“八项规定”要求,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健全长效机制为保证,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发生,确保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下大气力查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形势、新要求了解深度不够,学习不精,研究不够,思考不足,缺少新思路。二是党风廉政机制不完善,需加强长效监管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艰苦奋斗、长期过紧日子的意识,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全体共产党员的自觉行动。按照中央和省、泉州市、石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一是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调研、督查工作坚持吃自助餐,按需定量拿取,不饮酒。不到定点饭店或机关食堂之外的地方就餐,不接受超标准接待,拒绝宴请。二是杜绝公务活动上的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招待费审批、核报制度,接待客人热情节俭,不超标准。不参加没有实际意义的庆典活动和以开会为名的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节日期间使用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等节能环保的方式相互问候,不以过节为借口给领导拜年拜节送礼。三是杜绝日常办公上的浪费。日常工作中坚持发短文,控制纸质文件印数,减少文印材料,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用水,减少办公耗材。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合理使用公务电话,控制电话用量,通话言简意赅,不用电话聊天、办私事。四是旗帜鲜明地反对铺张浪费。在自觉厉行勤俭节约的同时,对于铺张浪费的人和事,要敢于指出和制止。凡是上级要求做到的,不打折扣,坚决执行;凡是上级要求不做的,不打擦边球,不搞下不为例,坚决不做,要争做勤俭节约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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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将福建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省工商局紧密结合实际,于年初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省工商局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各设区市工商局也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意见或。

工作方案。

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省工商局机关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严格要求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季度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0天,省工商局主要领导随行不超过3人,基层陪同不超过2人;其他省工商局领导随行不超过2人,基层l人陪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下基层调研不召开全局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打幕,不列队迎送,不摆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礼品,不住高档酒店,不上高档菜肴,不到景区参观,不安排合影,条件具备的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干部群众、监管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省工商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先后分批深入25个县(市、区)工商局、28个工商所、16家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37场次,征求意见建议139条,逐一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邀请22家企业代表、5名内部督导员在省工商局召开了座谈会,省、市、县(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四级联动,一起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查找“四风”问题此外,省工商局向设区市政府联系工商部门的领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和设区市工商局发出征求意见函359份,并设立意见箱,通过多种渠道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取消了迎春晚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庆活动和聚餐压缩会议规模,召开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召开全省工商系统专项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一般不请各市、县(区)局主要领导参加;各处室召开的全省性对口业务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全省性会议均改为视频形式,一般不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召开各级全局性会议活动1035场次,相比去年同期减少592场次,下降36.39%,节约会议活动经费614.69万元,下降67.39%。

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局名义印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电报或文件形式转发另一方面,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精练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向基层倾斜,以“短、实、新”形式,多反映民生问题以及工商服务监管问题,多报道基层工商机关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下发文件、简报11342份,同比减少1838份,下降13.95%,基本上均采用电子形式发文。

省工商局注重利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创建优势,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调研和出国培训考察经费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切实规范公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停放,在11个县(市、区)局的223辆车上安装gps定位监控装置,加强使用管理,节约能耗开支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2525.74万元,同比减少199.84万元,下降7.3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全省各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共置办食堂或培训中心438个,各种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安排在内部食堂或培训中心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接待费共计1970.57万元,同比减少841.87万元,下降29.32%严格把关出境出访活动,规定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出访每年不超过1次,随行5人以内;其他领导2年不超过1次,随行4人以内,出访国别、天数、经费等严格按章执行,今年以来共出访7人次,同比减少5人次,节约经费1.07万元,下降2.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除厦门以外的各设区市局今年均未安排出访。

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建立监督检查结果报告、点评和运用机制,将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至9月初,各级工商局共组织监督检查263次,发现违规问题4起,已处理责任人2名,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全省工商系统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的狠劲和韧劲;少数单位厉行节约的氛围不够浓厚,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有的单位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未及时重新修订;一些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成效主要体现在节约经费开支上,形式主义问题仍比较突出,落实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及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会议文电、经费使用、车辆管理、检查考核等管理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五是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的自查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坚决纠正“四风”,我局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集中骨干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检查和明察暗访,通过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发贺信贺电、题字题词、出席剪彩、庆典、论坛活动等问题。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出国考察事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密切、效果不突出现象;在境外安排非公务时间较长等现象。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借公务活动外出,沿景区、景点设计外出行程,拉长外出期间非公务活动时间等想象。

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不存在超范围、超编准列支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应列未列单位账户、账簿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不存在套取财政性资金设立“小金库”或隐瞒、转移、私分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等问题。

我局不存在擅自设立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有价证券等问题;不存在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或内部接待公私不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费旅游、公款娱乐健身等问题。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到私人会所、楼宇餐厅等非公共接待场所吃喝请客等现象。

我局无内部食堂。

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范文参考网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既拿补贴、又做公车”;“公车”规避检查;违反规定封存规定违规使用公车现象。

经自查我局不在事前不申报、事后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操办时间、规模、人数情况;不存在采取“分头办,分批办”等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情况。

我局无此现象。

我局不存在“脸好看、话好听、就是不办事”;“以没有明文规定为借口”长期拖延不办等现象。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存在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实践。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我局认真研究精神,制定具体规定制度:一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思想认识。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开展廉政党课教育等多种活动,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明确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四风”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求真务实、高效服务、执法为民的良好风气。二要创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效益。坚持“公正、文明、规范、科学”的执法理念,杜绝胡乱执法、蛮横执法、生硬执法、吃拿卡要等不良消极的执法工作作风,疏导执法的行政复议、诉讼救济途径,尊重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执法与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突出服务发展,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从规范窗口办事程序入手,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热情服务,切实提高窗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度,切实把服务经济发展与整治“四风”行动、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案件查办、保障科学发展等结合起来,以此带动工作考核体系建设,提升全局整体工作质量。心得体会四要加强党性教育,整顿工作作风。以党中央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四风”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通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题材的纪录片、电影,党支部专项学习,党的历史、理论、方针、政策知识竞赛活动等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认知、党性认同。五要注重督导检查,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工作、生活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主要针对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的、民主生活会等查找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措施到位,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有条件改的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同时对整改工作“回头看”。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违法规定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发挥多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二)深入“治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切实做到力度不能减,温度不能降,对于违反八项规定和残余的“四风”问题,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查实一件通报一件,坚持什么问题突出,个人简历就先整治什么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消除个别干部的侥幸心理。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1)整治形式主义。对单位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重点整治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照抄照转上级文件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2)整治官僚主义。对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着力整治一些党员干部“不想事、不干事、不担事”的问题,专项治理有好处争着干、没有好处躲着不管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3)整治享乐主义。重点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4)整治奢靡之风。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和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等。(5)其他需要改进的方面。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采取接访包案、民情日记和一线工作法,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和规律,正确运用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拓宽群众工作渠道和途径,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抓住违规的“尾巴”,严格财务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推动“三公”经费公开,范文内容地图使公开内容更加完整细化;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接待清单制度,确保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并作为财务报销的必须凭证;认真落实公务卡消费、结算制度;强化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四)发动群众,形成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创新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反馈。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由下至上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研究制定统一的处分标准,增强执纪监督的规范性和震慑力。强化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凡是被查处通报的违纪违规干部,在当年的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精神文明奖励等方面采取一票否决;加强对用人失察、审计巡查不力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工作总结倒逼相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规范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新制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对制度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实用19篇)篇十九

2017年,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精神,时刻以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工作勤恳,生活俭朴,作风严谨,现将本人今年来落实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宗旨观念。自我认为能够坚信共产党的领导,听党指挥,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够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态度热情。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二是精神状态良好。今年来,无论工作任务多么艰巨、压力多么沉重,本人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凡事总是想好的、看好的、听好的、说好的,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积极、乐观向上的观念面对一切,从不患得患失、斤斤计较。任何时候都能够坚信真理、坚持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三是严守工作纪律。遵守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做到按时上下班,从不迟到和早退。在上班期间从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切按制度办事,严格依法办事。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能够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自觉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从不胡吃海喝,铺张浪费。

五是生活作风良好。生活方式是一个人思想觉悟、道德水准、知识水平、性格品质的综合体现。本人不仅注意自身在8小时以内的工作作风和言行,而且注意自己在8小时以外的生活细节。在生活方面,本人始终严以律己,从不参与赌博,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业余爱好打羽毛球,生活情趣基本健康。

六是强化廉洁自律。本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扎扎实实管好自己。加强党性锻炼、作风养成和能力建设,在名利上和待遇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多动手,不伸手,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扛得住艰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

报告人: 体育学院 谢永强

2017年7月11日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我办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我办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中央、省、市、区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时做好笔记,使大家进一步解读精神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和重大决策。通过学习,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办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办的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利用网站、报纸、广电等传媒和通过图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精神和工作动态,努力营造学习氛围。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全办所人员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办干部工作日不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办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全办开展集中学习,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通过制定请假、考勤、会议等七项制度,要求全办人员都能对照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费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办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我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市***区***改造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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