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 局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汇总8篇)

时间:2023-10-01 作者:雨中梧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 局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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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一

为促进我局春播、汛期、节假日气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气象服务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 春播、汛期期、节假日期间,每天安排一名值班局领导负责业务带班。

二、 带班局领导要负责全局天气业务、气候业务、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雷电业务、观测业务、通信网络、气象服务、装备保障等业务的组织协调,了解本地天气实况及预报服务情况,负责组织重要气象信息的上报或汇报,并负责突发紧急事项的处理。

三、 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到位,带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 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对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要亲自处理,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快税收软环境建设,增强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意识,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为纳税人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办税服务厅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时间

二、接待地点

琼中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接待室(一楼)。

三、局领导值班接待的职责

(一)了解办税服务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三)接受纳税人各类咨询,为纳税人提供更权威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解答;

(六)做好值班记录,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四、接待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局领导值班接待日,由局领导依次轮流值班,值班局领导因特殊情况外出,由其他局领导代为接待,具体安排由办公室负责衔接。办公室信访人员负责接待情况记录。

(二)接待工作结束后,有关科室应按照局领导的批办意见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结果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15日内书面答复来访纳税人;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给予回复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列入今后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三)对涉及举报类问题,不得将情况透露给被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对泄露投诉人信息并造成后果的,以及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徇私舞弊、敲诈勒索、接受贿赂、贪赃枉法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贯彻落实省气象局下发的《省设区市、县(市、区)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实施细则(试行)》气发号),加强我市基层气象台站管理,提高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的业务能力,促进学习型单位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做业务、抓业务,规范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业务值班职责和具体操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局、县(市)气象局实行局领导业务值班制度。市局、各县(市)气象局长都应参加业务值班工作。业务值班工作分业务带班和业务岗位值班。

二、原则上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都应至少取得一个业务岗位的上岗证。

(一)省局颁发的上岗证范围包括:各种气象观测上岗证(含地面、高空、生态与农气、大气成分等);天气或专业气象预报上岗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证和操作证;防雷装置检测上岗证;自动气象站系统维护员上岗证;通信网络系统维护员上岗证;气象服务上岗证等。

(二)凡未取得上岗证的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均应在上述自己所熟悉的业务岗位上跟班学习,在达到上岗要求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省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市局、各县(市、区)气象局每天都应有1名值班局领导负责业务带班。带班局领导要负责本局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业务的组织协调,了解和掌握本地天气实况及预报服务情况,负责组织重要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信息、气象灾情的上报或汇报,并负责应急处置。县(市)气象局单职领导在因事外出、休假等情况下应明确局业务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负责业务带班。

四、市局副局长、各县(市)气象局局长和副局长还应参加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业务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工作。国家气象观测站(含一、二级站)所在县(市)副局长必须有1人获得观测业务上岗证。在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期间,按该岗位的业务规范和流程独立完成工作,并在工作质量或服务效益上达到要求。

五、业务值班时间

(一)市局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本局领导人均业务带班时间的1/2,并应积极参加业务岗位值班工作;市局副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本局局领导人均带班时间,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配备2名局领导的县(市)气象局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月,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1个月;副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8个月,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3个月。配备1名局领导的县(市)气象局局长全年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市局、县(市)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岗位值班期间,如同时行使业务带班的职责,可分别统计为业务岗位值班和业务带班。

六、业务值班考核

(一)市局将县(市)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管理考核的内容。各县(市)气象局应在目标考核上报材料本单位领导业务值班情况按照附表汇总上报。市局、县(市)气象局局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应将业务值班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业务带班考核以各单位业务带班值班表到岗签名为依据进行统计。

(三)业务岗位值班考核以各类业务岗位值班日志(如测报值班日记、预报会商记录、通信值守班日志等)为依据,进行统计。

(八)履行工作职责中,应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带头使用文明用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为转变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县局领导成员实行工作日八小时外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县局领导成员工作日八小时外值班顺序根据在职局领导人数,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值班局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值班期间全县国税系统政务、事务、业务工作的协调处理;负责系统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系统外涉税事宜的协调;负责对涉及人员、经费、政策方面的请示报告或询问进行记录,并向主管局长报告,提请局党组集体研究。

三、值班局长要在岗在位,保持与上下左右的联络畅通,及时接待干部职工来访,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主管局长要对值班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四、各基层分局在八小时外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与值班局长联系解决。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二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心校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 、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 、带班领导职责

1 、带班领导要对教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带班领导要求晚上对寄宿生清查人数一次,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3 、带班领导要在学生回宿舍后,巡视各寝室及办公室,做到关灯、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4、带班领导要对学校各方面进行监查,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四 、值班人员职责

制止学生疯跑、打闹现象。维持好学生晚上自习纪律,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 、下自习后,值班教师要巡视各寝室,做到关灯、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4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 、早晨值班教师要召集学生到教室上早自习,没搞完卫生的,要督促学生尽快搞完卫生。维持好学生早自习纪律。

五、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必须在周日比正常上班早到30分钟,周五等学生全部离校方可离校。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

乌金山镇流村小学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值周值日工作成效,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现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校长、环节干部实行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值班安排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在开学前印发到校领导和环节干部手中,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并张贴于学校大门口的保卫室内。

二、值班工作细则

(一)坚持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值班领导和环节干部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挂牌值日,履行相关职责。注意巡视校园,观察校内有关学生课间情况,必须认真登记有关情况。

2、值日领导查问学生值日情况。

3、早上师生到校、中午放学,下午师生到、下午放学时须值日领导、教师站在校门口协同学生维护学生上学,放学秩序,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负责监督住校生早、中、晚用餐秩序,上晚自习秩序和宿舍内学生午休、晚睡情况。

5、平时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督促在校学生行为规范履行情况,处理当天偶发事件 。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1.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上墙,领导和值班教师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值班、门卫制度框要挂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值班公示框;值班人员要佩带胸牌,手持橡皮棒、强光手灯、哨子或其它器械。

3.学生到校和放学时学校领导、值班教师、门卫必须在校门附近巡查。

二、值班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值班标志上岗。学校出入人员一定要严格审查,不论任何人一律要登记后方可入校。

三、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带班领导职责

1、值班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值班标志值班。

2、带班领导要对教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带班领导要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4、在学生站队放学时,带班领导要与值班教师共同做好站队放学疏散工作,维持好站队纪律。

5、带班领导要在学生放学后巡视各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做到关灯、关电脑、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五、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维持好学生纪律,及时制止学生乱跑、打闹现象。维持好学生课间活动纪律,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学生站队放学时,值班教师要提前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以及维持秩序工作。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园。

5、值班教师要随时督促站岗学生维护好课间学生纪律。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根据《学校安全奖励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必须比正常上班早到,提前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木源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部门管理人员。

3.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安全生产值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人员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公司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公司各单位值班和带班制包含两种类型:

a公司领导带班制

b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值班制

5.2 值班和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5.2.1公司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17时次日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2.2 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值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各级人员,在当日17时次日8时,在所值守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3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3.1 如人员流失变动行政部负责每月30日前调整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经行政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

5.3.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3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5.3.4 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3.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3.6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5.3.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8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3.9值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的性

质进行处理,事件的详细过程要记录备案,并报上级领导;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4公司基层人员值班制的具体规定

5.4.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值班人员,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值日空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4.2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b 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c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d 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e值班期间每隔1小时对成品仓库、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库生产车间等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巡检记录。

5.4.3 基层人员值班的工作范围包括值守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

5.4.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5.5 其它规定

5.5.1公司必须建立人员值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5.5.2公司行政部提供《值班检查记录表》,基层人员值班时负责填写齐全。

5.5.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和值班中发现的关于本部门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行政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 考核

5.6.1 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5.63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64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5.6.5 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6 基层人员无故不值班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7 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8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一。学校从周一到周日实行值班制度和领导班制度,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二。值班人员要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巡视校园内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情况,严肃校风校纪,注意学校安全。

三。带班领导应注意听取有关部门及值班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和处理偶发事件。

四。带班领导要解决全天的接访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有关部门的来电来函及通知和文件,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值班记录,并经带班领导审阅签名。

五。因故不能值班的,自己找人代替,若无故不值班者,应受到批评,如发生偶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影响教学秩序,按工作失职处理。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气象局下发的《省设区市、县(市、区)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实施细则(试行)》气发号),加强我市基层气象台站管理,提高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的业务能力,促进学习型单位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做业务、抓业务,规范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业务值班职责和具体操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局、县(市)气象局实行局领导业务值班制度。市局、各县(市)气象局长都应参加业务值班工作。业务值班工作分业务带班和业务岗位值班。

二、原则上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都应至少取得一个业务岗位的上岗证。

(一)省局颁发的上岗证范围包括:各种气象观测上岗证(含地面、高空、生态与农气、大气成分等);天气或专业气象预报上岗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证和操作证;防雷装置检测上岗证;自动气象站系统维护员上岗证;通信网络系统维护员上岗证;气象服务上岗证等。

(二)凡未取得上岗证的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均应在上述自己所熟悉的业务岗位上跟班学习,在达到上岗要求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省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市局、各县(市、区)气象局每天都应有1名值班局领导负责业务带班。带班局领导要负责本局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业务的组织协调,了解和掌握本地天气实况及预报服务情况,负责组织重要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信息、气象灾情的上报或汇报,并负责应急处置。县(市)气象局单职领导在因事外出、休假等情况下应明确局业务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负责业务带班。

四、市局副局长、各县(市)气象局局长和副局长还应参加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业务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工作。国家气象观测站(含一、二级站)所在县(市)副局长必须有1人获得观测业务上岗证。在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期间,按该岗位的业务规范和流程独立完成工作,并在工作质量或服务效益上达到要求。

五、业务值班时间

(一)市局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本局领导人均业务带班时间的1/2,并应积极参加业务岗位值班工作;市局副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本局局领导人均带班时间,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配备2名局领导的县(市)气象局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月,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1个月;副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8个月,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3个月。配备1名局领导的县(市)气象局局长全年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市局、县(市)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岗位值班期间,如同时行使业务带班的职责,可分别统计为业务岗位值班和业务带班。

六、业务值班考核

(一)市局将县(市)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管理考核的内容。各县(市)气象局应在目标考核上报材料本单位领导业务值班情况按照附表汇总上报。市局、县(市)气象局局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应将业务值班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业务带班考核以各单位业务带班值班表到岗签名为依据进行统计。

(三)业务岗位值班考核以各类业务岗位值班日志(如测报值班日记、预报会商记录、通信值守班日志等)为依据,进行统计。

为转变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县局领导成员实行工作日八小时外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县局领导成员工作日八小时外值班顺序根据在职局领导人数,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值班局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值班期间全县国税系统政务、事务、业务工作的协调处理;负责系统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系统外涉税事宜的协调;负责对涉及人员、经费、政策方面的请示报告或询问进行记录,并向主管局长报告,提请局党组集体研究。

三、值班局长要在岗在位,保持与上下左右的`联络畅通,及时接待干部职工来访,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主管局长要对值班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四、各基层分局在八小时外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与值班局长联系解决。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快税收软环境建设,增强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意识,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为纳税人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办税服务厅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时间

二、接待地点

琼中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接待室(一楼)。

三、局领导值班接待的职责

(一)了解办税服务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三)接受纳税人各类咨询,为纳税人提供更权威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解答;

(六)做好值班记录,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

四、接待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局领导值班接待日,由局领导依次轮流值班,值班局领导因特殊情况外出,由其他局领导代为接待,具体安排由办公室负责衔接。办公室信访人员负责接待情况记录。

(二)接待工作结束后,有关科室应按照局领导的批办意见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结果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15日内书面答复来访纳税人;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给予回复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列入今后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三)对涉及举报类问题,不得将情况透露给被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对泄露投诉人信息并造成后果的,以及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徇私舞弊、敲诈勒索、接受贿赂、贪赃枉法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一条 接待日值班领导和值班科室的具体值班安排,每年年初由局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局长室同意后执行。

第二条 领导接待日遇群众上门举报及咨询,由当值领导亲自接待,当值科室必须协助当值领导做好接待、解释工作,并按照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受理记录。

第三条 领导接待日受理的群众举报,由当值领导亲自督办,直至举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举报处理结果由当值科室按照本局的价格举报反馈制度负责答复举报人,并做好相关记录,送举报中心存档。

第四条 领导接待日举报受理记录,由举报中心负责归档,并负责将受理记录送交一把手局长。

第五条 领导接待日受理的举报案件,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价格举报不得超过八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 领导接待日受理的举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决的,当值领导应主动向一把手局长说明情况。如无特殊情况造成举报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当值领导和处室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领导接待日的当值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报请一把手局长同意,调换其他领导值班;领导接待日的值班处室,应由处室负责人担任值班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报请当值领导同意后,另外安排处室其他人员值班。

第八条 本制度从2015年5月1目开始执行

(八)履行工作职责中,应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带头使用文明用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四

一、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安保处负责实施。

二、值班人员由学校行政领导一名,保卫人员组成,学校行政领导任组长。

三、值班时间:周五放学始到周日晚自习上课止,其它节假日为学生离校日始到学生回校日止。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负责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除,及时排除隐患。

五、值班人职责

1、接传电话,作好门卫室各项记录;

2、劝阻校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学校;

3、监督学校财物不得擅自携带出校外;

4、接待来访或转请行政领导处理;

5、按时开关校门;

6、留守门卫室,不得擅自离开;

7、巡查各处室、实验室、教室、寝室的门锁、门窗的关闭情况;

8、检查用电设备;

9、负责管理学校的花草果木不被损坏。

六、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确保中心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中心二至四楼办事大厅设立领导值班岗,并设置值班领导信息公示栏,向群众公示当日值班领导的情况及咨询、投诉电话。

第三条 中心办事大厅领导值班岗为:二楼李振辉副主任,三楼林志远副主任,四楼周文昌主任科员,主要职责是协调和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服务大厅巡查,维持办事大厅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办事大厅环境整洁,办公设施完善、便民措施到位;督促窗口工作人员执行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着装挂牌上岗;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第四条 值班领导每天必须安排时间到办事大厅到岗值班或巡岗,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提前向中心主要负责人汇报并予以调班,确保领导值班岗无缺岗现象。

第五条 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妥善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推诿或敷衍了事。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八)履行工作职责中,应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带头使用文明用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学校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制度是加强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提升学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1、值班领导、职员上午7:30之前、下午提前30分钟到校,在学校门口值班,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校园;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处理突发事件;上午、下午放学时到校门口值班,等静校后方可离开值班岗位。

2、班主任上午7:50、下午提前15分钟到所在班级教室值班,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教室,负责安排学生进行正常的学习和活动,处理突发事件,排除安全隐患。其他教职工上午7:50、下午提前15分钟到校,做好一切相关工作。(值班安排见附表)

3、值班领导、职员、教师等要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对教育、教学、管理、安全保卫、偶发事件等日常工作实施全方位检查、监督。重点部位、时段要反复巡查,确保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值班领导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需请示协调有关领导的,要及时请示协调。节假日值班,要准确及时做好电话、公文等的转接、呈送工作。搞好交接-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需经学校批准,并安排他人代替。

5、值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值班记录表,详细记录值班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值班结束当日,值班记录表由值班校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学业务校长处备案,作为教师、班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6、学校对领导、职员、教师等值班情况一月一小结,每学期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奖惩及评议履行职责情况的依据之一。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五

1、每天至少有一名矿长值班,负责处理矿井的各项事务以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矿井24小时都要有领导值班。

2、值班矿长有事需外出,必须由矿长负责指定一名矿领导替岗,不准空岗。矿长外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副矿长外出必须由矿长同意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外出。

3、每天由一名矿长负责,夜班对平面各岗位、各场所进行查岗,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4、对生产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不能立即处理时,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汇报给值班矿长,由值班矿长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5、科(队)级以上干部实行井下三跟班制度,队长实行0点跟班制,及时处理解决各种问题。

1、 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责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在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进行值班和带班工作。

3、 值班和带班领导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处理和解决煤矿各类事故的能力。

4、 值班和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接时上下班,不得离岗、脱岗。

5、 值班和带班领导在发现和接到一线人员报告的问题时,要及时给予答复,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派专人给予解决。

6、 值班和带班领导在煤矿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矿长、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并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和应急工作。

7、 值班和带班领导必须组织和协调好煤矿各部门的工作。

8、 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机电矿长为煤矿的值班领导,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科长、安检科长、安技科长为本矿的轮流下井带班领导。矿长每月值班带班下井必须在五次以上,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每月值班和带班下井在十五次以上,生产科长、安检科长、安技科长下井在十五次以上。

9、 值班和带班领导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带班和档案中写明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处理完毕的安全隐患,交-班时要详细交待给接-班领导负责进行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安全事故实行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其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 值班和带班领导在上岗期间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如实汇报存在的问题。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六

一、矿长带班跟班的职责

1、公司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轮流带班跟班,每班1人由公司值班人员1人陪同,实行8小时入井跟班监管,与入井职工同上同下,跟班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处理,并做好入井跟班记录。

2、跟班期间对井下发现的违章作业、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对落实整改隐患不力的要立即采取停工停产、撤人等强制措施。

3、跟班领导每天必须参加班队长会议,汇报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掌握入井人数、井下采掘等作业地点的工作安排情况。

4、跟班领导是当班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井下的安全生产要负全面责任。

5、跟班领导带班入井次数规定:总经理、总工程师5次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及时排查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特对干部值班及入井带班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管理干部必须振奋精神,树立正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自己工作,按时参加每天的调度会,对调度会提出的问题或隐患,需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矿井地面每天必须有干部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干部无其它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时间内值班干部必须在值班前半小时到矿灯房,查看名当头名岗位人员是否全部上班,防止漏人漏岗而影响当头生产安全。必须及时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抓好小班情况调度,督足各生产当头任务安全完成。值班干部必须督足记清当班煤数,当班煤数如有出入必须当班核准,防止因煤数不清出现矛盾,影响当头生产。

三、干部必须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8小时带班作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隐患督足处理,不处理好不离开,保证班班有矿级领导入井。特对干部入井作如下规定,法人代表、矿长每月下井10次,副矿长、工程师不少于15次、科队长不少于25次(机运队除外)

四、机运队干部入井数不作硬性规定,但一是必须经常性的

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安全防爆达标,不影响当头生产。二是做到三个畅通(即:电路、风水管路、运输线路畅通)一个及时(即发机电设备故障不讲任何客观,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故障点及时处理)

五、入境跟班时间8小时,与工人同上同下搞好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做好跟班记录。

六、狠抓很反三违,每个入井干部必须三铁精神狠抓很反三违,对三违人员决定不姑息迁就,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金沙县兴安煤矿

2015年3月20日

领导值班下井带班制度

兴安煤矿 2015年3月20 日

煤矿负责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深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区长:安全区长、生产区长每人跟一个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工区负责人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上同下。

二、工区长下井带班,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井下带班区长要在井下向接-班区长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簿。

四、工区区长、 安全、生产副区长为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区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煤矿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区长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安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地面值班区长汇报。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七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对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做出快速的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协调、统一指挥,特制定本制度。

1、露天矿矿级领导、机关科室领导为矿值班领导;各段队长以上领导为本单位值班领导。

2、值班调度按值班轮流表每日提前通知矿值班领导,各基层单位将当日值班领导五点前报调度室。

3、各级值班领导要熟知露天矿各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处理程序以及必备的专业知识。

4、各级值班领导应掌握煤炭生产、土方剥离、外运装车,以及防排水情况,及时解决、协调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夜间值班配有专职安全生产值班车,具体由矿值班领导统一调动。非安全生产应急用车,任何人无权调用,有违者由当事调用者负全责。

6、各级值班领导要认真对各工作网点进行巡视检查,检查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状况,人员有无三违、作业现场有无重大隐患等。

7、各级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得漏岗、藏岗、脱岗。发现一次,取消当月业绩工资,并按情节轻重及《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矿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经常与调度室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9、各级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勤政务实,快速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延误生产,没能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使事态扩大,延误抢救时机,为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职工奖惩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矿领导干部安全意识,真正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促进各领导人员转变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及时发现“三违”消除事故隐患,真正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激发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特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下井制度。

一、入井人员:矿领导、各职能部门正职及生产、调度、通风、地测、机电、安监部门副职。

二、入井补助:早班60元/次,中班70元/次,夜班80元/次。

三、带班补助:早班160元/次,中班200元/次,夜班240元/次。

四、下井要求:

2、矿领导正职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生产口副职每月不少于15次,其他副职不少于8次。

3、生产业务部门正职每月不少于16次,其他职能部门正职每月不少于8次。

4、矿领导下井带班不少于2次,中层干部不得少于3次。

5、入井时间不少于4小时/次,带班不少于6小时/次。

6、其他执行安泰煤矿领导干部及下井带班管理规定。

五、入井考核及入井费发放由调度室负责,入井次数以调度室记

录最低数为准,严格下井制度,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六、本制度从2015年4月26日开始执行。

1、每天至少有一名矿长值班,负责处理矿井的各项事务以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矿井24小时都要有领导值班。

2、值班矿长有事需外出,必须由矿长负责指定一名矿领导替岗,不准空岗。矿长外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副矿长外出必须由矿长同意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外出。

3、每天由一名矿长负责,夜班对平面各岗位、各场所进行查岗,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4、对生产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不能立即处理时,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汇报给值班矿长,由值班矿长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5、科(队)级以上干部实行井下三跟班制度,队长实行0点跟班制,及时处理解决各种问题。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446号令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带班、值班责任,明确带班、值班主体,从而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我公司带、值班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区队带班人员的基本要求

1、有较强的政治素质,人品好,有上进心,能与公司党政保持一致。

2、有一定的组织、业务技术能力和文化基础,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能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事事做到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好,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需要。

5、区队四点班和零点班必须是公司正式任命的正副队长带班。

二、区队带班人员职责

1、组织开好班前会,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学习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合理分配好当班工作。

2、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规程规定组织好生产,在质量达标、安全无事故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

3、各单位带班人员,必须根据本单位入井时间与工人同上下,凡工人到现场而带班人员未到现场的一次罚款200元,出现两次者,有矿组织部门给予戒免谈话,并停工做检查。

4、带班人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指挥权利,不准擅自离开管辖区域,凡擅自离开的每次罚款200元。

5、带班人员必须全过程盯紧现场,发现隐患当班能处理而没有处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6、对重点隐患没有在现场盯守处理,而导致事故的,一次罚款500元。

7、跟班队干坚持做好班中向调度汇报制度,对少汇报或没汇报的每次罚款100元。

三、井下矿领导带班职责

1、每天三个班,必须有一名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领导下井带班。

2、凡列入矿带班领导,必须要到调度室了解本班安全、生产重点及生产计划安排,并到重点地方指挥。

3、矿带班人员入井前必须到信息站签到,现场严禁违章指挥,上井后要在信息站填写本班所查隐患。凡晚下井、早升井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信息站每班要及向安康部汇报井下带班领导名单,并及时下发带班领导所查隐患到有关单位。

5、安检科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安监小分队到矿查岗工作,并及时通报领导带班情况。

四、矿值班领导职责

1、公司安排的值班领导,及时到调度室签到,必须坚持24小时在矿值班,协助公司有关领导搞好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

2、按时参加当天的调度会,掌握全矿井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不安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对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及时安排,并认真落实。

4、值班人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喝酒,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矿时,要向值班矿领导请假。

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领导值班纪律,加强领导值班的.责任心, 确保全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五一煤矿“值班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矿领导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十日为一循环,值班时间为早7:40到次日早8:00时(夏季提前30分钟)。

2、值班人员下井、吃饭实行组内交替制,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下井检查要分组,井上不得缺人,否则按脱岗处理,每人次罚款100元。

3、值班组要定出一名组长,安排当日有一人必须在调度台值班,否则罚组长100元,值班领导200元,座台人员脱岗一次罚100元。

4、值班期间凡出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值班领导必须有人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值班人员一般情况不得离开矿区,因故离开矿区或办公室时,必须向调度室讲清自己所在位置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发现私自离矿者罚款100元。

6、值班人员按表安排的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况向调度室说明,否则发现一次替代,罚责任人各100元。

7、当日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值班名单上排列的对应位置人员应上补下位,不得空岗,否则按脱岗处理,罚责任人每次100元。

8、值班人员实行交接-班、签到考勤制度,负责填写当日值班记录,通报值班情况,不得在家值班,不执行以上制度罚责任人100元。

9、值班表中第五系列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一通三防”及监测监控工作。

10、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设施,协同卫生人员搞好室内卫生。

11、调度室负责对当日值班人员的考核落实工作,坚持每日对值班人员不定时查岗不少于两次,并有记录。

(二)、双休日领导值班规定

1、业务科室领导由调度室分组进行双休日值班。

2、值班当日必须坚持到调度室上、下午两次签到,并坚持半日下井,半日在调度室或办公室负责处理本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如不在调度室签到,一次罚款50元。

3、双休日值班领导,业务科室八点下井,安全部门四点下井,矿领导值班零点下井。如双休日值班与矿领导值班重复,以领导值班为主。

4、临时离开岗位必须向调度室和安监处同时请假。

5、井上值班,查岗由调度室考核,并把查岗情况以书面形式交调度室,在次日调度会通报,下井由安监处考核在次日调度会通报。

6、无故缺岗,脱岗或不下井,一次罚款100元。

(三)、基层队组领导值班规定

1、队组值班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顺序按各队排定的值班表执行,值班时间统一为早7:40到次日早8:00(夏季提前30分钟)。

2、队组值班队干不得回家吃饭,吃饭时找人送饭或找一名本队正式队干代替,但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按脱岗处理,罚款1000元。

3、值班人员当日值班时,接听电话必须是值班队干,否则发现有一次他人代替听电话罚100元。

4、值班期间,凡井上、下出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值班队干必须及时通知队长和分管副队长,并派人到现场积极处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一次无通知队长等人员或没有采取措施处理,造成安全生产时间超过半小时的罚值班200元,超过一小时的罚500元。

5、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室,因事需要离开值班室时,必须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找一名正式队干代替,否则,查住私自离开者罚款500元。

6、值班人员按各队自己安排的值班表值班,不得替代,特殊情况需要交换的要向调度说明,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

7、值班队干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做好当日各项记录,不得在家值班,否则罚责任人500---1000元。

8、调度室负责对当日各队值班队干的落实考核工作,坚持每日对各队值班队干不定时电话查岗不少于2次,并有记录。

9、各队值班如违反上述规定的,除给予本人处罚外,同时对其队长同等处罚,并在调度会通报。

三、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生产调度室。

带班领导值班通报检讨书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山东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集团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机构、调度部门负责考核。

二、职能职责

1、集团安全监察处对各单位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察。

2、参加值班带班领导,必须是各单位班子成员。

3、各单位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各单位自行编排月度领导值班带班计划表,并负责将领导值班带班月度安排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安全监察处。

5、领导值班带班时,必须严格履行下列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督促整改,并将整改 190

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负责检查施工质量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

三、管理规定

1、值班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月度领导现场值班带班计划表规定时间进行值班带班。

2、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值班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

3、领导值班带班时,姓名及班次必须公示。

4、领导干部每月值班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监督。

5、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1)作业现场带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值班带班的记录和考核,建立台帐,纳入档案管理,存档备查。

(2)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四、考核规定

1、不按规定值班带班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人次。

2、领导值班带班,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表,交-班后将记录表交安监部门存档备查。凡不填写记录的一律按无值班带班处罚。

3、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弄虚作假伪造记录的,一律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

4、值班带班期间擅离职守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了有效地落实本校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预防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领导干部值班职责如下:

一、值班干部在本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值班干部肩负着保卫学校安全的重任。每个值班干部一定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辞辛苦、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工作。

二、值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晚8:00至次日早8:00。严禁擅离职守,有事请假。严禁空班脱岗。

三、值班干部工作职责:

1、检查门岗在岗人员及工作情况。

2、检查学生处在岗人员及工作情况。

3、检查晚自习辅导教师到位及工作情况。

4、检查学校安全人员到岗及工作情况。

5、检查学校重要部门的安全及各种异常情况。

6、指导在岗人员认真工作,安排值班期间各项临时性工作,处理值班期间各种突发事件。

以上各种情况要填好值班表,留好记录。

四、值班干部发现紧急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发生盗窃、火灾及其它突发灾害事故,立即拔打110、119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2、发现犯罪嫌疑人员,立即组织保卫人员盘查。如果犯罪分子证据确凿,可将其扣押,然后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扭送公安机关。

3、发生严重刑事犯罪(如杀人、行凶、抢劫、纵火、强奸等)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以依法组织保卫人员进行正当防卫,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五、搞好值班室卫生。

为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 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5〕23 号) 文件精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目的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各级领导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3.职责

3.1 安全保卫科负责制度的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按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3.2 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内容:

4.1 术语、定义

4.1.1 公司领导:是指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干部。

4.1.2 现场带班:是指公司领导在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1.3 值班:是指公司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1.4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4.1.5 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收集信息和反馈。

4.2 带班主要职责:

4.2.1 公司级带班主要职责:

4.2.1.3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2.1.4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部署;

4.2.1.5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对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8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2 作业区级带班主要职责:

4.2.2.5 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地安全措施。

4.2.3 带班要求:

4.2.3.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

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2.3.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 领导带班制度的具体制定:

4.3.1 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每月 28 日前编制完下月的现场带班表 (标注带班领导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4.3.2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4.3.4 综合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相关事项。

4.3.5 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4.3.6 当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记录,签字确认。

4.3.7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通报变动信息。

4.3.8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4 领导带班考核:

4.4.1 公司综合办公室未按时编排领导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责任人处以 50 元罚款。

4.4.2 未安排领导带班,主要负责人处以 200 元罚款。

4.4.3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责任人处以 100元罚款。

4.4.3.1 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4.4.3.2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4.4.3.3 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4.4.3.4 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4.4.3.5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4.4.4 因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4.4.5 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究和处罚。

4 4.4.6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4.4.7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著的有关领导;

4.4.7.3 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4.7.4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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