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HT书生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合作,是一项集体智慧的体现。下面是一些建立应急预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一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高淳县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高淳县实验小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相关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幼儿园、少总部、工会、勤工办等负责人组成。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若干个专门办公室,由相关牵头处室负责。

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同时负责教工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教学活动、兴趣班活动等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内,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3、教育活动(学生的各项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课间活动)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内,由德育处牵头负责。

4、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险品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内,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5、电教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内,由教科室牵头负责。

6、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附幼园长室,由园长室牵头负责。

7、校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勤工办,由勤工办牵头负责。

8、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校医务室,由医务室牵头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3、在本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救援意见公布于众;。

8、办理救援现场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室,并且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教育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上报教育局办公室,请求参与抢救或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事故发生后,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四)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六、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各专门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相关职责;。

2、事故发生后迅速奔赴现场的保证手段及时间要求;。

3、到达现场后紧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1)现场保护;。

(2)维持秩序;。

(3)处置险情;。

(4)抢救伤员。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物资(含设备、设施)保障;。

5、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医疗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学校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适当的救援决策。

(二)学校各处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处室应根据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处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五)各相关责任处室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二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三

为加强对预案和处置火灾、爆炸事故等突发事故的领导,项目部成立处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担任。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内容类型。

2.1对项目的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实行统一领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效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防范工作立足现场、落实措施,处置突发性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2.2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项目部防火工作动态,发现火灾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3掌握现场防火工作动态,熟悉、了解防爆业务知识及处置已发事故的业务知识,负责及传递、反馈信息;发生事故后应迅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突发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应当采取果断的防范、补救措施,防止损失和影响的扩展。

3、突发事故的类型。

3.1因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而引发的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

3.2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3.3因火灾、爆炸事故导致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产生。

3.4因危险品仓库、易燃建筑材料堆场的设置、储存、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4、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

5、值班和报告制度。

5.1项目部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5.2严格执行“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性火灾、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119火警电话和120抢救电话外,在最短时间内首先报告项目负责人,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可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3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6、处置的方法和要求。

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项目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6.1备齐抢救物资:1台潜水泵、3根皮管、1把洋镐、4把铁锹、1把大榔头、1捆纱绳、1套电工工具、1只照明电箱、3根20米钢丝绳、4只灭火机(存放在工地小仓库)、铅丝、油布、应急灯,落实项目部轮流值班制度。项目部需配备日常医疗所需的设备和药箱。

6.2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6.3对突发性事故和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要坚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6.4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6.5凡是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已影响、涉及到社会时,要听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指挥,直至事态平息,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6因火灾、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检测和处置,不得擅自清运、焚烧,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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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四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总指挥:

副总指挥:

通信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导组:仓储部。

抢救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护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xx街(路)与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五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项目在发生事故时的快速处理潜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切实、认真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同时抓好班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本预案启动。(安全事故是指重伤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安全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部决定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救援工作,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到达抢险的目的。

(一)人员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财务部:

内业部:

项目部工会: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应速到达指定岗位,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接到施工关于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状况,率相应部门赶到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会议。指挥组成员负责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内业部:

(1)本预案启动后,负责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

(2)负责将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要求,通知应急救指挥组成员参加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会议。

(3)负责安全事故基本状况和救援进展状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并通知应急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迅速到达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等工作。

(2)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状况随时报告正副指挥长。

(3)根据上级应急指挥组和有关部门的指示或事故现场会的需要,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事发地进行或技术支援。

(4)根据公司应急指挥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财务部: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负责安全事故救援期间有关资金安排工作。

4、工会: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一)事故快报。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险,并作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同时要立即将事故基本状况上报建工集团五公司。

2、事故快报的基本资料。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决定;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快报形式报送,紧急状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和成员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现场具体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立即启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2、协调或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应急救援;

3、组织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安置受伤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在公司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事故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力量竭尽全力救护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二)切实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工序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做好预防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区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状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个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个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七、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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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六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站场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站场内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实行安委会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挥部办公室设车站(电话7834656,办公室主任罗晋平或783,办公室主任林**)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及时收集信息、沟通与外界的联系,合理安排人员对现场的保护和伤者的抢救工作。

2、事故报告和现场救援处置。

3、对隐瞒、谎报、故意缓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和当事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

1、站场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汽车站。

20**年1月1日。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七

一、总则:

(一)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韶关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在我校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处室和每一位干部职工教师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

(五)各处室、年级和部门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二、工作机构: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领导小组),由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黄叶亭担任指挥;广东江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刘天虹担任副指挥,组员由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组成。

2、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3、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张哲勇;救援行动组组长仵利星;疏散引导组组长刘国锋;安全防护组组长亢广生;事故调查组组长刘敏。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领导小组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八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启动条件。

1、一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3、发生中毒或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的事故.

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二)启动程序。

1、中央、省、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报告;乡镇(场)、街道办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级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县公安局长。

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

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3、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非煤矿山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联系、安排县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5)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6)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办矿资质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8)县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9)县环保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环境危害的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10)县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天气、气候情况,及有关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极端气候事件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部。

(11)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质、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以及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4)县电业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6)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五、应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二)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和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三)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或省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各乡镇(场)、街道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1、在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认定基础上,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中央、省驻周、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非煤矿山企业,由各乡镇(场)、各街道办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控和管理。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每月上报1次检测检验结果。

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八、相关事项。

(一)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每二年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可行性进行一次评审,经过实际演练后作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由商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九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60分)。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文库网包括:、、。

3.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分为:、、、。

4.应急响应分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

5.井下发生水灾害时,现场班组长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汇报水灾害发生的具体地点及简要水害情况,同时组织现场人员按照指向牌撤到,直到地面。

6.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

二、问答题(40分)。

1.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0分)。

2.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20分)。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辖区内,冶金地下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和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溃坝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踪)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省、市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经贸局、商务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人寿镇安公司、镇安电信公司、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3.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灾难的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有关事项的决定,并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相应单位组成。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组成。

(2)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和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技术保障组:负责技术支持。由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及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由县财政局、县发展计划局、县商务办、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员救护。由县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6)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7)信息发布组:负责救援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组成。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3.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乡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2)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检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和演练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的相关地质资料。

(4)县水务局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术支持。

(5)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安排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和医疗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6)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7)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抢险救护道路畅通;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警力参与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死亡人数、姓名和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亡者和伤员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县商务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县交通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需要的抢险救助交通运输保障。

(10)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相关事务。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

(1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和雨量等气象信息。

(14)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5)县供电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6)县电信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通迅应急处置。

(17)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18)人寿镇安分公司负责对投保事故单位的紧急理赔工作。

县级其他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承担相应职责;乡镇级政府及县级各主管部门按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职责。

有关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结本地抢险救援力量进行自救;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3.4技术专家组。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大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

4应急救援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抽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积极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4.2紧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救援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装备;深入事故区域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尾矿库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4.3安全防护。

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4信息发布。

(1)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省、市、县属非煤矿山的冶金、采石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类矿山,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3)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按规定时限上报检测检验结果。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事故后期处置。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和当地政府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6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6.1事故预防。

非煤矿山企业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现不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应组织1-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

6.2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6.3应急救援演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督促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对外发布新闻。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二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公司各车间岗位存在的粉尘、噪声及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炼焦车间备煤工段和生产工段、回收车间、发电车间。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公司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行政副总任副总指挥,厂长、部门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1、治安队:由保卫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部部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2、消防队:由安全环保部消防员组成。

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部长。担负灭火、疏散可燃物料。

3、抢险抢修队:由公司各车间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担负抢险抢修、现场清理工作。

4、医疗救护队:由医务室和各车间班组长组成。负责人:后勤部部长。担负现场抢救受伤的人员。

公司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位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安全环保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a、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环保部、生产车间、人力资源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b、组成由生产调度中心、设备管理部、电仪部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监、卫生等部门和市卫生局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车间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1、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

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行检查;

3、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6、定期委托县疾控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司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应急救援指挥部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八、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四

应急预案和相关实施程序要每年进行审查以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应急预案。必要时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

本应急反应预案应在企业经理指导下,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审查应包括预案、应急程序、培训与训练情况,应急设备以及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沟通。要根据以下方面来进行修改:

(2)组织或程序中的关键人员的变动;

(3)企业组织机构的变动;

(4)支援机构的能力或功能的`变动;

(5)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的变化;

(6)影响到应急预案的企业的变动;

(7)来自其他组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建议;

(8)生产工艺或操作状况的变化。

审查的结果要由审查人存档并交给企业经理。建立备忘录说明审查的区域和每个区域的审查结果以及采取纠正的行动。

如果审查表明改变是必要的,审查人员要系统阐述建议的改动,并把它们送交给企业经理审查。

应急反应程序要修订以反映出应急预案的变动。此外,除了每年预案审查,根据企业管理惯例,应急反应程序也要审查和修订。

列出应急电话号码的专门程序至少要每季度审查和更新一次。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五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为预防和控制环境和职业安全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作出响应,以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天矿调度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调度室值班人员职责:

(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露天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

(2)根据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矿长、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下令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抢救时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的全权指挥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矿长不在时总工程师全权负责。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

(4)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5)采剥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遇难人员的转移和撤离工作。

(6)运输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物资和遇难人员的运输工作。

(7)防排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人员对事故现场防灭火及水源的补给工作。

(8)机电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通讯顺畅工作。

(9)生产技术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编制对事故现场的遇难人员和设备的营救方案。

(10)调度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设备和指挥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11)综合办公室主任: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体办公室所有人员对家属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财务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预案的资金启动工作。

露天矿的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成立的应急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施工区、生活区进行检查,消除潜在的隐患,力保露天矿各部门人员的安全。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督促各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并协助各部门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每年由调度室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和实用性。

第一条矿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四)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2、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3、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各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二)矿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矿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化验;

(五)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八)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九)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演练人员应至少由以下两部分人员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分工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演练后演练者应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第六条情景设置应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一)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

(二)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三)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四)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五)演习模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各自的灵活性。

第七条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条演习后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应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讲评汇总写成综合报告。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综合报告上报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一)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二)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三)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五)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六)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七)对演习指挥机构的意见等。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六

第一条矿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四)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2、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3、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各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二)矿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矿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化验;

(五)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八)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九)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演练人员应至少由以下两部分人员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分工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演练后演练者应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第六条情景设置应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一)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

(二)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三)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四)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五)演习模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各自的灵活性。

第七条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条演习后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应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讲评汇总写成综合报告。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综合报告上报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一)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二)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三)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五)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六)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七)对演习指挥机构的意见等。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七

1.演练目的:

一是检验和评估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检验和验证员工对预案的掌握程度,是否熟练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水平和实战能力;三是提高全体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防范能力;四是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综合及各专顶。

2.演练地点及时间:

3.演练步骤:

3.1领导组。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地质灾害事故,由调度室通知领导组成员迅速到位,根据监测组的信息,实施应急专项预案,并向上级反映。成立救灾前线指挥部,并立即奔赴灾区现场指挥,指挥协调各专业组的行动,传达上级领导的决策意见,并向上级传递各专业组反馈的信息,必要时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3.2灾害防治保卫组。

区进行救援,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采取有力措施,严惩不法分子。

3.3医疗卫生组。

组织医疗救护队,携带紧急抢救药物和器材,立即奔赴现场。建立灾区医疗站,对伤者进行现场处置,做好对危险伤员的转运护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瘟疫发生。

3.4通讯组。

组织人员检查受灾地点的通讯线路是否畅通,对毁坏的通讯设施积极组织抢修,保证指挥部与上级部门通讯畅通。

3.5抢险救灾组。

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发放抢险救灾的机械工具,组织抢险队伍立即奔赴现场,解救受灾人员,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危险区,并尽可能撤离设备器材,组织开展灾区群众自救互救。

3.6生命线系统防救组。

组织人员检查灾区水、电、气系统的破坏情况,并组织抢修,根据需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蔓延,根据需要启用备用设施,优先居民供水并确保消防用水。

3.7交通运输组。

组织人员检查通往灾区的通道,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保证救灾车辆能够顺利通行,调集足够车辆供救灾使用,实行交通管制,严禁非救灾车辆通行。

3.8物资保障组。

组织人员保证灾民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各种物资要做好登记、保管、运输、发放工作,同时做好外援的接收工作。

3.9居民安置组。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八

蒸汽泄漏时,有大量的白色蒸汽冒出,伴随有强烈的噪音,导致锅炉房指示的蒸汽大量增加,压力下降。

管道破裂;阀门泄漏;垫片泄漏;管道焊接不符合要求;操作工误操作。

3.1 立即查找泄漏点,关闭相关阀门,必要时关停总阀。

3.2 处理人员应做好防烫准备,按要求穿戴防烫服、防烫面具和防烫手套,同时有人进行安全监护。

3.3 泄漏点冷却下来后,应组织人员查明泄漏原因,更换发生损坏的阀门或垫片。

在处理泄漏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隔热服,并戴防护手套和防护面罩。

蒸汽泄漏会出现大量的蒸汽冒出,如现场有操作人员,将会造成人员的受伤,紧急情况下可采取以下方法救护:

5.1 迅速将被蒸汽烫伤的部位用冷水冲淋或浸泡水中,以减轻疼痛和肿胀,降低温度,浸泡时间至少在20分钟以上,如果是身体躯干烫伤,无法用冷水浸泡时,则用冷毛巾冷敷患处。

5.2 如果局部烫伤较脏和被污染时,可用肥皂水冲洗,但不能用力擦洗。

5.3 患处冷却后,用灭菌纱布或干净的布覆盖包扎。包扎时要稍加压力,紧贴创面,不留空腔。

5.4 烫伤后出现水泡破裂,又有脏物时,可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冲洗,并保护创面,包扎时范围要大些,防止污染伤口。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9篇)篇十九

对于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安全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在落实好国家安全文件做好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同时,要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领导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要坚持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培训与测试,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能力上胜任安全管理工作。二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要害部位承包制度,落实承包责任,通过领导干部承包点的示范作用,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三要强化安全法规和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把安全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岗位安排挂钩,使领导者能够本着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突出抓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文化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有其内在联系,但安全文化不是纯粹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有投入、有产出、有目标,有实践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背景,是理念和精神支柱。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是相互不可取代的。它们都是为了人的安全和健康,但各自的目标值和广度及深度大不相同。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是有机的统一。安全文化来源于安全管理,指导于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又提炼了安全文化,丰富了安全文化的内容和理念。抓安全文化教育,要突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能力的提升,坚持教育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企业职工队伍特点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确立安全文化教育的培训内容,做到为我所用,突出重点。

3、突出抓安全检查。

要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推动作用,就要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做到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多样化。安全管理必须要以预防为主,要把工作的重点从事故后处理变为事故前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为主需要我们了解很多情况,摸清很多问题,包括事故原因、规律、危险源状况、职工的安全素质等,采取多种相应措施。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同时,还要重视抓好重要节日前的检查、恶劣天气的检查、季节转换前的检查等等。在安全检查中要坚持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与岗位提问、考试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相结合,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对边远工作场所、危险作业环节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

4、突出抓班组的安全管理。

对于一个煤矿企业,班组是企业的组织细胞,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安全工作的落脚点。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班组,难点也在班组,班组的安全管理效果怎样,直接影响到企业全局的安全工作状况。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突出抓好班组安全员队伍建设,要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安全业务技术精、组织管理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骨干职工选拔到安全员岗位上来,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员培训制度和岗位考试制度,实行优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安全员的工作能力,调动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定期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标准化达标检查,凡是不达标的班组,要制订限期达标计划,督促管理达标,以标准化建设规范班组职工的从业行为,不断推进班组安全工作上水平。

5、突出抓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中的严格考核是落实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举措,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考核,就难以分出工作的优劣与差异,就难以实施奖励与惩罚,就难以调动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班组都不得参于任何先进集体的评选,凡是有“三违”行为的个人都不得参于任何安全先进个人的评选,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定期对企业领导干部、安全员和广大职工各自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岗位安排挂钩。做到该奖的要奖,该罚的要罚,奖罚分明,严格兑现,发挥考核在安全管理中的杠杆作用。当然在安全检查中既需要经济处罚这一手段,也需要思想教育这一方式。事故教训告诫我们,既不能任意夸大思想教育的作用,也不能过分依赖经济处罚的作用,要把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要在思想教育中合理利用经济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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