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篇一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框架初步建立
近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委员、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考试组成员先后前往浙江、上海,就“一省一市”高考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专家组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了浙江省和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情况。调研发现,作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凝聚各方力量,积极谋划和制定试点方案;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综合改革,强调系统推进,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调研显示,两地党政主要领导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高考综合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保障改革落到实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框架初步建立,开始撬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已经形成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同。
为切实将试点方案落到实处,两省市广泛征求意见,注重科学论证。上海市召开了近百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全市68所高校和262所高中校长、17个区县分管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教授和高中科目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以及主要媒体负责人和记者代表等群体的意见建议。浙江省先后召开了20余场座谈会,听取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部门领导,市、县教育局局长,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以及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等600多人的意见,确保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细化落实试点方案,两省市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上海市出台系列配套方案,涵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部分学科课程标准调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高校春季高考试点等方面。浙江省则针对高考改革,适度调整了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高中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修订公布《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等文件。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确保了试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在试点改革中,两省市坚持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改革特色。浙江省突出了适应选择性教育的招考理念。学生不但可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四类考试招生模式中自由选择,还可在统考招生中的7门选考科目中任选3门;对于外语和选考科目,学生有两次考试选择的机会。同时,统一高考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将不分录取批次,实行按专业平行投档,对高校招生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上海市改革的根本价值导向是体现公平性、增强科学性,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稳步凝练特色。一方面,探索针对学术性人才和应用性人才不同的考试评价方式。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改革试验不断深入,在综合评价和招生录取方面形成了行政权、学术权和监督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另一方面,春季高考首次面向高中应届毕业生,成为应用技术本科人才招生录取的重要平台,不仅有利于打破“一考定终身”的坚冰,也在招考模式的深化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
在试点改革中,两省市坚持稳步推进,注重综合改革。浙江省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将试点工作与综合配套改革协调起来。上海市将试点改革方案与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同步联动研究。
为管控改革风险,两省市均积极强化监督机制,构建了完备的确保考试招生公平的制度体系,保障程序公平。浙江省制定了“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上海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考试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等。
同时,两省市高度重视对方案的培训和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及时进行答疑释惑。注重培训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浙江省在方案公布后,迅速组织宣讲组,赴11个市县进行宣讲,印制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手册50余万份;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社会集中关注的问题组织专家在线答疑。上海通过召开系列座谈会、培训沟通会等形式,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分管市长通过电视宣讲高考改革方案,主动回应社会热点。
为保障试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为全国高考改革积累经验,专家组建议,两省市在下一步的试点改革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同时,增加高考改革专项投入,扶持薄弱高中和弱势群体,研判改革难题,加强跟踪研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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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篇二
一是扩大考生高校双向选择权。学生可在考试招生模式、考试科目、考试次数上享有较大选择权;同时实行按专业填报志愿、平行投档、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等,又进一步扩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高校可选择考试招生模式和招生要求,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选拔。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改革试点对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这样做,既有助于实现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中学考与高考的有机结合,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又可以解决不同科目、相同科目不同期考试的可比性、公平性。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有利于减轻考生学习负担。学生对外语和选考科目拥有两次考试机会,选择性增加,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将会得到弱化。
四、浙江开展先行试点的主要条件
这次全国高考招生综合改革,选择浙江省进行试点,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年来,我省进行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创造了条件。
一是我省已经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由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又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推行平行志愿填报、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二是我省已经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相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三是我省已经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考制度。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高中学考。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高中学考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四是我省已经建立了覆盖考试招生各环节的严格的监管制度。阳光招生已推行多年,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责任制、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随机匹配测试人员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保障。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这次高考招生改革规定的各项试点内容和要求,不是一年完成,而是分年逐步实施。试点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逐步扩展到17个大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尽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不可避免地会面对许多困难和压力,但我们相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参与和支持,经过全省教育系统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完成国家交给的光荣的试点任务,向着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现代化的方向,大步迈进。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篇三
统一高考招生是本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
单独考试招生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而专门设计。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深化三位一体招生改革,为综合素质有优势、学有专长的考生提供施展平台。这项改革2011年即在我省率先实施,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篇四
近日,浙江和上海同时公布各自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秋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新版高考”。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试点也要为其他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提供依据。两地此次的改革方案不仅涉及统一高考,还包括高职招生等招考方式。根据方案,两地统一高考总成绩均由“3+3”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实行一年两次考试。
不分文理科,改为“3+3”模式
上海现行统一高考是“3+1”文理分科模式,统一高考期间必考语、数、外,另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科中自选1科,总成绩600分。自2019年起,模式将变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取消统一自选科目考试,总分增至660分。
浙江现行高考共分3类考试科目设置模式,均文理分科,总分分别为750分、810分和550分。自2019年起,浙江统一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模式也改为“3+3”,不分文理。
“多次考试科目”浙沪安排不同
上海、浙江均明确外语考试一年两考,其中一次均安排在6月。另一次,上海定在1月春季高考中进行;浙江定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第一次尝试将是2019年10月。
浙江选考和外语成绩两年有效,据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这是以考生参加6月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时间来计算的。
浙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国务院此前要求,自2019年起,要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对此,上海2019年开始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上海无“本三”批次),浙江也要求从2019年起不分录取批次。
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上,国务院此前要求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而上海是仅有的两个考前填志愿的地区之一,此次方案并未涉及是否更改此事。上海市教委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上海高考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仍实行考前填报志愿;浙江则规定,考生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统一高考总成绩
3+3
750分,不分文理
必考科目
外语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6月10月
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选择3门,每年都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
志愿录取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2019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
3+3
外语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1月6月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生命科学物理化学
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参加相应等级性考试
2019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学生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亮点一
浙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
在录取改革的其他环节上,浙沪的试点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浙江规定将实行专业平行投档,上海则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改革后,浙江考生的高考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而上海允许高校对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再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如何理解改革后的浙江“专业(类)”志愿?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考生志愿既可以是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从而让考生报考高校专业的选择权得到更充分的尊重。
亮点二
上海春季高考录取考生可“二选一”
此前,有不少业内人士呼吁,让考生可以一档多投,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从中选择一个高校入读,但实质进展不多。2019年,福建开始在该省艺术类单独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改革,后在2019年和今年,又分别首次实行高职单招录取和在艺术类本科招生中实行一档多投改革。
而此次综合改革中,上海、浙江都将探索一名考生可被多于一所高校录取的方式。
浙江将焦点放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规定考生可报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从中选择确认一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上海则先通过春季高考实现。上海市教委官微图表显示,自2019年起的上海春季高考将面向高中应届生开放,推行一个学生可被两所学校录取的办法,考生最终选择一个学校入读。
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篇五
这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由教育部统筹进行顶层设计,“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改革试点之所以选择浙江,与我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些年来,我省进行的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这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
1.我省已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08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0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1年起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我省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2.我省已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3.我省已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4.我省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确保公平的制度体系。多年来,我省高校招生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数据信息 “三备份、三分离”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些制度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制度保障。
此外,我省在前期已进行了扎实的高考招生改革准备。自2012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始,我省就着手酝酿与之相配套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省从2013年7月正式开始研究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方案制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二、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