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中国的重要农业基地之一,农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中医药研究成果展示,让我们一起了解山东的中医药文化。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一
这两篇短文都是关于生命的文章,该怎样来度过一生,对于十二三岁的孩子,可能对人生、生命有一些思考,也许有自己的一点见解,大多处于稚嫩状态,谈论这样的话题,学生应该感兴趣。阅读学习这些中外先贤的优秀散文,教师引导得当,会让学生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讲解前指导学生多读,多思考,合作交流讨论,学生应该不难理解作者的情思,教学目标也就不难完成。
教学目标。
(1)通过富含哲理的文句,读懂文章的内容。
(2)理解两篇文章的主旨以及作者的感情;了解文章的结构及揣摩文章的语言。
(3)启迪学生体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教学重点:总体把握作者的思想倾向,启迪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教学难点:揣摩语言及体会作者思想感情。
引导学生朗读,探讨体会富含哲理的文句,以合作探究教学为主。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更好地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统筹规划,以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发挥人才作用为根本,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努力打造山东高端会计人才品牌,为全省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实际出发,按照高端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争取用10年时间,选拔培养600名高端会计人才。其中重点培养400名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100名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50名注册会计师类高端会计人才;50名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
三、组织领导
责研究制定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等有关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履行制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商定培训教材和师资、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落实领导小组决议等职责。
四、培养对象选拔
(一)选拔范围:中央驻鲁企业(单位)、省属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省内行政事业单位;山东省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二)选拔对象:各有关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或骨干注册会计师、省内高校从事财务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专业条件
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分别确定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专业条件,有关规定另行印发。
此外,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程序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考试形式为闭卷。根据考试成绩和申报条件,按1:1.5确定候选人员,并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布。
3、答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经综合评定,确定培养人选名单,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五、培养基地
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以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要培训基地,山东财经大学为辅助培训基地,学员单位和有关知名企业为补充培训基地。集中培训、项目开发、课程设计在主要基地开展,跟踪培养由辅助基地负责,岗位自学和考察在补充基地进行。
六、培养内容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课程开发与设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专业会计理论知识、会计综合能力框架构建、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国内外典型会计案例、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收环境与税务筹划、资本市场运作、会计改革发展前沿问题、会计的国际化趋同探讨等。
七、培养实施
(一)培养周期。以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每个培训周期分为集中学习培训和跟踪培养两个阶段。
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国内外考察等方式进行。每年集中两次,一次两周左右。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学校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
学员在工作岗位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辅导方案,帮助学员巩固培训效果,拓宽知识面,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三)培养过程管理。
1、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建立跟踪评价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训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在培训周期内,每年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计划和目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3、实行淘汰机制。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退出机制,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
八、人才评价使用
(一)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并由省财政厅颁发“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二)在每期学员中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学习期间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等因素,选拔出5—10名优秀学员推荐申报“泰山学者”。
(三)每期选拔部分符合条件学员进入省“齐鲁青年英才成长工程”、“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工程”、“齐鲁名师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计划。
(四)优先成为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资深顾问或荣誉会员;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课题项目、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择优聘任为省财政厅会计制度管理联络员、咨询专家等。
(六)择优纳入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
(七)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劳动模范、“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八)推荐优秀学员进入山东省人才库,特别优秀者直接推荐到、省政府高级专家咨询组织。
九、培养经费
阶段的费用,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等其他费用。
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5年)培养工作方案#e#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甘肃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为保证培养质量,现依据省财政厅、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四部门联合颁布的《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制定《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第二期(2015年)培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和方式
(一)培养目标
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实际出发,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精通业务,精于理财,善于管理,视野开阔,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战略思维及创新与决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高端人才,为推动甘肃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
1
1、集中学习培训。包括国家会计学院集中培训和省内集中培训,具体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主题论坛、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并提交学结一份。
2、远程网络课程学习。由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网络课程及学习的平台,学员按规定每年完成四门必修课和二门选修课的学习及考核。
3、在职自学。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国家会计学院提供自学书目,学员按规定完成自学任务,且每年至少提交两门课的自学笔记或心得体会。
4、考察实训。建立省内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不定期组织学员到实训基地考察、实训,进行体验式学习。
5、课题研究。学员在岗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由指定导师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制订个性化辅导方案,帮助学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课题研究,每年向培训管理部门提交一份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学员承担或参与省财政厅、会计学会的课题研究工作。结业时,每位学员要按规定完成结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培养周期及培训内容
2
本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培养周期为三年,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7年6月结束。本培养周期分为知识拓展、能力提升、使用提高三个培养阶段。
(一)第一培养阶段(2015.7—2015.6)
这一阶段以对学员拓展知识、开阔视野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构筑全面的知识体系,并通过加强交流、拓展训练,培养沟通与团队合作意识,为学员进一步提高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第二培养阶段(2015.7—2016.6)
这一阶段以对学员深化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质、培养管理和决策能力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自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构筑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把握管理实务的前沿和难点问题,提高管理和决策能力。
(三)第三培养阶段(2016.7—2017.6)
这一阶段以完善学员领导沟通、协调能力为目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程、岗位实践、课题研究等方式,实现由核算型人才向管理型人才的角色转换。
三、培养管理
态跟踪管理。每次省外集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远程网络课程学习管理由国家会计学院负责。
(二)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培养阶段中的综合表现,形成量化考核结果,计入学员档案。
(三)实行奖励与淘汰机制。每个考核年度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学员”并计入学员档案;第一、二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劝其退班;最后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予结业。
四、结业及评价使用
(一)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三个阶段的培训任务,并量化考核合格,予以结业,由省财政厅、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及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证书”。
(二)推荐优秀学员进入甘肃组织部和省人社厅领军人才库,并积极向大型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推荐使用优秀学员。
(三)取得“甘肃省会计高端人才证书”的学员,经申请可成为甘肃省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优秀学员可聘为下期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导师,并享有下列优先权:
1、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等部门(单位)组织
开展的课题项目、学术研究等活动;
2、优先推荐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职称考试等辅导的师资;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会计职称,优先评选优秀会计工作者。
五、培养费用
三年培养期间的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三
(一)项目范围。
项目区域南与湿地保护区隔水相望,东距xx市中心20公里,北至g205高速公路出口15公里,可建设用地:约19.1平方公里。
(二)研究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本项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建设条件分析;旅游市场现状及预测分析;项目建设的内容和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项目组织运作;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生态效益分析及评价。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与意义。
xx旅游特色小镇项目的建设是生态环境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的需要,是旅游景区发展到的必然趋势。小镇的建设直接带动当地人文氛围的活跃,带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带动其他旅游外部经济的发展,对于地方旅游与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是能进一步提升xx生态旅游区的核心吸引力,为壮大xx市域旅游提供强有力的支撑,xx旅游特色小镇项目以人居、养生文化为主题,湿地生态环境为特色的,将后现代主义与自然主义从风格上融合,是以商务、度假、居住及景点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地产项目,在旅游由长线旅游向中短线以及郊外旅游的趋势下,本项目能为xx市城郊的重要休闲度假基地。
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新型城镇更快转向特色与专业城镇和现代化城镇意义重大,该项目的开发要摆脱单纯景点建设的套路,将区域所有资源纳入旅游资源体系,构建特色旅游区域,形成对不同消费群体的吸引,通过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通道开拓,形成旅游深层次开发,突出以旅游带动主导产业的`优势产业,强化房产、休闲、渔业、旅游等各行业在产业链中的连带关系,从而强力带动村镇的城市化进程。
三是能迅速集聚人气,实现城镇的中心化和整体土地价值的升值,将景区开发深化为区域发展的策划思路对于处在城乡结合部的旅游区也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城乡结合部的开发区既有乡村的自然环境,又有城市的生活便利,如果借区域旅游开发进行新镇完善功能的建设,利用城市扩张的大环境,迅速打通产业链,打造有特色的旅游新镇。
三、研究工作依据。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进行编制: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定(gb/18972-2003)》;
(三)相关规划、计划。
1、《xx地区振兴规划》。
2、《xx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
3、《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4、《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xx市旅游总体规划》。
6、《xx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7、《xx市“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
8、《xx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
(四)其他相关材料。
1、《xx市志》。
2、xx市文史资料。
3、实地踏勘与座谈资料。
4、网络及其它公共渠道资料。
四、研究工作结论。
在生态效益方面,xx生态风情小镇的旅游开发对丰富区域旅游形式,对植被恢复、民俗文化保护等方面都有较好效果,xx生态风情小镇将促进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活条件,实现生态平衡。xx生态风情小镇规划建设过程充分考虑了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对生态资源效益的提升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在社会效益方面,对游客、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旅游开发的直接社会效益是将会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
文档为doc格式。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四
小学、初中学生8月31日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生8月24日返校,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中等职业学校8月3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秋季开学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
二、做好旅居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外出的师生员工(包括食堂、宿舍、保安等工作人员)须提供开学前14天生活轨迹报告,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新生自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对应学校负责监管,提前开学的`年级仍需提供14天的生活轨迹报告。
2、各县区、学校要严格审核“日报告”“零报告”数据,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在盘外(特别是新疆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以及近期即将返盘的师生员工情况。
3、动员在盘以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尽量在8月24日前安全返盘。在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师生员工返盘应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返盘和集中隔离。
4、倡导中小学生自愿接种流感疫苗。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多发,流感症状和新冠肺炎的症状极其相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学校要倡导中小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流感疫苗。
三、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对春季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判不断变化的疫情发展形势,按照《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各项工作。
2、强化全员培训。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培训,提高防控意识,绷紧防控这根弦,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张弛有度,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特别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
3、做好环境消杀和物资储备。安排教职员工提前有序返岗,在学生集中返校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消杀,清扫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提醒家长开学前为学生准备好个人防护物品。
4、细化学生报到安排。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和老生返校间隔时间,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加强防疫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新生报到要错时、错峰,避免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对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错时就餐等再研究、再细化,做到精准精细、有序有力、科学施策,确保学校按时稳妥开学,师生员工尽快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秩序。
5、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联合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当日要有卫健、疾控等专业防控人员驻校指导,各学校要补足口罩、消毒、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量和临时隔离观察室的物资配备。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情况,采取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开学前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推演,开学后开展全员应急演练。
6、按照“五个一律”要求,持续做好校园封闭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7、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结合近日印发的《开展“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致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内容,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厉行节约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以自身行动带动身边更多人,给孩子做好榜样。
8、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9、开展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学校对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开学条件评估要点进行自查,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审核各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五
2017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修改,决定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消法颁布20年来第一次大修,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17年3.15纪念宣传活动将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要内容,向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活动方案。
敲定如下:
二、召开市消保委四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拟于3月初召开,主要内容:一是通报2017年协会工作;二是征求2017年工作意见;三是表决通过协会人事调整事项;四是集体学习新消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组织3.15广场集中宣传活动。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上午,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届时,邀请市领导现场视察指导,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召开家用汽车3.15志愿者座谈会。在去年家用汽车“三包”新规培训的基础上,消保委会同市质监局在全市汽车行业招募3.15志愿者。3.15期间,组织3.15志愿者召开汽车“三包”实施工作座谈会,正式成立全市汽车行业消费投诉咨询队伍,学习新消法暨“三包”新规实施规范,研讨有关工作。
五、联合主流媒体,开展新消法系列宣传活动。3.15期间,消保委联合德州日报、德州晚报、德州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中国山东网、大众网等主流媒体,开办专题栏目,宣传新消法,与消费者进行广泛交流。同时,在2月23日承诺热线上专题宣讲新消法,接听投诉咨询热线。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六
总则。
第一条集团名称:河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第二条集团性质:本集团是以构建政、校、行、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宗旨,以建立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良性互动,促进学前教育专业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集团化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专业人才为目的,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相关本专科学校、中等学校、幼儿教育协会(学会)、幼儿园、幼儿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是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集团实行理事会制。
第三条集团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冀政[2006]3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9]1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的若干意见(试行)》(冀教职成[2007]6号),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促进本专业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集团化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学前教育优势品牌,为社会培养师德素质较高、专业知识过硬、育人能力较强的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四条集团宗旨:以服务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为宗旨,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为目的,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学会)引领、学校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合作育人机制,构建集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实习实训、招生就业、信息咨询、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协调发展的职教体系,实现市场化运作、网络化布局、社会化延伸、多元化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最大限度地实现集团单位办学和经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成员单位的互助互利、合作共赢、科学发展,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集团规范:集团及集团成员单位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第二章。
职能范围。
第六条集团的职能范围:
(一)整合资源,促进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良性互动,联合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学前教育专业人才。
(二)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沟通政策咨询、行业动态、最新科研成果、人才供求信息。
(三)努力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合作育人机制、招生就业机制、专业运行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建设,促进各成员单位的科学有序、互惠互利、统筹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建设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和高水平人才选拔机制,举办不同层次的专业技能竞赛,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并推出高水平专业人才。
(五)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加强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引领专业内涵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
(六)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在职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搭建集团内学校教师、企业在职人员沟通交流、培训进修的平台。
(七)加强公共教学资源建设,建立专业教学标准、技能测试标准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八)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加强省内外的学术交流,不断创新学前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我省学前教育专业在全国的地位。
(九)加强社会服务,开展宣传、咨询、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为机构团体或个人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服务,为我省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三章。
集团成员。
第七条凡承认本章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学前教育协会(学会)、幼儿园、幼儿教育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均可申请加入本集团。
第八条申请加入集团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表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集团成员退出集团应书面通知集团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集团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组织机构。
(一)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本集团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凡承认本章程并符合第三章第七条和第八条所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成为本集团理事。
(三)本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
(四)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五)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指定,任期为三年。
(六)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聘任。
第十二条理事大会。
(一)理事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方为有效。若理事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出席。
(二)在理事大会休会期间,秘书处行使理事大会权利。如遇特殊情况,秘书处可向理事长提议,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召开临时理事会。
(三)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友好协商。决议重大问题需半数以上理事同意。
第十三条理事大会职责。
(一)讨论通过或修改本集团的章程。
(二)讨论通过工作计划。
(三)讨论并实施集团各项管理制度。
(四)讨论集团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研究各理事单位的重要提案。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审议决定理事单位的加入与退出。
(三)实施理事大会通过的工作计划。
(四)决定理事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理事会秘书处职责。
(二)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文档整理等工作。
(三)收集、发布人才培养信息、人才供求信息;负责集团网站管理。
(四)组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为集团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
(五)筹备组织理事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六)负责集团的日常联络工作。
(七)负责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定期向理事长汇报阶段工作成果。
(九)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集团理事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集团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1、各集团理事地位一律平等,有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的权利。
2、拥有对本集团名称的使用权。
3、拥有无偿享受信息交流、教学咨询的权利、优先有偿享受科研成果转让、实习基地使用、师资队伍共建的权力。
(二)集团理事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参加理事会议及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2、落实理事大会的决议,按照理事大会决定的工作计划,做好相应的工作。
3、及时向集团秘书处通报情况。
4、加强集团成员单位间交流、沟通、团结和协作。
5、自觉维护集团信誉,保护本集团名称的使用权。第十七条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力。
1、优先享用集团或成员单位提供的各种教育资源、人才供求信息、人才规格要求、最新科研成果。
2、优先享受到其他成员单位考察调研、与其他成员单位合作办学、在其他成员单位设立教学或科研基地、与其他成员单位进行课题研究的权利。
3、优先享受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与人力、物力支持。
4、成员学校优先向成员企业派遣实习生、输送合格毕业生。
5、成员企业优先选择接收成员学校的优秀毕业生。
(二)义务。
1、成员企业应及时反馈用人信息,提供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对成员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质量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2、成员企业应根据成员学校的教学安排,接收成员院校的学生实训实习和教师实践锻炼,提供实习场所、实习岗位,配备高水平的实习指导教师。
3、成员院校应优先向成员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
4、成员院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到成员企业调研,并根据成员企业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服务。
5、成员科研机构应定期到成员院校、成员企业调研,合作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免费提供行业发展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或有偿提供技术成果转让。
6、成员应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理事会,不得借集团名义侵害其他成员单位的利益。
第六章。
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集团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各成员单位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以及集团从事其他社会服务活动等获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集团经费使用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理事大会和有关单位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集团资产,集团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集团完成宗旨任务后需要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三条集团终止动议须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送河北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集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集团第一次理事大会表决通过。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于集团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理事会秘书处。河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秘书处(筹)。
2014年6月6日。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七
随着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区内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受区内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等因素限制,未来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愈加突出.分析了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从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资源配置与保护的角度出发,建议通过切实加强地下水防治保护措施、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等实现地下水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与水环境保护.
作者:刘涛作者单位: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陕西,西安,710003刊名:地下水英文刊名:undergroundwater年,卷(期):200931(6)分类号:p641.8关键词: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八
1.开学前,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做好进校人员管控登记等,全体教职工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家自我隔离14天以上方能入校,学校密切关注所有人员健康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2.教职工和学生准备好自己的.假期日志,学校掌握并登记每名师生及工作人员每天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备查。全体工作人员上班后坚信继续写日志。
3上班前应提前对单位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喷洒84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4.总务处做好防控物资的准备:个人防护品、测温仪、消毒设施及用品。
5.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防疫工作。学校设立隔离室、观察室。
6学校提前确定防疫人员,并提前培训。
7.学校实行运行高效防控工作机制、联防联控,各班按照防控小组的要求检查督促、及时通报。
8.利用钉钉平台、微信家长群提前通知学生,入校前每人自备体温计和口罩,并坚持日自测体温、书写日志。
9.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接上级通知之后有序安排疫情期间在外地过春节的教职工返回,并按要求隔离并坚持上报健康状况。
10.防控就是责任,学校要跟年级班主任、处室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参与防控。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九
2.学校招收零起点俄语基础的考生。“俄语学习能力测试”只是对考生进行俄语语言学习能力的测试,而不是俄语水平的测试。
3.“俄语学习能力测试”试题将以俄中对照的方式呈现,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1)对俄语字母的认知与判别,比如抄写字母、区分字母异同等;。
(2)认识俄语单词所含音节的规律,并进行简单应用;。
(3)对俄语名词阴性、阳性、中性的规律总结及简单应用;。
(4)俄语字母、单词等简单规律的提炼及应用。
4.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与俄语学习能力测试的样题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
山东省2017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全文)
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课程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综合评价、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组织。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得选择不合格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其中,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过程性学习成果”和“专项测试项目”、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省统一制定,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测。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i内容。
(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合格考试。报名参加夏季高考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等级考试。
(二)考试时间。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试均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随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进行。
(一)成绩呈现。
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等级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
(二)成绩使用。
合格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等学校使用,其中,将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级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学生在校期间因未通过合格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2年内可继续参加有关科目合格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毕业证书的依据。
其他考生合格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要求,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由各市教育局核发。
由外省转入的学生,已在外省参加合格考试的科目,由转出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我省审核认定。在外省取得的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无效,需在我省重新参加考试。学生转出到外省,由我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学业成绩证明。
因休学后复学到下一年级的学生,原等级考试成绩无效,需重新参加考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指导下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考籍管理和组织实施考试等有关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省教育厅成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厅长任主任,有关分管厅长任副主任,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科院主要负责人任委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长兼任,基础教育处处长、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任副主任;基础教育处承办办公室日常事务。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协调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负责题库建设,组织命题、报名、考试、阅卷、分数统计、等级划定、成绩公布、作弊考生的处理等。
省教科院参与命题工作,负责试卷评估分析。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分工确定本区域内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二)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学校要开设选修课,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地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确保命题质量。建立省级学业水平考试题库,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命题,做好试题补充更新,加强题库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组卷水平。做好试题的评估和分析,保证每套试题题型结构合理、内容准确、难度与区分度适当,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水平。
(四)严格考试管理。按照国家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组织与阅卷程序,统一组织阅卷(考核),统一标准和方式。严格试卷保密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保障考试经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收支文件,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顺利实施。
本方案自2017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内地民族班及内地民族散插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外籍学生参照执行。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一
我院定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2013年山东省汽车职教集团年会,本次年会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年会的主要宗旨是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提升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全省汽车制造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型人才。为确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现把具体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具体工作安排。
(一)秘书组。
组长:张巍峰。
成员:卜涛、王世江、卫蓉蓉、迟修邦、迟文。
2、负责理事会选举的相关资料的准备及会议筹备工作;
4、负责会议资料的准备及装订工作。
(二)宣传组。
组长:赵桂平。
成员:刘宗俊、潘家珍、李任飞、于杰、王小芳。
1、负责会议相关材料的印刷及大会氛围的营造工作;
2、负责联系媒体、宣传报道及会场的照相摄像工作;
3、负责礼仪迎宾工作。
(三)联络组。
组长:曲健。
成员:王强、邢广勇、孙圣雅、孙晓辉、李娜、吕文巧、王祖辉、孙浩。
1、负责收集与会单位的名称、参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负责与会单位的签到、发放会议资料;
3、负责组织会员单位校内实训中心参观并制定参观路线(相。
关系主任陪同参观)。
(四)会务组。
组长:邹广安。
1、根据会议要求负责会场的布置工作(第五会议室音响、led。
大屏内容、话筒调试及横幅制作);
2、负责制定会场的座次表及席签打印工作;
3、负责食宿安排、会场服务、接站、及会议工作的车辆调度。
等工作;
4、负责参会人员的食宿收费工作;
5、负责参会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
(五)安保组。
组长:慕秀成成员:吕林、王振旭。
主要负责会议期间学校的车辆停放、道路畅通及安全稳定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组根据工作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本组工作无误;
2、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及时协调,信息畅通,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3.11.27。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二
(一)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复查工作。2019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往年参加高考的违纪作弊记录、高中阶段违纪作弊记录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院校农村专项计划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报考考生户籍地、居住地、学籍等信息的复查。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有关市、县(市、区)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及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关市教育局要将公示无异议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进行公示,并据此组织相关投档及录取工作。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三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如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则采取多轮投档的办法补充投档。
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三)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无效后,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残疾人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残疾人,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六)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
(七)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九)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
(十二)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录取的依据。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将相关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还附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其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应及时向考生公开录取信息,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十三)对属于考生个人的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十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十五)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四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故意扰乱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8.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三)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本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五
(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军事、公安院校的招生办法另文下达。
(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少年班、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飞行员、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春季高考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注册入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类别招生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山东省教学指导方案大全(16篇)篇十六
考生档案包括中学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两部分。
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档案于5月底前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人事)档案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2007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生,其中学档案内容主要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2007年之前毕业的往届高中生,其中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学年评语表;2.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3.山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4.健康检查表;5.毕业生登记表;6.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7.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8.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被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经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还须携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交予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履行签字手续。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考生中学(人事)档案的管理,不得向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及无关学校提供档案。未被高校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应于年底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单位)。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体检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的高考成绩仅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部门及个人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他人提供。与电子档案相对应的纸介质原始材料保存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