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6 作者:FS文字使者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精选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篇一

了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区州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们七月流火小分队深入石家庄龙泉区新庄头村,对其做了详细的问卷调查,了解到新庄头村这几年是如何从一个移民村快速发展成为一个文明村。

首先,我们去村民中心向齐彦国书记询问了关于新庄头村垃圾处理情况,书记告诉我们,按政府要求:

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

全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全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削减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垃圾处理体系。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由乡、村、所统一规划。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垃圾处理设施。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上午调查完新庄头村后,我们下午就来到大河镇政府,在这里详细了解了一下国家政府这几年来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在田朝同志那里我们得知,乡镇场镇实行全天候保洁,各村要选聘专兼职环卫人员,负责对公共区域保洁和全村的垃圾转运,人员可由村组干部兼职,条件许可的也可聘请专职人员。各组要选聘专兼职清扫保洁员,负责对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建立回收体系。

田朝同志还说,大力宣传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院户门前“五包”,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搞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培训工作,“八进”活动牵头部门要层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各新闻媒体要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要开辟卫生知识专栏,强化居民素质教育、农民自我教育;要将垃圾处理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扩大社会教育面,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通过这次的石家庄之行,我们明白了许多,要想把农村垃圾处理好,政府要带好头,村民们要自己处理好自己的家中垃圾,只有这样以点及面,才可以抓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工作。

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篇二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开展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实施方案及有关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有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很有必要,现就个人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承诺:

1、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继续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挤时间学习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动脑筋进行理性思考,在理性思考中激化思维,提升境界。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创优服务,改进作风,把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作为工作的基础,把热情搞好服务视为自己的天职。

2、自我加压,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灵活运用所学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从自身实际工作出发,进一步积极探索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其次,注重学以致用,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处理问题的灵活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项问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首先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警钟长鸣、常记在心。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党性和个人修养的锤炼,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塑造一个新的自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想,清清白白为政,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到始终如一、表里如一。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个人同组织、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维护班子团结,注意工作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执行有关规定、有关制度和廉政纪律,通过这次这集中整治活动使自己真正在思想观念上有一个大转变,工作作风上有个大改进。

4、紧跟时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务员。

以上个人整改承诺,敬请大家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篇三

一、近两年涟源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全面走上规范化轨道。第六、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现已在七星街镇和斗笠山镇试运行,效果良好。

三是实行多种监督措施,逐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第一、审计监督。市农经局成立了审计组,各乡镇农经站都配备了审计人员,大部分乡镇的纪检、监察与农经站联合办公,开展农村财务审计。2004年,全市市乡两级共审计单位153个,审计出违纪金额共42万元,其中,侵占贪污集体财产10人,侵占贪污金额19万元,受处理人数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逮捕的3人。第二、坚持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全市有相当一部分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搞得较好的如七星街镇还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审原始凭证的制度,每次会审还作出了会审记录,及时提出会审中发现的问题。第三、认真搞好财务清理。民主理财小组或由村民推选的清账小组年末对村里的财务收支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市里还对清理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

二、涟源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近两年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由于经费、体制和农村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村级财务管理还存在许 多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领导较多关注的是增产和增收,发展和稳定,认为村就那么一丁点收入,没几笔账可作,没有大不了的事,因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排不上队,提不上位,有的乡镇仅安排1人兼职经管干部,根本无人无力去抓村级财务管理。待到问题积累成堆了,群众上访了,才去搞财务清理、整顿,而这些清理整顿工作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查处村干部经济问题上,忽视了会计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而且查出来的一些问题落实兑现又不及时,群众意见大,致使财务管理一直走不出“乱了清,清了又乱”的怪圈。直到这次村委换届选举碰到村民为财务问题罢选的问题时,我们有的乡镇领导才有所觉醒。有的村主要负责人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无视群众的要求,不愿抓财务规范化和财务公开,土霸王主义,一方面引起财务混乱,另一方面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作账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几年不作账,财务收支票据是大包包小包的包包账。有的审批制度不健全,无审批、无经手、乱支乱用的现象严重;有的票据管理不严,随意使用不规格的收据收款,造成混乱,混水摸鱼,贪污、侵占、挪用;有的村连续几任不移交,一任会计一包账,几任下来不见账,使村财务账目失去连续性等等。据模底全市有20%的村未作账,有40%左右的村作账不及时,不规范。今年斢换村会计的400多个村到目前为止,打好移交的仅1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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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篇四

党员干部认真对比“四风”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查摆了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题目,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作自我解剖,找出了本身存在的突出题目,分析了思想本源,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员之间展开了坦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帮助找题目、提建议,构成了团结议事,共谋发展,共同进步的和谐、民主的氛围。

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严纪律,树责任之风。制定完善了《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本着“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要求机关工作职员严格执行。

二、抓工作,树务实之风。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在做好各项专业报表的同时,确保xx数据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信息工作。对各项工作要早思考、早研究、早谋划,梳理并明确全年工作任务。

三、重学习,树创新之风。采取“写”“看”的结合方式,向书本学习、向世界学习的学习模式,不断增强机关工作职员的学习意识。

四、优服务,树和谐之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践行“热情、专心、耐心”的服务工作理念。

一、大兴学习之风,继续坚持和推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进步党员干部的文化知识素养和科学理论水平,牢固建立毕生学习理念。二、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每位党员都要沉下身子,做到“来到田间地头,坐到百姓炕头,群众放在心头”。三、延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党员逐日都要“照照镜子、整整衣冠、洗洗身子”,营建干部清廉良好生态环境。四、增强责任意识,狠抓数据质量,务实工作,努力进步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级提供科学、正确的数据和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纠正“四风”问题,努力在全分局上下形成改作风、转作风的新习惯、新常态,我分局针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将相关问题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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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问题数据整改报告篇五

第十二条 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县(区)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三条 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区域面积、垃圾产生量、垃圾分类要求等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农村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存储、消纳、综合利用设施、场所应当单独设置。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用地、建设计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第十四条 农村垃圾转运站的.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按照区域统筹、乡(镇)统筹的原则合理布局;

(四)有可靠的电力供应、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收集或者处理系统;

(五)转运站污染排放点与医院、学校、居住区等周边敏感区(点)的卫生防护间距不低于五十米;如果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 垃圾处置设施、场所选址不得在下列区域: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洪泛区和泄洪道;

(三)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风景名胜区;

(五)自然保护区;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第十六条 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方案,明确本辖区内垃圾收集点的布局,保证每个自然村、居民小区都有适量的垃圾收集点。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确定自然村、居民小区垃圾桶(箱)设置地点,便于村(居)民投放。

农村垃圾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垃圾桶(箱)的设置地点应当充分听取村(居)民意见。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的,应当经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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