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查案件整改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2 作者:温柔雨评查案件整改报告(大全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评查案件整改报告篇一

9月5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评查案件整改报告篇二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二、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三、案件评查范围和评查情况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年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四、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xx年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55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五、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年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六、整改措施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年统一评查、年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评查案件整改报告篇三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汉中法【xx】12号)的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安排,利用35天时间对xx审(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开展好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走过场的原则,使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扎实有效的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继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达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建荣为副组长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明、审监庭庭长袁青锋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布署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了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序推进。

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xx2月10日开始至3月17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10月至2月28日全院各审判业务庭进行案件质量自查,逐案填写案件评查表;第二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0日由各业务部门进行交叉评查和院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案件评查范围为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对于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等引发当事人申诉、上访或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列入评查范围。

下列七类案件为重点评查的案件:(一)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二)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三)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四)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五)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六)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七)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2月10日至3月17全院各审判庭对xx审(执)结的全部案件进行了自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对所评查的案件,均按省院评查标准和评查登记表的要求作了如实填写,对评查中发现案件质量方面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整改措施都已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办公室;3月1日至3月10具体由刑庭与行政审判庭,民一庭与民二庭,龙头法庭与文川法庭,五堵法庭与南乐法庭、博望法庭与桔园法庭对各自自查的案件进行了互查。同时院评查领导小组又抽调10人对各审判业务庭,按照判决案件40%和七类案件100%、调撤案件15%的比例随机抽出405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定打分,做到认真、严格、扎实,不走过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疏理归纳,补弱补缺,限时做了整改。第三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7日院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

xx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94件,除部分程序性和简单的调撤审结的案件外,应参评案件为20xx件,实际评查1942件,评查比例为94.5%。在评查的这些案件中,优秀案件708件,良好案件1219件,合格案件15件,分别占案件评查数的36.5%、62.7%和0.8%,无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1042件,占案件评查数的53.65%。案件评查总得分183752分,个案得分94.62分。加分案件7件,占案件评查数的0.36%。

执行案件结案346件,应评查230件,实际评查210件,评查比例为91.3%。在评查的执行案件中,优秀案件59件,占28.1%,良好案件151件,占71.9%。加分案件5件。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发现全院的案件质量较xx已有较大提高。

(一)、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均有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子;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

(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

(4)部分起诉状打印件无当事人签名或按印确认。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

(3)个别案件领取款物时领取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个别缺席审理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

(6)部分案件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仅注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

(7)个别借款案件对原始借条未收回入卷;

(8)个别判决离婚的婚姻案件结婚证未收回入卷,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婚姻案件结婚证退回当事人前未复印留卷。

3、裁判文书问题:

(3)个别裁判文书未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或盖章位置不规范等。

4、案卷装订方面的问题:

(1)案卷装订顺序未按本院案卷装订规定执行,装订顺序散乱;

(3)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

5、其他问题。

(1)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引用条款不准确,个别案件扣分分值不对。

(2)案件复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能纠正的瑕疵纠正不彻底。

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院将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迅速掀起学习型法院及法官的活动热潮,充分利用有效时间组织法官学习培训,夯实法律及业务知识等理论基础,培养法官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公正司法。3月16日到3月18日,我院已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培训和纪律作风整顿会。

2、尽快制定出本院《审判绩效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院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3、充分发挥审管办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按月自查、季度抽查、半统一评查、度大评查的办法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我院的案件质量水平。

评查案件整改报告篇四

**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系统评查案卷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1x]79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和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1x年8月1日至201x年6月30日期间,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理结束的案件共有1件。具体为“**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案”。

二、案件介绍

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1x年10月2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没有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放弃申辩的情况下,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市**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给予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我局于201x年11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粮罚决字[201x]第01号),并在当日向当事人送达。并于201x年11月5日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予以了通报。

三、案卷自查自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粮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导规范》和《河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相关制度,对我局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案件事实认定方面: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发生违规行为(拒报统计月报表及有关情况)后,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多次以电话等方式催促改正,但未得实效。对此,卷中有书证作证。

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正是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罚则适用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三)案件办理程序方面:本案办理程序合法严谨。从卷宗来看,在掌握了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后,从立案审批,到制发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到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论,到送达《处罚决定书》,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通报处罚结果。整个执法程序合法严谨。在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环节,均由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行,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

(四)处置适当方面:本案对当事人处置适当。当事人连续4个月拒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且经多次催报无果,已构成“特别严重违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具体到本案,之所以对当事人作出“取消”而非“暂停”其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罚,是鉴于其已形成相当大的亏空、根本无力扭转的事实;且经营上有涉嫌诈骗的情况,不能引人同情。如果允许其继续保有经营资格,继续从事粮食收购,可能使事态更加恶化。

(五)卷宗管理方面:案卷管理规范。实行一案一卷,并制有封面,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六)其他方面:本案从立案到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以及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行政处罚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但由于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办案经验不足,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文书中对有关问题表述还不很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准确;有时记载较为简单;调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中最后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为空白”;复印件没有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等。

五、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找出了我局在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县粮食局

二0一x年七月二十六日

评查案件整改报告篇五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一名从事工商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在“三查三评”活动开展之际,应积极投入,抓住契机,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廉洁自律,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调整好新的奋斗目标。经过认真自查、学习,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使自己的思想得到了一次新的升华。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工作作风方面。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思想上进步、政治上过硬、工作上规范,时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稳定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本职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放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谋划,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切实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但在工作上扎实程度还不够,有时还是有些惰性,存在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上虽有热情,但激情不足,谈不上“一团火”。

(二)、工作效能方面。一是政治理论水平不高。认为工作的职责就是干实事,抓具体工作多,抓理论学习少,工学关系处理不得当。工作重、事情多时,往往把理论学习看成是软任务、虚工作,可学可不学。遇到问题,有时认识模糊,顾虑较多,反映到工作中,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不能大胆开拓进取。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抄照转,墨守陈规,缺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精神。三是工作效率不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改造和提高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廉洁自律方面。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时刻遵守《廉政准则》等规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查廉洁自律,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对照,逐一查摆。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工商执法腐败。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廉洁从政,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尽管没有发现廉洁从政方面有大的问题,但却起到了净化思想,纯洁心灵,进一步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服务理念观和推动工作的作用。通过自查,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增强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三是勤政踏实,敬业工作。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正之风。

二、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

1、理论学习不够。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的习惯,缺乏“钻研”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韧劲。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够深透,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是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灵魂、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武器。

2、党性锻炼不足。由于缺乏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缺乏对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深入了解,导致大局意识不够到位,协调工作不够灵活,“高效运行、规范服务、廉洁办事”的意识淡薄。

3、思想观念滞后。思想观念滞后,知识积累单一,是阻碍开拓创新意识的绊脚石,因而在行动上只是按程序,按规定,按部就班去做,缺乏灵活机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理念未得到贯彻始终,缺乏工作能动和开拓创新意识。

三、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注重向各级领导和身边同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和长处用到自身的工作当中来;注重学习各类新知识,丰富市场监管工作手段,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4、加强廉政建设。自觉加强廉洁从政的知识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依法从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把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查处转为事前查找、事中监督为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