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LZ文人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

租赁是一种灵活并且经济实惠的选择,特别适用于临时或短期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相关的经验分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________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1、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3、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4、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5、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6、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二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原签订的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乙方主动提出提前结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商铺,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经双方协商剩余房租(六个月)由乙方承担三个月的.风险费用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办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应该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商铺退还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施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合同解除当天,乙方应把房屋及钥匙交还给甲方。

五、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商铺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条条款的效力。

七、在原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应该退给乙方保证金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圆)和3个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

八、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方与乙方应尽力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仲裁后,依然无法协调。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并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__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__年__月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四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使用,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因乙方提前解除原合同,现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原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终止,双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乙方承租房屋期间使用房屋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完好地交还甲方,房屋内可移动物、不可移动物的`归属及处理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房租、水电费及原合同项下的其它一切债权债务。

四、根据“原合同”第6.3条的约定,乙方同意将其缴交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六

甲方:

乙方:

公司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就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______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1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______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七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处一间,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此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___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赁费用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时交店铺租赁费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业。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将店铺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要依法经营,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店铺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店铺期间要保持店铺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六、甲方在出租店铺期间,承担土地改变用途使用税、店铺出租税以上两项费用,其他税费(包括水、电费及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出租店铺期间,不承担国家征用、扩路、退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的店铺租赁费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店铺门上张贴出租广告。

九、合同期满,乙方不再使用该店铺时,保持店铺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店铺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十、店铺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此合同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共同持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xx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九

甲乙双方原于20__年十二月一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第二层,总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现因乙方长期拖欠甲方房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一、现甲方要求乙方应于__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房子时应保证房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房屋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20_____年__月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

甲、乙双方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租赁房屋标的尚未建成,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对甲方房屋的预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预约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及附属物。

1.1本合同中租赁房屋位于山东省县路号层a-1032、a-1033、a-1035、a-1036号商铺,合计预约租赁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1.2租赁房屋附属场地包括项目的外墙面店招(甲方交付前最终确定)。

第二条:租赁物现状。

本合同租赁物为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用(2012)第082912451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后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后补。

第三条:租赁用途:商用。

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租赁期限:

4.1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13年10月日,(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4.2租赁期限为5年,按日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3经承租人同意租赁物提前或延迟交付,租赁期限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4.4房屋交付后3个月为乙方装修期,装修期免租金;装修免租期满后,甲方另行提供乙方3个月的市场培育期,培育期免租金。

4.5房屋的交付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交接单为准。

4.6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业、营业,相应期间免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按时交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租赁房屋主要交付条件:

5.1达到本合同第一条标准。

5.2甲方保证乙方用电不低于kw,负责将用电缆线接到乙方用电楼层的配电柜,甲方承诺乙方主体供电必须在交房时提供到位。

5.3甲方保证乙方供水主管在红线范围内,管径不低于,压力不低于。

文档为doc格式。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层厅)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条款:

第五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市场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三

合同号:

供应商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柜台)经营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于 。

第二条乙方商铺经营范围:品牌,商品。

第三条乙方租用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1、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应商装修管理规定》。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于天内提出装修方案,装修期自装修方案经甲方批准之日起计,甲方提供天装修期给乙方,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元收取因装修延误导致营业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现金交纳。

第五条租赁方式。

1、浮动租金:甲乙双方实行专柜销售分成,合作经营。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倒扣作为甲方铺位的浮动收入。

2、固定租金:乙方每月租赁费人民币元,大写。乙方于每月15日前缴纳或由甲方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否则,每拖欠一天,则按应缴款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合同,乙方应缴款项清算完毕并迁出一个月后,保证金以不计息方式退还乙方,甲方在限期内收到乙方足额保证金后,本合同生效。

元,乙方营业区自用增设的水电用具,其水电费另计收取。

第八条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包或转让,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第九条合同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加面积,甲方有权按每月每平方米5000元对乙方超出合同部分进行处罚。

第十条乙方在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和物价管理,价格调整或打折应事先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楼层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且不得高于其在深圳市场其它商场的零售价格,否责甲方有权按差额的50倍罚款。

第十一条乙方新品种上柜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经营中,甲方如据专柜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装修的火灾及自然灾害险。(不包括乙方专柜的货架及商品)如乙方对经营的商品及铺位购买保险,可由乙方书面提出,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乙方商品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如乙方混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处以商品零售价总额10倍的罚款,直到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委派专柜导购名,所派人员须上报甲方认可并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所派导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证按《劳动法》履行用工手续合理,按时给付导购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引起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导购须接受甲方统一系统培训,并支付培训费每人200元整。

第十六条乙方导购须着甲方统一的员工制服,佩戴统一工牌。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出现严重违规的导购,因乙方导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除甲方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停业期内乙方免交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一年不少于四次促销);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须在甲方场地同时进行,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整体营销宣传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促销期间的销售额,超保底部分不予降点。

第二十条甲方设立的会员卡,乙方必须参加,凭甲方的会员卡可享受乙。

方会员制或贵宾制的贵宾折扣,若乙方无会员制或贵宾制,甲方会员凭会员卡购买乙方正价货品均可享受九折优惠,已折货品可享受折优惠,特价货品除外,折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甲方会员卡能按以上优惠内容正常使用,若因会员卡在乙方专柜不能正常使用,而影响甲方的信誉,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xx元——5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严禁乙方人员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若有违反,则按其所收金额的20倍罚款,此款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所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如有违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如乙方违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项规定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有装修设施和货物均归甲方所有,并处以最低5000元的罚款,而乙方所拖欠的租金及费用仍需缴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

1、拖欠应交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拖欠款项总额达5000元(含)。

2、转租、转包或转让。

3、擅自更换应须甲方认可之专柜设施或改变装修。

4、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合同期内累计2次以上者(含2次)。

5、擅自终止营业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

6、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接受管理。

7、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500米范围之内另设分店。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需提前中止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对商场商品布局及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销售额持续不佳,甲方有权对其予以清退。乙方须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十日内撤出场地。

第二十七条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场地内所有的货物、柜台及设施撤出,但不应破坏场地原有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因商品滞销需要撤退,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撤走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柜时间或将商品存放甲方仓库,否则甲方对占用货柜等营业场地的将按每日每平方米2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占用仓库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收取压仓费。

合同到期五日内乙方既不续签,又不及时办理撤柜手续,甲方除依照原合同条件收取费用外,对商品受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逾期20天未撤走,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以弥补甲方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有关专柜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作相应处罚。

第三十条合同期内,乙方撤场后需留下保证金支付商品质量“三包”可能发生的费用,一个月后乙方可结清余额,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数补交。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终止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二条甲方制定的有关专柜管理规定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保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其它。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0755-电话:

传真:0755传真: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四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五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商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4、商铺租金每年________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____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商铺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______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六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四、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七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租赁标的。

2.1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租赁用途。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地块房号为「」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租赁保证金。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商铺的交付。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商铺的装修。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商铺的开业。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商铺的照管。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招牌和广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违约责任。

18.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通知与送达。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附则。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商铺租赁解除协议(汇总18篇)篇十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特签定此合同。

一、出租面积共计平方,使用面积平方,位于省市街巷号。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费用:每月为元人民币,大写。

四、押金:押金为两个月租金,元人民币,该押金用途为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整,如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五、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交纳保证金元,合同期满,甲方收回店铺后,退还保证金。如房屋设施、物品出现损坏或水、电、物管等费用未结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余额退还乙方。

六、其他遵守事项:

(一)甲方将店铺交付乙方后,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需提前将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及设施和装修、招牌的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墙打洞,随意装修。合同期满,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品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二)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房屋以及附属物、设施的损坏、丢失,乙方必须按价赔偿。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铺转租、转让给他人。确需转让、转租,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与新承租人签定合同。

(四)在租赁期内,店铺及房内所有物品、附属设施和店名招牌所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垮塌断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做好各种防火防灾工作,事前制定各种防范措施制度,并严格认真检查执行,乙方应对房屋、设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现的种种事故隐患进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以避免影响到甲方声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责任或部分责任推给甲方。

(六)租赁期内,执行门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职责概由乙方负责,包括房屋及招牌所发生的一切维护、修缮(如漏水、垮塌、开裂等等)水、电、气、视频费、卫生费、物管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直接向有关部门按期缴纳。

(七)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期归还甲方房屋,并不得损坏房屋内装修。甲方不补偿乙方装修费。乙方须在租期满后一日之内将店铺按约定归还甲方。

(八)乙方必须保证在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文明、诚信经商,如有违反,和发生经营纠纷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其产生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乙方必须严格依法及时缴纳经营期内发生的税务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应按规定缴纳的费用。

(十)乙方的所有经营活动内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所有的经营活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全部法律各与经济责任。

七、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1、协议期满;2、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3、因城市规划需拆迁时;4、乙方违法经营;5、乙方无故拖欠租金。

八、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应向对方赔偿金额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补充订立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方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日期:

乙方:联系电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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