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文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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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一

________规划和建设局:

我单位因原因,拟建设(项目名称)。

一、建设意向和要求如下。

1、建设地点:

2、建设项目性质、用途:

3、需用地面积:

4、需用地范围(附示意图)。

5、需建设建筑面积:

6、建设内容(子项目清单)。

7、其它要求:

二、可能对外部产生的不利影响(如环境、安全影响,对相邻土地业主权益影响等),及愿意对此承担的义务。

三、我单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机构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报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批准文件。

4、非新征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件及地籍图复印件各1份。

5、有效地形图。

6、其它材料。

特此申请。

单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盖章)。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二

**煤矿是**集团(原**矿务局)所属的一对设计能力600万t/a的大型矿井。**煤矿开采的主采煤层是6上、6下煤层,(平均8.65m),倾角平缓,瓦斯低,顶底板条件较好。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技术开采,实现了高产高效并使矿井安全工作得到了保证,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持了较高的安全水平。

本次评价得到了**矿领导和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大力主持和帮助,全体参评人员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三

(一)支付概况。

根据富民县财政局预算科文件,我单位共收到公立医院待迁建设县级资金1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医院迁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主要为县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迁建和提升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高,大力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我县医疗卫生建设做贡献。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区域绩效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进行。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资金,医院已经及时足额拔给了医院迁建代建方富民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县级财政下达县人民医院迁建资金1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1100万元,支出率100%。我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健委要求,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迁建方面支出,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公立医院迁建经费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做到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我院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完成任务量情况。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增强,新建设的富民县人民医院面积达44700多平方米。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20xx年医院门诊人次和年内出院人次都比上年提高。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降低,第门诊人次医疗费用比上年明显下降。

社会效益。全县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总体降低。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和医疗支出比上处下降。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上年降低。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经上年提高、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比上年提高。

县人民医院医疗专业人员不足且高职称、高学历专业人员缺乏,医院一些重点科室如icu等无法开科,造成难以满足所有群众的需求。

整改措施:我院将继续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公立改革力度,并积极争取地主政府支持,解决编制等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

已经开展。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四

(一)项目概况。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xx]25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针刺类、炙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10家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适宜技术诊疗设备;加强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县级中医医院能够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并遴选不少于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向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

1、前期准备。

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前期召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启动会,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实地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的需求,配置中医适宜技术设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组织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3.分析评价。

按照我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实施方案,由专人负责项目执行和具体的实施工作,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在规定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有效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平衡、顺利达标。从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3月16日,根据红财社〔20xx〕25号文件泸西县财政局拨付中央资金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建设项目,使用明细如下:共使用1,679,703.66元。完成率83.98%,其中: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十二项培训及医务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进修培训费用35,170.03元、中医药健康文化名老中医走基层惠民义诊活动39,583元,中医服务医疗设备购买1,225,886元,已支付款项1,164,591.70元,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馆)440,358.9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结算,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从改善中医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配置中医诊疗设备等方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推拿类、炙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和中医诊疗设备,为乡、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整个项目有序有效的进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200万元,成本指标完成83.98%,预计成本控制100%达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绩效指标中医能力县域医共体、中医服务能力区域设置1个、我院培训人次113人次,人才培养合格率95%,指标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按照绩效指标该项目完成率83.98%,预计20xx年年底项目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卫生部20xx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住院床数为20-49张,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人均建筑面积约为40㎡。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当时状况看,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病床数严重不足,仅有15张床位,并且病房面积狭小,每间病房平均面积不足15㎡,房屋格局也不合理,远远不能达到新形势要求的卫生费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标准。因此,麻江县妇幼保健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申请新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全面该站其业务用房落后简陋的现状,以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项目规划和立项批复概况。

项目前期规划: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建设场址在麻江县新成区环城东路二号线旁,麻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不需拆迁和新征土地,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4层,占地面积约640㎡,长40m,宽16m,层高3m,建筑面积3200㎡。计划项目建成后住院部病床总数达50张。

立项批复概况:20xx年09月1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建设规模:新建住院部综合楼1栋(内设住院部大厅、游泳抚触中心、急救室、手术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室、器械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办公室等功能室和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374.53㎡。

(2)项目总投资:946.77万元;。

(3)建设地点:麻江县杏山镇城关村。

3.项目建设概况。

此项目参与的单位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建设方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04月20日取得中标通知书,20xx年04月21日签订合同。麻江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于20xx年年底完工,于20xx年3月正式入驻,入驻前未做验收。

4.妇幼保健院现状。

妇幼保健院现有住院部综合楼1栋,共5层,其中1-4层已经对外开放,第5层处于毛坯状态。内设放射室、b超室、内二科、新生儿科、产科、手术麻醉科、办公室等。目前住院病床有30张。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087号)精神和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实际情况,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对该项目进行绩效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财政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状态,检验项目是否实现了立项时的建设目标: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同时确保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查找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推进基本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必要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项目自评、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项目验收)、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实际完成情况、床位使用率)、产出质量(质量合格率)、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项目效益,包括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病人对项目满意度、医院工作人员医生对项目满意度、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6)预算、可研、评估,决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后评价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综合性评价,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逐项打分和结果评定。评价工作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收集项目工程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察核对。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检查、核验、计算、比对,对项目相关各方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得到的信息,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评价。依照评价指标进行考评,测量出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以上为良好(含80分),80-60分以上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前期,我们已配备和明确评价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按照重点性、突出性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在委托单位麻江县财政局指导下,分头分工开展工作,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分和评级的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1、“项目决策”项目评价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6分,具体如下:。

(1)“立项依据必要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得1分;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等文件,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得1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麻发改社会〔20xx〕7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项目有绩效目标,得分1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分1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分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1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1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1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得1分。

2、“项目过程”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3分,评价得分17.48分,具体如下:。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1.98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万元,资金到位率66.01%,得分为3×66.01%=1.98分。

(2)“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669.4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7.10%,得分3分。支出明细如下表:。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3.5分。

通过查阅相关支出凭证及附件,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资金的拨付部分手续不完整,酌情扣0.5分,得分0.5分;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未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工作制度了解,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1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沟通了解,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分0.5分;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分0.5分;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分0.5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分0.5分。

(6)“政府采购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支出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了解,已签订合同且确定合同金额9,559,146.77元,未签订合同已完成支付138,645.43元,已签订合同未确定合同金额但已支付60,000.00元,合计应支付9,757,792.20元。问题一,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问题二,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部分供应选择的依据及流程上不充分,酌情扣1分,得分1分,供应商确定的时效性及时,得1分。

(7)“项目自评”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项目单位对项目未自评,本指标不得分。

(8)“合同管理”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合同了解,合同注明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条款设置全面,责任划分明确,对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均有详尽的描述,得1分;合同期限具备和理性,能够保障项目有序、合规、顺利实施,得1分。

(9)“项目监理”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通过查阅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监理单位有效履行了财务监理职责,得0.5分;严格有效的执行了财务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财务监理实施细则,得0.5分。

(10)“项目验收”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

通过现场了解,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指标不得分。

3、“项目产出”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9分,评价得分20.24。

分,具体如下:。

(1)“实际完成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分3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江妇幼保健院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建设项目按多层建筑设计,层数为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374.53㎡,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查看及沟通了解,截止20xx年5月31日,现场已完成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层数为地上5层,其中第5层为毛坯状态,其余四层已投入使用,床位30张,未达到预计50张指标要求,该指标酌情扣分1分,得分3分。

(2)“床位使用率”指标分值4分,得分0分。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提供8月床位使用情况了解,8月实际开放总床日数为30*31=930天,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64天,床位使用率为17.63%,床位使用率60%,不得分。

(3)“质量合格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46分。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该指标根据监理基础评估报告、主体评估报告、节能验收等资料,通过建设材料、设备等检测情况来测定该项目的质量合格情况。送检测数有26项、合格24项,主要系砂浆5组均合格、水泥1份均合格、混泥土9组均合格、砖检4份合同2份、屋面挤塑板3份均合格、铝合金窗4份均合格,合格率92.3%,得分=7*92.3%=6.46分。

(4)“完成及时性”指标分值7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于20xx年4月22日开工,截止20xx年3月入驻,项目已经完工,但未进行验收,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超期完工情况说明,该项目酌情扣分3分,得分4分。

(5)“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78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投资9,467,700.00元;通过查阅合同、凭证等相关资料,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超出预算290,092.12元,超出比例3.06%,扣分0.21分,得分6.78分。项目支出汇总表如下:。

备注:经了解,除了合同未支付完成部分之外,目前未其他应支付未支付情况。

4、“项目效益”项目评价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28.54分,具体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1分,得分11分。通过现场调研及沟通,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后,明显的改善患者,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条件,缓解医疗供求不平衡,对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标得分11分。

(2)“患者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96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5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清楚1项(清楚1分、不清楚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6分。问卷调查发放8份,收回8份,有效问卷8份。平均满意度=109/(16×8)×100%=85.16%,本指标得分=85.16%×7=5.96分。

(3)“医院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6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8分。问卷调查发放15份,收回15份,有效问卷15份。平均满意度=212/(18×15)×100%=78.52%,本指标得分=78.52%×7=5.50分。

(4)“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11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33分。问卷调查发放9份,收回9份,有效问卷9份。平均满意度=258/(33×9)×100%=86.87%,本指标得分=86.87%×7=6.08分。

经复核,评价结论如下:麻江县的“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2.26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0,000.00元;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00.00元,资金到位率66.01%。现在工程已经完工,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项目的验收及完善受到影响。

2、部分采购不规范。

(1)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

(2)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

3、项目未自评。

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未对项目进行自评。

4、项目未完成验收即投入使用。

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医院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难以界定责任归属。

5、部分支付附件不全。

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

(二)建议。

1、实施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分析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结合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使项目能顺利完成,为达到预期的目标做好基础。

2、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流程及限额的规定。

3、开展绩效培训,提高认识,进行项目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提高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及时开展项目自评,将项目组织开展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规范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纠正项目实施中的偏差,有效促进项目的进展,实现项目目标。

4、建议项目应当通过全部验收完成后再移交使用。如果是因为项目设计变更导致工期超过初始工期,应加强前期设计审核和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全面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5、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复核,对原始单据不全的凭证,不得给于报销,完善报销手续,保证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六

xx煤矿是xx集团(原xx矿务局)所属的一对设计本事600万ta的大型矿井。xx煤矿开采的主采煤层是6上、6下煤层,(平均8.65m),倾角平缓,瓦斯低,顶底板条件较好。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技术开采,实现了高产高效并使矿井安全工作得到了保证,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坚持了较高的安全水平。

本次评价得到了xx矿领导和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大力主持和帮忙,全体参评人员在此表示衷心地感激!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七

按照桂阳县财政局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xx]14号)文件精神,我馆于20xx年4月组织人员对我单位实施建设的档案数字化项目(简称:项目)利用县财政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xx年机构改革后,档案馆为县委办公室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四个股室:综合股、档案保管利用股、档案编研展览股、科技信息股。其主要职责是:接收、保管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接收、保管有关桂阳历史档案,征集桂阳籍名人档案资料和散存在社会的珍贵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对本县重要政务活动、外事接待和重大事件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查阅服务;负责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鉴定,编制各种检索工具;负责馆藏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承担馆藏档案资源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承担县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本辖区内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是县财政局配套的经常性项目。

2、用途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以馆藏档案为基础,通过对馆藏档案进行扫描和档案目录录入,实现馆藏档案的数字化(100万页条)。通过数字化档案信息系统,可实现档案数据的快速查找,省时省力,档案查询更为精准,工作效率更加提高,服务社会功能更加突出。

3、涉及范围:桂阳县辖区内各单位、团体及个人。

(三)本项目不属跨年度项目。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49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县财政资金49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公开招标后实际合同价格为48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xx年4月正式启动。截至20xx年12月31日,根据单位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县财政资金已使用4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7、96%。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由县会计核算中心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要求执行,资金及时到位并支付,会计核算按照财政要求,付款申请审批程序到位。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了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单位组织成立了以馆长何小冲为负责人,档案保管利用股、科技信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方面的各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馆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制定了工作模式、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专人专抓责任制,还建立了定期上报、汇报制度。

2、保证质量,抓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建设标准规定科学规划,同时加强项目的验收工作,对整理完毕的档案每月专人逐一进行验收。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本项目成本控制比较合理,没有出现浪费现象,由于馆藏档案信息化是一个延续多年的项目,因此现在所有预算资金全部要用于档案信息化、数字化,不存在节约多少的问题。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批复该项目资金49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9万元,项目的到位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

根据相关的财务资料,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县级财政资金48万元,资金使用率97、96%。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档案数字化项目于20xx年4月7日开始,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100、1万页条),完成的进度与招投标和合同约定的进度一致。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工后,经领导小组验收,验收结果合格。项目完成质量方面,档案数字化整体质量较好,错误率在2%以内,低于国家档案局规定的5%。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根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的预期目标已按计划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本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明显,已数字化的档案可以在档案管理系统平台上方便查阅,减少了纸质实体档案的使用,保护了原始档案,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方便了机关事业单位和普通老百姓。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档案信息数字化是档案部门和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档案工作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档案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由于我县档案事业的不断拓展,群众的查阅率不断加大及民间档案的不断发现,因而项目费用会逐渐增加。该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项目依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等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96”,评定级别为优。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单位组织成立了由馆长何小冲为负责人,档案保管利用股、科技信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方面的各项工作。

2、保证质量,抓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标准实施该项目,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强对竣工的档案逐个进行验收的工作。

3、资金分配合理。突出了重点,公平公正,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

4、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现象,资金使用已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监督保障措施,项目进展顺利,如期完成了任务。但是,并不是各项工作都能落实到位,特别是业务管理仍然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数字化业务管理制度,使数字化整个过程组织更加科学。

二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杜绝违反制度的随意行为。

三是设立第三方质检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完工质量。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八

(一)项目基本情况

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于20xx年6月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市政府直管、市国资委监管的从事资本营运、资产经营管理及投融资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均由股东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因项目管理需要,项目单位于20xx年9月2日成立全资子公司邵阳鼎泰文化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湘中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教育产业项目、卫生健康产业项目、体育产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等业务。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邵阳市大祥区雨溪区街道唐四社区和新冲村,根据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湘中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市发改社〔20xx〕246号)反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5公顷,约487.5亩,总建筑面积为237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教师培训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体育田径馆等单体建筑及一个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室外运动场地、广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并配备相应的各种教学及管理设备等。

项目概算总金额为126,957.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资本金26,957.23万元,占总投资比21.23%;申请融资100,000.00万元,占总投资比78.77%。

(三)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通过《20xx年湖南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十九期)-20xx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八十七期)》发行专项债券10,000.00万元,年利率3.87%,期限15年,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

20xx年12月3日,项目单位收到邵阳市财政局拨付的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账面记录,截至到20xx年12月31日,本项目实际支付52,044.97万元,其中专项金支出9,608.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建筑工程款、征地拆迁款、人防建设费等,剩余万元391.17未使用(不含利息),专项资金执行率为96.09%。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评价采用百分制,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湘中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项目满分100分,最终得分为84分(详见附件1),评价等级为良。具体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一是决策方面(分值15分):项目单位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不科学,绩效目标指标量化、细化不够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扣1.50分,得13.50发分。

二是过程方面(分值44分):项目单位未专账核算,建设手续不完善、合同签订不及时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扣10.50分,得33.50分。

三是产出方面(分值21分):项目单位整体工程延迟、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扣4分,得17分。

四是效益方面(分值20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0分。

(一)突破四校发展瓶颈,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原邵阳工业学校、邵阳市计算机学校、邵阳市交通学校和邵阳市女子学校四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生均校园面积、师生比、招生规模等方面远远达不到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学校教学、科研、育人等设施环境,学生规模可达8500人,不仅生均校园面积、师生比等达到国家标准,还能突破四校发展瓶颈、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提升专业竞争能力

项目建成后,通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归并,师资队伍的整合,实训基地的规模建设,既可以保持服装设计、网页(电商ui)设计、社会文化艺术等传统精品专业的竞争力,还可以增设消防安全等热点专业,将“热点”转为区域内职业教育优势,稳定下来进而提升城市经济竞争力。

(三)辐射周边产业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建设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会提高周边住宅用房的居住率,带动周边交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提升项目所在地区的人气和商气,对地区经济发展、经商环境、改革开放、科技进步、旅游指导具有较强的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对保持社会稳定、推动邵阳的建设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增加义务教育学位,缓解市区学位压力

通过搬迁市城区职业学校至职教新城(基地),腾出原校舍办义务教育,增加义务教育学位,将大幅缓解市区义务教育学位压力,是完成城区化解大班额任务的有力举措。通过四校合并搬迁后,腾出原校舍办义务教育。工业学校计划办成九年一贯制学校,解决学位3300个;计算机学校计划办成小学,解决学位1000个;交通学校泥湾校区计划办成公办幼儿园,解决学位200个;女子学校计划办成初中学校,解决学位800个。

(一)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细化量化不够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表及自评资料,项目的具体年度目标不能支撑总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如具体年度目标为20xx年4月中旬完成全部建筑的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1月完成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但总体绩效目标为在20xx年9月达到招生使用条件。

绩效目标是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项目的绩效目标仅反映了要达到的产出,未说明要达到的效果,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全面。同时,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不足,部分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如:经济效益指标为产生极其重要的.经济接动效应和助推作用,具体指标值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水平,没有具体可考核的就业率提高比例。

2、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项目单位按照邵阳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的要求提交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交及时,数据基本准确,但也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指标扣分点与扣分原因没有关联性,如:自评报告对指标运营成本节约率、建设成本节约率共扣4.5分,扣分说明为目前处于建设期,预计部分项目较估算金额节约、预计运营成本会有节约;二是指标扣分的地方在自评报告中没有对应的问题及建议描述,如:自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均为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监控方面,指标扣分的地方没有在问题中体现。三是对问题总结不够全面具体,如绩效目标问题、工程进度问题、财务管理问题等均没有提及。

(二)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

一是项目单位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尚未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经查看项目资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2月7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3月17日和20xx年3月26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9月14日及20xx年9月17日,从施工日志及监理月报等资料来看,20xx年1月已施工,显然,存在项目先施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等的情况。

二是开工令时间与实际开工情况不符。根据基础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反映,综合办公楼、食堂等基础工程的验收日期为20xx年9月10日,但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9月17日,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

2、项目建设进度整体延迟

按照本项目预定的绩效目标,在20xx年9月湘中职院达到招生使用条件,截止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已封顶;a区(女生宿舍区)主体工程全部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至70%;b区(男生宿舍区)主体工程全部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至90%;c区(教学区)主体工程完成至95%,装饰装修工程完成至65%。根据现实情况来看,显然20xx年9月达到招生使用条件是不能完成的,因此,本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整体延迟的问题。另外,查阅20xx年1-12月监理月报,其中11个月的监理月报均反应因施工人员、材料不足等原因,施工进度滞后。

3、内控管理有待提升

工程总承包合同(epc)日期与实际不一致。经查看项目单位官网,官网显示20xx年1月6日,项目单位与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合同,但查阅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12月15日。实际日期与文字记录日期存在差异,这说明项目单位工作还不够严谨、认真,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

4、验收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经查阅相关验收资料,图书馆、实训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基础工程于20xx年12月10日验收合格,但体育馆基础工程验收单无验收日期,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5、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

根据查看相关资料,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1-12期监理月报多次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等,如监理工作月报第006期反映部分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现场安全标示牌设置不到位等;监理工作月报第004期反映项目部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雾炮机和围挡喷淋未及时开启等。

(三)资金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

项目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账,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经查阅科目余额表等财务资料,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统一核算,未对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分别进行单独列式。

2、提前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每月25号按经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经查阅相关资料,截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单位已向施工单位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37,482.18万元,其中预付工程款20,427.57万元。预付款金额占施工合同总价(扣除设计费)的27.36%。

3、未按合同约定扣除预付款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预付款2,000.00万元分5次转为工程进度款,前5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每次扣除预付款的20%”。经查阅相关资料,20xx年10月第4次支付工程进度款723.21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扣除预付款400万元。

(四)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流程不合规

一是合同签订时间早于监理履职时间。根据第一期监理月报,监理单位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1月已履职,而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2月4日。

二是完工后补签合同。20xx年12月12日,项目单位与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本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签订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本工程的初步勘察工作定于20xx年8月26日开工,20xx年9月10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2、合同签订不及时

根据施工监理合同反映,施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2月4日,而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xx年12月25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

(一)强化绩效管理理念,重视绩效自评

加强绩效管理,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避免绩效总目标和具体年度目标自相矛盾,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便于客观评价和检验;及时反馈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报告质量。

(二)重视项目过程管理,严按要求执行

建议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随时了解项目进展、施工情况,对进度滞后、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加强项目监管,对于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及时补充完整,强化项目单位的管控力与约束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专账核算,如实、清晰反应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四)完善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基础工作

建议项目单位规范合同签订,杜绝先做后补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跟进项目合同签订进度,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确保合同及时签订。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九

根据地建建〔xxxx〕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三)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七)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八)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的要求,我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南江县档案馆建设。南江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接收编研股、查阅利用股、信息技术股和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备份中心,20xx年编制人数为11人。主要担负着统一接收、征集和管理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对馆藏档案进行安全保管,研究档案保护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数字化、智慧化,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开展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整理、鉴定、销毁、统计工作;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提供查阅利用工作;编研档案史料,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档案文化宣传,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服务。

2、项目的实施依据。

(1)数字化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1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xx〕2号)文件精神,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从20xx年起全面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同年,通过县府领导批示原则同意南江县档案局(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建设方案的建议《关于将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南财教建〔20xx〕76)号。

(2)档案保护费:根据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巴委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抓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有害气体等方面的安全保护工作。我馆从20xx年起开始列入专项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数字化加工: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南江县档案馆向政府申请数字化资金,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公司,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通过南江县财政局支付系统直接支付给服务公司。资金支付由南江县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规格购置了优质的数字化处理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数字化档案185万页,数字化服务符合要求,按照合同按时完成了工作量。第三阶段为分析评价,我馆20xx年4月开始实施20xx年档案馆数字化建设工程,截至20xx年底,档案馆数字化工程已完成全宗馆藏档案185万页的全文扫描,其运行后所产生的效益十分明显。一是档案查询更加便捷。通过数字化档案信息系统,可实现档案数据的快速查找,省时省力;二是档案查询更为精准。与人工查找纸质档案资料相比,避免了因工作量大、查找不仔细、档案不全等因素而未能查找到的档案资料,其利用定位查找,所查档案信息更加精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服务社会功能更加突出。档案数字化不仅便于档案日常管理、查阅、维护等,而且在服务民生上起到的作用尤为重要,为广大民众在婚姻、参保、工龄认定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佐证材料,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受到了全县来馆查阅者的一致赞誉。

档案保护费:为建设数字档案馆和对处于濒危状态的档案进行抢救并改善档案库房保护条件,以便档案达到永久保存。通过开展对库房纸质档案的安全保护,增加档案资源的保质期,以达到优化馆藏档案资源结构。资金主要用于档案修裱、仿真材料设备购置及聘请劳务派遣工档案消毒整理、档案保护设施设备购置、档案验收和监督指导等支出。

2、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数字化项目档案数字化服务阶段性目标: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利用自动化,构建完善的档案信息网。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将现有馆藏档案全部数字化,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利用自动化。档案保护费:全面提高馆藏档案安全保护,提前做好档案消毒整理、档案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工作,做到纸质档案无损害。

数字化加工: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将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南财教建〔20xx〕76)号文件要求,向县财政局提交用款计划申请书申请划拨20xx年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64、45万元,待财政局各股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在财政大平台上进行资金申报,待资金申报成功后按照划拨的专项资金数通过公开招标,最终由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64、45万元的价格中标。该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资金尚未申请支付。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档案保护费:在20xx年初向财政局报送20xx年初财政预算,由县上统一开会讨论后确定是否压缩,20xx年3月本单位录入档案保护费22、5万元,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业务股室统一下达到单位财政系统上。每年雇请专业清洁打扫人员进行库房打扫,至少一季度一次,防止纸质档案进尘或者潮湿;及时购买防虫、防鼠的药包,由专人进入库房按规律放好,以此达到最大的防护效果。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账务,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数字化项目:。

1、项目组织情况。首先由南江县档案馆向政府申请项目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公司,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按实直接支付给服务公司。

2、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齐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南江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监管情况。档案馆委托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资金支付由南江县财政局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档案保护费:

1、项目组织情况。本项目由南江县档案馆成立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后每月进行消毒整理、除虫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库房档案清扫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本项目由县档案馆查阅利用股负责消毒整理、除虫工作;南江县唯洁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派专业人员负责进行库房档案清扫工作,南江县档案馆派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数字化建设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尽量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强化预算管理,使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都有严格的内控机制。项目实施前有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文件及过程监控,资金的支出有相关的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按照要求开展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达到了管理要求。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的规格购置了优质的数字化处理设备,项目实施涉及54个全宗,共完成185万页的纸质档案扫描,数字化服务符合要求,按照合同按时完成了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数字化服务符合国家档案局和四川省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的标准。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档案数字化项目计划数字化共185万页。工作内容包括:数字化前处理:除尘、去污、编号或编号检查、拆卷、修裱区分鉴定、档案修裱、展平。数字化:扫描、图像去污、去噪、图像纠偏、裁图、图像拼接、图像质检、档案著录、著录质检。档案数据分件、核对著录信息与扫描数据的一一对应,数据格式转换、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目录的打印、档案消毒、还卷入库等工作。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在项目实施前南江县档案馆所有的馆藏档案查询均手工操作,耗时长,效率低。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后,已数字化的档案不仅实现永久安全保存,可供电子化查询,极大地提高了查询速度和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档案保护费:20xx年,南江县档案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认真贯彻档案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档案工作计划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我县档案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档案安全保护工作。

项目的效益型分析:

1、数量指标:约17、9万卷档案进行定期杀毒、换壳。建立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对库房配置、更新、维护消防器材。指标值完成率100%,全面、真实、及时收集信息。

2、质量指标:严谨、真实、全面、及时。

3、时效指标:全年。

4、成本指标:配备高质量的人员和硬件设施及运营费用1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在服务群众、资政育人、维护稳定、提高公众满意度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群众满意率100%。

项目依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等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

1、进一步规范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数字化档案管理标准规范性不够随着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逐渐加深,信息化各为其政、各取所需,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统筹局面,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不能做到全面考虑,导致很多数字档案在信息化时都是走一步算一步,并没有长远的计划,档案管理人员针对档案之中存在的问题往往都是采取边发现边解决的方式,信息化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由于档案管理的不规范,造成使用格式与数据都不统一,影响信息的接收与传送,必须进一步规范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2、切实做好资金保证。南江县档案信息化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进行中,请市财政切实做好资金保证,以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全面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

3、项目在实施前期,我单位未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之后要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一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20〕303号)要求,对我市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21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21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21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二

安全评价报告是评价机构的产品,评价机构必须对产品质量承担相关的责任。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直接影响评价机构的声誉,为了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实现评价质量标准化,体现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经过“报告审核”

二、审核人员。

三、审核范围。

过程控制负责人的审核范围是项目安全评价的各个控制过程,包括承接项目风险分析过程、评价项目组建立过程、项目评价计划过程、调查分析与现场勘查过程,项目自审过程等。

技术负责人的审核范围是评价的技术环节,包括评价资料是否齐全、危险因素辨识是否遗漏、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是否合理、对策措施或整改意见是否有针对性、评价结论是否准确、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

公司应设有报告签发环节,法定代表人的签发审核范围可确定为本项目是否可能引发法律纠纷、评价过程是否存在违法现象、项目各类风险本公司是否可以承受、评价报告的密级是否正确等。

四、审核要求。

审核人员对所审核的报告应该要求一致,这也是评价报告能审核通过的基本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时,审核人员应该提出意见并退回修改。

五、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的每一步都是报告审核的否决项。凡不符合要求,不再继续审核,在提出审核意见后退回。

评价报告审核前,先检查安全评价过程是否有效控制,每一过程是否有评价机构专职过程控制人确认完成。对照评价合同,检查报告是否清晰注明评价边界和评价责任范围。报告逻辑结构是否连贯,是否出现前面提出而无后续下文,或在报告后面突然冒出前面没有提到的内容。按报告审核核心要素进行审核。对报告引用信息的溯源性进行审核。对报告附件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报告归档资料的系统性进行审核。

六、审核方法。

评价报告的审核不能停留在报告本身,更重要的是内容的核实,包括专家会议讨论、现场核实、资料核实、方法和计算核实等,特别是对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核实。

七、报告审核。

过程控制审核是评价项目在完成每一个过程后,由项目负责人将评价报告和过程资料交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过程控制审核,确认评价过程的完成。评价过程控制审核主要包括是否进行了项目承接风险分析、是否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是否进行了现场勘查、是否采集了现场证据、是否进行了项目自审、是否进行了项目技术审核、评价过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满足过程控制要求等内容。评价项目组要根据过程控制审核意见完善评价过程,过程不符合要求,或过程证据不充分未能形成证据链,应及时补充并作出说明。评价项目组根据过程控制负责人的审核意见,补充相关过程并获得证据,再次报过程控制审核,未经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评价过程完成,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评价过程。

评价机构法人代表必须对项目评价报告进行签发,可在最大限度上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报告签发需完成以下工作:

1.对可能影响评价机构信誉问题的问题进行核实。询问并确认本评价项目是否可能引发法律纠纷;询问并确认评价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判断本评价项目可能的各类风险是否在评价机构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是否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并据此确定该评价报告的密级;确认报告印刷数量;确认存档资料的完整性。

2.报告考核。报告是否反映了评价机构总体控制水平、报告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最新要求、报告文字校核是否认真、项目自审、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是否完整。

3.法人代表签发报告。报告签发后,项目负责人应将报告全套存档资料交档案管理员归档。评价报告由办公室印刷、装订、插入资质证书影印件,盖公司印章,发送客户。

内蒙古兴安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12-1-10。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三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条文的要求,我公司于7月至8月中旬组织了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并按照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的有关规定作出公司的自我安全评价报告。

一、安全评价的目的本次安全评价是针对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按照《评价标准》的规定本次评定的主要内容分为两大类,安全生产条件的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共计六项表格评分得出结果。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

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90分。

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7分。

3.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

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5分。

4.设备与设施管理评分。

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0分。

二企业安全业绩单项评分。

该项目经过评分得分为80分。

以上两项单项评价均符合《评价标准》规定的75分和个分数,所以两分项均评定为合格。根据《评价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评价等级定为合格。

三、对策、措施与建议。

通过本次评价活动,虽说最后评价结果为合格,但是经过系统的检查还是折射出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少问题,为了及时将这些问题解决掉,使我公司的生产系统正常运转,现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列出如下:

1.安全管理制度重在落实,不仅要制定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公司应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对制度理解能力的培训。能够做到以制度管人,人人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奖罚制度更应该严格遵照执行这样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利用这种手段,达到一定的目的。另外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项目部对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回复不够及时,造成资料不能闭合管理系统出现断层,项目部应在整改完成之后及时向公司回复,以便使安全部门复查后闭合管理资料。

2.公司对项目经理等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够、时间过短,每年仅有一次。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制度,考核成绩要与经济挂钩,考核不合格坚决不允许上岗。另外项目部应要求50人以上的劳务分包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项目部对安全资金投入仍然有所保留,购买的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多为不合格产品,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公司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项目安全资金的正确使用,并配合监督机制。

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的不完善、缺项,或者是不能有效的指导施工,施工方案抄袭沿用漏洞百出,虽说有一纸方案,工人还是按照经验施工,遗留隐患较多。项目部应自觉加强技术力量,充实技术管理人员,把方案做成能够确实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

4.各施工现场设备与安全设施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安装设备及设施后未进行相应的验收程序即投入使用,造成资料不完备,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隐患不能够及时被发现。个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牌配置数量、位置不满足要求,公司应要求各工地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平面布置图,按照布置图的要求进行现场的安全标志的悬挂,能让警示牌切切实实的起到警示安全的作用。

5.公司尚未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此项工作正在筹备当中。

综合以上内容,经过各单项评价得分汇总,公司本次自我安全评价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评定为合格。我们应该再接再厉,使公司的生产系统始终在风险最小的情况下运行。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四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芳烃等。

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如以往从乙炔制乙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直到发展为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

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开的操作室内。

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降低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在作业场所中的浓度。全面通风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使用局部排风时,应使污染源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率,通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于已安装的通风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因为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于腐蚀性、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所。

像实验室中的通风橱、焊接室或喷漆室可移动的通风管和导管都是局部排风设备。在冶金厂,熔化的物质从一端流向另一端时散发出有毒的烟和气,需要两种通风系统都要使用。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五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5]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2018]136号文和集府办[2017]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2017]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2020〕22号),2020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2020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2020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2020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2020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2020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六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6号),提前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20.7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0〕869号),正式下达我市老年人福利类资金115.9万元(从提前下达资金中收回104.8万元)。

中央共计下达资金115.9万元。

(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7号),提前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19.4万元。

2.《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248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856.16万元(含提前下达部分)。

3.《关于下达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社〔2020〕1415号),下达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奖补资金129.7万元。

省级共计下达资金985.86万元。

中央和省级补助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方面共1101.76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除129.7万元奖补资金因于2020年12月下达,结转到次年使用,其他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已执行完毕。

(三)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市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安排106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分配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942.5万元,均已执行完毕。

(一)项目决策方面(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市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省2020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市及时印发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市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自评得分3分。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市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建立完善了民政民生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市及时出台了《滁州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设定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3分。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得分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自评得分3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自评得分2分。

(二)项目投入方面(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方面省以上补助资金、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县(市、区)和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到位率100%。自评得分3分。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各地和相关项目单位。自评得分3分。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得分4分。

10.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市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自评得分3分。

11.信息平台管理。我市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帐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自评得分2分。

12.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籍等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自评得分2分。

13.公开公示管理情况。我市能及时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评得分2分。

14.资料报送情况。我市能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自评得分2分。

15.问题整改情况。对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问题和省民生工程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反馈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得到有效落实。自评得分4分。

(三)项目产出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16.三级中心覆盖率。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自评得分3分。

17.老年人补贴覆盖率。2020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7512.89万元、惠及120739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市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655.19万元,惠及70817人,覆盖率86.3%,超过50%的目标要求。自评得分4分。

18.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率。我市对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智慧养老服务奖补等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实现应补尽补。自评得分3分。

19.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自评得分4分。

20.智慧养老示范试点完成率。积极开展智慧养老试点建设工作,我市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4个街道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6个项目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2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自评得分4分。

21.质量达标率。三级中心建设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相关要求;8个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在省补1000元的基础上提标至2000-10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根据收住对象的失能失智程度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300、400、600元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自评得分6分。

22.完成及时性。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按月发放;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发放及时;养老智慧化建设任务完成及时、补贴发放及时。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绩效方面(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

23.养老机构入住率。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22817张,入住老年人11500人,平均入住率50.4%。自评得分3分。

24.三级中心使用率。县级、街道级、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60%以上能够正常运转,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评得分4分。

25.其他效益。我市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自评得分6分。

26.资金放大效应。2020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补资金985.86万元,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资本实际到位资金2.12亿元,资金放大倍数21.5倍。自评得分4分。

27.可持续影响。我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得分6分。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根据省社情民意调查情况通报,我市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1.46%。自评得分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1.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2.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琅琊区丰山、清流、琅琊3个街道获批示范街道(共4个街道);获批省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8个养老服务机构成功创建省智慧养老示范工程项目。

3.推进高龄津贴提标,在继滁州城区(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高龄津贴提标后,今年,全椒县、天长市、来安县、明光市也先后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全市80-8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300-1200元(其中: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为1200元,来安县为500元,其他为300元)。

4.不断扩大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8个县(市、区)均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全市共将8000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对暂时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从年初的5.6万人增至7.1万人,覆盖面达86.3%(低保老年人5.22万,贫困户老年人6.46万,其中,五保、低保贫困户老年人3.48万,小计8.2万)。

5.4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对散居特困、建档立卡范围内的高龄、失能、失智、重残等6类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来安县按照每户1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级整合160万元经费为8个县(市、区)改造320户,引导各地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经持续推进,2020年全市共投入260余万元完成4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总床位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床位数19351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占比达84.8%。华侨城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全椒)、江海·颐乐东方康养小镇(全椒)、来安兴茂康养项目等大型康养项目陆续启动;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7家(均为医养结合型),床位720张;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目前全市116家敬老院,有100家由社会力量运营。

7.经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2020年出台的《滁州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中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纳入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同时新增2项支持政策:一是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二是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经验收合格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30%和10%,以上二项新政策所需资金也由市服务业资金统筹保障。

8.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持续推进,全年共投入3000余万元,滁州主城区(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均符合省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并将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9.联合市自然资源的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滁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并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标准调整为“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共接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8处,面积3000余平方米。

10.1月份印发通知,谋划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工作,3月份印发全市2020年三级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共建成8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7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4个乡镇养老服务和30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县级、街道(乡镇)、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平均每个乡镇建成3.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规定目标要求。同时,9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分档运营补助提供政策依据。

11.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市民政局专门整合50万元资金对琅琊区、南谯区所有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年人以及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视走访服务。

12.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村开展农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专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建设和服务的通知》,明确场所功能、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从中央补助资金中对每个示范点给予30万元的补助。

13.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所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已建立医务室(护理站)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申报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项目,4个养老机构成功获批省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

14.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破解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15.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开发全市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召开信息平台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平台使用管理;进一步扩大市级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相关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个国家示范基地、4个国家示范街道、8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等。

16.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滁州市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21年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主要是给予建设补贴(每张床位3000元)、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和信息平台补助(20万元)。

17.7月份,联合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遴选工作,9月份认定“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为市级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并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省级培养基地。

18.市级组织养老护理员岗位核心能力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优胜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资金,对第1名授予“滁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等。

19.联合市人社局共评选出1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并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树立行业典型模范,增强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进一步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广泛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18年实现养老机构消防许可、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等活动,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未备案养老机构的摸底排查,开展政策宣传,协助解决制约备案的前置条件。

一是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还不高。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福利补助政策,受地方财政因素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保障水平还不高,比如:部分县(市、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才10元。

二是机构养老还存在供需矛盾。老年人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没有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普通家庭养老支付能力不足,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50%,养老床位利用率不高。

上年度省绩效评价反馈我市还存在乡镇敬老院入住率较低、三级中心使用效益不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标准还不高等问题;省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我市调查对象希望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更高的期盼。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三级中心建设与运营。2020年,我市将“建设完善滁城12个街道、6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已高标准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同时,各地将三级中心无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出台运营支持政策,推进三级中心运营效益,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高龄津贴提标。继琅琊区、南谯区、定远县、凤阳县4地完成高龄津贴提标后,2020年,我局重点推进天长市、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四地对高龄津贴进行提标,将提标任务列入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经4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均于2020年底前完成提标。

三是加强特困供养机构建设。2020年,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投入,提升基础硬件设施条件,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开展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随着敬老院服务能力的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上一年度有一定提高。

一是建议省级尽快部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奖补指导意见,促进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等级。

二是建议省级加大对各地的财政支持。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水,发展养老事业必须要有坚强的资金保障。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七

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位于四川北部,是泛珠江三角洲地区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巴中至昆明(第5纵)的一部分,是连接川北革命老区与川中、川南地区的'重要公路,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出川通道之一,对实现西部地区内引外联、通江达海,完善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促进川北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因高速公路设计线路穿越了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四川大小兰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四川省交通厅委托省林科院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所承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及保护区的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经过实地调查,并与巴中市林业局、南江县林业局、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大小兰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就森林公园发展、保护区现状与远景规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并顺利完成了高速公路建设对国家森林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评价报告》。

省林业厅于9月和10月分别组织专家组对《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建设对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影响评价报告》和《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建设对四川大小兰沟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通过了“影响评价”报告,同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查。

文档为doc格式。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八

根据民生工作要求,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采取查阅软件资料和现场成效查看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美丽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如下: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基本指标(100分)。

自评得分:99.5分。

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街接;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xx-20xx年)》要求;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

(一)垃圾处理(10分)。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生活拉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拉圾;垃圾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

(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分)。

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

(三)卫生改厕(7分)。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无露天类粪坑和简易茅厕。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

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五)通路畅通(10分)。

纳入年度多村道路杨通工程的村庄,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宽达到4.5米;未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宽达到3.5米;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六)污水处理(8分)。

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类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或在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七)河沟渠塘疏浚清於(5分)。

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村内加强桥涵配套。

(八)公要服务设施建设(8分)。

接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便民服务功能;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实现宽带通村,适当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九)村庄绿化(6分)。

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国、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美化;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

(十)村庄亮化(5分)。

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维护到位、使用正常。

(十一)长效管护机制(4分)。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50%以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效明显;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l0万元以上。

培育多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或具有地方特色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等类似评议;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活动;挖掘整理本地本村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古树古民居保护等较好;中心村治安状况较好;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村镇、“法律明白人”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

环境卫生改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改善、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高;不存在违背辞众意愿、损害辞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省级中心村建设特别加分项(2分)。

自评得分:1.5分。

1.村内次干道采用沙石等多土材质道度硬化,实现“户户通”,便于群众出行;。

2.村内实现雨污分流;。

3.村内建有室外体育文化场所;。

综上,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自评得分101分。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十九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二十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xxxx-xxxx)》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xxxx〕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xxxx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xxx年实施方案》(民福〔xxxx〕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xxxx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xxxx〕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xxxx〕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xxxx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xx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xxxx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xxxx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xxxx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xx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xxxx〕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xxxx〕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xx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xxxx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xxxx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xxxx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xxxx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xx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xxxx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xx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xxxx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xxxx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xxxx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xxxx〕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二十一

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对特定老人群体的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对特定老人居家养老的补充,进一步提升了居家养老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就2021年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补助中55.98万元的福彩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如下。

2021年我区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经项目实施,全年共服务对象2.1万符合条件的老人,省级下达的55.98万元福彩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居家养老服务。

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此次自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服务对象确定、服务标准的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的完整性、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完整、服务对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服务质量高、项目资金拨付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补充了政府对居家养老人群的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2.项目实施。

2021年共到位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福彩资金55.98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严格按照居家养老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项目绩效。

居家养老上级预算55.98万元,预算执行到位,项目严格按照服务内容执行,项目共服务对象2.1万人,服务效果明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受益对象满意度高。

项目的实施对部分群众起到一定的效益,还有部分不是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没有纳入服务范围,如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群。

建议加大项目实施范围,将部分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实施范围。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模板22篇)篇二十二

为了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企业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自我评价制度,各工地、项目应按公司的自我评价指标进行检查、评定,公司将采用月度检查、季度检查进行核查和评价工作。

一、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评价指标。

1、公司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有安全组织机构及各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责任,具有可检查性、可操作性。安全管理制度应有以下相关内容:

(1)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及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方案编制、检查制度。

(4)安全设施搭设、检查验收制度。

(5)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7)安全事故调整、整改、落实管理制度。

(8)安全经费投入审批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含下列内容:

(1)公司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

(2)分管安全的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3)工地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4)工地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5)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6)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7)施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8)班组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9)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施工操作规程及规范标准的执行检查。

(1)应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2)应有施工安全验收规范。

(3)应有强制性标准条文。

4、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评价办法。

1、组织机构。

自我评价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

公司安全科科长任副组长。

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评价小组成员。

2、评价依据及整改要求。

整改后由安全科进行复查。确保工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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