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灵魂曲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

制定实施方案时,应该结合项目的整体目标和战略规划,确保实施方案与项目的长远发展一致。以下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实施方案参考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在完成《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选择适宜模式,着力解决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重点区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白洋淀及入淀河流和大运河河北段、潮白河流域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和群众日常生活问题。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处理的治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分散治理模式;同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最终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在20xx年底完成1.2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5万个村庄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的基础上,到20xx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全省新增1.1万个、累计2.3万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有基础有条件的经济相对发达县、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其他村庄实现无害化化粪池或粪污处理站基本全覆盖,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率达到100%。

(一)编制并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以县域为单位,抓紧对村庄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治理现状以及村庄周边水环境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根据当前实际人口和国土空间规划,以20xx年为规划时间节点,紧密结合村庄发展规划、污水排水去向、治理需求以及长效管护机制,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统筹城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和规划目标,划定纳入城镇(园区)管网、建设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设施的区域和村庄,明确运营和建设管理办法,提出对不达标已建成污水治理设施的改造提升计划,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适时进行发布。

(二)探索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

1.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平原村庄推行集中处理。实施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的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健全排水系统,根据村庄地形地貌,可采用相对集中加分散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重力流管道、真空收集管道,有条件有计划地逐步推行雨污分流。地域上相近的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到20xx年,新增1406个、累计2303个乡镇所在地村庄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80%,再生利用率达到50%以上;新增5206个、累计6258个中心村;新增335个、累计670个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示范村庄完成污水治理任务。

2.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鼓励采取邱县粪污一体化治理模式、吴桥“1个中心加x个村庄统一治理”模式、武邑以镇带村治理模式或枣强、深州的粪污干湿分离车治理模式等,建设集中粪污处理站,或购买玻璃钢储存罐、固液分离车等集中处理设施,建立户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清运处置模式,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推广等项目,推进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确保粪污(黑水)全部得到有效治理。20xx年底前,新增3617个、累计10103个村庄完成污水治理任务。

(三)鼓励城镇近郊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城镇、园区周边城乡污水一体化收集处理机制。城镇、园区周边的村庄可以申请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并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对厂区处理能力和农村污水水质、水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纳管意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短期内覆盖不到的村庄,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或通过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体系(大三格化粪池)处理村庄厕所粪污并做好资源化利用,确保解决污水乱排乱倒现象。20xx年底前,新增721个、累计2751个村庄完成并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

(四)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1.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分户无害化化粪池、净化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建立厕所粪污出水就近还田机制,通过购买抽粪车转运还田,或浇灌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方式,实现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2.探索农村生活杂排水(灰水)收集、处理及循环利用治理。积极探索完善户内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建设,实施厨房废水、洗浴废水等生活杂排水户内有效收集,建立洗米、洗菜废水收集—冲厕等回用系统。鼓励参照武邑县、故城县等治理生活杂排水的模式,将杂排水通过有效收集+过滤沉淀池、小型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化处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绿化、景观及农田灌溉等模式。选取20个县开展生活杂排水治理回用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提炼一批符合不同村庄实际的农村生活杂排水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维机制。

(五)全面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

充分利用国家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依据目标任务,分区域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务,在总结推广试点示范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工作。20xx年底前,全省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到已改厕村庄,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六)持续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和坑塘纳污问题。

1.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组织排查并进行核查识别和污染源调查分析,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对单一污染源造成的黑臭水体,纳入地方黑臭水体治理名单,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尽快完成治理修复;对成因复杂、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纳入国家和省黑臭水体治理名单,运用综合性的治污措施,确定完成期限。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2.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重点整治村庄周边1000米范围内非公共区域坑塘纳污问题。废弃坑塘有条件的合理改造为稳定塘,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坑塘沟渠等灌排系统及生态景观进行生态化改造,重点实施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意义,将污水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级政府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务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整合资源,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地要参照《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不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做好投资估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管护费用,以中央、省和地方财政投资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县级要做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政策衔接,立足农村厕所与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协同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功能衔接,加强统筹配合,形成资金政策合力,要按规定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申请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探索治理设施灾毁保险。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在前期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通过城乡污水治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行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和运维模式,解决建管分割问题。鼓励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监测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探索以整村为单元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惩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行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环境。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二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14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16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14-2016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16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14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14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14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14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14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16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

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

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

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25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四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xx〕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xx〕827号)、《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赣长江办〔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谋划,近远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的原则,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抓住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等短板,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1.中心城区。

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含赣县区、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63.5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进水cod浓度达200mg/l以上,进水bod浓度力争达到100mg/l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主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推进实施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9.5万吨/日。其中:新建白塔四期、水东、沙河污水处理厂,规模11.5万吨/日;实施白塔二、三期扩容工程,规模8万吨/日。蓉江新区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扩建章江南岸截污干管提升泵站,新建污水管网261公里。

南康区、赣县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13公里。实施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赣县区城北污水处理厂等扩容工程,在唐江镇等人口集中的城市建成区建设一批分散式污水处理厂。

2.各县(市)。

到20xx年底,各县(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4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进水cod浓度达160mg/l以上,进水bod浓度力争达到100mg/l以上或较20xx年底提升20mg/l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新(扩)建10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现象,鼓励污水处理后再生利用,推行污泥协同焚烧处置。

(三)年度目标。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2%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80mg/l以上,完成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建设及二、三期扩容建设,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各县(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进水cod浓度达132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35%,完成瑞金(2万吨/日)、安远(1万吨/日)、石城(0.75万吨/日)、大余(0.5万吨/日)、崇义(1.5万吨/日)、定南(0.7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新改建污水管网115公里。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0%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85mg/l以上,完成水东、沙河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0%,进水cod浓度达140mg/l以上,完成信丰(1.5万吨/日)、龙南(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容),新改建污水管网110公里。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5%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95mg/l以上,完成赣县区、南康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新建污水管网70公里;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0%,进水cod浓度达150mg/l以上,完成全南(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新改建污水管网100公里。

20xx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平均进水bod浓度达100mg/l以上,新建污水管网61公里;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进水cod浓度达160mg/l以上,完成于都(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新改建污水管网100公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全力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建立市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同步建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结合各地生活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目标等工作,明确每年度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工程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二)理顺机构职能,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主管部门要理顺本部门职责、积极牵头抓总,住建、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市城管局要强化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综合协调、政策制定、项目推进、督促检查的综合指导,各地要营造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将已安排的污水管网建设资金同行动目标相衔接,确保资金投入与行动任务相匹配。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研究探索规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采用专项债或ppp模式,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运营效率效益。

(四)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推进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加强动态管理,推动具体任务落实、落细。自20xx年起,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牵头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级牵头部门报送本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进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借助网站、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升居民、企业节水意识,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鼓励公众监督治理成效,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营造全民治水兴水新格局。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五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六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完善保障措施,补齐环境短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永城提供支撑。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采取新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等方式,优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8个乡镇(街道)雨污管网设施配套及升级改造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沿沱河、包河、浍河、王引河的蒋口、裴桥、大王集、双桥、黄口、新桥、龙岗、卧龙、刘河、李寨共10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2年6月底前,将我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街接,对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乡镇(街道),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做到应纳尽纳。纳管或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要与供水、道路建设、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统筹衔接,实施系统治理,减少重复施工。对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做好管控,避免产生新的黑臭水体。

(二)全面摸清底数。开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生活污水现状摸底调查,根据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周边水体等情况,将乡镇(街道)分为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正常运行类三个类别。新建设施类是指目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整治提升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无法满足当前需要,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需要进一步整治提升的乡镇(街道);正常运行类是指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且运行稳定,满足当前生活需要的乡镇(街道)。摸底调查要全面扎实、深入细致,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建好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

(三)科学谋划安排。以新建设施类、整治提升类乡镇(街道)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原则,根据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乡镇(街道),明确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细化责任举措,定准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工作部署变成“施工图”“计程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快新建设施。尚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街道),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调研乡镇(街道)的规划定位、人口规模及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和工程内容。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进水试运行,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延伸覆盖,优先选择纳管处理模式,加快推进重点乡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在人口较多且居住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的,以厕所粪污为重点,采取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导向的治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前需全面调研、科学论证,采用符合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和管材设备。拟搬迁乡镇不建议新建设施,重点做好污水管控,可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转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站)处理。

(五)提升现有设施。对建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要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对污水收集率低、设施“吃不饱”的,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完善入户管网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对设计规模小于实际污水产生量的,要尽快扩容扩建设施,确保满足现阶段需求;对出水不达标、污水来源发生变化或处理单元过于复杂的,应及时改造处理工艺,调整运行参数,确保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对设备老化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进水水质异常的,要推进雨污分流,避免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等,防止生产生活垃圾、雨水、景观水等进入收集系统;对管网淤堵的,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修复更新老旧破损管道,清理管道及检查井内淤积杂物,确保管网通畅。目前,全市8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配套管网不完善,4个乡镇(街道)因设备老损等原因需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市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治提升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进水调试,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六)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达到一定投资额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应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充分考虑防洪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结合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特点,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全过程监理,强化对进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规范程序管理和施工工艺,做好隐蔽工程影像验收留存。筑牢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七)强化运行管护。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择优遴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建、管、运”。积极探索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单位)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督管理,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城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保障措施,切实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治,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按照“成熟稳定、实用低耗、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方式与处理技术。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通过政府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

(四)发挥群众力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群众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镇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凝聚群众智慧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严格督导调度。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评估的重要内容,将乡镇生活污水等突出环境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结合我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调度督导,对工作滞后的专项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帮扶,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确保任务完成。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七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14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16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14-2016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16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临江总管网建设和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和整改工作,各行政村和自然村要制定辖区内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14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14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14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14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14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14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16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八

关于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

公司各部门:

根据《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局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司收费和服务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治理供水行业中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上有新进展,促进供水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创造和谐、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服务软环境明显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30日)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完成时段、工作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七查、七纠、七建”开展自查自纠。

1、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经营科、安装公司、计量科、稽查科对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供水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罚款,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合理定价,依法收费。

2、查服务质量,纠正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各窗口部门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态度蛮横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3、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供水服务长效监管机制。窗口部门严禁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与民争利。

4、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格式合同,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生计科、安装公司等部门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和清除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平等“霸王”条款,坚决纠正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5、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建立广告内容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6、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监察科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对供水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

7、查廉洁经营情况,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建立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做好商业贿赂的预防、查处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对各部门进行服务大检查,对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督查组的督查,按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情况汇总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1日)认真分析。

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专项治理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为今后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公司2011年10月11日。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九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高驾驭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根据交警支队、县公安局《2010年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夯实基础建设,在事故预防“七大机制”上求创新。

(一)推进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举措。年内对新建派出所管理交通的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完善派出所管理交通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二)成立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抽调乡(镇)政府领导、安监员和优秀村官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管理体系。

(三)客运车“一车一档”实现电子化监管。研发和使用客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基础信息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严格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管制度,建立与运管、安监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推动道路隐患联动排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办”的工作程序,督促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确保85%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健全车驾安全责任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和车辆数量分析制度、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反馈制度、办理异常业务情况预警制度、套牌车和肇事逃逸协查制度。不断深化全县客运车站、驾校户籍化管理信息拓展、信息研判和应用工作,分级建立车驾安全责任社会评价信息研判系统,不断强化推广应用工作。

(八)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3+4”大调解工作。各交警中队建立“3+4”大调解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和办公场所,从而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保险、财政、民政、卫生四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

(九)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机制。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在九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并协调相关派出所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向县乡道路延伸。年内出台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意见,提高快处快赔效率。

(十)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结合“爱民大走访”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完善排查机制,掌握相关动态,并及早采取相应预防和化解措施,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科技信息化投入,在勤务管理上求创新。

(十一)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年内在剑南线桥边河的危险路段建设一处超速抓拍监控系统,利用大队互联网、中国移动mas平台(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监控信息,提高对危险路段的监管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二)加强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将县局天网工程监控系统接入大队指挥中心,整合现有的卡口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加强与交通部门收费站信息、道路动态信息、流量监测、重点管理、通行状态、基础路况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建设、完善全县国省道道路监控系统,实现全县道路的信息化管理。

(十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与气象、路政、交通运输、客运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处置突发事件、救援抢险、排堵保畅的能力。

营造“大宣传”氛围,在深化安全教育上求创新。

(十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移动部门的衔接,扩充移动mas群发系统发布量。同时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40%的人数,使移动mas群发系统交通安全信息涵盖到全县不同行业部门。同时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大队互联网等信息媒体,适时发布各种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和路况信息,提高信息化建设在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十五)推动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托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同时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多种平台,从行政角度,策划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和公益宣传,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推广体验式、互动式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在提升车管服务能力上求创新。

(十六)推动互联网车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年内,依托大队互联网信息网站,实现办理五大业务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大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大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

(十七)进一步推进车管业务下放和车辆管理服务站建设。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依托农村派出所或基层交警中队,在全县人口集中的片区设立设立车辆管理服务站。把摩托车上牌、驾驶证考试办证延伸到交警中队,加快交警中队的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联网和调试,争取在11月中旬开办车管业务,尽快服务群众。

(十九)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在10月底前,积极协调城建、物价部门,建立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办公室,落实相关人员,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同时制定城区道路停车“差别收费”的政策,11月份开始对城区道路实行“差别收费”。

(二十)强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以老县城普安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调研,研究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在老县城普安镇、新县城各建设一处红绿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加大监控、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等高科技设备的运用,提高科学管理城市的水平。(郭子鹏)。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负责七年级)。

x(负责八年级)。

x(负责九年级)。

成员。

xx、七年级班主任。

xx、八年级班主任。

xx、九年级班主任。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医院排放的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措施,力争做到污水处理达标:

1、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3、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4、根据我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就地处理,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

6、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7、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8、医院各种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9、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10、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处理措施,对化粪池、接触池在结构或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造,必要时增设部分建设,尽可能地提高处理效果,以达到医院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

11、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12、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标准,与各部门做好配合,积极做好整改,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标。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二

2015年2月15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的文件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瓦斯治理能力,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经矿部研究决定,针对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全面提升矿井所有入井人员的瓦斯防范意识、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矿井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矿井瓦斯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坚决遏制瓦斯事故发生。

二、攻坚内容。

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准确定位我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解决瓦斯治理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省、州、县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对照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进行落实。

(一)对照“十个必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业队伍,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投入,确保通风可靠,按照要求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同时做到瓦斯地质工作必须准确可靠,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有效,放炮管理必须到位。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对查出的“三违”现象坚决制止,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二)对照“十个严禁。核查是否存在超设计能力下达生产任务,是否存在瓦斯治理机构人员不齐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挪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是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是否存在监测监控系统弄虚作假,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实施放炮作业和撤人设岗,如存在,必须立即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整改。

(三)对照“十个防止。要求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齐心协力进行监督,防止“三超”生产和多头多面,防止图实不符和超层越界,防止误揭煤层,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检查弄虚作假,防止出现引爆火源,防止设施不可靠导致灾区扩大,防止停风不停电和送电不检查瓦斯。

(四)对照“十项攻坚”要求,我矿在瓦斯攻坚年内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构建全面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1)要求矿井各级领导、广大职工以坚决的态度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矿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瓦斯管理安全责任体系正确摆正位置,确实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必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瓦斯治理工作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网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把瓦斯治理责任分解落实到煤矿的各个阶层,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建立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和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实现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瓦斯治理工作层层负责,从而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不健全的问题。

(3)在瓦斯治理期间,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通风例会,通风列会必须对瓦斯治理攻坚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排、部署,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县、集团公司的相关会议,并将县、集团公司的会议精神传达到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并认真组织落实。

2、强化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煤矿根据文件精神,在2015年内,由矿长负责落实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专职的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同时设立通风、地测、安全和监测监控等专业机构和配齐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开展安全攻坚年活动,在安全攻坚年内全面解决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监督不足的问题。

3、严格落实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1)加大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严格按相关要求提取使用安全专项费用,专财核算,优先安排使用瓦斯治理资金,确保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

(2)矿加大瓦斯治理力度,转变各级领导思想观念,彻底铲除部分领导脑海中“瓦斯治理不创造效益”的思想,对瓦斯治理推诿、不落实的行为,无论资金压力再大,优先对瓦斯治理工程的投入,保证其材料供应。

4、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

对照“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核查全矿井通风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设施进行改造,以保证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确实做到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的安设和构筑质量达标、通风能力和风量满足要求、供风场所持续均衡供风。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风等违章行为。在攻坚年开展期间彻底解决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通风设施质量不达标、供风不稳定、通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我矿在编制采掘作业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了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程计划,严格按照工作面布置情况进行风量分配和瓦斯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的最佳效果。

6、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我矿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符合规定、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检、不误报。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系统和值班操作人员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及时上报给集团公司和县级监控中心。当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时,能够实现矿井、集团公司、县三级同时响应,同时做出停电、撤人等应急处理决定。通过攻坚,解决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监控数据作假、误传误报、断电不可靠、反应不灵敏、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7、全面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我矿建立了覆盖煤矿生产现场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使现场作业程序化、规范化、流程化,用制度防范违章,切实规范瓦斯管理,从根本上预防违章作业和弄虚造假;加强井下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的管理使用;瓦斯超限无条件停电、撤人,再汇报处理;按要求维护检修井下电气设备,严格防范电气设备失爆和其他火源;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全部配齐专职瓦检员,逐步推行矿井下井人员全部佩戴便携式瓦斯自动检测报警仪,实现全员检查瓦斯;强化井下通风设施构筑、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等过程管控,用过程控制结果、用结果检验过程;我矿各级领导狠抓现场管理,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能在现场落实。通过攻坚,彻底解决瓦斯超限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9、全面落实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我矿建立瓦斯治理全覆盖培训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形成覆盖一线作业人员、班组、队、矿级管理人员的全员安全培训网络,强化全员瓦斯治理责任落实,树立“全员懂瓦斯、全员管瓦斯、全员防瓦斯”的理念。我矿对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监控员、调度员采取强化培训,提高瓦斯治理履职能力。通过攻坚,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岗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0、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组织我矿相关技术人员,按照实际采掘情况对矿井图纸进行审查填绘,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交换。

2、建立采掘工作面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严防多头、多面进行作业。

通过攻坚,坚决杜绝超层越界、多头多面、隐瞒采掘工作面逃避监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攻坚措施。

(一)积极参加县组织的瓦斯治理现场会,结合现场治理会的所提、所展找差距,找问题,取长补短,提高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和水平,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更上一台阶。

(二)技术支撑措施。

煤矿将积极依托县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平台,努力创建以本矿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攻坚体系,邀请县及集团公司专家组来矿指导瓦斯治理工作,同时我矿将建立专门的瓦斯治理职能机构,并与公司协调,针对我矿的实际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瓦斯治理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结合现有的瓦斯治理技术和经验走出一条符合煤矿瓦斯治理的新模式。

(三)我矿将借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强化“五个围绕”查摆问题,把瓦斯治理作为我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抓典型促整改回头看”贯穿至全年安全生产的始终,着力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突出问题,通过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转变全矿上下的思想观念,将瓦斯治理工作放在战略高度进行管理,作为矿井发展的第一要务来落实,第一工序来部署。明确细化瓦斯治理的目标要求,根绝实际情况明确瓦斯治理方法和措施,将瓦斯治理工作贯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环节,并作为中心工作来开展。同时,煤矿结合兼并重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采掘机械化、打非治违等工作要求,重点部署、重点安排,始终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瓦斯治理与生产的关系,全面夯实本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用瓦斯治理水平的提升来检验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我煤矿将积极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项攻坚”要求,对矿井各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井下各大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自行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对矿自身能处理的积极整改,对煤矿自身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一起努力解决。同时每月组织以瓦斯治理为关键点的安全排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考核,从而夯实矿井安全基础。

(五)开展强化安全培训。

1、矿将积极安排人员按照按照县攻坚方案要求进行人员送培。

2、矿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个别辅助,班前会、调度会学习等方式,全覆盖组织人员学习,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技术业务水平。

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对存在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的,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监控系统探头不到位、数据不上传、作假造假等行为组织生产的,进行严肃考核,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攻坚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3月10日前)。按照县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本矿实际,制定瓦斯治理攻坚的实施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上报乡安监站、县安监局瓦治办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1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1、成立以矿长牵头,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的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2、在3月20日前,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项攻坚”要求,对矿井各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井下各大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摸清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五落实”的要求编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经矿组织验收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申请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乡安监站、县安监局瓦治办备案。对自查不认真、避重就轻、走过场、搞应付的单位或个人重处重罚,并在全矿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第三阶段:制定方案,落实整改(2015年4月1日至6月20日)。

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根据自查排查情况、各级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帮扶指导的意见,找准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后,由我矿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攻坚目标和隐患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编制《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方案》;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查后上报乡安监站、县安监局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按照方案分专业、制定专人落实,明确分工、严肃责任,一追到底,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队组、个人进行严肃考核,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人员立即开除。

(四)第四阶段:认真复查,总结评估(201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1、再次对本矿各大系统进行审查,找差距,找问题,弄清楚问题反复存在原因,对隐患进行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考核,依此夯实矿井安全基础。

2、建立瓦斯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将瓦斯治理攻坚作为一个开始,长期保持并继续进行下去,始终将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矿井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来对待。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我煤矿瓦斯攻坚工作,全面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特成立煤矿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科长安检科长。

地测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三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卫生健康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一)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产生收集环节

1.排查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各个环节。

2.整治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未分类摸底建档、未分类包装收纳、未分类统计产生数量、未办理转接登记手续,医废暂存场所设置不规范、未定期采取消杀灭措施,未落实职业安全防护,自行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违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废水未规范消毒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管理不规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分类收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工作步骤

(3)长期跟踪整治阶段(20xx年7月起)。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医废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二)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分阶段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信息化管理。

20xx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阶段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20xx年底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

(一)加强组织部署。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梳理各区域、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组织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环节,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工作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数据对接等工作。将排查整治对象清单报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医疗机构以外非法丢弃、倾倒、堆放、倒卖医废或将医废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医废经营处置活动。

(二)扎实排查整改。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依照附件3要求,逐个单位、逐个环节组织排查,并逐项填报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实行“一企一表”,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于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单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导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20xx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半年工作情况分别报卫生健康局和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部门联动。定期联络、通报医疗废物监管执法情况,定期会商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对涉及多环节违法违规的案件进行联合行动。对拒不整改问题,以及非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四

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中国铝业公司(简称中铝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的原则,以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健全公司内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范围:公司所属机关部室、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项治理内容: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作为治理内容。重点自查和抽查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截留、转移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6月初)。

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2009年6月初至2009年6月底)。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各级和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统计表、报告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3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2009年11月初至11月底)。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和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市里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烟台银监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机制,并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报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相关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社会治理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本兼标的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治理进程。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基本覆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建成,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乡社会安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排查制度。进一步健乡、村、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严格执行社每天、村每周、乡每旬的排查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段集中排查,灵通情报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限。

决涉及面较大的问题,乡联席会议集中研判化解群体性和影响面大的信访稳定问题。

着力强化综合调处。推广“6+n”联动联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综合施治,认真化解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大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百支信访化解队”作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决策不予审批,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和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依法终结。

(二)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群防群治。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村(社)、社区专兼职治保主任和人员。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居民、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按不少于辖区人口总人数1%的比例组件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队伍。

强化技术防控。全面完成乡智慧安全工程建设,整合信息平台,建成乡一平台二分中心的智慧城市监管系统;扩大乡监控和联网报警系统覆盖面,完善技防设施建设。

强化网络防控。加强网络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监力量建设,建立信息引导员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网络、经营网络行为,坚决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巡逻防控。全面加强重要路段、路口、重点村社巡逻防范。加强对治安联防的指导,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全面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社区戒毒工作,主动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和帮扶。对邪教人员实行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帮扶转化,实现“三零”目标(零上访、零进京、零事件)。

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全乡房屋门牌号。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按不少于1000:1比例聘请流动人口协管员。

强化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枪缉爆、“扫黄打非”和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两盗一拐卖”、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干部人员法治教育,分批轮训执法司法力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行安稳办主任兼任法制辅导员相结合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依法执政行政。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乡级职能办、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司法公正,建立执法档案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开展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法治示范建设。启动法制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乡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乡专项方案。深化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开展法律进村活动,联系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综治维稳信访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乡、村(社)综治机构,群众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信访信息网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综治和群众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

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一期、二期建设任务,完成社区网格化服务信息库、三级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套机制。

开展平安创建。以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社区(网格)为重点,深化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活动,完成10个平安村、33个平安社,1个平安和谐网格(社区)的创建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暗访暗查,狠抓“打非治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岗双责”的要求,乡主要领导与各职能办公室、村(社)、社区负责人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社会治理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治理年”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综治相关规定,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增干部职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依法从政意识、维稳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水平。

(三)严格监督,奖惩并重。

坚决落实社会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每月、每旬、每周、每天)对乡职能办公室管辖责任及村、社治理工作情况督查和检查、点评,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社给于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村、社给予通报批评。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攻坚整治行动,积极动员和组织镇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整治全镇安全行动。

工作内容:突出安全宣传重点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安全宣传方式,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作用,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安排:定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20**年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访活动;主要领导牵头强化安全应急预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委会;20**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二)依法打击邪教组织。

及邪教组织的危害性,发放防邪教宣传卡、宣传资料,增强人民群众主动识邪、防邪意识;开展调查研究,为防邪领导小组的方、处邪工作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情况信息;增强侦控力度,强化对现行案件的侦破,最大限度减小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工作安排:8月10日前研究制定《镇反邪教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每月填报《县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情况摸排表》;在年内开展一次防邪反邪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一批重点开展邪教活动的群体及参与邪教活动的个人。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内容:强化维稳责任,落实目标管理,健全和完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维稳工作纳入20**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范围。实行阶段工作督查通报,年底逗硬考核,表彰先进;维稳工作平台管理常规化,及时、按时、规范录入,并进一步落实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工作制度,坚持从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强化涉稳源头管理,灵通涉稳信息收集,构建情报信息网络,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综治维稳的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坚决遏制毒品危害,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县禁毒委工作安排,制定禁毒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县禁毒委及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各村委会禁毒联系员和派出所禁毒小组,加强整治防范;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和洗浴中心等行业场所的监管力度,工作安排:按季度定期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逢大型节日及敏感时间段要组织专门性的清查及隐患排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年内组织两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制课堂、以案说法,图片汇展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把禁毒宣传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法治攻坚行动作为建设“法治镇”、“平安镇”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切实有效的把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深入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六

各街镇,滨湖世纪社区,x社区,x经济开发区,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

二、考核依据。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x〔x〕68号)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考核目标。

三、

奖项设置(一)社会事业发展奖设定若干名。

评奖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的位次;二是单位所承担的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位次;三是单位及其下属机构所获的奖项(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主管部门评选的奖项)。

对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第1名的街镇;单独考核组优秀等次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折算分值最高的单位;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得分前2名的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分别授予“x年度社会事业发展优秀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对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第2名的街镇;单独考核组优秀等次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折算分值排名第2的单位;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得分第3、第4名的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分别授予“x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先进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6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评奖依据主要是:所承担的工作在社会治理方面有创新举措,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在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位次领先。对获得市政府工作创新奖社会事业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确定。授予获奖单位“x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四、其它。

(一)以上奖项考核由区社会管理与民生事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具体牵头实施。(二)凡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5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所有奖项评选资格。

(三)区监察局对考核全程参与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追回所有奖项,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精选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7篇)篇十七

2015年02月25日。

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公司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5】24号)、《盘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盘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安办发【2015】28号)精神,切实完成好xx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瓦斯治理能力,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经矿班子研究决定,针对本矿井实际,制定本攻坚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全面提升瓦斯防范意识、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瓦斯治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攻坚内容。

(一)对照“十个必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业队伍,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投入,确保通风可靠,按照要求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同时做到瓦斯地质工作必须准确可靠,瓦斯抽采必须达标,防突措施必须到位,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有效,放炮管理必须到位。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作业,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传达到相关责任人,杜绝违章继续发生。

(二)对照“十个严禁”,核查是否存在超设计能力下达生产任务,是否存在瓦斯治理机构人员不齐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挪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是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是否存在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掘突出头采突出面,是否存在监测监控系统弄虚作假,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实施放炮作业和撤人设岗,如存在,必须立即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整改。

(三)对照“十个防止”,要求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齐心协力进行监督,防止“三超”生产和多头多面,防止图实不符和超层越界,防止误揭煤层,防止消突检验数据不真实,防止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不到位,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检查弄虚作假,防止出现引爆火源,防止设施不可靠导致灾区扩大,防止停风不停电和送电不检查瓦斯。

(四)对照“十项攻坚”要求,xx煤矿在瓦斯攻坚年内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构建全面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1)要求矿井各级领导、广大职工以最坚决的态度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矿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瓦斯管理安全责任体系正确摆位,确实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必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瓦斯治理工作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网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把瓦斯治理责任分解落实到xx煤矿的各个阶层,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建立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和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实现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瓦斯治理工作层层负责,从而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不健全的问题。

(3)在瓦斯治理期间,xx煤矿必须每月召开安全通风例会,通风列会必须正对瓦斯治理攻坚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排、部署,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县及集团公司的相关会议,并将县及集团公司的会议精神带到矿上,并组织落实。

2.强化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xx煤矿作为60万吨的建设矿井,准备2015年进入联合试运转并进行正常生产,现已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有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同时配备有专职的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同时设立有通风、防突、抽采、地测、安检和监测监控等专业机构,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在瓦斯攻坚年内必须解决:

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按照要求60万吨的矿井必须配备14人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人员配备不足。准备通过全公司调配、外招等形式在瓦斯攻坚年被解决。

2、培训不到位。未按照要求进行培训,现正在编制培训计划,按照县培训计划进行送培。

3、安全管理人员聘用及解聘未到县安监部门备案,将在近期进行。

通过安全攻坚年活动,在安全攻坚年内全面解决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监督不足的问题。

3.严格落实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1、加大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严格按相关要求提取使用安全专项费用,专财核算,优先安排使用瓦斯治理资金,确保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

2、矿加大瓦斯治理力度,转变各级领导思想观念,彻底铲除部分领导脑海中“瓦斯治理不创造效益”的思想,对瓦斯治理推诿、不落实的行为,无论资金压力再大,优先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巷的施工、抽放钻孔等抽放工程的投入,保证其材料供应。

4.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

对照“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核查全矿井通风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设施进行改造,以保证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确实做到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的安设和构筑质量达标、通风能力和风量满足要求、供风场所持续均衡供风。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风等违章行为。在攻坚年开展期间彻底解决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通风设施质量不达标、供风不稳定、通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5.实现瓦斯抽采与采掘平衡。

我矿在制定《2015年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制定了《2015年瓦斯治理方案》,并公司会审通过。按照“四量”(开拓量、准备量、回采量、抽采达标量)配比要求提前安排、提前部署,2015年预计施工4条以上瓦斯抽采巷,预计施工穿层、顺层钻孔30余万米,预计投入资金2100余万元,其中顶、底板抽放巷施工资金1700余万元,预计至2015年年底矿井剩余达标煤量20余万吨。

已同步编制了瓦斯抽采计划和采掘接续计划,超前实施了瓦斯治理工程,实现抽、掘、采平衡,根据抽采达标煤量另积极采用先进打钻设备提高钻进速度,增加钻孔深度,确保钻孔施工到位,研究改进封孔技术、提高封孔质量,加强抽采系统巡检维修管理,提高抽采效率。实现瓦斯抽采达标、消突可靠和瓦斯零超限。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实现强制性抽采,没有完成抽采计划的,没有消突的停产进行抽采。

6.全面落实综合防突措施。xx煤矿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突出煤层采取了区域防突措施,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开采了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采取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或在已消除突出危险区域施工顺层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xx煤矿成立了专门的区域消突和抽采达标评判机构,严格各类钻孔验收、指标考察,强化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建立钻孔的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负责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瓦斯抽采效率。始终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通过攻坚,解决不开采保护层、各类钻孔施工不到位、瓦斯抽采钻孔数据作假、消突评价失真、消突不达标问题。

7.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我矿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符合规定、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检、不误报。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系统和值班操作人员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及时上报给公司和县级监控中心。当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时,能够实现矿井、集团公司、县三级同时响应,同时做出停电、撤人等应急处理决定。通过攻坚,解决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监控数据作假、误传误报、断电不可靠、反应不灵敏、处置不及时等问题。8.全面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我矿建立了覆盖煤矿生产现场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使现场作业程序化、规范化、流程化,用制度防范违章,切实规范瓦斯抽采、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瓦斯管理等行为,从根本上预防违章作业和弄虚造假;加强井下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的管理使用;瓦斯超限无条件停电撤人,再汇报处理;按要求维护检修井下电气设备,严格防范电气设备失爆和其他火源;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全部配齐专职瓦检员,逐步推行矿井下井人员全部佩戴便携式瓦检器,实现全员检查瓦斯;强化井下通风设施构筑、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等过程管控,用过程控制结果、用结果检验过程;我矿各级领导狠抓现场管理,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能在现场落实。通过攻坚,彻底解决瓦斯超限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9.全面落实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我矿建立瓦斯治理全覆盖培训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形成覆盖一线作业人员、班组、队、矿级管理人员的全员安全培训网络,强化全员瓦斯治理责任落实,树立“全员懂瓦斯、全员管瓦斯、全员防瓦斯”的理念。我矿对瓦检员、安全员、防突员、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化培训,提高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的履职能力。通过攻坚,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岗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0.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组织我矿相关技术人员,按照实际采掘情况对矿井图纸进行审查填绘,定期在每月初上报县安监局、县煤炭产业发展办、县国土局及西冲安监站、国土所进行狡猾。

2、建立xx煤矿采掘工作面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三、攻坚措施。

(一)积极参与县组织的瓦斯治理现场会,结合现场治理会的所提、所展找差距,找问题,取长补短,提高xx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和水平,使xx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更上一台阶。

(二)技术支撑措施。

xx煤矿将积极依托县政府和集团的平台,努力创建以xx煤矿本矿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攻坚体系,邀请县及公司专家组来xx煤矿指导瓦斯治理工作,同时xx煤矿将建立专门的瓦斯治理职能机构,并与公司协调,针对xx煤矿实际情况建立xx煤矿瓦斯实验室,同时也将结合xx煤矿自身实际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瓦斯治理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结合现有的瓦斯治理技术和经验走出一条符合xx煤矿瓦斯治理的新模式。

(三)我矿将借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强化“五个围绕”查摆问题,把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作为我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抓典型促整改回头看”贯穿至全年安全生产的始终,着力解决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中的典型突出问题,通过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转变全矿上下的思想观念,将瓦斯治理工作放在战略高度进行管理,作为矿井发展的第一要务来落实,第一工序来部署。明确细化瓦斯治理的目标要求,根绝实际情况明确瓦斯治理方法和措施,将瓦斯治理工作贯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环节,并作为中心工作来开展。同时xx煤矿结合兼并重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采掘机械化、打非治违、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等工作要求,重点部署、重点安排,始终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瓦斯治理与生产的关系,全面夯实本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用瓦斯治理水平的提升来检验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xx煤矿将积极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项攻坚”要求,对矿井个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井下大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自行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对矿自身能处理的积极整改,对煤矿自身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公司,和公司一起努力解决。同时每月组织以瓦斯治理为关键点的一次安全排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考核,从而夯实矿井安全基础。

(五)开展强化安全培训。

1、矿将积极安排人员按照按照县攻坚方案要求进行人员送培。

2、矿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个别辅助,班前会、调度会学习等方式,全覆盖组织人员学习,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技术业务水平。

(四)严肃瓦斯治理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对存在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的,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瓦斯抽采不达标的,防突措施不到位的,监控系统探头不到位、数据不上传、作假造假等行为组织生产的,进行严肃考核,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攻坚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月28日前)。

按照县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本矿实际,制定瓦斯治理攻坚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上报安监局和集团公司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成立以矿长牵头,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的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2、在3月内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项攻坚”要求,对矿井个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井下大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摸清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不认真、避重就轻、走过场、搞应付的单位或个人重处重罚,并全矿或全公司通报批评。

(三)第三阶段:制定方案,落实整改(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根据自查排查情况、各级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帮扶指导的意见,找准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后,由xx煤矿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攻坚目标和隐患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编制《xx瓦斯治理攻坚工作方案》;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查后上盘县安监局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按照方案分专业、制定专人落实,明确分工、严肃责任,一追到底,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队组、个人进行严肃考核,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人员立即开除。

(四)第四阶段:认真复查,总结评估(20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1、再次对本矿各大系统进行审查,找差距,找问题,弄清楚问题反复存在原因,对隐患进行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考核,依此夯实矿井安全基础。

2、建立瓦斯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将瓦斯治理攻坚作为一个开始,长期保持并继续进行下去,始终将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矿井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来对待。

五、组织领导。

为确实开展xx煤矿瓦斯攻坚工作,全面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特成立xx煤矿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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