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投资分析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笔舞最新投资分析报告(通用5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投资分析报告篇一

甲方:

乙方:

经年月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在投资工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万元以上。

第二条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

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

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

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

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__〕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传真:

项目引进单位: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投资分析报告篇二

引言:在国家的指导和支持下,加上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影响,中国的企业加快了信息化的进程,为了让it的投资价值显现出来,需要一种合理的评估和效益分析方法。

信息化项目投资效益分析的一个方法与案例(上)

李劲华

在国家的指导和支持下,加上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影响,中国的企业加快了信息化的进程,为了让it的投资价值显现出来,需要一种合理的评估和效益分析方法。信息化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出现的许多理论、原则和方法,例如:总体拥有成本tco、经济增加值eva、总体经济影响tei、平衡记分卡bsc,等等,但是,这些方法由于下列主要原因,使得企业常常感到无从下手,不能计算出信息化项目的投资效益:

缺乏应针对性:这些方法的通用性强,但针对性弱,它们既可以应用到crm、erp,也可以应用在plm或者eip,在实际应用中缺乏说服力。

需要多少的时候,除了考虑企业的发展,最关心的就是信息系统的应用效果,什么企业可以收回投入资金并获得赢利。

下面,结合笔者所在公司获得国家信息化资金支持后,介绍我们在信息化项目投资分析方面的具体实践,期望给国内同行更多的帮助。为了方便起见,以后称笔者所在公司为x公司。

. 信息化效益分析的考虑因素

我们认为信息化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模型的构成主要有三个方面:指标、参数和数据。简单而言,指标是济效益分析模型的变量组,是分析信息化经济效益的一组计算公式,可以包括例如总体经济影响tei、财务净现值npv、总体拥有成本tco等,合适的模型指标可以充分表明信息系统应用的整体经济效益。这些模型元素通常是一些计算公式,其中的变量是企业的关键基础数据,表示企业的实际的经营和管理水平,这些数据通常可以从企业的财务、统计报表中得到;常量参数表明企业通过应用信息系统在生产、市场、服务、产品与研发等方面的绩效改进程度,是应用信息系统的可以达到的牵引目标。

在x公司分析信息系统应用的经济效益、确定指标和参数这两个要素时,我们的主要考虑的因素是:

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问题、发展战略以及公司对信息系统的关键需求 信息系统对企业的发展战略、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与挑战以及对信息系统的关键需求,是企业的战略决策之一,是企业投资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认识。对于项目投资效益分析,主要体现在公司kpi考核指标的选取上,在此不再论述。 国内外主要研究机构公布的企业应用系统的统计效果 在投资项目的回报分析上,我们需要知道国内外在具体企业应用系统上的最佳结果或平均效益,需要了解国内外标杆企业应用信息系统的情况,这样,才能采用标杆管理的办法,选取适度的标杆值。

能力,它综合了企业对信息化的态度、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应用水平、企业基础等方面,是适当选取各项预算指标值的重要依据。

公司最近2年的部分kpi考核指标 由于笔者的公司采用了以平衡记分卡为工具的绩效考核体系,在各个部门执行了量化管理,其中的kpi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指标既是工作考核与评估的依据,又是部门需要改进的目标。我们希望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实现公司战略的同时,在战术层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各自的目标,从而达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目标。

. 最近5年公司实施计算机应用系统后的效果统计

目的是依据公司的基础,适当地选取效益分析模型中的参数。如果企业没有应用过信息系统,参数的确定就只能依赖其它参考。x公司是国家重点企业,行业带头人。象其它大型国有企业一样,x公司从单机单功能、自主开发信息系统,到引入国外erp系统,从自发的点滴应用、混乱的多领域需求到将信息技术与企业战略结合,制订信息战略规划,x公司应用信息技术已有15年多的历史。最近五年x公司引入国外的mrp ii系统,应用的效果实际上直接地反映了公司信息化应用的基础和能力,它综合了企业对信息化的态度、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应用水平、企业基础等方面,是适当选取各项预算指标值的重要依据。

表1:x公司用mrp ii后效果的部分统计结果

. 国内公开的优秀企业信息化的效果

标杆公司是我们选择经济效益分析模型和参数的重要依据。尽管国内发表了许多报告和文章介绍企业信息化的应用情况,但是,缺乏x公司的同行、竞争对手或标杆企业信息化的资料;另外,由于信息化效果计算的多样化、复杂化,资料的来源是我们选择的又一个重要条件。我们选择了三个国内企业:联想集团、海尔集团和海化集团。联想集团和海尔集团属于国内最优秀的企业,他们的信息化建设得到国家的重视(同样获得信息化项目国债贴息贷款)和赞扬,20xx年11月,原_副总理_在联想集团参加了“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工作现场会”,联想和海尔集团是其中三家介绍信息化工作经验的企业。计世资讯(ccw research)开展的“企业信息化核心框架研究”课题,首先在山东海化集团公司得到了验证,在简明的山东海化集团信息化研究报告中,首次披露了部分企业信息化投资效益的分析要素下的一些指标。这是目前国内在信息化经济学研究与指导操作方面最有权威的工作,可供借鉴。

投资分析报告篇三

**科技有限公司是_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四千多万元人民币,是专门从事酒店行业数字化信息技术服务、系统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依托清华大学的人才、科技优势,通过与国内外著名高科技企业的紧密合作,将最新、最先进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适应酒店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技术产品,形成了以 “酒店互动信息服务管理系统”为核心技术的,围绕酒店信息化应用的一系列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对于一家现代化的酒店,电视机已经成为客人于酒店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最佳媒介之一,客人不仅可以收看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与需要对已经存储在服务器中的节目或视频信息服务内容进行点播。这种专门点播的形式被称作vod视频点播,目前大量应用于星级酒店,而达成这种点播形势所需要的技术架构被称作iis。**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种技术的开发商,并将此技术转化为产品进行生产及销售。

为了更快更好的提升自身市场占有率,同方易豪公司已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为理念,不仅向酒店提供技术产品,同时更进一步提供后台服务器中用来点播的节目。但是同方易豪公司毕竟是it产业中的一家技术公司,对电视节目的选题、版权、制作与播出都存在不足,为了迅速弥补这些缺憾,他们选择了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进行紧密型合作。

1、政策把握:

对方公司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在节目购买上时常会遇到版权问题,记载不知情的清况下购买了正规音像销售场所售出的盗版节目,这种行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尤其在信誉上会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与我方合作后首先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再现。

另外,所属出节目的收视群体多位涉外酒店的国际流动人口,因此,什么样的节目可以播放,什么样的不可以播放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只有政府与行业管理组织才是最权威的),同方易豪不是专业的文化公司,对这方面的政策是不可能做到准确把握的,而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有可能整个项目叫停),与我方合作后从根本上避免了这一问题的出现。

2、组织节目源:

对方公司将要实施的酒店vod电视点播项目所需的节目数量是庞大的,其程度甚至还要超过电视台。他的系统操作平台是可以无限制扩展的,包括各种类型的节目,而每种类型中又需要有若干个独立的节目来构成,例如饮食类,需要介绍饮食文化(若干个文化短片)和餐厅(若干个餐厅的视频资料);财经类,要介绍国家、地区、当地的政策(这需要与当地政府联系搜集各种过去电视台报道过的视频资料),介绍当地企业的发展历程(若干个企业的宣传片)。这些都不是单纯依靠资金就可以顺利实施完成的,与我方合作后,在这方面首先可以大大缩短运营时间。

3、市场垄断:

资源垄断:对方所需要的大量节目在全国各电视台都有,但要将这些节目组织起来进行统一播出,以公司形象出面进行协调购买需要大量的时间可行性是很小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组织,与全国的电视台都有着密切的联络,与我方的合作一旦达成将使这种不可能变为可能,这无疑就形成了一种垄断性。

渠道垄断:我方每年都要组织若干次广播电视系统内的各类节目评选,参评节目都是国内最优秀的电视作品,对方于我们达成合作就可以以相对少量的资金来获取全国最好的节目播出权,这种节目的获取渠道只有建立在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信息垄断:我单位负责广播电视行业内标准制定的工作,vod视频点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行业标准,与我们合作后对方将支持并参与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从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出发,公司一旦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将会对其未来的经营带来莫大的经济效益。

4、成为全国最大的vod节目供应商:

如果一个公司在某个领域达成了资源、渠道与信息的相对垄断,那么只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他就可以占领这个领域的大半市场。对方公司推出的这种点播形式已经得到了其试点酒店(北京、上海的部分酒店)的认可,下一步同方易豪将会把这种形式推向全国,但支持这种点播形式的是大量的节目,而在行业认可并提出需求的时候,同方易豪已经与我们建立了合作关系,市场垄断的架构已经搭建完成,无疑他将成为全国最大的vod节目供应商。

1、 对方优势:

资金优势:同方易豪为_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四千多万。同方易豪在过去几年中对此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实践应用说明这项技术已经适应市场并走向成熟,而同方易豪今后的战略发展方向将逐步转向节目供应,这也是符合_向文化传媒领域发展的总体战略方针的。因此,_的支持及同方易豪未来的自身融资都说明堆放在资金上是具备一定优势的。

主体发展战略明确:进军文化市场是_公司未来主要的发展方向之一,同方易豪作为子公司,在自身的经营发展上也积极地体现了这一点(他们引入了上文广与百事通两家作为股东)。大型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是不会轻易修改的,加之我方在文化市场上的绝对优势,所以一旦进入合作状态,将是长期稳步坚实的。

股东结构:同方易豪的主要股东是_、百世通、上文广,从股东结构上看基本属于基于it技术之上的文化发展公司,且股东实力都非常强,同时没有外来资金注入,政治风险大大降低,对于我们之间的合作是有利的。

2、 我方优势:

行政资源优势: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是中国_、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接管理的,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组织,具有浓厚的政府背景,对政策有先知先觉的优势和深刻的了解,同时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可以使合作企业最先进行适合自身发展的市场开拓,这对今后的经营是非常有利的。

行业资源优势:中国的广播电视机构有数千个,我方的分会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这是基于政府资源下建立起来的渠道,是任何一家公司所不能比拟的。同时我方在基于双赢的基础上与地方广电机构开展合作是会得到政府与基层单位大力支持和欢迎的。

管理体制优势:上级领导指示2008年是开拓创新的一年,要扩大协会在行业内外的影响力,要以创收为准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公司化运作,这都给我方的经营带来了活力,灵活主动性也大大加强。在政府背景下利用行业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市场化运作浙江是任何一家企业梦寐以求的。

1、对方意向

节目版权购买:我方组织节目,对方以认同的价格进行购买。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便于操作,但前提是我们首先要提供对方需求的节目,同时还要做前期的资金投入,这将给我们带来一定的风险。在具体实施时,对方还很有可能提出索要独家购买的权利,在过去的谈判中对方也不是很推崇这样的操作方式。

股份置换:对方给我们一定数量的同方易豪公司股份,作为回报由我方组织适合播出的节目,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运营成本统一核算,无须由我方做出任何支出,不存在资金风险,但收益相对较慢,同方易豪一旦上市,我方将获得丰厚的收益,不过所置换给我方的股份数量不会很多。

合作建立公司:由我方出资源对方出资金双方共同建立一家公司,来运作此项目,所有市场运营授权都归这家公司所有,在由此公司对外发放二级授权或直接进行经营。

2、我方意向

节目版权销售:与对方意向中节目版权购买相对应。

合作建立公司:与对方意向中合作建立公司相同。

广告代理权置换:由我方负责提供节目,作为回报我方代理所有播出节目的贴片广告,节目制作的成本与收益都由我方负担。

1、项目前景

当前的酒店vod视频点播系统内容单一,仅限于电影和音乐等几种,不具备更好的观赏性,知识性,趣味性,内容极不丰富。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是有以下几种原因,首先市场规模不大,目前仅限于星级酒店业,国内三星级以上酒店是有限的,三星级以下酒店短期内还不是主要客户,所以市场规模小是无法逆转的现实问题。但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为这个市场提供相应服务的公司也不多,而且很少有大型公司介入。另外市场环境较为混乱,谁都可以做节目,什么样的节目都有可能播出,政府在这方面没有很细致的法律法规。所以,以行业协会出面制定行业标准,以合作公司出面,借助以上提到的双方优势迅速的抢占市场份额将是获取未来良好收益的前提。

2、合作前景

资源与资金:本项目的合作是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的,资源与资金形成了合理有效的搭配。可以通过节目评选获取节目源,评选过程既是获取过程同时还是盈利过程,操作成本大大降低,这样的过程从价格、数量、内容质量上都得到了提升,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而达成这种循环的前提是与我方的合作。

vod行业标准制定:同方易豪是致力于开发和大规模占有vod市场的

企业,所以很愿意参与制定行业的标准,这对今后的发展极为有利。所以在资金上就有了支持,时间并不是困难,首先第一部的合作并不是制定标准,这给了我们充足的时间进行前期的准备。其次,我们是行业协会,我们该做的事没有人可以替代。行业标准出台后,针对企业的最终认证全有可能是广电总局,但实施认证过程有可能有协会来完成,这方面我们的直接收益就是相关的技术培训。

1、双方相互了解,展示资源,达成合作意向。

2、双方明确自身需求,认可相互弥补的形式。

3、双方高层会晤,明确前期谈判内容

4、会晤后分别再次深度研究合作的可行性。

5、项目负责人探讨协调双方的责权利。

6、由一方起草合作协议。

投资分析报告篇四

**科技有限公司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四千多万元人民币,是专门从事酒店行业数字化信息技术服务、系统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依托清华大学的人才、科技优势,通过与国内外著名高科技企业的紧密合作,将最新、最先进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适应酒店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技术产品,形成了以“酒店互动信息服务管理系统”为核心技术的,围绕酒店信息化应用的一系列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对于一家现代化的酒店,电视机已经成为客人于酒店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最佳媒介之一,客人不仅可以收看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与需要对已经存储在服务器中的节目或视频信息服务内容进行点播。这种专门点播的形式被称作vod视频点播,目前大量应用于星级酒店,而达成这种点播形势所需要的技术架构被称作iis。**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种技术的开发商,并将此技术转化为产品进行生产及销售。

为了更快更好的提升自身市场占有率,同方易豪公司已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为理念,不仅向酒店提供技术产品,同时更进一步提供后台服务器中用来点播的节目。但是同方易豪公司毕竟是it产业中的一家技术公司,对电视节目的选题、市场运营授权都归这家公司所有,在由此公司对外发放二级授权或直接进行经营。

2、我方意向

节目播出节目的贴片广告,节目制作的成本与收益都由我方负担。

1、项目前景

当前的酒店vod视频点播系统内容单一,仅限于电影和音乐等几种,不具备更好的观赏性,知识性,趣味性,内容极不丰富。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是有以下几种原因,首先市场规模不大,目前仅限于星级酒店业,国内三星级以上酒店是有限的,三星级以下酒店短期内还不是主要客户,所以市场规模小是无法逆转的现实问题。但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为这个市场提供相应服务的公司也不多,而且很少有大型公司介入。另外市场环境较为混乱,谁都可以做节目,什么样的节目都有可能播出,政府在这方面没有很细致的法律法规。所以,以行业协会出面制定行业标准,以合作公司出面,借助以上提到的双方优势迅速的抢占市场份额将是获取未来良好收益的前提。

2、合作前景

资源与资金:本项目的合作是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的,资源与资金形成了合理有效的搭配。可以通过节目评选获取节目源,评选过程既是获取过程同时还是盈利过程,操作成本大大降低,这样的过程从价格、数量、内容质量上都得到了提升,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而达成这种循环的前提是与我方的合作。

vod行业标准制定:同方易豪是致力于开发和大规模占有vod市场的

企业,所以很愿意参与制定行业的标准,这对今后的发展极为有利。所以在资金上就有了支持,时间并不是困难,首先第一部的合作并不是制定标准,这给了我们充足的时间进行前期的准备。其次,我们是行业协会,我们该做的事没有人可以替代。行业标准出台后,针对企业的最终认证全有可能是广电总局,但实施认证过程有可能有协会来完成,这方面我们的直接收益就是相关的技术培训。

1、双方相互了解,展示资源,达成合作意向。

2、双方明确自身需求,认可相互弥补的形式。

3、双方高层会晤,明确前期谈判内容

4、会晤后分别再次深度研究合作的可行性。

5、项目负责人探讨协调双方的责权利。

6、由一方起草合作协议。

投资分析报告篇五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投资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第四条、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公司对投资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第五条、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3、公司股东从公司所借资金如期不还,公司将以股东所在公司的股金代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保密

1、一方对因房地产经纪公司入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乙方在入股期间所接触到的所有与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有关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其中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和方法、客户名单、房源信息、经营价格和手段、经营方式等)均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终止与否,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除不得使用、对外披露该商业秘密之外,亦不能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本合同投资各方及公司各执一份。自投资各方及公司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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