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4 作者:琉璃

不同组织和机构都会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以适应其特定的运行和管理需求。这里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xxx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xxxx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领导安排。

二、严格做好员工碗筷卫生的消毒工作,做到一洗二涮三消毒。

三、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四、公司每年为炊事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不准在食堂工作。

五、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计划采购,防止浪费。

六、做好各种电器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炊事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七、按时开餐,午餐时间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1:30分。不得提前,如有发现按违纪处理。食物品种要多样,努力提高烹饪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xx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30。

2、工伤假。

3、病假。

4、产假。

(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安全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及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1、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医院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一周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写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员工的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中层以上干部还须分管领导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

1、依据本人岗职工资(固定部分)、津贴(活动部分)及每月22天来测算本人日工资和日津贴。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以铃声为准,当月迟到、早退两次以下累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10元;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天扣发日工资和日津贴。

4、一个月内准予病假2天(限于当月),从第三天起,按天扣发日津贴。

5、请病假超过一天的,应交医院开据的病假单。弄虚作假、开假病假单、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其所休假一律按旷工论处。

6、旷工超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发当月津贴(节假日除外)。

7、长期病休和办理劳保手续的员工,无岗位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扣发一定比例的月工资(固定部分)。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员工,无岗位津贴。

8、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到办公室,禁止进行文体活动(集体组织除外),违者每人每次扣罚津贴5元。

9、各部门节日加班需于节日放假前两天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员全年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一10次者,扣发50%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个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计算,等比例扣发半、全年一次性奖金。

1、因公负伤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经总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病休期间不扣款。

2、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公开检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各部门待聘人员在待岗期间无岗位津贴,在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期内只发给津贴的50%。

4、业务看片脱场视同旷工;上班时间抹牌赌赙从重论处:中层干部通报批评就地免职,下岗待岗;普通员工下岗待岗。

5、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同等处罚。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二、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xx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武胜县抽调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用人员行为,防止人员抽调、借用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抽调、借用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抽调、借用(含挂职锻炼、上挂锻炼)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抽调、借用人员在抽调、借用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武胜县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抽调、借用人员适用本暂行办法。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得抽调、借用人员。借调、调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借调、调动人员相关事宜按照《武胜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规程》执行。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抽调、借用工作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人员不足,不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因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四)因完成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等,确因人手不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第五条拟抽调、借用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抽调、借用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抽调借用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具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六条工作人员抽调、借用期限。

(一)抽调、借用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二)工作人员抽调、借用期满后应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三)因工作需要需延长抽调、借用时间的,应提前两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抽调、借用手续。

第七条抽调、借用人员审批程序。

(一)抽调、借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县人社局书面提出抽调、借用申请(申请须注明抽调借用单位的现有编制、在编人数、抽调借用理由、抽调借用人数、被抽调借用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抽调借用的岗位、承担的工作及抽调借用期限等),并提交《武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抽调借用审批表》(先由拟抽调、借用人员本人签字同意,经抽调借用单位、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最后报编制所在单位的县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二)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及审批表进行初审。

(三)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初审合格的申请、审批表报请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组织部、县人社局下发抽调、借用文件。

有特殊情况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直接报请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抽调、借用文件。

第八条抽调、借用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抽调、借用人员在抽调借用期内由抽调、借用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抽调、借用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抽调、借用期间,抽调、借用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抽调、借用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抽调、借用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公积金缴交、绩效奖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抽调、借用人员在抽调、借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抽调、借用人员的工伤和住院治疗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抽调、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抽调借用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抽调、借用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计入考核单位的考核基数;借入临时机构或抽调借用时间不达考核年度半年的,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应对其抽调、借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原单位反馈,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等次评定意见。

(五)抽调、借用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抽调、借用人员与在岗职工同等对待,做好抽调、借用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抽调、借用人员。

(六)抽调、借用人员应遵守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抽调、借用部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抽调、借用的公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事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人员管理规定。

(七)抽调、借用部门(单位)领导负责抽调、借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谈话,掌握抽调、借用人员的思想工作状态。抽调借用期满后,由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对其抽调借用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社局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应及时解除抽调、借用关系:

(一)抽调、借用期满,未办理继续抽调、借用手续的。

(二)抽调、借用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抽调、借用的。

(三)因原单位工作需要,抽调、借用人员无法继续从事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工作的。

(四)抽调、借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结束抽调、借用关系,并得到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同意的。

(五)抽调、借用人员违反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安排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六)抽调、借用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抽调借用的。

第十条抽调、借用工作纪律。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暂行办法实施人员抽调、借用,并切实加强抽调、借用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情形的,应立即清退抽调、借用人员:

1、部门(单位)未按程序报批,越权出文实施抽调、借用的;

2、单位与单位之间自行协商抽调、借用的;

3、部门为了完成重点、突击性工作,先用人后补手续的;

4、按照审批程序,组织部、人社局行文进行的抽调、借用人员,期满后并未回到原单位工作,也未履行相关续借手续的。

(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抽调、借用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抽调、借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妨碍抽调、借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抽调、借用期满后,抽调、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抽调、借用部门(单位)和抽调、借用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要求;确因工作需要,需继续抽调、借用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续借手续;如需借调、调动的,按照《武胜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规程》办理。

(四)本暂行办法施行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抽调、借用工作人员。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各单位抽调、借用工作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不按本暂行办法办理手续违规抽调、借用人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符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

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

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

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

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

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

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

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有显著功绩者;

5、维护公司信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

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

库门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

斗殴、吵骂者;

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8、窃取公司知识产权或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者;

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

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

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手册公布须知 

1.手册执行时,应在公司内公布,内容变更时,变更部分会及时公布。 

第四条 工作守则 

1.熟悉并认同公司的理念与企业文化,将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3.严守公司机密,保护公司财产。 

4.自觉维护团体荣誉,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确保公司的完美形象。 

5.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内乐于提供建议,对外不谈论-公司是非。 

7.客户至上,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和最高价值。 

9.对工作要协调合作,对同事要互相帮助,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分享知识与技术。 

10.勤奋工作,达到做事快节奏、高效率。 

11.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从事各自岗位的工作。 

13.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一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吃零食、打盹、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等。 

第七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允许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不能用电话闲聊天。 

第九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或擅自外出购物。 

第十条 对放置在他人桌上的物品和文件,未经主人许可,任何时候都无权翻阅或挪用。 

第十二条 不允许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软件。 

第十三条 未经相关负责人的同意不允许私自动用他人设备。 

第十四条 不得非法侵占、故意损坏或损毁公司财物。 

第十五条 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 财务室属公司重地,除公事外不得随意进出。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网络使用规定 

2.不允许从网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种软件,包括游戏、音乐等; 

3.不允许使用网上各种工具进行聊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电脑使用规定 

1.公司的电脑不得随意拆卸,如需维修需通知相关人员; 

2.任何涉及到公司保密的信息、文件不得随意拷贝; 

3.为工作方便,公司的每台电脑统一设置密码,不得自行设置系统密码; 

5.需要保密的文件建议使用_____档案加密,可自己设置密码。

第二章 公司物品保管及采购、借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办公设备、用品、印刷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条 公司钥匙的保管 

1.公司钥匙由人事行政部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可将钥匙随意转交他人保管; 

第七条 属正常办公消耗时所领用办公用品需经公司秘书登记领用。 

第九条 物品借用 

第十条 报销 

1.报销时间:每月的____日—____日为报销费用的时间。 

2.用于公司各种用途需报销的员工在报销时必须附上相关的正式发票、申购单/工作单(因外出要报销车费的员工还需附上“__________”)等原始凭证,经部门主管签字,送至人事行政部审核,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交由财务部,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交至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其款项。

第三章 人事录用关系 

第一条 任免权责 

第二条 员工招聘 

2.任用资格:本公司各职位之任用资格,除特殊人才外,以该职位要求为准。 

第三条 录用关系 

公司有对下列情况的员工不予录用: 

1.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 

2.曾被其他或本公司开除者; 

3.曾犯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 

4.有不良嗜好者; 

5.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 

6.年未满______周岁者; 

7.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公司内者;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9.不符合劳动法之规定者; 

第四条 报到手续 

1.经正式录用的员工一律要向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纳下列资料: 

1)原公司离职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_____寸免冠照片_____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专长技能证明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因报到需向人事行政部交纳的资料 

2.入职时填写员工登记表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向公司秘书领取办公用品; 

3.正式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五条 逾期报到 

第六条 员工录用 

1.试用期 

2.转正 

第七条 离职 

4.离职手续办理: 

6)离职员工薪金的发放日期与公司所有员工一样于发薪日内发放。 

第八条 不经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立即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员工违反公司《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内容,泄露公司机密的; 

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设备者; 

5.在工作场所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斗殴者; 

6.不服从从公司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8.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9.利用职权营私舞弊,阻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 

10.员工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兼任本职以外其他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为的工作者;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第九条 经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1.公司依法破产、解散或转让时,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4.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章 员工薪资、福利 

第一条 工资与税负的规定 

2.公司员工的薪资根据其岗位的变动及工作能力大小而有所增减; 

4.公司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条 发薪形式及日期 

2.薪金计算期:当月_____日—次月_____日 

第三条 薪资计算方法

1.试用期间离职时:__________________; 

2.正式员工离职时工作不足一个月:__________________; 

3.实习人员工作不满一周,离职时不计薪金。 

4.正式员工工作满整月则按月结的方式; 

第四条 公司实行薪金保密的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及探询他人薪金。 

第五条 员工调薪程序 

调整的薪资以调整日次月开始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 

2.员工需缴纳保险中规定个人按比例应缴纳部分的金额,此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停止为其办理的各种保险及存档; 

第七条 员工福利 

3.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午餐补助_______元/天。 

第八条 企业文化活动 

1.员工活动的计划宗旨: 

1)建立公司的企业文化; 

2)丰富员工业余文娱生活; 

3)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4)培养员工团队精神、沟通意识; 

2.司活动的种类: 

2)生日祝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会收到公司发送的电子贺卡; 

第九条 附则 

公司员工按合同分类及用工不同享受的薪金、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的标准也不同。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工作及午休时间 

1.上班时间:早____—下午____

2.午休时间:____—____(冬季时间如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第二条 考勤规定 

6.午休规定: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1.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午休时间过后才到岗刷卡者,视为迟到。 

2.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打卡者,视为早退; 

3.当日上班未能来报到,也未及时与人事行政部及部门主管请过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事假处理规定 

1.病假 

5)员工因病需请假____天以上者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6)已超过享有的有薪病假天数,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____%; 

7)员工因病超过停工医疗期仍无法工作者,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8)若发现借病假理由离岗外出者,经查属实,按离岗的时间的____倍做旷工处理; 

2.事假 

1)事假以____为计算单位,事假____天扣除当天工资的____% 

4)申请事假超过____天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7)每人每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天,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条 假期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1)元旦:元月____日,____天 

2)春节:农历初____至初____,共计____天 

3)五一劳动节:五月____日至五月____日,共计____天 

4)国庆节:十月____日至十月____日,共计____天

注:各节日等假期均按当年国家规定执行; 

2.公休假:每周六、日 

3.婚假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4.产假: 

5.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到人事行政部申请有薪丧假____天。 

2)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____天。

第六章 考核评估与晋升机会 

第一条 绩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绩效管理的目的 

1.确保公司目标及业务计划能够分解至每一位员工并得到真正实施; 

2.确保员工认识公司对个人的工作期望及自己的行动计划; 

3.通过日常工作的反馈与指导,加强管理者与员工的双向沟通; 

第四条 考核划分 

第五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2.考核人及被考核者按照考核规定真实的填写所有内容; 

3.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做统计、填写意见及汇总; 

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降级,升/降职,调薪及处罚的依据; 

8.各直接主管每个月应与员工进行一次绩效谈话。 

第六条 考核的面谈程序 

1.面谈前 

1)主管人员应从不同渠道,多方面搜集有关员工绩效表现的数据信息; 

2)根据员工在考核期间的业绩等表现完成初步的评估; 

3)安排好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员工进行面谈; 

2.面谈中 

1)说明面谈目的及总结各方面情况,为下一考核年度设立目标并明确个人发展需要; 

2)借助实际事例,表扬员工表现好的及需要改进的方面; 

3)面谈中应给员工提问和解疑的机会 

3.面谈后 

1)将考核表交至人事行政部备案。人事行政部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与员工进行谈话; 

2)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 晋升机会 

2.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是依据考核评估后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提升的制度; 

3.晋升申报规则 

由本部门主管填写《_____________》,经人事行政部审核调整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事行政部通告任命并存档。

第七章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培训目的 

1.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素质,改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绩效; 

2.实现员工和公司、社会的共同进步,以奠定公司长期发展的基础; 

3.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创新、进取,营造学习型组织氛围; 

第二条 培训内容 

公司培训为在职培训,包括 

5.高级管理培训:指为系统化普及管理基本知识,并着重管理技能的强化训练,以满足公司发展对管理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而进行的培训。内容以项目管理、卓越管理及变革管理等为主。

第八章 奖励 

第一条 奖励种类 

1.嘉奖(表扬) 

2.记小功 

3.记大功 

第二条 奖励准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予以通报表扬或记嘉奖: 

1)工作上积极主动,热情待人,有具体事迹者; 

2)调节重大纠纷有功,能成为表率者; 

3)态度认真,获得客户或同事赞许者; 

4)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共利益,有事实证明者; 

2.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将予以记小功: 

1)某方面表现突出,成为公司楷模者; 

2)检举舞弊、违纪或危害公司权益者; 

4)节省资源,爱护公物有显著效果者; 

5)防止盗窃得力者; 

6)其他类似功绩者; 

3.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将予以记大功: 

1)遇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而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及保护同事人身安全的; 

2)对公司有较大贡献,因而提高公司声誉者; 

3)工作上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4)其他类似功绩者; 

4.上述奖励经人事行政部调查属实,报总经理签署后,根据实际情况及贡献大小决定授予何种奖励。

第九章 惩罚 

第一条 行为准则 

第二条 处分种类 

5.以上处分由部门主管或人事行政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公布备案。 

第三条 处罚准则 

1.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警告处分: 

1)当月迟到/早退、忘打卡累计达到____次者; 

2)当月旷工达____天者; 

4)工作当中出现一般失误的; 

6)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以及公司其它规定中规定的其他行为; 

2.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记小过处分: 

1)旷工时间达____天以上____天以内者(不含____天); 

2)当月累计迟到/早退、忘打卡达____次以上者; 

3)发现公司财产受损,隐瞒、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者; 

4)了解其他员工有严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者; 

5)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公司及对外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不能完成其本职工作又不及时与上级沟通,从而造成工作延误,让公司蒙受损失的; 

8)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他行为; 

3.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记大过处分: 

1)未经允许将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设备擅自带离公司的; 

2)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不与同事协作者; 

3)第一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代打卡者; 

4)当年年度累计____次警告处分者; 

5)向他人透露或探询他人薪金,在公司内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6)挑拨公司是非,影响同事团结者; 

7)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他行为; 

4.员工违反以下规定,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当年年度累计____次警告、____次小过、____次大过者; 

3)连续或累计旷工达____天或____天以上者; 

4)累计____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代打卡者; 

5)偷窃公司财物、商业资料或其他同事财物者; 

6)违反《_______》的规定,窃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7)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私吃回扣,索贿、受贿者; 

8)触犯国家法律而被扣留或判刑的; 

9)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公司财务状况者; 

10)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兼任本职以外其他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为的工作; 

12)患有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但故意隐瞒不报者; 

13)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拒绝工作分配或消极怠工者; 

14)私自扣压、开拆、毁坏公司文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5)性质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他行为;

第十章 附则 

本手册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 

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属零时达公司所有。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对于公司而言,若想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应当制订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员工管理制度的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1.1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上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精神,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考勤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具有及时、公正、规范、可追溯的特点。是按劳分配的依据之一。各级领导、考勤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3考勤对象为在册员工、外来务工、培训、实习人员等。

2管理

2.1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由劳资部门归口管理。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实施日常考勤。

2.3考勤员每天应如实处理考勤数据,月底进行小结,送部门领导审核签章。考勤记录于每月5日前报劳资部门。

2.4公司内调动工作的,考勤员应根据调令进行考勤记录。临时借用人员应由借入部门考勤。

2.5请各种假期(含调休)均应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用假。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

2.6上年度考勤数据(含离开公司人员)由部门保存一年以便查阅。

3依据

3.1作息时间

3.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

3.1.2因工作需要,或是因电、因水等原因,可调整规定的工作时间,更改工作日。

3.1.3根据国家和公司规定,员工享受下述法定假日: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c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d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节日,适逢每周公休日时,顺延放假。

3.2出勤:

3.2.1铃响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没有缺勤现象的。

3.2.2中夜班考勤:凡按作息时间上下班的可考中或夜班;早班延点至二十三时的可考中班。

3.2.3因生产和检修需要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部门,应当在三天前将加班项目、人员名单报生产管理部门(检修的,同时报工程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送劳资部门批准。

3.3公假

3.3.1经部门领导批准的文体活动、居住地拆迁等(两小时以上需得到劳资部门批准)。

3.3.2初婚双方达到晚婚年龄(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给予延长婚假10天。

3.3.3晚育者(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产假期间领取独身子女证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

3.3.4婴儿在一周岁以内,女方上班的每班可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具体时间由部门明确。

3.3.5符合晚育年龄的,经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男方可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享受护理假10天(一次性使用)。

3.3.6施行绝育手续的,经职工医院证明,手术期间的假期。

3.4缺勤

3.4.1探亲假

与配偶或父母分居异地的,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确认能否享受探亲假,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4.1.1见习期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下半年见习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

3.4.1.2已婚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30天,双方不得重复享受;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3.4.1.3未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3.4.1.4当年结婚或离婚、配偶死亡至再婚前,符合探亲条件的,应在满一年后享受。

3.4.1.5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

3.4.1.6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人员,探亲期间仍按病假工资支付。病假试复工期间使用探亲假的,试复工期限顺延。

3.4.1.7探亲者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各部门要有计划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的探亲时间。

3.4.2婚假

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经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假期为3天。外地的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

3.4.3产后假

晚育者经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劳资部门批准,从“生产”之日起可休产后假18个月(含产假、晚育假)。有部分怀孕六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休产后假。但前、后合并不得超过18个月。

3.4.4事假

因事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者,应持有效证明于上班后即刻补办。是否属特殊情况、证明是否有效,由员工所在部门与劳资部门共同确认。

审批权限:当月半天内由作业区或班组审核;当月3天内(含3天)由部门审批;当月3天以上由劳资部门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含助理)请假由上一级领导审批。员工一次请假原则上不超过5天。

3.4.5病假

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在病休前交出病休证明。职工医院原则上不予事后补开病休证明。非职工医院的病休建议,必须经职工医院转开后方有效。

连续三个月以上病假的管理:需续假或复工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试复工期内原病复发,试复工前后病假连续计算。

3.4.6工伤假

根据《无锡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规定,经生产安全部门确认,职工医院根据伤势给假,何时上班,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医院提供的体检依据讨论决定。

3.4.7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准予3天丧假。外地的可另给予路程假,交通费自理。

3.4.8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不按作息时间到达生产、工作岗位(铃响不到岗)。

早退:不按作息时间下班,提前离开岗位。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事先未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工作时间无故不工作、不生产;应出勤时未出勤。

3.4.9缺勤计算:缺勤日与缺勤日之间若无出勤,称作连续缺勤。整月未出勤的称作全月缺勤。

4翻班

执行三班制或二班制生产的.,班次统一由部门领导安排,不得自行翻班。中班中途翻早班,中班可提前二小时下班,第二天早班准时上班。

5附则

5.1本规定中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公假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员工。

5.2本规定若与上级规定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  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  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  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

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  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  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员工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  企业和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员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章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府〔20*〕140号)、《*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府〔20*〕43号)执行。

第十五条  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  兼职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  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党通〔2004〕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  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  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员工到企业工作,其贡献由零开始。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大,并在一定时候达到巅峰。

员工工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

本制度仅考虑员工进入本企业后的贡献,其指代工龄工资即本企业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职业生涯。

3.1在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工资。

3.2工龄自入职之日起计算,以年月划分。如20xx年1月入职人员,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龄工资(月份划分以企业财务月度为准)。

3.3工龄工资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龄工资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3.4工龄工资增长表。

4.1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4.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所有。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b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

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

报告。

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三违”行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严格杜绝我矿井下安全生产作业中,各类人员的“三违”行为,同时在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目的,现制定我矿“三违”人员处罚暂行管理办法:

一、对一般性 “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

1 、所有一般性“三违”人员必须过五关

2 、一关“检查保证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向安监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要同安监部门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其书面检查和保证书要在“三违”亮相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 、二关“经济处罚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向矿方交纳不少于“300 元”的安全保障金,和安全绩效分数不少于1 分的扣分。其保障金以记账式的形式,由安监科开具罚款单,其处罚时效期为半年,既如本人在半年内不再有“三违”行为,则此保障金和安全绩效考核扣分自动取消,如本人半年内再有“三违”行为,则两次处罚一并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将在第一次的加倍,两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即时生效。

4 、三关“教育培训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违章学习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采用边上班边培训的学习方式。

5 、四关“义务劳动关” 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报道,由安监科或所属科室安排本人参加矿上义务劳动,同教育培训学习一同执行,采用边上班、边学习培训、边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5天。

6 、五关“现身说法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利用上班时间,到各科室、队组班前会上进行现身说法,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二、对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

1 、所有严重“三违” 人员必须过六关

2 、一关“检查保证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向安监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要同安监部门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其书面检查和保证书要在“三违”亮相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 、二关“经济处罚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向矿方交纳不少于“500 元”的安全保障金,和安全绩效分数不少于2 分的扣分。其保障金以记账式的形式,由安监科开具罚款单,其处罚时效期为半年,既如本人在半年内不再有“三违”行为,则此保障金和安全绩效考核扣分自动取消,如本人半年内再有“三违”行为,则两次处罚一并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将在第一次的加倍,两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即时生效。

4 、三关“教育培训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违章学习班,离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其培训期间只记出勤,不记工资。培训时间不少于7 天。

5 、四关“担保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培训完毕上岗前必须有本班队长或班组长做担保人,无担保人的不得上岗作业,同时担保人要签定担保协议,对于被担保人在处罚期内,再次出现“三违”行为的,担保人同被担保人承担同样的处罚。

6 、五关“家庭教育关” 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在上交书面检查和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时必须有家属到场并有家属签字,并由安监科组织本人和家属观看“事故案例教育”录像,配合安监科做好安全协管工作。(队组职工由本队组直接负责人签字)

7 、六关“井口喊话关” 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利用职工上下班期间,在井口配合检身工检身同时向出入井职工进行现场喊话,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生产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 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3. 原则及定义:

3.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3.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3.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3.5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4. 职责

4.1厂务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4.2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4.3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4.行政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5.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5.1.口头警告

5.2.书面警告

5.3.记过

5.4.记大过

5.5.降职、降薪

5.6.留职查看

5.7.解雇、开除

7.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9.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10.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主管。

11.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1.1.情节特别轻微的;

11.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11.3.因他人协迫或诱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处罚:

12.1有严重后果的

12.2. 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本条例的

12.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12.3屡反不改的

第三章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处罚

13.员工有下列违反国家法律,在受到国家政权机关处罚的同时公司可视其情节予以解雇。

13.1因犯罪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的。

13.2因违法被决定劳动教养的。

13.3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被决定治安拘留七天以上的

13.4违反《宪法》及法律规定组织、策划、参与非法游-行示威或参加非法社团组织的。

13.5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雇的情形;

14:员工有下列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破坏商业信誉的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4.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本公司的货版、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电子文件的。

14.2违背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商业信息搞同业竟争。

14.3违背公司利益在公司内、外散布谣传、恶意中伤、破坏客户形象,使公司商业信誉遭受重大损失的。

14.4因自身过错,违反诚信原则导致客户投诉达二次以上的。

14.5因管理失职导致货期延误或因质量原因被客户退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5.员工有下列侵犯公司财产权利的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解雇或留职察看二至三个月并依据成本赔偿公司损失。

15.1偷盗公司货品或因管理失职造成货品大量丢失,经查证属实的。

15.2恶意破坏公司生产设施或办公设施的

15.3违规操作或基于报复,恶意造成货品报废的(个人货品报废率在10%以上的;年内综合报废率在15%以上的)。

16.员工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可视其情节予以解雇或留职察看一至而个月。

第一章. 目的

为控制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进而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使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三章. 违章管理范围及对象

违章及事故处罚范围: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

违章及事故处罚对象: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安全、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行为以及违章指挥行为。

第四章. 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原则

1 、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章性质采取制止、纠正、教育、警告、罚款手段。

2 、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检察制度》规定,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并作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3 、违章罚款单开出后,须告知行为人,由行为人签名确认,并交行政人事部执行。如行为人无故拒不签名,可按不服从管理论处。

4 、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

5 、受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当,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进行申述,由工业安全小组进行最终裁定。

第五章. 违章处罚

1. 有下列行为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义务制止、教育、纠正,有权进行教育、警告。

(1 )施工现场穿拖鞋,进入场地要不穿上工作服。

(2 )在施工现场,相互嬉戏、打闹而影响安全生产。

(3 )将手动叉车当滑板车用。

(4 )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左顾右盼。

(5 )产生颗粒物飞溅作业,而未戴防护眼镜。

(6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7 )一般违反所从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行为。

2. 有以上行为,对警告、教育敷衍了事,不积极改正,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对行为人罚款人民币10 元。

3. 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现一次,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直接对行为人罚款人民币10元。

(1 )操作可导致重大伤害事故的大功率旋转机床时,戴手套、未扣袖口、衣襟敞开、戴围巾、戴领带、长发披肩外露。

(2 )操作特种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行。

(3 )厂内机动车辆(电动、柴油叉车)行驶时违反规定载人或超载货物。

(4 )未经直接上司同意私自开动非本工种、本岗位设备。

(5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开电源或测量工件时未停止设备运作。

(6 )操作冲、剪、压设备,用脚踏开关控制时,手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时,脚没离开脚踏开关。

(7 )攀登吊运中的物体或在吊运物体下行走。

(8 )检修电器设备(设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警示牌操作。

(9 )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或上报,冒险作业。

(10 )危险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

(11 )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随意向下抛掷对象、工具,使用高空作业平台时,未将支撑脚打开支撑牢,设置安全警示牌。

(12 )在易有坠落物体下方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13 )在情况不明时,开启或关闭动力源(电、气、油等)。

(14 )机械运行时,不停机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15 )将危险物品随意摆放或危险化学品不做任何标示和警示。

(16 )违反吊机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17 )进行通天吊作业时,不及时关好护栏,冒险靠近平台边缘。

(18 )身为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采取措施。

4.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不良后果,发现一次,根据性质,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建议公司对其最低罚款人民币20 元。

(1 )不服从上司或安全管理人员之管理或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

(2 )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3 )在禁火区域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违章明火作业、吸烟。

(4 )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5 )故意拆除或破坏设备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器、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

(6 )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指定整改负责人无故不按时整改。

5. 对屡犯不改,抗拒安全管理者,安全科将建议车间将该人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予以无偿解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1.应聘员工需向管理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其它必要的证件。

2.试用期:

员工入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入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者,予以辞退。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公司在册员工。

3.考勤方法:公司实行部门考勤办法(考勤人员记工表考勤)。

员工每月休假时间为4天,因为旷工或请假超出假期者,不予发放当月奖金。

5.迟到早退管理: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按旷工半天算。

7.旷工的扣罚标准: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连续旷工三天者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者予以除名处理,不发薪资及奖金。

8请假手续:

员工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单)。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同意后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9.加班及奖金:加班在工作未完成不经领导同意擅离职守者,取消加班奖金,员工每月休假未超过规定假期者,发放200元全勤奖。

1.劳保用品穿戴:

公司规定员工上岗前必须佩带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大头鞋)。机床工作人员需要额外佩带眼镜。违法者每项罚款20元。

2.防火:

员工禁止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点火,或者向依然物品仍烟头,火源。如违反规定者,根据危险系数,罚款100元-500元不等。

3.工伤:

员工未按公司操作规范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工伤,公司不予承担相应费用。正常工伤的员工向管理人员申请病假,如员工故意隐瞒已经恢复的事实继续休假的,按旷工处理,工伤休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工资的50%补助员。

4.员工安全基本原则,禁止在工作时打闹,玩手机,睡觉,这些都有可能造成危险,发现者每项罚款20元。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 - 18:00

夏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 - 20:30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员工出差前报负责人批准,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全体合伙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长话短说,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用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企业员工借调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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