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影墨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

作为一种便携式设备,手机的出现解放了人们对通信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手机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何选择一部适合自己的手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手机品牌和型号,希望能对选择有所帮助。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一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在学校健康快乐地成长,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学校不提倡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教师办公室电话请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内的ic卡电话联系。

2、确有要求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家长签名同意后,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学生自己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在教学期间,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所有教学场所不得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学校和班级集队、集会时间不得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班级将根据班级规定酌情扣分,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样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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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三

初高中正是学生集中精力、努力学习考大学的关键时期,学生在此时期使用手机痴迷手机,给学生的成长学习、财物的保管、学校的学生管理、安全工作以及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根据绝大部分家长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以上不良影响和弊端,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请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第四条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校公寓安装有插卡电话,学校超市也有公用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大休退校日返还。由于学校提供了必要的学生家长沟通渠道,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校园,如果违规携带使用手机被收缴或者极特殊情况下携带手机并上交班主任保管,那么班主任或者学校在保管上交和收缴的手机期间,如果出现手机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月,学生必须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分,手机将被暂扣至当学期末,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当学期末假前,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到政教处领取。

第八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不再归还。(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九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寝籍、劝转等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陪读一周,并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如家长无法陪读,则要求家长将该生带回反省一周。

第十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则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思政处领取手机。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四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会、家长大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21年2月28日起执行。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五

为保护学生视力,减少手机对学习的影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普陀小学出台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为学生带手机立新规。

一是手机保存有落实。开学初,学校对学生携带手机或电话手表的原因、数量及手机功能等情况进行了摸查了解,出台了《普陀小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召开了校级家委会会议,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告知家长学校对学生手机管理的规定,要求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放置班级手机袋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

二是通话需求有保障。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学生一律不得将手机、电话手表等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经过家长同意、书面申请、学校审批后可以带进校园。为方便学生急需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开通了“校园一卡通”通话设备,允许学生借老师电话等方式,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

三是正确使用有引导。学校呼吁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要求教师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是家长垂范有榜样。学校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注意自己手机的使用度,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鼓励孩子多参加运动,多与身边的家人朋友沟通交流,用高质量的亲子陪伴把孩子从手机中“解放”出来。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六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自身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同意意见,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系部。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认领。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暂时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师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暂时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处理并领取手机。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不及时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七

1、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4、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集会等)期间,必须关闭手表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表手机。手表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5、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6、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7、对于收缴手机时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岀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8、用手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八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根除手机对课堂教学的不良影响,结合我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学生在教育教学期间,须在上课前5分钟将手机关闭或静音,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下课后自行取走。

二、教室设立手机摆放袋或手机摆放盒。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应当堂制止并收缴手机,课后填写《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登记表》,并连同手机交辅导员处理。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代为保管手机。

三、所有学生在自习课时间,一律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自习教室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上网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如有违反,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代为保管手机。

四、辅导员手机保管原则:第一次代为保管的手机,由各辅导员代为保管一天,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二次代为保管的手机,由辅导员保管一周,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三次代为保管的手机,辅导员及时告知家长,学期结束放假时通知家长到辅导员处领取。

五、辅导员要对学生强化课堂上不得使用手机的纪律教育,明确上课手机统一摆放的位置。课任教师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后,应及时制止。

六、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学校要求,上课不使用手机。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照《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在学生德育成绩记载簿上扣减相应的分数。

七、本规定适用于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八、本规定由海安校区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九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示》以及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家校共育”的方式,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特制订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学生私自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或电话手表等进校园,需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向班主任、政教处提交《申请书》(附件一),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将手机或电话手表等带进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统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放学后由班主任统一归还;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无如实上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必要的与外界通讯,教务处、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可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2、做好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3、班主任和家长要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认同与配合。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20xx年3月3日起执行。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我校特制定《xxx附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组长:xxx校长、xxx书记。

副组长:xxx、xxx、

组员:全体班主任xxx、xxx(保安)。

二、主要原则。

1、手机和智能电话手表一律不许带入校园。

2、如学生确实需要带智能电话手表到校,需由家长写书面申请,说明必要原因,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准后方能带电话手表进校园。

三、智能电话手表管理。

1、经学校批准的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在进校门后自己用封口袋装好,贴好姓名,存放在门卫室专门的手表保管箱内,并从保安师傅处领取凭条。放学后,拿凭条领回自己的电话手表。

2、如未经申请,私自带手机或智能电话手表到校,班主任有权将其没收,并通知家长,再交还家长。如一个学生出现三次此类现象,则没收其手机或电话手表,至学期结束后发还。

3、学校门房仅作为学生手机、智能电话手表管理的临时保管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四、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通道。

1、学校门卫处外线电话,全天候向学生开放。

2、学生通过班主任和家长进行及时联系。

3、教师办公室电话对学生开放,如有急事,学生可以借用教师办公室电话联系家长。

五、其他保障措施。

1、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培养学生自己记录当天的家庭作业的习惯。

2、教师不布置需要通过手机完成的作业。

3、家长对学生手机及智能电话手表的使用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对违规学生的惩戒。

1、对违反学校手机管理规定带手机或智能电话手表到校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和家长进行沟通。

2、批评教育达三次的学生,没收其手机或电话手表,至学期结束后发还家长,并取消其评选校优秀少先队员、校三好学生及其它评优的资格。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一

各镇街教育、县直各中小学: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手机管理的有效性,减少手机在中小学管理和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不利影响,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xx〕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及济南市教育局“五项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细化管理责任,确保手机管理到位。

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同时,鼓励多种形式提高学校服务能力,加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要把手机使用管理当成对学生开展教育的契机,充分挖掘其中蕴含的教育价值。

二、丰富校园活动,引导学生放下手机。

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合规使用手机。学校可以开展丰富的班级和团队活动,通过“推荐阅读书目”、“提倡体育锻炼”、“丰富实践作业”等多形态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高雅的情趣,给孩子提供比较合适的宣泄压力的渠道,同时教育学生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同学友情、异性关系和社会交往,帮助学生学会放下手机,摆脱手机诱惑,做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事情。

三、加强家校沟通,凝聚家校育人合力。

密切家校沟通,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作用。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学校与家长在手机管理方面达成共识,形成育人合力,切实做到家校共同监督保证学生不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因特殊情况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将学生的教育状况及时反馈给家长,并征询家长的教育教学和服务方面的需求。家长要配合学校加强手机管理,非必要不给学生购买智能手机,在家尽量使用电脑浏览信息,引导孩子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并制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加强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的沟通与联系,树立良好家风,做好成长榜样,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四、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辨别能力。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注重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对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欺诈的辨别能力,提高在网络虚拟环境下交友的警惕性,分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对网上各种言论要有正确认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

各镇街、各中小学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家长师生意见建议,探索创新做法,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教体局要将各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督导考核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二

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者,请依照我校《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带入,并请遵守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进课堂,上课期间手机一律关机或设置成上课禁用模式,特殊情况需使用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同意。违反规定学校将批评教育并没收,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凡携带电话手表上学的学生,电话手表请妥善保管,如若遗失或其它情况学校概不负责。)。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4)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

三、不允许利用上课时间在寝室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和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1、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通报批评,没收手机,交班主任保管,并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学校。

(1)班级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检查,违规开机的.;

(2)手机借于他人违规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机的(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4)带手机进入考场的;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携带的手机属私有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3、学生在不允许使用手机时段内确需与家庭联系的,可经老师同意后再用手机打电话。

4、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考评管理考核。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三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家校共育”的方式,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特制订大庆市世纪阳光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学生私自带手机(电话手表)进校园。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或电话手表等进校园,需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向班主任、政教处提交《申请书》(附件一),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将手机或电话手表等带进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统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带入课堂及其他场合,放学后由班主任统一归还;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若无如实上报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学校立即给予收缴代管,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必要的与外界通讯,教务处、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可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2、做好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3、班主任和家长要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认同与配合。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四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五

根据教育部〔2021〕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进入学校,禁止带入课堂”的指导意见,制定西府冠华学校学生手机校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手机原则上不得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实际需求,需要携带手机上学,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即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经学校同意携带手机入校者,入班测温时(晨读时间),将手机关闭后,主动上交班主任,存放于班主任办公桌指定抽屉内,离校时向班主任领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级组长代行管理责任)。

三、学校年级办公室、门卫室均设置公用电话,学生需要和家长联系,可向在场老师申请,说明联系对象和缘由,同意后免费使用公用电话。

四、校长电话对全体家长公开;年级组长电话对年级家长公开;班主任电话对班级家长公开;便于家长与学校联系。

五、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六、新生入学时将手机管理作为重点教育内容,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指导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八、学生上交的手机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损划伤;手机在校存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机;手机在校存放期间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协商解决。

九、学生获得批准携带手机进校,但不主动上交,学校取消其携带手机入校资格,由此产生困难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克服。

十、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根据校纪规定,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惩戒。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六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20**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七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新元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申请表》,班主任老师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手机,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年级副主任为对应年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在校期间若急需公用电话,可以直接到学校南门门卫室、初中部教师签到机处或刘校长办公室使用该校公用电话。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执行。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九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

20xx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现制定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1、通过全校学生大会、专业部晨会、主题班会等就我校“手机管理制度”做专门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清醒认识到手机对自己的危害,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自觉地放下手机。

2、班主任通过家长微信群、家访及电访等形成家校联动机制,与学生家长积极进行有效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学生将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各专业部教学科、学管科要组织清查学生携带智能手机或电子产品进课堂现象。如学生携带手机入校,要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统一收缴,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周五下午放学离校前可由班主任统一发放至学生手中。各班级班长可保留手机一部(政教处做统一标识),方便班主任联系工作。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其他学生凡是在校园中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收缴手机,由各班主任代为保管到期末再返还学生个人。并予以全校通报。

4、学校政教处连同学生会做好学生违规携带手机的统计工作,定期在学校办公会、升旗仪式等途径进行通报,取消该生学期评优选模资格。坚决杜绝学生使用手机拍摄、传播不良信息,对拍摄、传播不良视频和照片的学生,在校内包括课堂、宿舍、校园、餐厅等处私藏、偷玩手机,且本人不配合、家长不支持教师教育管理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注销学籍勒令退学处理。

5、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随时和家人保持联系,学生及家长可通过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电话、值班教师电话和专业部主任室电话取得联系。

6、班主任为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并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学校旨在通过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保护学生视力,让校园不再有低头玩手机的学生,不沉迷网络和游戏,专心学习,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还学生一个健康明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一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会、家长大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21年2月28日起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二

1、河南xx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三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四

一、学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校园。如情况特殊需要携带手机必须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遵守手机使用规定。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交班主任保管,要用手机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成后返还班主任保管。

2、学生手机在使用过程中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并交家长带回教育,学生思想转变后在返校上课。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三、手机收缴:进校时学校对手机进行第一次收缴,并交班主任保管通知学生本人家长领会,如果在学校第一次收缴后还有学生私自使用手机的,学校收缴后概不返还,到学期期末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家长到学校联系班主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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