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优质9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飞雪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优质9篇)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一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二

《》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铂?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听,与人无害的鸟,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
本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单从题目上看,我们也许会猜测书的内容是有关怎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读完却发现书中关于知更鸟仅用了一点点儿笔墨,就是“弹无虚发”的主公阿蒂克斯.芬奇给孩子们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读完全书,细细品味,却发现“知更鸟”的故事贯穿了这部小说的全文,因为小说中有许多人物都与知更鸟有着同样的命运,虽然他们什么坏事都没做,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比如:人们眼中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他虽然足不出户,却成了孩子们童年的恐怖象征。实际上,他的怪异也只是不符合小镇上大多数人的逻辑,但是他是善良的,不仅送孩子们礼物,最后还救了杰姆。黑人汤姆.鲁滨逊也是一只知更鸟,他勤勤恳恳,却被人诬告强奸,因为不忍被诬陷,选择逃跑而被击毙。另外,本书从写法上看,儿童视角也使其呈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意义和格调。
小说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岗镇,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名为迪尔的男孩对古怪、足不出户的邻居阿瑟?布?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梅岗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多年来,很少见过他。孩子们对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和他隐居的深层原因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作者的父亲阿提库斯?芬奇为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白人鲍勃的女儿。阿提库斯?芬奇竭力找到了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陪审团依旧对汤姆做出了有罪的裁决,被冤枉的汤姆在判决当晚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将本书的两部分有机贯穿起来的一个重要人物,就是使本书充满神秘色彩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在第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提到了他,但他却从未正面出现过,在第二部分的最合,他终于出现了,并在恶人鲍勃的刀下救了作者和他的哥哥,但作者很快就告诉读者,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阿瑟?布?拉德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
全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以及她相对稚嫩的语言,委婉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有着一定的政治色彩。
但是我读该书,却更多地从对芬奇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交流的细腻的描写中,读出了浓浓的家庭教育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从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温柔的力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当地的律师,妻子早逝,他带着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一起生活。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阿迪克斯.芬奇,是芬奇家族的一员,却很少跟孩子强调所谓的家族荣耀,他想让孩子们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家族的附庸。他是当地的议员,在案件诉讼上,秉承真理,保护了黑人的利益。在当地,他颇受人尊重。尽管,很多人因为偏见,不能接受他为黑人辩护的事实,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表示钦佩。他是神枪手,却从不炫耀。
作为女孩的斯库特一点也不淑女,整天跟着哥哥杰姆还有外地来的好朋友迪尔两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儿。在闭塞的小填居民眼里,一切不符合他们习惯的行为都是怪癖。所以斯库特的言行受到了姑姑及梅科姆镇有些居民的非议。但是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对于女儿的言行给予了理解和默认,他每天在家中休息的时候,总是会陪着孩子看书看报或者陪孩子们玩耍,让孩子可以像孩子一样玩耍、想像和思考。
作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私下里,他都始终对人恭敬有礼,用自己的行动维护黑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也正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自己的坚持,他宁愿冒着被伤害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正义为,为汤姆?罗宾逊做辩护。哥哥杰姆渐渐长大,身上绅士的气质也逐渐显露,他最后为了照顾好妹妹而受伤,也是父亲带给他人影响。
小镇上的人家常常夜不闭户,但是拉德利却总是紧锁房门,这引来了很多闲言碎语。哥哥杰姆根据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和左邻右舍的传言,拼凑出一幕满是哀伤色彩的短剧来,他们模仿身边的人,像一个大一样去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聪明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就猜到孩子们在做什么,也想到孩子们也许会因为调皮而惹出一些麻烦,但是他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出去玩儿,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教以做人的道理。
阿迪克斯的很多话,都给孩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深刻地体现了父亲阿迪克斯本身的个人魅力。比如,关于勇气,他对孩子们说:“我想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勇气不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而是当你还未开始时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关于孩子提出的尴尬问题,他对自己的妹妹说“如果一个孩子向你提问,你回答他就好,不要反应过度。孩子就是孩子,但他们会比大人们更快发现你在逃避。逃避会让他们感到困惑。”在孩子们处于愤怒或面临挑衅时,他教导孩子:你只需要把头高高抬起来,把拳头放下。不管人们对你说什么,都别让他们惹你发火。试着改变,试着用头脑击败他们。”
我们的很多父母,都在苦恼于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却很少有人真的反思过自己的言行。读了这本书,从父亲阿迪克斯身上,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心平气和的力量,那是一种最温柔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在教育引导孩子方面,是决不容忽视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三

在书中学到了很多。有关父亲阿迪克斯,我觉得这是我见过的最合格的父亲,真正拥有博大胸怀与高贵品格的人,尽力把自己做到最好,言行一致地去教育自己的孩子。阿迪克斯最打动我的一点,也是他身上最明显的特征:对所有人的理解包容与博爱。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与自己所属的群体去看待问题,去为人处世。这样的人很容易站上压迫者的位置。

世界是非常丰富又复杂的,但大多数人永远都只能看到狭隘又片面的世界,因为他们只能看到自己的视角所及的世界。而且其中又有大部分人意识不到自己是井底之蛙。所以阿迪克斯显得分外珍贵。

作为白人,在种族偏见深刻的地方他敢于顶着所有人的辱骂与不解为无辜的黑人辩护,因为他想守护的是公正。面对不理解自己并对自己骂骂咧咧的邻居,他知道在坚守自我的情况下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理解对方的行为。面对多年从不在白天出门的阿瑟,他会尊重对方的怪癖与生活习惯,不打扰不议论。

他不会因为他人身上的部分缺点就否认一整个人,所以他能在缺乏修养的人身上看到对方的勇敢坚韧,能在偏执极端的人身上看到对方的坚定信念,能在奇怪自闭的人身上看到对方的柔软善良。他深刻地知道人的多面性与复杂性。面对他人的阴暗面,他包容理解却绝不妥协,用柔韧的方式不动声色地步步为营,守护自己心中的正义。面对他人的光明面,他会欣赏并学习,化为己有。他会思考,并清醒地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但从来都不会狭隘片面地否认他人,就算对方与他完全背道而驰。他是一个靠自己的能力努力成为强者又反过来去保护弱者的人。

阿迪克斯更深入更完全地向我解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包容与理解,还有守护与勇敢。他说:“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汤姆的案子审理时,我的全部反应都与杰姆如出一辙,从刚开始的欣喜与胜券在握到最后败诉时的愤怒与不敢置信。我怎么都没有想到阿迪克斯已经把事情阐明得如此清晰却依旧输了,仅仅因为汤姆是个黑人。

可阿迪克斯却是完全平静的,独自一人穿过熙攘喧闹的人群,并不是被打击到所以沉默,这本就是他意料之外的结局。想起阿迪克斯之前的话,忽然就明白了他是真正勇敢的人。在此之前他肯定已经经历过许多次这样事情,只要涉及到肤色,黑人就没有翻身的余地,前路比他们的皮肤更黑。可阿迪克斯还是冒着生命危险接下了这样一场必输的辩护,义无反顾地坚持到底。

在关乎性命的法庭同样彬彬有礼。这样的人,放在历史中说不上多伟大,因为他只是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努力在做好自己,他死去多年后,不会有人记得。

但同样是书中的话:优秀的人就是凭借自己的心智尽力而为的人。他无疑是优秀的人。看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草叶集》时也有这样的感受,想着美国的民众里有人可以写出这样的文字,写出这样好的人。那无论美国政府怎么作,我都无法讨厌它的人民的。日本同理,而且它与中国起于一脉。国家是国家,政府是政府,人民是人民。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四

作者:曹刚

曾经在上看到关于这本书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评价——读过这本书的人将有完全不同的人生,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很幸运的在我女儿出生的第一年里拜读了这本著作。

书的封面摘录了原文中这样一句话:世上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它发人深省却又引人入胜,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惊奇的发现这本书就是教父亲如何培养子女的教育经,更是陪我女儿成长的一本教养之书,它包含了对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的深刻诠释,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们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虽然这本书主要叙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维护正义的精彩曲折故事,但令我感兴趣的是主人公阿迪克斯在日常生活中用潜移默化的方式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书中用大量篇幅对主人公的两个孩子与他们的小伙伴嬉戏、玩耍的生活状态的描写,去揭示教育孩子如何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和善待他人,如何拥有良好待客之道,如何尊重每个人性格特征等等。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主人公的其中的一位邻居是个凶巴巴的老奶奶,两个孩子每次路过他们家门口的花园,老奶奶都要对两个孩子的行为嘲讽一番,有时候甚至对孩子的家庭也出言不逊。阿迪克斯从孩子们吐槽般的口吻中知道这件事后并没有生气,而是让孩子们学会接受她的行为。他告诉孩子们凶巴巴的老奶奶将不久于人世,并让他的大儿子每天放学去老奶奶家里为她朗读经文,而她的小女儿在一旁看着。在后来每天的朗读中,老奶奶逐渐对孩子们敞开心扉,同时也解开自己的心结,不留遗憾的驾鹤西去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善良,在当面对别人的误解、冒犯或者不怀好意的时候,大部分人的善良都会消失不见了,如何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善良,如何发掘每个人心中人性的光辉,这本书教给了我。我希望成为我女儿的阿迪克斯,能够成为她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

作者:刘靖豪

“如果你用枪打鸟,那么一定记住不要打死知更鸟,因为它只是在那唱歌,给人带来欢乐。”

全书以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小镇梅科姆为背景,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白人无赖尤厄尔诬陷,他被控强奸了尤厄尔的女儿。为维护正义,白人律师芬奇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一个黑人打这均认定会失败的案子。他相信,没有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肤色承担不公。

在法庭上,芬奇说到:“有些人天真地认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人更聪明些,有些人更强壮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有一种机制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愚人平等于爱因斯坦,那就是法律。”这位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有追求正义的必要,更有追求正义的可能,这种可能存于大泽乡“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中,存在于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一个梦想”的高呼中,更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历史已无数次证明,黑暗是一时的,人们向往光明的心却是永恒的。

在故事的结尾,汤姆。罗宾逊因不堪忍受而逃狱,最终死于枪下,“知更鸟”终究没能被保护。但在读者的心中这只“知更鸟”已然长驻,并在人生的路上不时发出动人的歌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五

一个关于正义与良知的故事,一个小孩子眼中的不一样世界,一种对人性和灵魂的深刻反思。有一种东西不能遵从从众原则,那就是良知。阿迪柯斯先生守住了自己的良知,他有资格面对自己的子女,但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平日里通情达理的人一碰上与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变得如此蛮不讲理。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可能是对自己高人一等状况的维护,对所谓尊严的保持。

身边这种事也很多啊,最普遍的一定是那些道貌岸然的长辈,倚老卖老,欺骗小孩子了,小孩子一反抗便会遭到无情打压,其他人就像梅柯姆小镇的其他人一样,觉得没什么不对的啊......真是可怕。

哈珀李一定是一位善良的女士,任何能够不尊从从众原则相信良知的人都一定很善良。是啊,不管现在怎样,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小孩子,越长大越会丧失掉某些东西,但恰恰这些是最宝贵最值得我们去珍重的。

做个孩子吧,这样会被看作幼稚,异类,他们会像对待小孩子那样欺负你欺骗你,很多你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理解不了的事情他们总会觉得简单明了,觉得你烦透了,这有什么可说的,你竟然想反其道而行之?但只有做个孩子你才能正面自己的亲人爱人,能让孩子们相信你理解你,带给孩子们温暖,也让自己不会生活在阴影之下。

那些人肯定是有良知的,平日里很善良,但是就是在关键时刻,触及自己利益时做了不道德的行为,那么他们的良心会不会有一丝的不安呢?我想是有的,只不过他们不像小孩子会被这本能的反应所驾驭,只是把它锁在笼子里,不让它出来罢了。矛盾之间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往前推个几十年,中国人对待封建迷信态度和白人对待黑人的态度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如出一辙的麻木不仁,很难说哪个更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六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七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站在一位年幼的女孩子斯库特的角度写的,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强奸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这是一部美国作家的作品,再与当下美国的种种言行进行对比,真是讽刺。这也正是杰姆发出的疑问“如果这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如果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为什么还要互相鄙视?”随后就是杰姆对斯科特的回答,也是自问自答”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怪人拉德利为什么老是闭门不出,那是因为他‘想‘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这篇文章中给我最大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八

这个星期我读了美国作家哈鉑·李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在梅科姆县发生的故事。

说的是两兄妹杰姆和斯库特以及假期被寄养到亲戚家的小男孩迪尔,他们利用谣言编造各种故事来推测邻居家名叫阿瑟这个怪人,长期不出门的玄机,并试图靠近和诱使阿瑟出门。他们对邻居家的这个怪人即感到害怕又感到好奇,后来经过多次的接触,他们才发现阿瑟其实是一位非常善良的人。而两兄妹的父亲阿迪克斯也正在为一个被指控强奸了白人女性名叫汤姆的黑人做辩护,虽然所有的证据都能证明汤姆是被诬陷的,但汤姆任然被认为有罪,在狱中被射杀了。这个故事揭露了美国存在的不平等和种族歧视,我们也能看出美国黑人生活的艰辛。

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会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我想文里的知更鸟应该就是指的那些善良不会伤害别人的人,比如怪人阿瑟,黑人汤姆。他们都是善良的人但到最后都受到了伤害遭到了生活的不平等的对待。当这样的事出现后也会有勇敢的人站出来,就是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他用自己的行动教育了孩子们什么是勇敢,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虽然后来失败了。但是孩子们也深刻理解了勇敢坚强背后的内涵绝不是几个字就可以概述的,他们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坚定勇敢的样子,让我触动很深。

不禁让我想起书中的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赢,但有时也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想篇九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那是19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梅科姆小镇,种族歧视笼罩着这个宗教气氛浓厚的小地方,居民都是世代居住的家族,保守、沉闷是这里的生活特点。在梅科姆小镇,种族歧视是政治正确,白人之间也许互相诋毁互相攻击,但是面对黑人却总是意见一致。

当黑人被诬告时,阿迪克斯被指定为辩护律师,女儿问他为什么明知道会输,还是要接下这件案子,“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阿迪克斯这样说。本书要写的并不是这个案件,而是如何让孩子面对世界,学会尊重、体面、勇气。一个人的成长要经历很多岁月,岁月中走过的人和事造就了他们的性情、人品、胸怀和眼光。而陪伴他的岁月最长久的莫过于亲人,我们经常会说家族特点,除了遗传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言传身教。

杜博斯太太久病缠身,她在临死之前努力的戒掉毒瘾,“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此时,阿迪克斯在教孩子们勇敢,“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儿子杰姆对判决结果愤愤不平,阿迪克斯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这些很丑恶,但他们是社会现实。”此时,他在告诉孩子们现实常常不公,有时候只能接受不公。

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他们仰视别人之前,首先仰视的是我。

我希望自己正直,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每个家长都能坦然直视孩子的眼睛,如果每个孩子都准备好了才面对世界,那么人生旅途便都是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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