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4 作者:曼珠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

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严格遵循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和剽窃现象,确保学术诚信。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调研报告范本,它们涵盖了不同问题和研究领域的重要发现。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一

干部监督工作是干军队伍建立的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工作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求,是增强党的作风建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近年来,从中心到当地,各级指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注重,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然则,因为各类缘由,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讨并处理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系统建立,打造一支顺应新情势要求的高本质干军队伍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一、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好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坚苦。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监督工作“力所不及”。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对着更多的引诱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治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展到了经济建立各个领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不只要与各级指导、各个部分打交道,还要与个别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展。特别是关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商的人员,因为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厉滞后,形成了监督盲区的呈现,外出做事的干部成了“自在人”,组织上无法施行有用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赖其自己的自觉性来约束。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才能较强,监督难度大。目前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了解和支持,从心思上发生排挤心情。心里无“鬼”的,也以为增强监督是对本人不安心,不信任,会发生负面影响,竭力躲避、排挤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想方设法、采取各类方法对立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维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开花样让不正当、不合理的工作“正当化”,比方国家规则指导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他们就以爱人或其他亲属的名义来经商或入股;有的干部违法违纪手段更加荫蔽,让人难以发现,如“应邀”为各类培训班上课,借机收取高额“讲课费”;热衷于参与各类剪彩活动,从中收受红包;以招待上级指导等名义大吃大喝;以外出调查学习的名义携带家眷游山玩水等等。有的干部擅长假装本人,在各类场所大谈特谈“立党为公、在朝为民”,大唱“公正正派”之歌;工作上装得“勤勤恳恳”,生活上装得“勤勤俭俭”,作风上装得“和蔼可亲”;在扶贫救灾等方面也“积极”捐钱捐物,故意装出一副“正人正人”的样子,坚持一种“人民公仆”的形象,疑惑群众的眼睛,但背地里里却大搞权钱买卖,以机谋私,并且还实时销毁有关证据和陈迹。这种人荫蔽性、诈骗性强,风险性更大,而我们经常对他们“安心”,疏于监督。

(三)有的单位“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用监督。在很多当地或部分,有的单位“一把手”在人事任免、经费开支、项目建立、设备收购、工程招招标等严重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关于执意要监督他的人,则会想方设法笼络你、同化你,让你与他“坚持高度统一”,臭味相投,同恶相济。假如你不愿与他“协作”,他会排挤你、打击你、分化你,让你眼睛变“盲”,耳朵变“聋”,嘴巴变“哑”,四肢行动变“笨”,思想变“傻”等等,让人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然后随心所欲。

(四)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到位率低。首要显示为:一是上级监督若隐若现。有的对下级充分“信任”,疏于监督;有的与下级搞亲疏关系,抛弃监督;有的怕冒犯下级掉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短长相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逃避监督,不肯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脆弱无力。大家都是老伴侣、老同事,工作上需求相互支持,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树碑立传,自我批判走马观花,相互批判旁敲侧击,一团和气,相互安全。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因为遭到上级的直接收辖,下级干部会从本身的好处思索,不敢冒犯上级,不敢监督,明知指导纰谬也因担忧遭到打击报复而坚持缄默,避而远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通俗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道听途说的音讯多,把握实情证据的少。群众监督只能是“水中望月”,结果不够幻想。

二、当前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

针对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我们要依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构坚持体化监督收集,消除监督工作空白点。干军队伍呈现的问题应该说大局部是可以预防的。这些问题很多是由于监督不到位,让人有待机而动才会发生的。要提高监督成效,必需坚持一套党表里结合,上下贯穿、犬牙交错、环环相扣,全方位、多条理、多元化的监督收集和系统,努力消除监督的盲点。

1、增强党内监督,坚持预防为主。一是充分发扬组织人事部分在干部监督中的主体效果,把监督关隘前移。要依照《党政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准则,任人唯亲,把好“进口关”,特别是要增强对干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的调查,避免“带病上岗”、“带病选拔”。二是增强指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班子成员平常在一同工作,相互之间比较调查状况,监督起来比较便利。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促使班子成员相互协助,相互提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着力处理班子成员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走过场景象。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准则,做到单个酝酿、大会定定,避免呈现个人或少量人说了算的景象。三是要保证党员的民主权益。扩展党内民主,切实保证党员享有批判权、揭发权、申述权和控诉权等权益,充分发扬党员对干部监督的效果。

2、增强群众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广大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阶级,活泼在社会各个角落,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只需提高他们的监督认识和干部监督治理工作的通明度,监督就会无处不在,腐朽分子就会无处可逃。在干部选拔中要扩展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引荐、民主测评、民主评断、调查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准则,让群众的意见起效果。要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执行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在单位内部治理中要执行政务公开、财政公开等准则,让群众冷暖自知。对长期驻外工作或外出调查、学习、出差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工作日志准则和按期汇报准则,用公事员审核手册照实记载天天的工作或活动状况,以备组织核对。对“八小时之外”的社交活动,更要发起群众参加监督,不然监督工作就会呈现“断层”或“空档”。

3、增强横向协调,构成监督合力。为了避免呈现单打独斗、各自为营、相互推诿等景象,保证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组织、人事部分要增强与各监督本能机能部分的协调与协作,坚持联席大会准则,构成齐抓共管的场面,让腐朽分子无处可藏、无处可逃。一是要增强与纪检(监察)等部分的协调。对廉政建立有问题的不能重用。二是增强与宣传部分的协调。一方面经过正面宣布道育,指导干部坚持准确的权利观、价值观,坚决幻想信心,提高抵挡各类引诱和风险的才能;另一方面发扬言论监督的效果,对各类腐朽行为进行曝光、批判,经过背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各级干部警钟常鸣。三是增强与司法、信访等部分的协调。注重与司法、信访部分联络和沟通,多方面把握干部的廉政信息,发现问题实时处置。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干部监督的内容很多,我们要在具体监督的基本上,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腐朽易发、多发部分、职位、时段、事情进行深化监督,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提高监督成效。

1、增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一把手”是指导班子中居于首要位置的首要负责人,拥有较大的权利,是监督的重点对象。要以贯实惩防系统《工作规划》为契机,坚持科学有序的权利运转机制,一方面要监督“一把手”依法行使权柄,避免滥用权利。另一方面要科学的设置权柄,将权利适度分化,合理分派,构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避免个人对权利的垄断。此外分担人事、财政等工作的指导以及在关键部分、实权部分和从事财政治理、行政审批、行政法律、商品收购等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也是重点监督对象,也要增强监督,防患于未然。

2、增强对“重点地域”的监督。关于一些轻易激发干部违法乱纪的场合,如宾馆酒楼、歌厅舞厅、美容院、按摩院、桑拿浴室等高消费文娱场合及黄赌毒场合等,要亲密关注,发现社会交来去杂、有消费超凡、生活不检束行为和违纪苗头的,要实时采取办法“治病救人”。

3、增强对“重点事情”的监督。关于一些轻易激发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事情、严重活动、主要工作,如严重人事安排、主要公事活动、严重项目建立、工程招招标、岗位变化、职务升迁、新房落成、婚丧嫁娶等事情,要增强监督,避免私自操作或借机敛财。

4、增强对“重点期间”的监督。对腐朽景象易发、多发期间,如喜庆节日、住院疗养、退休前夜等敏感期间和“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要增强监督,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归入监督范围,最大限制地消除工作盲区。关于在监督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需果断地查处。不论碰到什么人或碰到什么阻力,都要旌旗光鲜,顶住压力、顶住要挟、回绝讨情,敢动真格,决不能心慈手软,该如何处置就如何处置,决不答应干军队伍内有腐朽分子的藏身之地。要经过严厉查处和打击腐朽行为,执行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二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三

10月25日下午,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孟端平同志带领省纪委调研组成员深入晋宁县二街镇镇、村两级走访调研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金莹同志、县委书记傅希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范今颖同志、二街镇党委书记韩富国同志、镇纪委书记雷丽萍同志等共计17人陪同调研。

首先,省纪委调研组深入二街镇朱家村委会,召开镇村干部和村监委会成员座谈会,听取朱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继云同志关于如何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台账资料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就该村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面对面听取村监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分析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

紧接着,省纪委调研组到二街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依次听取县委书记傅希同志关于晋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备情况、保障机制健全情况,县纪委书记范今颖同志关于晋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及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二街镇党委书记韩富国同志关于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及工作探索创新等方面内容的汇报。最后,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履职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汇报。

孟端平主任在座谈会上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各自职责及内在联系,同时,还对如何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作了详细说明,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贯彻落实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常态落实,把矛盾纠纷遏制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后,杨金莹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让监督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省委重点决策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摆正位置,大胆开展监督,把民主监督落实到村级事务中,助推民主监督有效运行。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四

近年来,从中心到当地,各级指导对干部的监督工作都很注重,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然则,因为各类缘由,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研讨并处理这些问题,对推进惩防系统建立,打造一支顺应新情势要求的高本质干军队伍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一、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好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法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干部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展,社会活动不断增多,给干部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更大的坚苦。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展,监督工作“力所不及”。

当前随着社会活动日趋复杂,干部面对着更多的引诱和考验。各级干部的工作内容不再是单一的内部治理,工作时间不再只是八小时之内,而是扩展到了经济建立各个领域,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不只要与各级指导、各个部分打交道,还要与个别老板、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人员打交道,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断扩展。特别是关于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招商引资和经贸洽商的人员,因为监督力量手段有限,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严厉滞后,形成了监督盲区的呈现,外出做事的干部成了“自在人”,组织上无法施行有用的监督,只好听之任之,完全赖其自己的自觉性来约束。然则这种“自觉性”并不完全牢靠,在金钱、美色、权利、位置等引诱下,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状况下,一些立场不够坚决的干部会很轻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抱着幸运的心思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最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新闻媒体报道的一些派驻人员、项目申报攻关人员、经贸洽商人员经常呈现受*行*、腐bai公款、以机谋私、铺张糜费、堕落蜕化等问题,就是监督不到位的后果。

(二)有的干部反监督才能较强,监督难度大。

目前有的干部对干部监督工作不够了解和支持,从心思上发生排挤心情。心里无“鬼”的,也以为增强监督是对本人不安心,不信任,会发生负面影响,竭力躲避、排挤监督。心里有“鬼”的,更是想尽想方设法、采取各类方法对立监督。有的干部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不忘“自我维护”,钻政策的空子,专打擦边球,变开花样让不正当、不合理的工作“正当化”,比方国家规则指导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他们就以爱人或其他亲属的名义来经商或入股;有的干部违法违纪手段更加荫蔽,让人难以发现,如“应邀”为各类培训班上课,借机收取高额“讲课费”;热衷于参与各类剪彩活动,从中收受红包;以招待上级指导等名义大吃大喝;以外出调查学习的名义携带家眷游山玩水等等。有的干部擅长假装本人,在各类场所大谈特谈“立党为公、在朝为民”,大唱“公正正派”之歌;工作上装得“勤勤恳恳”,生活上装得“勤勤俭俭”,作风上装得“和蔼可亲”;在扶贫救灾等方面也“积极”捐钱捐物,故意装出一副“正人正人”的样子,坚持一种“人民公仆”的形象,疑惑群众的眼睛,但背地里里却大搞权钱买卖,以机谋私,并且还实时销毁有关证据和陈迹。这种人荫蔽性、诈骗性强,风险性更大,而我们经常对他们“安心”,疏于监督。

(三)有的单位“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用监督。

在很多当地或部分,有的单位“一把手”在人事任免、经费开支、项目建立、设备收购、工程招招标等严重事项中仍是个人说了算。关于执意要监督他的人,则会想方设法笼络你、同化你,让你与他“坚持高度统一”,臭味相投,同恶相济。假如你不愿与他“协作”,他会排挤你、打击你、分化你,让你眼睛变“盲”,耳朵变“聋”,嘴巴变“哑”,四肢行动变“笨”,思想变“傻”等等,让人不敢监督,无法监督,然后随心所欲。

(四)监督体制不够完善,监督到位率低。

首要显示为:一是上级监督若隐若现。有的对下级充分“信任”,疏于监督;有的与下级搞亲疏关系,抛弃监督;有的怕冒犯下级掉选票,不敢监督;有的与下级短长相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逃避监督,不肯监督。二是同级监督脆弱无力。大家都是老伴侣、老同事,工作上需求相互支持,监督检查走过场,汇报工作树碑立传,自我批判走马观花,相互批判旁敲侧击,一团和气,相互安全。三是下级监督“敬而远之”。因为遭到上级的直接收辖,下级干部会从本身的好处思索,不敢冒犯上级,不敢监督,明知指导纰谬也因担忧遭到打击报复而坚持缄默,避而远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四是群众监督形同虚设。通俗群众知情甚少,想监督却无从下手,道听途说的音讯多,把握实情证据的少。群众监督只能是“水中望月”,结果不够幻想。

二、当前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

针对新情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我们要依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用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

(一)构坚持体化监督收集,消除监督工作空白点。

干军队伍呈现的问题应该说大局部是可以预防的。这些问题很多是由于监督不到位,让人有待机而动才会发生的。要提高监督成效,必需坚持一套党表里结合,上下贯穿、犬牙交错、环环相扣,全方位、多条理、多元化的监督收集和系统,努力消除监督的盲点。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五

报告是一种正式文件格式,具体指调查本身的陈述或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吸取的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市委巡查第x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市委编办近年来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编办在市委和市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xxx”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机构编制政治生态。

(一)坚持政治统领,聚焦“两个维护”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深入。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合在思想中、融汇在改革中、融化在实践中,筑牢了信仰之基、补足了精神之钙、把稳了思想之舵。坚持不懈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新一届中央编委会上讲话精神及关于机构改革精神作为政治任务、首要职责,真学真信、常学常新、细照笃行,坚决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与新思想对标找差,扎实推动“三篇光辉文献”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将“xxx”作为工作理念,不断凝聚起了干事创业的强大共识合力。锲而不舍推动决策部署落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检验,深入贯彻党管机构编制理念,坚决落实“xxx”总体思路和要求,健全完善贯彻落实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全市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考中,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破釜沉舟的气势,尽锐出战、攻城拔寨,坚决打赢每场啃骨攻坚硬仗,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一丝不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定期研判制度,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安排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到支部、分解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政治引领进一步凝聚了全办思想共识。

(二)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全面从严”组织建设坚强有力。注重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党性、提高觉悟、增进团结的功能作用,严肃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机关党建制度执行更加有力。抓实教育,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把初心使命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抓手,组织论坛式学习交流,理论学习质量普遍提高;扎实开展经常性党课教育,班子成员每年带头授课辅导,全办党员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半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组织生活,党性锻炼更加扎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注重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书记讲评都直奔具体问题、直奔思想根源、直奔问题危害,切实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升。加强制度建设,党的领导更加有力。认真贯彻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归口管理工作机制体制运行,制定《中共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善于集中,凡事按程序守规矩,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注重团结,班子共事氛围浓厚。班子成员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任职长短,都始终注重团结共事,内部关系融洽,配合默契、作风民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互相配合、互相补台,经常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始终坚持以事业为先、以大局为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分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

(三)坚持监督从严,聚焦“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有效。始终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全办上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办领导班子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每年制定《市委编办纪检工作要点》、召开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编制《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制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廉政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学习力度,通过例会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党纪党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使全面治党各项规章制度、最新精神融入日常学习,经常学、反复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初心泯灭的歧路》《失守的底线》《叩问初心》等专题片,围绕“俭廉”开展研讨交流,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加强节日提醒教育,及时下发“廉节”通知,切实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小事小节零容忍,坚持冒头就纠,苗头倾向零放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围绕推进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根据岗位职责及在改革中承担的主要任务,严明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规定,把落实“六个严禁”体现到了机构改革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每一项机构编制审批事宜都符合条例规定、符合上级要求,有效防止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向相关人员泄露改革秘密、违规审定机构编制等问题发生。

(四)坚持扎实务实,聚焦“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作风建设成果更加巩固。坚持目标导向,夯实求真务实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突出主旨主责、主动对标对表,全面覆盖抓学习、扑下身子搞调研、刀刃向内深检视、上下联动抓整改,坚持一线工作法,着力解决调研中发现的难点难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定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标准,通过比学赶帮超等方式,实现了全办“单兵”素质提升、“科室”标准提升、“全办”战力提升,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作风建设具体化常效化。认真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细化内容和标准,坚决防止文山会海,严格控制文件数量,严格限制会议规模,每年除组织召开市县编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工作安排部署会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集体性会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机构编制部门党员干部自身问题,特别是思想层面的问题,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性作用,与服务对象一道,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节俭办事、接待从简等形成自觉。

近年来,办领导班子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实践性还不够。以知促行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还不够,深学深用去研究和解决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差距。二是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工作的严要求还有提升空间。具体工作过程中还没有完全摒弃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敞开心扉谈思想、指问题还不够突出,提高党员干部素养能力的创新举措还有不足。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的传导还不够到位。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廉政教育的形式还不够多样,日常执纪监督的经验还不够丰富,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全面、不细致的问题。四是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和精气神还不够。工作中锤炼党性、提升标准、强化服务做得还不够,离树牢“组工作风”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打破惯性思维,担当作为的冲劲、动真碰硬的勇气仍显不足。

对照存在的问题,办领导班子将结合此次巡察,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按照“思想抓引领、制度抓落实、纪律抓执行、领导抓带头”的思路,认真改、持续抓、反复建,不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一是坚持理论武装不放松,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开展“读原著、学原理”活动,突出“问题牵引、课题牵引”抓实实践转化,不断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不断凝聚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思想合力、认知合力和行动合力。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持续强化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抓实实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狠抓组织功能建设,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创新丰富党日活动形式,抓好“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好“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提升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持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三是坚持全面从严不松劲,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坚决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阶段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以执纪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创新方式方法深化廉政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当好党规党纪的模范遵守者、机构编制纪律的坚定执行者,推动监督执纪责任落实。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三个“一以贯之”既是贯彻落实三次全会精神的原则性要求,也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的目标任务。近日,伊川县纪委监委对履行政治监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粗浅的建议。

(一)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理念还需再转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不注重日常监督,不注重“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有的认为政治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易量化、不好评价,思想上不太重视。二是监督力量还需再聚合。在日常监督中,虽然重视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但是监督力量的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衔接还不够顺畅。三是监督能力还需再提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只熟悉党纪条规,习惯从政治、纪律的角度思考,但对如何从法律层面开展工作,缺少思路方法。

(二)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县委巡察反馈情况来看,一是县直单位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缺失、贯彻落实中央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等。二是乡镇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四风”问题治理不彻底等。三是村居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日常监管不到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等。

(一)针对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加强对联系单位和乡镇遵守六大纪律、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三重一大”等监督检查。坚持深化“三转”,改变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凝聚监督合力。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日常监督效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状况。着力提升监察监督全覆盖能力,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三是提升监督能力。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快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提高执纪和执法水平。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融合各类监督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日常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监督手段,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约束执纪监督行为。

(二)针对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加大巡察整改回访。针对巡察反馈的政治偏差,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访,提高巡察整改效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依规依纪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通过走访调研、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等,及时提醒督促各被监督单位持续深入抓好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五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时时提高政治站位,对表对标中央要求,确保工作不脱轨、方向不跑偏。调研显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过程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深刻认识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对所监督的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关注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不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谋事不忘政治要求、办事不忘政治影响、成事不忘政治效果。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藏的政治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提升。

不注重发现问题。有的政治巡察定位不准,过度过细地关注被巡察单位党建、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把巡察组当成了“党务、项目、财务”检查组,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有的没有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有的不注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关注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注重在审查其他违纪行为的同时深挖背后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有的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存在注重盯住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没有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有的整体把握和综合运用能力不足,对“四种形态”适用的政策界限和相互转换的条件标准把握不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过度注重大案要案和案件数量,收集证据不全面,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的证据,而不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对象的证据。有的日常监督缺失,重办案轻教育,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对问题线索处置上,不注重分析研判,习惯于直接初核,较少进行谈话函询,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1--2月份政治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和《关于3月份整治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分别于2月22日至26日,3月11-15日对各归口监督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及时组织人员对归口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社区中心“换届”工作、反对餐饮浪费、优化营商环境、公务用车等分别开展了专项检查,从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归口监督单位对上述重点工作重视,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党委(党组、党支部)及时安排部署,并贯彻落实。

1-2月份政治监督检查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社区对选举的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选民对选举法规了解少,导致一些选民对选举不大关心,影响了参选率;(2)少数单位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面作了研究部署,但方法不多,效果不佳,离“光盘”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3月份政治监督检查结束后,尚未发现问题。

监督检查结束后,**已将发现的问题现场逐条反馈给了各单位,并对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建议,“回头看”时已整改到位。

特此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x发【201x】xx号)文件精神,xx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情况。

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二)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情况。

201x年3月22日镇纪委书记xx组织镇纪委干部开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及时准确上报“走读式”谈话开展情况月度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镇纪委干部对照文件加强落实,要明白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意义。

(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

201x年3月22日我委收到xx纪委案管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委重点对谈话室设备设施、应急电源设备、电源线路、卫生间、座椅等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发现:。

1、谈话室电源线路存在老化、不规范。

2、谈话室在居民楼一年存在通风条件差、潮湿等情况。

(二)对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谈话室线路不规范、潮湿等情况,我委已在计生办重新选址,按照标准重新对谈话室进行装修,现正在整改中。

(一)用《工作规则》带好队伍。认真对照《工作规则》的新理念新要求,在思想偏差、制度执行、能力素质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实践历练和素养提升,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突破、善执纪的过硬队伍。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入践行《工作规则》,要特别重视讲政治、讲初核、讲安全、讲规范、讲自律,全方位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员,定期由镇纪委书记对安全员进行“一对一”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执纪审查工作安全规范文明开展。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理及陪护工作等知识进行培训,提升了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持续自查自纠,确保执纪安全无隐患。镇纪委将对照安全文明纪律审查的相关规定进行反复排查,自查,对谈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则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

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突出政治监督。

近期,福建省三明市围绕加强基层政治监督展开调研,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地见效。

政治站位不高的主要表现。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时时提高政治站位,对表对标中央要求,确保工作不脱轨、方向不跑偏。调研显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过程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深刻认识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对所监督的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关注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不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谋事不忘政治要求、办事不忘政治影响、成事不忘政治效果。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藏的政治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提升。

不注重发现问题。有的政治巡察定位不准,过度过细地关注被巡察单位党建、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把巡察组当成了“党务、项目、财务”检查组,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有的没有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有的不注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关注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注重在审查其他违纪行为的同时深挖背后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有的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存在注重盯住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没有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有的整体把握和综合运用能力不足,对“四种形态”适用的政策界限和相互转换的条件标准把握不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过度注重大案要案和案件数量,收集证据不全面,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的证据,而不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对象的证据。有的日常监督缺失,重办案轻教育,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对问题线索处置上,不注重分析研判,习惯于直接初核,较少进行谈话函询,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基层政治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权威读本、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解决处理好学习碎片化、不系统等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列为政治监督重点。要狠抓专项整治,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发现和纠正不敬畏、不在乎、空喊口号、不抓落实、做表面文章、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

抓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一线监督。要强化政治生态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整体分析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要聚焦政治监督定位,突出从政治上进行体检审视,探究一般性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看各级党委(党组)在把方向、重大局、保落实方面的作用是否到位,是否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谋划重大战略、判定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中去,注重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坚决克服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问题。要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建立一线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注重精准施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要以担当精神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第一种形态”程序。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尺度,进一步强化精准思维,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准确理解党的政策策略,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恰当地处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犯罪两类问题,做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坚决防止出现事实和性质认定不准、政策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等现象。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不能只问下不问上,不能只问具体做事干部不问作决策领导,防止问责泛化、滥用;要严守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了解、仔细核实,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问责决策和审批程序;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

遵循顶层设计,做好纪法贯通。要慎用善用留置措施,准确把握留置条件,在做实外围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同时符合涉案、证据和法定情形三个要件的,该留置的坚决采取留置措施,达不到留置条件要求的坚决不采用留置措施。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取证,既要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问题,加强委机关职能科室的内部协作、实时监督,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推进;又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进行同步审核,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外部协作,坚决防止以讲政治为名行不讲证据之实,罔顾事实证据、降低证据标准、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坚决摒弃“撬开嘴、拿证据”的错误理念,及时精准发现、有效化解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疙瘩和心理顾虑,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审查、主动投案,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突出政治监督。

近期,福建省三明市围绕加强基层政治监督展开调研,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地见效。

政治站位不高的主要表现。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时时提高政治站位,对表对标中央要求,确保工作不脱轨、方向不跑偏。调研显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过程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等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没有深刻认识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没有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对所监督的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关注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不注重加强政治学习,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谋事不忘政治要求、办事不忘政治影响、成事不忘政治效果。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开展监督习惯就事论事,看不到背后隐藏的政治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提升。

不注重发现问题。有的政治巡察定位不准,过度过细地关注被巡察单位党建、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把巡察组当成了“党务、项目、财务”检查组,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有的没有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有的不注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关注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注重在审查其他违纪行为的同时深挖背后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有的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存在注重盯住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没有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有的整体把握和综合运用能力不足,对“四种形态”适用的政策界限和相互转换的条件标准把握不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过度注重大案要案和案件数量,收集证据不全面,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的证据,而不注重收集有利于审查调查对象的证据。有的日常监督缺失,重办案轻教育,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对问题线索处置上,不注重分析研判,习惯于直接初核,较少进行谈话函询,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强化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基层政治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权威读本、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解决处理好学习碎片化、不系统等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列为政治监督重点。要狠抓专项整治,把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发现和纠正不敬畏、不在乎、空喊口号、不抓落实、做表面文章、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

抓实日常监督,强化精准监督一线监督。要强化政治生态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整体分析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要聚焦政治监督定位,突出从政治上进行体检审视,探究一般性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看各级党委(党组)在把方向、重大局、保落实方面的作用是否到位,是否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谋划重大战略、判定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中去,注重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坚决克服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转回头转”问题。要深入一线开展监督,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建立一线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

注重精准施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要以担当精神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第一种形态”程序。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尺度,进一步强化精准思维,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准确理解党的政策策略,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恰当地处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犯罪两类问题,做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坚决防止出现事实和性质认定不准、政策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等现象。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不能只问下不问上,不能只问具体做事干部不问作决策领导,防止问责泛化、滥用;要严守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了解、仔细核实,正确区分问题性质,严格问责决策和审批程序;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

遵循顶层设计,做好纪法贯通。要慎用善用留置措施,准确把握留置条件,在做实外围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同时符合涉案、证据和法定情形三个要件的,该留置的坚决采取留置措施,达不到留置条件要求的坚决不采用留置措施。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取证,既要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问题,加强委机关职能科室的内部协作、实时监督,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推进;又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进行同步审核,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外部协作,坚决防止以讲政治为名行不讲证据之实,罔顾事实证据、降低证据标准、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要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开展“同志式”“帮助式”审查调查,坚决摒弃“撬开嘴、拿证据”的错误理念,及时精准发现、有效化解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疙瘩和心理顾虑,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积极配合审查、主动投案,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实做细一线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研究”为主题的调研工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年来,厦门一中纪委在市委教育工委和市纪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领全体党员教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引向深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端正校风师风,促进教育发展”,为我校教育教学的良性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了我校办学成绩持续辉煌。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党的政治建设的监督。

坚定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1.突出政治监督。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以及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重视学习教育。持续兴起“大学习”“大宣讲”新热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以学懂弄通做实为标尺,长期深入学、融会贯通学,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兴起学习热潮。坚持思想认识、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和组织领导到位,带着责任、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落实整改始终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贯穿到厦门一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全过程,贯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推动广大党员教师和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坚定地做新思想的学习者、信仰者、践行者。

(二)做实监督的第一职责,精准有力发挥监督作用。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及时纠正“两个维护”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

1.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厦门一中党委开展了巡察,向厦门一中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六个方面26项共32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问题清单,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政治生态评估整改作为当时头等大事来抓,主动认领任务,坚决落实整改,已通过了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的督察。

2.狠抓党的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日常监督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抓好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听取各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特别是各支部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以及预防措施保障的分析报告。汇总了全校存在廉政风险的七大风险点:有偿家教、违规购买教辅材料、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券)或购物卡、接受家长宴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等。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我校党员干部教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3.把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教师管理全过程。

(1)认真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南峰率先带头,三年来,亲自上党课或廉政教育课累计30节。如2019年度,分别给全校教职工做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的报告,给全体党员教师分别上了《立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重任,为营造良好的“为人民服务”教育环境而履职尽责》、《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严”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位党员》的报告;给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分别上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坚持做有温度的纪检干部》、《忠诚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等专题报告。给新入职的教师做了《遵规守纪争做师德高尚的好老师》的报告,给党委党校学员做了《党性修养和尊崇党章》的报告,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不断规范约束党员教师的行为,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通过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从2017.01月到2019.12月三年来,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受教育27605人次,建立完善廉政档案49份(其中中层干部40份,其他敏感岗位人员9份),廉政提醒谈话467人次(其中任前谈话67人次,提醒谈话396人次,含科级以上干部222人次,函询1人次,诫勉3人次)。

(3)与全校在职党员签订廉洁自律的承诺书。

(4)立足教育教学主阵地,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把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正面引领。持续组织“清风沐校园”主题活动,开展以“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和“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为主题的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在校园网“清风沐校园”、栏目发布信息135多条。

(5)严格执行厦门一中《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厦门一中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执纪,强化问责约束。

不断加强对网站、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上级规定做好相关管制等工作。不给错误观点、思想、消极负面信息任何传播渠道和机会。

(1)紧盯节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在毕业季、招生季、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及时在校园网络、学校公众微信平台及全校党员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门卫收发室等地的检查力度,落实不收礼活动。倡导年青教职工婚庆不铺张浪费等。

(2)重新修订出台《厦门一中纪委关于廉政风险排查管控的实施方案》。

(3)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4)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全员教育。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家教补习活动。

(四)加强信访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三年来,对有关部门转来的各类信访件协助核查43件,我校纪委予以高度重视,对真实性及时核查并作出反馈,按时向上级信访部门上交查处的书面说明,做到有反映必有反馈。

二、当前学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们的监督工作在格局站位、方法手段、协作配合、制度规范、能力素质等方面,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一)监督能力方面,本领有待提升。监督的关键在于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在日常监督中,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程序,监督效果往往取决于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学校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都是兼职,在繁重的教育教学压力下,开展监督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存在对政策理解把握不透、对工作程序不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监。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六

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主责,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工程,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积极协助市委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坚持把督促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及时建立完善提醒工作机制,提醒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采取口头、书面、会议等提醒方式,有效推动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市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不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会议5次,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执纪审查等相关事项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安排部署;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法院党组、检察院党组管党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8次,提请研究案件5次;同时建立了市委常委会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定期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分管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签批案件11件。市委书记还带头约谈各乡镇党委书记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拧紧螺丝、传导压力;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

立足将“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不断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先后2次召开了纪委监委常委会议,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明确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要准确把握好什么工作需要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需要纪委配合协调,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委机关??个监督检查室、??个派驻纪检组全面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自觉性,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在委机关四个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联系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全年共对??个市直单位、??个乡镇街道的“两个责任”规范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全市2018年??项重点项目,在行政许可、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的重点环节,开展动态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同时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财政资金、捐赠资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不留漏洞。

2018年全年分??个巡查组,开展了??轮巡察,共对??家单位、??个行政村进行了巡察。第??轮巡察从2018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共对??家单位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个,其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方面25个,坚持党的领导??个,党的建设缺失??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个(包含“两个责任”不力??条),提出整改建议??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目前第六轮巡察工作还在进行中。

以追责促履责,以问责促担当,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也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责任倒逼落实。2018年对??名党员干部进行党内问责,通报批评??人,诫勉谈话??人,给予党纪处分??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人,其中一把手??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人;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一把手??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年通报曝光6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案件,在全市上下起到了很强的警示震慑效果。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各级纪委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很多地方就纪委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了创新实践,特别是一些纪检组织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比如:有的纪检组织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有的纪检组织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性;有的纪检组织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

从区情况看,区纪委监察局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定出台《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和《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建立和完善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任职回避、党风巡查、勤廉公示和任前廉政考试等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年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厘清区委***权力6项、区委常委会权力18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职责权力78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监督;年建立并实施区纪委常委班子专题听取或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制度;年以来,深入实施“一述两谈”制度,先后组织28名区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现场测评等。

二、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是:

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纪委抓监督检查时,往往只盯着下属单位和一般党员干部,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面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造成新的“灯下黑”。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一方面,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加之目前对党政正职人事管理上提,使对其的监督权与管理权脱节,导致了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一把手”。最终形成党内监督体制局限,如“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弱,群众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晚”。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督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非常困难。尽管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要求,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等问题上未作出明确规定,自身在设计一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又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同级党委进行有效监督的路径思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有效监督的路径思考:

(一)以推行权力清单为基础,完善党委权力运行机制。一是科学规权。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明确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根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合理分解权力和责任,将党委权力配置到具体的常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强化常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公开晒权。以党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规范并公布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违反情形,推进党务等各类信息公开,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开。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完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实行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常委会一把手或参会排名最前的常委会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时不提前表态和定调,在其他成员发表完意见后综合各方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探索实行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制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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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转方式为切入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一是注重体现“监督的再监督”。

要重塑监督的理念,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党委或政府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改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监督方式,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从“一线参与”向“监督推动”转变,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二是注重体现执纪监督。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效果。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三是注重体现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重点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出入私人会所等重要、敏感活动,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行政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

(四)以监督重大事项为重点,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一是抓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界定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细化相关议事规则,规范流程,对重点监督事项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二是抓监督程序建设。制定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常委会议事决策事项的会前准备、会中讨论和会后检查程序,不搞临时动议;健全完善领导、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监督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介入监督的程序。制定纪委对涉案党委常委会成员处置规则,最大限度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定违反程序性规定的纪律处分规定,确保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都能按照程序行使权力。三是抓执行中的监督。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常委会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高发领域,纪委按照有关监督程序和规定,对党委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具体分管的党委成员必须进行答复和解释。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权力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五)以严肃问责追究为手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一是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委会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如果本地区本部门出现严重党风廉政问题,包括本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出现了严重的党风廉政问题,党委都要承担主体责任,最后还要落实到党委主要领导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和常委会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需要问责的,可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委主要负责人。三是有序导入社会监督。纪委的同级监督,仍然是体制内的监督,难以彻底摆脱同体监督的局限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开放的监督平台,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既要借用整合人大、政协等的监督力量,也要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社会监督资源,培育公共监督的客观精神和理性表达,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公信力。要确立社会监督的结果导向,将群众的监督诉求与党政机关的治理绩效相衔接,通过公开问责夯实纪委对同级监督的社会基础。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八

为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乡科级3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5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降级9人、行政撤职4人,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十三五”时期工作规划。

在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黄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后五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惠民、支农惠农、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具体事项中,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全县各级纪检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压力传向基层,严肃查办城中、城郊以及重点项目所在村“小官巨贪”案件。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不断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按照“健全完善全天候、全方位、面对面、近距离、全时音像监控”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谈话室,不断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

(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按照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审计、组织、人事和舆论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诚信评级制度,注重诚信评价结果运用。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三述”、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四张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完善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实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

(四)围绕科学问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推行基层纪委书记“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建立接受监督评议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审阅、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对《廉洁自律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村民监督委员委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实行“三资”信息网络化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稳步扩大网上公开范围,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五)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纠正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行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严肃执纪问责。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持久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随机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司企业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公开曝光。

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和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六)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县纪委会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落实中纪委“两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出机构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各乡镇纪委、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业务以外“零分工”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二部分: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夯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矩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改进作风提供有益营养。开展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第二,坚持坚持再坚持,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严肃执纪监督,持续纠正“四风”,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百姓问政”栏目,促进干部作风不断改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第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存量、遏增量,努力实现不敢腐,强化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推进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队伍纯洁,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九

上半年,我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在市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抓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安全生产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责任层层落实。2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对全市安监系统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25日,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至目前参与专题党风政风工作研究、部署工作4次。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3月16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责任制要求,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工作双促进;5月28日,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2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职责范围,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任务;年初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3月-5月,我局制定并连续制订下发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阶段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和贵港市委实施意见,把握好一个个节点,抓常、抓细。

一是加强对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都能坚持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统一停放行政中心停车场的公车管理制度。从10月份起,局机关所有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车交钥匙、加油卡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科室用车时同时附上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二是开展对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监督检查。由纪检组、办公室抽人组成的检查组于5月4-6日对局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来,“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经费支出严格报批,公务接待先由办公室向领导申报,再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财务人员经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后,财务核报。检查发现财务管理存在会计凭证不完善、报销程序不规范等不规范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落实整改。

三是结合全市机关整顿“慵、懒、散、慢、拖”专项整治活动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监督检查,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能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全面查找和梳理干部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建设和整体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全局领导干部及职工总计33人,无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风方面,一是领导班子能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做到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

四是对照“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推进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经查,无存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不存在休息室、活动室;会议室与与办公室相通现象;不存在“加桌不加人”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深化宣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首先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开展每月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月-6月学习教育达110人次。通过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自治区、市委纪委全会精神,引用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违法违纪典型违纪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二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坚持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3月25日,利用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的契机,邀请市监察局黄雪葵副局长给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一堂廉政党课;5月11日-12日,局纪检组长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心谈话;5月14日,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优秀的安全监管忠诚卫士”为题的党课教育;6月3日,组织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到市中级法院参加了庭审旁听,亲历了审理的环节、接受了“零距离”警示教育。

三是阳光行政,接受监督。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为切入点,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将我局工作职能、审批项目流程、收费标准、“三公”经费支出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安监局网站,把党务政务公开做深做实。让各项政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个别科室抓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

四是局机关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抓好《2017年贵港市直机关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以及《贵港市市直和中央、自治区驻贵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局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实际,认真按时段,分步骤抓实抓细,强化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任何人有任何违反党纪党风的行为,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认真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和“三个带头”。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实行纪检组长专职主责抓主业,执好纪问好责。督促各分管领导坚持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相结合,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四勤”,确保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不留空白。

(三)加强对中央精神、自治区和贵港市委、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今年10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办法,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保障政令畅通。

(四)扎实开展好“庸懒散慢拖”专项整治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专项工作以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抓手,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要对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排查,列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逐条对应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五)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行为“四个零”规定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法不正之风,建立常态化作风效能监督问责机制;配合做好“阳光热线”上线工作;对信访积案化解开展督查检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认真吸取全国、全区以及我市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重点节日、时段等敏感节点,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告诫提醒活动,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通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发生在局机关内部和党员干部身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

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应是驻在部门纪检组监督工作的重点。可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难以开展,重心容易发生偏移,严重影响了派驻工作的成效。随着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派驻纪检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高度重视,为纪检组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供了新的契机。下面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提出几点思考。

权力是组织权威的体现,是“国之公器”。每个单位内部都有一个由众多权力组成的权力系统。每个权力的行使又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因此,权力的行使要树立全系统、全过程的观念,既要强化系统众多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又要强化每个权力行使过程的相互联系和呼应。而配置权力,是行使权力的前道工序。如果在配置权力的时候,能够充分利用权力本身具有的相互制约性,科学配置,就会形成系统内部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如果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同时,再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提前设计,预设切口,那就为后续监督工作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一是要规范党组领导班子的权力。党组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单位的重大问题,突出履行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等方面的责任。监督的前提是规范。规范党组权力,是强化派驻纪检组同级监督的基础。根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组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行政班子的权力关系,界定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基本内容,确保党组既发挥好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又不大包大揽、插手具体事务。二是要合理分配班子成员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旦某种权力绝对化,就有可能出现滥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将领导班子权力分配给班子成员,既使每个班子成员的权力与职责相匹配,又使权力在运作的过程中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冲动和滥用,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要突出抓好“一把手”权力分配。一个单位的权力是基本固定的,如果“一把手”将人财物等重要权力都抓在手上,不但会造成独断专行、滥用权力,而且也不利于纪检组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因为监督“一把手”要比监督副职来得困难。因此,科学配置权力,要突出抓好“一把手”的权力分工,既要确保“一把手”能有效履行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的重要职责,又要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切实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纪检监督”的权力体系。

科学配置权力是基础,正确行使权力是关键。而要正确行使权力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使权力运行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此可见,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是确保权力沿着正确方向行使、杜绝权力腐败的保障。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主要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而要使监督有据有效,离不开规范权力行使的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的法制制度,不但使党组及其成员行使权力,有章可循,而且也使纪检组监督有据可依。一是要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根据部门权力清单,结合单位实际,系统编制制度目录,从便于高效工作、便于防范风险、便于有效监督等方面,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制定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督的法规制度。尤其要突出行业特点,抓好人事、财务、资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力争法规制度系统、完整和有的放矢。二是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有利于权力行使在顺畅、高效、安全的通道内。坚持规范运行、便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形成流程明晰、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事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程序。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征求意见、请示、报告等办法。二是要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有利于权力行使的公正无私,更有利于纪检组加强监督。权力越不公开透明运行,纪检组就越难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干部选拔任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权力公开方式,积极督促同级党组及其成员,列出权力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更好地履行纪检组监督职能。

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是一个单位权力的主要拥有者。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是纪检组的一项重要职能。同级监督的本质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随着纪检体制的改革,纪检组的权力资源得到了拓展,职能进一步聚焦,与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关系,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纪检组,要认真领会中央的要求,以强有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纪检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顺势而为,积极聚焦主业,切实把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纪检组要学会借力。加强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本身就是一件难事,作为纪检组,要学会借力,迎难而上。加强法规制度学习,准确把握监督的政策规定,向法规制度借力;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向上级纪委借力;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获取问题线索,向群众反映借力;拓宽案源线索,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向检举控告借力,真正做到对同级监督有依据、有理由、有证据。二是上级纪委要及时给力。上级纪委既要落实派驻全覆盖,更要落实管理全覆盖,要通过紧密的管理,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及时督促纪检组履职尽责。对纪检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要及时加以指导,帮助化解解决。对敢于监督、遇到阻力,甚至有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纪检组,要及时撑腰打气,帮助解决后顾之忧。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干部,还要在个人成长进步上给予优先考虑。三是执纪监督要履职尽力。当前,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主要问题是利益依附。当责任与利益发生矛盾时,人往往趋利避害,选择利益,软化责任,甚至放弃责任。随着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影响和制约同级监督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纪检组对同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随之会得到加强。作为上级纪委的派驻机构,纪检组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视问题及情节严重,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提请组织处理的及时提请组织处理,该查处的及时查处,绝不能视而不见,遇到问题绕道走,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相关的制度规定缺失或不落实,好多单位干部被查处了,既不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说明责任追究,说说容易,真正实施起来还真不容易。责任追究是同级监督的难点,也是强化监督的着力点。要确保同级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一是要严肃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负有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包括本班子成员出现的严重党风廉政问题,要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第一人责任。二是要严肃追究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组主体责任追究和班子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组及其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该请示的请示,该上报的上报,需要问责的,可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三是严肃追究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每个班子成员都有分工,都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严重廉政问题的,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同时追查分管领导的责任,真正把问责之剑高高悬起,让铁纪发力生威。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一

根据市纠风办和省民宗厅的有关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扎实推进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局被评为国务院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市民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13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二、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

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局取消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3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1个行政确认项目,转变管理方式行政许可项目1项。目前,我局现有2个行政审批项目,1个行政监督项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到法定时限的30%。

制订了《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三、认真查找问题并整改。

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召开8场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民族宗教界对市民宗局如何更好地服务民族宗教界、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关的意见建议。

9月9日,我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与广大市民直接互动交流,倾听群众心声,直接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民族成分变更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以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20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年内,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件11件,“便民呼叫中心12345”投诉件32件、群众信访件35件、重点督办件和领导批示件5件、办结率100%。共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征求意见表200份,收回181份,满意率达99%。

四、努力为民族、宗教界办实事。

(一)夯实基础,积极协调推进民族乡村发展。

1.全力协调推进扶持政策落实。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为落实重点,协调落实帮扶配套资金。

2.加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3个民族村村部建设;配合完成全市民族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大自然村通村公路、安全饮用水、卫生所、造福工程配套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村“造福工程”建设。

3.加快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各民族乡村利用特色资源,发展苗圃、茶叶、食用菌、生态养殖、蔬菜种植、毛竹垦复等经济项目,推进民族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增强民族村造血功能。

4.加强民族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主干培训班”,对全市50名民族村村干进行培训。

5.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增拨民族中学和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推动民族中学普及推广蹴球、陀螺、高脚竞速和板鞋竞速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6.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推动全市24个民族村纳入市“双百工程”,5个试点村列入国家民委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第八届福建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上,我市代表团在运动会中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8枚铜牌,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注重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

1.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通过增设出租车车顶led屏宣传平台、开设《福州日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专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活动、制作民族工作特色宣传展板(宣传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活动、举办少数民族传统民族文化“周周乐”展演晚会等宣传手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取得实效。

2.创新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区建设,配合开展涉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

(三)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安定稳定。

1.推进宗教专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主要教职认定备案试点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场所数据库基本信息登记工等宗教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强化宗教三级工作网络建设。完善宗教工作基层考核新机制,协调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层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统战委员、基层综治委员的职责范围,与综治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3.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推进泛船浦天主教堂、清真寺工程等寺观教堂改建和建设问题;积极跟踪协调几处宗教房产归还市宗教团体等宗教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引导,促进宗教界服务社会取得成效。

1.加大传统宗教文化宣传推介力度。指导举办第十七届南国牡丹节暨书画展、第二届佛教青年僧伽高峰论坛、“海上丝绸之路与福州开元寺”学术座谈会、第二届“和谐之声”音乐会等多场宗教文化活动。

2.推进宗教文化对外交流交往。指导举办以“中华九仙,福佑两岸”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华梦乡福清石竹山梦文化节、首届“两岸白马王文化节”、“两岸宫庙叙缘交流会”、以“弘扬临水文化,两岸共享平安”为主题的陈靖姑文化节等多场次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并指导市道协组织道教界人士赴台湾参加两岸“会香祈福”活动。

3.搭建宗教界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的桥梁。开展以“公益助学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助学活动,为我市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现场募集善款55万多元,并开展2场义诊活动。

我们将以中共中央和中纪委“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省、市纪委“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为契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树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良好形象。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二

为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

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乡科级3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5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降级9人、行政撤职4人,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2015年。

工作总结。

2015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大家好:

现在我代表市海洋渔业局做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述职报告,请予以评议。

为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我们以科学规划、高效用海,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群众意愿为工作选择,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六条实施意见”,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强执行力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务实创新、奋发有为、敢于担当,促进了海洋经济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

针对我市长期以来存在“无序、无度”无偿”用海状况,我们组织编制了《万宁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万宁市海洋功能区划》、《日月湾区域用海规划》、《加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等,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用海行为,努力保护海域岸带和海洋环境,基本做到科学用海、依法用海、规范用海、有序用海和集约用海,促使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在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的轨道上运行。

二、以抓项目建设促经济增长。

一是加快港北一级渔港建设,全力推进小海潮汐通道清淤项目建设和老爷海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科学谋划乌场港及乌场海洋产业园建设,分步实施沿海配套项目建设,为海洋与渔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渔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调整传统渔业结构,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渔民造大船,闯深海,发展远洋捕捞业。科学划定海水养殖区域,合理布局,引导和扶持养殖户从内海养殖逐步向外海养殖发展,引导扶持养殖合作社进行低位池改造,建设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引导扶持渔民深加工,促进渔业生产转化升级,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三、坚持以民为本,勤政为民。

为把党和政府惠民阳光普照广大群众,我们本着“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市渔船进行检验,对渔业油补全面检查清理,整改落实,基本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另一方面,坚持以“民之所需,我之所为”服务理念,践行社会承诺。当天的事不留明天办,上午的事不留下午办,努力为群众、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同时认真做好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做好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切实为渔民、为企业办好事、办实事。

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努力减轻渔民负担,对涉渔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向渔民和涉渔涉海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的`热点,如渔船柴油补贴及其他惠民资金的发放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经常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建设进行自查自纠、自警自律,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坚持廉洁从政。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如渔船柴油补贴、惠农资金发放以及办事效率等,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相差很远,实施好市委市政府“海洋强市”发展战略任重道远。我们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多给我们提批评意见和建议,因为只有你们的批评和建议,才能促进我们工作的改善,我们的工作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四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病树”发展为“烂树”。

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召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监督联席会议,督促侦查部门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证据。郊区检察院积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国土部门下达移送案件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确保了案件及时立案、及时批捕、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制定了《阳泉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提前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主任检察官办理命案工作机制,以引导取证为中心,围绕捕、诉、审三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提前介入了x起命案的侦查工作,对命案侦查活动的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拓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范围,全面加大了对批捕、不捕、在逃、另案处理案件的跟踪监督处理,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及法院审判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引导证据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监督案件的质量。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检务公开。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推动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了全市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共性的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克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监督刚性不足。新刑诉法未就具体的监督范围、手段和方式作出规定,使侦查监督工作缺乏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缺乏强制性,显得软弱无力,监督效果不理想。

立案和侦查监督来源相对单一滞后。检察机关在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时,除依靠群众反映、提前介入侦查、案卷审查外,没有其他直接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案件监督线索来源少,掌握案件线索难,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仍需完善。“两法衔接”不顺畅客观上造成取证难度加大,打击不力,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执法标准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在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时容易产生冲突。

立案和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队伍老化、编制短缺、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工作积极性差的情况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突出监督主题,改进监督手段,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克服侦查监督法律规范缺乏的不利因素,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继续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政工、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发现、调查和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委托律师意见,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等制度,构筑严密完备的侦查活动监督体系,确保侦查活动合法、文明、公正。要建立健全移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综合运用查处职务犯罪、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建议等手段,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努力增强监督活动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完善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侦监部门与公诉、控申和监所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构建立案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每起案件从立案、逮捕、起诉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和进程,确保监督案件依法及时办结。

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

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专题报道、新闻发布、专项工作通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侦办程序,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检察权正确有效地行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研究,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干警在证据审查、案件分析、纠正违法、服务大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适应新刑诉法对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投入保障,逐步改良侦查装备,依托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手段。要充实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力量,积极解决基层院干警严重不足的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推动立案和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全面提升。

最优立案监督调研报告大全(16篇)篇十六

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助性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助性合作关系。

当然,建立高效、良好的运作管理体制,也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否则,书记员职业化进程也只能流于形式。

首先,应当积极推进书记员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针对现有书记员过少的情况,对书记员队伍进行适当地扩大,使书记员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以往检察机关在招收书记员的时候,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这些人当作未来的检察官加以培养,因此进人的标准相对较高,如现在招收的一般都是政法类院校大学毕业生。这样做,固然能使检察机关吸纳到人才,但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人才的“高消费”。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让这些人固于书记员的职位,显然不切实际。因此,笔者认为,书记员的任用工作应该实行不同的标准:一方面,设置少数的书记员职位,将其定位于向检察官过渡的职位性质,这些职位可从高校优秀人才中选拔;另一方面,将更多的书记员职位固定,按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从大中专院校或者社会上进行招聘,以期达到稳定书记员队伍基数的效果。因为对这部分人来说,检察官的职务为他们所难以胜任,因此他们也就能比较安心地从事书记员工作。而事实上,书记员也只有静下心来,才谈的上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

因此,合理地设置书记员的职务,正确地规划其发展方向是实现书记员职业化的关键环节。同时,书记员的待遇也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笔者设想,可以根据书记员的不同等级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级别区分待遇标准。比如,在基层检察院设置最高到副处级(或正科级)的书记员,享受与级别相当的待遇,使大家意识到,书记员并不低人一等,书记员的职位前途光明,值得为之勤恳敬业,努力奋斗。同时,自副处级以下依次设立相应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使书记员也能形成自己的晋升规划,从而令书记员这一岗位变得富有吸引力。另外,还可设立书记员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制定相应的奖金、补助标准及提升职级的方法等,使书记员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激发自己的工作潜力,从而更好的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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