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

时间:2023-11-01 作者:雁落霞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

自查报告是一种自我评估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优点和进步的地方。下面是一些经过精选和整理的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一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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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二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7〕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16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三

根据《2017年上饶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饶府发[2017]18号)安排,我办负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的牵头工作。

(一)下发文件,及时布置。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江西省全面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实施办法》,我市于2017年9月2日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厅发[2017]16号),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为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11月4日,我市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其中一单要求各单位2017年11月15日前报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两库一细则要求各单位2017年11月15日前建成,报市法制办备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督查,促进工作。为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专门组织了四个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和41个市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态势良好,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市直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也已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经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汇总完毕,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为398项。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一单两库,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随机抽查事项也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同时,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网络,我办在对市直单位报送的《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表》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公布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10月8日,我办在市国土局召开了上饶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赣检会[2015]3号),2017年3月20日,我办与市检察院召开了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对生态保护领域的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文书。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办于2017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通知》(饶府法办发[2017]12号),规范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同时,要求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目前,三局合一后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已完成。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提升行政服务,推进职能转变。

推行一次性告知、一门式受理、一窗口办理,提倡线上受理审批,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x项,其中承诺一次性办结事项x项。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政府效能。规范退役军人事务审查审批,通过采取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推行告知承诺制信任审批等措施,逐步简化退役军人事审批事项和环节。

(二)深化体制改革,打造法治政府。

一是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退役军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推进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善烈士实施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

三是依法加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五有”标准和全覆盖要求,成立区、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照“层级指导、分级履责、注重服务、就地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体系的作用,积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确实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根据全区部署要求,我局于0xx年赋予各镇(街道)x项区级行政职权事项,列出x项退役军人事务职权事项具体清单下放各镇(街道)。并积极探索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密切跟踪下放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放实施事项的协助监管,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区政府提出调整完善实施事项的建议。

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落实优抚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完善优先优待制度,推动优抚工作从解困型逐步向褒扬激励型转变。落实“阳光安置”机制,提高安置工作精准度。平稳有序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二)大力推动就业创业。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网上平台,研究制定我区的实施细则和我区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建立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提供优质服务。依托定点培训基地,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实施全覆盖免费适应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重点推动将流动退役军人党员纳入组织管理中。弘扬正能量、管控负能量,推进“光荣之家”牌匾悬挂工作常态化,积极选树先进典型。

(四)开展涉军问题专项治理。畅通信访沟通渠道,了解退役军人诉求,分类做好政策落实、思想疏导和教育稳定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突出焦点矛盾,攻坚突破,有效化解。做好重要节点的维稳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总分析退役军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属地管理职能部门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政策不落实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探索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具有属地特点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成立关爱基金,对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提供临时性、应急性的帮扶和援助,动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照政策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收集各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的名单,最大限度、最大程度为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帮扶援助。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五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六

根据《黔西南州2016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州府发〔2016〕7号)、《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

现将7月份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扎实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接管放”。

我市积极做好省、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2.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

市政府法制办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列出取消事项、保留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今年1月下发了《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兴府办发〔2016〕7号) 3.健全完善权力清单。

(1)对我市各相关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权力清单管理,决不允许“单外有权、单外行权”;(2)正在抓紧组织编制全市18个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权力清单管理体系。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梳理公布事项目录。

根据《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市发改局已梳理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出兴义市定价目录。

2.规范投资审批事项办理。

投资项目已接入在线审批平台,实行网上审批。

规范行政审批名称和标准,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

所有审批项目全部从市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股室审核,一个领导签字,一个公章办结。

3.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监管。

市发改局已拟出行业协会脱钩方案初稿,待报市政府研究印发。

(三)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降低企业准入制度成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从2015年10月1日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我局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截止到2016年7月25日,共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1319户,“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工作将于顶层设计完成后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此项工作将于顶层设计完成后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1.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类收费文件情况。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等文件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将现行对由小微企业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涉及我市6项(国内植物检疫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按文件要求通知征收单位,已落实到位。

(2)《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会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全面清理我省涉及矿产资源收费基金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38号)等文件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按文件要求通知征收单位,已落实到位。

2.收费监督检查方面。

(1)市发改局对坪东卫生院擅自立项目标准收取条码费和押金的一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清退。

(2)市发改局组织教育收费检查组完成对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常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兴市发改字〔2016〕81号)要求兴义市各系统、各部门及收费单位对本系统、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具体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省州制定的表格要求进行清理并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到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经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各系统和部门在其网站(或同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教育(学校收费)、公安、法院、农业等系统由市属主管部门进行清理上报并统一由市属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公布。

3.收费公示制度方面。

结合我市各部门收费情况,将最新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兴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兴义市人民政府:)进行公示:1、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1874号);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相关目录清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1875号);3、贵州省兴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1.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

根据州政府公布的最新事项目录,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市纪委(监察局)、市法制办清理规范事项信息并录入行政审批系统。

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大屏等及时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公开。

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和再造,并编制行政审批职权目录,对清理出纳入大厅办理的事项,均要求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行政审批流程由原来的五个流程精简为现在的三个流程(受理-审核-办结),规范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印发了《兴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单》,明确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清晰明了,规范高效。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把服务规范和办事公开贯穿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六公开”,通过窗口《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业务宣传册、中心网站、大厅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予以公开,增加了审批过程的透明度,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同时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2.大力推行并联审批。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窗口收费”的服务模式。

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需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政务中心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3.压缩办理时限。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服务提质,办事提速”这一工作重点,通过加强与各窗口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优化窗口办件审批流程,压缩办件审批时间,使部分项目审批环节再减,办结时限再压,效能建设初显成效。

如今,在入驻中心办件项目中,现场即办率达75%以上, 工商、地税、国税、民政、交通运输局等“办件大户”基本上实现了现场即办,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和办事群众。

其它服务事项承诺时间也大多压缩了50%以上。

4.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属业务范围的,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资料。

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资料;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其理由;不属业务范围的,明确告知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为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义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发〔2016〕15号),市市场监督局初步拟定了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将贵州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的企业,通过本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采取运用综合业务软件企业备案数据,详细比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公示,以及公示的即时信息是否真实;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并对抽查的市场主体委托基层分局逐一上门开展实地核查的方式,由执法人员事先调取企业登记档案材料,在实地检查中进行核对的方式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2016年7月22日,省工商局通过计算机摇号系统从我市市场监督局登记的企业总数中抽取3%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从全省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总数中随机抽取3%的个体工商户作为检查对象,此次检查对象合计907户,其中企业153户,个体754户;市市场监督局即将开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工作,正式启动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市已建立诚信兴义网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公示。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一)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产品供给水平。

市发改局按上级部署和要求对照现行有效的收费文件和国家公布取消的收费文件规定对涉及我市的收费项目进行了集中审核和清理。

放开了民办学校收费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取消了收费年审制度,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暂停《收费许可证》制度,并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1.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热情的服务。

市政务中心已执行免费为60岁以上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复印服务,加强政府服务能力。

目前,市政务中心正在全力梳理全市公共服务事项。

2.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建设全省统一审批服务系统,是国办明确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也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目前,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向省政府中心申请,实现接入应用全省统一审批服务系统。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3.优化项目推进机制。

完善项目建设审批服务机制,向项目业主搞好咨询服务、代办服务、帮办服务、沟通协调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制作规范的报建资料。

大力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个性化服务。

对个别时限要求特别紧急的项目,采取先照后证、前置后补、容缺预审等措施,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加快形成良好营商环境。

按照“审批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窗口办件时限,提升窗口办件效率,加快窗口审批速度,实现提效提速。

对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再压缩,重点压缩关系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和全民创业工程的审批事项。

探索实施并联审批制度,切实降低服务对象办事成本。

行政审批流程由原来的五个流程精简为现在的三个流程(受理-审核-办结),对公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和再造,并编制行政审批职权目录,对清理出纳入大厅办理的事项,均要求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规范了审批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

2015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

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

2013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

(二)清理行政权责。

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

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

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

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13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14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

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

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

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

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09】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06】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

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

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

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

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

2013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

《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

如城市垃圾准运证。

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

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

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

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

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

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

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

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xx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

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

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

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

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

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

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

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

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七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xx〕32号)文件要求,县政务办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所做的“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梳理优化进厅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的通知》和《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二批动态调整县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督促进厅窗口部门尽快实现厅内办理,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规定取消,并监督其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重新核定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增设一次性告知服务流程图,将调整后的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公示,确保阳光透明。目前,共调整梳理完成涉及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113项,其他权力事项83项,联合编办培训指导35个县直部门单位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78项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内,同步调整完成系统内县直4个部门单位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合并2项,取消4项。

(二)优化整合大厅窗口资源,为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协调齐鲁交通etc窗口到一楼东厅办公,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增设了5个窗口;根据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变化,对进厅涉及的部分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并为其协调安置了后台办公室,解决了合并后档案存放、执法办案等问题;同时对二楼西厅进驻的环保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窗口位置进行了调整。在一楼新设立了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专门窗口,大厅功能布局更趋完善,设置更加合理。

(三)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制订出台《利津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完成了全县35个部门、单位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市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导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门单位自建系统摸底调查,对全县xx个县直单位28个省级以上平台系统涉及到的70余个事项分类进行了统计,为各部门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对接工作提供数据服务。三是组织举办全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工作培训会和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培训会,指导各单位学习掌握系统操作要领,系统试运行推进顺利。四是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指导,有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录入工作,确保平台系统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顺利实现对接。目前,全县有审批权限的35个部门单位中已有26个单位陆续开展了网上运行业务办理,共运行事项111项,运行办件268件。

(一)加强政务大厅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一是继续梳理优化进厅窗口部门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要求各窗口进一步落实“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一律取消,所有进厅事项全部实现厅内办结”的服务承诺。二是进一步协调窗口部门缩短审批时限,减少项目前置审批,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提高项目审批质效。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重新修订《进驻部门和人员考核细则》,大力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临时外出、ab角工作等制度,建立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机制,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县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市政务办要求,分类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向建立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一体化服务体系目标迈进。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八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xxxx项依申请和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匹配、填报、发布工作,推进xxx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x项,新增、承接省市下放行政权力xx项,向乡镇下放权力事项xx项。推进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xxxx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清理规范xx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消除审批服务模糊条款,细化申请材料中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要求,明确各类情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服务机构、人员、大厅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政务服务“一门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1、梳理发布xxx件事。确定事项的牵头部门和承办部门,统一涉及的'xxx个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承诺时间,再造办事流程xxx个。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县政府官网、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实施目录、“一事一码”。相比改革前,共减少材料xxxx件(份)、减少办理工作日xxxx日、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xxx次,每“一件事”平均减少材料x件(份)、工作日xxx日、跑动次数x次。

2、推进事项落地生效。升级开发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组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设置专办岗位,建立一次告知、容缺办理、一次联办和物料流转制度,推出“一次表单”审批。开展一次性告知、预约办理、错峰延时、“帮代办”等服务,推进行政效能监管全流程覆盖。

3、实现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进乡镇、社区,新增平台注册用户xxxxx人,收集电子印章印模xxx枚,采集电子证照目录xx种、存量电子证照数据xxxxxx条。实现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对接,开发南县智慧政务微信公众号和app小程序,建成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开辟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动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同质服务,企业和群众获得多渠道、多方式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大厅智慧集成建设,为县乡政务大厅、社区服务机构新增xxx万元硬件设施,基本满足县乡网上联动办事需要。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1、压缩事项办理时间。一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组建土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大一窗”,整合申请表格,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合同网签时间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压缩办税时间。入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xx大类,取消证明材料xx项,共享部门证明材料xx种,推进xxx个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是压缩工程报建时间。推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竣工验收分阶段实行并联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四是压缩电力获取时间。在办公场所公示各类办电时限,xxkv及以上大中型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x天之内(双电源xx天内)、小微企业客户办电业务严格控制在x天内办结。

2、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行企业项目县级领导包干负责推进落地,强化土地、资金、用工、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配置,着力破解用地、融资金、环保等瓶颈制约。推进县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精简经开区项目审批事项、取消、合并、调整过程和环节性事项xx项,推动区域评估事项x项。强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经开区项目协调推进项目落地审批服务,开展全程代办,xxxx年为中科春天、克明食品、海大饮料、鸿蒙科技等园区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xx余项,较法定时限提速xx%以上。加大对税费项目的清理、规范,xxxx年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减征或免征税收项目x项、收费项目x项,减征税费约xxxxx万元。县内金融机构为民营小微企业创新推出个性化专营信贷产品x个,清理规范涉贷收费xx个,贷款审批时间平均缩短x天以上。全县新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x.x亿元,增长xx.x%,贷款利率同比平均下降x.x%,降幅达xx。x%。

3、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入园涉企检查报备制度,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有效治理选择性执法。xx个部门联合组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行业各领域的双随机抽查专业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开展抽查x次,抽查市场主体数xxx户,均在指定时间内xxx%完成抽查任务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强化信用监管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xxx户xxxx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xxx户xxx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xx户xxx条;为守法守信市场主体出具市场主体信用证明xx份,授予xx户守法守信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称号。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xxx户。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县xx个部门公示行政权力xxxx项。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县政务大厅建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引入银行进驻县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优化企业账户开立。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x个环节,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单位和开户银行信息共享,实现注册、用章和开户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设置“网上申报自助服务区”,建立“南县全程电子化业务交流群”,即时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统一规范电子化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提供免费邮寄证照服务。截止xxxx年xx月,我县市监局共受理全程电子化业务xxxx户,审核通过xxxx户,企业实现登记“无纸化”,部分业务已实现“零跑腿”。县国税局打包xx个办税事项,推行“套餐式服务”,对初次申领发票的,仅需进行票种核定、按需办理税控设备,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实现企业开办时间x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其中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分别压缩至x个、x个、x个工作日内。

2、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对xxx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归集信息部门数xx个、行政许可信息xx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xx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xxxx条、执法人员库名录xxx条。“双告知”总数xxxxx条。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整合xx个部门涉企证照事项xx项,归集企业信息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推送至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对x个部门xx个行业推行“证照联办”,实现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除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名称预先登记的外,实行企业自主申报或在设立登记时直接完成名称登记,截止xxxx年xx月,企业共申请名称自主申报xxx个。

3、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精简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取消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和遗失公告程序,为清算组备案提供在线免费办理渠道,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通过“x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为企业节省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成本。截止xxxx年xx月,网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xxx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xxx户。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九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保政督〔〕4号)通知要求,我局对以来的“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简政放权方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持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市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万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持照率为63.22%。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5%。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申报企业名称。改革与各级政府鼓励企业创业、创新等政策形成双重叠加效应,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截止8月底,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1328户,突破“十万”大关,同比增长12.31%;其中:私营企业13138户,同比增长40.71%,日均新登记企业14户;个体私营经济总数达96983户(同比增长12.38%),个私从业人员28.04万人(同比增长15.85%)。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初步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圆满完成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各项年报率均排名全省前三名。推进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工作,强化“放管服”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推动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对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行限制,对失信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探索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创建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形成我市《抽查工作规范》。围绕今年重点改革任务,牵头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已于9月2日印发执行(保政发〔2016〕44号)。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内部联动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9人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1人次,对89户拟参加a级纳税人评价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对17户拟参加保山市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促进奖励评选活动的企业提出信用建议。

在优化服务方面:落实各项惠企扶持政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便利化服务。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深入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小微企业较快发展,目前已完成今年500户扶持任务的93.8%。推行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统一规范文书,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推行“零收费”注册登记服务,减免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费、执照工本费。今年以来,各级登记服务窗口多次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优质服务之星”、“流动红旗标兵”,受到了办事群众一直好评。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原文传达学习了杨军市长在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会议精神抓好下步改革工作。二是积极向省工商局争取,将保山纳入全省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地区。

今年根据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国发〔2016〕9号),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烟草广告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办理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无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也无下放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上级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严控新设许可项目,我局没有通过规范性文件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等情况。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已在“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网站上公示(取消的三项广告许可项目未公示,具体业务工作已停止)。印发了《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单的通知》,全面清理了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职责共28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11项,行政强制17项,其他执法行为42项。

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关于转发规范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文件的通知》(保政务发〔2016〕32号)精神,我局已按照《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标准模板》和编写规范,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重新编制,目前已印制小样待审核。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建立了内部信用约束机制,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前台和后台,审批与服务的无缝衔接,为企业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推行注册登记核准授权制,由局长授权注册登记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三是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制定了《注册登记审核办法》,对简易许可事项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对一般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对复杂许可事项实行“集体合议登记制”;四是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程序和申请文书。通过强化窗口建设,我局注册窗口的服务工作得到认可和好评,实现了“零投诉”,历年来被政务服务管理局评为优质服务窗口6次,29人次被评选为优质服务之星,14人次被评选为流动红旗标兵,2人次上职业道德榜。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已加强与社保、统计等部门的衔接配合,联合转发了省级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文件,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助力“供给侧”改革,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圆满完成了“营改增”企业集中换照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了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对进驻的企业进行了网上资格审查。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给工商注册窗口、监管人员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改革实施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每天的办件量较往年同期增加3倍以上。各项改革叠加,执法队伍思想不稳定,基层监管机构不健全,影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三合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量大,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同时,基层监管所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用监管、社会协同监管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和方式研究还不够、办法还不多,监管职责尚未完全理清,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未建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后,公司注册资本缴纳失去控制,是信用信息公示监管工作中的最大难点。

(三)改革中法律层面的支撑依据不足,部分改革存在业务风险。例如:就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来看,国发20号文是各地实施简易注销的依据,目前调整各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简易注销的规定,实施简易注销目前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企业简易注销是简化注销程序和减少注销要件,如果被提起诉讼,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确保10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与税务部门紧密协作,确保12月1日与全国同步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双告知”工作制度,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告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有关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信息。积极做好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工作。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强化对年报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联合税务部门认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加快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归集,认真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三)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进一步拓展分析和服务功能。归集整合有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组织好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积极做好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一

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二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xx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xx〕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三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厅led大屏幕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目前,行政审批局搭建立了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使行政审批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连通对接,并于12月13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审批局负责对受理的事项全部录入到服务平台,各有关监管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对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管,同时,接收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能够事前事中事后无缝对接。

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根据省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并对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严禁只咨询、不受理,只受理、不办理,以及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等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中心及各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可交由中心人员进行全程代办;对于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企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政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和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的要求,一是台面上公开了工作职责和人员信息,明确公开了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公开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全部上墙和在广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我们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所有办事窗口,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各类格式文本、章程、合同、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可为办事人员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施“零收费”。

1、省市部门垂直网络不能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审批事项信息录入两遍,浪费时间和精力。比如:工商局预先核准名称等。

2、省市部门下发文件到不了审批局,需要县级部门再传送,有时新文件收不到。

1、建议省市部门把有关垂直网络重新规划,以便和县网上审服务平台对接。或由省市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

2、建议省市再协调各部门,将涉及到审批类文件下发到审批局,以便及时掌握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的服务,做到审批股室之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可相互推送,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实现办理的审批事项资料信息共享,实行一套资料搞审批,避免了办事人员重复提交同一材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我局将依托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中介超市”,实现信息数据查询功能。凡录入到审批服务平台的中介机构,严格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时间标准,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承诺服务时间,确保中介服务时间明显缩减。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涉企项目服务收费最高限额,鼓励企业在限额内自主协商,杜绝价格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等现象。统一运行标准,进入“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要全面执行我局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先进县市区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台,并明确专人在岗负责,为群众提供或代为办理各类手续,切实落实好帮办xx制,更好的服务于办事群众。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四

2016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二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15〕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14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14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15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五

今年以来,临洮县工商局发挥职能,在“宽、严、优”上下功夫,做好“放、管、服”文章,继续优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在准入环境“宽”上下功夫,做好“放”字文章。认真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行“先照后证”改革,继续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不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6月,全县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4343户,资金总额103.15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6.18%、63.08%。核发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942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844户,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65户。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六

今年以来,庆城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指示精神,从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工作。抓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的落实,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上、管得好。

二是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多证合一”工作,统筹安排、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重视细节,研究对策,规范业务流程,扎实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严格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决不允许“单外有权、单外行权”,并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深化国地税合作作为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的关键动作和重要手段,从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出发,突出管理、执法、服务三个关键点,开启国地税合作新模式,探索改革发展新路径。

五是积极改进和优化政府服务。首先是完善多元化办税服务渠道。目前,我局共有compos刷卡缴税机8台,添置纳税人网上自助办税专用电脑6台,手机app移动办税正在积极推广试验阶段,非现金缴税形式已成为申报缴税的新模式。其次是创建税收政策宣传新渠道,通过创建税企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模式,第一时间发布将国家出台惠民政策、纳税人比较关切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推进“一窗一人双系统”建设,深化国地税合作、“银税互动”,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让纳税人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统一受理、“一窗通办”。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七

近日,县编办根据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简政放权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突出下阶段工作任务重点,促进了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大力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到放管结合。建立检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制定“两个名录库”。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检,开展“飞行检查”。通过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实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80%以上,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八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xxx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十九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20xx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20xx年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20xx年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专业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模板20篇)篇二十

根据《20xx年xx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饶府发[20xx]18号)安排,我办负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的牵头工作。

(一)下发文件,及时布置。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江西省全面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实施办法》,我市于20xx年9月2日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16号),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为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xx年11月4日,我市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其中一单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报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两库一细则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建成,报市法制办备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督查,促进工作。为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20xx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专门组织了四个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和41个市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态势良好,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市直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也已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经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汇总完毕,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为398项。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一单两库,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随机抽查事项也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同时,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网络,我办在对市直单位报送的《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表》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公布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xx年10月8日,我办在市国土局召开了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赣检会[20xx]3号),20xx年3月20日,我办与市检察院召开了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对生态保护领域的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文书。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办于20xx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通知》(饶府法办发[20xx]12号),规范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同时,要求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目前,三局合一后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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