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ZS文王

优秀作文应该具备合理的结构和紧凑的篇幅,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接受。接下来,请大家欣赏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文,从中汲取灵感和启示。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一

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二

去年秋天,妈妈送我一只小乌龟。

这只小乌龟真可爱,圆圆的小脑袋上长着一对充满灵气的、琥珀色的小眼睛,脸颊的左右两侧各有一小块红斑,好像给小乌龟画上天然的胭脂,漂亮极了。它的背甲上整齐地排列着一片片青灰色的六边形鳞甲,这背甲可是小乌龟的好帮手呢,邻居家的弟弟拿着牙签正准备玩弄它,它早已闻到了“风声”,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头与四只脚缩进背甲里,背甲就成了小乌龟的天然屏障,把贪玩的弟弟隔在了外边。每到深夜,背甲成了坚固的小房子,小乌龟在舒适的小房子里安然入睡。

我家的小乌龟可胆小了,连我这个主人偶尔看看它,它也要把脖子缩回去瞪起那双小眼睛紧盯着我,好像在说“你是什么人?报上名来,不要靠近我,不然我可要不客气了。于是,我悄悄地躲在门后面,悄悄地注视着它。大概过了几分钟,它才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又过了几分钟,它放松了警惕伸长了脖子,开始东张西望,当它不经意间看到我又出现在它面前时,仿佛吓了一大跳,又赶紧缩进它的背甲里,我猜,它一定在想:还好我看一看,不然的话,一定又要被那大怪物玩弄了!小乌龟畏畏缩缩的样子,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我家的小乌龟可贪吃了,可它进食的要求又是那么高。如果水太浅了,它不进食,水太深了,它不进食;肉切得不够细,它不进食;温度没上13度的,它不进食……太多太多的要求,把我都快弄烦了!而且,它每次都小心翼翼地,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踩到机关似的。它先等投食者走后,然后慢慢地靠近虾肉,眼睛仿佛静止不动紧盯着虾肉,大约过了几分钟,它小心翼翼地伸长脖子嗅了嗅虾肉,然后立即缩回背甲里,好像发现什么危险。又过了5分钟,它又慢慢地碰碰虾肉,这次可比上次大胆多了,等他确保没有危险后便开始狼呑虎咽地享受它的美味!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乌龟,它既胆小又警惕,既警惕又贪吃,真是好玩呀!它成了我的好知已,——虽然它还不习惯与我共处,但我可毫不介意,只要想想它时而在浅水里踱着方步,时而爬上石块来晒晒太阳,那悠闲自在的样子就想会心一笑。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三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四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五

照耀着我们那最纯真的童年。

那一年,生命的切片。

被岁月碾过留下了最美的痕迹。

那一年,虽天真已过。

但却成熟未满整天都在幻想着。

那一年,春日的桃花。

她在树梢浅笑盈盈的看着我们。

那一年,夏日的梧桐。

懵懂稚嫩的我们在他面前相遇。

那一年,秋日的落叶。

她飘舞着向我们述说时间轮回。

那一年,冬日的傲梅。

她在用她的方式向我们宣示着她的高洁。

而如今那一年已拼凑成了最美的音符。

她用美妙的旋律谱写着最扣人心弦的曾经。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六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七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八

谨以此文献给一直以来像天使一样守护我、爱我的妈妈。

时光打马而过的瞬间,总有一种情感叫泪流满面。——题记。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远,停不了,像是拼命想要抓住,却不断从指缝间缓缓流过的沙。转眼间,我已度过了18个春秋,回望这一路走过的青春岁月,总是有一个人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就是你,妈妈。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却使它开出了花。从小我就是个调皮、任性、蛮横、霸道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和邻居小男孩打架,在他胳膊上留下几个深深的牙印。

你笑脸给那阿姨陪不是,随后就是对我一阵打。妈妈,其实我不想那样的,我只是不想让人欺负我而变得坚强些。你抹着我哭花了的脸,心疼地摸着我的头说:“妈妈不打你,那阿姨的气是不会消的,以后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妈妈,是你教会了我应该和人和睦相处,所以现在我有好多知心朋友呢!嘿嘿,这可是妈妈你的功劳呢!时间的年轮悄悄地转动,我看见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在我指间翻滚而过。在岁月的流逝中,少不了我和弟弟的一次次争吵。那年冬天,不记得因为什么小事,我和弟弟又吵了起来。就在不经意间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那么弱不禁风,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你准备洗衣服的凉水里。你顺着弟弟的嚎啕大哭声过来,二话没说,对我又是一阵打。

你说,做姐姐的,就是应该让着弟弟,以后你们成家了,想见面都难。妈妈,你知道吗?看着弟弟湿漉漉的棉裤,我也很难过,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了。从此,我很少再和弟弟吵架,时刻记着你说的,凡事都让着弟弟,也明白了亲情的可贵,要珍惜身边的幸福。妈妈,你说我是不是懂事些了呢?如今,我上了高中,2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每次你都会准备好多好吃的,吃饭时也不停地给我夹菜。可是我呢?!除了暑假寒假,我们母女俩见面的时间又有多少呢!我不记得,咱俩已经有多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也许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妈妈,这次回家,我们就好好谈谈心好吗?我有好多话要给你说呢!五月二日回校,你送我去路口等车,看着你向远处张望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妈妈,我早就没有好好看过你了呢!你虽然不再年轻,脸上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可在我看来,你是最美的妈妈,没有人可以取代在我心里的位置。那天,车来的好慢好慢,我让你先回家,你就像个小孩子,偏不听,说等我走了之后再走。不知不觉,泪水氤氲了双眼。妈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对我的好,现在我只有努力地学习,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将来考上了好大学,赚了钱,我要带你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妈妈,不会太长的,很快就到了!妈妈,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做母女。这次就让我当妈妈,你做女儿,我也会像你一样,用我的一生去爱你!妈妈,你说,好不好?嘿嘿,母亲节快到咯!祝您节日快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和你在一块的日子,我要你做最幸福的妈妈!

故事仍在继续,轻轻搁笔,不知不觉,脸上有种湿润的东西划过。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九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十

在这骄阳似火的夏日,一轮火辣辣的太阳挂在瓦蓝瓦蓝的天空上。小狗伸着长又红的舌头,农田裂开了嘴……在我看来,这轮太阳仿佛贴在我的头上似的,一秒也不肯离去,把我热的汗流浃背,眼冒金星,使我忍无可忍。

于是,我到商店里买了一瓶可口可乐,坐在绿树成荫的大树下。这大树高大挺拔,根深叶茂。我津津有味的喝着手里的可乐,喝了少半瓶,忽然想去方便一下。就急忙跑回家,方便完后,洗了把手,就有坐在我们家客厅里继续喝。

不久,我想到一个主意,把可乐倒进碗里喝,我就兴冲冲地跑进厨房,拿了一个碗,咕咚咕咚得到了进去。正在这时,我听到门外有咚咚咚的敲门声,就打开门笑脸迎接,一看,原来是隔壁的小妹妹。她脸圆圆的,像个西瓜,蚕眉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水灵灵的,头上两边各扎着小辫子,显得特别可爱。她一进来就用那双洁净的小手直擦汗。

不过,她好像看到了那晚可乐,满带怀疑的问:“姐姐,你在家干什么呀?”“没干啥呀。”我坦然的回答。“那你碗里是啥东西呀?”她又接着问。我刚准备吱声,可又在犹豫——如果我告诉她那是可乐的话,她一定会喝光的,那我喝什么呢?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就说:“姐姐有点生病了,我妈给我到医院开了点中药,可是很苦的。”听了我的话,小妹妹转身就跑,我以为她被我吓跑了呢,心里得意洋洋。

不久,她又跑回来了,不同的是,这回她手里还拿了几颗糖果呢,我还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可她的话却出乎我意料:“姐姐,你说你喝的药很苦,那你吃几颗糖就不苦了。”这话使我震惊万分。

我真后悔自己隐瞒真相,她是如此的信任我,而我却骗她,我真惭愧。

从这件事我明白:人与人之间应之间应真诚相待,让我们彼此多一份信任,少一些怀疑,愿我们的生活多一份欢乐,少一些悲伤。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十一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习,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习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十二

时光像是一条河流,缓缓地流淌着;时光像是一缕青烟,你以为它在的时候,它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流水挽不住落花,青烟终会飘散。但母亲则是为我挡雨的荷叶。

当妈妈端着一盘水果进来,看到我泣不成声的样子,着急地不知说些什么。

在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的妈妈答应带我去湿地公园玩,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紧接着我们就出发了。可能因为当时很小,我紧跟着妈妈身后,妈妈也是时不时地回头看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发现了一只蝴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那只美丽迷人的蝴蝶,好似有魔力一般,牵着儿时的我就走。我,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妈妈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我,可这次,我,却不见了!

隐约中,我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妈妈不在我的身边。就在回头的那一瞬间,蝴蝶也飞走了,然后,我呆呆地站在路中间,惊恐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所措,于是我大哭起来,心中的害怕在这一刻全部涌了出来。

远处,妈妈的身影直冲过来,高跟鞋拿在手上,立马抱紧了我。我哭着,又笑着,但妈妈并没有和蔼的拉着我回去,而是一副非常严厉,也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告诉我,以后不要因为贪玩而乱跑了。她那严肃的脸上还有泪水与汗水,红红的眼眶和凌乱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像“疯子”。

但这件事过后,我也变得十分乖巧,不会再不声不响的离开妈妈的视线。

妈妈的爱是永恒的,并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计算得清的。那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用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滋润着我。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无时无刻的想着你,牵挂着你。只有妈妈才愿为你付出,甘心情愿,无怨无悔。也只有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才使你快乐的成长。

我爱我的妈妈,我想住进她的心里,让她天天想着我,因为在她的心房里,我能感受到甜甜的爱!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十三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十四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小昆写人高一(优秀15篇)篇十五

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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