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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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一

按照上级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我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此次工作总结如下:

学校成立以为组长,以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上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组织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经查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学校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没有钢瓶和天然气。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我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二

在xxxx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努力作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安全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监管环节的专项整治,使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根据《xx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企业;突出化肥,氯碱等行业,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进行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摸底,逐一建立档案,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797处,其中生产企业89处,经营企业708处。

3,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xxxx年多次开展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非法力度。全年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指导5000余次,出动检查车辆人员1万多台次,关停并转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罗庄,临沭等县区依法取缔了30多家不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评估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治理,先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建议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些拒不整改的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分别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4,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为在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我市制定了《xxxx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原则和指挥机构,明确了救援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及经费保障;苍山,郯城,费县,平邑,临沭等县区也都编制了本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全市有98个生产企业,1300多个经营单位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进行了演练。

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定点,登记等工作程序,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的申办程序,严把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加油站,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安全治理,严格经营许可条件。

xxxx年已完成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5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00多家加油站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987家,已出安全评价报告的有57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县区上报加油站申办材料318家,已上报省局298家,不合格的30家,省局已发证的有189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65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申办材料13家,出具经营许可或年检证明11家。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乙种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前期工作,已在沂南,平邑,莒南,临沭,苍山,费县,沂水等县进行了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培训。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三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201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

“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

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五)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危化二股。

201x年7月6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安监所、经发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了使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政办制定了《xx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治理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五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文件部署,加强我司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司存在的车辆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我司决定自2015年7月起到2015年10月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5年7月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我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周云为组长,安全副总万成文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我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蒋世勇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550589,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监督和日常工作。

2、严格企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7月份,我司组织人员重点复查了我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gps监控人员的配备。清查我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建全,检查了各岗位,各环节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并考核合格。经检查,我司从业人员入厂前都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进入我司时进行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

2、档案管理不到位,各类档案未分类存放。我司将严格按照运管部门要求的内容建档,驾押员档案也按照行业部门要求建立。

1、严格排查我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

2、严格排查g p s监控管理。

3、强化驾押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严格查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六

在20xx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努力作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把专项安全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监管环节的专项整治,使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根据《20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企业;突出化肥,氯碱等行业,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进行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摸底,逐一建立档案,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797处,其中生产企业89处,经营企业708处。

3、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xx年多次开展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非法力度。全年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指导5000余次,出动检查车辆人员1万多台次,关停并转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罗庄,临沭等县区依法取缔了30多家不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评估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治理,先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建议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些拒不整改的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分别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4、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为在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我市制定了《20xx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原则和指挥机构,明确了救援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及经费保障;苍山,郯城,费县,平邑,临沭等县区也都编制了本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全市有98个生产企业,1300多个经营单位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进行了演练。

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定点,登记等工作程序,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的申办程序,严把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加油站,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安全治理,严格经营许可条件。

20xx年已完成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5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00多家加油站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987家,已出安全评价报告的有57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县区上报加油站申办材料318家,已上报省局298家,不合格的30家,省局已发证的有189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65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申办材料13家,出具经营许可或年检证明11家。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乙种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前期工作,已在沂南,平邑,莒南,临沭,苍山,费县,沂水等县进行了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培训。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七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第四章经营安全。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四十二条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在转让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

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十六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第四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五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二条通过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

第五十四条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并公布。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对通过内河运输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别作出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五十六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由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第五十七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应当随船携带。

第五十八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材质、型式、强度以及包装方法应当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有限制性规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第五十九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在内河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通过过船建筑物的,应当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应当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引航的,应当申请引航。

第六十二条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内河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与依法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协调。

第六十三条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六十四条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对涉嫌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开拆查验。

第六十五条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八

20xx年1月3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局务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明确: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家禽生鲜上市专项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隐形眼镜等风险性高、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一)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加大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九

(4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分析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行动”具体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

一、去年来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一)2008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08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9起、死亡22人、受伤168人、直接经济损失91.0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3.33、下降8.33、上升15.07和下降5.5。总的来讲,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并趋于好转,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取得了市里对我县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县的好成绩。

2008年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状况在全省各地事故频发、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仍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去年,全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57起,死亡30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18人。全市全年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直接损失80余万元。我县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实现了5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零死亡的局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铁网三号行动”这一载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暨“2008行动”工作,始终围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这一目标,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1、以“铁网三号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暨“2008行动”工作。

第一,抓好“2008行动”危化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我们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铁网三号行动”,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治理“2008行动”,从4月份开始,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整治方案,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10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和分类,其中,a类企业50家,b类企业50家,c类企业3家,无d类企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家c类企业,按照《温州市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八项基本条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2家没有按照指令书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营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才恢复经营,c类危化品企业转化率达到100。集中整治工作以后,“以县安监局每季度检查一次、乡镇安监机构每月检查一次”为主要内容,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两个一次”制度,以建立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主要内容,认真实行安全生产“五个一”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指导目录》,提高了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长效管理水平。

第二,抓好“2008行动”安全标准化活动试点工作。去年8月份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列入省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试点企业(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我局多次进行指导,现已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报市局组织验收。

第三,抓好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评工作。根据省安监局“2008行动”方案精神,和市局《关于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的通知》(温安监管[2008]101号)规定,于2008年12月底我县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甲类危化经营企业、93家乙类危化经营企业、1家剧毒品使用企业、2家有储罐的危化品使用企业、1家有仓储设施的危化品使用企业都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

监管[2008]56号)文件,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换证工作,去年我县共换发证10家。

第二、稳步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够成重大危险源的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1家剧毒品使用企业、2家有储罐的危化品使用企业、1家有仓储设施的危化品使用企业都全部上报市局登记备案,备案率达100,同时对这10家企业我局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备案企业不发生危化品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凡未经过“三同时”审验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由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业主单位和项目单位的责任。去年我县新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一个,设计方案经我局初审后报市局审批,市局现已审查通过该项目的设计方案,批准予以进入施工,接下来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督促企业按设计方案确保安全设施100到位。

第四、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县安委会成立了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合执法队,重点乡镇相应成立烟花爆竹管理机构。全年培训烟花爆竹经营负责人、管理人员共301人,发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1200多份,经多次协调、反复酝酿修订了《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了《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联合执法队组织五次共计220人次对从事烟花爆竹非法活动进行打击,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10件,予以销毁。并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两位运输人员进行刑拘。春节期间全县共设烟花爆竹季节性经营点121家。2008年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销售额与2008年同期相比增长163。全年我县没有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从2008年全省发生的事故情况来看,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存在以下特点:特点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事故依然是事故多发环节。全省57起危险化学品事故中,15起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1起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事故,9起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发生的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两个环节发生的事故数占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的近一半。特点二,试生产(中试)阶段事故多发。由于试生产(中试)阶段自身具有的探索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在该阶段呈多发态势。2008年有4起事故发生在试生产(中试)阶段,共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特点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的时间阶段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在3-4月份高发,这两个月我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4起,死亡人数16人,占事故总起数的24.6%,死亡人数的53.3%。特点四,受限空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0月发生在杭钢集团公司制氧分公司内的3人窒息死亡事故和11月余姚建青喷涂厂发生4人死亡1人受伤的闪爆事故,都是在受限空间发生的事故,教训惨痛。

前几年以来,我们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安全生产的形势还不容乐观,危化品安全生产隐患随处可见,小事故也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股份、个体企业居多,部份企业没有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这是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内源性根本原因。一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检查、不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没有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无章可循,有的有章不循;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有预案不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从实战需要出发,预案可操作性较差。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机制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到位,造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没有落到实处,部分企业主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

二是安全投入不足导致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使用设施老化严重,仓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特殊性,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有效期限要比普通企业要短得多。部分企业不但没有严格按照设备设施使用有效期限报废更新,更有甚者,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设备设施已经超过使用有效期限仍在继续使用,设备修修补补超负荷运转现象还有大量存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检验制度没有认真执行。在全省因设备问题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管理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危化品从业企业,对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求较高。使用企业普遍缺乏懂化工、会管理的人才,安全管理水平低。另一方面,在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岗位操作工中,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占很大比重。而这部分人群,由于缺乏工作稳定性,“打零工”现象比较突出,缺乏必要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没有真正掌握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化工知识,没有做到应知应会,平常作业慌乱无章,应急能力差。日常工作中“三违”现象屡屡出现,最终变“三违”行为为工作习惯,成习惯性违章。而“三违”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直接原因。

四是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现象比较突出。一是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二是一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仓储设施不符合要求,有些甚至无仓储设施。

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不到位。第一,由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本身存在的矛盾,部分乡镇安监中队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确实存在范围广、难度大、任务重问题。面对繁重安全监管任务,部分安全监管部门思想认识不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工作作风不踏实、不过硬,还存在“等、靠、要、推”的思想;个别地方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性差,开拓能力不强;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温州市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今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强化基础管理和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综合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在确保实现“三个零增长”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

工作措施: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2008行动”。

为贯彻省市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8行动”方案,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从今年4月起,到12月份,用9个月时间在我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8行动”。在“2008行动”工作安排上,我县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一是维护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严肃性,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加强对沿江沿河设立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和有储罐、仓储设施危化品使用企业、剧毒品使用的企业,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整改后又回潮反弹的,予以行政处罚和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三是全面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把好项目设立、设计、竣工验收安全审查关,做到关口前移,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摸,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本地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在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要求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统计和分析工作。六是分步实施对人口密集区域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油罐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工作。要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建设厅、交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排查,发现人口密集区域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必须要求其对油罐进行han技术改造。七是根据温州市《关于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的通知》(温安监管[2008]101号)规定,深入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在具体的工作步骤主要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完成。这个阶段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石化及其下属油库、加油站(含加盟站、联营站)的专项整治工作由企业根据省公司要求部署开展,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中队负责联系和监督指导。各乡镇安监中队要制订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广泛的宣传,并督促企业在本企业内部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举行一次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岗位操作人员宣传培训。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安排在5-6月份。各乡镇要在以往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重新核实并全面掌握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情况,确定本县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开展针对无证无照危化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行动,责令无证企业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无照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5月20日前完成行政处罚工作,并上报该类企业名单。二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将整改指令书复印并张贴在隐患现场醒目位置。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在厂区醒目位置挂事故隐患告示牌。6月20日前上报整改指令书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贴情况汇总表。三是5月20日前上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或拟建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中石化、中石油下属加油站(含加盟站和联营站)由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公司)上报,其余危化品建设将目由所在地安监中队上报。四是6月20前完成重大危险源排摸、登记、建档工作,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第二阶段结束后,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夏季高温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各乡镇“2008行动”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第三阶段是限期整改阶段,时间安排在7-10月份。主要的工作:一是各地要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对无法整改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是我局和有关乡镇安监中队、中石化(文成经营部)要督促加油站根据制定的油罐han技术改造方案对相关油罐进行改造,做好施工记录,并于10月底前完成改造。第四阶段是检查总结阶段,时间安排在11月份。各乡镇安监中队要按照“2008行动”的总体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和总结。要求各乡镇安监中队认真做好并保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各类工作台帐,每一汇总数据必须有原始记录和数据作支撑。各乡镇安监中队要在11月5日前完成“2008行动”检查总结工作,并将“2008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我局。

“2008行动”过程中,各乡镇安监中队要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强化决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我局已成立“2008行动”工作机构,建立了工作制度,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将“2008行动”作为“安全执法年”具体内容,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严格按照“两个一次”和“五个一”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同时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宣传此次“2008行动”的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加强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防范能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在“2008行动”期间,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死亡1人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个月并挂事故警示牌1年;死亡2人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个月并挂事故警示牌2年;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要1年以上,挂事故警示牌3年以上。

(二)开拓创新,标本兼治,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1、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安监部门的规定,今年全面推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我县要紧跟省、市的步伐,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现省市级标准化达标。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考核达不到60分的企业,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整治。

2、继续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要做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取证工作。我县有1家批发经营企业仓库正在筹建之中,我们要督促企业加快工作进度。第二,按照《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零售经营网点的布点工作,加大对零售网点的布点力度。第三,各乡镇安监中队组织有关人员,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3、探索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局要求11个县(市、区)和温州经济开发区今年要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县正在建立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中搭建一个有利于相互学习、互相借鉴,互相监督的合作平台,建立一种有利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形成一项有利于密切配合、共同管理的合作机制。

4、加快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在现有的信息化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要尽快完善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网上申请和书面材料同步申报,公平、公开、公正办事,提高行政效率。二是配合做好全省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监管科学化,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5、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力量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调研,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三、强化意识,转变作风,提高危化品监管队伍素质。

今年县委提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我们作为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理职能的这支队伍要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大力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推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为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坚持教育先行,大兴学习之风。各乡镇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干部职工要把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作为一种责任、一种境界,抓紧学习、刻苦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努力成为有理论功底、懂法纪知识、精危化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学习型干部,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要抓紧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是管住自己的脑。脑即思想,思想是人的行为的向导。“思想对了,世界也就正了。”二是管住自己的心。心即内心世界。党员干部心不能野、不能贪、不能邪。三是管住自己的嘴。要把住应酬的度,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四是管住自己的手。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五是管住自己的腿。要行正道,勿走邪路;站稳脚跟,坚定立场,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识才育人,多办实事。

同志们,今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任务艰巨。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在工作中时刻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才能确保实现“三个零增长”和力争危化品事故零死亡的目标,以更好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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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

9日,我市召开全市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议,就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下发了由市食品安全办、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容环卫局和市食药监局6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即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将围绕校园食堂管理体制问题、餐饮配送单位资质核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监管部门在规范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进货渠道,打击无证摊贩的同时,针对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时追踪到源头、治理到上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劝导流动食品摊贩进入规范点经营,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坚决依法取缔。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学校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副市长白绪贵在会上强调,全面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要明,措施要硬,打击要严,效果要实。要主动出击,条块联动,杜绝事故,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不断提升我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一

同志们: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区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2督查组和盟第2督查组,于3月2日-4日进驻我旗开展了相关抽查检查工作。此次督查工作规格高、延伸广、时间长、任务重,先后通过实地查看、个别谈话、核查资料等形式,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三个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集中反馈了9个领域72条隐患问题,要求我们立行立改并加强跟踪督办。总的来看,这次反馈的问题虽然没有特别重大的隐患,但也影响全局、影响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比如: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xx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xx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专题研究部署不够深入;对《决定》有关工作任务未进行有效分解、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较为薄弱;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煤矿方面,常山煤矿有两座矿井井口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没有细化;矿山井下作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够。非煤矿山方面,双鑫铁选厂厂房内无风险源分级管控标识牌;车间内各生产工段安全警示标牌不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雅布赖化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程序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无签发日期;成品车间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冶金工贸方面,太西煤常山多元合金公司无值班人员交接制度;三楼照明不够,安全疏散标识有故障,通风口护栏低;二楼液压站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没有上墙,压力表无定期检验;配电室和中控室混用电路。消防方面,新乐超市二楼消防通道擅自增加储物间,消防门紧锁;配电室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道路交通方面,环通公司个别安全生产制度更新不及时,售票员岗位制度中缺少落实实名制售票内容。民爆器材方面,生资公司民爆库安全房规章制度没有上墙;民爆库外墙安全警示标语陈旧。特种设备方面,瑜戈液化气充装站未提供压力表校验报告。南龙化工有限公司报废的15只液氯钢瓶未妥善保管。联华科技公司新安装的近50台反应釜(压力容器)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等等。这些隐患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安全细节不够重视、安全管理不够严格、整治隐患不够认真的问题;还存在隐患排查和安全治理“严肃走过场、认真走形式”的问题,进一步暴露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缺失、缺位的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抓好整改落实。

(一)要确保整改问效到位。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督查反馈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加快进度,抓紧在自治区督查结束前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期推进整改,确保在3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绝不允许不作为、慢作为,对拖着不办、顶着不查、该整改不整改、该处理不处理的,要严肃问责。

(二)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苏木镇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和隐患一定要认真细致,一抓到底,迅速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同时要确定1名联络员,认真做好信息报送、材料上报、归档整理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苏木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苏木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思想认识,做到面上的工作全面掌握,存在问题了如指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隐患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今天的会议,之所以请了许多企业负责人来参会,就是要再次强调企业责任的问题,安全生产不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事,更是企业自身的事。会后,各企业还要继续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全方位排查,突出设施设备、维护运行、应急管理等重点内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三)要确保隐患排查到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输电用电、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食品药品等关键领域和部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遗漏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工作当中,要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风险,看是否有效标明;查责任制度,看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查设备设施,看是否安全运行;查经营资格,看是否合法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管用有效。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推进时限,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主体,跟踪问效、限期销号。对重大隐患也要挂牌督办,及时进行督查评估,举一反三,进一步消除隐患。

二、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现在即将进入各类企业和工程的集中复产复工期,引发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因素不断增多。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季节、规律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值班值守,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之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安监部门定期向同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旗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坚持每月至少研究1次、带队检查1次包联的苏木镇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有效解决重点问题,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各苏木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隐患亲自督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领导责任,主动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各尽其责、主动作为,真正形成党委总揽、政府落实、部门联动、担当作为的大安全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监管执法。一要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养。旗政府(安委会)、安委办要组织开展相关宣讲、培训活动,督导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学习《意见》《决定》《条例》和《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掌握执法内容、执法步骤、执法方法和执法尺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执法权力,增加执法频次,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严厉处罚,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统筹建立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夯实应急救援工作基础,认真开展救援演练工作,确保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四)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全国“两会”已经召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两会”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同志们,安全生产没有成绩可言,只有问题可找。全旗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记职责,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管用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二

同志们: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认真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持续唱响“爱高速、做贡献”主旋律全面打造“五型高速”抓改革、保稳定、重创新、降成本、强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

二是毫不动摇地推动国家战略、国家大事落地见效,确保延崇高速主线段年内建成通车,京雄高速尽早开工建设,加快收尾项目竣工验收进度。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坚持抓好路域环境、扬尘、排污三项治理。

三是毫不动摇地推进重大风险防控。继续以收费为中心,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切实提高实收率、追缴率和通行效率。继续加大筹融资力度,确保全年各项资金需求。

四是毫不动摇地推动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及智慧高速建设。

五是毫不动摇地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习、文化、基层,全面提素质、强精神、激活力。

六是毫不动摇地提升服务品质,惠民举措更实更细、通行环境更美更畅、信息发布更快更准。七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八是毫不动摇抓好安全生产,持续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局面。

省高管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五型高速”为引领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咬定目标拼命干,战斗力不断提高。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x亿元;高速公路建成通车3条段、x公里。查处逃漏费车辆x万辆,同比增长x%;追缴金额x万元,同比增长x%;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x%,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二是强化担当主动干,执行力持续增强。稳步推进“三大攻坚战”,负债率明显下降,系统性债务风险明显下降;对口帮扶的16个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全部降至x%以内。三是守正出新高效干,创造力充分释放。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双创双服”活动要求,改革创新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四是撸起袖子加油干,保障力显著增强。在全国首推高速公路“二维码+公开诚信执法”,增强服务本领,提升服务品质,着力打造服务型高速。五是立心铸魂齐心干,凝聚力稳步提升。首创职工诚信管理系统并在全局推广应用。六是提高站位规矩干,向心力不断增强。七是防治结合盯紧干,防控力稳中有升。

随后召开的20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增强“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坚持关口前移,加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力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

四是强化素质提升,在教育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五是做好信访,坚持“稳”字当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六是建立工作机制,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舆情态势平稳有序、向上向好。七是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三

10月14日,玉溪市市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市市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及市级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目前,市食药监局监管的16所学校有50个持证经营的学校食堂。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则、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积极改善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条件,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学校食堂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多年来市级学校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力度,严把食品入口关、食堂内部管理关、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关、校园商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关;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监管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为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品原料的监督抽检力度,并在全市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及“六t”管理创建等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四

按照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部署,xx年自5月10日至9月30日我市开展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整治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是高风险的行业,市交通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xx年道路运输业审验工作,成立了“市交通局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政处处长和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运输企业的领导组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着年度审验工作同步进行,采取上门服务、现场查验、逐车办理的工作方式,符合一辆、签章一辆。落实责任制,按照谁审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

(二)主动协调,稳步推进。在工作过程当中,市交通局协调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运政管理、交通运输集团等单位对整治工作适时检查,检查全市辖区内的'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等,帮助指导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档案,搞好痕迹管理和动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资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装卸人员必须持有危货运输操作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和作业,不得参加年度审验。

为此,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全市危货从业人员(押运员)进行了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有74人取得了《操作证》。经过培训,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技能、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改善了运输服务质量。

(四)强化危货运输车辆的管理

专项整治以前,有部分运输危货的车辆是挂靠在普通货运公司运营的,整治中我们要求全市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整合转入到资质达标、管理制度健全、资金雄厚、专业性较强的我市唯一的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货运总站危货运输公司经营,否则通不过年审,不能继续进行危货运输。通过整治,共有17辆危货车辆转入整合到危货公司。其中对3辆危货车辆进行了整改,查验后达到了要求,给予了补审;有2辆车达不到要求则转为普通货物运输。通过审验的危货运输车辆共计50辆,其中槽罐车47辆。

全市危货运输车辆和罐车都按照此次整治要求张贴了标示车辆轮廓的反光带;安装了安全告示牌;喷涂“毒”“爆”警示字样;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配装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和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了危险品标识,实行编号管理;槽罐车的罐体都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并取得了合格证;车辆技术等级都达到了一级。从而提高了安全系数,减少了事故隐患,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为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打下了基础。

道路运输市场是一个活跃的,动态变化频繁的市场,要求我们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担负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运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建立起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职责,把危货运输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关于设置禁行标志的建议:此次专项整治要求在党政机关、学校、商业聚集区域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标志,这些都属于城市范围,涉及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我们建议由城市建设部门按其规定来设置禁行标志,同时由交通部门要求危货运输车辆及时装卸,不得进入上述区域行驶、停放。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机关有关司局及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定于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15时,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通报近期烟花爆竹重大、较大事故情况,对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一)主会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监管三司、人事司(宣教办)及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

(二)分会场。

1.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全体人员;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本省旺季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和“打非”重点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2.已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科室全体人员;有条件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通知辖区内有关地方政府和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按时参会。

(二)未开通视频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会地点由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统计本辖区参会人员情况,填写参会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于1月21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李刚,010-64463354〈带传真〉)。

(四)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2016年1月20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六

5月23日,全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药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分析通报了全省药品gmp认证及跟踪检查情况;总结了以来全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研究分析了当前药品监管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x政府食安办主任、省食药局局长、党组书记王xx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省局副局长xx同志主持。

王xx局长指出,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政策形势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问题,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严把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在企业状况方面,我省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水平低、技术创新能力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存量问题尚未从根本解决;在监管现状方面,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基于风险的监管理念,与风险赛跑,要让监管工作始终跑在风险前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王xx局长强调,安全与发展是统一整体,二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发展是安全持久的支撑,离开安全谈发展,或者割裂发展说安全,都是不切实际的,药品安全必须要建立在强大的产业基础之上,才会更加牢固可靠。在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企业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的药品是生产出来的,企业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树立风险意识,要深刻认识到质量才是企业的生命,把“工匠精神”体现在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做良心企业,做放心药品。

王xx局长要求,药品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树立全面、系统的观点,只有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少走弯路、少交“学费”。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使各项监管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具体要做到“三同”,即日常检查与飞行检查要同样严;风险防控与专项整治要同样准;药品安全与企业发展要同样抓。

全省13个市(地)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主管领导、药品生产监管科(处)室负责人;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包材生产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等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七

20xx年10月06日,xxx急救医疗站进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站及院领导亲临现场观摩,并对本次演练给予高度评价。这次演练是在急救站刚改造后的试运行期进行的,各位同事认真参演本次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指挥得力。

xxx院长在百忙之中审阅演练方案,对演练的各方面给予指导和关怀。并亲自主持会议强调演练重要性,现场组织预演等准备工作,细化演练程序。主席联系各部门协调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视。指挥的得力,是本次演练成功的根本保证。

二、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准备工作细致充分。

各项工作提前准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思想认识到位,对本次演练活动高度重视。各部门和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细致,注重细节。工作安排到位、检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反复推敲,多次预演,确保演练工作万无一失。

为了保证演练的科学性,提高演练的效果,xx院长亲自到预演现场指挥部署所有参加演练的工作为员进行了两次一丝不苟的预演。仔细推敲演练的每一环节,反复修改演练的过程,所有相关的科主任紧密配合参与演练。

四、今后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1、院前院内沟通不是很到位,如院前的伤情判断不到位,反馈信息不准确等,要改进。

2、院内的各科协调还要加强。

3、调度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4、急救站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需要加强及定期及定期更新。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八

为切实加强汝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南省汝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近日,汝州市食安委召开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会议。

会议由汝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赵三壮主持,汝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吕春雨传达了汝州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实施方案,汝州市委常委、市常务副市长刘鹏做了重要指示。

会议要求,各食安委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履行法定职责,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大配合力度,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做到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刘鹏在会上做了重要指示,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二是要协调联动、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管;三是要准备充分、做好预案,充分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故,要按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四是要宣传引导、防患未然,要加强对群众在节前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食品监督管理的基本法规知识,掌握识别假劣食品和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常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十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巩固今年来我市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市领导高度重视,收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后,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至各镇(乡)政府以及我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个安委办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组织研讨会议后,制定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将此次治理工作作为*-*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个乡镇以及安委办成员单位结合辖区、部门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并分别确定了*名联络员和*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确保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形成治理合力。

1.摸排风险点危险源,加强分级管控。

按照国家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坚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超前辨识预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综合措施管控安全风险。经过全面摸排,我市确定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共有*个,其中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个,风险分级中橙色风险等级*个,黄色风险等级*个,蓝色风险等级*个。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对*个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实行科学有限的管控措施,要求企业组织辨识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

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城区内有一个,位于城北鸬鹚嘴村的建滔工业园内,是建滔(*)玻璃纤维厂内自用的一个液化天然气站,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期间对建滔天然气站检查*次,发现隐患*条,完成整改*条。我市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完善率、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比例、安装安全仪表系统比例皆达到*%。

3.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由市经信局牵头,摸清我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国土资源局配合制定了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统筹规划编制,在编制、修编市县级土地利用总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做好开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规范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用地选址,严格落实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扩建等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

我市交通局组织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分别在国庆节假日前和*年岁末年初阶段,对我市的两家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唐家运输有限公司和诚运物流有限公司共进行了*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出动检查人员*人次,共发出安全检查记录表*张,发现安全隐患*处,已全部落实整改完毕。同时要求企业定期自查自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大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违章记录。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违章记录通报,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及时消除违章记录,同时对违章驾驶员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严禁超速及其他违章行为。

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通过派发各种安全知识宣传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并在每个季度举行的安全生产会议中,对企业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推动加快人才培养。我市联合*电视台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宣传短片,并通过在电视台滚动式的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宣传标语。在安全生产月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现场咨询*余人,横幅*条,组织培训*人次,出动宣传人员*人次,车辆*台次。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标准规范,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先期处置能力。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条。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都有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演练。重点对企业应急物资是否齐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要求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中要求配备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为了提高我市应急处置水平,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了一次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由建滔(*)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邀请了*市及各县市区相关领导到场进行指导,现场观摩学习人数约*人,其中包括我市各乡镇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监员,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今后,我市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要继续保持对危险化学品的高压安全监管态势,督促企业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建立更加高效的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并加大各镇(乡)以及市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联动能力,按照工作分工,密切协调配合,适时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好长效监管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通用20篇)篇二十

同志们:。

刚才,郑炳锋副区长传达了省、市安全生产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视频会精神,区政府安办、区道安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通报了全区安全生产、道安、消防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大家也都领到了责任状,希望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来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逐年下降、形势向好。比如,道路交通方面,全区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分别比上年度下降26.37%、12.5%、42.14%、26.6%。消防安全方面,火灾起数下降57.25%,直接财产损失下降89.3%。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年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种不确定因素很多。比如,自然灾害方面,夏季即将来临,高温天气、暴雨、台风多发,城区内涝是我们最大的挑战。老旧小区隐患方面,我区零星危旧房、群租房、自建房等火灾隐患大,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重大风险方面,危旧房屋、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依然是我们的重大风险行业,特别是我们的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单元重大事故风险在全市排名第1、城市公共设施单元重大事故风险排名第2、总体城市重大事故风险水平排名第4。因此,在座各位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下定决心、下大气力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生命弦”。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安危、大局稳定。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机构作出了重大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了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先后召开了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作为省会核心城区,区位特殊、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紧绷安全生产这根“生命弦”,坚守底线思维,以更加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谋实、想细、抓具体,保障省会城市安定稳定。

二要扭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要深入贯彻落实《x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等规定,按照一线工作法和我区即将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区安办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协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直接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镇、园区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出现监管盲区。

三要织密隐患排查整治这个“防护网”。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2月16日仓山区发生的自建房倒塌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不要以为事情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都不以为然,检检查、走走场,拍个照片,发个微信或简报就行了,等到“风头”松了就算过去了,这种“形式主义”和“留痕思想”恰是问题的祸端。因此,我们要把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不仅要严格按照6月底这个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全区自建民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在建工程、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行动,还要紧盯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商圈商超、大型活动、“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面细致开展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同时,我这里也强调一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至关重要,有助于城市安全风险得到全面分析评价、城市安全发展面临的问题得到查摆管控、城市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希望在座各位重视起来,积极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城市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四要抓住重点行业领域这个“关节点”。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任务艰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精准施策攻难点,不断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要坚决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加快工作重心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转变,紧盯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风险隐患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重拳重典治理乱象。消防大队要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突出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区安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整顿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秩序,不能有一点疏忽。要继续精准实施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加强危险路段及特种车辆安全监控,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较大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发生。要坚持抓好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加快推进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控制高风险作业人数,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风险管控。针对工矿商贸领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总之,各单位要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要筑牢长效机制这个“奠基石”。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需要长期抓、经常抓。全区各街镇、部门、园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特别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要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区安办要深入各街镇、重要领域督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对因行动不快、力度不大、措施不硬、工作不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决不姑息。要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区应急管理局、、消防、市场监管、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形成整体合力。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或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予以关闭,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

同志们,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为建设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幸福之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就讲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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