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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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一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建立健全八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相关文件和制度应体现省局技术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管理要求。

4

1

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企业应建立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查企业相关文件、(发资料票)。

按照各市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保险费。

抽查企业相关台帐、记录。

按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查事故管理台帐事故报告单。

15。

16。

2

17。

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和相关资料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和相关资料。

应落实相关人员的各种培训应落实相关人员的各种培训。

18。

基本台账登记及时、完整、有效。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一)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与应知应会情况。

2728。

(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

2930检测检验单位资质、检测检验的范围、在效期。

查检测检验报告单等。

3

34。

3536373839。

(四)重大危险源监管。

查评价报告对其评价查检测检、检验及相关监控制度、台帐查现场。

4

(五)建设项目管理及应急救援设置情况。

45。

464748。

有危化专用库、专人管理;出入库登记及时、准确、有效;有明显安全标志。符合剧毒品单独存放、并符合“五双”管理要求。标签贴挂一致,并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5

54。

55。

5657。

08〕200号要求开展自对照文件和自查自评表格64查自评资料。

6

656667。

08〕200号文件要求。

71。

72。

73。

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

74。

查备案证明文件。

7576。

查备案证明文件查登记证。

7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专家(签字):

企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出具文书名称当场处理结果文书编号限期改正期限其他说明。

以上是危险化学品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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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二

在20xx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努力作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把专项安全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监管环节的专项整治,使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根据《20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企业;突出化肥,氯碱等行业,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进行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摸底,逐一建立档案,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797处,其中生产企业89处,经营企业708处。

3、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xx年多次开展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非法力度。全年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指导5000余次,出动检查车辆人员1万多台次,关停并转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罗庄,临沭等县区依法取缔了30多家不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评估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治理,先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建议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些拒不整改的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分别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4、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为在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我市制定了《20xx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原则和指挥机构,明确了救援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及经费保障;苍山,郯城,费县,平邑,临沭等县区也都编制了本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全市有98个生产企业,1300多个经营单位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进行了演练。

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定点,登记等工作程序,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的申办程序,严把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加油站,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安全治理,严格经营许可条件。

20xx年已完成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5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00多家加油站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987家,已出安全评价报告的有57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县区上报加油站申办材料318家,已上报省局298家,不合格的30家,省局已发证的有189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65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申办材料13家,出具经营许可或年检证明11家。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乙种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前期工作,已在沂南,平邑,莒南,临沭,苍山,费县,沂水等县进行了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培训。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三

在xxxx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努力作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安全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监管环节的专项整治,使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根据《xx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企业;突出化肥,氯碱等行业,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进行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摸底,逐一建立档案,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797处,其中生产企业89处,经营企业708处。

3,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xxxx年多次开展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非法力度。全年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检查指导5000余次,出动检查车辆人员1万多台次,关停并转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罗庄,临沭等县区依法取缔了30多家不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评估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治理,先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建议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些拒不整改的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分别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4,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构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为在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我市制定了《xxxx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原则和指挥机构,明确了救援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及经费保障;苍山,郯城,费县,平邑,临沭等县区也都编制了本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全市有98个生产企业,1300多个经营单位已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进行了演练。

安监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定点,登记等工作程序,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定的申办程序,严把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加油站,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安全治理,严格经营许可条件。

xxxx年已完成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5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00多家加油站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987家,已出安全评价报告的有57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县区上报加油站申办材料318家,已上报省局298家,不合格的30家,省局已发证的有189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进行安全评价的有650家,当前市局已受理申办材料13家,出具经营许可或年检证明11家。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乙种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前期工作,已在沂南,平邑,莒南,临沭,苍山,费县,沂水等县进行了农药等经营单位的培训。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四

按照上级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我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此次工作总结如下:

学校成立以为组长,以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上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组织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经查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学校对食堂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没有钢瓶和天然气。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我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五

20xx年1月3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局务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明确: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家禽生鲜上市专项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隐形眼镜等风险性高、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一)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加大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六

(4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分析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行动”具体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

一、去年来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一)2008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08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9起、死亡22人、受伤168人、直接经济损失91.0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3.33、下降8.33、上升15.07和下降5.5。总的来讲,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并趋于好转,没有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取得了市里对我县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县的好成绩。

2008年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状况在全省各地事故频发、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仍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去年,全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57起,死亡30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起,死亡12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18人。全市全年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直接损失80余万元。我县没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实现了5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零死亡的局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铁网三号行动”这一载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暨“2008行动”工作,始终围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这一目标,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1、以“铁网三号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暨“2008行动”工作。

第一,抓好“2008行动”危化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我们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铁网三号行动”,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治理“2008行动”,从4月份开始,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出台整治方案,按照《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10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和分类,其中,a类企业50家,b类企业50家,c类企业3家,无d类企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3家c类企业,按照《温州市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八项基本条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2家没有按照指令书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营单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才恢复经营,c类危化品企业转化率达到100。集中整治工作以后,“以县安监局每季度检查一次、乡镇安监机构每月检查一次”为主要内容,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两个一次”制度,以建立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主要内容,认真实行安全生产“五个一”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指导目录》,提高了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长效管理水平。

第二,抓好“2008行动”安全标准化活动试点工作。去年8月份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列入省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试点企业(文成县宏发气体实业有限公司)我局多次进行指导,现已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报市局组织验收。

第三,抓好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评工作。根据省安监局“2008行动”方案精神,和市局《关于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的通知》(温安监管[2008]101号)规定,于2008年12月底我县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甲类危化经营企业、93家乙类危化经营企业、1家剧毒品使用企业、2家有储罐的危化品使用企业、1家有仓储设施的危化品使用企业都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

监管[2008]56号)文件,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换证工作,去年我县共换发证10家。

第二、稳步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够成重大危险源的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1家剧毒品使用企业、2家有储罐的危化品使用企业、1家有仓储设施的危化品使用企业都全部上报市局登记备案,备案率达100,同时对这10家企业我局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备案企业不发生危化品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凡未经过“三同时”审验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由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业主单位和项目单位的责任。去年我县新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一个,设计方案经我局初审后报市局审批,市局现已审查通过该项目的设计方案,批准予以进入施工,接下来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督促企业按设计方案确保安全设施100到位。

第四、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县安委会成立了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合执法队,重点乡镇相应成立烟花爆竹管理机构。全年培训烟花爆竹经营负责人、管理人员共301人,发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1200多份,经多次协调、反复酝酿修订了《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了《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联合执法队组织五次共计220人次对从事烟花爆竹非法活动进行打击,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10件,予以销毁。并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两位运输人员进行刑拘。春节期间全县共设烟花爆竹季节性经营点121家。2008年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销售额与2008年同期相比增长163。全年我县没有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从2008年全省发生的事故情况来看,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存在以下特点:特点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事故依然是事故多发环节。全省57起危险化学品事故中,15起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1起为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事故,9起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发生的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两个环节发生的事故数占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的近一半。特点二,试生产(中试)阶段事故多发。由于试生产(中试)阶段自身具有的探索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在该阶段呈多发态势。2008年有4起事故发生在试生产(中试)阶段,共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特点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的时间阶段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在3-4月份高发,这两个月我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4起,死亡人数16人,占事故总起数的24.6%,死亡人数的53.3%。特点四,受限空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10月发生在杭钢集团公司制氧分公司内的3人窒息死亡事故和11月余姚建青喷涂厂发生4人死亡1人受伤的闪爆事故,都是在受限空间发生的事故,教训惨痛。

前几年以来,我们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安全生产的形势还不容乐观,危化品安全生产隐患随处可见,小事故也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股份、个体企业居多,部份企业没有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这是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内源性根本原因。一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检查、不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没有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无章可循,有的有章不循;没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或有预案不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从实战需要出发,预案可操作性较差。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机制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到位,造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没有落到实处,部分企业主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

二是安全投入不足导致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使用设施老化严重,仓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特殊性,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有效期限要比普通企业要短得多。部分企业不但没有严格按照设备设施使用有效期限报废更新,更有甚者,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设备设施已经超过使用有效期限仍在继续使用,设备修修补补超负荷运转现象还有大量存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检验制度没有认真执行。在全省因设备问题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管理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危化品从业企业,对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求较高。使用企业普遍缺乏懂化工、会管理的人才,安全管理水平低。另一方面,在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岗位操作工中,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占很大比重。而这部分人群,由于缺乏工作稳定性,“打零工”现象比较突出,缺乏必要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没有真正掌握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化工知识,没有做到应知应会,平常作业慌乱无章,应急能力差。日常工作中“三违”现象屡屡出现,最终变“三违”行为为工作习惯,成习惯性违章。而“三违”现象,特别是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直接原因。

四是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现象比较突出。一是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二是一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仓储设施不符合要求,有些甚至无仓储设施。

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不到位。第一,由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本身存在的矛盾,部分乡镇安监中队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确实存在范围广、难度大、任务重问题。面对繁重安全监管任务,部分安全监管部门思想认识不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工作作风不踏实、不过硬,还存在“等、靠、要、推”的思想;个别地方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性差,开拓能力不强;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温州市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今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强化基础管理和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综合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在确保实现“三个零增长”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

工作措施: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2008行动”。

为贯彻省市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8行动”方案,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从今年4月起,到12月份,用9个月时间在我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8行动”。在“2008行动”工作安排上,我县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一是维护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严肃性,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加强对沿江沿河设立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和有储罐、仓储设施危化品使用企业、剧毒品使用的企业,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整改后又回潮反弹的,予以行政处罚和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三是全面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把好项目设立、设计、竣工验收安全审查关,做到关口前移,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摸,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本地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在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要求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统计和分析工作。六是分步实施对人口密集区域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油罐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工作。要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建设厅、交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排查,发现人口密集区域安全间距不足的加油站必须要求其对油罐进行han技术改造。七是根据温州市《关于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的通知》(温安监管[2008]101号)规定,深入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在具体的工作步骤主要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完成。这个阶段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石化及其下属油库、加油站(含加盟站、联营站)的专项整治工作由企业根据省公司要求部署开展,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中队负责联系和监督指导。各乡镇安监中队要制订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广泛的宣传,并督促企业在本企业内部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举行一次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岗位操作人员宣传培训。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安排在5-6月份。各乡镇要在以往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重新核实并全面掌握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情况,确定本县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开展针对无证无照危化品从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行动,责令无证企业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无照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5月20日前完成行政处罚工作,并上报该类企业名单。二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将整改指令书复印并张贴在隐患现场醒目位置。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在厂区醒目位置挂事故隐患告示牌。6月20日前上报整改指令书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贴情况汇总表。三是5月20日前上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或拟建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中石化、中石油下属加油站(含加盟站和联营站)由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公司)上报,其余危化品建设将目由所在地安监中队上报。四是6月20前完成重大危险源排摸、登记、建档工作,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第二阶段结束后,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夏季高温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各乡镇“2008行动”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第三阶段是限期整改阶段,时间安排在7-10月份。主要的工作:一是各地要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对无法整改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是我局和有关乡镇安监中队、中石化(文成经营部)要督促加油站根据制定的油罐han技术改造方案对相关油罐进行改造,做好施工记录,并于10月底前完成改造。第四阶段是检查总结阶段,时间安排在11月份。各乡镇安监中队要按照“2008行动”的总体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和总结。要求各乡镇安监中队认真做好并保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各类工作台帐,每一汇总数据必须有原始记录和数据作支撑。各乡镇安监中队要在11月5日前完成“2008行动”检查总结工作,并将“2008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我局。

“2008行动”过程中,各乡镇安监中队要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强化决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我局已成立“2008行动”工作机构,建立了工作制度,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将“2008行动”作为“安全执法年”具体内容,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严格按照“两个一次”和“五个一”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同时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宣传此次“2008行动”的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加强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防范能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在“2008行动”期间,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死亡1人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个月并挂事故警示牌1年;死亡2人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个月并挂事故警示牌2年;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要1年以上,挂事故警示牌3年以上。

(二)开拓创新,标本兼治,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1、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安监部门的规定,今年全面推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我县要紧跟省、市的步伐,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现省市级标准化达标。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考核达不到60分的企业,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整治。

2、继续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要做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取证工作。我县有1家批发经营企业仓库正在筹建之中,我们要督促企业加快工作进度。第二,按照《文成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零售经营网点的布点工作,加大对零售网点的布点力度。第三,各乡镇安监中队组织有关人员,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3、探索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域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局要求11个县(市、区)和温州经济开发区今年要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县正在建立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中搭建一个有利于相互学习、互相借鉴,互相监督的合作平台,建立一种有利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形成一项有利于密切配合、共同管理的合作机制。

4、加快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在现有的信息化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要尽快完善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网上申请和书面材料同步申报,公平、公开、公正办事,提高行政效率。二是配合做好全省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监管科学化,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5、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力量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调研,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三、强化意识,转变作风,提高危化品监管队伍素质。

今年县委提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我们作为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理职能的这支队伍要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大力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推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为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坚持教育先行,大兴学习之风。各乡镇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干部职工要把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作为一种责任、一种境界,抓紧学习、刻苦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努力成为有理论功底、懂法纪知识、精危化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学习型干部,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要抓紧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是管住自己的脑。脑即思想,思想是人的行为的向导。“思想对了,世界也就正了。”二是管住自己的心。心即内心世界。党员干部心不能野、不能贪、不能邪。三是管住自己的嘴。要把住应酬的度,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四是管住自己的手。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五是管住自己的腿。要行正道,勿走邪路;站稳脚跟,坚定立场,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识才育人,多办实事。

同志们,今年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任务艰巨。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在工作中时刻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才能确保实现“三个零增长”和力争危化品事故零死亡的目标,以更好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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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七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第四章经营安全。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四十二条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在转让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

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十六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第四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五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二条通过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

第五十四条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并公布。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对通过内河运输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别作出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五十六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由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第五十七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应当随船携带。

第五十八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材质、型式、强度以及包装方法应当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有限制性规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第五十九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在内河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通过过船建筑物的,应当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应当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

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引航的,应当申请引航。

第六十二条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内河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与依法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协调。

第六十三条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六十四条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对涉嫌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开拆查验。

第六十五条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安监所、经发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了使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政办制定了《xx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治理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九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201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

“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

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五)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危化二股。

201x年7月6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

同志们: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认真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持续唱响“爱高速、做贡献”主旋律全面打造“五型高速”抓改革、保稳定、重创新、降成本、强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

二是毫不动摇地推动国家战略、国家大事落地见效,确保延崇高速主线段年内建成通车,京雄高速尽早开工建设,加快收尾项目竣工验收进度。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坚持抓好路域环境、扬尘、排污三项治理。

三是毫不动摇地推进重大风险防控。继续以收费为中心,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切实提高实收率、追缴率和通行效率。继续加大筹融资力度,确保全年各项资金需求。

四是毫不动摇地推动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及智慧高速建设。

五是毫不动摇地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学习、文化、基层,全面提素质、强精神、激活力。

六是毫不动摇地提升服务品质,惠民举措更实更细、通行环境更美更畅、信息发布更快更准。七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八是毫不动摇抓好安全生产,持续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局面。

省高管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五型高速”为引领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咬定目标拼命干,战斗力不断提高。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x亿元;高速公路建成通车3条段、x公里。查处逃漏费车辆x万辆,同比增长x%;追缴金额x万元,同比增长x%;通行费收入同比增长x%,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二是强化担当主动干,执行力持续增强。稳步推进“三大攻坚战”,负债率明显下降,系统性债务风险明显下降;对口帮扶的16个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全部降至x%以内。三是守正出新高效干,创造力充分释放。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双创双服”活动要求,改革创新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四是撸起袖子加油干,保障力显著增强。在全国首推高速公路“二维码+公开诚信执法”,增强服务本领,提升服务品质,着力打造服务型高速。五是立心铸魂齐心干,凝聚力稳步提升。首创职工诚信管理系统并在全局推广应用。六是提高站位规矩干,向心力不断增强。七是防治结合盯紧干,防控力稳中有升。

随后召开的20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增强“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坚持关口前移,加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力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

四是强化素质提升,在教育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五是做好信访,坚持“稳”字当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六是建立工作机制,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舆情态势平稳有序、向上向好。七是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目的是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文平海同志通报了今年前三季度我县安全工作情况,安排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县旅发局、xx镇各有侧重地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各乡镇、各部门立足我县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从“大安全”生产的角度,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居安思危,提高认识,筑牢安全生产“红线”

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县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这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在座各位及乡镇、行业系统努力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在这里,我也从分管安全工作的角度,感谢大家的努力付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因为安全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需要我们时时分析面临的形势,扎实做好应对工作。当前,随着气候转冷,冰雪天气频繁,常态下的农村客运安全、危化品过境车辆形成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宾馆饭店、农牧家客栈及城区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造成的消防隐患仍未消除;草原、森林等防火工作仍然不能放松警惕。我们要更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危机感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扎实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切实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各乡镇、各部门的安全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签订责任书上,而是针对责任书中的内容,明确工作目标,逐条研究细化,抓细抓实,提高安全系数。

(二)明确安全“防线”意识。在强化“防线”意识方面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件事:第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各部门在落实各项工作时,始终做到与安全生产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安全“防线”与各项工作同落地、同构筑。第二,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第三,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规范安全工作“防线”。从各乡镇、各部门的层面,要筑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线,规范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制度和标准,要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效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在农村交管办工作中,规范好相关制度,建立相关档案,落实责任主体,筑牢安全生产“挡墙”。特别是年底要进行目标考核,该报的及时报送,该留痕的要留痕。

(三)严肃安全“追责”意识。完善和落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事故责任追究报告备案和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四)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意识。只有提升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地实现安全行为“全覆盖”,要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宣传工作:第一,立足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第二,教育、人社等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培训的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和被培训人员的安全意识。第三,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第四,设立安全警示及温馨提示标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特别是在建项目点,要合理设立安全提示牌,对损坏的标示标牌要加强维修,要通过“设立一个标牌”,实现“教育提醒一大批人”的目的。

二、多管齐下,完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要在预判前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在行动上快一拍,把工作做在前面。

(一)扎实抓好消防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一是结合冬季防火防控工作实际,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及时组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重点对宾馆、易燃易爆危险品、加油站等领域的排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在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方面,要充分汲取甘肃省迭部林区达拉林场“3·02”森林火灾教训,加强火源管理,提高火情监控能力,同时,还要加强灭火设施实用培训和管护。三是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机关单位、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疏散通道不畅、违章装修的一些ktv、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全程督查整改。四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和救援工具,大力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演练。

(二)扎实抓好道路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一是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维护、驾驶员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安全管理规定;二是继续加大国、省干道测速,督促远距离疲劳驾驶人员休息等有效措施,加大路检、路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客货混装、“三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对客运车辆特别是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五是着力发挥好各乡镇农村交管办作用,各乡(镇)要加强辖区内农用车辆、拖拉机违法载人管理和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六是在交通、交警部门要在重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设立警示标志、标牌、防撞墩和护栏,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三)扎实做好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随着冬季来临,高原极端天气频发,冰雪天气较多,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要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防大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准备;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按照“雪前检查、雪中巡查、雨雪后核查”的要求,迅速行动,加强旅游景区、市政排水、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三是完善讯期信息沟通,各单位特别诗安交警、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气象、消防、安全监管等重点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信息互通。建立完善雪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雪情、雾情、大风、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四)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专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元旦”、春节时期,提前谋划、超前准备、搞好组织协调、通力协作,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安全自查工作。一是加强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文明宣传,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具有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继续做好特种设备、施工工地、旅游景点及其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全面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改,特别是政府下达停工令之后,所有工程必须停工。四是加强宾馆、饭店、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安全指示明确、通道畅通,各种食品安全、卫生,呼叫报警装置完好。

三、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接下来讲迎来羌历年、元旦和春节三个节假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尤其是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和单位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县里将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乡镇和存在隐患较多的企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巡回督查检查,对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酿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三)制定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等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力量要坚守岗位,随时作好救援准备。要加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对节假日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内如实按程序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对不报、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强化督促,严格考核,保障安全生产“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中之重,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县安监局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牵头抓好督促检查,把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和各乡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好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重点要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安全检查是否落实、检查记录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重点行业隐患治理是否彻底。对于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甚至不到现场、不进企业、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部门和乡镇,检查、督查人员要将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依据。

(二)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县安委办要加强对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调度统计,每季度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严格落实预警和约谈制度。今年年终考核时,将按照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严格考核,采取月调度、季度查、半年考核、年度考评的方式进行。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乡镇,一律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涉及牵头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如有推诿扯皮的,牵头部门报安办备案,年底考核作为扣分内容。

同志们: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我们要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二

同志们:

在全省“2会”刚刚胜利闭幕,全国“2会”即将召开之际,省局决定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xx年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xx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省局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张桃生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20xx年主要工作回顾。

20xx年,全省各级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级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加大了重大隐患督办力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持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有些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总局、省级政府关于“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全省上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体现在各级组织严密。省局先后2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安排,并先后制定下发了《20xx年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分工,对事故隐患的定级和整改验收工作出详细规定。各级各部门按照部署,积极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地全面展开。

二是体现在各个层面措施有力。在全国、全省“2会”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我省从省、市、县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站、办,组织了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各地、各部门全面发动,严防死守,重点督查,重点防范。南昌市安监局在督查中,注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对重点企业加强现场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增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有关中介机构较好地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并进行整改认定,增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

三是体现在层层抓整改重实效上。在省局组织的奥运会和残奥会蹲点督查中,共发现了515条危化安全生产隐患,当场落实整改419条,整改率为81.36%;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隐患,也逐一落实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应急预案。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王浩水司长对江氨分公司进行现场督查后,省局针对江氨分公司存在安全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并专门致函省石化集团公司,要求其作为主管单位督促整改。省石化集团公司十分重视,随即成立工作组,驻厂督促整改,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绝大部分整改项目,消除了一些事故隐患。中石化江西分公司安全工作从建立健全制度抓起,建立了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台帐,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安全技术改造,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开展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安排,我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一是细化了检查内容,明确了对政府和相关部门检查的11项内容,对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了“五查”要求,增强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确定了工作步骤,第一阶段是企业和市县全面自查;第二阶段是设区市交叉互查;第三阶段是省安委办重点督查。三是明确了检查重点,要求各地把检查重点放在近年来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危险源、存在硝化、氯化危险工序的生产企业上。

9月中旬,省级政府、省局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全系统四项重点任务之一,做到全面发动,突出重点,敢于碰硬,切实解决问题。省局并专门召开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宣讲省安委办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和重点县分别采取动员部署、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宣贯,全省共召开专题部署和宣贯会议16次,参加会议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570余人次,为大检查营造了声势,形成了良好的开端。

全省11个设区市根据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迅速传达贯彻,积极抓好落实。省局连续派出工作组,赴南昌、九江、景德镇等地,对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检查化工企业共计593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较大隐患442条,下发执法文书共150份,停产整顿6家。吉安市在大检查工作中,结合第二轮延期换证工作,着力推动存在危险工序企业的自动化改造,有效地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0xx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孙华山副局长带队的国务院安委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第四检查组对我省进行了为期10天的检查工作,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南昌、九江、鹰潭、赣州等4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16家化工企业,共查出了87个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从检查组反馈的情况来看,检查组对这4个设区市的汇报情况和开展的工作比较满意,对我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迅速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等9个方面的好的做法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南昌、九江、鹰潭、赣州等4个设区市的安监部门在此次迎检过程中,工作认真,准备充分,接待周到,配合积极,为国务院安委办在我省顺利开展检查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从严把好危化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口。

省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认真开展第二轮安全许可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安监部门严格执行有关通知要求,做到严格审查,严格验收,严格把关。一是将审查重点由程序式审查转为现场审查为主,有意识地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对第一轮发证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有安全欠帐的企业,尤其是对发证时出具了整改承诺的企业,组织重点核查;三是及时下发通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限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四是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企业,在安全设施、设备上提出新的更高的安全技术要求,把涉及硝化、氧化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报警和控制,纳入发换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截止20xx年1月1月20日,我省已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07家,已受理安全生产许可延期申请139家,办理延期手续53家。

在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中,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做到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对新建的项目,做到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可研、评价、设计、施工、监理,对企业的评价报告严格审查,对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现状的及时退回整改,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现场审查工作的力度,通过组织专家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后提交专门报告,经评价机构和当地安监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审批,有效地规范了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提高了准入门槛。九江市在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中,严格执法,全市的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得到较好落实。至今,全省近500家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审查,新上的化工建设项目逐步走上了依法审批、依法规范的轨道。

(四)采取有力措施破解监管难题。

一是破解老化工企业安全问题的难题。省局在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工作中,对第一轮发证工作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些企业,主要是老国有化工企业由于在城市改造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带来的安全防护距离等问题,如江西氨厂、江西电化厂等,组织工作组,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论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即:全面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分步抓紧实施,认真督促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搬迁进程。

二是破解非法违法建设问题的难题。针对近年来我省化工建设项目不断增多的趋势,省局加大了督查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执法程序,在全省营造出打击非法危化建设项目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遏制了建设项目违规建设行为有所抬头的不良趋势,20xx年11月6日-7日,省局在对宜春市的万载县、袁州区二地检查中,发现2家企业存在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现象,当即发函给宜春市政府,要求采取处罚、关闭等措施。宜春市对此十分重视,果断落实了关闭、处罚等措施,迅速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省局。据调度,景德镇、上饶、赣州等地对违规建设项目也按照省局下发的督办函,积极处罚到位。

三是破解工业园区监管不落实的的难题。通过对全省化工园区的检查调研,及时提出了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基层安监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管,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工业园区对安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了工业园区内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人员的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省局坚持安全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结合、与改造提升工作相结合、与安全审查工作相结合、与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并将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第二轮发证的前置条件之一,对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条件有保障的情况下,可以免予安全评价;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明确要作出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书面承诺,并在三年内也就是下次发证前完成安全标准化;对新建成的企业,在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并取得达标证书。根据安全标准化考评内容,省局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表》,将安全标准化有关内容与评价工作结合起来,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为企业下一步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全省已申报国家安全标准化一级的企业有1家,已通过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的企业有20家,目前在省局受理待考评的企业有5家,与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并承诺1年之内完成安全标准化工作的41家,全省37人取得考评员资质,267人取得自评员资格证书。吉安市注重引导、强化服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已有8家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

(六)全面普及和巩固危化品登记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严格落实原国家经贸委35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局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狠抓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登记工作。以安全许可延期换证为契机,省、市、县安监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重点对使用、储存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不断扩大登记工作覆盖面。同时充分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依据签定《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代理服务协议》的要求为企业制作“一书一签”、提供安全警示标牌、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网上登记申报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省的危化品登记工作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的充分肯定,20xx年度和20xx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先进单位”。截止20xx年12月底,共登记各类从业单位935家,上饶市共有178家从业人员单位完成登记,总数居全省第一;南昌、景德镇、鹰潭、赣州、上饶市生产单位登记率均超过95%,居全省前列。

二、工作体会。

一年的工作实践,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体会,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坚持借势借力推动工作落实。

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安全生产工作已摆上各级党委、政府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安监系统要善于借势借力推动工作的落实,这个“势”和“力”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就是上级统一组织的专项行动等,我们工作中能够把这些“势”和“力”充分利用好,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省局在平时的安全监管工作中,凡是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及时进行传达学习,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比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广西柳州召开的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现场会议召开后,省局立即将本次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同时提出了扎实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7条贯彻实施意见,洪礼和副省长批示:贯彻好七项重点措施,并由安监局牵头抓好落实。省局按照省级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使我省危化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要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三)要坚持严管重罚推动工作落实。

“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顽症。省局通过去年的各种检查督查,发现了部分地区存在比较严重的危险化学品违规建设行为。为了有效遏制这种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坚持严格执法,敢于较真,及时下发了《关于部分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擅自建设项目处理情况的通报》,专门致函有关设区市政府,要求其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并加强调度督促落实。正是通过这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方式,有力地遏制了非法违规建设问题的蔓延滋长。

(四)要坚持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隐患治理贵在排查,难在整改。为了解决少数企业安全隐患迟迟得不到治理的问题,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加大了对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凡是经省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讨论的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一律要求结合日常检查督查工作,安排现场检查;对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奥运专项督查工作中检查发现的187家企业、641条安全问题和隐患,省局专门下发了《关于抓紧落实整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通知》,逐一列表下发相关设区市,要求督促抓紧落实整改。各设区市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及时销号,提高了整改的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从政府层面来分析,少数地方领导在招商引资时,只顾眼前利益,不加选择地引进一些能耗高、污染大的小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把关不严,有的严重违反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首先必须进行安全审查的规定,采取“先上车后买票”,有的先上马后甚至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有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作没有及时跟进;有的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实行限制检查次数的规定,使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成了基层安监部门监管工作的盲区;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缺乏专业的应急救援基地。

二是从企业层面来分析,总的来说,我省的化工行业中小企业居多,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工艺和设备相对落后,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本质安全水平比较低,尤其是一些省属老国有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问题既复杂又面临比较多的困难。与此同时,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体现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有的化工企业负责人和具体分管的`责任人不是搞化工出身,既不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也不懂工艺流程,相当一部分员工文化素质低,不具备安全技能和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没有及时修订,操作规程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存在硝化、磺化等危险工艺的企业自动控制装置如检测、报警、紧急停车等安装不到位,安全生产缺乏硬件上的保障。

三是从监管层面来分析,不少地区、尤其是县一级安监部门危化监管力量薄弱,专业干部配置偏少,而且缺乏相应的技术装备;部分地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工作不够扎实、细致,如体现在对辖区内从业单位具体情况掌握不够清楚、相关台帐未按要求建立、报表及调研等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企业各项承诺落实跟踪不到位等;有的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有的地区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完善、不顺畅,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影响执法检查效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三

同志们: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区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2督查组和盟第2督查组,于3月2日-4日进驻我旗开展了相关抽查检查工作。此次督查工作规格高、延伸广、时间长、任务重,先后通过实地查看、个别谈话、核查资料等形式,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三个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集中反馈了9个领域72条隐患问题,要求我们立行立改并加强跟踪督办。总的来看,这次反馈的问题虽然没有特别重大的隐患,但也影响全局、影响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比如: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xx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xx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专题研究部署不够深入;对《决定》有关工作任务未进行有效分解、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较为薄弱;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煤矿方面,常山煤矿有两座矿井井口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没有细化;矿山井下作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够。非煤矿山方面,双鑫铁选厂厂房内无风险源分级管控标识牌;车间内各生产工段安全警示标牌不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雅布赖化工有限公司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程序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无签发日期;成品车间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冶金工贸方面,太西煤常山多元合金公司无值班人员交接制度;三楼照明不够,安全疏散标识有故障,通风口护栏低;二楼液压站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没有上墙,压力表无定期检验;配电室和中控室混用电路。消防方面,新乐超市二楼消防通道擅自增加储物间,消防门紧锁;配电室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道路交通方面,环通公司个别安全生产制度更新不及时,售票员岗位制度中缺少落实实名制售票内容。民爆器材方面,生资公司民爆库安全房规章制度没有上墙;民爆库外墙安全警示标语陈旧。特种设备方面,瑜戈液化气充装站未提供压力表校验报告。南龙化工有限公司报废的15只液氯钢瓶未妥善保管。联华科技公司新安装的近50台反应釜(压力容器)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等等。这些隐患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安全细节不够重视、安全管理不够严格、整治隐患不够认真的问题;还存在隐患排查和安全治理“严肃走过场、认真走形式”的问题,进一步暴露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缺失、缺位的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迅速抓好整改落实。

(一)要确保整改问效到位。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督查反馈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加快进度,抓紧在自治区督查结束前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期推进整改,确保在3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绝不允许不作为、慢作为,对拖着不办、顶着不查、该整改不整改、该处理不处理的,要严肃问责。

(二)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苏木镇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和隐患一定要认真细致,一抓到底,迅速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同时要确定1名联络员,认真做好信息报送、材料上报、归档整理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苏木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苏木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思想认识,做到面上的工作全面掌握,存在问题了如指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隐患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今天的会议,之所以请了许多企业负责人来参会,就是要再次强调企业责任的问题,安全生产不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事,更是企业自身的事。会后,各企业还要继续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全方位排查,突出设施设备、维护运行、应急管理等重点内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三)要确保隐患排查到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输电用电、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食品药品等关键领域和部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遗漏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工作当中,要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风险,看是否有效标明;查责任制度,看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查设备设施,看是否安全运行;查经营资格,看是否合法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管用有效。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推进时限,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主体,跟踪问效、限期销号。对重大隐患也要挂牌督办,及时进行督查评估,举一反三,进一步消除隐患。

二、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现在即将进入各类企业和工程的集中复产复工期,引发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因素不断增多。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季节、规律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值班值守,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之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安监部门定期向同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旗处级领导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坚持每月至少研究1次、带队检查1次包联的苏木镇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有效解决重点问题,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各苏木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隐患亲自督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领导责任,主动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各尽其责、主动作为,真正形成党委总揽、政府落实、部门联动、担当作为的大安全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监管执法。一要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养。旗政府(安委会)、安委办要组织开展相关宣讲、培训活动,督导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学习《意见》《决定》《条例》和《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掌握执法内容、执法步骤、执法方法和执法尺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执法权力,增加执法频次,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严厉处罚,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统筹建立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夯实应急救援工作基础,认真开展救援演练工作,确保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四)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全国“两会”已经召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两会”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同志们,安全生产没有成绩可言,只有问题可找。全旗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记职责,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管用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四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xx省《实施意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三年整治行动攻坚收尾为主线,围绕全力冲刺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类及以上水平为中心,以补短板、强弱项为主攻方向,以严格建设项目把关为关键,以xxxxx管理法为抓手,以“四个清零”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诊断、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化工企业分类整治提升,以实实在在的态度,实行建章立制、分工协作、闭环管理、精准监管,全力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实现“两降(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两无(无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无烟花爆竹事故)、两提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x个环节,严格风险防控

1、防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全面宣贯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推动落实省厅修订后的《xx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点是产业转移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强化源头准入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强力推进高危工艺应用微反应技术的设计和改造力度,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作业现场人员。严格安全许可审查与现场核查工作,从安全许可环节推动企业整改提升。

2、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推行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职记录线上录入,统一部署开展“消地协作”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全覆盖轮训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

3、防控重高危领域安全风险。重点突出硝酸铵、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等领域风险研判,组织企业对照应急部检查清单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做到风险排查见底、隐患治理见效、防控措施到位。

4、防控油气储存安全风险。动态研判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和非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罐集中区风险,开展整改提升,落实“一库一策”措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达到中、低风险等级;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融合风险监测预警、特殊作业、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功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5、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对运行xx年以上的“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全面开展普查、评估、分类管控,加强动、静设备及管道检验检测,按照设备健康档案管理要求实施“一装置一策”,完善防控措施,进行整治提升,有效管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

6、防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带危化品储罐的危化经营企业要完善“一库一策”整改方案,重点整治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系统、雷电预警系统不符合要求或未配备、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储罐间距、防火堤容量不足的企业,开展火灾爆炸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7、防控重点时段环节、极端天气等环节风险。及时动态进行风险研判、提示。化工企业加强检维修、试生产、开停车环节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防控措施落实;
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

(二)聚焦x项整治,推动本质安全提升

1、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以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风险等级“两集一低”总体目标,以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为牵引,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和实施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全面复核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园区“十有”(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专用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实训基地,有消防救援(气体防护)站)建设,实施“两个严禁”(禁限控目录和安全准入条件、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推动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推动化工园区封闭化、感知装备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确保2022年底前全市化工园区全部达到c级标准,推动条件好的达到d级标准。

2、推动自动化安全控制水平提升。针对自动化改造不彻底、自动化控制系统不运行等突出问题,查漏补缺。持续推动高危工艺操作单元和作业环节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在高危工艺反应装置及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推动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热稳定性评估结果为x级以上的企业,对投料、分离、干燥等重点作业环节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

3、推动企业分类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政策引导、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按“一企一策”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推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作为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推动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效果落地。对列入评估计划的企业评估结果运用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含格式反应)无遗漏。2022年底凡评估后对策措施建议未落实的一律停产整改。

5、巩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果。巩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专项整治成果,督促批发经营企业、零售门店落实重点时段风险防控措施。

(三)聚焦xx项重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加大安全责任落实督导力度。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一系列安全标准规范规定,督促企业全面排查评估、修订化工、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推动并落实省厅制定印发的基于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提高标准化体系运行水平;
督促落实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岗位员工)责任和企业值班值守制度,分级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考核。

2、持之以恒推进“xxxx”安全管理模式。推动危化品企业体系化建设。“xxxxx”管理法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五大有效工具。一是企业建立并优化一个管理体系;
二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是压实三个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四是全员推行“四知卡”;
五是运用好五个管理办法:非常规作业清单管理法,隐患溯源整改管理法,班前会、常规作业kyt(风险预知,特殊作业全程摄像备查,设备健康档案管理法。以标准化体系为统领,推进企业提升内在动力、挖掘内在潜力,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能力。

3、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依托部、省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进市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系统功能应用,以国家试点xx家企业为样板和标杆,扩大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成,实现企业与园区、政府数据互联互通。配合应急部、省应急厅做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工作,推广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的建设应用。

4、推动区域网络培训空间建设。以兴发实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建设为参照,推动我市化工园区(企业)因地制宜采取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符合区域(企业)特点、线上培训与线下实操功能完备、培考两用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5、强化重点岗位人员能力培训提升。按照省厅安排,启动我市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年内实现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全覆盖。督促企业持续抓好从业人员学历资质提升,确保按期达标。

6、深化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深化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以推动完善制度措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督导重点,实现重点县全覆盖,不断提升重点县风险防控能力水平,2022年底前重点县全部完成“三个一”建设(每个重点县建设一支本地化专家队伍,打造一个化工实训基地,每家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运行一个线上培训平台)。参照省厅“开小灶”模式对个别园区、企业重点帮扶。

7、深化难点堵点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小化工”、特殊作业环节等专项整治,启动实施在役液氯储存场所封闭化改造,配合做好“非标油”专项整治,依法取缔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油品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涉油类化工品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储存“非标油”的小企业小作坊。

8、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推动重点县、化工园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配足配强化工监管人员。落实新进监管人员上岗前实训要求,推动在职监管人员在三年行动期内完成实训任务。制定出台监管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定人明责,确保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宣传在企业全面落实,打通最后一米。

9、持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持续抓好信息数据的录入填报工作,及时上报季报和年报;
积极参与省、市禁毒委组织的有关活动。做好禁毒社区对口帮扶工作。

10、配合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工作。按照“企业网上填报、基层现场核实、省厅指导复核”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普查全覆盖。启动化工和医药企业登记备案工作,建设全市化工企业风险数据库,消除安全风险管控和监管盲区漏洞。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五

为切实加强汝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南省汝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近日,汝州市食安委召开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会议。

会议由汝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赵三壮主持,汝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吕春雨传达了汝州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实施方案,汝州市委常委、市常务副市长刘鹏做了重要指示。

会议要求,各食安委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履行法定职责,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大配合力度,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做到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刘鹏在会上做了重要指示,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二是要协调联动、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管;三是要准备充分、做好预案,充分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故,要按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四是要宣传引导、防患未然,要加强对群众在节前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食品监督管理的基本法规知识,掌握识别假劣食品和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常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六

同志们:。

刚才,郑炳锋副区长传达了省、市安全生产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视频会精神,区政府安办、区道安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通报了全区安全生产、道安、消防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大家也都领到了责任状,希望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来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逐年下降、形势向好。比如,道路交通方面,全区一般程序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分别比上年度下降26.37%、12.5%、42.14%、26.6%。消防安全方面,火灾起数下降57.25%,直接财产损失下降89.3%。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年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种不确定因素很多。比如,自然灾害方面,夏季即将来临,高温天气、暴雨、台风多发,城区内涝是我们最大的挑战。老旧小区隐患方面,我区零星危旧房、群租房、自建房等火灾隐患大,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重大风险方面,危旧房屋、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依然是我们的重大风险行业,特别是我们的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单元重大事故风险在全市排名第1、城市公共设施单元重大事故风险排名第2、总体城市重大事故风险水平排名第4。因此,在座各位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下定决心、下大气力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生命弦”。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安危、大局稳定。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机构作出了重大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了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先后召开了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作为省会核心城区,区位特殊、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紧绷安全生产这根“生命弦”,坚守底线思维,以更加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谋实、想细、抓具体,保障省会城市安定稳定。

二要扭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要深入贯彻落实《x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等规定,按照一线工作法和我区即将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区安办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协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园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直接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镇、园区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出现监管盲区。

三要织密隐患排查整治这个“防护网”。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2月16日仓山区发生的自建房倒塌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大家不要以为事情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都不以为然,检检查、走走场,拍个照片,发个微信或简报就行了,等到“风头”松了就算过去了,这种“形式主义”和“留痕思想”恰是问题的祸端。因此,我们要把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长期性、经常性工作,不仅要严格按照6月底这个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全区自建民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在建工程、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行动,还要紧盯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商圈商超、大型活动、“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面细致开展排查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同时,我这里也强调一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至关重要,有助于城市安全风险得到全面分析评价、城市安全发展面临的问题得到查摆管控、城市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希望在座各位重视起来,积极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城市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四要抓住重点行业领域这个“关节点”。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任务艰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精准施策攻难点,不断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要坚决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加快工作重心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转变,紧盯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风险隐患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重拳重典治理乱象。消防大队要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突出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区安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整顿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秩序,不能有一点疏忽。要继续精准实施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加强危险路段及特种车辆安全监控,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较大事故特别是恶性事故发生。要坚持抓好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加快推进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控制高风险作业人数,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风险管控。针对工矿商贸领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总之,各单位要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要筑牢长效机制这个“奠基石”。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需要长期抓、经常抓。全区各街镇、部门、园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特别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要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区安办要深入各街镇、重要领域督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对因行动不快、力度不大、措施不硬、工作不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决不姑息。要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区应急管理局、、消防、市场监管、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形成整体合力。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或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予以关闭,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

同志们,安全生产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为建设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幸福之城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就讲这些。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范文(17篇)篇十七

9日,我市召开全市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议,就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下发了由市食品安全办、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容环卫局和市食药监局6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即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将围绕校园食堂管理体制问题、餐饮配送单位资质核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监管部门在规范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进货渠道,打击无证摊贩的同时,针对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时追踪到源头、治理到上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劝导流动食品摊贩进入规范点经营,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坚决依法取缔。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学校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副市长白绪贵在会上强调,全面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要明,措施要硬,打击要严,效果要实。要主动出击,条块联动,杜绝事故,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不断提升我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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