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优秀8篇)

时间:2023-10-15 作者:笔尘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优秀8篇)

公益活动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共同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参与公益活动时,还需要学习和反思,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以下是一些公益项目的详细总结和评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一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教学方针,提高学生的自律自理能力,激励学生的参与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服务精神,建立文明的校风,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实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政教处、团委、班主任组成。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2、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的落实。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凡升入二中的学生,每个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教育部门规定的天数。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情况将作为毕业考试综合评定的重要内容。

4、学校应与社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5、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记载。

二、学生活动安全要求

学生要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并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1)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虚心请教,掌握活动要领

(3)注意自我保护,切忌蛮干,对门、窗及玻璃进行卫生打扫时,应在确保自身处在安全可靠的劳动位置时进行,严禁攀爬楼层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任何事。在户外进行活动时,应避开危险设施(高压电区、工程工地、危险建筑地等)、泥潭、窨井、下水道、池塘边、河湖边等危险处进行。

三、奖励与处罚

1、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由政教处、和班主任对学生分别作出评分和鉴定意见,每学年由领导小组对各班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奖励先进集体和班主任、先进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学生毕业前如实填写“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表”,存入学生档案。

2、因组织不当造成事故、在师生中引起较强烈反响的班级,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严重违反社会实践制度、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二

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6、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情节轻微的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7、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街道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办事预约制

一、在办公室楼道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各办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

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经办人员时,把需办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或打电话联系,与负责经办的人员预约办事。

三、经办人员看到预约留言或接收到预约办事电话后,能直接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并及时告知预约人;不能立即办理的事,要在规定时限内与预约人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约人。

四、对因故不能到岗(位)的.人员,要指定替代人员负责履行其职责,无法替代的,有关人员要耐心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让其对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尽力方便群众办事。

五、各办要把办理预约的有关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站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办、站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办事登记表》或以其它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机关内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办、站或单位。当经办、站或单位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四、各级领导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五、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效能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同岗替代制

一、机关各办、站应根据其职能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定岗工作人员应明确清楚自己担负的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办公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替、换班。

三、定岗人员和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离岗外出,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单位指定接岗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岗。

四、单位指定代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五、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未履行同岗替代责任的,按效能建设有关奖惩规定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1、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2、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办、站(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都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核审批须知,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三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学生评价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符合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制订学校学生评优方案。

一、校三好学生条件

(一)品德方面: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20字方针,遵守社会公德。

2、认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各项要求去做。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不进“三厅、一社、网吧”。热爱科学,相信科学,明辨是非,远离xx和各种影响身心健康的出版物。

(二)学习方面:

4、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考试要求,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

期末考试各学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可以参评校级三好学生,不受名额限制。

(三)体育方面:

1、认真上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

2、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3、讲究个人卫生,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带头遵纪守法和遵守行为规范、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认真负责,主动配合德育处、班主任老师做好学校和班级工作。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带头学习各门功课,遵守纪律,尊重知识,尊敬教师,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热情高,讲究工作方法,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工作能力。

5、坚持原则,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师生好评。

6、期末考试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三、获奖学金优秀学生条件

(一)品德方面:

1、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有献身祖国的抱负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责任干。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20字方针,遵守社会公德。

3、认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的各项要求去做。不断提高自治、自立、自理、自护和自强的能力。

4、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有不怕困难敢于吃苦的意志。

5、热爱生活,有较好的审美意识,热爱科学,相信科学,明辨是非,对崇高的事务有情感反应。远离xx和各种影响身心健康的出版物。

(二)学习方面:(除了具备校优秀学生条件以外,还要做到)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有不断探究新知的精神。?

2、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全面发展,无偏科现象。

4、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有特长。

5、期末考试各学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最低学科分数不低于70分)

(三)体育方面:

1、认真上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

2、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3、讲究个人卫生,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好视力。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四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参加训练,按时就寝,夜间不得私自外出,休息时间不得进行影响他人的活动。

二、尊重教官,服从命令,不得无理取闹,休息时间不准擅自到教官住处。三、注重军容风纪,每天按规定着装,按时整理内务,打扫卫生。进入和离开训练场地要整队出入,进餐时要自觉排队不得拥挤。

四、遵守请假制度,因公或因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向辅导员请假,一天内由连队批准,一天以上要经营部批准,病假要有医务室的证明,归队时要销假。

五、操课

1、听到操课号(哨)后,连值班员应迅速集合整队并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把部队带到集合场地后,向教员报告。

2、操课时要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训练场地的纪律,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3、课间休息时间,由团值班员统一发出口令,各连不得自行安排。

4、操课结束后,要清点人数,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后进行讲评。

5、操课往返途中,要列队整齐,歌声嘹亮。六、军容风纪

1、在室外上课学生要统一着装,课外自由活动穿便装,但不准穿短裤、背心、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

2、男学生不准留长头发、大鬓角、长胡须,女同学不准带耳环、项链,不准瞄眉、涂口红。

3、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行走时不准袖手、背手和手插衣袋,行走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或搭肩挽臂,严禁打架斗殴。

4、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学生要当场纠正,违反军容风纪,一经指出要立即改正,不得无理取闹,对严重违反军容风纪不服从管理者进行教育批评,屡教不改者要按学校管理规定处理。

学生军训行为准则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克服困难,坚决完成训练任务。

二、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军事训练和其他集体活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掌握所学的军事技术。

三、爱护武器装备,军事器材和其他设施。

四、严格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

五、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虚心学习,认真执行勤务,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六、尊重首长和老师,文明礼貌,热爱解放军。

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杜绝事故的发生,保守军事秘密认真做好内务,保持良好的`军容。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五

一、注意事项:

1、队员举止文明得体。

2、活动开展前做好充分的理论知识准备,并适当学习涉农的法律政策知识。

3、注意行路,入村安全,夜间女生上厕所要有男生护卫,要有特别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4、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执行负责人或集体的决定,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5、各队员必须积极向上,以认真的态度,完成每一个项目,并积极和队友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6、团结,一切以队伍整体利益为重。

7、必须保证充分的调研时间和调研方法的灵活性。

8、注意身体健康。

9、注意性情暴烈的宠物。

二、活动纪律:

1、队员必须服从统一的组织管理,服从集体的决定,不得擅自行动。

2、队员必须佩带统一标志,行队整齐,有组织有纪律。

3、队员必须注意维护学校形象,工作当中不做与身份不符的事。(如:听mp3、随便照相、玩弄手机、大声嬉戏喧哗等)。

4、注意言行保持中立,不介入村中纠纷,不轻易许诺,但有诺必行。

5、队员做事要善始善终,要做就做彻底,不找借口。

6、队员要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团结合作,亲密配合。

7、队员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尊重农民,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8、同乡亲们同吃同劳动,吃住要付钱,不接受任何吃饭邀请和馈赠。

9、今日事今日毕,每天要交流、总结、讨论,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日记制度。

10、走到哪里,歌声唱到哪里。

11、在活动中不准吃零食。

12、坚持每日管理,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

13、违反纪律累计达三次者应向副队长提交书面形式检查反省,情节严重者直至遣送回校。

14、不赞成队员以私人身份给活动对象留下个人及集体的联系方式,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滋扰;也不赞成队员持有活动对象的联系方式,以免造成无谓误会。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六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

二、学校成立有校长、德育处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三、每学期学校适当安排一些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请各班教师和学生在活动之前提出相应的内容和要求。

四、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要有明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全面落实。

五、学校除把农场、工厂作为学生实践基地外,还应与社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指导人员及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记载。

七、教育学生主动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他人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

八、学校或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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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七

社会实践,有利于学生深入群众,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务实品质;有利巩固运用书本知识,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道德品质,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一代新人的需要。全校师生和学校领导都必须高度重视。

一、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1、社会活动: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参观访问、科学考察、军训、采访写作、专题宣传等。

2、生产劳动:工业生产劳动、农业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商业劳动。

二、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

初中学生每学年一周,高中学生每学年二周。大型活动一般安排在暑假进行。

三、回收、考核、评比

参加社会实践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由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以记实为主,不作空泛结论的证明鉴定。

高中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要撰写以事实为依据的有分析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必须是经过自己调查的,自己撰写的,决不可抄袭单位的总结或报告。每学年初,由语文教研组、政治教研组对全校同学的调查报告进行客观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的要张榜表扬,存入本人档案,同时举行优秀“调查报告”报告会。

兴华中学学生就餐纪律

学生在食堂餐厅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妨碍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

二、必须讲文明道德,做到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不为别人带买菜。

三、必须讲究卫生,不准乱扔纸屑,果皮及其它食物。用餐完毕,餐桌要清理干净。

四、必须节约用水、用电。不得长时间冲洗,用好水要随手关闭水龙头。

五、必须爱惜粮食,吃剩的饭菜必须倒入规定桶内,不得乱倒。

六、未到开饭时间,不得进入餐厅,不得提前到食堂周围逗留,更不准敲碗打筷,大声叫喊。

七、不准到寝室、教学楼吃饭。

八、必须服从值周老师、值周生对就餐纪律的检查与监督。

九、必须爱护公物,不得损坏餐厅内公物设施。

集会纪律

全校性集会,由政教处负责召集,并检查纪律。

一、集会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

二、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

三、开会时,要保持安静,作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逗打,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它书报,不中途离场。

四、散会时,各班按顺序列队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学生惩戒制度体会学生惩戒制度的重要性篇八

效能追究制度

一、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办事预约制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二、因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文秘资源网,第一次给予待岗学习一个星期,经单位组织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第二次给予调整工作岗位。

三、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凡是所辖办、站(单位)人员一月内2人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5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的,要对办、站负责人进行告诫。

被诉待岗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履行其他工作职责中,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被群众投诉(调查后事实清楚的),一月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一律待岗。

二、被诉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三、待岗期为15天,待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合格后,视情节恢复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群众评议要有服务对象代表和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四、待岗期间,一律停发岗位考核奖金。

效能违规教育制度

一、效能违规教育制度是对本委工作人员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情节较轻,不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律教育制度。

二、效能违规教育采用行政告诫制度,具体分为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一)口头告诫适用范围

1、在执行服务承诺制中出现违诺现象,情节较轻能够及时纠正的。

2、“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

3、在规定期限内无特殊原因,没有联系反馈预约人的。

4、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情节较轻的。

(二)书面告诫适用范围

凡不执行或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受到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的。

三、行政告诫的程序

1、效能办或投诉中心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行政告诫建议提交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2、口头告诫的由当事人到效能办直接接受口头告诫。

3、书面告诫由效能办负责填写《告诫通知书》,由效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发后,当面送达被告诫人。并告知所在办、站负责人,由所在办、站对被告诫人进行帮教。被告诫人收到《告诫通知书》后7日内,须将书面检查交所在办、站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交效能办。

4、凡受到行政告诫两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失职追究制度

一、失职追究的对象: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失职追究的内容:

1、诫免提醒类: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2、组织处理类:调离、停职、免职、降职。

3、纪律处分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失职追究的运用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命令、决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告诫、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2、因长期疏于管理或不敢大胆管理,造成所辖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3、对配偶、子女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知情不管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查实给予告诫,书面检查,故意包庇、纵容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在行政执法中徇私舞弊,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接受“红包”,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5、所辖部门和人员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及时认真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到位造成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的,追究当事人、部门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6、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情节轻微的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7、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街道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办事预约制

一、在办公室楼道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各办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

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经办人员时,把需办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或打电话联系,与负责经办的人员预约办事。

三、经办人员看到预约留言或接收到预约办事电话后,能直接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并及时告知预约人;不能立即办理的事,要在规定时限内与预约人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约人。

四、对因故不能到岗(位)的人员,要指定替代人员负责履行其职责,无法替代的,有关人员要耐心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让其对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尽力方便群众办事。

五、各办要把办理预约的有关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站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办、站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办事登记表》或以其它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机关内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办、站或单位。当经办、站或单位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四、各级领导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五、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效能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同岗替代制

一、机关各办、站应根据其职能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定岗工作人员应明确清楚自己担负的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办公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替、换班。

三、定岗人员和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离岗外出,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单位指定接岗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岗。

四、单位指定代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五、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未履行同岗替代责任的,按效能建设有关奖惩规定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1、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2、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办、站(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都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核审批须知,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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