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通用8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文轩2023年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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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一

二〇一二年无邪教创建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抵御邪教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铲除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按照我县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局广泛深入地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为推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年度工作任务,经局研究,特制定2012年无邪教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揽,以平安建设为抓手,以构建和谐独山为蓝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组织动员全局干部群众,强化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构,实施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工作机制,推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二、教育内容

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逐步建立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局面,实现治安平稳、社会安宁及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障有力,达到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时成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研究、解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全体干部群众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保持高度的重视和清醒的头脑,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障。同时,确定一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联络员,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沟通联络和日常工作。

2、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将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中,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同时,以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形势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反邪教斗争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3、全员参与。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纳入党性教育、组织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普法等工作中,做为本单位的经常性工作来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思想因素,形成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4、措施有效。采取“查、缴、封、堵、处、批、教、攻”和控制措施,严防邪教组织进行反动宣传、煽动、聚众闹事及插手群众性事件,有效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降低发案率,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使之系统化、规范化。

5、积极引导。积极稳妥地宣传,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杜绝邪教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6、加强协作。理顺关系,积极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反邪教合力。同时,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将工作情况及有关情况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保障机制

1、领导责任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责任。

2、考核奖惩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查究。对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扎实、长期不发生问题,成效显著的企业、股(室)进行表彰,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3、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横幅、信息等办法,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宣传活动,加大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员工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意识,创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环境。

4、齐抓共建机制。健全配合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各项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二

为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对邪教组织的鉴别力和防范能力,11月15日,热电公司组织15名暖心志愿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干部职工认真传达了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干部职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志愿者还向职工宣传加强科普知识的学习,自觉抵御迷信、伪科学和反科学思想的侵袭,增强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公司通过电子屏幕、黑板报、宣讲等形式大力宣扬科学思想,抨击各种邪教组织的罪恶行径,让干部职工群众认清了邪教的本质特点、骗人手段及危害,了解了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方法。公司还利用微信群、qq群等将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告知每位干部职工,使防邪教知识走进每个家庭。

通过志愿者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邪教的本质及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提高了识别邪教、防范邪教、抵御邪教的能力,为创建平安热电、无邪教热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三

活动目的:

邪教活动危害家庭,社会,其行为及危害性令人发紫,通过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开展本次以"崇尚科学、远离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使全校师生在警示教育中增强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使校园成为反邪教的一方净土。

活动重点:

一、反邪教活动渲染

充分利用学校的德育宣传阵地,通过国旗下讲话、晨会、广播站、板报、主题班会等进行宣传,让全校师生认识邪教的危害及如何识别、抵制邪教。

二、反邪教签名活动

为提高教育目的,增强反邪教信心,引起全校师学生思想触动,开展校师生签名活动,让反邪教意识进一步升华。

三、以学校带动社会,共同抵制邪教

在学校教育的基础上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向家庭和社会延伸,努力实现“反邪教,一起来”的社会效应。学校印发反邪教宣传单,带回家中与家长共同学习,并由家长签名后上交学校存档。

四、反邪教知识竞赛活动

举行反邪教知识竞赛活动,达到进一步了解学生掌握反邪教知识的情况,提高学生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沙落小学

2012.3.10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四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镇重点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这个教育主题,贴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注重效果,做到“进村、入户、面对面”使我镇广大农民群众对反对邪教的观念入耳、入脑、入心。一是做好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组织各村、各单位发放中央及省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学习宣传资料,发放重点针对农村群众及在校学生。二是精心研究部署警示教育实施工作。我镇在元月20日上午召开全镇维稳工作例会,邀请司法、公安派出所、法庭、中心学校负责人、团委负责人、妇联负责人参加。会上,镇分管领导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做了动员讲话,集合了与会各单位的意见建议,统一了大家的思想,提高了认识,做出了活动开展的具体部署。三是在根据活动部署,重点对农民群众及中小学校学生进行面对面警示教育活动,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力争扩大教育面,切实做到“进村入户,面对面”,利用镇、村广播宣讲《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做到每周播放一次,同时选择人员聚集流动量大等便于开展宣传教育场所,在集镇宣传橱窗,村级醒目的村务公开栏等悬挂,张贴反邪教宣传教育图片,中小学的警示教育在新年开学后,由学校集中进行中小学各张贴宣传教育图,并组织在校学生集中观看一次vcd教育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我镇严格执行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有关政策,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做到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党建“三级联创”“先锋工程”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扩大教育效果。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五

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为保护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的反邪教意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通过反对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教师和退休教职工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防止“法轮功”等邪教和迷信活动毒害青少年一代,进一步净化校园,为培养“四有”新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谢丽琼

副组长:潘友秀倪蓉

成员:赖雯龙云清潘定秋杨豫筑李秀梅

二、教育对象和主要内容

教育对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面向全体师生。

主要内容:

1、做好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稿、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片等。

2、根据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首先,学校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反邪教宣传教育动员;各班召开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主题班会;分批组织师生观看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片;少先队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征文活动;通过红领巾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讲教育;组织学生声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罪行。

3、各班结合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特别是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组织学生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育学生当好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员,让学生不但自己要搞好教育活动,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以推动全社会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4、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各班结合本班实际,立足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使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结合起来。

三、具体工作

1、准备阶段:制定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宣传发动、部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

2、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各班宣传教育活动本学年不少于4课时。在活动期间具体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1)各中队上一堂警示教育课。五年级以上中队开展一次主题队会。

(2)宣传教育动员,在活动课上进行宣传教育动员。

(3)观看反邪教教育片――,通过光碟放映,各班轮流观看。

(4)红领巾广播,造成舆论攻势,宣传邪教的危害,认清其敛财害命的实质。

(5)出刊反邪教专刊黑板报。

(6)五年级以上学生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顺海小学

2013年5月1日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六

一、指导思想:

为净化校园环境,确保我校青少年学生免受邪教侵害,提高识邪、防邪、反邪的能力,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以“校园拒绝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德育处及团委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现成立学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齐元贻 副组长:吕大臣

组员:王玉选、杨小亚、杨川、李静、王雄伟、袁明刚、程坤、三、活动安排:

(一)营造教育氛围

1、拉两条横幅(一条在教学楼二楼教室外,一条在教室外面,总务处负责)

2、外面黑板上书写反邪教标语(办公室负责)

(二)设立阅读专柜

学校建立警示教育点,在图书馆设立反邪教书籍专柜,由师生自由借阅观看。(图书室负责)

(三)资料图片展

在操场上布置反邪教宣传资料图片,教师、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观看。

(四)警示教育讲座

(五)观看警示教育vcd录像

(六)宣传知识问卷调查

(七)家校联系

为将警示活动引入高潮,努力实现“小手拉大手,共同反邪教”的社会效应。学校印发《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倡议书,带回家中与家长共同学习。

四、活动要求:

(一)警示教育是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班级、各教师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二)以让广大师生“读到、听到、看到”反邪教警示教育内容为宣传目标,以师生“愿意读、愿意听、愿意看”的活动形式开展教育活动,使活动具有实效性。

达县大堰乡中心学校

2014年3月5日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七

按照上级要求,我村通过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农民教育活动相结合。利用冬春的农闲时间,开展农民教育活动,把反邪教有关知识作为教育的重点内容,在全村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与“两项”教育培训相结合。对村上全体干部负责人、各村干部、中小学生进行反邪教知识培训,使广大干部认清当前邪教对国家社会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对反邪教工作的使命感。三是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选派政治素质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熟悉反邪教工作的干部,深入到各自然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四是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提醒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类活动的的开展,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弘扬了正气,抵制了歪风邪气的传播,增强了农民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和文明生活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了讲文明、信科学的社会氛围,为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一个和谐、优美、文明的社会环境。

反邪教学生家长告知书篇八

为了强力推进我院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反邪教意识,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干部积极参与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领导下,结合卫生局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动员我院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识邪教蒙骗群众的危害,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反邪教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邪教组织。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以院长肖启明为组长,以副院长柳永青、岳定明为副组长,院委会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与协调。

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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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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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各科室负责人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

“崇尚科学、远离邪教”

四、活动重点:

1、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热爱科学、拒绝邪教”

2、大力宣传反邪教的重要性,强化学校的反邪教育。

3、加强群众思想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抵制邪教的战斗堡垒。

4、增强服务意识,千方百计地为干部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五、宣传教育活动的目的通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使反邪教教育活动深入人心,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清楚邪教的真实面目,增强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坚决防范和抵制邪教。使医院成为反邪教的一方净土。

六、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

组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通俗易懂、文明科学的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

七、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党和政府的反邪教方针、政策、立场、决心和措施。包括《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反邪教光碟、反邪教的各种宣传图片。

2、宣传的邪教严重危害性和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斗争的必要性。普及防邪教、拒邪教知识,深入揭露邪教对人生、家庭、社会、民族、国家和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千万的巨大危害。

八、宣传教育活动安排

1、反邪教宣传活动。通过晨会、周会、党支部会议等进行宣传,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邪教的危害及如何识别、抵制邪教。

2、反邪教签名活动。为提高教育目的,增强反邪教信心,引起思想触动,开展签名活动,让反邪教意识进一步升华。在医院教育的基础上,将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向家庭和社会延伸,努力实现“反邪教,一起来”的社会效应。

3、反邪教知识竞赛活动

举行反邪教知识竞赛活动,达到进一步了解干部职工掌握反邪教知识的情况,提高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县中医医院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反邪教知识宣传材料

邪教是世界范围内的国际性问题,也是中国的历史性问题,人类的历史始终伴随着正义和邪恶的较量。邪教普遍以宗教或其它名义为掩饰,从事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勾当,是地地道道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和我国的“**功”等邪教都是如此。对于这一社会毒瘤和公害,各国政府都备加防范,严厉打击。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一种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的主要特点

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邪说;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反对政府、仇视社会;宣扬世界“末日来临”。

三、邪教的基本特征

1、崇拜教主

邪教都宣称,其教主是掌握特殊法术、具有超自然能力的神人,可以用他的神通和法力治病、度人。成员们把教主当成神,顶礼膜拜,绝对服从。而教主则胡作非为,独断专行,组织专制结构,建立邪教王国,神化和崇拜教主是邪教的突出特征,与宗教信仰神有着根本区别。

2、秘密结社

邪教都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行动诡秘,神不知,鬼不觉,一般都进行秘密活动,建立地下组织,发展、控制成员。

3、非法敛财

邪教组织一般是通过出版推销邪教书籍、开设邪教讲座、开展迷信服务、出售邪教音像制品、收取咨询治疗费、交纳入教费和奉献金来诈骗成员、聚敛钱财。有的邪教组织通过搞非法经营,偷税漏税,成为暴发户。

4、散布歪理邪说

最主要的是“末世论”、“劫难说”、“巫力论”和“天国说”,宣扬神秘主义,制造恐怖气氛,用以蛊惑人心、控制成员。同时宣称有一种神奇的方法,不仅可以治病、健身,使人获得超自然力,从而帮助成员躲避灾难,进入幸福的天国。一些有身心问题或意志薄弱的人,往往是这种歪理邪说的受害者。

5、实施精神控制

邪教诋毁宗教、贬损科学,实际上就是让成员放弃常人的思维,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自我封闭、与世隔绝,以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有的邪教剥夺成员的行动自由和隐私权,用冥想、催眠、欺骗、恐吓、心理诱导、精神治疗等办法对他们进行控制。在邪教的恶意操纵下,成员的身心健康严重损害,易丧失正常人格、判断力和独立生活能力,远离家庭和社会,任凭教主和邪教组织操纵和摆布。

四、邪教的骗人手法

1、用歪理邪说欺骗人

邪教组织要达到敛财、控制成员等目的,首先就要骗人相信,引人崇拜。为此,他们都精心编造一套荒诞离奇的歪理邪说。这些歪理邪说最主要的有“末世论”、“劫难说”、“巫神论”、“天国说”等,这都是古今中外许多邪教惯用的谎言。

2、用宗教帽子蒙蔽人

在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邪教组织为给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骗群众,逃脱法律制裁,往往要冒用宗教的名义。邪教伪装宗教的伎俩五花八门,我们要切实提高对邪教的敏感性和识别力,谨防上当受骗。

3、用治病、免灾诱惑人

生老病死是任何人都要面临的自然现象。邪教组织把人生病、死亡和遭受天灾人祸与是否信其邪说相挂钩,并以此作为拉人入会的好时机。误入邪教的人们,不仅未能消灾祛病,反而成了延误治疗、精神失常、家破人亡等严重后果。

4、用各种把戏吓唬人

邪教常利用人们对鬼、神等虚构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惧心理,先把人吓住,然后又兜售免除恐惧的“法宝”——加入邪教组织。如看相算命、装神弄鬼等。

5、用小恩小惠笼络人

利用一些群众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看重实惠的现实情况,投其所好,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拉人入伙,培养“效忠”意识。其实,邪教组织聚敛的大量钱财,早已被其头目挥霍和用于发展组织,用于“周济”的只是皮毛而已。

6、用暴力行为胁迫人

用暴力行为胁迫人,也是一些邪教的突出特点。误入邪教的人员在看清其真实面目,醒悟过来而想要摆脱邪教纠缠时,邪教头子就会撕掉伪装,露出狰狞面目,用暴力手段胁迫其继续参加其违法活动。

五、邪教的社会危害

1、扭曲灵魂,迷失方向

邪教组织利用宗教往往能给人带来心灵安慰和精神寄托的特点,以宗教为幌子,利用一些人对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的迷茫失落的心态,大肆宣扬世界上的灾难,声称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躲过劫难,才能使灵魂升入天堂,才能“圆功德”、“成正果”等,蒙骗教徒,使其迷失方向。

2、摧残健康,残害生命

邪教组织编造荒诞的邪说,使无数成员因病贻误治疗时间或死或伤或精神失常。教主还不惜教徒生命,制造集体自杀或绑架、暗杀、爆炸等事件,其残忍、疯狂之举令世界震惊。

3、破坏亲情,分裂家庭

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与心理诱导,导致教徒的思想、情意、情感和行为逐渐变得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孤僻、偏狭、叛逆、敌意,不容亲情、不讲人性,对工作、生活、家庭没有责任心。因此有精神疾患家族史的人常常出现种种妄想、幻觉、自残、自杀与暴力行为,造成家庭与社会的悲剧。

4、扰乱稳定,危害社会

邪教组织的所作所为,导致人们思想混乱、行为失范、人格分裂、精神失常、破坏家庭亲情和人际关系,严重践踏了成员的人权。邪教的敛财骗色、非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会、诡秘活动等,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5、对抗政府,威胁政权

正常的宗教活动,一般都遵守所在国政府的法令,与现行社会相适应,不干预国家政治,不进行反社会、反政府的活动和其他违法活动。而邪教组织则披上一层“政治色彩”。如“**功”邪教组织煽动和教唆群众与党离心离德,与人民政府作对,破坏社会秩序。并在境外敌对势力支持下,疯狂地攻击和否定改革开放的中国、攻击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其政治野心昭然若揭。

六、如何反对和抵制邪教

同“**功”邪教组织斗争是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进步与倒退的较量,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一场严肃斗争。我们每个公民要做到“崇尚科学、拒绝邪教”,自觉抵制“**功”等邪教的各种宣传和捣乱破坏活动。

1、提高警惕,认清“**功”等邪教组织反动本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

2、态度要坚决,对“**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要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3、敢于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如发现“**功”等邪教分子在非法串联、秘密集会、聚众闹事,印刷、偷运、散发、邮寄大量反动宣传品,书写、喷涂、悬挂、张贴“**功”邪教内容的反动标语、搞电视插播等,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5、如有人向您宣传“**功”、“三退”、“九评”等内容,或向您手中传递“**功”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光盘、书籍、印刷品等),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其行为。

6、当见到“**功”等邪教的传单、信件、邮件、光盘、传真等反动材料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由公安(保卫)人员进行查证处理。

7、当收到“**功”等邪教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如接到邪教宣传内容的骚扰电话,要直接挂断。

8、当发现人民币上印有“**功”等邪教内容的字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之后再到银行兑换,避免继续流通,造成恶劣影响。

9、当发现有喷涂“**功”等邪教内容标语、悬挂“**功”等邪教内容的横幅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发现家人及亲戚朋友练习“**功”等参与邪教活动时,要坚决反对,耐心说服教育和正确引导。

七、处理邪教的政策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功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经查,**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于1999年7月22日认定**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据此,特以通告如下:

1、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大法(**功)的条幅、图象、徽记和其他标识。

2、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大法(**功)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

3、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宣扬**功大法(**功)的活动。

4、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功大法(**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

6、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罚邪教活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特作如下决定:

1、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必须依法取缔,坚决惩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活动,依法予以严惩。

2、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在依法处理邪教组织的工作中,要把不明真相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对受蒙骗的群众不予追究。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在全体公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惩治邪教活动,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邪教组织严重危害人类、危害社会的实质,自觉反对和抵制邪教组织的影响,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

4、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认真落实责任制,把严防邪教组织的孳生和蔓延,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下去,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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