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雁落霞

工作报告的写作应该遵循客观、简明、具体和逻辑清晰的原则。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最近几年撰写的工作报告,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新的观点和思路。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

20,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信息化审判管理为抓手,以深度司法公开为依托,建设公正高效透明的办案机制,努力推动庆阳老区法院向现代审判机关转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947件,同比增加11.15%;审(执)结14929件;其中市中院受理922件,审(执)结919件。

(一)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656件,审结1653件,判处罪犯1693人;其中市中院受理178件,审结176件。着力构建裁判宽严相济化、定罪准确化、量刑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大对社会反响大、危害严重案件的公开审理和惩处力度,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罪犯141人,重刑率8.33%,发挥了刑罚震慑功能。统一裁判尺度,对重大交通肇事、职务犯罪、涉油等案件,慎用少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和附带民事诉讼和解的犯罪,依法从轻判处。如市中院审判的正宁四中袁龙等五名未成年人致死“校霸”故意伤害案,经过层级报请在法定刑以下处刑,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并被列为全省法院年十大典型案例。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罪名不成立、证据不足的指控依法宣告无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并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0127件,审结10117件,标的额2.49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662件,审结661件。着力构建审理专业化、裁判尺度统一化、利益平衡化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案件裁判的规范指引功能,对于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房屋租赁中的转让费、婚姻纠纷中的彩礼返还和公司股东投资权益等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高发案件,总结凝炼审判规律,引导民商事主体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精心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的案件,慎重处理涉农、涉军、涉群体性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深化诉讼调解机制,将调解的重心转向涉民生案件,采取当事人先履行义务再送达调解书的做法,提升了调解质量和水平,调解率为70.23%。

(三)促进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并重,推动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5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审理25件。着力构建审查合法化、协调先行化、裁执分离化工作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导规范行政机关的应诉行为,依法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的合法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建设,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为31%。

(四)严厉打击“老赖”和规范执行行为并重,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073件,执结3068件,执结标的额1.5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27件,全部执结。着力构建部门联动化、权力制衡化、方式多样化的工作机制。依法用足用活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老赖”,执结了一批长期得不到执行的“骨头案”和“钉子案”。如市中院与环县法院就于子才等25名外地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执行案,对被执行人魏某果断采取拘留和财产查控措施,维护和实现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活动,着力规范执行行为。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生效裁判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执结了清理出的16件积案,执结标的额267.1万元,清积率名列全省前茅。

(五)坚持有错必纠和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并重,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34件,复查申诉案件12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立案再审18件。着力构建有申诉必回复、有疑问必释明、凡再审必听证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不偏袒、不护短,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提升了司法公信。正确掌握申诉再审标准,对判决适当的案件,克服各种困难,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和终局性。

(六)畅通信访渠道和法治化化解并重,努力维护司法秩序。创建为民、便民、利民的信访服务机制,坚持每月10日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市中院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62人(次),处理信访案件130件,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引导信访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息诉罢访,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了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专案18件。

2013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刑事案件未能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量刑不够均衡;少数民事案件在审理中未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导致执行困难;受案外因素影响,一些涉及土地权利的行政纠纷审理难度较大;执行工作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未能从根本上杜绝。

二、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法院管理方式现代化。

(一)构建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全面运行全市法院一体化的审判管理网络体系,实时监控全市两级法院和每个人民法庭所有案件的审理情况,基本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流程监控自动化的目标。构建网络化办案办公模式,建设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电子诉讼档案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行庭审局域网同步直播、同步录音录像和同步电子记录,推进信息化审判管理的普及应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每半年开展一次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全市两级法院每月通报审判运行态势、审判质效数据和审判绩效考核结果,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二)构建司法公开倒逼机制,建设“阳光审判”格局。建成西北首家官方诉讼服务网,开设网上诉讼咨询、预约立案、预约查档、判后答疑、信访投诉等在线服务,市中院正在审理的所有案件,当事人均能在网络上查询进展。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上网公开13158份,占结案数的88.14%,位列全省第一。由法律出版社在全国发行市中院全部裁判文书,以公开倒逼公正。全市法院有7篇裁判文书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奖,总量位列前茅。实现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杜绝暗箱操作。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召开判前听证会,广泛吸纳民智。公开司法鉴定、评诂和拍卖的运作程序,将司法公开拓展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公开提升公信。

(三)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下审判指导。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工作会议,下发会议纪要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市法院院长季度例会制度和审判业务部门上下定期约谈制度,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基层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和业务指导机制,制定人民法庭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人民法庭办案任务与人力、经费的配套统一。通过个案指定管辖方式,探索庆阳林区法院由专门法院向专业化法院改造的途径,从2013年10月开始将西峰区法院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部移交庆阳林区法院审理。发挥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案件的职能,强化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案例指导作用,确保了案件质量。市中院审委会讨论案件占审理诉讼案件的52%。

(四)构建司法为民保障机制,拓展能动司法空间。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司法服务。市中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万元,为28案刑事被害人、农民工和家庭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基金87.5万元,为对口援助的甘南州夏河县法院援建10万元的法官图书室,依托项目建设为“联村联户”的环县慕家河村、吴家塬村筹集帮扶款物201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三、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证。

(一)建设民主务实的领导班子,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事项会议研究,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均以书面纪要公布,一切工作民主透明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营造人文兴院氛围。推行上下级法官挂职交流,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中院参加省级以上专项培训40人(次),组织培训全市法官248人(次),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司法廉洁。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审判管理工作相结合,研究制定了298个重点环节和风险点的防控措施,绘制悬挂“四表一库”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加强对法官廉政情况的预防监督。实行发回改判案件问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通过廉政约谈、处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及时纠正不当司法行为,尽力避免办案瑕疵。推进司法效能建设,市中院先后明察暗访9个基层法院及20个基层法庭,杜绝了人民法庭违规收费问题。坚持经费、装备向审判一线倾斜,全力为公正审判提供物质保障,市中院“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5.7%。全市法院主动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4件,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打造文化软实力。建成突出庆阳审判特色的法院文化中心和马锡五雕塑景观区,认真编发《庆阳审判》、《参阅案例》和《审判管理动态》等刊物,应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国全省范围发布法院新闻信息414条。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6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每月向市人大、市政协报送开庭审理案件目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通过定向联系走访、召开座谈会、参加判前听证会、见证调解执行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聘任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满足公众对司法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司法权威得到加强,司法公信逐步提升,社会认同感、群众满意度增强。受案结案数量和期限效率指标呈现“两增两减”趋向,审判绩效正向和负向指标呈现“四升四降”态势,审判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市中院全年涌现出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5名、全省14名。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优秀专业人才匮乏,青年法官断层严重,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个别法官作风飘浮,司法不廉;基层基础建设仍然比较薄弱,精细化的审判管理模式有待深化完善。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攻坚克难,切实改进。

工作打算。

20,全市法院要依靠市委领导,紧贴全市“一区四园、一线八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刑事审判要继续加大对社会危害严重的暴力犯罪的惩罚力度,深入推进盗窃、诈骗、集资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规范化量刑工作;切实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加大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健全刑事错案防范、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冤假错案;规范取保候审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持从严审核裁决。民商事审判要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裁判机制,通过发布参阅案例、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等形式,有效统一裁判尺度;要在审理中充分采取诉讼保全等法律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合理运用先予执行、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等措施,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权益;努力提高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注重运用法律规则引导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行政审判要加大协调力度,更加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全市七县一区8个基层法院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要全部实行交叉管辖;建立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要按照“规范化、穷措施、提效率”的总体思路,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开辟协助执行绿色通道。要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通过全媒体公告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境、投标等措施,加大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老赖”的惩处,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最大限度得以实现。审判监督和信访工作要强化审查,有访必复,有错必纠,让涉法涉诉信访回归司法渠道。

第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建成统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让当事人能够对全市法院正在审理执行的所有案件,通过网络查询到可公开的全部信息和审理执行进展情况。要建成全市法院统一的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实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的庭审网络直播。要在以前公开裁判文书的基础上,将可公开的全部裁判文书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继续公开出版市中院《裁判文书集》。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列席审委会制度,将再审、执行、判前的公开听证制度化。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形成公正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第三,建设信仰坚定、能力过硬、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对优秀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让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脱颖而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聚焦“四风”,全力查摆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严肃查处司法不廉行为,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克己奉公,勇于担当,扎实工作,认真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二

各位代表: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有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扬“甘于奉献,孜求卓越”的检察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为我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为法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履职尽责。

着眼于法治市场良序,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服务甘孜藏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职能服务我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正确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件4人,起诉3件9人。严格执行廉洁准入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建立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机制,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余次。

着眼于平安甘孜建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法治创稳大局,深度参与依法治理、主动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法治良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52件,同比上升36%。依法批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547人,提起公诉718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批捕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4人;批捕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272人,起诉262人;批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81人,起诉93人;批捕毒品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类犯罪134人,起诉103人。强化社会面稳控。按照州委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敏感节点工作部署,配合州县党委做实责任区执勤、街面巡逻、边界协调、治安防控等稳控工作。共调动警力5200余人(次),出动车辆1100余台(次),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落实重大维稳部署。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全州检察机关统一调度,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做深寺庙僧尼教育引导,得到了州委充分肯定。

着眼于依法反腐要求,着力培塑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了原甘孜县住建局局长晏某等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原州水务局纪检组长谢某等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受贿窝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加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工作,深入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举办预防讲座49次,受教育人员6300余人(次)。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8件。深入乡村开展专题讲座23次,教育村组干部依法履职,助力精准扶贫廉洁实施。《年度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引起州委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州政府联合下发《甘孜州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甘孜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防范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4件。指导完成州县两级“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513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接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73件,经排查发现,其中3件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着眼于全民学法守法,着力打造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检察官“法律八进”活动制度化,通过以案释法、文艺演法等方式,引导干部群众崇法尚法。编印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材料15800册,开展法治宣讲140余场(次),展出宣传挂图350余幅,接受法律咨询450余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15600余人(次)。在向结对认亲的2741户群众、同心同向联系的20余座寺庙送上温暖、传递真情的同时,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使物质惠民与法治惠民同步促进。

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力保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守护高原净土。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握涉及生态保护重点企业及项目的底数和实情。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惩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件39人。提前介入生态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16件22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4件,移送犯罪线索2起。依法办理了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贺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雅家情海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关责任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二、强化法律监督,注重执法公信,为公平正义的进一步彰显奋力作为。

强化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实现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全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10件10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同比上升50%。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57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提出量刑建议95人,采纳63人。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违法2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再审和工作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健全强制措施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和假释提出不当31人,清理社区矫正人员399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7件。对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13名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隐患提出检察建议98件(次),均获采纳。开展死刑临场监督5例,对12名罪犯特赦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审查,清理看守所违法交付2件,纠正监狱违法拒收1件。

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5人(次),汇报、通报检察工作83次。1件拟撤销、4件拟不起诉案件通过了人民监督程序。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入驻“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100余条,受理群众诉求3件。完善网络查询、检察长信箱、12309举报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全程监督。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案件1082件,接受卷宗1807册,移送案件774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对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3条,公开法律文书243份,公开程序性信息1070条。对6个特定种类的4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及调查取证权,接待律师等查询120人(次)。

厘清问题症结,大力促进规范司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的痼疾顽症。建立州检察院挂点联系、挂牌督办机制,动态开展随机督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1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17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清单,整改问题57个,形成对照检查材料12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人民检察院姜建初副检察长及州四大家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深化司法为民,参与社会治理,为民生检察的进一步落实知责担当。

做好群众工作,增进检群鱼水亲情。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加力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和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服务民生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群众实效。分期分批派出“检察小分队”163个700余人(次)深入联系乡村、寺庙和学校,走访高僧大德及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次),积极帮助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投入帮扶款物折资74.15万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11个。整合社会各界帮扶资源,为7户贫困户募集到价值3万余元的生活用品。选派25名检察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早日脱贫奔康。

做深社会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注重把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全力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按照“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规律和成因的研究分析,提出的意见建议获省委王东明书记肯定性批示。结合“同心同向”活动,全面落实《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深入25座寺庙与宗教界人士开展座谈6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22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36名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司法、民政救助金16万元,协调落实低保3人。

做实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建立农牧民群众诉求流动服务站和涉法涉诉“绿色通道”,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的稳控。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于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环节。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161件、群众来信来访38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2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15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13件。全州检察机关连续7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州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6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康定、泸定、炉霍县(市)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为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锐意进取。

立足政治建检,加强领导班子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成果,努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比赛、书画摄影大赛。州检察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出版《甘孜青年检察》,向全州机关单位、基层联系点、农牧民群众发放,持续凝聚释放正能量。

立足人才兴检,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以培养本地实用性检察人才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组织两级院581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06人(次)参加远程网络培训。派出20名干警赴省院和成都等地跟案学习。与毗邻三省藏区检察院建立“康区检务协作机制”,携手培养双语业务能手。大力开展技能练兵。合理对接业务需求,科学配置训练科目。我州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和“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丹巴县院干警仁青拉姆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标兵”荣誉称号,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大力推树模范典型。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每月之星”等先进评选活动,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全州检察机关34个集体、63名个人获州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计财处长张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四川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泸定县院检察长鲜丽获得“四川法治人物提名奖”,被评为“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并作为代表参加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立足从严治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深化“反四风”,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加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继续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州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强化日常廉洁从检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300余名检察干警到四川锦江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筑牢干警廉政意识。深化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立案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件1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州检察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6.36%。

立足科技强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以科技强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稳步推进两级院“两房”建设。建成电子卷宗系统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分支网络及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立足精准援助,做好检察援藏工作。按照高检院、省院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甘孜州检察援藏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强调精准式援助,细化人才培养、资金项目保障等工作措施,全面构建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的检察援助工作格局。积极主动与省院及相关对口援助院对接,确保上级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州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检察机关维稳、公诉、死刑案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县两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四个全面”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履职还未完全到位;二是司法理念、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四是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栓心留人环境有待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为确保我州“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护航“十三五”踏上新征程。围绕我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各项部署,进一步调整检察工作重心,厚植法治沃土,充分发挥法治在“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凸显新成效。认真落实省委“1+5”文件精神和州委实施意见,积极投入反自焚防群体性事件专项斗争和严打暴恐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依法治州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继续坚持依法反腐,坚决查办扶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完善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扶贫攻坚的跟踪预防服务工作,强化行业预防、区域性预防,增强预防效果。

四、强化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再添新举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法等问题,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快速、稳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依托两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动态、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和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三严三实”常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素养培育。推进检察人才工程和文化建设,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持续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检察援藏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法治,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担负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确保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三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xx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同时,我省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频繁侵袭和特大地震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考验,是新世纪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省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开展专题调研、决定重大事项。

去年,会坚持从全省大局出发,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7项专题调研,并对政府提出的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

国家推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以来,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一大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为了确保这些重大项目良好运行,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会调研组和全国人大会调研组,共同对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的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切实解决配套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减轻项目建设负担、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也是国家“”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超前谋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拨付、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等建议。

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是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会组成专题调研组,与全国人大会调研组一道,联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产权共有、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标准以及城市住房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是事关民生和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掌握灾后一年恢复重建的基本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加强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尽早出台灾区移民实施方案、尽快解决城镇受灾居民住房重建问题、减免运输灾后重建物资车辆过路费、增加灾区群众经济收入等建议。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增收难一直是我省的突出问题,在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严重萎缩的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更多。为此,会对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从加大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正确处理农民增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为确保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尽快改变民族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会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会对我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加强领导、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追究、发挥调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处理缠访缠诉有效办法、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省一大批项目相继获准开工建设,但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会在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决定我省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年期中期票据10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省融资方式的一次创新,缓解了我省项目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会听取和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依照《预算法》的规定批准了这个报告,对本年度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作出了部分调整。这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使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一年来,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决定任命11人,任命79人,批准任命1人,决定免职6人,免职38人,批准免职1人。

在过去一年里,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我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会办事机构向“一府两院”转送后,得到了“一府两院”的认真采纳和吸收,较好地发挥了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省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形势下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努力。通过一年的实践,会在围绕全省大局寻找依法行使职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上,有了更深切的体会,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5项专项工作报告和5项计划、财政、审计方面的报告,对6个方面的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了监督实效。

我省“”规划纲要的实施,到20xx年已进入第四年。为进一步了解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情况,加强对政府实施规划纲要的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落实促进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大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去年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认真研究内需不旺的问题,继续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继续争取国家在扩大内需政策中对我省的照顾和倾斜,加大对重点产业、新型产业扶持力度,努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融资难一直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在对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大力支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奖励和补偿资金、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监管机制、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等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会对我省五个市州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执行积案是社会热点,也是难点。对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关系到给社会信心、给群众温暖,更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在兰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支持。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xx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加强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书面转送了省政府。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四个月后,审计厅按照会的要求,代表省政府再次向会书面报告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效能,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切实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还配合全国人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会的一项新工作。会召开了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省政府、市州人大会和兰州市政府报送的11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对其中3件违反制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原制定单位进行了纠正。

继续坚持会领导联系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召开全省市州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加强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04件次,其中来信1104件,来访110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三、从省情、民情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省情、民情出发,坚持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了法规质量。在立法工作中,会注重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融入法规中,力求突出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思想;着眼于解决本省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立公民参与立法平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调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性,草案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草案实行隔次审议。一年来,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8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通过立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必要。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规定。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但我省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监督范围、监督措施、监督程序和监督者应承担的责任,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好林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最根本的要求。为了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合理利用林地,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职业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会修订了《甘肃省档案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两个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批准了《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东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条例》、《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还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制定了跟踪评估办法,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四、着眼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

会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坚持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坚持开展“两联系”活动,会组成人员每人重点联系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求基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170多位代表参加了培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的办法和措施。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953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29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95件,这两类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5.97%,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一年来,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会各位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涉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1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会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机制和办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创新,办理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了解代表建议背景,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办理中,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以及电话信函沟通,加强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后,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对不满意和有新的意见建议的,进行二次办理。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涉及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加强“三农”工作和改进完善政策等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办理。

五、总结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经验,加强人大会自身建设。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会围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召开了纪念座谈会,举办了成就展和书画展,加强了会设立30周年专题宣传,对我省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

3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和本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人大及其会只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只有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作为、有地位。

30年的实践证明,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为工作出发点,把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会的重要议题。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及其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在人大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必须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会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继续坚持每次会会议闭会后,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会的工作任务和国际国内新形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如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专题学习。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办人大制度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知识的讲座或学习班,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会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在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需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在吃透省情上下工夫,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全省工作的大局;二是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后,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省人大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年度安排法规草案审议、修订、废止项目有科学技术普及、就业促进、无障碍建设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法办法、消防条例、实施防空法办法、建筑市场管理和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等方面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5件,立法调研项目14件。会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上。立法选项要紧密结合甘肃实际,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推动解决影响我省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草案起草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坚持和完善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委托起草、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促进稳定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情况和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审判机关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作物种子管理、食品安全、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4个方面的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信访督办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在总结去年专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抓住关系全省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专题调研工作,对发展循环经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医疗体制改革、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在深入调研、吃透省情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决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做好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扩大代表对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做好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办好代表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

五、进一步加强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进一步增强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改进会的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会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搞好为会和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今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更加关键的一年。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圆满完成“”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四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会遵循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坚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上,坚持立、改、废并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年来,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废止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2件,批准兰州市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件,对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9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着眼于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会制定了实施监督法办法,从监督的内容、手段、途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突出了监督重点,拓宽了监督方式。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会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较好地贯彻了新修改的选举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二是加强了规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更趋开放,国家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也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和政策。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新情况、新要求,会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强了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制定了就业促进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制定了消防条例,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对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无障碍建设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会制定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了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会从我省多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及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发挥人民防空在参与抢险救灾、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会修订了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是加强了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对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会为此制定了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对促进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推动创新型甘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法规清理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省地方性法规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的科学、统一、和谐,会按照全国人大会的要求,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50件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会审议,一次性集中废止和修改了39件,还有23件将列入今后的立法计划逐步修改。通过统一清理,进一步解决了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全国人大会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年来,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我省抢抓机遇,努力争取项目和中央投资,促进全省经济较快回升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少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管理不规范、开工迟缓、配套资金不能足额按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审议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认真采纳会的审议意见,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进行落实。

为保证中央一揽子经济计划及各项重大政策在我省的贯彻落实,确保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会听取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增加居民收入、稳定物价等问题,提出了审议建议和意见。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送省人大会。

为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去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5亿元。为了支持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会按照既依法办事,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由主任会议及时听取汇报,作出原则同意的意见,以便省政府和财政部做好政策对接工作。随后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决定,依法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

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xx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审议财政有关报告后,要求省政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投入,支持循环经济、新能源、新型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进行了落实,并报告了办理情况。同时,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要求,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会作了报告。

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推动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会在对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重点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六条要求。

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大局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政权的稳定。会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为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促进解决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保障。

三、从关注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入手,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会对涉及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胎儿性别鉴定、农作物种子、妇女权益、节约能源、农业技术推广等7个方面的9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会对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检查报告。针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转交省政府办理,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会围绕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老龄工作四个重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会审议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向会作了书面报告。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会对我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向省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法规的执行力度和保障措施。

我省是全国种子产业大省,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好制种业的区域优势,会对种子法和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会对全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报告了全国人大会。

为推动我省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会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渭河,保护生态”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渭河流域地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体采访报道,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社会效果。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人大会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会对1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11件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规定设置处罚及表述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四、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开展专题调研。

会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去年组织6个调研组,开展了草原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这六个方面的工作。

长期以来,人们对草原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我省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未得到根本遏制。为此,会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报告后,针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设定草原保护的“红线”,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草原保护的关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帮助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等意见和建议。

甘肃是全国惟一的被国务院整体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省份。会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调研组深入7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和5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进行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提出要加快制定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等建议和意见。

我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为了深入了解全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建议和意见。

科教兴省,人才是关键。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对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就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进和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等提出了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会对我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建议。

去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会高度关注,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此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沟通,主任会议听取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并就积极发展生产、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会的建议意见,出台了控制物价、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物价补贴等措施。

五、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代表工作是会工作的基础。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提供履职服务。为代表订阅各类人大报纸期刊、寄送重要会议文件、编印学习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会会议和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制度。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了第五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在狠抓制度落实,扎实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是突出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和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会分组分批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全省应对金融危机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视察。组织代表围绕全省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在组织视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高质量的建议,其中,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经过会和省上相关部门的努力和争取,有4件被全国人大会列为重点处理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已在我省的8个县进行试点。

二是突出督办力度,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的办理上,会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层层分解落实,每条建议、每个环节都有领导负责,建档立册,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商办理、二次答复、电话征询意见、现场办理等方式,切实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确定的13件代表建议的现场督办件,各承办单位组织的42场次现场办理活动,办理效果显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会还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汇报会,督促“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提高“办成率”、“满意率”上下功夫。经过努力,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9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49件,这两类建议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4.41%。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去年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名。其中,决定任命4人,任命42人,批准任命4人,决定免职3人,免职26人,批准免职4人,决定接受辞职1人。

六、在危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人大会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灾区发去慰问电,关心、慰问灾区群众。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会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并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时成立了省人大会舟曲灾后重建法律咨询小组,编印了有关法律手册,开通法律绿色通道,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法律支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会领导带领机关有关部门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看望受灾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慰问救灾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会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活动,节约办公经费支援灾区。机关干部职工两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为灾区群众献爱心。

七、加强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为会工作夯实基础。

一年来,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了会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会坚持以学习促进依法履职,以更好地履职带动学习,紧紧围绕省人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突出学习与人大工作实际的结合,进一步加强了会党组中心组和会组成人员的学习,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普遍增强。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努力创新学习方法,较好地实现了提高能力、促进工作的要求。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会机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突出会议议题和重点。各种检查、视察和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会组成人员认真遵守工作守则,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机关内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执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和重视机关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82件(次),其中来信813件(次),来访1669人(次)。通过接待和处理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做出了努力。

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络沟通。举办了全省市(州)、县(市、区)人大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邀请市(州)人大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会会议。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人民之声报》和《人大研究》在深度报道、理论研究和人大特色上有新的提高。会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秘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和老干部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总结会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重大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人大工作只有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行使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是必须依靠代表、依靠群众。人大工作,代表是基础,人民是靠山。必须努力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必须突出人大自身特点。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人大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集体决定问题。既不能超越职权,代行“一府两院”的职权,也不能失职,放弃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五是必须切实关注民生。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只有关注民生,代表人民的利益,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各位代表!

一年来,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中的公民有序参与还需进一步扩大,对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要进一步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和完善专家咨询、立法听证、法规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使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合省情民意,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紧扣全省“”规划建设重点,优先安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全年计划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集体合同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旅游条例、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6件法规。同时,要认真做好兰州市及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审查批准工作。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在继续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同时,采用询问等监督形式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转方式、保民生、促项目上,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今年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五五”普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省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预决算监督,审查批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20xx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等报告。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信访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调查研究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围绕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对节约能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密切会与代表、代表与选举单位的经常性联系。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全国人大会和各市、州人大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络,做好代表参与全国人大会和省人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全国人大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法定任免程序,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五、会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及人大工作有关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民主法制宣传。密切同全国人大会及兄弟省市(区)人大会的联系交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两级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五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经济社会依法、有序发展。

20xx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第一年,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处于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省人大会坚决落实省委要求,进一步创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去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地方性法规5件,批准制定、修订和废止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兰州市制定的法规7件,对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一是着眼促进改革发展,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了《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了《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旅游条例》。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推动道路交通事业发展和旅游产业发展,必将起到促进作用,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高度关注民生,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了《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了《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将进一步对我省的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文化建设创造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和条件。

三是适时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省人大会对甘肃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代表的权利义务、履职规范、履职保障、履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作了规范和补充。

四是着眼促进依法行政,修改了《甘肃省人大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

五是依法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审查批准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牲畜引进防检疫管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批准废止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六是审查批准兰州市制定的地方法规。批准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二、创新方式、增强实效,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省人大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12项专项工作报告,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监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会为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事先组织了专题调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这个报告的基础上,召开联组会议进行集中审议,重点围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林业后续产业发展、天保二期方案编制等提出问题和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同会组成人员共同讨论,回答了相关问题。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适时报送省人大会。实践证明,这种集体监督的形式是好的,我们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工作。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推动中心工作。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项目征地拆迁、建设筹资、建设质量和增加结构调整的项目等方面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汇报,就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是加强计划和财政监督。会听取审议了全省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省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还听取了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并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决定。在对计划、财政报告审议中,会侧重对土地出让金两权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三公”经费清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

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全国人大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将检查情况报送了全国人大会。

五是对“两院”工作加强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在审议中认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和民事调解工作量空前加大,一方面要立足于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以适应形势要求;另一方面对法院系统在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解决。会对20xx年作出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协调省检察院分别与公安、审判、司法等有关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积极付诸实施。

会对2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6件规范性文件,召开了两次专家评审会进行了集中审查,提出了改进意见,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79件(次),其中来信715件,来访1164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

三、立足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会和各专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或集体视察,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

为了全面了解我省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就全力筹措重大项目资金、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营运、优化项目结构和强化政府部门协调服务职能等方面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

在制定《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过程中,会和有关的专委会组成人员,两次赴甘南、临夏、兰州、天水、武威等州市及临潭、卓尼等县进行实地调研,分管此项工作的会副主任还主持召开了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就宗教事务立法的有关方针和原则,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活动,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使民主化、科学化的立法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会高度关注我省天然林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组成调研组深入甘南、陇南、天水三市和白龙江、小陇山林业局的一线场(站),就我省实施天保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加大天保二期工程资金投入、巩固天保一期工程成果、逐步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组织了关于临夏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对临夏州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改善民生和扶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的意见。

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掌握实情、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加强侨务工作等关心困难归侨侨眷生产生活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落实。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对我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了调研,并将。

报送了全国人大会。

四、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为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自20xx年3月开始,会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的调研和法规修改等前期准备工作。会党组向省委提出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及时批转全省贯彻执行。会依法及时作出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全省14个市(州)及86个县(市、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和人大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会对全省确定的104个乡镇的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指导,为选举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会还牵头建立了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到去年10月底,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完成。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5074名,选举产生乡人大代表63801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比例全部实现了中央“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当”的要求,保证了代表构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五、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依法行使任免权。

会坚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是继续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会门户网站、报刊、编印寄送材料等多种形式,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人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的“两联系”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建议办理、列席会会议、参与行政司法监督等活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有代表400多人(次)参加了会的各项活动。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会举办了一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的四期代表培训班。

二是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案,集中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积极争取全国人大会重视和支持。帮助我省解决了生态建设、环境治理、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20xx年,会同省政府共同研究,从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中筛选出重点建议案9件,专题向全国人大会分管领导汇报,这些建议分别被列入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重点督办案。目前,通过这些建议案争取到中央计划下达和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其中积石山县境内公路建设项目资金7.4亿元,饮水项目资金3.89亿元,东乡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xx万元。加快甘肃河西能源基地和陇东煤电基地项目开发建设的建议得到重点处理,已列入国家“”规划。15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临夏州黄河干流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得到优先安排,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得到重点扶持,农村中小学“温暖工程”公用经费定额和农村沼气建设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三是更加注重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会加强与代表沟通,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使代表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保证办理质量。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873件,全部办理完毕。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70件,占建议总数的30.9%;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07件,占建议总数的46.6%;暂时不能解决,留待以后研究解决的196件,占建议总数的22.5%。会副主任和各专委会重点督办的1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得到落实。

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去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其中,决定任命7人,任命76人,批准任命16人,决定免职7人,免职55人,批准免职2人,决定接受辞职7人。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会继续采取措施,加强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重点学习贯彻了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七一”讲话、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了工作水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在机关上下营造了奋发向上、团结务实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有关工作机构;加强了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会机关为人大及其会服务的意识,完善工作制度,机关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提高。

积极关心支持市县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帮助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和甘肃人大网站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20xx年省人大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全省各级人大全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代表省人大会,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20xx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是省十一届人大会全面完成任期目标的重要之年。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省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提出的“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目标,依法履行职权,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全省“”规划纲要的实施,全年计划制定《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修订《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甘肃省邮政条例》、《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规。废止《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做好兰州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州、县人大会报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协调提出省人大会20xx—20xx五年立法规划。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甘肃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审计、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等工作报告和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全省档案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专题报告。组织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调查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

围绕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做好对甘肃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活动;围绕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兰州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专题调研;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采访调研。继续做好立法调研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对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

四、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

积极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体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办理实效。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会的要求及省委的统一部署,依法做好选举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及换届的相关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不断推进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会整体工作质量。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学习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发挥好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互相学习,开展交流。加强与各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我们认真履职,不负使命;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任重道远。我们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努力奋斗,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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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六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xx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同时,我省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频繁侵袭和特大地震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考验,是新世纪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省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开展专题调研、决定重大事项。

去年,会坚持从全省大局出发,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7项专题调研,并对政府提出的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

国家推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以来,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一大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为了确保这些重大项目良好运行,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会调研组和全国人大会调研组,共同对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的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

后,提出了切实解决配套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减轻项目建设负担、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也是国家“”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超前谋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拨付、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等建议。

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是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会组成专题调研组,与全国人大会调研组一道,联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产权共有、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标准以及城市住房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是事关民生和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掌握灾后一年恢复重建的基本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加强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尽早出台灾区移民实施方案、尽快解决城镇受灾居民住房重建问题、减免运输灾后重建物资车辆过路费、增加灾区群众经济收入等建议。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增收难一直是我省的突出问题,在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严重萎缩的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更多。为此,会对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从加大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正确处理农民增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为确保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尽快改变民族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会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会对我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加强领导、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追究、发挥调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处理缠访缠诉有效办法、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省一大批项目相继获准开工建设,但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会在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决定我省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年期中期票据10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省融资方式的一次创新,缓解了我省项目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会听取和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依照《预算法》的规定批准了这个报告,对本年度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作出了部分调整。这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使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一年来,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决定任命11人,任命79人,批准任命1人,决定免职6人,免职38人,批准免职1人。

在过去一年里,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我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会办事机构向“一府两院”转送后,得到了“一府两院”的认真采纳和吸收,较好地发挥了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省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形势下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努力。通过一年的实践,会在围绕全省大局寻找依法行使职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上,有了更深切的体会,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5项专项工作报告和5项计划、财政、审计方面的报告,对6个方面的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了监督实效。

我省“”规划纲要的实施,到20xx年已进入第四年。为进一步了解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情况,加强对政府实施规划纲要的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落实促进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大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去年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认真研究内需不旺的问题,继续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继续争取国家在扩大内需政策中对我省的照顾和倾斜,加大对重点产业、新型产业扶持力度,努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融资难一直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在对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大力支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奖励和补偿资金、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监管机制、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等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会对我省五个市州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执行积案是社会热点,也是难点。对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关系到给社会信心、给群众温暖,更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在兰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支持。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xx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加强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书面转送了省政府。

会听取和审议了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四个月后,审计厅按照会的要求,代表省政府再次向会书面报告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效能,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切实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还配合全国人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会的一项新工作。会召开了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省政府、市州人大会和兰州市政府报送的11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对其中3件违反制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原制定单位进行了纠正。

继续坚持会领导联系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召开全省市州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加强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04件次,其中来信1104件,来访110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三、从省情、民情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省情、民情出发,坚持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了法规质量。在立法工作中,会注重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融入法规中,力求突出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思想;着眼于解决本省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立公民参与立法平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调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性,草案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草案实行隔次审议。一年来,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8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通过立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必要。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规定。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但我省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监督范围、监督措施、监督程序和监督者应承担的责任,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好林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最根本的要求。为了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合理利用林地,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职业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会修订了《甘肃省档案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两个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批准了《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东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条例》、《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还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制定了跟踪评估办法,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四、着眼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

会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坚持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坚持开展“两联系”活动,会组成人员每人重点联系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求基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170多位代表参加了培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的办法和措施。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953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29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95件,这两类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5.97%,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一年来,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会各位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涉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1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会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机制和办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创新,办理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了解代表建议背景,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办理中,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以及电话信函沟通,加强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后,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对不满意和有新的意见建议的,进行二次办理。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涉及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加强“三农”工作和改进完善政策等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办理。

五、总结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经验,加强人大会自身建设。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会围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召开了纪念座谈会,举办了成就展和书画展,加强了会设立30周年专题宣传,对我省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

3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和本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人大及其会只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只有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作为、有地位。

30年的实践证明,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为工作出发点,把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会的重要议题。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及其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在人大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必须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会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继续坚持每次会会议闭会后,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会的工作任务和国际国内新形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如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专题学习。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办人大制度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知识的讲座或学习班,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会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在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需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在吃透省情上下工夫,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全省工作的大局;二是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后,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省人大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年度安排法规草案审议、修订、废止项目有科学技术普及、就业促进、无障碍建设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法办法、消防条例、实施防空法办法、建筑市场管理和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等方面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5件,立法调研项目14件。会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上。立法选项要紧密结合甘肃实际,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推动解决影响我省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草案起草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坚持和完善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委托起草、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促进稳定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情况和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审判机关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作物种子管理、食品安全、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4个方面的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信访督办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在总结去年专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抓住关系全省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专题调研工作,对发展循环经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医疗体制改革、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在深入调研、吃透省情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决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做好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扩大代表对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做好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办好代表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

五、进一步加强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进一步增强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改进会的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会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搞好为会和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今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更加关键的一年。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圆满完成“”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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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七

20xx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工作主线,主动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发挥检察职能,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各项检察业务齐头并进、融合发展,xx检察工作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中心大局结合文章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胜利召开工作主线,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推进平安法治xx建设。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做好“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坚持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x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x件xx人,已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信访xx人次件件有回复,可用尽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注重以案释法,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部门协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服务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依托“百名政法干警进百企”活动,开展“十问十帮”xxx余次,协助解决实际问题xx个。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着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稳妥办理涉营商刑事案件xx件xx人,发出检察建议xx份。对涉罪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x件x人,不起诉xx件xx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正确适度履行监管职能,办理的某食品公司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x等x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x,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被纳入市委“双优化”工作整体推进,出台《适用检察建议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办法(试行)》,办理企业合规案件x件。

助力流域生态绿色发展。主动扛起长江大保护责任,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x为抓手,筑牢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办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xx件xx人,长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发出检察建议x份。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增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探索适用以巡河值守方式修复受损公益。主动完善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携手市法院开展“守护麋鹿家园护航长江湿地”司法保护活动,建立法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凝聚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在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上久久为功,长效发力。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走访联系,问需纾困,为帮扶联系点落实百姓大舞台修建、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筹建、下水管道重建、断头公路续建等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针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案件,率先实行“两卡、三纲”工作机制x,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防非法集资、防养老诈骗等法治宣讲活动,全方位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组建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x件x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x件x人、不诉x件x人,附条件不起诉x件xx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xx期,覆盖未成年人xxxx余人。慎终如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x及强制报告x、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及禁止x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推动构建“x+x》x”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深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主动拓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渠道,自主研发民事支持起诉x微信小程序在全市宣传推广,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x件,收集线索xxx余条,为x名农民工追回拖欠款项x万余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受到省、xx市检察院高度肯定。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畅通救助渠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xx件,发放司法救助金xx.x万元。办理的一起跨xx两省联合司法救助案,通过开展多元联合救助,有力彰显了司法温情。

三、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抓实检察办案第一要务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公正高效能动司法,在深耕法律监督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xx件xxx人,审查起诉案件xxx件xxx人。加强与监委的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形成惩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x件xx人。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x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xx,建立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不捕不诉率均处于xx前列。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实刑事办案配合和监督,监督立案xx件,撤案xx件,纠正漏诉xx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x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制发涉及安全生产、旅店业治安等多领域检察建议xx份。持续抓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xx专项监督,反复排查寄递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推动堵塞监管漏洞,有力推进诉源治理。

刑事执行检察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xx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xx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xx件,强制医疗xx执行监督案件x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x件x人。依托大数据平台,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xx件,督促对x名假释对象收监执行刑罚,制发检察建议x份。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协助市检察院立办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以深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针对民事行政裁判、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xx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xx份,均被回复和采纳。办理的某门业公司欠薪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帮助xx名务工人员讨回欠薪。在办案中,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所办案件当事人均息诉罢访。

公益诉讼检察卓有成效。持续在稳规模、重质量、拓领域上发力,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xx份,磋商意见书xx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x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法院判决x件。在办案中,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与监管部门磋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守护美好生活”“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办理的两起非法采砂、损害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xxxx余万元;办理的乡镇农村福利院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xx入选最高检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四、聚力人才队伍建设,锻造高质量检察铁军

以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及省院“素能提升年”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覆盖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做到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抓党建与讲政治、优服务、强素能、促业务相融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一案一评议”活动xx期,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提质增效。打造的“阳光党建”品牌被xx市委评为“十佳党建品牌”。

狠抓业务素能提升。扎实开展“全面、全员、全勤”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每周一学、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班、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能。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并举,创建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厘清机关管理负面清单,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善于借智借力,与二十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共建研学基地,开展专业授课和案例研讨会;率先聘任x名行政执法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有效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成果。狠抓“三个规定”xx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加大作风督察频次,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真正做到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xxx余人次,切实把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实招硬招。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检察动态信息xxx余条,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xxx篇,与省、xx市检察院联合打造系列法治广播剧,在“x检在线”以周播剧专栏形式推出,现已编发xx期,xx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影响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今年xx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级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检察监督理念未彻底更新;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丽水创建,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二、充分发挥惩防腐败职能,打造廉洁政治新常态。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法治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通知书。

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甘肃省人大。

一起看一下吧!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会遵循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坚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上,坚持立、改、废并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年来,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废止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2件,批准兰州市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件,对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9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着眼于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会制定了实施监督法办法,从监督的内容、手段、途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突出了监督重点,拓宽了监督方式。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会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较好地贯彻了新修改的选举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二是加强了规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更趋开放,国家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也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和政策。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新情况、新要求,会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强了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制定了就业促进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制定了消防条例,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对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无障碍建设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会制定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了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会从我省多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及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发挥人民防空在参与抢险救灾、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会修订了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是加强了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对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会为此制定了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对促进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推动创新型甘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法规清理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省地方性法规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的科学、统一、和谐,会按照全国人大会的要求,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50件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会审议,一次性集中废止和修改了39件,还有23件将列入今后的立法计划逐步修改。通过统一清理,进一步解决了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全国人大会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年来,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我省抢抓机遇,努力争取项目和中央投资,促进全省经济较快回升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少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管理不规范、开工迟缓、配套资金不能足额按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审议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认真采纳会的审议意见,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进行落实。

为保证中央一揽子经济计划及各项重大政策在我省的贯彻落实,确保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会听取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增加居民收入、稳定物价等问题,提出了审议建议和意见。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送省人大会。

为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去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5亿元。为了支持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会按照既依法办事,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由主任会议及时听取汇报,作出原则同意的意见,以便省政府和财政部做好政策对接工作。随后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决定,依法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

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xx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审议财政有关报告后,要求省政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投入,支持循环经济、新能源、新型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进行了落实,并报告了办理情况。同时,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要求,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会作了报告。

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推动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会在对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重点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六条要求。

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大局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政权的稳定。会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为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促进解决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保障。

三、从关注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入手,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会对涉及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胎儿性别鉴定、农作物种子、妇女权益、节约能源、农业技术推广等7个方面的9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会对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检查报告。针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转交省政府办理,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会围绕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老龄工作四个重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会审议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向会作了书面报告。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会对我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向省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法规的执行力度和保障措施。

我省是全国种子产业大省,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好制种业的区域优势,会对种子法和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会对全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报告了全国人大会。

为推动我省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会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渭河,保护生态”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渭河流域地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体采访报道,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社会效果。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人大会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会对1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11件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规定设置处罚及表述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四、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开展专题调研。

会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去年组织6个调研组,开展了草原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

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这六个方面的工作。

长期以来,人们对草原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我省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未得到根本遏制。为此,会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报告后,针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设定草原保护的“红线”,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草原保护的关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帮助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等意见和建议。

甘肃是全国惟一的被国务院整体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省份。会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调研组深入7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和5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进行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提出要加快制定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等建议和意见。

我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为了深入了解全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建议和意见。

科教兴省,人才是关键。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对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就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进和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等提出了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会对我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建议。

去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会高度关注,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此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沟通,主任会议听取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并就积极发展生产、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会的建议意见,出台了控制物价、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物价补贴等措施。

五、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代表工作是会工作的基础。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提供履职服务。为代表订阅各类人大报纸期刊、寄送重要会议文件、编印学习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会会议和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制度。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了第五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在狠抓制度落实,扎实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是突出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和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会分组分批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全省应对金融危机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视察。组织代表围绕全省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在组织视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高质量的建议,其中,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经过会和省上相关部门的努力和争取,有4件被全国人大会列为重点处理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已在我省的8个县进行试点。

二是突出督办力度,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的办理上,会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层层分解落实,每条建议、每个环节都有领导负责,建档立册,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商办理、二次答复、电话征询意见、现场办理等方式,切实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确定的13件代表建议的现场督办件,各承办单位组织的42场次现场办理活动,办理效果显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会还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汇报会,督促“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提高“办成率”、“满意率”上下功夫。经过努力,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9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49件,这两类建议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4.41%。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去年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名。其中,决定任命4人,任命42人,批准任命4人,决定免职3人,免职26人,批准免职4人,决定接受辞职1人。

六、在危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人大会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灾区发去慰问电,关心、慰问灾区群众。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会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并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时成立了省人大会舟曲灾后重建法律咨询小组,编印了有关法律手册,开通法律绿色通道,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法律支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会领导带领机关有关部门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看望受灾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慰问救灾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会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活动,节约办公经费支援灾区。机关干部职工两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为灾区群众献爱心。

七、加强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为会工作夯实基础。

一年来,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了会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会坚持以学习促进依法履职,以更好地履职带动学习,紧紧围绕省人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突出学习与人大工作实际的结合,进一步加强了会党组中心组和会组成人员的学习,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普遍增强。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科学制订。

学习计划。

努力创新学习方法较好地实现了提高能力、促进工作的要求。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会机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突出会议议题和重点。各种检查、视察和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会组成人员认真遵守工作守则,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机关内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执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和重视机关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82件(次),其中来信813件(次),来访1669人(次)。通过接待和处理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做出了努力。

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络沟通。举办了全省市(州)、县(市、区)人大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邀请市(州)人大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会会议。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人民之声报》和《人大研究》在深度报道、理论研究和人大特色上有新的提高。会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秘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和老干部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总结会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重大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人大工作只有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行使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是必须依靠代表、依靠群众。人大工作,代表是基础,人民是靠山。必须努力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必须突出人大自身特点。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人大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集体决定问题。既不能超越职权,代行“一府两院”的职权,也不能失职,放弃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五是必须切实关注民生。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只有关注民生,代表人民的利益,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各位代表!

一年来,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中的公民有序参与还需进一步扩大,对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要进一步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和完善专家咨询、立法听证、法规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使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合省情民意,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紧扣全省“”规划建设重点,优先安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全年计划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集体。

合同。

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旅游条例、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6件法规。同时,要认真做好兰州市及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审查批准工作。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在继续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同时,采用询问等监督形式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转方式、保民生、促项目上,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今年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五五”普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省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预决算监督,审查批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20xx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等报告。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信访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调查研究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围绕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对节约能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密切会与代表、代表与选举单位的经常性联系。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全国人大会和各市、州人大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络,做好代表参与全国人大会和省人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全国人大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法定任免程序,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五、会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会及机关各项。

规章制度。

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及人大工作有关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民主法制宣传。密切同全国人大会及兄弟省市(区)人大会的联系交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两级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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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围绕三大攻坚战和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宗旨和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认真落实***部署,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3件281人,提起公诉36件201人,其中查办黑社会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规定“两个必查”,即查有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有无“保护伞”存在,通过办案向“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对“软暴力”犯罪的调研分析,制定《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在办理全市首例、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常熟龚品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对112本卷宗、1400余份笔录、500g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史宾宾等人“零口供”非法拘禁案中,对上千条手机聊天记录逐一细致审查,筛选出犯罪嫌疑人之间预谋、分工等证据,最终查明该案为恶势力集团犯罪。

坚持打击和预防并举,遏制和减少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0人,提起公诉19157人,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23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金融秩序、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逾40亿的“绿能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侵入医院网站窃取并贩卖公民健康信息案、以“酒托”形式实施诈骗等重大案件。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工作,将原来职务犯罪预防的理念、机制、做法延伸到普通刑事犯罪预防中,加强个案、类案分析和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制作“失去自由”和“我们的故事”系列海报,在人流密集的地铁站进行宣传;“苏州检察发布”公众号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把深奥的法理转化为百姓听得懂的情理;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利用基金会非法集资问题,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省民政部门对省属基金会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弘扬现代文明法治,彰显“司法善意”。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275人、不起诉1399人。市检察院出庭公诉的肖烨、马雷贩卖淫秽物品再审案件,原审两名年轻被告人向特定对象贩卖淫秽视频云盘的账号、密码并获利300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和1。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审被告人未面向公众传播且获利较少,机械对照云盘中的视频数量判刑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出改判建议,法院当庭改判两人2年和3年有期徒刑。重视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探索开发网上“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方便特困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助讨薪2000余万元;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开展“晓苏校园行”法治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参与学生达11万人次。在办案中注重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吴江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精神病母亲勒死幼儿”案撰写的《孩子,请你原谅》,引起网络热议,推动了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

二、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参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围绕“263”行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47人,同比上升33%,开展了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改革专项监督。围绕“331”行动,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起公诉291人,同比上升12.8%,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专项监督,常熟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省海洋渔业局明确长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太仓市检察院与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建立长江口环保联动协作机制。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违反从业禁止、“重操旧业”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吴江区、相城区检察院探索“检察官进网格”机制,精准开展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成功化解李寒杰等人聚众斗殴案信访风险,促使信访人理性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为保障公益诉讼职能规范高效开展,市检察院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全年共立案1150件,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废硫酸污染大运河”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处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张家港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局发出一份补征土地出让金的检察建议,并协助国土局通过诉讼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36万元;工业园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旷日持久的日兴花园小区4400平方米违章搭建治理难题;姑苏区检察院与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公益守护联盟”,对南园包子食品安全、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等民生问题开展检察调查。市检察院“全国首创公益诉讼新机制”,在全省130多个参评项目中,以排名第三的成绩入选“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加强民营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中,25家民营企业负责某知名轮胎品牌在***80%的销售网络,该院在对其中2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教育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维持了该轮胎品牌的销售网络,同时也保住了一批民营企业。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发票系列案件中,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作出从宽处理,该案入选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挂牌成立,虎丘区检察院“学林工作室”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品牌。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和整治行动,市检察院对一起网络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作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相城区检察院对一起加工销售死蟹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品牌。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体现检察作为和双赢共赢。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0人,监督撤案84件,纠正漏捕45人,追诉漏犯48人,追诉漏罪17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对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在全国重大法治事件“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定性,当公安机关发布撤案通告后,通过《检方发布》及时发声支持,并且发布四点分析意见,阐述该案构成正当防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该案对于鼓励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最高检关于“正当防卫权”的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时,发现一名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嫌疑人,因身患重病存在“羁押难”问题,影响法院判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判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督促收监43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1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74件。吴江区检察院在审查颜金花暂予监外执行案中,发现其故意以连续生育逃避收监执行,督促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将其收监。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昆山市检察院针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救火行为,向该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并通过同步监督,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开创了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成功获得减刑的先例。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专项监督,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加快推进广济医院强制医疗项目建设,获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去年,全市有5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

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97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改判3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9件,法院采纳195件。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已经稳定了的社会关系。关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的金融借款领域虚假担保民事监督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经法院再审后全部予以改判。为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失信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14人,对“老赖”形成震慑力。围绕行政强制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理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件,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化解信访风险。

四、深化各项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推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吴中区、工业园区检察院“捕诉一体”模式,成为最高检向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推荐的调研样本。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检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件,已起诉19件,对***交办的河北省政协原副***艾文礼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最快速度实现新法要求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深化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三期建设,苏州智慧检务成果在***政法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座谈会上作了重点展示,市检察院被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刑事案件单轨制办案模式被评为“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

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机关党建平台,举行“季度之星”评选和宣讲,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评选“突出贡献奖”和“十大青年精英人才”,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吴江区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先锋党组织”。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接受最高检巡视组下沉式巡视,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完善独创的“两问一督”(问勤、问绩、督促检查)工作方式,确保法律监督者自身过硬。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行业务培训“小课堂”活动245期,开设法界名人、网络精英授课的“说道”节目12期。鼓励干警勤思多写,检察干警代表应邀参加了第***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等高端学术活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2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86次;“检察开放日”中,邀请468名代表委员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全国首创的人民评议员制度,为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新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化检律交流,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开发“苏州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方便律师查询、预约和提交辩护意见。加强新媒体和检务公开工作,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6次,公开法律文书1370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911条,市检察院在***检务透明度指数调查中名列全国第四,新媒体作品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关于民营经济保护、公益诉讼、大吨位泥浆垃圾倾倒、“阳澄湖”大闸蟹产业保护等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52个集体、652人次获各级表彰奖励,吴江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姑苏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市检察院王勇同志当选“cctv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系全国检察机关及江苏地区的唯一入选者。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在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苏州建设中,检察机关的手段和举措还不够多,地位、作用、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侦防转隶和检察职能调整后,一些检察人员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还未完全适应;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还不够高,检察建议刚性不足,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按照***、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十二届七次***部署,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机关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对涉赌、涉黄、涉毒、套路贷、网络、专业市场黑恶势力犯罪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主动查找并移送“保护伞”线索。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同时重视办案质量,不迁就凑数。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出现的新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二是更努力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关注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防治污染方面,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保司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更积极地展现检察作为,改进办案和监督理念。继续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努力压降刑事犯罪发生率。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与监督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界限,提升民营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建立院外专家制度,邀请学者、律师、代表委员提供专业咨询,借助“外脑”推动检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共同解决问题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律师值班等制度要求。

四是更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塑造优良作风形象。持之以恒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动员凝聚作用。针对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通过“小课堂”、出庭实训等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的适应和提升。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对办案方式进行变革探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创造无愧于***的检察业绩,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的苏州而不懈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软暴力”(报告第2页第2行)。犯罪嫌疑人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犯罪目的。小额金融公司从业人员的“软暴力”讨债是此类黑恶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采取语言恐吓、电话辱骂、跟踪围堵、堆放垃圾等方式持续性地对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滋扰。

2.“套路贷”(报告第2页第4行)。犯罪嫌疑人制造出民间借贷假象,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资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再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全部借款假象,从而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该形式还交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手段。

3.公益诉讼(报告第4页第8行)。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2021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捕诉一体(报告第7页第14行)。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人民评议员制度(报告第8页第21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办案的广度和深度,苏州检察机关在2015年以来探索的社会评议员制度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新制度,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补充,由人民评议员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报告第8页第22行)。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公开审查室等功能场所。

7.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报告第10页第8行)。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借鉴“产品整体概念理论”,从检察“输出”的角度思考检察工作。具体而言,***,为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跟上变革,向社会、为人民、给国家提供创新、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8.认罪认罚从宽(报告第11页第12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二

加大教育整顿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和市局提出的木材检查站“三严四规范”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加快木材检查站建设,进一步规范木材检查站的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根据县局安排,我们结合“三严四规范”教育整顿活动,加大教育整顿力度,在基层木材检查站继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以“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三整顿要求和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按照xx局长在专项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上的部署,我们首先是组织检查站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其次是深入到各基层木材检查站找人谈心问话,开展民主生活会,以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为主题开展大讨论,从而使思想上彻底扭转过去那种贪图一时利益不顾大局的错误的价值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三是以县局和县检察院七月二十二日举办的法制讲座作为主题,在检查站中开展正面警视教育,并落实县局“一案一整改”实施方案。四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勤政廉洁的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依法行政和服务的意识,树立勤政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五是认真抓好检查站队伍的学习培训,平时要求木材检查人员以自学为主学习林业政策、林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今年我站还组织了两次较大集中学习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率达到99。

二、加强组织纪律整顿,净化执法环境。

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基层检查站的组织纪律整顿,今年上半年,通过对各基层检查站的几次突击检查,发现部分检查人员存在纪律松懈,思想意识淡薄,不遵守请销假制度、不遵守上班制度、漏岗脱岗、检查不按规定执行,不够认真,尤其是对集装箱车辆、不按规定查处等违纪现象,为此我们专门到各站进行了一次专项整顿。通过检查工作考勤、扣除岗位工资、待岗检查等措施及时给他们敲响警钟、端正态度。我们还进一步规范了木材流量登记,值班人员实行实名制的登记制度。纠正了检查站出现的货未到而放行先到的错误作法。

三、加强木材检查执法监督,规范木材运输管理行为。

认真做好了各项日常工作,切实做好基层检查站每天的木材流量查询工作,及时掌握每天的木材运输证办理情况,全面了解各基层站每天的工作情况。自从我县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我们加大了定期、不定期的到站里、站前、站后进行明查喑访力度,并会同森林公安、林业稽查队对基层木材检查站执法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木材检查站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三严四规范”的具体要求,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做好服务承诺,转变木材检查站林业执法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做到在岗有作为,严格按照《xx县林业局木材运输监督管理方案》规定逐项落实,对每起案件都认真细致,在工作中实行错案追究制,并要求各基层检查站每月至少上报规范的案卷5-8份。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把木材运输关行为。

今年,我县开始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我们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无证、伪装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县局对《xx县木材运输监督管理方案》作出了进一步的修改,规定对无证运输木材行为的处罚,按照所运输木材的市场价格的三倍加以处罚,规定出台后,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无证运输木材行为也得到了的遏制。今年下半年我们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违法运输木材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十多起违章运输木材行为,对立案查处的违法运输行为,不但要严厉打击,并要追溯源头,彻查到底,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了对外省、外县途经本县资源的管理,执行上站把关验证,履行管理程序,通电下站,下站核实查证登记的做法。一年来,通过全体人员的辛勤工作,我县的木材运输秩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基本杜绝了无证运输木材现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各站征收罚没收入为xxxx万元,查处违法运输林业行政案件34起,移送查处案件10起,挽回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五、存在的问题。

1、对各基层木材检查站及护林岗的管理时松时紧,不够严格,特别是放松了对个别边远护林岗的管理,以至于个别护林岗出现了长时间脱岗的现象。

2、仍然有个别检查站员存在思想不够端正、执法不够规范,对违章运输打击不力,处罚不到位,随意性较大。有的检查站员在处理案件时怕得罪人,思想保守,缺乏正义感。

3、对档案管理不够严谨,案卷制作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72件98人,不批准逮捕15件29人。提起公诉111件154人,不起诉11件20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快捕快诉了“410”危险物品肇事案、“1124”故意杀人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的熊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6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7万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罪名类案件16件25人,以涉恶案件起诉1件1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受理来电来信来访46件次,均依法办理。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关注弱势群体,对4名因案致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教育主管部门发检察建议9份。深入学校开展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青春路上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7场次,组织学生旁听涉恶案件庭审及宣判等普法活动2场次,为法治镇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新职能,强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一是着眼保护生态环境。积极配合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旬。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河湿地生态环境两项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7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份,督促清理垃圾30余吨、复平河道35公里、补种苗木1万余株、停产整顿污染企业1家。办理了我县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究非法狩猎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940元。二是着眼保障食药安全。“疫苗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监督,实地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疫苗接种流程。9月起,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源地保护、网络餐饮监管开展检察监督,办理诉前监督案件39件,促使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三是着眼守护耕地等公共资源。立案调查侵占土地、非法采石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案件20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恢复耕地37.97亩、林地14.24亩,督促行政处罚200余万元;旬河沿线私人非法采砂作业全部关停,拆除、撤离洗砂、采砂设备31套、违建生产生活用房28处60间,非法占用的河滩地、护岸地基本恢复。

精准施策强产业,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选派作风硬、懂产业的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六条铁律”,组织干警深入包扶的1个深度贫困村和包联的4个贫困村,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提升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在包扶村先后建成4大产业基地,引进龙头企业4个,成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6个,修复、拓宽产业路30余公里;单位和干警捐款10万余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开办爱心超市、帮助贫困学生;联系省检察院爱心人士与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孤寡老人、留守学生送去慰问品,得到群众好评。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完善对侦查活动以及捕后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等延伸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逮捕起诉必要性和漏罪、漏犯以及从轻、减轻情节的审查力度,确保不枉不纵。全年依法监督立案6件11人,监督撤案8件8人,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罪12起、漏犯17人,向侦查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起抗诉、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提出抗诉1件,书面纠正审判违法4件次。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监督与息诉罢访并重,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办理监督案件5件,发检察建议3份。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坚持提前预警、到期催办、定期通报等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3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检察建议4份,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对全县15个镇办7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检查30次,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9份。在两个镇办设立了派驻检察室,为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进行探索。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顺应检察体制改革,推进“12309”转型升级。调整职能定位,落实纪法衔接,清理转隶后积案6件8人,起诉3件5人,不起诉3件3人。将原“12309”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升级改造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使其成为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事项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高效便民服务理念。

落实刑事诉讼改革,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在省、市检察院部署“捕诉一体”改革后,我院积极响应,制定了“捕诉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办案规程,明确了办案组织,细化了办案流程。目前,所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按照“捕诉一体”模式进行审查。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简繁分流,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办结周期缩短了25%,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检察官择优选升、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序列转换和书记员聘任工作。按照“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12个办案组,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12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11件,3名院领导直接办理67件,占办案总数的16.3%,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

四、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全体干警学习63次,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报请批准成立了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三是以学促建,以建促学。以机关党建为载体,以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以学习践行***************思想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检察文化品牌。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强素质。全年共计选派3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派遣干部赴兄弟县院学习交流经验,全面提高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和检察实务技能。二是培养年轻干警挑重担。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队伍传承,发挥人才领军作用,重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平均年龄35岁,青年人才优势逐步显现。

以检务公开为导向,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02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条。二是加强检察宣传。积极适应“互联网+检察”的新形势需要,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各类检察信息152条,编发检察情况15期,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信息171篇、理论调研文章57篇。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八届五次***精神,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共赢。及时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谋求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对人大决议、交办事项认真落实,及时回复。走访联络人大代表76次,征求意见建议69条,全部进行梳理,件件予以落实。去年7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1名班子成员履职报告。12月份,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了“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向代表汇报了检察改革新进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保证了检察权的健康运行。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以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3—2021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8名干警受到省市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业务工作还有短板,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健全办案组织、完善绩效考核,以及整合检察资源、发挥整体效能方面还要加大探索力度;三是检察工作借助“外脑”不够,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水平不高,“智慧检务”建设有待继续推进;四是队伍能力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50岁以上员额检察官占比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我院将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目标,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镇安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打击和保障职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稳定、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大攻坚战”,按时保质保量脱贫摘帽。同时,找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为镇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要坚持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保障和关注弱势群体权益,强化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新作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坚持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为目标,破解监督难点,突出监督重点,特别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等公益保护的监督力度,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

四要坚持更全发展,推动“四大检察”。立足“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优刑事检察。在提升民事监督的质量效果和精准度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以典型性、引领性行政诉讼案件监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组织开展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办出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做好公益诉讼。

五要坚持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实施政治立检、素能兴检、作风强检、规范建检,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

各位代表,***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前进、接续奋斗,努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镇安经济社会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新***成立70周年!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四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做到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件2人;判决8件11人(含往期案件),其中实刑判决6件6人。由市检察院交办的焦作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李天雄受贿、贪污案、焦作市体育局原局长郭松福受贿罪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立案查办了岳金龙等6人贪污窝案,通过该案的办理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区农村政治生态环境。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5人(含往期案件)。市检察院交办的马村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同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立案查处了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焦作科视视光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案,市教育局的3名涉案人员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三)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牢固树立“查处职务犯罪是政绩,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先后到xx国税局、高新国税局、光亚实业公司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6次,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调查3起,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00余次。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五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职责包括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审查与审查起诉、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希望你喜欢!

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发布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代理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为统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业绩。

一、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平安省会建设。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新型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523件21687人,提起公诉23366件33630人,持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极大震慑了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8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56件;提出侦查活动书面纠正意见1738件,纠正漏捕1267人,纠正漏诉132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957人,不起诉1157人;提出审判活动书面纠正意见818件,提出刑事抗诉29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41件。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情况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93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63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689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174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1087件。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罪犯336人。对全市19个派驻监所检察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均达到一级检察室标准。

(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1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3件,提出执行监督和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9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3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五)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下访制度,积极推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解决信访案件等机制,化解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突出打防结合,始终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贪必查、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力度、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有了进一步提升。共立案侦查贪腐贿赂犯罪案件778件1051人,其中大案843人,要案81人(厅级13人,处级68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7件49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11人,要案26人。反贪腐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20连续两年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审查专案219人,承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114人,是全省承办指定管辖案件较多的市之一。依法查处了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秀山等6人纳贿案、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常务副局长刘彪纳贿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和好评。

(二)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环保、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和房地产开发、卫生行政等重点行业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812件1082人。成立了环境保护检察处,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7件55人,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坚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相统一。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提升、一注重”和“办案质量年”活动,努力实现查办职务犯罪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的转变。坚持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做到了创优环境与打击犯罪相结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政法、环保、民政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活动216次,对我市轨道交通等40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接受纳贿犯罪档案查询8.6万次。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意见建议538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六进”宣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328次,预防宣传1680次,受教育者达6.5万人次。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市书记邢国辉对我院报送的《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肯定性批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围绕中心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要求,制定并实施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搭建“四大平台”,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搭建检察扶贫网络平台。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贪腐、挪用、侵占、私分等诸多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探索创新,在全市22个县(市、区)搭建了检察扶贫网络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以涉农扶贫资金流向为脉络,牢牢抓住“报备、公示、核查”三个环节,实现了对扶贫资金全面、全程、实时、同步监管,扎紧了扶贫资金安全的“铁篱笆”,构筑了预防扶贫领域犯罪的“防火墙”。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1项321亿涉农扶贫资金纳入该平台监管,有力保障了国家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北电视台予以报道,省扶贫办刊发简报在全省推广。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转发了我院的经验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为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此项工作是创新性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搭建侦查监督平台。2016年7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和2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完成了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建设,并积极开展工作。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打造了全覆盖、无盲点的侦查监督新模式。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以来,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2%,有力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水平,建立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促进了法治石家庄建设。

(三)搭建“服务园区”检察平台。2016年7月,在全市17个设立开发区的县(市、区),全部高标准建设了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各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发放相关宣传材料4800余份,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58条,为企业服务136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到石家庄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派驻开发区检察室,打通了服务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服务企业“零距离”。

(四)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平台运行以来,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2.5万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8件,移送渎职犯罪线索75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懒政、怠政、庸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2016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邢国辉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有力推动了“两法衔接”工作持续发展。全国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多地检察机关来我院学习考察。

我们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强烈的责任担当,搭建了“四大平台”,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拓宽了检察监督渠道,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着民生干,主动担当有作为,服务大局有举措,履职尽责做贡献。

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我们专门引进了案件评查软件,建立了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共评查案件7859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二)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在完成了侦查指挥平台建设、警务区和检务公开大厅提升改造的基础上,2016年又以打造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公开和服务、检察决策支持“六大平台”为重点,建成了检察专线网、检察视频网、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平台、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通过了省检察院专家组实地验收。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六项鉴定门类,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达到了国际互认水平。科技强检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共向各级人大报告工作230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集体视察9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代表到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听取汇报、征求意见1200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件,代表满意率100%。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30件。通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四)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工程。完善检务公开载体,实现了全市两级院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一端”、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6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4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53条,公开法律文书6239份。通过检务公开,揭开了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素质,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解放思想大讨论”“五个专项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牢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始终重视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类专项培训136期,组织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比等培训活动168次。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河北检察大讲堂”,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多次到我院授课辅导。建立检察官培训基地,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修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切实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自身腐朽,共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六、坚定改革意志,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6年,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基数大、矛盾多、员额少等实际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工作实绩考察、民主测评推荐、党组研究决定、考试考核结果公示等程序,从1005名符合入额条件的检察官中遴选出620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赋予检察官更多案件决定权,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了改革不影响工作,改革不影响稳定。

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科技引领侦查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明显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正能量不断增加,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呈现出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正气充盈、人人争先的良好态势。20、2016年,我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检察机关27项目标考核中21项名列全省第一。、年、2016年连续三年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均位列前三名。三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和“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石家庄调研时,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两法衔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等多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得益于全市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法律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检察公信力仍需不断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仍需加强,科技人才匮乏,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司法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检察监督和深化司法改革“五项重点”强化电子检务工程和检察队伍建设“两个保障”努力为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四大平台”服务功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持续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让刑事犯罪者不敢、让贪腐者害怕、让市委和省院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

三是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法治石家庄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四是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加强检察信息化应用。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实现从建用并举到应用为主的战略转型,努力打造“数字检察”“智慧检察”。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把20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年”,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做好思想上、制度上的准备,凝聚改革正能量,促进检察大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发作为,忠诚履职,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七

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发布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代理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八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积极贯彻“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着力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更新服务理念,自觉融入长春发展大局。以来,面对全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家实施东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大考验和历史机遇,我们认真把握形势,把服务振兴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实施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新一轮振兴发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7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强化、细化、实化服务措施,将检察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贴得更紧、落得更实。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服务工作针对性。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突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两横三纵”快速路、地铁1、2号线等256个重大项目,外创环境、内抓预防,依法惩治骗取拆迁补偿等干扰项目推进的犯罪92人,有力保障我市投资拉动战略;突出服务民营企业,确定冷弯型钢等336家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09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

更加注重司法策略,有效提升办案效果。从保护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正确区分财经犯罪与经济纠纷、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干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四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743人,起诉30394人。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开通心理专家咨询绿色通道,与团市委共同建立2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志愿者队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司法保护措施。

坚持严惩职务犯罪与加强预防并重,促进形成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反腐朽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336件183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亿元。共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179人,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1402人,同比分别上升202%和477%,其中,查处地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5人。

坚持监督纠正司法不严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积极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针对民事行政案件数量巨大、不服裁判申诉相对集中的实际,实施重点发展民行检察工作战略,着力补齐法律监督工作“短板”,依法对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46件,同比上升36%。

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20,九台、南关两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院,探索出集员额制、大部制、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四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方案。9月,两级检察院圆满完成了员额选任、机构整合、定岗定责、明晰责权、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任务,新的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正式运行。

深入推进,切实做好改革“精装修”工作。在基础性改革任务完成后,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核心,建立健全检察官责权清单、案件评查、员额检察官管理、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重大改革配套制度40项,初步建立了适应改革要求的司法责任、司法业务管理、司法人员管理、司法保障四大改革配套制度体系。

务求实效,以改革成果提升司法效能。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能力明显提升,一线办案人员增配13.9%,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了25%、16%、27%、26%和29%;检察权配置更加合理,反贪与反渎、侦查与预防、批捕与起诉工作得到有效衔接。

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着眼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专题研讨、疑难案例评析、专项技能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

狠抓规范司法,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刻认识规范司法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年评查案件1791件,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6722处,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27个,有力解决群众告状难、职务犯罪侦查不规范、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狠抓“两个责任”,全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修订实施的党规党纪,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和专项检务督查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实施严格的“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15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对4名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的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优秀19篇)篇十九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对应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57人。仅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作市龙池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依法追诉漏犯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依法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6件;向社区矫正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对1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加刑2个月,使其得到应有惩罚。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职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4〕案件26件,强制医疗监督〔5〕案件2件。对焦作市监狱报送的68名罪犯减刑材料审查后提出监督意见23件;对区法院3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材料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促和案件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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