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GZ才子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考能力。以下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实践和进步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一

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条例》强调“终身问责”

除了规定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方式之外,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还专门用了一条的内容,强调要“实行终身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次条例当中对终身问责的规定我认为是一个很大的亮点,终身问责就会使我们的干部感受到,你失职,失责。如果情形比较严重,影响必须恶劣,哪怕你离职了,哪怕你升职了,哪怕你退休了,党组织都是不会放过你,都是要追责的。有些人可能觉得退休了这个追责无所谓了,但是我们看,在这之前因为反腐败等等原因,有些退休的人也受到了追究。有的降级了,甚至是断崖式降级,省部级降成了科级了。我想这样的追责是严厉的,这样的追责恐怕是没有哪个人可以不在乎的。所以我认为终身追责这一条规定,会使我们的干部们始终感觉到利剑高悬,始终感受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你承担了责任一定要终身负责的。

《条例》强调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而对于问责之后的处理,《问责条例》还特别强调: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该通报的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我想这样的方式一定会让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的负责人感受到压力。

所以我理解中央出台问责条例,包括出台其他的党内法规,包括严明党纪。其实并不是为了一定要处分多少人,一定希望多少人出问题。我想其实中央的问题,并不在于一定要处分多少人,中央的目的最好是我们哪一个领导干部都不出事,都不失职,都不失责,我想这样对党好,对国家好,对老百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也好。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二

《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党内问责条例。

希望大家喜欢!

作为党员干部担当着重要的职务,手中握有重要的权力,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习惯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责任,总想置身事外,完全没有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

“有责必有权,有责要担当,有失必追究”这句话深刻阐释了责任与权力、担当和制度的关系。

严格落实,提高“人治”觉悟。在一个人情社会里,人们习惯做“好好先生”,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为问责追责的“绊脚石”。“如何问责,怎样问题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们杜绝“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头上高悬反腐利剑,手中紧握纪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恶如仇、敢于监督、立场鲜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魄力,直面问题,大胆监督执纪问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严守信仰,提升责任担当。纪检干部们首先要严守信仰。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心里时刻有一盏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灯,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来磨砺自己,一心一意为党站好岗、履好责,为人民服好务。

问责必严,提升违规成本。就是必须要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杜绝。

规章制度。

成为“稻草人”,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变得严紧硬,对党员干部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们要从严治党,确保问责机制上的常态化、制度化;严于律己,坚守好自身的底线,敢于问责。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才能长效、深入开展下去。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让党的肌体更健康。

我们党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打铁还需自身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因此,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提出和实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通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不严”、“不实”的问题,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又着力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党内法规有效地遏制了党内存在的违反纪律、不守规矩的各种“乱作为”问题,但是,对于有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怕担当、不作为,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维护党的纪律失察失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以及其他失职失责的情形,上述法规还难以有效覆盖或触及。《问责条例》首次全面聚焦党内问责,成为首部关于党内问责方面的基础性法规,弥补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一些空白点和死角区,把党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了。

《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问责的范围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问责的内容是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条例还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条例还规定,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实际上是党在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它向全党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条例》强调“终身问责”

除了规定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方式之外,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还专门用了一条的内容,强调要“实行终身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次条例当中对终身问责的规定我认为是一个很大的亮点,终身问责就会使我们的干部感受到,你失职,失责。如果情形比较严重,影响必须恶劣,哪怕你离职了,哪怕你升职了,哪怕你退休了,党组织都是不会放过你,都是要追责的。有些人可能觉得退休了这个追责无所谓了,但是我们看,在这之前因为反腐败等等原因,有些退休的人也受到了追究。有的降级了,甚至是断崖式降级,省部级降成了科级了。我想这样的追责是严厉的,这样的追责恐怕是没有哪个人可以不在乎的。所以我认为终身追责这一条规定,会使我们的干部们始终感觉到利剑高悬,始终感受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你承担了责任一定要终身负责的。

《条例》强调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而对于问责之后的处理,《问责条例》还特别强调: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该通报的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我想这样的方式一定会让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的负责人感受到压力。

所以我理解中央出台问责条例,包括出台其他的党内法规,包括严明党纪。其实并不是为了一定要处分多少人,一定希望多少人出问题。我想其实中央的问题,并不在于一定要处分多少人,中央的目的最好是我们哪一个领导干部都不出事,都不失职,都不失责,我想这样对党好,对国家好,对老百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也好。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三

党内条例是党组织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它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等显著特征,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的基础。在我党的发展历程中,党的各级组织都制定出一系列具有时代性、可行性和实践性的党内条例,它们对于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谈一下自己在学习和贯彻党内条例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交流心得。

在我党组织的工作中,贯彻执行党内条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时刻与同事之间进行交流。我与同事们交流的对象是各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等各方面同志。经常开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工作问题及其解决情况,大家都及时开口发言,畅所欲言,使得大家的思想在不同的角度上得到了充分的交流和碰撞,相信在这样的互动过程中,员工们的工作能力、领导意识、责任感等方面都必定得到了提升和增强。

第三段:学习心得。

在执行党内条例的过程中,党员领导和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党规党纪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才能将党内条例真正贯彻到位。因此,对党员领导和员工来说,学习知识相关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在我的工作中,我们组织同志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不断加强自己的学习,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在学中做好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更能在实践工作中落实到位。这也是我在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经验。

第四段:加强信念。

党员领导和员工要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念,才能做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要始终忠于党的领导,必须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党的理论,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同时,要在工作中保持本色、稳步前进,坚持原则、不负党的信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这样才能展现出真正的党性和拼搏精神。

第五段:总结。

通过以上的几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学习和贯彻党内条例,不仅在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身为党员领导和员工,必须时刻注意学习和实践党内条例,从而加强自己的工作技能、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党的事业注入更多的动力。我相信,在不断学习和总结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能够充分利用党内条例的力量,不断创新和完善自己的形象,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的事业不断求进步、披星戴月,掌握核心技术、开拓创新领域,努力成为一名堂堂正正、做事严谨、敢于担当、斗志昂扬的党员领导和员工。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四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再次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下是由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

心得体会。

欢迎大家参考。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笔者认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这些党内问责方面丰硕的工作成果为制定《条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推动问责制度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进一步强化权责一体化,亦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通过学习,我有三点体会:

为什么制定――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全国8700多万党员的用权履责。《条例》紧扣权责,把握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为进一步从严治党打下坚实基础,对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划出了红线。

如何制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的实践成果。在数个月的起草过程中,中央纪委充分调研、反复论证。中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13次主持中央纪委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条例起草工作,明确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20xx年5月18日,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180余家单位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各单位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稿充分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目标明确、简洁凝练、务实管用,是一个成熟的稿子。同时,也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中央纪委对意见逐条梳理,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条例的制定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

内容特点――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党的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同时也发现了管党治党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等问题。面对管党治党新问题的出现以及老问题的反复,在深入基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条例》直面问题,突出问题导向。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五

作为党员干部担当着重要的职务,手中握有重要的权力,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习惯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责任,总想置身事外,完全没有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

“有责必有权,有责要担当,有失必追究”这句话深刻阐释了责任与权力、担当和制度的关系。

严格落实,提高“人治”觉悟。在一个人情社会里,人们习惯做“好好先生”,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为问责追责的“绊脚石”。“如何问责,怎样问题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们杜绝“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头上高悬反腐利剑,手中紧握纪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恶如仇、敢于监督、立场鲜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魄力,直面问题,大胆监督执纪问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严守信仰,提升责任担当。纪检干部们首先要严守信仰。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心里时刻有一盏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灯,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来磨砺自己,一心一意为党站好岗、履好责,为人民服好务。

问责必严,提升违规成本。就是必须要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杜绝规章制度成为“稻草人”,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变得严紧硬,对党员干部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们要从严治党,确保问责机制上的常态化、制度化;严于律己,坚守好自身的底线,敢于问责。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才能长效、深入开展下去。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六

作为中国共产党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而党内条例则是管理、约束和规范党员行为的重要文件。我在研究、学习和实践党内条例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党内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内条例具备完备、严格和及时等优势。完备是指党内条例涵盖了党内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党员的伦理道德和优良作风,到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和组织管理的规范等内容均有详细规定。严格是指对党员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了党员应遵守纪律的严谨性。及时是指党内条例更新及时,不断适应党员的行为特点和社会发展变化,让党内条例始终具有前瞻性。

党内条例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行不到位,二是形式化倾向。执行不到位是指党员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自身权益的思想,对于部分党员仍然罔顾为基层人民利益服务的初心。形式化倾向则是针对部分党员对党内条例监管认识不到位,对党内条例的执行居功自傲而缺乏实际行动,甚至公然违反党内条例。

第四段:个人心得。

在我个人学习和实践党内条例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根本问题——党内条例的执行与否还要取决于党员自身的党性素质。如果本身心存侥幸、本分不明,执行党内条例只会局限于一个形式上的执行,难以真正发挥到作用。而如果具备坚定的信仰、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行动,才能真正维护党内条例,改进自身行为表现,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党和人民。

第五段:结论。

总之,党内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不仅给予了我们追求共产主义信仰和把握党的发展方向,更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好坚决维护党内条例和纪律的行动。同时,党内条例也还存在不足之处,我们需要不断强化体制机制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党员素质的提高,逐步实现“解决无法实现内外相连”的共产主义目标。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七

党的内部管理是确保党的团结统一、拥有可靠领导、维护党的信誉和纯洁性的基础。党内条例是党的内部管理的法规,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党内条例的约束下,广大党员干部需要始终保持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至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自我修养,做到“两个维护”,努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内条例是党的内部管理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纯洁性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要条件。党内条例对身为共产党员的党员们制定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管理方法,从而确保了党内的纪律性和团结性。党内条例能够引领党员干部始终自觉维护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执行力。

第三段:党员干部应如何认识和遵守党内条例。

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强化对党内条例的认识,把党内条例贯穿于党内工作和学习的全过程。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关键岗位上,应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出符合党内条例的行动。在日常生活中,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勇于担当自身的职责和使命,维护党和人民的长远利益。

党内条例对于党风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党内条例不仅是纪律性标准,也是道德规范。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自我约束和自我鉴定,广泛宣传,强化管党治党法治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团结绝对的集中统一领导。因此,党内条例对于党风建设和党组织的建设也非常重要。

第五段:结语。

党内条例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信誉和纯洁性的基础,党员干部必须认真遵守。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调节和管理,做到言行一致,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上的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八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xx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腐败丛生,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和纪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两个条例的有些规定却无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处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把所谓“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和“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都列为必须处分的对象,而且列为具体分则的第一、二条。这样做就必然会压制党内的不同声音,阻碍党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的专制之风。这是与发展党内民主相抵触的。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和行动上当然应该服从党中央的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中央的决定,即使通过前曾经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是按照多数的意见做出的决定,但居于少数者在执行决定的同时,仍有权发表不同意见。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是选举和议事的民主原则的两个侧面,党内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数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倾听实践的呼声,才能检验决定是否完善,使决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一个防范于未来,一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民主。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来考察,腐败的根源主要在于绝对的权力。因此,要铲除腐败所由以产生的基础,就需要实现政治民主、权力制衡。在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权力进行制约。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政治权力制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三权分立,它的原则对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是适用的。在党内,立法、执行、监督三权应当保持平衡,相互制约,克服目前执行一权独大的状况。《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这实际上仍然因循过去的领导体制。虽然《监督条例》同时也规定各级纪委可以对同级党委、委员进行监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但领导体制的现行格局使上述规定很难见效。只有彻底改变现有的一权独大的状态,保持三权的大体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和正确领导。

总之,两个条例是治标的法规,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党政分开、三权分立,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实现党内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这是异常困难的进程,但这是一个民族迈向进步和政治现代化所必须跨越的门槛,我们不能长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门外。党中央颁发两个条例,说明他们对当前局势的严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以大无畏的精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权于政,还政于民,肃清封建专制主义,实现党内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在新的世纪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九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是当前台州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近段时间,台州市委专题研究部署《问责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有效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

深入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从实际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问责处理问题上不愿担当,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有的不敢担当,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得罪人,该管的不管;有的不善担当,对问题避而远之、绕道而行,甚至视而不见。

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问责条例》,吃透精神,掌握实质,知责明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补好责任短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克服不愿、不敢、不善担当的不良思想倾向,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担当有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台州落地生根。

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要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当前,台州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十三五”发展前景美好、任务艰巨,更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

我们将以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原则,高举问责利器,对于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管党治党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问题出在哪一任上,就要追究哪一任领导的责任,让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真正让铁规发力、“利器”生威,充分发挥问责一个、教育一片的震慑警示效应,真正把责任压紧敲实。

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对于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敢于担当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和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既是贯彻《问责条例》的主体,也是被问责的对象,要带头抓《问责条例》的执行。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问责工作压实到下级党组织,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要把责任追究与监督检查、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进一步让法规制度和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十

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关于党的问责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第四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七条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八条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九条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十一

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们始终把党的光荣传统和先进经验作为前进的动力。党内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这一条例的发布对于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党员行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并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这些条例不仅要求党员坚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还要求党员勇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以确保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条例还强调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纪律观念。这些举措有助于推动全党党风廉政建设向深入发展,树立党员作为示范榜样的形象。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首先,条例凸显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党员应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决策和各项工作。其次,条例强调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防止出现不良风气和行为。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严厉打击腐败行为的措施,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处理。通过明确这些要求,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身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需要全党党员共同努力。首先,我们要加强对新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深入理解条例的要求和精神,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其次,我们要密切关注身边的问题,勇于发现和举报违纪违法行为,为构建廉洁党风和健康政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而且,我们还应当加强党内监督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监督意识和能力。只有全党上下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党内监督的有效运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又迈出了重要步伐。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条例的实施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首先,党员的素质普遍有待提高,有些党员对党的纪律和政策认识不深入,甚至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其次,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被迅速查处的概率较低。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同时,我们也期待党组织能更加主动地与党员进行互动,听取党员的建议和意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提高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结语:

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是一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法规。在推动全党党风廉政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以《党内监督条例》为指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只有通过有效监督和制度机制的建立,我们才能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不断为人民谋利益,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十二

党内处分条例作为党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规范党员的行为和责任,提高党的纪律性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的团结和统一。党内处分条例对于有效应对党内腐败、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加强党的自我净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谈谈受到党内处分的冲击和感悟。

曾经受到党的党内处分的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条例的严谨和公正。当时,我因为对一些工作任务不够重视和不按照规定完成,被给予了警告处分。这一定程度上震撼了我的工作心态,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时刻要以严谨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三段:探讨党内处分的目的和价值。

党内处分的目的就是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和教育,使党员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认真改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制度约束,让整个党组织形成约束力强的良好风气。党内处分的价值在于促进党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净化,进而对党的整体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党内处分条例让我明白了一个重要的理念,那就是自我要求严格,工作要有计划、有能力、有质量。在我看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在工作中遵循条例,更要在生活中践行党的宗旨,自觉抵制周围不良风气,时刻保持正确的心态和行动。

第五段:展望未来和提出自己的建议。

对于今后的个人发展,我深刻意识到,只有不断地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并且自我管理规范才能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党组织来讲,我建议,在加强对党员教育、提高党员工作素质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党内处分条例的宣传和应用。同时,应该营造宽松、公正、公正的工作环境和官方惠民措施,为广大党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十三

党内处分条例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应该时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行出必果。本文将结合个人的实际经历,谈谈对党内处分条例的体会与认识。

第二段:严格的制度是纪律的保障。

党内处分条例严格规定了党员的行为准则,将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清晰的罚则,为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工作实践中,只有遵守党的纪律规定,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够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而在日常生活中,作为党员更要在言行和为人处事上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守公德、廉洁自律。只有这样才能争取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段:处分在于教育。

党内处分不仅是对违纪行为的惩戒,更是以一种严肃的方式进行教育,帮助党员深刻反思其行为,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被处分之后,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并主动向组织反映,接受了组织的帮助和教育。在这个过程中,我得到了一次重要的觉醒和成长,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明确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

第四段:党内处分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对党内的违纪行为采取严格的惩处体系,体现了以严明的纪律规范党员行为、强化党员自我约束的决心。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党内处分更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够进一步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和政治影响力。

第五段:结语。

党内处分条例是维护党员纪律的重要法规,坚持遵守纪律规定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党员的政治原则性,明确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勇于担当作为,不断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2023年党内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4篇)篇十四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问责条例》强调权责统一,失责就要被问责,强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强化政治纪律的刚性、政治规矩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意识薄弱、组织纪律涣散、立场不坚定,存在信念动摇和缺失,导致精神“缺钙”,“你拉你的琴,我吹我的号”,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搞变通,使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党的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而制定党的问责条例,就是要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实实在在刻画出为官底线。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相关范文推荐

    实用强国心得体会简单(案例13篇)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理性地看待问题,并提炼出经验和智慧。我近期参与了一次社区志愿者活动,通过与居民互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和意义。随着中国在世界舞台

    优秀货代工作总结心得(案例20篇)

    定期进行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状态和能力的一种检验和评估,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月工作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

    实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心得(案例13篇)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的思考、感悟和收获进行总结的一种方式。这里列举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我们要打破传统的

    2023年申请购买图书的报告(汇总15篇)

    编写报告范文时,我们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报告的结构和内容,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掌握报告写作的技巧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结果质量。xx学区:我校原有打印机

    专业领导班子谈话心得体会(案例18篇)

    心得体会是对某一段经历的再次思考和总结,从中我们可以获得更深刻的领悟和启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

    实用牌匾整治工作总结(案例15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表现的一次盘点和回顾,对于个人和团队的进步都有积极的作用。通过阅读一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到月工作总结的要点和写作技巧,希望以下范文能

    2023年课前三分钟演讲感受范文(14篇)

    三分钟是一种时间单位,意味着事情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我们经常面临着各种紧迫的任务,有时候只有三分钟来决定我们的命运。这是一个令人紧张的时间段,有时候我们能够在三

    精选服务好客户的心得体会大全(16篇)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学习和工作的一个总结和回顾,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如果你对如何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感到困惑,那么不妨看看下面这些优秀范文。上海西圣商务信息咨

    最热车管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模板19篇)

    培训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效果,进而改进和提高。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培训心得体会,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中明

    最热学生成长个人总结(通用13篇)

    个人总结不仅是对工作和学习的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更是对个人心情、态度和价值观的反思和审视。接下来,我们为大家分享一些常见的个人总结错误和改进方法。一、背景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