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一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年交。每年年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六、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调整等问题作如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对大型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9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大型工业企业的具体标准是:从业人员20xx人(含)以上,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含)以上。
(二)商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其他类型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一)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商品房销售合同,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商品房销售收入的100%和产权转移书据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含预售款收入。
(二)对从事汽车营销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
1.对于建设单位(简称“甲方”),账目核算健全,能够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按照甲方自行采购材 料金额,适用“购销合同”税目,查实征收。
2.对于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账目核算健全,能够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按照乙方的工程成本中原材料金额的50%,适用“购销合同”税目,查实征收。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原材料金额×50%×适用税率
3.对于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账目核算不健全,未能准确核算材料成本的,乙方则按照工程成本的30%折算材料成本,作为原材料采购金额,适用“购销合同”税目,实行核定征收。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工程成本金额×30%×50%×适用税率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三
本文介绍了对单位出租房屋和个人出租营业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还应按规定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市区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问: 房屋租赁的税率是多少?
答: 对单位出租房屋和个人出租营业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还应按规定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市区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4%)。 单位出租房屋和个人出租营业用房所取得的收入,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减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个人房屋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
从20xx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注: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四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正式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正式的其他凭证。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
(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二)产权转移书据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专利实施许可共6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书立各类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在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均为纳税人。
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记载资金的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有五档,即:1‰、0.5‰、0.3‰、0.05‰和4‰。
(一)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二)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印花税采用贴花的方法完税,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按《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征税的其他凭证;
4.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
应纳税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五
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有网友咨询了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
如果不是周转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记载的借款金额贴花。
⑴征收面广,税源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频繁,书立、领受和使用凭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而对书立、领受的凭证征税,其税源广泛。
⑵征收简便,费用低廉。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纳花、贴花、销花的办法,税务机关只负责检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较简便而且征收费用少。
⑶不退税、不抵用。对企业溢贴或多缴的税款,不予退税,而且也不许抵用。
⑷轻税重罚。印花税税负轻,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5‰,但对于未贴、少贴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可处以重罚。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不同纳税对象,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一)各类合同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帐簿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帐簿人。立帐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帐簿的单位和个人。
(三)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义务人是立据人。所谓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该项凭证是由两方或 两方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书立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四)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义务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六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xx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a;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七
今天的合同主题是租赁合同,一起来练练笔吧。租赁行为中,租赁物件使用以后要仍然能够保持原有形态,要是能够独立地发挥效用的物品。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印花税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
一、有关活动
(2)举办时间和地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的责任
(1)由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将校内的体育馆演出场地租与乙方,作为本次活动广州赛区的其中一个准决赛会场。如因校内主管部门需占用同一场地,则甲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通知乙方,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逾期通知,则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负责活动当天的场地保安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独立的vip化妆间及公用化妆间各一个;
(6)甲方将提供一个独立的储物室供乙方存放活动物料;
(10)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三、乙方的责任
(3)乙方邀请的第三方搭建或执行公司,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协调工作;并确保搭建工作的安全,如产生不良隐患应及时排除解决;并对此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众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的有关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业信息。
四、费用和支付
(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全数支付了有关费用后,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支付义务。
五、陈述和保证
(1)该方是根据其成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该方有权及/或得到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本协议在正式签署后对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另一方可根据本协议行使其权利和利益。
(3)该方已获得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条件以及采取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其他行动。
(4)本协议的签署将不会导致该方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合约及适用法律。
六、违约责任
(1)当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时,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为不真实或不正确的,违反或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2)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七、终止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为止。
(a)严重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
(b)进行清盘或类似行为;
(c)于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裁定为破产;
(e)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义见下文)使其无法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连续达3个月之久。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受影响一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合理地防止及避免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受到妨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受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后从速以电传、传真或挂号空邮信件通知另一方,并须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书面证明,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对于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九、通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推广产品:_________________
名称
规格(长×宽)
单价(元/天)
使用天数
金额(元)
场地
_米×_米
名称
规格
单价(元/个/天)
使用天数
金额(元)
音响
舞台
背板
线轴
帐篷
场地位置
合计
活动时间
备注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1.5千瓦/100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_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_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合同后,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_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_______%。
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人: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上述合同当事人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的权利保证
甲方声明并保证:甲方完全拥有出租场地的合法支配权和出租权,并不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出租场地主张任何权利的可能性;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形;并且,该出租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也完全符合并能适用于本合同约定之用途和目的。
二 租赁场地描述
甲方租赁的场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为______________,附属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图见附件2)
三 租赁场地的用途
1.租赁场地的用途为:乙方进行促销或产品推广活动,具体活动名称为:
2.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符合上述用途。
四 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租金:按实际使用的面积计算,每小时(或每天)每平方米元,合计
2. 期限:出租场地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自甲方将场地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3. 支付期限和方式:在每月缴纳。若甲方开具不了正规税务发票(或收据)或开具的税务发票(或收据)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 租赁场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中已经包括了需要向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规划、城管、市政、交通等 部门缴纳的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租赁该场地期间所做的包括但不限于促销、产品推广等宣传活动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规划、城管、市政、交通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并保证乙方在租赁该场地期间不受上述相关部门的查处或干扰以影响乙方的宣传活动。
2. 甲方应在乙方需要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水、电接口至乙方指定的场地位置,以便乙方开展宣传活动,若由于甲方无法保证对乙方租赁场地的供电,供水;或提供的供电、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乙方的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保证无偿顺延乙方的场地使用时间,或与乙方协商改期无偿将场地提供给乙方开展活动。顺延或改期使用场地的时间不得少于乙方正常做宣传活动所需要的时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中已经包含了场地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无需另行支付水、电费。
3.甲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或保养,以使其符合本合同目的及约定的用途。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或保养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当日内开始进行维修或保养。
4.甲方或使用甲方名义的人均不得妨碍或干扰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享有的独立使用权,如发生前述妨碍或干扰等情况,甲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至排除此等妨碍或干扰。
5.如乙方确需提前退租、终止本合同,则乙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方可提前结束租赁期限、并终止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场地或终止本合同。
7.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如乙方需继续承租场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场地继续租赁给乙方。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付出租场地、所交付的出租场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租金、偿付合同约定总租金的_____%的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出租场地的,应按照每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甲方逾期交付场地致使乙方的宣传活动不能如期进行,甲方还应向乙方赔偿 元的违约金。
3.凡因第三人对出租场地主张权利或者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之权利保证义务或者因甲方中途违约而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使用场地的,甲方均应向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租金、偿付合同约定总租金的______%的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向乙方支付 其它费用。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约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约定年租金的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八 通知
1.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本合同抬头所示的通知地址使用挂号信方式送达给另一方。
2.凡按本条第1款之约定发出的通知,即使另一方实际上并未收到,仍应视同该通知在发出后的第七天已为另一方所收到。
3.如果通知地址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的七日内通知另一方。凡未按本条本款的约定及时发出变更通知的,另一方按照原通知地址发出的通知仍应有效。
九 不可抗力
1) 出现战争、地震、台风、雷暴、城市暴动等情形;
2) 政府决定拆迁租赁场地;
4) 承租人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达三个月以上。
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本条第1款第3)、4)项约定的情形持续达到二个月以上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直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届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收取租金,若甲方已收取的租金超出前述租金数额的,超出部分甲方应予以退还。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日内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凡未按本条第3款之约定及时发出通知并提供有关合法证明的,均不得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仲裁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盖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四、机械使用时间: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共计_________天。
机械进场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机械投用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__________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__________个月按__________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____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____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____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_________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________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运输合同印花税运输合同条例篇八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xx]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xx]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xx]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 “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