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

时间:2023-12-18 作者:影墨

食品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领域,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下面是一份食品清单,推荐给大家一些健康且美味的食品选择。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抽样检验工作方案,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第三章抽样。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核对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第十九条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购物票据等方式保存证据。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不得拒绝或者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

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第二十三条抽样人员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食品安全抽样的,应当报告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检验。

第二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应当遵循技术手段先进的原则,并取得国家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承检机构接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相关要求入库存放。

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经组织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承检机构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除按照相关要求报告外,还应当及时通报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通知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不在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但在同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通报。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其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应当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抽检地与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抽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及时通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承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或者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含有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者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情形的,应当逐级报告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不受本办法规定时限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可以自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

复检机构与复检申请人存在日常检验业务委托等利害关系的,不得接受复检申请。

第三十五条复检机构应当在同意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样品保存条件从初检机构调取样品。

复检机构应当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复检申请人应当在复检机构同意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初检机构提交复检机构名称、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同意复检申请决定书等材料。

第三十六条复检申请人原则上应当自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认可初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复检申请人、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检机构不得予以复检:

(一)检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三)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第三十八条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食品生产者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处理。

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分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外公布。

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信息前应当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第四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项目,被抽检食品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结论表明相关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告知书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第四十四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公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并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抽样检验任务:

(一)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二)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

(四)擅自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

(五)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复检机构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将其从复检机构名录中删除。

食品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效。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报告或通报不合格检验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_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样检验以及保质期短的食品、节令性食品的抽样检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二

本文目录。

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做好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检查验收工作。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二)狠抓药械经营秩序。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四)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重新进行聘用。

(五)整顿规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六)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七)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八)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xx年,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的质量,定期发布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引导公众安全合理消费。

三、关于行政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的综合素质。

1.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民主生活会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寻找差距,查摆问题,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健全规范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制度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星期五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全局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逐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在反腐倡廉的基础作用,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防微杜渐,从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探索党风廉政行政效能监察规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廉政勤政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服务意识。

1.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班子的“龙头”作用,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各项工作。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结合我县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拟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xx年),以及各年度、各块。

2.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并组织检查指导,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3.贯彻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树立公正、文明、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形象。

4.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工作,对监管工作中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材料、执法文书及时按要求立卷归档,根据县政府要求,继续开展内部自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迎接县政府法制办和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考核。

5.认真做好听证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对依法应当听证或者本局认为需要听证的,以及重大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组织听证。

(五)学法普法,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

1.加强法制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的能力,加强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干部职工一般性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事、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打造法治部门,提高食药监干部素质。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食药监职责、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主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一是在加律知识的运用和实施力度,深入践行执法上下功夫。二是在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的过程中,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监管对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力度,坚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科学严谨、依法行政的思想理念。

3.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具体安排。

1月学习及考试内容:《食品安全法》。

2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药品管理法》。

3月学习及考试内容《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

4月学习及考试内容《物权法》。

5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行政强制法》。

6月学习及考试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

7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节约能源法》。

8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法》。

9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

10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宗教事务条例》。

11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宪法、行政法律知识》。

12月学习及考试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法》。

(五)加强财务管理。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的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六)加强文秘工作。

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不断推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促进了局机关公文处理效率和公文办理质量的提高。做到公文格式符合要求,报送符合程序,严格执行公文复核制度。

(七)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初信初访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移交和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事事有交待。认真办理、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的处理工作,基本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层层抓紧落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盟芽状态。

(八)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在线、“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阳光药监”专栏,利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门户网站及时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公示重要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值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查询政务信息的要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答复。

(八)加强应急工作。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无重大安全、泄密事件在发生。

(九)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编发简讯、简报,实时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和特点亮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局的社会形象。

(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处置,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星级档案建设要求和标准,认真筹备,迎接考核验收。

五、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培训教育工作。

加强我局党支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继续做好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普法、计划生育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省、州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返回目录。

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做好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检查验收工作。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二)狠抓药械经营秩序。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三)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四)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重新进行聘用。

(五)整顿规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六)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七)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八)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的质量,定期发布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引导公众安全合理消费。

三、关于行政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的综合素质。

1.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民主生活会上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寻找差距,查摆问题,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制度,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星期五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全局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逐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在反腐倡廉的基础作用,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防微杜渐,从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探索党风廉政行政效能监察规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廉政勤政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服务意识。

1.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效能。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班子的“龙头”作用,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各项工作。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结合我县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拟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xx—),以及各年度、各块工作计划。

2.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并组织检查指导,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3.贯彻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树立公正、文明、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形象。

4.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归档工作,对监管工作中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材料、执法文书及时按要求立卷归档,根据县政府要求,继续开展内部自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迎接县政府法制办和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考核。

5.认真做好听证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对依法应当听证或者本局认为需要听证的,以及重大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组织听证。

(五)学法普法,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

1.加强法制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的能力,加强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干部职工一般性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事、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打造法治部门,提高食药监干部素质。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食药监职责、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主要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一是在加大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实施力度,深入践行执法上下功夫。二是在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的过程中,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监管对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力度,坚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科学严谨、依法行政的思想理念。

3.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具体安排。

1月学习及考试内容:《食品安全法》。

2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药品管理法》。

3月学习及考试内容《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

4月学习及考试内容《物权法》。

5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行政强制法》。

6月学习及考试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

7月学习及考试内容《节约能源法》。

8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法》。

9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

10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宗教事务条例》。

11月学习及考试内容《宪法、行政法律知识》。

12月学习及考试内容《知识产权保护法》。

(五)加强财务管理。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的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六)加强文秘工作。

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不断推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促进了局机关公文处理效率和公文办理质量的提高。做到公文格式符合要求,报送符合程序,严格执行公文复核制度。

(七)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初信初访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移交和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事事有交待。认真办理、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的处理工作,基本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层层抓紧落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盟芽状态。

(八)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在线、“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阳光药监”专栏,利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门户网站及时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公示重要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值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查询政务信息的要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答复。

(八)加强应急工作。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无重大安全、泄密事件在发生。

(九)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编发简讯、简报,实时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和特点亮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局的社会形象。

(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处置,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星级档案建设要求和标准,认真筹备,迎接考核验收。

五、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培训教育工作。

加强我局党支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继续做好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普法、计划生育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省、州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返回目录。

xx年是开局之年,也是“后世博”拓展之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期间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

工作方案。

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021-57605901),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

承诺书。

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区药监局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登记、并定期把过期药品送到分局药品科统一进行销毁。

5、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成果,对影视路及影城路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示范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并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和提高本镇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五、狠抓关键,进一步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进行备案,同时要加强学校在开学前检查、暑期专题教育和对社区会所对外开放承办酒宴的安全监管。

2、加大对盒饭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抓住温度与时间及人员卫生和场所卫生等监管重点环节不放,关注盒(桶)饭、熟食、肉品等重点产品。同时推进制度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具有本镇特色的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培训、规范化操作为一体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力争对全镇30%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50%的学校食堂、10%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推广,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在“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日前开展办酒户摸底、指导、检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全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培训、会议、政府网站、新车墩报、上街设摊、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告知书、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示消费者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饮食,增强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返回目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年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纠风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纪委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结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药监工作方针,积极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药品市场流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务求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有关纠风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加强党章学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今年1月6日,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两次重要讲话,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局党组将《党章》的学习贯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并于xx年6月30日至8月20日,在**市食药监系统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各单位把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领会其深刻内涵,把握其基本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认真贯彻《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以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为反面典型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提高干部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影片《忏悔录》等,用鲜活的形象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热潮。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生活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努力成为学习《党章》的实践者、带头人,自觉用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来规范言行,打牢道德根基,筑牢道德防线,在食药监系统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三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辖区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相关食品药品的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围绕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评价项目和《无锡新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20xx年太二社区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特制定我社区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组长:桑梅。

副组长:曹亚琴、袁铭东、陈慧琪。

专职委员:胡凌燕。

组员:刘中立、林志荣、吴琦华、沈兰英、肖国燕、胡凌燕、朱韶君、华铃铃、华珊、吴琼。

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确保卫生工作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宣传教育。

在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课教学工作的同事,积极利用社区网站、宣传栏、电子屏以及自编手抄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普及营养膳食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居民识别劣质药品的能力,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居民健康生活。

三、开展整治。

1、与辖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发放安全责任温馨提示。

2、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饮食店、药品店进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检查,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3、饮食、药品店“三证”齐全,确保健康证件不过期,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上墙。

四、制度建设。

1、为辖区食品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提纲》。

2、认真参加街道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活动。

五、主要目标。

1、确保本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确保本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故事发生低于上年。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四

围绕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评价项目和《无锡新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20xx年太二社区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特制定我社区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组长:桑梅副组长:曹亚琴、袁铭东、陈慧琪专职委员:胡凌燕组员:刘中立、林志荣、吴琦华、沈兰英、肖国燕、胡凌燕、朱韶君、华铃铃、华珊、吴琼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确保卫生工作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宣传教育在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课教学工作的同事,积极利用社区网站、宣传栏、电子屏以及自编手抄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普及营养膳食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居民识别劣质药品的能力,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居民健康生活。

三、开展整治、与辖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发放安全责任温馨提示。

1、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饮食店、药品店进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检查,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2、饮食、药品店“三证”齐全,确保健康证件不过期,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上墙。

四、制度建设、为辖区食品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提纲》。

1、认真参加街道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活动。

五、主要目标、确保本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确保本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故事发生低于上年。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六、掌握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建好台帐资料,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增减情况。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六

20xx年,我们将继续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总目标,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各重要部位监管措施的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整治,全面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立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在保民生、优服务、强监管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我县“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助力。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供指导帮扶,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整体素质,增强行业竞争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1、实施改革攻坚工程。针对机构改革到位后履行新职能的要求,着力加快食品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及化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的整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促进机构、职能和人员“三定”的最佳配置。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配备,建立完善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落实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实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稳妥过渡配合。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吃透情况,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新职能交接的准备工作。

2、实施示范引领工程。以示范创建为龙头,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着力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药企、平安药店”创建活动,在全面实现市级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确保年内在各镇(街道)建成1条以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力争探索出餐饮监管的新路子,开创餐饮监管新局面。

4、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全程监管,以企业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快检设施设备投入,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四色”标识信息等级的动态化管理,并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度与医保体系、与各类评优相结合。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联合考核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巩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合作机制,建立完善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药械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药械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5、实施惠民助推工程。狠抓《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学会借力、借势,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今年将积极做好人大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配合工作,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化“六进”宣传活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完善信息平台,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等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长效机制,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深入农村、社区及特殊群体,提供便捷的药学服务和科学的用药指导。加大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培训力度,重点针对餐饮服务、“三品一械”业务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等方面进行培训。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为我县医药企业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和协调沟通工作,推动我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6、实施内涵提升工程。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积极营造敢想、敢闯、敢为、敢当的精神状态和争一流、创先进、当排头的良好风气。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创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风、政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积极构建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纪党风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全面科学地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提供素质保障。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七

____年,经过全局稽查一班人的共同努力,稽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各小组在大要案的查处上,比之以往有所突破,各小组也从不同的案件查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这为今后稽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今年“齐二假药”、“欣弗不良反应”等药害事件的发生,给我们稽查人员敲响了警钟,新的制售假劣药品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更为隐蔽和多样化,在____年如何提升稽查办案水平,既要完成市局下达的稽查工作目标,又保证我市不出现药害事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

将稽查人员分成三组较为合适,可采取以下分组方式:_.尤仁茂、陈庆龙、蔡君玲;_.王勇、费金玉、蒋冠杰;_.卞永华、仲伯华、刘璐、徐舒。刘璐主要负责案件的审核工作,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切实履行起法制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程序审核每个案件在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条款有无欠缺或不当之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以确保我局案卷质量在来年有长足的进步。稽查地段仍然按____年区域划分,没有必要重新调整,但各组稽查区域在____年的基础上相互进行对调。今年每组任务数为__万元,完成指标后方可参加局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未完成指标的,根据完成任务指标的百分数发放目标管理奖。在____年春节后,局长分别与各小组组长分别签订《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一小组,《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不仅分解数字,还要在依法行政、案卷质量、抽检任务上具体细化评分。来年各小组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协同办案,遇有案值在_万元以上的大案,由分管局长要统一安排调度。各小组在已有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有所侧重,王勇组重点对药品生产注册、药品包装说明书、药品针对性抽检上下功夫,尤仁茂组重点要在大型医疗设备、骨科内固定器材稽查上有所突破,我组重点对化验用诊断试剂、隐形眼镜、口腔科器材进行分析深挖,每组在自己侧重的领域要力争办成一个典型案件,形成各自的稽查特色。

____年,如何抓好稽查工作,我认为要“抓住一个主线、实现二个突破、做好三个加强、建立四个联动”。

一个主线:始终抓住打假制劣这个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当前,假劣药械仍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远未绝迹,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技术化、团伙化的特点,查处不易。所以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打假治劣仍是稽查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如利用稽查抽验、网上假药信息等),锁定重点品种(如广告药品、贵重药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等),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二个突破:一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上要有突破,积极拓宽案源;二是在集中专项整治上要有突破,确保整治一次,见效一次。要完成全年___万元任务,没有_个案值在__万元以上的大案的查办,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各组必须意识到办大案在完成全年数字稽查目标的重要性,要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小处见大的能力,发挥办大案的主观能动性。我认为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大要案:

(一)、精心组织对市直医药卫生单位的检查。历数局成立以来的大要案,绝大多数发生在市直医药卫生单位,因为这些单位临床直销品种多,高额回扣的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多,大型医疗设备多、诊断试剂品种多,不规范采购操作可能性较大,这对我们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局要高度重视对这些单位的检查,检查组重要人员要向分管局长书面汇报检查预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检查,避免检查走过堂。

(二)、有目的地对重点医疗单位重点科室进行检查。市人民医院的骨科、检验科、口腔科、眼科及五官科在检查的基础上要下责令改正通知书,防止检查后屡教不改。市三院的设备科、检验科,市中医院的检验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的设备科也可列为检查重点。

(三)、有针对性部署专项检查。局成立以来的专项检查不多,效果也欠明显,今年可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稽查例会,有计划地布置下列专项检查:_.进口药品专项检查;_.二手ct专项检查站;_.血液制品专项检查(含疫苗);_.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稽查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型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骨科内固定及牙科等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每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务必做到了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并坚持不断持续改进,从而确保了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靶向性地抽检。_.对销售大、价格高、质量不稳定、易出问题的品种作为监督抽验的重点,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要立即抽验。_.抽验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抽样规程进行,要注重抽验工作的代表性,抽样工作要做到数量均衡性、结构合理性、结果有效性。_.我局在年初要制订详细的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实施,进一步规范抽验行为。

(五)、重视媒体假劣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网络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源,为药品稽查打假又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注重利用网络资源。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各种假劣药品信息,要求内勤人员经常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对国家局、省局发布的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信息及时收集、下载、翻印,分发至各小组。另一方面,以药品包装为突破口,加强药品包装的外观识别,对外包装的材质、尺寸、色泽、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外部标识、防伪、条形码等,逐项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时不能确定的,将样品带回办公室,网上调阅对比。

(六)、拓宽举报渠道。建议按照____年的做法,将我局举报受理电话、监督电话标牌重新印制分发到各医药卫生单位,并要求悬挂在各医疗单位药房或病区药房醒目处,村卫生室可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代理,各药店由综监科统一操作,在城个体诊所由稽查人员检查后分发,各稽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有关单位悬挂到位。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与市药检工作的协作。实践证明药品抽验也是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除在抽检过程中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外,平时稽查科要加强与市药检所的协作,遇有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品种,要及时与药检所沟通;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各小组要结合本区域药品市场状况、涉药单位数量,确定重点巡查单位,对年度的稽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三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想提高待查人员的办案水平,学习是根本性的手段,各小组除自学以外,每个稽查小组根据分配自己稽查的侧重点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进行封闭式学习,主讲人员要准备好授课资料,带领全体稽查人员共同学习研究某一典型案例或法律法规。

四个联动:一是加大稽查与局各科室的联动力度;二是加大与泰州其他各县(市)局的联动力度;三是加大全市系统与公安、邮政等兄弟单位、部门的联动力度,特别是对邮购邮售药品的检查;四是通过建立假药先行赔付、举报奖励制度和日常宣传等活动加大与社会的联动力度,要对社会承诺,如果患者举报假药属实,帮助患者索赔,同时要出台奖励举报办法,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

制度是管理事务、规范行为的保障,我局在____年制订的__项药品稽查工作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省、市局新出台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局的实际予以重新修订,重新修订的各项制度,先由各小组长初步审阅,然后在稽查例会上全方位讨论,最后形成定稿,印刷成册,人手一份。在此基础上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自行纠正和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在具体执法办案中,要求稽查人员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执法工作:首先是公平,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立案查处;其次是公开,要持证、亮证执法,依法调查取证,并注意向相对人提供处罚依据、行政司法救济途径;第三是科学,在办案中讲求策略和艺术,注意信息收集和利用,办案过程中要稳、狠、准;第四是廉洁,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八

20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xx作出新的贡献。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 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 重新进行聘用。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2016年,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九

2017年是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六届十次全会及中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总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根本,以稽查执法为手段,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抓好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力地捍卫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稽查执法,整治市场秩序

1、扎实推进食品生产及保健食品整治工作。以肉制品、食用油、粮食加工制品、酒类、桶装水、冷冻饮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结案8起,处罚xx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结案7起,处罚xx万元。受理投诉举报5起,全部办结;受理外地协查函17件,办结16件。受理上级转办案件3起,办结2起。核查省局及外地转办的食品抽验不合格报告31件,办结23件。通过依法查处xx-xxx-xxx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xx-xxx公司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xx-xxx-xxx公司委托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保健食品案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了食品生产秩序。

品中添加中药材当归案、xx-x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大灌香肠酸价超标案等违法案件的查处,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3、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等工作。检查涉药(械)单位15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结案9起,处罚xx-x万元。受理外地协查函44件,办结39件。受理上级转办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4件,均已办结,其中立案查处1起。受理群众举报9起,办结6起。通过依法查处xx-xxx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医疗器械案、xx-x无证经营药品案等典型案件,惩处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道。二是加强稽查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执法实际,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工作规范》,对案源管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及执行、投诉举报办理、案件结案、文书管理等各环节的流程及规范进一步予以明确,这是迄今为止支队最为全面、最为详实、最为权威的执法蓝本。《办案流程及规范》规定,根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及数额,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告知和处罚决定实行层级管理,并突出了对违法行为的裁量规定和案件二次合议,保证了执法行为规范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在行政处罚中,支队坚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顶住种种压力,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办案,使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17年上半年总结》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解决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食安办、经发办、农办、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三、明确职责与要求。

(一)食安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河沥市场监管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村、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等(小作坊)单位、中(小)学、幼托机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工作的督导与管理,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办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落实信息报送。

办事处设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信息报送工作。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街道“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六、加大监管力度。

街道食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一

一、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加强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认真贯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服务秩序的整顿,加大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做好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充分调查摸底并且已经启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药品等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整治,依法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医疗器械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秩序,实现长效监管。

(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违法添加化学成分、无证生产、套号生产、夸大宣传等行为。开展大型化妆品批发市场等经营企业检查,重点查处化妆品生产企业添加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和无证生产等行为。

(五)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发布公众人物代言、药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宣传疗效、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广告加大整治力度。对发布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依法该查处的查处,该撤柜的撤柜。

二、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

加强与公安、卫生、质监、工商、邮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努力搭建打假治劣平台,建立一套有利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打假治劣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要严格按照药品等相关产品涉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20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做到案件该移交的移交,从心理上给予涉药等相关产品违法犯罪分子以震摄。

三、实施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产品的动态监控。

对于以往履次发生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涉及高风险产品的企业,要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在监管上努力做到“三多”,即多到位,多检查,多抽检。同时,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三类医疗器械、注射剂、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孕妇用产品、儿童用产品等高风险产品,要做为监管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

四、加大对无业人员无证销售药品的查处力度,规范药品购销渠道。

现在一些企业下岗人员,瞄准药品销售有利可图,伪造虚假的手续,或者挂靠正规的药品经营部门,到处乱销药品,也使得假劣药品大行其道。因此,必须加大对涉药单位购进渠道的监管,从根源上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市场。

五、进一步做好抽验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高风险产品加大抽验力度。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要求,要加大对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加大对高风险药品、质量可疑药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力度。加强对减肥类、降糖类、抗疲劳类等保健食品的监督抽验。做好化妆品品种的抽检工作。

六、加强稽查能力建设。

(一)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稽查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建立档案,强化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密切与群众联系。加强对稽查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做到每个稽查人员能够熟练处理各项应急问题,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人员的办案能力。

(二)依法办案,认真归档,提高稽查案卷质量。省局将在今年对部分市、县稽查案卷质量情况开展评查工作。我局将在年内做好自查工作。在执法工作中,每个稽查办案人员都要熟悉办案、案卷归档、文书制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适用。特别要重视一般程序案卷的制作,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的铁案,办成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的优秀案卷。

(三)积极准备参加全省首届药品检测车检测技术比武活动。比武分理论考试和实验操作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考试,主要内容是:车载各系统培训教材等有关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规范;第二部分为实际操作,重点考查参赛选手对近红外运用和自主建模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市局将在选定参赛选手后,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力争在全省比武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七、加强稽查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在稽查执法队伍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吃拿卡要,加强行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群众满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塑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良的稽查队伍,树立食品药品稽查执法良好形象。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二

(一)。

本年度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局总体工作思路和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我县创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今年的稽查工作中,食品药品稽查队结合创卫工作,按照全局网格化责任划分制度,在食品监管环节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整治任务具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审核标准,积极参与各类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提高餐饮服务许可审核门槛。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一年来,监督稽查食品生产单位5户次,食品流通单位846虎刺,餐饮单位726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480份,责令整改。

通知书。

9份,查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4起,立案2起,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5起,立案1起,没收过期食品价值1020元,罚款20xx0元。对110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

二、全力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今年稽查队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顺利完成了县人代会、政协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了我县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利用快检设备,推广应用快检技术,提升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药械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忻州市食品药品保化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如: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医用氧、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广告药品等。全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家次,医疗机构2家次,下达各类稽查文书25份,立案3起,罚款共计10200元。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

坚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今年稽查队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了专用投诉举报电话,制定了各类。

应急预案。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为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打好了基础。

下一年,我们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在培训新增食品药品稽查人员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做好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快捷、高效廉洁”的岢岚食品药品稽查队伍品牌形象,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食品药品科学稽查,以更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x年,xx县药监局稽查队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县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开展工作;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契机,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转型行动为抓手,转变工作思路,健全机制,强化服务意识,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从源头促进药械质量上新台阶,树立药监新形象,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稽查队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抓监管,规范涉药机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稽查队以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为重点,加大了对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为确保对农村涉药机构监管到位,把监管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整合了监管资源,调动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x年x月至x年x月底,共检查单位数x家,检查次数共计x次,出动车辆x台次,受理举报x起,已全部调查核实。办理违法违规案件x件,全为一般程序案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案件x件,罚没款缴库共计x万余元。

结果不符合规定,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我县药品监管水平。

(4)根据省局《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法国碧兰公司生产的“永久性根管填充材”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x家牙科诊所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5)加强双节期间的人力安排,保证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提前做好药品安全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3、抓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创建活动共分3个阶段进行,x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动员会,制定创建方案,并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x年7月至10月2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我局稽查队通过发放“xx县药监局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征求意见表”和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查找问题,主要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有以下几点:1、为啥不张栏通报不合格药品信息?2、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置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3、应建立药品质量信息动态公示栏,通报不合格药品信息。4、执法时应主动亮证执法5.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行为。6.要先通知企业整改,在实施处罚。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通过对内制订稽查内部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对外公布执法承诺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电话、办案流程图、执法人员岗位公示栏,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栏等措施进行改进工作方式、扭转工作作风,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交待。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x年10月21日至12月为考核总结阶段,深入查找差距问题,认真整改,配合市县两级纠风办的综合考评。目前我局稽查队正在积极配合市县两级纠风办的综合考评。争取获得“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1、药品稽查工作基础薄弱。由于基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分散不集中,执法任务重,药品稽查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另外由于办案设备与取证工具配备方面的不足,以及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2.涉药单位守法意识与当前形势不适应。由于监管相对人的素质良莠不齐,造成一些药械经营企业缺少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另外对各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还不够充分,也容易出现不懂法而违法的情况。

3、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难协调。由于药品执法在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配合,造成执法效率降低,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罚或处罚后不能较好的执行等难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和基础建设,推进科学监管。我局已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需求的调研,使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向基层稽查部门倾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执法科室在使用车辆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及时购置手提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可以在现场取证的工作,从而有效避免事后取证困难的现象发生。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促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责,做人民忠诚的药监卫士。另外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处罚案件的顺利查处执行。

3、加大协调力度,提高稽查效率。要真正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还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作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主体的药监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畜牧、质检等部门联系,共同维护市场安全稳定。

20xx年以来,稽查工作围绕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大稽查的工作理念,以专项整治和抽样检验为主要抓手,以药品不良反应和投诉举报为辅助线索,重点突破大要案查处,全面展开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案件99件,结案88件,罚没金额72万余元。

一、理顺职责,完善内部稽查制度。

今年,随着食品药品监督职能的增加,稽查科紧紧围绕“四品一械”(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职责,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作为稽查工作的中心任务。由于监管面扩大,监管任务加重,为了进一步完善稽查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稽查科年初出台了《案件主办人制度》、《暂扣物品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对案件办理、内部暂扣和罚没物品移交等作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逐步落实日常综合监管人员的执法责任,要求日常综合监管人员在平时检查中注意发现案件线索,提前锁定相关证据,并做好案件有效交接。重视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请检察院开设预防渎职犯罪讲座。并探索建立餐饮、保化稽查执法制度。印制标准化餐饮、保化稽查文书。力求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提升稽查人员素质,全力打造适应新时期新要求的稽查监管队伍。

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

(一)药品、医疗器械。

药械稽查方面,我局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药品检验,突出对药害事件的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稽查科陆续开展了互联网交易和寄递等途径违法销售假冒药品专项检查、制售假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制售假冒知名品牌产品专项检查、无证生产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

20xx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辆次,共查办药械类案件59件,罚没款35万余元。监督药品违法广告30余起,全部移交工商,并提交省局暂停销售1起。省局稽查动态发表盱眙局报道信息10篇。新华日报发表1篇。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突出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以典型案件推动整体工作。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案件6起。

今年上半年,查处了一起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典型案件,罚没款计13万元。该案的成功查处,既落实了部门监管职责,又促进了保健食品企业规范生产和管理,为我局保健食品监管打响了第一枪。

(三)餐饮监管。

餐饮环节食品以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城区后乡镇,先学校食堂后社会餐饮的工作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面上执法,促进餐饮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20xx年度,稽查科共出动餐饮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5辆次,共查办餐饮单位34家,罚没款21万元。特别是新马中学无证经营案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突破,办成了盱眙餐饮第一案,在全市产生较大的影响,推动了餐饮食品监管的良性发展。由于我局监管力度到位,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今年暑期有一半以上中小学主动要求对原有食堂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已有a级食堂19家。

三、加强协作,突破大案要案。

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公检法药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4月份,我局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参加的四部门联席会议,对查办涉刑案件中遇到的证据问题和法律疑点进行了深入有效的探讨。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公安提前介入、联合查办案件的良性局面。今年,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药品行政案件线索4起,均已立案查处;我局移送公安部门涉案案件或线索9起。其中2起大要案,在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显著的成效。今年9月份,在国家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中,我局成功查处了“9.5”宋某等人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保健食品的特大案件,与公安成立联合专案组,捣毁销售窝点2个,涉案金额逾20xx万元。10月23日主要嫌疑人落网。该案涉及多个省市,已上报省局和省公安厅督办。在“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查获网络销售假药“白虎活络膏”案,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正在追根溯源,扩大成果。

加强区域协作,继续发扬光大协作区的优良传统,推进创建协作区内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原苏皖稽查协作区的基础上协作范围不断扩展,今年10月份,我局成功举办了苏皖十二县(市、区)稽查协作区联席会议。本次会议是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交流探索了案件查处新途径,新经验,创建了协作区内工作的长效机制,签署了新环境下协作区协议。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修炼内功,强化技术支撑。

不断学习,发挥“火眼金睛”,提升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率,可能消除市场伪劣“四品一械”,从而保护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以来,明确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技术,从而提高抽样命中率。今年共出动食品抽样人员40人次,车辆15辆次,抽样57批次(含市局抽样23批次),不合格2批次;药品抽样人员140人次,车辆56辆次,一般性监督抽样160批次,不合格25批次;药品快速抽样检测500批次,均合格;化妆品抽样人员9人次,抽样1批次,不合格1批次。针对抽样不合格产品,均已全部立案调查。各项抽样不合格率均在全市排名前列。

五、重视投诉举报,关注群众诉求。

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把群众举报作为拓宽监管渠道、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也把处理投诉作为保民生的大事情来抓,不断完善接诉处理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7起,查实立案6起,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特别是今年9月,一老年消费者投诉,称有人利用免费讲座和免费旅游等形式骗销保健品,造成举报人损失1万余元。我局高度重视,投入人力和时间,进行多渠道调查,最终查实了一起无证经营保健品的案件,为举报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

六、多措并举,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不断加大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更好完成药械不良反应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的宣传、上报、催报等工作。今年以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得到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全年各个监测站共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1153例(包括医疗器械139例,药品1014例。),经过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覆盖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6月份我县发生一起群体性药品不良事件(使用氯化钾同一批次产品,发生不良反应4起。)。我局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并完成报告,上报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另外,今年已与公安局拘留所取得联系,成功注册药物滥用检测网络账号,并已在线上报药物滥用报告2例,从而实现药物滥用线上报告零突破。

6月21日成功组织召开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表彰和培训会议,总结了上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并且部署今年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制度,提高上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药品行业的需求。

20xx年,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面超额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缺点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2、由于新技术、新环境的不断扩展,违法行为更新颖、更隐蔽,导致稽查人员原有稽查手段越来越捉襟见肘。针对以上不足和缺点,必须要迎难而上,外练筋骨,内修技术,坚决克服各类困难,再建新功。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35号),认真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奋斗目标,强化科学监管,深化治理整顿,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加强婴幼儿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继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三)做好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装等相关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强化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白酒、酱油、醋中塑化剂、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调味料中苏丹红和罗丹明b、婴幼儿奶粉中阪崎肠杆菌等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重点强化许可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报告、通报、交办、督办和联系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痘、祛斑、染发类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化产品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完善应急机制。

修订完善《**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安办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督查力度,对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职不力的要及时督办,通报。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由镇纪委问责。

三是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年年终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四

2017年是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六届十次全会及中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总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根本,以稽查执法为手段,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抓好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力地捍卫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稽查执法,整治市场秩序

1、扎实推进食品生产及保健食品整治工作。以肉制品、食用油、粮食加工制品、酒类、桶装水、冷冻饮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结案8起,处罚xx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结案7起,处罚xx万元。受理投诉举报5起,全部办结;受理外地协查函17件,办结16件。受理上级转办案件3起,办结2起。核查省局及外地转办的食品抽验不合格报告31件,办结23件。通过依法查处xx-xxx-xxx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xx-xxx公司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xx-xxx-xxx公司委托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保健食品案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了食品生产秩序。

品中添加中药材当归案、xx-x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大灌香肠酸价超标案等违法案件的查处,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3、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等工作。检查涉药(械)单位15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结案9起,处罚xx-x万元。受理外地协查函44件,办结39件。受理上级转办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4件,均已办结,其中立案查处1起。受理群众举报9起,办结6起。通过依法查处xx-xxx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医疗器械案、xx-x无证经营药品案等典型案件,惩处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道。二是加强稽查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执法实际,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工作规范》,对案源管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及执行、投诉举报办理、案件结案、文书管理等各环节的流程及规范进一步予以明确,这是迄今为止支队最为全面、最为详实、最为权威的执法蓝本。《办案流程及规范》规定,根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及数额,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告知和处罚决定实行层级管理,并突出了对违法行为的裁量规定和案件二次合议,保证了执法行为规范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在行政处罚中,支队坚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顶住种种压力,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办案,使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总结》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__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_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及20xx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抽全年计划品种和项目》,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以及近一年来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制定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

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适当言论。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队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及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汇总16篇)篇十六

按照全省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全年工作,形成了年度工作要点,制发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并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职能科室。一是通过召开全市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年会,市政府与镇(办)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责任状。二是镇(办)政府、职能部门与相关企业和村组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真正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专班,有工作目标,有考核办法。三是细化工作任务,把全年监管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继续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和考核奖惩。与此同时,按照目标责任内容,各科室也相应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在即,我局按照省政府办、省局、市政府要求,做到人心不散,履责不断,继续发挥政府“抓手”作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刻也没有放松。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仙桃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成效显现。

1、围绕“五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清查整顿和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以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清理销毁xx年问题奶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节令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等五大专项工作为重点,上半年集中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清查整顿行动,共检查食品及农资经营店1235家次,饲料经营户472家次,集贸农贸市场、超市54户次,食用油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7家,经营及餐饮企业1686家(经营企业186家),一次性筷子加工作坊2家,奶粉抽样检验16批次,食用油抽样检验7个品规。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食品市场除发现少量的“三无”地产品、家庭自产农副产品外,没发现xx年问题奶粉,没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等情况,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2、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础。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仙桃市仙洪试验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推动创建工作,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作,我局及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分工协作、分类指导、分片督办,示范乡镇及示范区创建活动正在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我局还利用“3.15”以及食品医院药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医院药品管理条例》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上半年,已举办社区宣传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待4000余人次。医院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中(医院药品安全影视宣传进农村因省文化厅有关部门安排疏忽,我市暂为空白,我局已在与省局办公室协商)。

(二)把住“三大重点”,深入整顿规范医院药品市场秩序。

1、以查案办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制假、售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医用氧生产使用、医院制剂及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医院药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件4起,立案查处医院药品案件155起,其中无批准文号医院制剂案件2起,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案件1起,共结案152起,结案率98.1%,执行罚没收入33万余元。查获风湿骨痛灵、哮喘灵胶囊等两个品种假药,货值金额800余元。受理群众投诉1起,核查属实1起;受理协查转办案件1起,均已办结回复,回复率100%。

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医院药品快速筛查、抽样检验工作。截止6月中旬,共筛查医院药品643批次,阳性筛出238批,已定性检验82批次,不合格34批次;完成医院药品抽样检验320批次,检出不合格医院药品69批次,其中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检验86批次,不合格2批次;完成委托检验114批次,不合格8批,为稽查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以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涉药涉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做好医院药品经营准入和老企业换发证工作。上半年,新开办4家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在乡镇),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家(其中3家为单体经营店);换发《医院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9家(xx年底到期);组织gsp认证和再认证26家,保证了医院药品经营企业“两证”齐全,合法经营。

相关范文推荐

    团总支组织工作计划优选(专业13篇)

    工作计划书是一份具体而详尽的文档,能够使我们更好地掌握工作的全局和细节。最后,以下是一份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的工作计划书范文,它考虑了各个环节的细节和关联性,适用

    实习生员工个人辞职申请书写法(汇总22篇)

    辞职申请书是告别过去工作的一种方式,对于未来的职业生涯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辞职申请书,希望能给您带来启发和帮助。尊敬的领导:很抱歉在此时递上了我的

    个人工作计划化学高中(模板17篇)

    工作计划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任务,还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如果你对工作计划书的编写方法感到困惑,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

    新学期初中化学教学的工作计划(专业17篇)

    通过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师能够更加科学地安排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以下是一些教学工作计划的范文,希望对教师们的教学有所启发和帮助。

    2023年南岗区少先队工作计划(模板22篇)

    少先队工作计划也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方式,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合理分配精力和资源。小编精心搜索整理了一些精选的少先队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制定工作

    护士培训工作计划模版(精选22篇)

    护士的工作涉及各个科室,他们必须具备全面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在下面的护士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护士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情况和对应的处理方式。

    2023年体检科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7篇)

    工作计划范文的撰写需要综合运用分析、总结和归纳等思维方法。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职场人士的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建议。20xx年是我科挑战

    2023年实训个人心得感悟(优质17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暑假期间应学校要求,我在

    最新社区工作计划本(实用13篇)

    社区工作计划是社区管理和发展的基础,只有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计划,才能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份充满创新和实用性的社区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

    五年级语文工作计划优选(优秀17篇)

    工作计划书的编写需要注意语言简练、思路清晰、逻辑严密等,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执行。不同的工作计划书范文展示了不同的思路和风格,希望能为你提供多样化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