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温柔雨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

工作汇报可以让领导和团队了解你的工作进展和成果,有助于增加互相的信任和合作。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岗位的工作汇报,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技巧。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一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的要求。做好迎接市区暗访交叉检查和区低保中心年终检查的准备。镇街于年9月中下旬对辖区12个社区和10个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年初将低保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各村居高度重视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组建领导小组,重点布置,单独安排,配备专项经费。等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直接指导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加强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做到张榜公示、听证评议落实到位,程序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九步工作流程法对低保工作进行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动态管理规范等。区、社区等单位在档案管理规范上进行了思考和创新,将所有低保家庭的台账按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要求进行了全部更新,并填写完善准确。华福雅苑社区、田坝社区等单位在低保日常工作资料的规范上进行了细心和及时归档,各项低保资料美观整齐。

(三)严把入口关,管理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低保条例规定对低保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重视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中南村社区、协兴村社区等单位积极组织低保对象学习,低保户动态管理收集资料上结合实际,按照abc低保家庭分类的原则,量少的社区将收集的续保资料进行档案袋归档,量多的社区将续保资料扎捆或用档案盒进行装订。

(四)认真思考,方法创新。多数村居在低保工作中积极创新。将低保工作做实做亮。华龙家园社区对低保的就业联动扎实有亮点,公益性岗位开发实在例如建立便民屋,设立修电视、修鞋、缝纫等窗口既方便群众又解决困难家庭的就业问题。中南村社区建立社区微博,宣传低保相关政策和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半山二村社区、协兴村社区等单位注重政策宣传,增强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严把入口关,使低保工作得到很好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不足。

取得了一定成绩,各村居在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部分。村居在资料收集上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不规范;档案资料上审批表、调查表等资料填写不完整,有些资料不够整齐美观,动态管理上续保资料的归档管理不统一,续保资料不齐全。一些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人数占总低保人数的比例较大;部分社区对低保户中农转非人员以及两劳释放人员管理不按规定参加公益活动或学习的情况比较突出。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收入证明的收集,进一步规范低保收入的计算工作。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府办发〔〕1号文件执行核算低保金额。对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对过去的低保对象收入计算不准确的及时纠正。

(二)所有资料的收集用a4纸存档。低保台账健全、清楚,进一步规范基础资料。规范低保工作资料。低保档案资料完备;听证会议资料齐全,将每季度或每年听证后的低保听证评议表决表、低保听证评议表决票汇总表及时封存,低保听证评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归档;有完善的两榜公示;每月上报的新申请、调增调减的变动名册按月归类;分类管理续保资料完整,建有低保档案和低保户个人档案(一柜一合一档)完善图片资料(听证会、低保对象培训会、公益活动等)全面推行低保家庭承诺书制度。

(三)加强对低保户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abc分类管理,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低保户不签字报到学习的情况进行处理。各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对象总数较大,对收入变化比较大的c类低保家庭认真审核续保资料,进行入户调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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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二

县从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经历了救助项目逐步增多、救助对象逐步覆盖、救助政策逐步健全、救助措施逐步完善的过程。对于一个处在发展中的农业大县,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任务尤显艰巨,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和创新尤显重要,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是当前民生工作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低保对象现状与产生的原因。

目前,该县低保对象主要包括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的农村贫困户,该类对象全县共有7092户、21276人;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的城镇低保对象,该类对象全县共有9102户、12282人。

这些弱势群体的产生,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经济等外在方面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自身的原因。大部分弱势群体由于种种原因,文化水平较低,思想观念陈旧,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导致其不愿意或者难以接受新生事物,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同时,弱势群体家庭又普遍存在劳动力缺乏、劳动力质量不高、发展生产的资金缺乏等困难,这又在客观上限制了弱势群体自力更生与自我发展。

2.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弱势群体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能力薄弱,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外出务工难,家庭经营开展难,增加收入的难度大,使其弱势程度不断加深。同时,由于资金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大大降低,形成贫困—低学历—再贫困的恶性循环,使弱势群体家庭难以摆脱弱势地位。

3.偶然因素成为弱势群体。据调查,在弱势群体中,因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各种残疾、生大病重病和自然灾害等偶然因素致贫的约占弱势群体的50%以上。

总体而言,弱势群体是经济落后的历史延续,是长期以来、甚至是几代人以来,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状况积弱难返的结果。

从19初步建立起社会救助制度以来,该县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统一思想,调查摸底,动员部署,试点示范。基本目标是低标准起步,初步建立城市低保的制度框架。该县是从1999年在县城所在地原城关镇的东、南、西、北几个居委会试点,并在当年建立制度。

第二阶段:规范和完善阶段。主要是20**年—20**年,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资金投入增加,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基本目标是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城市低保的动作和实施。同时该县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汉寿县低保中心。出台了《汉寿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汉政发〔〕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工作的意见》(汉政发〔〕32号)等文件,使该县城市低保不断规范。

第三阶段:拓展提高阶段。20**年,城市低保工作已发展到成熟阶段,保障标准和救助标准逐年上升,管理也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救助工作逐步由单一的城市低保救助逐渐发展为以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为主体,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电力、供水、收视、殡葬、燃气、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衔接,以财政投入为主,以经常性社会捐助、慈善扶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三

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

欢迎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xx]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xx]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

申请书。

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

承诺书。

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四

6月2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1日起,沈阳将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九城区低保户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九城区低保边缘户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五

1.城市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

2.农村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1.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40元-64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69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5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606元。

2.农村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15元-37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42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30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354元。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六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六郎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民政工程考核要求,六郎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家中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新申请低保户的入户率要达到100%,核查申请户的家庭基本状况,包括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务工、健康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以及相关信息比对。

为更好的完成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六郎镇民政办协调芜湖县民政局、易太村民政工作人员针对户籍在六郎镇、居住地在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的的低保申请户,深入到其居住地清水街道竹秀社区及丈夫所在的原户籍地清水联盟社区了解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涉及到拆迁的各项补偿以及拆迁房屋的出租问题,做到客观、真实的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八

20xx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九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民政办的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现将xx年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我县xx年城市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对我县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24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7136513元。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xx年我局通过县、乡、村(社区居委会)三级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24户24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停发保障金累计4223元。对核查中发现保障金过低确实无法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3户3人给予了提高保障标准,3人月增140元。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xx年我局对享受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489户489人给予了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07.47万元。

(四)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城市低保名额200人,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市低保200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共计:136户,157人),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新增200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公开网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xx年我局与××县劳动就业局取得联系对公益性岗位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19人进行核对,将享受城市低保又在公益性岗位中领取工资的低保对象人员花名册交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给予了停发保障金。

(六)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档案的管理,对新增及停发人员的档案建立做到了及时、准确,逐步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使查阅更加方便简捷。

(七)xx年我局对城市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75户75人给予了城市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450元。

(八)xx年我局完成了城市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发放、汇总、上传工作,按月按质按量上报了城市低保信息数据。

(九)xx年我局共接待城市低保工作方面群众来访100多人次,对来访群众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及时妥善答复。

(十)xx年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廉租房调查审核43户。

我县xx年农村低保工作在xx年工作基础上,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现将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全县共有五保户3026人,农村低保对象23626户36461人,完成发放五保保障金累计477.7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65人24.7万元,分散供养2861人453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2610.8万元。

(二)xx年,我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40402户40402人给予了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6.8万元。(其中:资助参合39487人次,支出救助金79万元。)。

(三)xx年我局对农村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应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12户12人给予了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000元。

(四)xx年我局对锦屏镇敬老院省级资助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1.31千米入院道路硬化及12千米饮水工程,主体楼建设已完成二层墙体支砖,准备浇灌二层板面。

(五)xx年针对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相关股室草拟了《××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上报局党组在局务会上讨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于xx年9月27日会议研究通过。

(六)xx年全县十三个乡镇全面完成农村低保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xx年市民政局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名额400人,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局对辖区内十三个乡镇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乡镇,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八)xx年我局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260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十人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26人所提议案、建议、意见给予书面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一)、城市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县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市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827户1945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虽然xx年增加低保名额200人但是上述情况任然得不到有效缓解。

(二)社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市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而乡、镇、社区一级几乎没有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直接影响到低保工作的质量。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始终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惠民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和作风工程,着力加强环境建设,改变城乡面貌,改善发展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统一认识,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力措施,掀起了以“五乱”为重点的治理行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加大了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力度,拓展保洁面积;规范建筑工地乱象,严查重处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科学规划、规范城区停车场点,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摊位分区;对商家店铺、烧烤摊点、商贸夜市等经营场所的容貌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对公加水站、洗车场、修车厂、废品收购站、建材销售点等特殊经营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和规范;加强公路边沟养护清理,整顿营运秩序,治理抛洒滴漏。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深入开展“四乱”治。

—1—。

理,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城乡管理更加有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素质显著提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加强规划和风貌塑造,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坚持规划优先,强化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委托国内外知名规划院实施总体规划修编,完善了规划体系;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以风貌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良为建设重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示范村发展规划。改善了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体现了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风情。

(三)加大投入力度,城乡环境设施更趋完善。

增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环境建设重大项目进程。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即将投运;增设临时停车点、大型停车场;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城乡环境设施日趋完备,功能更趋完善,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优美户评选、社区环境卫生先进评比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融入治理工作;与此同时,还广泛开展机关运动会、周末篮球赛、唱响红歌、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激发了热爱家乡、共建家园的主人翁精神和乐观开朗、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正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强化“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我们坚持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为开展创优争先的工作抓手,形成了抓治理就是惠民生、抓治理就是抓提升、抓治理就是促发展、抓治理就是树形象的共识。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把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抽调专人组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与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治理责任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民共参与的格局。

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加大道路管理经费投入。组建了环境清扫、卫生保洁、综合执法、综合督查4支队伍,整合公安、交警、交通、卫生等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城市管理队伍,分片区开展执法检查。开发利用公益岗位,环卫保洁人员达***人。组建了***人的文明劝导员队伍。及时更换环卫设施,增添洒水车、扫地车等设施,确保治理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

—3—。

(二)着力构建“四项机制”。

一是奖惩考核机制。将治理工作纳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月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机制,实行交叉考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行政问责。

二是网格管理机制。建立常委带班巡查、周末环境综合治理日、重大节日集中治理、代表委员视察评议、监督举报奖励、督导检查和公开曝光等制度,推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实行领导对社区、街道、路段分片包干制度,落实督导治理工作责任。相关部门逐一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定人员、定职责、定对象、定时段进行管理。建设、公安、工商、交通等重点责任部门除履行行业治理职责外,还协同其他部门对分片包段区域进行治理。落实店铺商家“门前五包”等制度,将店铺商家、家庭纳入网格化管理,形成了点面结合、纵横贯通的覆盖网络。

三是规划约束机制。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建立健全了规划审批制度,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设计、外观效果需经审查通过后实施。加强对城区、景区和周边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了居民建房备案制度和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对所有审批的项目严格管理。

庭,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增添措施、真抓实干,推动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

—5—。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一

8、低保待遇只能由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享受;

9、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0、低保要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11、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线;

12、低保金只能用于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不得用作他途;

13、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确定低保对象和发放低保金必须公示和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15、低保保生存,致富靠勤劳;

16、隐瞒家庭收入获取低保金,需要承担道德风险和法律责任;

17、举报低保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虚报、冒领低保金;

19、收受低保申请人和低保对象好处费、中介费、回扣费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20、采取虚报、隐瞒、伪造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二

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会后,xx-x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为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我镇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现将xx-x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为全面推进我镇城乡环卫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各管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动宣传车2辆,对镇域范围内74个行政村无缝隙宣传,发放《xx-x镇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宣传单5000余份,利用74个行政村的广播、宣传栏进行宣传。在全镇营造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携手共建、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措施,采取镇干部包村制度。镇政府和镇包村人员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包村人员负责指导、监督所包村内卫生整治情况。对环境验收不合格的村,镇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和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并取消当年包村干部及村负责人的评先评优的资格。

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更好地开展好所在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做好村环境卫生经费保障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村内环境卫生工作,根据我镇现有情况,镇财政出资一部分,村内集资一部分,用于村内保洁员的工资、垃圾运送等日常性支出,确保有钱办事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xx-x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高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xx-x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蒙阴县总面积160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蒙山云蒙景区、464个行政村、53.8万人口,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94%,是典型的山区县、库区县和老区县。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文明秀丽的山水生态城市”为目标,把城乡环卫管理作为城乡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管并重,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行市场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环卫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电视、宣传栏和发放倡议书、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卫生知识,调动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环卫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 一是搞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突出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2015-2020)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针对我县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共享性较差,城乡一体化管理较难的现状,对环卫行业管理、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进行科学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严把规划布局、验收关,全县所有区域的规划建设必须要与环卫规划相衔接,确保环卫设施规划落实到实处。

二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于2015年投资100

万元,建成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一处,日处理生活垃圾120吨;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蒙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处,总投资4990万元,占地153.6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设计使用13.5年,于去年11月投入使用。该垃圾场覆盖我县经济开发区、蒙山管委会、常路镇、蒙阴镇、桃墟镇、联城镇、旧寨乡等7个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

在乡镇,距离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较远的其它6个乡镇已经按照规划建设卫生垃圾填埋场,采取“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理”的方式,吸纳辖区内各村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目前,垛庄镇、界牌镇、坦埠镇、野店镇4个乡镇已建成简易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使用;其他乡镇已完成规划选址,正在紧张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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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五化”达标

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整体推进,按照“五化”标准,全面整治乡村环境。全县464个行政村中,“五化”达标村庄305个,占村庄总数的66%。

1、净化工作。干线公路方面,制定了《蒙阴县干线公路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示意图,明确了具体整治任务加强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积极争取项目,对较差路段实行整修,在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整治上,加大对违法违规私搭乱建或破旧建筑清理力度。在村庄整治方面,每个村规划1-2处柴草集中堆放点,彻底清理影响观瞻的“五大堆”。每个村庄建立一支垃圾清理运输队,在村内建设1-3处垃圾池,每个家庭购买1个垃圾桶,建立健全了“户集、村收、乡运、乡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

2、美化工作。结合社区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生态村建设等,每个乡镇都建设了6—8处居民休闲娱乐场所。鼓励群众对现有住房进行适当整洁修饰,通过清洗、粉刷等方式对建筑进行修整,形成统一协调的村容村貌;干线道路和村内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

同时,结合园林城市创建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提出墙上有文化的目标任务,建设了一个个内容丰富、构图精美的乡村画廊,提升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目前,全县共投入200余万元,建设乡村画廊103个,各类图画6800多幅,约1.8万多平方米,覆盖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蒙山风景区的103个行政村。

化的密度。按照因路因村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和谁栽植、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充分利用废弃地和空闲地进行绿化,体现多植物、多品种、便于管理的特色,做到经济、生态效益统一。目前,全县共投入绿化资金800余万元,栽植各类绿化树木、苗木150余万株,建设绿色通道190公里。在绿化过程中,主要采用点、线、面三种模式:点式绿化,集中公共绿地实行点式绿化,规划在村中心选用乡土树种,种植模式实行乔灌木、花草结合;线状绿化,村庄内道路两侧及河岸线进行大量绿化,采用乔木、灌木种植模式,植物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面型绿化,村民宅前屋后均进行绿化,相应增添一些果树,融田园风光和自然山水于一体,形成有机体系,大力提倡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围村林和村内公共绿地。

4、硬化工作。加强村内道路的网络化建设,由“村村通”逐步实现“户户通”。统一规划道路建设,对主要街道进行水泥或柏油硬化,厚度达标,宽度适当,路基结实,路面平整,路肩完好;对支街小巷,采用水泥、柏油、砖石等多种方式硬化;主街道两侧配套建设排水设施,保证雨水流出顺畅;村庄道路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低则低,宜弯则弯,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需要。去年以来,全县已整治国、省道以及重点县乡道路13条,总长320多公里,硬化面积352.3万平方米。

间距适当,道路转弯和村庄入口处优先设置,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路灯使用的长期性和规范性。

(四)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城乡环卫改革步伐

一是抓好环卫队伍建设。在县城,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卫保洁作业任务日益加重,为此,近三年来,我们连年增加保洁工人,减轻人均工作量;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四季劳保用品,积极筹划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五年在10月26日召开环卫工人节大会,对环卫工人中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宣传报道,提高了全社会对环卫工人劳动的尊重和理解。目前,我县共有环卫从业人员1667人,其中县城217人,乡镇(社区、村)环卫所(站)1450人,一支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相对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已初步建立。

二是理顺环卫管理体制。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突出重点,行业指导”为原则,对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实行定人、定岗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县城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环卫管理区域界限,县环卫处负责对城乡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调度各乡镇环卫管理情况。特别是2015年以来,结合“清洁家园”行动,对县城周边村居新组建充实环卫队伍16支57人,环卫工人由县环卫处负责统一管理,蒙阴镇统一收缴费用,各单位、市场、商场均安排专人进行卫生保洁,实现了垃圾收集、清运、人员、收费管理“四统一”,驻城环卫管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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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快城乡环卫改革步伐。随着城乡保洁任务的不断加

大,保洁费用日益增多,而各乡镇年均收取环卫保洁费用了了无几,近三年来,全县城乡年均保洁费用达到1200万元/年,收取经费195万元/年,收支差距巨大,经费不足成为制约城乡环卫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积极探索,通过作业市场化改革、“一事一议”等多种途径来解决经费不足问题。于2015年10月份,将街道保洁、垃圾清运和粪便清掏三项作业全部推向市场,成立了保洁公司,按照市场模式进行运营管理,奖罚优劣。重新修订完善了《蒙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环卫有偿服务制度,规范收费管理部门、收费对象双方行为,增加了经费收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借筹备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现场会的有利时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清运保洁机械化、垃圾处理无害化能力,全面提高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境卫生事业公益性特点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城乡环卫管理难题,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近几年来,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按照“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环卫一体化运作模式,全镇垃圾收集中转规范有序,主干道路面保洁良好,环境卫生管理比较规范。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镇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成立镇环境卫生整治督导小组,聘请镇、村老协会会长为成员,加强日常督导和检查。在常态化管理中引入竞赛机制,将环境卫生整治列为镇每季度中心任务竞赛常设的一个内容,督导组每月对全镇各村主干道环境卫生至少检查评比一次,巡查一次,每月将检查评比结果和存在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每季度检查评比综合成绩与镇村干部绩效挂钩,与保洁人员工资津贴挂钩,每年评比结果纳入各村年终考核成绩,与村委会、村干部评先评优挂钩,充分调动了镇村干部、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通报各村评比名次和存在问题,从而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对没有整改的加倍扣分,从而在全镇上下营造了人人都抓环境卫生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投入,强力保障。资金投入是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保障,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是关键问题。近几年来,我镇先后拨出近300万元,添置了3部环卫车、30个垃圾箱,建立30个垃圾箱围,建设2个垃圾中转站,并提高环境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达标村评比奖励经费。各村也相应投入资金,添置环卫设施。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布置农村“一事一议”垃圾处理收费问题,全镇已有21个行政村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垃圾处理费,为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有24个行政村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队伍,做到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

四是点、线、面结合,典型引路。为了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我镇按照“点、线、面”三个层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以“点”带“线”扩“面”。“点”即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求进行整治。“线”即国道、县道列入常态化管理,引入竞赛机制,每年拨出20万元经费作为检查评比的奖励经费。“面”即“家园清洁”达标村,每年拨出10万元经费,按照“四个有”(有收费、有制度、有保洁队伍、有成效)进行申报评比,每半年由25个行政村进行申报,然后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复核,达到相应等次则认定达标并拨付50%的经费,余下50%在半年后经复查仍保持达标再拨付。目前已有xx、xx两个村达到一类村标准。通过“点、线、面”结合,典型引路,有力的推动了我镇环境卫生整治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是建章立制,有序中转。长效机制是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2

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近几年先后制定了《xx镇国道、县道两侧卫生管理方案》、《xx镇主干道卫生管理方案》、《xx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达标评比的通知》和《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等,既规范了管理,又建立了长效机制。今年5月份,我镇xx垃圾中转站开始试运行,除了中转处理国道、县道沿途各村垃圾外,还集中处理我镇南片区各村的垃圾。国道、县道沿途垃圾由镇政府集中收集转运,其他村由各村环卫队运至中转站处理,目前中转工作有序运行。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

我镇环境卫生整治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工农中转站附属建设尚未完成,设备尚无法安装,我镇北片区的垃圾中转尚无法进入正常运转轨道,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建设力度,争取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尚没有全面展开,尚有4个村没有收取,收费的村有的收费比率也不高,有的仅有个别村组收费,今后我镇将全面铺开此项工作,为环境卫生的整治奠定更为坚定的基础;如还有1个村尚没有成立环卫日常保洁队伍,我镇将加大力度,督促该村尽快成立队伍,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如各村日常保洁队伍管理有待加强,有的人员没有到位,造成环境卫生存在时好时坏的现象,下阶段我镇将加大力度,督促各村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到位,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如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尚不够完善,今后我镇将加大力度,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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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拆户保”和错保、漏保,坚决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镇“四坚持四做到”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回头看”,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

坚持底子清,做到复核对象全面化。按照省、市、县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文件要求,在十一月初,全镇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大型会议,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低保进行了专项整治。全镇坚持“户户底子清、村村情况明”的原则对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查看现有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尤其对家庭收入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和标准。认真检查在低保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审核、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

坚持操作细,做到资格审查规范化。全镇严格坚持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确保细致操作,做到低保资格审查规范。对一些有争议的低保对象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征求意见,对不合理的坚决不予审批,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低保金是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二次分摊低保金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把关严,做到动态管理标准化。全镇制定了整改要求,并下发至各行政村,各村按照要求成立15人以上的`评议小组,小组由各村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并及时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研讨各村低保符合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在全镇展开拉网式排查整治,整治后由镇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各村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进行入户摸底,逐一核实,并与该低保人员合影,保留影像存档。通过一个月的集中全面整治,全镇低保人员由原来的1226人,下调到487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坚持阳光保,做到社会监督长效化。全镇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坚决予以清退。严查“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对退出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列出政策依据和具体原因。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打造“阳光低保”。确保全镇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做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花桥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谋划20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宣传。通过镇村电子宣传栏、公开栏积极宣传低保复核发动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民生政策宣传,知晓低保年度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复核工作。

做好业务培训。由镇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此次年度复核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高效地完成此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摸底工作。将低保在册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汇总,为低保年度复核提供完整的基础性资料。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五

(1)柳背桥社区到20xx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21户、b类人员9户、c类人员5户;从20xx年12底至20xx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16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户迁离本辖区、12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城乡低保工作汇报(模板16篇)篇十六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为城乡居民中生活标准低于当地人均保障标准人员办的一件大事、实事、好事,是一件得民心工程。低保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我旗低保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为我旗的社会稳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旗孤寡、残疾、困难群众较多,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近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基本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高有低,时间有长有短,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困难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截止到2015年底,我旗低保对象已达35110人,年发放低保金达7799万多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低保家庭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对党和政府十分的感激。

(二)保障标准底线稳定日趋合理。

十二五期间,城镇低保从2011年a类320元/月、b类270元/月、c类245元/月提高到a类435元/月、b类410元/月、c类390元/月;农村低保从a类1270元/年、b类1020元/年、c类820元/年提高到a类2377元/年、b类1812元/年、c类1468元/年。

(三)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1、认真展开前期调研工作。对低保标准的制定,家庭收入的测算,低保对象的审核以及低保资金的管理等,做到程序规范,安排合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分类施保,提高管理水平。

2、操作程序严格。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政部门做到了“五个一定”,即:一定深入低保申请人家中核实,一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一定进行三榜公示,一定做到程序合法,一定按时发放低保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3、档案管理规范。为了加强低保档案管理。各乡镇认真填写花名册、报表、申请审批表和领取证,并按照要求输入微机,制作了电子文档。

一是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目前,确定低保对象采用“家庭人均收入”的办法进行,把关难度大。主要表现: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农村低保对象的收入,由于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难以统计等因素,核定难度大,导致低保对象的界定较难;一些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有的人为了得到某项援助而想方设法进入低保行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部分乡镇对低保对象的收入,特别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张榜公布等环节,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基层压力较大。随着国家对农村低保资金投入的加大,享受低保的标准提高,大多数农民对低保问题更加关注,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低保为耻”变成如今的“以争低保为荣”。在利益面前,心理失衡,存在个人至上倾向。

三是低保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低保制度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同时,农村低保面扩大后,对边缘户的确定较为困难。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临界状态的收入户,整天经村里,找乡镇,上旗里以各种理由争低保待遇。

四是个别村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各别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经过村民评议,直接为其办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虽然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三、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阳光运行。要联系实际加强低保工作机制调研,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及时修订工作和审批程序等办事流程,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规范化操作办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化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以税务、工商、公安、卫生医疗、人力资源、金融、乡村基础组织部门为主,以房地产、车辆、公积金、养老金、公职人员、户籍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建设,完善比对平台,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力度。要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以便及时进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进的进,应退的必须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一心为民的高素质低保工作队伍显得特别重要。一是加强各级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低保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对坚持探索、推出创新举措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不断激发低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财政要合理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财政预算,确保城乡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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