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模板8篇)

时间:2023-10-15 作者:紫薇儿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模板8篇)

环保标语的创意和创新是提高其传达效果和影响力的重要因素。环境的破坏,有远大到无法弥补。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系列关于环保的标语,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一

为了更进一步深入开展环保教育工作,同时使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并达成环保教育共识,我班特举办本次环保主题活动。在同学们的积极准备下,家长们在百忙中抽空前来参加活动。在家长们的关心支持下,环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得到家长们的一致认可,取得成功!

当看到我们的身边,我们的周围,不断有人在上演破坏环境的行为时,不知道人们是否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环境受到破坏的方方面面涉及得比较广泛,如:浪费资源、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浪费粮食、经常使用一次性制品、乱扔垃圾、伤害动物等等,看得多了,很多人甚至不以为然,我们的环境在遭受到不断的破坏后,最终受害的始终是人类。当大家都明白其中的原由,或许才会在行动上有所体现吧。

大自然对我们人类一无所求,而人类只有大自然的荫蔽下才能得以生存。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然而本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当今社会,环保教育意义深远。

同学们,环保是现代人的标志,作为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我们要有时代责任感。心系地球母亲,着眼身边眼前,立足校园。多弯弯腰捡捡果皮纸屑,不要随地乱扔乱吐,多走几步,不要穿越绿化带,不践踏草坪绿地。多留几个眼神,随手把不用的水、电开关关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你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

通过此次班会,让大家意识到了平时没注意到的生活细节,认识到只有共同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更好的学习和生活。保护美好的家园,人人有责。环保并不遥远,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了地球的山更青,水更绿,让我们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发一份光。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于3月6日启动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成了了以分行王庆副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招商银行南京分行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活动领导力度,明确活动牵头部门和协助部门,以部门联动的方式,自上而下推动,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辖内各网点紧密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主题,以“学习金融知识 知晓风险责任 共建和谐金融“为宣传口号,通过门楣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权利·责任·风险 学习金融知识,知晓风险责任,共建和谐金融”宣传标语,在厅堂内设立了公众教育专区,张贴“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谨防通讯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等宣传海报,摆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指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篇(一)——从20xx年12月开始,银行开户你必须知道的事》等宣传折页;通过厅堂液晶电视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视频;在柜面电子签名板为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播放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提示,营造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为有效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再次将《指导意见》下发全行学习,同时举办声誉风险及舆情管理工作培训,邀请南京消费者协会曹炜副秘书长为全行服务管理人员解读《实施办法》。

为方便员工学习,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还安排专人在“南京分行消保与服务管理”微信群中与全行服务管理人员分享《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及《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和各岗位在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要求,并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微信平台持续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和通讯网络诈骗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三

一、活动背景: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但如今消费者的权益常常被侵犯,费消者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经管系团委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二、活动目的:

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主题:“3.15消费者维权宣传”

四、活动形式:组织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到乐天玛特超市宣传

五、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芜湖市中央城乐天玛特超市

七、活动对象:经管系各班青年志愿者

八、主办:经管系团委学生会

承办:团委组织部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建行莱芜分行响应监管部门及建行山东省分行的号召,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5日上午,时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建行莱芜分行组织各营业机构在网点周边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建行莱芜分行精心组织,认真按照315活动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利用辖内营业网点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活动标语,安排业务骨干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点,积极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宣传主题内容,解答市民问题咨询。同时,建行莱芜分行还将持续组织开展“每日一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堂微沙龙或外出宣传等形式,在客户等候高峰时段或人口密集地段开设消保知识课堂,加强消保知识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五

3月15日,凤台县“新消费我做主”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山路举行。县委书记李大松,县长袁祖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统战部部长陈万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曾传发,县人大副主任马洪林,县政协副主席王锡明等看望了工作人员。

据了解,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新消费我做主”为年主题,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桌子上摆放了假冒伪劣商品,供市民对比判断,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观看,工作人员还为市民做了现场讲解和如何辨别假冒产品等,告诉市民平时购买货物时一定要仔细辨认,防止买到假冒产品;买到假冒产品要及时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中没收和查扣的各类假冒伪劣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六

为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促进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识的提高,20xx年3月15日中午,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承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在桃园食堂门口拉开帷幕。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数百名师生和员工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主要以消费者维权知识展板展示和“畅所欲言吐槽板”的形式展开。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同学们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学校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橘园分会场的活动也是开展地如火如荼。通过布置展板和发放传单进行消保法知识宣传和普及、填写3.15投诉单以及横幅签名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3.15”这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日子。

作为“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11日晚,我校教务处及教务处课外研学服务中心、法学院学生会合作,邀请了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在我校举办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煜兴副教授,法学院团委书记李波及百余名东大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童秘书长的演讲内容丰富,对案例剖析深刻,同学们积极思考、与秘书长进行互动与交流。

此次活动的宣传不仅局限于线下,3月7日至15日,法学院通过“东南法学”微信公众平台共推出六篇推送,从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时事热点等多个方面向大家全面介绍、宣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七

xxxx年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后第一年,为深入推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银行业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工商银行东营分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推进3.15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

该行组织人员在重点商业区、学校周边开展户外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引导公众及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期间,辖内所有营业网点通过营销传播系统、led显示屏、液晶电视等自有媒体资源宣传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还通过在营业网点内外设立宣传服务台、宣传展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基金、理财、代理保险、个人贷款等产品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醒客户选择较高风险产品时应注意事项;围绕银行卡、自助渠道、中小型企业贷款、服务三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重点风险性业务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为提升宣传效果,该行突出校园宣传。一是深入校园,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大、中、小学开展金融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宣传、金融知识课堂多种平台开展宣教活动;二是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就金融基础知识、货币常识、储蓄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等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开展启蒙教育;三是对大学生就电子银行、信用卡、自助机具等进行宣讲,树立正确金融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本次主题活动的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该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网点柜员认真学习银行业协会近年来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关爱特殊客户群体、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出发,积极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进一步融洽客户关系,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客户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简报标题篇八

如今,食品安全越来越影响人们的生活,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所以经管系团委学生会举办了“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意在培养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在3月15日这一天经管系青年志愿者先来到了乐天玛特超市门口,等超市的工作人员把准备工作做好后,我们就帮助超市宣传,吸引顾客填写调查问卷,并在顾客填完以后赠送小礼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完成了任务,活动结束后,集体拍照留念。

此次活动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的消费额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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