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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会议记录主要内容篇一
时间:xxx年x月x日上午
地点:管委会会议室
主持人:李××(管委会主任)
出席者:杨××(管委会副主任)、周××(管委会副主任管城建)、李××(市建委副主 任)、肖××(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市建委城建科科长)及建委、工商局有关科室 宣传人员。街道居委会负责人。
列席者:管委会全体干部
记录:邹××(管委会办公室秘书)
讨论议题:
1.如何整顿城市市场秩序。
2.如何制止违章建筑、维护市容市貌。
讨论发言(按发言顺序记录)
肖××:个体商贩不按规定到指定市场经营,管理不得力、处理不坚决,我们有责任。这件事我们坚决抓落实:重新宣传市场有关规定,坐商归店、小贩归市、农民卖蔬菜副食到专门的农贸市场……工商局全面出动抓,也希望街道居委会配合,具体行动方案我们再考虑。
罗××(工商局市管科科长):市场是到了非整不可的地步了。我们的方针、办法都有了,过去实行过,都是行之有效的,现在的问题是要有人抓,敢于抓落到实处。……只要大家齐心协力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秦××(居委会主任):整顿市场纪律我们居委会也有责任。我们一定发动群众配合好,制止乱摆摊,乱叫卖的现象。
李××(建委副主任):去年上半年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时,市上出了个7号文件,其中规定施工单位不能乱摆战场。工棚、工场不得临街设置,更不准侵占人行道。沿街面施工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今年有的施工单位不顾市上文件,在人行道上搭工棚、堆器材。这此违章作业严重地影响了街道整齐、美观,也影响了行人安全。基建取出的泥土,拖斗车装得过多,外运时沿街散落,到处有泥沙,破坏了街道整洁。希望管委会召集施工单位开一次会,重申市府7号文件,要求他们限期改正。否则按文件规定惩处。态度要明确、坚决。
陈××:对犯规者一是教育,二是逗硬。“不教而杀谓之虐”,我们先宣传教育,如果施工单位仍我行我素不执行,那时按文件逗硬处理,他们也就无话可说。
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协商,一致决定:
1.由工商局牵头,居委会和其他部门配合,第一周宣传、第二周行动,监督实施,做到坐商归店,摊贩归点,农贸归市,彻底改变市场紊乱状况。
2.由管委会牵头,城建委等单位配合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一次检查。然后召开一次施工单 位会议,对违章建筑、违章工场限期改正。一个月内改变面貌。过时不改者,坚决照章处理 。
散会。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幼儿园会议记录主要内容篇二
1月20日上午,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六楼大会议室召开xx年度总结大会。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陈xx主持,分三个议程进行,除值班人员外,全员参加。
首先,公司执行董事、党总支书记童新元代表公司班子向大会汇报了xx年度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思路。童新元充分肯定了公司xx年所取得的成绩,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指出xx年公司在确保圆满完成各级粮食储备任务的基础上,要着重加强绿色科技储粮技术应用,加快中心粮库扩建工程建设,提高良库文创园收益,提升粮油质检中心业务能力。要求全体职工对自身一年来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去芜存菁,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其次,大会对浙江省粮食行业技能比武、义乌市国资系统乒乓球赛等各类赛事中获得佳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号召全体员工要向先进学习,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努力拼搏,勇登新高。
最后,公司班子成员就各线近期工作和春节期间应注意事项分别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库点尽职尽责,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粮情检测和药剂库监管等重点工作,确保储粮安全。童新元强调,大家要重视工作岗位相关安全事项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杜绝酒驾、赌博和黄毒等违法事件的发生,绝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幼儿园会议记录主要内容篇三
会议时间:20__年11月3日09:00—10:30
会议地点:集团公司五层总经理办公室
主持人:__x
参会人员:__x、__x、__x、__x、__x记录人:__x
会议议题:关于优化组合后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会议内容:
20__年11月3日,__x副董事长和总经理__x,召集总工程师__x、经营副总__x、基建副总__x、总经理助理__x在五层总经理办公室开会,研究明确了优化组合后工资发放和员工工休等问题,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优化组合后工薪发放问题
1、机关及各矿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薪标准,具体明确如下:
(1)各矿副矿级以上人员和公司安全生产系统部长,月薪标准按年薪的十二分之一发放。
(2)公司安全生产系统科长,工薪按优化组合方案所确定的月工资水平标准执行。
(3)机关非矿类部(科)长,工薪均按照优化组合方案所确定的一级标准执行。
(4)集团公司科员的工薪级别,由各部领导组织考核,根据能力和成绩提出工薪级别标准,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2、机关和各矿九月和十月份工薪不再追溯考核,十一月和十二月份公司要对工薪实行考核发放制。
3、公司副总级领导已有工薪待遇的,暂按原有标准发放。暂还没有确定工薪的,等董事长回来确定。
4、关于各矿停产期间工薪管理办法
会议明确,各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停产的,公司暂按如下原则办理:
(1)在停产期间,未开展任何有效的工作来启动、恢复生产工作的,整个矿井领导的工薪按70%发放。
(2)在停产期间,为了启动、恢复生产积极工作(如设备安装、调试)的,整个矿井领导的工薪根据工作的实际效果按80%、85%或90%发放。
5、关于公司机关值班及下井补助标准
(1)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的人员,建议每人每班补助80元。
(2)集团公司人员下井补助,建议部长50元、科长30元、科员20元。
二、关于下一步绩效考核办法
1、公司对各矿后二个月考核办法,由总工程师吴志祥、基建副总郑成樑、总经理助理任恩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补充,作为公司11、12月份对各矿副矿级以上人员考核依据。
2、公司对机关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的考核办法,由总工程师吴志祥、基建副总郑成樑、总经理助理任恩昌,抓紧制定安全生产系统人员的考核细则办法,从11、12月试行,年底修订后正式推出考核制度文件。
3、非矿类机关人员考核办法,依据已定考核标准执行。
三、关于员工工休问题
会议明确,从现在到年底,员工出勤、请销假及工休暂定为:
1、省内员工工作26天为全勤,省外员工工作24天为全勤。
2、各矿、各部门在保证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员工轮流工休。
3、因工作原因工休日无法安排休息的,经考勤部门核实后,对超出天数按当月日工资水平予以补助,因个人原因达不到全勤天数的,按员工的当月日工资水平予以减薪。
4、会议明确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副总、各矿矿长(副矿长)、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一次违反规定的,罚款500元;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停职检查。其他人员的请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重申机关、矿级、安全生产系统领导下井次数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集团公司、矿级、安全生产系统领导带跟班、与工人同上同下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此项制度,具体要求为:
2、矿级领导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副矿长不得少于18次。
3、安全生产系统部门领导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0次。
__年x月x日
主题词:优化组合工资工休确定纪要
呈报:郭董事长
主送:各煤业公司、机关各部门
抄送:公司各副总留存共印16份
幼儿园会议记录主要内容篇四
20xx年7月27日上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深圳市证监局周勋处长、訾磊博士,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陈华敏博士,深圳市注协会长杨如生、秘书长刘雪生、副秘书长杨梅等,共三十人,会议由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俞善敖主持。
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审计合伙人陈志明先生、技术部总监赖婉莹女士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人,首先对财政部20xx年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出台的背景、要点、疑点进行了解析,然后介绍了新准则对房地产及软件科技行业的重大影响。在研讨会进行过程中,与会代表不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现场讨论气氛热烈。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介绍了新准则修订的背景。与会代表认为,随着收入确认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20xx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xx】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
与会代表认为,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xx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致,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非常原则化。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也越显突出。
在此方面,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保持了基本一致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xx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xx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新准则,其基本思路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
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非常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时不调整比较报表,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新准则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对适用该准则的合同进行了界定。一般而言,收入确认模型适用于单个合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将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对于合同的变更,新准则按照变更的内容是否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以及新增价款是否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不同情形,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一项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由于新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一开始就需要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如何判断合同中的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从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约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新准则均给予了明确的标准。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对于可变对价,新准则规定了估计方法、对估计金额的限制以及重新估计要求;对于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新准则对融资成分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并对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给予豁免;对于非现金对价,新准则明确其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此基本原则下,新准则对单独售价的确定方法、存在合同折扣和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后续变动的情况下如何分摊交易价格进行了规定。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确定履约进度时,企业应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新准则也提供了判断控制权转移时应考虑的迹象。
一是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报酬转移”,而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
二是在具体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变化
新准则在很多具体运用方面发生了变化:
1、多重交易安排。
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新准则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具体,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在具体实务中:
(1)运货服务,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提供的运货服务为成本的组成部分;
(2)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提供的运货服务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3)保证型质保不向客户提供额外的商品或服务,而服务型质保则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4)积分计划,向客户提供忠诚度积分是提供给客户的重大权利。
(5)制造与安装为一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应视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加以判断。
对于交易价格分配,交易价格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分配至单独的履行义务,例如,部分销售商品交易价格分配至运货服务、服务型质保、赠品等,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商品及服务和各个忠诚度积分等。而现行准则下,企业一般只将合同的折扣分配到某些可识别的产品及服务。
2、基于控制权的转移确认收入。
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于公司,即在当“赚取过程”完成,即“风险与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
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则侧重于客户及合同,即在履行了履约义务,即所承诺商品和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判断履行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企业应首先考虑履行履约义务是否在一段时间内得以满足: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有权就已经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否有权收取款项,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合同条款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上述第三项条件有可能改变目前定制部件及船舶/大型机械建造收入确认的方法。
当不满足以上条件时,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主体现时有权获得针对该商品的报酬;
(2)主体已转移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主体已转移对资产实物的占有;
(4)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控制权”转移,有可能改变一些交易目前侧重“风险与报酬”转移而确认收入的时点,例如对经销商的销售、包含运货服务/风险的商品销售及已建成房地产的销售等。
3、交易价格的确定。
与会代表认为,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
(2)重大融资成分,预收款中若有重大融资成分,可能被视为向客户借款;
(4)非现金对价,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公允价值无法估计,应当参照所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计量。
4、合同取得成本。
与会代表认为,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如销售佣金)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用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可根据合同产生收益的期限确定。在实务中,如果资产的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可简化处理,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成本,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5、“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新准则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其收入。
与会代表认为,在实务中,企业应识别向客户所承诺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并根据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该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来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体可能既是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委托人,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代理人,如果控制不是显而易见和直接的,需要考虑三个因素:主要义务人、存货风险及定价权。
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可能对房地产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1、协作安排,如土地所有人和开发商合作开发项目。
2、可收回性,如卖家提供大额信贷。
3、如何区分履约义务,如土地、公共设施。与会代表认为,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具有高度关联性,不能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认定为单独履约义务;对于公共设施,由于客户能够从公共设施的使用中受益,且企业向客户转让住宅的承诺与提供公共设施的承诺能够明确区分,符合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定义,应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
4、预售合同是否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对于预售物业,若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应当满足二项条件,一是物业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二是开发商有权就截至目前已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第一项条件物业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对于第二项条件,在没有约定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想解除合同,开发商是否有法定权力要求对方付款及接收物业;如果购房者全额预付了物业款项,开发商是否等于有权就至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获取报酬,对此需要获得法律意见的支持并考虑不同的实际情况。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对此有更清楚的指引。
5、已竣工物业在控制权转移收入确认模型下的收入确认时点。
6、应付客户的对价,如税金返还。
7、可变对价,如罚款安排。
8、重大融资部分,如不同付款安排。与会代表认为,如果开发商给购房者提供了重大的融资利益,应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但如果开发商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物业,预收款项是否需要考虑融资部分;如果考虑的话,其相应的利息是否应予资本化,与会代表有不同的意见。对此,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有更清楚的指引。
9、履约进度计量。与会代表认为,履约进度可以采用投入法确定,也可以产出法确定,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履约进度应当反映企业转移给客户资源的程度。在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情况下,大多数代表认为,已投入成本和预计成本总额都不应包括土地的成本,也不包括未安装的设备和材料。
10、合同成本资本化,如销售佣金。
11、更多的披露。
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的发布可能对软件科技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
1、协作安排,开发合作项目下哪些交易适用新准则确认收入。
2、服务硬件和云服务,是出租自有设备还是履行服务合同。根据数据中心服务类型及不同的合同约定,判断提供的云服务是否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如果提供的云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且符合租赁的定义,则适用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提供的云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特定服务器但不符合租赁的定义,或者不提供特定服务器且按量计费收取,则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网上广告资源互换交易。与会代表认为,如果此类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适用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如果此类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不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履约义务的考虑,如虚拟商品、vip会员会籍、软件升级等。与会代表认为,在识别履约义务时,应当关注:相关合同是一项履约义务还是几项履约义务;不能返还的预付费是否属于履约义务,能否在收取时确认收入。
5、应付客户的对价,是作为销售费用还是抵减收入。
6、知识产权许可,于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在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情况下,企业应判断知识产权许可的性质是一次性取得还是持续获取,如果是一次性取得,应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如果是持续获取,应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7、合同成本资本化,如佣金、渠道方支付。
8、更多的披露。
幼儿园会议记录主要内容篇五
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
主持人:毛大龙
出席人:黄立鹏、王梅珍、陈星达、陈运能、张福良、黄炜
一、毛大龙同志传达了全国第二次产学研工作会议精神和xxxx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
要求要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会议决定,王梅珍同志协助毛大龙同志主持学院行政日常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分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大胆工作,及时拍板。
如有重要问题需要学院解决,则提交办公会议研究。
三、毛大龙同志再次重申了会议制度改革和加强管理问题。
毛院长强调,院长办公会议是决策会议,研究、解决学院办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要形成例会制度,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一上午召开,以确保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具体程序是,每周四前,在取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将需要解决的议题提交办公室。
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即为学院决策,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毛院长就有关部门反映的教学管理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再次重申,一定要理顺工作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机关与分院之间、分院与分院之间一定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机关职能部门要注意通过努力工作来树立自己的形象。
基层分院要提高工作效率,对没有按时间控制点完成任务的要提出批评。
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查漏补缺,努力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三、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关心学生的生活问题。
责成学生处结合教室管理等工作,落实好学生的勤工俭学任务。
将教工餐厅移到二楼,一楼餐厅全部供学生使用,以解决学生就餐拥挤问题。
针对校外施工单位晚上违规施工,影响学生休息问题,会议责成计划财务处立即与高教园区管委会反映,尽快妥善解决。
四、会议决定,要规范学生的技能鉴定工作。
重申,学生毕业之前须取得中级以上技能证书,才能发给毕业证书。
由产业园设计中心(考工站)具体组织学生的报名、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会议决定,要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
争取利用暑假期间,组织教工到境外考察学习。
六、针对今年的招生工作,会议决定,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统筹解决今年招生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