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4 作者:曼珠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

典礼是一种文化传统中重要的仪式,它代表着一种特殊的意义和价值观。在参加典礼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典礼的意义和目的,为了让自己在典礼中表现得恰如其分,我们还需要掌握一些典礼礼仪知识。典礼的规范和仪式程序对于参与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此,在写典礼总结时,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它们的表现和效果。接下来是一些精心挑选的典礼范文,希望能够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二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第十三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二十六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二十七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田阳光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四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五

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15、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17、对校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审查和控制外来装修人员的资质和素质,如需报消防部门审批的必须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18、对外来装修人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报管理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六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开水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

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学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和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各公司和其他生产经营企业,后勤(含后勤乙方)各部门,各物业公司,各团体以及驻校的各校外单位等,以下均简称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做出统筹安排;(3)确定单位内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责任;(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设立消防安全员);(6)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7)组织落实学校布置的防火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或培训消防安全员),负责他们的教育训练;(6)在本单位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7)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第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在校内从事合作办学、合作搞科研、合作管理、合作进行生产经营活1。

动的,合作双方都应遵守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依照本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九条实行承包、租借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对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遵守本规定。

第十条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自负责使用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后勤、宿舍与物业管理等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进行防火检查;(2)保障在管理范围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泵房以及消防安全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门、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校内承办活动的单位(含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送校保卫处书面备案。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校内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校保卫处是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提出校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消防安全岗位培训;(2)检查校内各单位的安全隐患,督促消防安全工作,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审批(查)校内动用明火及大型活动等有关事项的消防安全;(4)负责校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的检查、督促;(5)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泵房以及消防安全标识的检查、维护与更换。

第十五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下列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并履行国家《消防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1)体育场馆、多媒体大教室、大礼堂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2)招待所(含临时)、学生宿舍、教职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3)图书室、档案馆、工程实训中心、计算中心、食堂(餐厅)等重要场所;(4)危险品仓库、高压实验室、化学化工实验室、化工类科研与生产场所、教材库、印刷间、木工间、汽车队、配电间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第十六条一般单位(指发生火灾危险性较小,一旦发生火灾不易发生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较小的单位)应当履行国家《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设有教室、实验室、实训车间、仓库、商店、超市等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必需设置的值班人员宿舍,严禁擅自开伙就餐。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或者吸烟。确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并开具《动用明火许可证》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教职工(含临时工)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等场所严禁在其疏散走道内使用液化汽钢瓶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压力容器和存放大宗物品(含自行车等),严禁在卧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和燃气具,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等。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在校园内焚烧垃圾、废纸和枯树枝(叶),不得擅自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与科研、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每年在五。

一、暑假、国庆、元旦、寒假、前组织五次全校性防火安全大检查。校内各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组织单位内部自下而上的逐级自查,自查情况于规定时间报学校保卫处。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岗位每天检查一次、组(室)等每周检查一次、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的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防火重点单位应当每日巡查一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员工集体宿舍、民工宿舍、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校保卫处除落实全校性每年五次防火安全大检查的抽查和验收外,还应当对重点单位组织经常性的抽查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校分管领导。

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防火巡查情况;(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良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

第二十八条对于建筑物内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同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二十九条配置在使用单位的灭火器材、设备等,各单位应当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卫处联系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落实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落实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将出险部位停产歇业或停止使用。

第三十二条对于涉及学校规划布局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本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提出书面请示。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对上级公安机关或校保卫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校保卫处。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生。

入学后各学院(系)应当对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学生进实验室、教职工上岗前应当经过安全教育。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扑救初起火灾、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六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员;(3)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化学化工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危险品采购员、管理员。(4)其他按照上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三十七条学校宣传部、工会、团委,有线电视台、广播、网络、校报要根据学校的消防工作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内容纳入考核、评比之中。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停产歇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的处理。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学校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处罚。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或发生事故未造成后果的单位和单位领导以及相关人员都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追究单位和单位领导以及与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起实施。校内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中未表述的,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另有规定的,以消防法规为准。本规定与上级机关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机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及保卫处负责解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九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第十七条.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第一条.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员工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金: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三条.员工在仓库内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条.现场不良行为当班管理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在本负责区域发生的不良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直接承担责任,负责本区域的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条.对不按时上班、擅自离岗、脱岗、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窃、丢失、亏损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承担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置。区域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行为具体惩罚如下: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10.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良后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8.经员工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参加反动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十

一.本仓库物资系易燃物,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二.存放物资的库房必须做到干燥,通风状况良好;。

三.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进行分类加工,按规定打包成型,堆码;。

四.物资放于地面上时应垫有枕木(大概高20cm)并保留空间,距离墙壁40cm左右。

一.严禁在仓库使用其他任何用电设备;。

二.对供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一.车辆入库必须装上防火筒,停车后立即熄火,不得在仓库内检查排除车辆故障;。

二.机动车辆必须在规定位置停放,非本单位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十一

一.本仓库物资系易燃物,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二.存放物资的库房必须做到干燥,通风状况良好;。

三.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进行分类加工,按规定打包成型,堆码;。

四.物资放于地面上时应垫有枕木(大概高20cm)并保留空间,距离墙壁40cm左右。

一.严禁在仓库使用其他任何用电设备;。

二.对供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一.车辆入库必须装上防火筒,停车后立即熄火,不得在仓库内检查排除车辆故障;。

二.机动车辆必须在规定位置停放,非本单位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属仓库包括a、b栋成品仓、wp事业部工具室小仓库、化学品仓、调漆室、管料仓、皮膜药水仓、避震系统与复合材料冰库、成品仓库。本制度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氧气、氩气槽罐、柴油储罐。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遵守本制度外,应同时遵守公司《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五条认真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六条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物资材料,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除原材料由品保单位验收、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验收的除外);核对送货单与erp采购单是否相符。

第八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九条对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剂、表面处理药品、液压油等油品,应按照已经划分的专库分开储存,专人管理,设置的安全标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学品,必须先在公司安全办备案,方可采购入库。

第十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和相关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每天检查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风、温度等设备是否有效,参数是否超标等。

第十二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十三条在物资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的距离(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

第十四条对于a、b栋成品仓、管料仓,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垛与墙与柱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垛与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跺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第十五条对于化学品仓的涂料与溶剂、皮膜药品,储存的容量不宜过多,桶装的不得叠放,袋装的粉状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米,并且所有化学品都要有相应材质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离不能小于1.5米,化学品与灯的距离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条对于避震系统与复材事业部货仓,货架与货架之间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条甲、乙类货物和化学性质相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八条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使用容器装的各类化学品,容器盖必须要密封,并且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九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安全保管。防患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静电。

第二十条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化学品仓、皮膜水处理药品仓、工具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仓库的环境卫生要每日打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即时清理现场,保持库容整洁。

第二十三条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核查出库手续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数量、种类、型号办理出货或发料,并签核有关单据。发现数量或种类、型号有误时,要立即报告主管或者拒发,更正后再发货或发料。

第二十四条对于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对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学品,应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发放”的原则,包装破损的化学品不能发放使用。

第二十六条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适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第二十八条仓库电线应地下敷设,已经架空敷设的其垂直下方与储存货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化学品仓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带防护装置的照明灯具,并应设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类仓库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条仓库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管保护。

第三十一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二条仓库应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三条仓库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四条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须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审批,并报备安全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货物和杂物。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仓库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装卸易燃液体货物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易产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第三十八条甲、乙类货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货物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条甲、乙类桶装液体物品,不应露天存放,应储存在安装有自动控温排风设施的仓库内。

第四十条仓库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甲、乙类货物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经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得直通库外。

第四十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必须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原则,同步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项目,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专项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货物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条仓库新职工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四条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十三

对fsc材料和成品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2.范围。

控制包括所有仓库保存的fsc材料及以此材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

3.工作内容。

3.1.fsc原材料收发。

3.1.1fsc认证原材料入库时,仓管员应依据采购资料所述要求对材料的标识及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3.1.1.检查合格方可办理正式入库手续。仓管员应在fsc材料台帐上作记录,记录其入库日期、数量。

3.1.2.原材料应存放在fsc材料专门区域,并标识材料的名称、入库日期、入库单号(或收料单号)、及供应商名称。

3.1.3.不合格的材料存放在不合格fsc材料专门区域。

3.1.4.原材料领用由作业员凭领料单领取,领料单应注明对应的“生产任务书”单号。仓管员检查领料单填写内容是否整,并按领料单发料,领料记录应登录于仓库帐上。

3.2.成品收发。

3.2.1.fsc认证材料生产的成品,仓库管理员应首先检查其知识是否完整。

3.2.2.fsc认证材料生产的成品应存放在指定区域中。

3.2.3.出荷人员凭业务部的成品“出荷依赖书”和“发注书”发货,并确保成品标识与《产品出厂单》上标识要求一致。

3.2.4.成品收发应在仓库台帐上记录。

3.3.仓库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材料/产品的标识以确保其完整性。

3.4.仓库应每个月统计一次fsc材料的收入及发出数量,fsc认证材料生产的成品的收入及出货数量,统计记录应予以保存。

4.相关文件。

无。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十四

1、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最新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5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有义务有责任对工员进行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对新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培训。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品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产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范文推荐

    专业校庆贺信文言文(通用13篇)

    答谢词是记录我们被他人帮助过的经历和感激之情的一种方式,它可以让我们铭记这份恩情。编写一份完美的答谢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在下面的篇章中,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

    实用经济分析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汇总19篇)

    实习心得的撰写可以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让我们更加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体会。下面是一些非常有价值的工作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带来帮助和灵感。为充分发挥办公

    热门最美基层毕业生事迹材料(案例15篇)

    标语的创作需要深入了解目标受众、把握核心要素和传达关键信息。制作标语时可以借鉴一些文学和艺术手法,增加其艺术性和创意性。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成功品牌所使用的标语

    实用人力资源职业规划三年(模板14篇)

    环保标语可以通过简单的形式,传达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设计环保标语时,可以运用图像和色彩的搭配,增加视觉冲击力。环保标语是社会热点话题,下面是一些备受关

    2023年党小组的会议记录(模板13篇)

    企业标语是企业文化的体现和宣传力量的体现,它能够传达企业的理念和价值观。简练而有力:企业标语应该用简短的语言传递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发展目标。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

    实用政府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大全(14篇)

    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提出并实施了一些财务管理改进的措施,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希望这些幼儿园工作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一、上半年工作的

    实用廉洁自律方面自我评价大全(15篇)

    编辑是为了确保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的校对和核实工作。编辑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在文章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辑注意事项和常见错误,希

    优秀义务献血制度范文(16篇)

    可亲可敬的献血者:有人说:感谢阳光和雨露,赐万物以生命;感谢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学会感激……我们想增加一句:感谢全学院的无偿献血者,让人间充满了爱,让失血的

    最新重大历史事件的表现(通用13篇)

    合理明确的岗位职责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编写岗位职责时需要考虑到工作负荷和工作压力的合理分配。样例3:岗位职责范文三1、从五四运动到“南湖会议”

    2023年找差距促发展心得体会(通用14篇)

    读书心得是对书籍中的亮点和触动点的总结和概括。以下是一份教学反思的范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见困难就推托,见矛盾就躲闪,是当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