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

时间:2023-12-14 作者:翰墨

春节期间,人们互送红包,这是一种象征着财富和好运的表达方式。小编给大家准备了一份春节习俗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一

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及工作分工。

为确保此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尹xx、镇人民政府镇长陈xx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经发办、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办、供销社、运输社、教育管理组、供电所、畜牧站、行政执法办、中心卫生院等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分设8个检查小组赴场镇、各村居及各企事业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分工详见附表2。

此次检查由镇安委办牵头负责,各村居、各部门配合。8个检查组的负责同志在2月9日下午6:00前将此次安全检查的记录及隐患台账交镇安委办周建华处。镇安委办汇总后将隐患台账交办给相应行业部门,由相应部门负责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镇安委办销号。

20xx年2月8-9日。由各组负责人自行组织。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及全镇辖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森林防灭火工作、烟花爆竹零售店、液化气及天然气、供销社、商超、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危房危楼、水库水域、船舶、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主要检查各村委、镇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央、省、市、区近期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机制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的情况;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是否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实效。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宣传、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宣传、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情况。

1、消防。检查超市、客运车站、宾馆饭店、网吧、ktv、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以及火源、电源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情况;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建设、综合楼消防安全、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2、道路交通。检查道路客运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情况;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情况。

3、建筑施工。检查施工现场,“洞口临边”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点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施工要求设置防护栏、防护网情况;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情况;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防雷、防大风等工作情况;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地下建筑等密闭环境的作业防护,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合理组织生产作业情况。

4、危险化学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工作开展情况。

5、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检查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炸药等民爆器材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6、农业农村安全。对全镇辖区各类水库、水域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形成台账,制定清单式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船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运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严格管理。对农业机械进行排查,对存在隐患要立即停用,对不明生产来源的要严肃查处。

7、森林防灭火。重点检查落实上级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扑火队伍建设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值班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四禁止、十不准、一封信的张贴宣传情况。

8、危房危楼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老旧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房屋,“烂尾楼”,特殊困难群众居住房屋等情况,禁止一切人员在危房危楼内进行生产生活行为,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清单,逐个销号。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整改行动迟缓、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

(三)认真负责,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细致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顺利完成。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被检查单位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四)标本兼治,构建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二

为做好xx年春节期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确保最佳的耻形象、最佳的干部作风、最佳的城市环境,为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全力展示整洁靓丽的省会形象。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过问,带班领导要一线督查、及时调度,干部职工要强化履职、敢于担当,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春节期间城区各类活动丰富多彩、来长返长嘉宾游客增加,各区要把加强环卫清扫保洁放在最突出的位置,巩固“洁净长沙城,清爽迎新春”全程卫生扫除工作效果,继续加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广场的全面清扫清洗力度,确保道路、桥梁、隧道的`骆和立面见本色。加强公共设施清洗,确保公共厕所、垃圾站、果皮筒、保洁车、公交站台等公用设施外观整洁。认真做好交通隔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春节期间(含元宵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

强化执法管控力度,以日常市容秩序控制为主。要保留充足力量,提高耻执法人员街面见勤率,防止以简单的值班代替一线管理和执法,要将主要执法力量安排到主次干道、市场、商场、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流动摊担、夜市管理,从严查处主次干道违规户外宣传问题。强化基层管控力度,加强对社区和门店门的卫生检查,加强对社区设施问题的整改,确保社区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市容有序,“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市政道路维护,确保主要道路、广场设施完好,骆无损坏,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通行效果良好。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全面检查、检修亮化设施,确保亮化设施在春节期间(18:0022:00)全部正常开启,充分展示夜景亮化特色。各区可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适当悬挂灯笼、摆放花卉,动员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参与,共同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

节前全市耻系统要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值班、报告制度,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快速处置问题,防止因恶劣天气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市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三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四

为进一步明确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温瓯教安﹝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如下:。

学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正副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处副主任黄林克兼任办公室主任。

x: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

x:负责学生德育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政教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等处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教学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处、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学校后勤方面安全工作。负责对总务处、工会、食堂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一)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

1.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管、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4.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5.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1.定期检查上述各功能室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实验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

4.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保卫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安全办公室开学初拟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收集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每学期结束装订成册。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集会、疏散演练等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床铺,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6.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7.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8.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校工会:负责对小卖部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堂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确保师生健康。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五

春节将近,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按照市市场监管和区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局领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和区区政府关于安全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开展安全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局成立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玉恩、刘存本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五个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检查、验收。

(一)用电安全。

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老化、负荷现象;是否存在部分干部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缺而不买、买而不全、用而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人,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用会操作;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人防与物防结合不紧。

(三)用气安全。

食堂和取暖用气安全要指定专人管理,特别是食堂使用液化气罐存在较的安全隐患,使用气罐单位,有条件的要更新为使用固体燃料装置。使用天然气的要加强对用气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

1、建立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现有从事用电、锅炉、电梯、电气焊维修等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无证、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3、有存放使用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行立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车辆管理。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机关有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并经门卫登记后方能使用。局属其他单位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六)内部安保。

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门卫要对进入机关办公区域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七)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值班和联络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迟到。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自查摸底(即日起至1月22日)。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自查摸底。要摸清现存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隐患底数,建立台账,逐个确定整治计划。

(二)全面整治(1月23日至1月29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手段逐个落实整改计划和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各技术机构于1月29日前将内部安全自查及整治工作情况的电子版通过oa或邮箱发送至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月30日至2月5日)。区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重重的单位将进行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凡有重安全隐患而不整治的,发生事故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五个到位”,严格落实。一是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对自查中发现基本安全设施缺少的单位,要限时补齐并加强使用培训,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功效。二是岗位责任明确到位。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三是维修保养落实到位。对老旧、损坏、失效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特别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和防汛设施随时巡检,定期保养。建立维保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四是安全知识培训到位。采取多种载体力宣传内部安全工作,普及安全文化,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五是问题整改解决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春节、两会前及时进行内部安全工作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技术机构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检查和排查情况,周报要于每周一下班前上报上周检查情况周报表;月报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检查情况月报表。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六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恢、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xx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诗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工作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通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加责任力度。安全生产及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切实加强xx年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七

3、通过活动建立社区文化,从而提升楼盘美誉度和品质,增强楼盘的口碑宣传效果,促进销售进度。

拟定于20xx年xx月xxx日。

待定。

已购房业主(含已交定金客户)、理想置业公司徐总、物管公司正副经理、物管公司部分员工、策划部、销售部部分人员、公司其他部门人员。

1、由物管公司负责准备物业管理宣传资料和公司领导发言稿,准备会议用品、贺卡、礼品(由行政办公室协助准备)。

2、由策划部负责落实会场(布置现场、安排主持人、负责活动的摄像及照相)。

3、由销售部拟订参加团拜会业主名单及负责通知到位(提前天通知业主月日下午点钟入场)。

4、由开发部做礼仪形象接待。

5、由物管公司及销售部。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八

矿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指示及三交河煤矿四季度安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本矿安全基本工作,转变管理人员作风,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三交河煤矿“矿领导及管理人员带班”安全管理竞赛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级管理人员。

下设矿领导及管理人员带班考核组,办公室主任柴俊平(兼)。

领导组职责:

1、负责带班竞赛实施方案的制定与下发。

2、负责带班竞赛活动的监督、指导与考核。

3、负责带班竞赛的仲裁。

20xx年10月1日起。

矿各级人员入井带班竞赛分三个序列进行,第一序列为矿生产口单位副科以上人员,第二序列为矿非生产口单位副科以上人员。

1、奖励条件及处罚规定:

对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入井带班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得95分以上且竞赛排名前三名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得分95分以上者奖励300元;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80分以下者,罚款300元。

2、具体打分细则如下:(分两个序列说明)。

(1)、对于生产口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以百分制进行考核,70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良。

1)入井质量(合计30分)。

各级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带班表安排时间进行带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带班者,扣5分;

未按规定区域进行带班者扣2分;

带班入井前未在信息站登记签字扣5分;

带班未进行“一班三汇报”,少一次扣2分;

带班24小时内带班工作面被查出重大隐患或被挂红黄牌扣20分;

2)入井数量(合计20分)。

每月带班数量不得少于4次,缺少一个则取消竞赛资格;

必须保证均衡入井,四点班,零点班不得少于入井数的50%,否则扣5分。

3)入井信息表填写质量(合计50分)。

入井信息表填写字迹潦草扣1分,有涂改现象扣1分;

信息表有代填现象取消带班入井,并扣50分;

信息表填写有漏项扣5分;

信息表填写与井下实际不符取消当班入井;

信息表填写时间与带班时间不一致,扣5分;

科室人员信息表上必须体现抽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至少两人,否则扣5分;

入井信息表上每班隐患条数不得少于三条,少一条扣5分;

当月抓三违人数每少一人次扣10分;

当月每少填一张信息表扣10分。

(2)、对于非生产口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以百分制进行考核,75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良。

1)入井质量(合计30分)。

各级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带班表安排时间进行带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带班者,扣5分;

未按规定区域进行带班者扣5分;

带班入井前未在信息站登记签字扣5分;

带班未进行“一班三汇报”,少一次扣3分;

2)入井数量(合计20分)。

每月带班数量不得少于4次,缺少一个则取消竞赛资格;

必须保证均衡入井,四点班,零点班不得少于入井数的50%,否则扣5分。

3)入井信息表填写质量(合计50分)。

入井信息表填写字迹潦草扣1分,有涂改现象扣1分;

信息表有代填现象取消带班入井,并扣50分;

信息表填写有漏项扣5分;

信息表填写与井下实际不符取消当班入井;

信息表填写时间与带班时间不一致,扣5分;

科室人员信息表上必须体现抽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至少两人,否则扣5分;

入井信息表上每班隐患条数不得少于三条,少一条扣5分;

当月抓三违人数每少一人次扣10分;

当月每少填一张信息表扣10分。

1、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综合室负责对“矿领导及管理人员带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排名,检查方式为现场不定期、不定点抽查及月底检查资料。考核结果必须经安全科长、安全处长、矿长签字、审核,最后考核结果在oa系统进行公示。

2、所有考核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在考核排名中弄虚作假者,处以1000—20xx元罚款,并取消考核资格。

3、“矿领导及管理人员带班”安全管理竞赛所有考核奖罚均在安全绩效中进行兑现。

4、任何人对考核结果有疑义可报考核领导组进行仲裁。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丁胜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处长、市建设工巢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处。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袱作,对火灾风险较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巢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

为切实加强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从12月28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要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通过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环境。

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大检查工作,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督导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后勤保障、材料准备、会议筹备、资料收集、汇报上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电话为xxxx。

第一组:水库、水利、农业、林业、自然灾害防范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检查内容:

(一)水库水利: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村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维护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

4.指导监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5.参与全镇防汛抗旱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二)林业:

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涉爆粉尘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镇林业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镇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指导督促各村落实森林火灾防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指导各村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扑火技能训练、演练。

4.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农业:

1.负责和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镇种植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参与水难事故搜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渔业行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参与休闲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指导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员考核发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农业机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5.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安全利用。

6.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并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每年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勘查、处理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水产畜牧业行业、饲料生产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业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推广安全养殖知识,防范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依法履行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渔业养殖、苗种生产、渔业船舶使用、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运输、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作业安全。

11.依法履行兽药、兽医器械、种畜禽、草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伤人事故。

(四)特别是主汛期洪涝台风和地质灾害多发重发情况,加强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灾情变化,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防汛备汛、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严格落实各地和市有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密防火重点卡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重点部位管控,督促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密切监测地质灾害及次生、衍生隐患点,扎实做好排危除险和人员撤离等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灾害。

第二组:消防、企业、供电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

(三)指导、监督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指导各村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类专项预案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本行业领域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业企业(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抄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一是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正确有效;二是检查消防栓是否有水,自动喷淋系统和其他灭火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检查是否有“三合一”场所;四是检查防火分隔是否合理、防火门是否在正确位置;五是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等情况。

2.全镇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设备是否配备,用电安全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验审,工人是否持证上岗,工人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等。

3.供电:检查供电线路安全,检查无合法证照厂场的供电或私接电的情况。

第三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对废旧、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组织销毁处置,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从业单位落实治安防范要求,监控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流向;组织接收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3.指导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和治安、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

5.指导公安派出所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各村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个体、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1.依法办理和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指导、监督特种设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4.依法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监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应急处置。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1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第四组: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一)非煤矿山:一是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二是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发放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是检查露采矿山是否有防止汛期坍塌的措施。检查工作面上是否存在松石,是否按台阶开采,碎石机是否安装防护罩,炸药是否设有专门的安全放置场所。废土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地质灾害:重点加强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场镇等人口密集区和切坡建房、沟口建房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及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三)建筑施工:一是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三是检查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及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情况;五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交通安全: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和农村道路交通加强监管,加强源头和路面执法,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和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引导管控,严防连环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

第五组:学校安全、文化旅游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一)学校安全:

1.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镇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由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3.负责全镇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村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4.监督、指导各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文化旅游:

1.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和艺术品经营活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镇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对全镇风景名胜区等在建(已建)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剧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文旅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景观台等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全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7.指导、监督镇文广体旅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含景区、农家乐的水上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在建重点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文化市场、文化系统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报道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10.督促广播电视媒体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高危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组:一氧化碳、燃气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负责履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包括燃气场地、燃气管网、车用加气站、燃气储配站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市容环境治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并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燃气(含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七组:各村(居)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重点排查各村辖区内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处置和上报。

第八组:督导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督促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因开展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统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落实强市目标、推动北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要求、“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组织部署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组织好具体检查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确保人、财、物、责任到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培训、演练和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圩镇的平稳、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域、本管控点,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检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全面查不留“死角”,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排查、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全面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网格化管理、排查和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生产、贮序、销售烟花爆竹、化工危险物品等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版报、横额、宣传标语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处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六)强化督查,全力推进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超前研判、超前排查、超前防控,抓紧抓实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组、线、单位、村(居)、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排查、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职责到人,完善检查台帐。

各检查小组要按要求对所负责区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资料员做好检查记录(附件1),把检查情况书面汇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一

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县部分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明、超期不年检和维保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维保单位切实完善电梯管理制度,提高电梯维护保养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病房电梯和货梯。整治重点为居民小区、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特别是依靠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5月20日。

2。电梯是否及时申报年度检验并检验合格;

3。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等安全警示标志;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

6。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局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是遏制电梯事故的有效措施,事关百姓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

(二)协作联动,综合治理。

局相关科室、各分局要加强协作联动,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查处;对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跟踪整改。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增强电梯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

此次整治,局督查室将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分局、局相关部门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不按整治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分局每10天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整治情况。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二

为落实鹤山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鹤消安办字【20xx】1号文件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岁末年初的消防安全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全镇辖区内在春节前及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春节前消防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宅梧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大检查具体部署、安排、汇总工作,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一)检查对象:

网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三小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单位是否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是否擅自重新装修;

3、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4、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情况;

9、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情况。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月26日止。

(一)强化组织,部署落实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村(居)网格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节前,至少开展1次由主要领导带队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严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特别是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列为重点火灾隐患限期完成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以及未经过审核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上报市消防部门予以停业整顿,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敦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媒介,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家庭防火、自救逃生常识宣传,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汇总报送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龙镇燃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一)村(居)职责。

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职责。

接龙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民爆物品监管。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接龙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社事办:负责敬老院安全监管、守护。

宣传办: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涉稳事件。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卫生院: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及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林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巡山、守卡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重点防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电力、房管、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输变电设施、小区、楼幢等禁放区域的安全监管。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午2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l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问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似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xx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xx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镇属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各村(居)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站通过广播向返乡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居)要将禁然禁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类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消防、镇街、村(居)和社会单位,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科室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应急办、派出所、公巡队要依托高速公路入口、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捡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接龙公交客运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镇燃管办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战备;镇燃管办要联系接龙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四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市火灾高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娄底市、涟源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衡阳“1.8”、怀化“1.11”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镇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针对高风险、高频次、高敏感火灾,聚焦重要场所、薄弱区域和新兴领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压降“小火亡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持续保障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一)强化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1.医院、养老院整治。民政、卫健、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四个一”工作:立即组织对全镇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警示约谈,通报火灾情况,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加强防范措施。立即组织医院、养老院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自查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等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轮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及时整改。春节前,重点排查医养结合场所,摸清底数,重拳治理。依法组织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管辖权限由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消防救援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由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特别危险、不托底的场所,要采取断然措施督促整改,确有困难的,要提请政府牵头协调解决。(牵头部门: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

2.高层建筑整治。消防救援机构全面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辖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知晓、掌握规定内容,并按照规定要求加强自主管理;由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开展排查,突出改变性质、结构、场所使用及消防水源、防火封堵、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针对整改困难或久拖不改的隐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提请涟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理,确保风险隐患消除。(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城建规划建设站、农村住建办)。

3.“沉浸式”体验场所整治。仔细对照《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开展密室逃脱场所、剧本杀游戏场所、vr游戏室、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沉浸式”体验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场景中应急提示音频、视频强制切入技术的应用,帮助顾客紧急情况及时脱离情境;指导单位强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管理,规范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严格按规范选用装修装饰材料,避免房间嵌套和狭小空间的存在,确保门禁系统、密码锁“一键解锁”功能有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4.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整治。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门)。

5.石油化工企业整治。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6.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针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市级交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媒体曝光、信用公示、临时查封、强制措施等手段,确保整改质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7.其它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大对本行业系统内下属和管理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酒店、等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单位开展自查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提高站位,切实推动做好敏感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1.易地扶贫安置点整治。乡村振兴办、住建、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开展易地扶贫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采取技术指导方式,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问题见底、隐患清零。(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涉疫场所整治。卫健、工商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牵头部门:卫健办)。

3.文博单位整治。文旅部门对博盛生态园、卢天放纪念馆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指导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督促单位冬防期间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物防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牵头部门:文旅部门)。

(三)夯实基础,切实稳控“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老旧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整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等老旧场所以及九小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发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每月开展上门入户提醒,帮助群众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各村(社区)人员住宿、工作、培训等超过10人的自建房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牵头部门: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多合一”场所整治。发动“多合一”场所的产权方或管理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设施、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派出所)。

3.安全取暖领域整治。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组织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积极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群众逐步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并积极推广阻燃剂、阻火毯、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等物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学校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牵头部门:工商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月20日前)。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广泛动员部署。重点落实“四个一次”,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地冬季特点,分析近年来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行一次部门会商,组织重点行业部门专题会商,推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机制。开展一次见面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行业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镇党委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主体,要确保本辖区特别是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强化日常消防监督管理,镇消防队、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本行业系统业务工作,提高行业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常态联合执法管理,要按照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镇消安委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扣分内容,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动态调度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行业部门要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作配合。

(三)强化监督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整改不力、屡禁不止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属及驻桥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从本月起至工作结束,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五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45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

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尤其是正值新冠肺炎多地散发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印发《沧州市教育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自20xx年12月30日起,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及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认真查找学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疫情的发生,进-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各学校要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在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

(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春节寒假期间境外和国内疫情形势,坚持“三个关口前移”,严守“三道防线”,严格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项措施,慎终如始抓好春节寒假期间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和演练,加强人员、物资、设备储备,坚决保障春节寒假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大局安全稳定,为春季开学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机制。

(二)校舍安全检查情况。着重检查:学校教学用房、食堂、宿舍、厕所、校门、车棚、围墙、路灯.悬挂物和水、用电线路,以及在建工程建设各方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认真开展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强化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三)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各学校要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交通隐患整治情况。冰冻雨雪天气已经来临,各学校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情况,确保一个不漏,详细真实;对于查出存在非法、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如实汇报情况,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乘坐违规车辆的学生及其家长,要再次进行教育,并逐一签订拒乘和拒租非法、违规车辆承诺书或交通安全责任书;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户外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教育学生不能到铁路及周边玩耍,乘车不能将头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五)安全专题教育情况。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寒假、春节假期内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防寒、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各项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自我保学意识。寒假之前,各校要以校讯通或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冬季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因沉溺网络、交友不慎而导致的被坑蒙拐骗的意外事故发生。

(六)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首课教师点名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如学生未及时到校,当天首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领导,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摸清学生的去向;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学时间,需提前告知家长并做好学生是否到家的信息反馈工作;遇有学生请假外出或回家有事,需联系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签字手续,特殊情况由学校负责护送。

(七)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要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有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各学校要与政法、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要路段有人值守。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严格执行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制度。

(八)学校应急值守工作安排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1日前)。

1.各学校制定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2.各学区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学校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2月20日)。

1.各学校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各学校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限期销号,并及时录入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

3.教育局对重点整治内容和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月21日至28日)。

1.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及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打非治违”。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分级、分区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

(三)做好统筹结合,提高整治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一表三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创建运行等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组织双控机制建设培训考核工作,并采取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专家入校指导帮助、监管部门督导执法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会、不懂”“两张皮”“一创了之”以及各项规定要求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教育局将会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对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影响及出现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的宣传力度,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报邮箱(各学区同时报送督导检查计划);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2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数据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表三清单”和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数据统计。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七

当前,中小学寒假和春节临近。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xx〕76号)和《关于岁末年初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印发了《转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邯安办传〔20xx〕51号)。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寒假、春节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年末岁尾,是学校各项工作关键时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结合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分析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明确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和谐和师生平安。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动真碰硬、盯牢看紧,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各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部署本辖区、本学校、本业务范围内寒假前的安全工作。各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措施;学校教职工要按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冬季是冰面溺水、取暖、消防、交通、雪灾、煤气中毒、饮食、活动等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在寒假放假前、开学前后、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场地、食堂、宿舍、校车、取暖设施、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校园欺凌、大学生校外住宿、校园非法传销等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按要求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同时,在假期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数据。重大隐患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校在放假前和开学初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上一节安全教育课,给每一个学生印发一份假期安全提示卡,开辟一块安全宣传阵地,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对学生进行防冰面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校园暴力、防煤气中毒等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各项注意事项列入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中,向学生家长进行告知、宣传,提示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并要做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有签字、有回执,形成学生寒假安全家校联防的合力。

要把以往发生的冬季溺水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向中小学生传授防溺水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等非专门滑冰、游泳水域滑冰、玩耍,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

各高等学校要专门开展一次防范传销和金融诈骗的警示教育活动。寒假、春节期间是传销组织和金融诈骗组织的活跃期,各学校要教育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和非法性,警惕传销组织及人员的“攻心”和“洗脑”。

(一)加强学校内部安保管理。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做到定期巡查,每查有记录。要对学校各项设施进行加固、维护。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加强与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系配合,严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校园和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等事件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形势研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等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保护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二级单位、学校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认真自查,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不合要求、危废物处置不当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分类处置,针对突出风险要敢于曝光,坚决关停实验室,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晨检、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做好食堂肉类菜品供应,保持食堂菜价基本稳定。

(五)加强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增加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新釆购设施设备用品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有关检测情况要及时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严防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六)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安全教育周的内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及非法营运车辆,确保放假、假期及返校学生乘车安全;要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中明确交通安全内容。要通过会议等方式,对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教职员工注意出行安全。二是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对校车司机、照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工作规范和法律责任;对乘车学生进行乘车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乘车要求,确保学生遵守乘车秩序;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会议,让家长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责任,配合学校、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工作。利用寒假时期,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确保开学后校车运行安全。开学前后,学校要与校车服务者、司机、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三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重点时段交通疏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及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所有承运学生车辆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遵守驾驶和乘坐规则,做到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司机无疲劳驾驶,师生文明乘车,坚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违规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七)加强重要时点的安全管理。寒假和春节期间,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因各种原因留校学生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留校人员管理台账,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假期学校要加强饮食、消防、宿舍用电等管理,坚决避免发生留校学生食物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对各类外来留守工作人员做好关心慰问,主动了解和掌握假期、节日期间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中小学校要加强假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放假离校期间注意防范交通、水电火危险和传销组织诈骗、滑冰溺水、自然灾害、触电、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疏导教育,密切关注思想动向,防范自杀、自残行为发生。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制度。对于必须组织的大型校内外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坚持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脱岗、迟到、提前离岗等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做好学校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的巡查,对每日值班情况要认真汇总,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带班、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八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经营管理和监督,按照《燃放条例》和《专营办法》做好烟花爆竹专营工作。

此外,从工作目标上制定了相应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一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和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并参照市供销总社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对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

一要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要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商业流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设,要远离国家环境监测敏感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严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设立零售网点,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严禁在《条例》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布设零售点。

对连续三年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经营者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大的守法经营者采取专店销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储存室的经营者优先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升临时销售点的质量和销售能力。

各区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常年销售点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经营条件不具备或经营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点资格。

四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档案。

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掌握销售点的经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建立一批经营规范安全可靠相对固定的经营网络资源。

对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参与实际经营者,年不再布设专营销售点。要加强对零售店直销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销售点私自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好基础。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各级供销社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渝庆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流程是:渝庆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分公司―零售点。销售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164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84个品种。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分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批发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截止,销售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落实批发企业安全经营措施。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环节。市级批发公司必须在取得资格的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必须有专门的储存仓库和值班人员;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坚决杜绝购买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市安监局和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与供销社签订安全经营合同,制定安全经营守则;烟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无药样品。

落实零售点的安全经营措施。各零售点必须到供销社指定的专营批发企业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渠道进货(或代销);各零售店必须按照专人专柜专管的方式进行销售;全市零售点统一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识;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燃放标识,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并合格。

落实烟花爆竹仓储安全措施。烟花爆竹仓库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配送公司必须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专用库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危险标志要醒目;要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值守,有严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人员;装卸烟花爆竹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监管。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储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经营产品要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

为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信息收集,市供销总社已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供销社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畅通。各级供销社在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供销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十九

时下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显著增多,处于火灾易发、临港校区三期工程开工、新冠防疫安全形势严峻时期。为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寒假(春节)期间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欢乐祥和度假,特将近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全力以赴,要认真分析,瞄准最薄弱环节,紧盯最不放心区域,形成责任明晰、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突出火灾防控、安全生产重点区域。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对久拖不改或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全面消除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并从严追责。重点排查区域及对象如下:

1.学生宿舍、高层建筑、食堂、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教学楼、办公楼。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严禁电瓶车违规充电、使用违章电器;按照“一查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整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隐患,严防火灾事故。

2.校内特种设备、燃气设施。加强特种设备和燃气线路设施的检测与维护,勤清洗食堂后厨灶台及烟油管道,检查燃气阀门是否老化漏气;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3.配电站(房)。不得在室内堆放易燃物品,私自接、拉电线,检查设备线路是否漏电;

4.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加强实验室进出管理,严禁人员在室内住宿过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制度,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5.房屋装修改造。坚决杜绝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私自移动、遮档或撤除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导致防火间距不足、防烟分隔失效、安全出口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寒假期间工程施工。临港校区三期工程开工,后勤基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要有有效的隔离措施,要全方位排查事故隐患,指定安全监管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拉电,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规范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加强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办公室。加强电器安全使用管理,不得超过不使用劣质、“三无”电线插座,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节假前安全检查工作,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安全自查报告报保卫处,学校定于1月18、19日由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对校园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

学校是“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接触密切”场所,一旦发生疫情,容易爆发集中感染。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假前、假中、假后期间师生健康监测,坚持疫情常态化下精准防控。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寒假(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沪,提倡师生员工就地过节,若因特殊原因必须离沪应在一站式大厅里的流程应用中的“教职工因私离沪申请”中进行申报,并在返校时需持在沪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才能入校,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密切关注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一旦出现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师生员工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快递包装的表面消毒,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习惯,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疫不可心存侥幸,还请师生员工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社会服务员和外来人员“必要不进校”,确有必要校的'员,相对应的管理部门对下属社会服务企业员和外来人员进排摸,确有校必要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少提前24时申报校。同时对进校员都要掌握准确联系式,建出校台账,要求校全程戴罩,确保突发事件第时间能够联系到。后勤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品种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应急保障物资;假期期间,要满足学生正常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等基本生活后勤服务需求,继续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同时要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证明备案;加强冷链食品管控,做好冷链食品外包装预防性消杀工作,杜绝采购进口冷链和风险地区食品原材料;对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形式,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防火、防疫、防盗、防诈骗、防寒防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辅导员向学生发出安全警示,提醒学生加强保护,严防事故发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心理疏导工作,主动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还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留校学生实习、求职、参加培训等特点进行传销和诈骗;教育学生不登陆涉黄、涉恐网站,传播违规违法音频视频,不参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要加强对国际留学生的宣传教育,减少国际留学生安全事故,防止“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况在校园发生。根据《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对于举办文娱演出、体育赛事、教育考试、活动庆典和其他大型会议、论坛等集体类活动,实施严格的审批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能线上的线上。确实需要举办的,应缩小规模,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审批,制定完善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要慎终如始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牢牢守住“校门口”,做到入校人员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对来沪返沪的人员严格落实在沪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才能入校,相关部门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寒假(春节)期间,所有进校人员必须出示证件,不出示证件、不出示疫情防控审批手续者一律不得入校。宿舍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留校生宿舍管理,加派值班人员,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加强楼面巡查,提高楼内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保卫处要充分发挥保安人员的作用,加强校园巡控,做到提前预警;对于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各二级学院须作好统计,留校名单(班级、姓名、手机号)及寒假期间二级学院留校学生安全专管员(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于1月17日之前交保卫处。

寒假期间需要加班的部门要在20xx年1月20日前,分别向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上报加班人员名单。有加班任务的部门必须落实专人对假期的“加班安全”进行管控。

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做好夜间和节假期间值班工作,后勤服务、修缮、校园安全等部门值班电话要及时向师生公布。所有在岗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尽心尽责,不得擅离岗位。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关注,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要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一旦出现火灾、交通事故、疫情、人身伤害、食品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

春节期间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优质20篇)篇二十

具体内容。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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